关于含山县中医医院血液透析水处理系统供货与安装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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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及相关要求
(以下采购需求部分由采购人:含山县人民医院提供并负责解释)
(一)采购需求
(二)相关技术要求
见采购需求
此次询价为含山县人民医院UPS系统采购一套安全、稳定的电池产品,并为其实现机房通过“集中监控、即时通知、高效管理”的管理模式,完成对机房UPS系统综合监控管理。
注:
1、本说明中提出的技术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用户实际需要的更优的技术方案或者设备配置,且此方案或配置须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
2、为有助于供应商选择产品,项目说明中可能提供了推荐品牌(或型号)、参考品牌(或型号)等,这些品牌(或型号)是为了保证品质和兼容性,如报价产品选择了非推荐品牌,需要给出相关优于或不低于推荐品牌的证明文件和兼容方案,并经过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
3、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中列出完成本项目并通过验收所需的全部费用。
成交供应商必须确保整体通过用户方及有关主管部门验收,所发生的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如供应商因未及时踏勘现场而导致的报价缺项漏项、或成交后无法完工,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4、采购需求中标注▲的参数,供应商报价产品必须满足,否则作为废标项。
(三)商务要求
1、所有货物(包括零部件)须为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装正品。
提交货物(含软件及相关服务)的技术参数和配置应与询价文件的要求及其报价文件的技术响应表(如果被询价小组接受的话)相一致。
若询价文件及报价文件中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
须按照询价文件规定在报价文件中提供报价货物的技术参数功能配置表(制造商、供应商盖章),技术参数功能配置表中技术参数功能配置须对询价文件“第五章采购清单及相关要求”中的相关技术要求进行逐项应答,否则询价小组有权视为不响应。
2、所有货物必须符合国家相关强制性要求。
3、技术支持
3.1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提供全方位及时而有效的技术支持和服务。
3.2中标人负责本项目供货与安装调试。
3.3中标人负责将货物的有关技术文件(外文应提供中文翻译资料,下同)、验收报告等汇集成册交付采购人,涉及进口的部件配件等须提供中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完税证明及商检证明等材料。
4、其他:免费质保期内,中标人需对设备提供不少于3次免费维护保养服务,对暴露出来的问题均由中标人负责处理,处理结果应得到采购人认可。
问题处理后,中标人负责将问题原因、维护保养内容、完成修理及恢复正常的时间和日期等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人。
5、质保及售后服务:
5.1供应商对所投设备提供至少三年的免费质保服务(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所有质保费用均已包含在报价总报价中。
质保期满后,应提供优先的有偿售后服务及按不高于报价文件中主要配件、易损件清单所报价格供应原厂零配件等。
质保期外终身维护。
5.2中标人须设有维修服务电话,负责解答用户在货物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操作方法。
5.3售后服务响应时间:如货物出现故障,电话响应无法解决,中标人必须在接报修电话4小时到现场并解决问题。
6、培训:中标人应对采购人的操作人员免费提供现场培训,现场培训能够根据采购人需要,合理安排,以满足设备正常使用、运行、维护和技术支持的需要,培训费用包含在本次报价总报价中。
7、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8、交货及安装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9、验收:
9.1采购人和相关部门按照询价文件和报价文件承诺进行验收。
询价文件没有规定和报价文件没有相应承诺的,按照下列原则进行验收:有国家标准的按照国家标准验收,没有国家标准的按行业标准验收,无行业标准的按地方或企业标准验收,中标人予以配合。
涉及需要由质检或行业主管部门验收的项目,采购人须约请相关部门和专家参加项目验收。
所有需要质检部门进行检测才能使用的设备、部件,报价报价中必须包含首次检测费用。
9.2货物在验收时,供应商应提供发票、制造厂家出具的产品合格证书、装箱清单,省级(含)以上法定计量检定部门出具的检定证书等, 涉及进口的产品、部件、配件等须提供中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完税证明及商检证明等材料;提供有关货物的保养修理所需的各种随机工具及全部有关技术文件(外文应提供中文翻译资料,下同)、操作使用说明书、质保书、保修证明、维护手册及相关设计、制造、检验、安装、技术性指导资料以及根据中国相关法律规定制造、销售报价货物(包括主要部件和材料)所必备的各种证书 (如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国家相关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等)等文件汇集成册交付采购人和应由供应商提供的必要文件。
9.3中标人应根据采购人使用单位的技术要求提供相应的软硬件产品。
由中标人所提供的设备部件间的连线和插接件均应视为设备内部器件,包含在相应的设备之中。
9.4所有货物安装时若需使用特殊的接头、插座、电缆、特殊安装工具等备件及所有辅材由中标人提供。
9.5采购人对货物进行全面的验收,对验收中暴露出来的问题,中标人应及时进行整改,最终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向中标人签发最终验收证明。
10、付款:
10.1付款方式:成交人送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后支付合同款的30%,安装调试成功经采购人按相关标准验收合格运行一个月正常后付至合同款的95%,余款作为质保金(从验收合格之日起,无质量及售后服务问题),一年后付清,质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