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如何开展反渎职侵权检察业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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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如何发挥反渎职能,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

浅谈如何发挥反渎职能,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

当 前反渎工 作扯 推进 “ 三项 重点 =作 ” r 中存 的 t要 题 仃 =
以下几 点 :

足线 索发现 难 。 索不 足, 为} 约渎 工 作丌艉 的主 要 线 成 I ; l J
问题 。人 民群众 向检 察 机关 反映 有关 渎j 侵仪 犯 方面 的情 f ! {
相 当少 , 土动 上 门提 供线 索 的更 是少之 又少 。 渎 侵杈: 作找案 [ 源 的主 要途径 足征一些重 人事 故发 生后 上 门查找 ,等水下锅 ” “ ,
检 察 工作 、 务党和 国 家.作 大局 的重要 载体 。随 着社会政 治 、 济 、 服 Y - 经 文化 的发 展 , 滥用职权 、 忽职 守、 私枉 法 , 情 枉 玩 徇 徇
法等人 民群 众十分 关注 的渎职 侵权犯 罪时有发 生 , 如何发 挥反 渎职 侵权 职 能 , 以保 障三项 重点 工作 顺利进 行 , 成为 目前 就
之, 由此一 些检 察官产 生 了“ 不敢办 ” 咫难 情绍 乖 “ 会办” 的 ¨不 的客
叫L 全 会_ 中央经 济工 作 会议精 } 的 具体举 措 。不仪 进一 步 明 I 1 f l I } I I
观现 象 。 这恐 怕足 绝人 多数 基层 司法机 _ 何临 的尴尬 和Ⅲ惑 , 天 反
二 足调 查取 证难 。渎职 侵杖犯 罪主 体人 多足 国 家机关工 作
人 员, 犯 于 段具 有 多样 性 、 隐敲性 、 能型 的特 点, 智 反侦查 能力
比较 强, 其是一些 领导干 部具 有一 定的影 l , 移侦查 视线 , 尤 响力 转 涉案 当事人 也不会 轻 易谈及案情 , 这些 部为渎 职侦 查工作增 J 了 J l J
L g l y t m n o it e a S s e A dS c y e

做好现阶段反渎职侵权工作的思考

做好现阶段反渎职侵权工作的思考

化 内外联系。反渎部 门要 主动出击 , 摸 据 、固定 与 完 善 证 据 等 方 面 强 化 指 导 , 排线 索 , 内加强与 反贪 、 对 侦监 、 公诉 、 以帮助下级院顺利突破疑难案件。
控申、 民行 等 部 门联 系 , 分 利 用 现 有 充

四 、 强 以 人 为本 的队 伍 管门之 间 新 , 促进 队伍素质的提升。为使信息化 同心协力 , 在检察机关 内部形成打击渎 建 设 能 有一 个 良好 的发 展 基 础 , 培 养 要
职侵权犯罪的合 力。立案前 , 反渎部 门 干警“ ” 用 的意识 , 要 我用 ” 我要 变“ 为“
( ) 一 建立侦查指挥中心 , 明确职责 要主动听取 侦监部 门的意见 , 用逮捕的 用 ”实行 多媒体汇报 、 , 网上考核 , 推行 组织指挥 。 其主要职权包括 :1 日 标准来 引导初查工作 的方 向。 () 在侦查阶 网上办公 、 网上办案 , 使干警 时时感 触 常管理 。 侦查指挥 中心代表上级检察机 段 , 主动邀请侦监 、 公诉部 门提前介 人 , 信 息化 的作用和效能 , 形成 自觉应用的
内外 协 调 。 括 检 察 机 关 内部 和 检 开展业务技能培训 , 过演 练 、 包 通 竞技 、 交
渎职犯罪规律 的研究 , 由表 及 里 , 由点 察 机关 与有 关机 关 的协 调 两 个 方 面 。 内 流互动等方式 ,提 高反渎 队伍实 战能 到 面 , 案 源 中不 断 拓 展 和 延 伸 办 案 空 部协调 主要是辖 区内反渎部 门之 间及 力 。着力发现培养办案骨干 , 动反渎 从 带
检 的核心 , 信息化建设能够有效地促进 管理理 念的更新 ,促进 管理机制 的创
息, 从新 闻媒 体反映 的热 点 、 焦点 问题 中发现线索 , “ ” “ 深 入社会 , 化 静 为 动” 扩大线索来 源渠道 。 二、 推行一体 化办案机制

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法律监督现状及完善路径

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法律监督现状及完善路径

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法律监督现状及完善路径近年来,检察机关在反渎职侵权方面的监督力度不断加强,但仍存在着一些问题。

本文将从监督现状和完善路径两个方面展开讨论,并以三个案例说明。

一、监督现状目前,我国反渎职侵权法律监督主要由检察机关承担。

检察机关通过审查、提起公诉和参与诉讼等方式,对涉嫌渎职侵权的公职人员进行法律监督。

此外,检察机关还可以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和评估工作,加强对反渎职侵权工作的全面深入监督。

但是,目前反渎职侵权法律监督依然存在的不足之处包括:一是监督难度大。

受到一些行政干预和法院审批难度的制约,检察机关的反渎职侵权监督难度较大。

二是处罚力度不够。

尽管一些反渎职侵权的案件被成功查处,但是对公职人员的处罚力度还不够大,法律惩戒作用不明显。

三是公众参与程度低。

公众对反渎职侵权工作的参与程度还不够高,对检察机关的反渎职侵权工作监督和支持作用有限。

二、完善路径为了进一步加强反渎职侵权法律监督,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加强反渎职侵权法律监督的相关立法工作。

增加监督途径、提高处罚力度等措施可以被纳入立法计划。

2.加大反渎职侵权惩治力度。

加大对侵权者的处罚力度,公开曝光不良行为,明确给予纪律处分或从重罚款等惩戒。

3.加强公众监督和参与力度。

鼓励公众参与现场监督及实名举报制度,做到曝光口径的透明。

三、案例简析1.南京市检察机关以盗窃罪和贪污罪起诉一名行政干部。

该人员因压缩预算,用私人账户代替公务账户支付水电费,被成功起诉。

2.深圳市万科房地产公司刘某某涉嫌行贿。

官员因贪污行贿被披露并处以相关判决。

3.北京市公安机关破获一起利用职权侵吞公款的案件。

几名公职人员被起诉,助长了社会对反渎职侵权工作的支持。

总之,完善反渎职侵权法律监督,标准化立法、透明化监督、强化公众准则参与度这些方面的运动,加之严厉巡查之下,现实方法的加大和持续性的依旧保持着政府的摆渡和辖区和公民利益的均衡。

尽管反渎职侵权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律制度的完善,我们有理由相信,反渎职侵权法律监督将会得到进一步加强和完善。

浅谈反渎工作中的侦与防

浅谈反渎工作中的侦与防

浅谈反渎工作中的侦与防浅谈反渎工作中的侦与防202*年初,我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对“侦防一体化”工作机制展开调研,并在反贪局、反渎局两个侦查部门进行尝试。

202*年底,我院制定了“侦防一体化”工作机制的规范性文件,我院“侦防一体化”工作全面展开,经过预防部门与侦查部门一年多的磨合,在多个典型职务犯罪案件中,开展“侦防一体化”预防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尤其在查办渎职犯罪案件中,“侦防一体化”工作机制得到充分运用。

一、侦防一体化预防工作机制的概念内涵“侦防一体化”工作机制是指检察机关侦查部门在案件侦查过程中,在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强制措施之后,职务犯罪预防部门介入,在侦查人员的配合下,派员围绕职务犯罪预防进行讯问、调查,在侦查过程中对该单位进行即时个案预防。

同时分析该行业和领域的发案规律和发案趋势,取得预防经验,为行业和领域预防(事前预防)积累材料,打好基础。

按照最高检关于职务犯罪内设机构分工负责的规定,预防部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负责个案预防。

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统领检察机关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在典型案件中,预防部门深入到侦查部门的个案预防中,不仅将个案预防工作做好做精,同时积累预防经验,发挥预防合力。

侦防一体化预防工作机制的基础是预防部门和侦查部门都有预防的职责,实质是预防职能上的一体化,而非组织形式上的一体化。

二、侦防一体化特点与渎职案件侦查的关系“侦防一体化”预防工作在预防部门的组织协调下,在反贪部门和反渎部门展开。

上述两部门虽同为自侦部门,但因查办案件的性质不同,对侦防一体化预防工作的认识也有所不同。

由于“侦防一体化”预防工作自身的特点,预防部门在渎职犯罪的侦查中,更加适宜开展一体化预防。

(一)渎职犯罪侦查阶段开展同步预防效果明显检察机关查办的渎职犯罪案件侵犯的社会关系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渎职犯罪作为一种职务犯罪,不完备的规章制度是渎职犯罪滋生的土壤,其漏洞是渎职犯罪的温床。

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工作的现状及发展

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工作的现状及发展

谋 划计财保 障的未来发展 . 向做到优势互补 、 横 资源共享 , 向 集约型发展 ; 向做到有计划 、 组织 , 纵 有 实现可持续 发展。要
自觉 管理 , 成好 习惯 、 作风 、 传统 , 同为检 察事 业 养 好 好 共
服务 : 过有效 管理 , 最 小的投 入 、 低 的物质 消耗 , 通 以 最 取

当前 预 防渎 职 侵 权 犯 罪 工 作 的 现 状
主 观 方 面 : 是 警 力 不 足 、 案 任 务 重 是 当 前 反 渎 职 一 办
侵 权部 门面 临 的两大 问题 .各基 层 检察 院基 本上 都把 工 作 重点 放在查 处案 件上 .抽 不 出警力 和精 力 去做 渎职 侵
计 财工作 纷繁 复杂 。千 头万续 . 大至 钱财 管理 , 至一 张 小 纸、 一个信 封 的使用 等等 。不仅 要建 立规 章 制度 。 要完 还
善 规章 制度 ,更重 要 的是 落 实规 章制 度 只有 制度 落 实
服从 、 服务于检察 丁作大 局 , 使管理更 加科 学化 、 程序 化和
得最 大 的效 益 。克服 资产 管理 中“ 购置轻 处置 、 重 重使 用
轻保 养 , 占有轻 管 理 ” 重 的问 题 , 现 “ 尽 其力 , 实 财 物尽 其
用” 最大 限度地 满足 检察 机关 工作 条件 和生 活条 件 的需 .
要囝 。
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工作的现状及发展
文 赵 国 华 杨 宝 琴 ◎
法制化 , 使服务更加规范 化 、 专业化 、 会化和人性化 。 社 四、 加强 制度建设 。 规范管理 程序

了, 制度才有 效力 , 管理 才有效 果 。通 过有效 管理 , 使计 财

浅析反渎职侵权部门强化诉讼监督途径的难点和措施

浅析反渎职侵权部门强化诉讼监督途径的难点和措施
弱化 了诉讼 监督的力量 ,例如经济犯罪 和渎职犯罪行 为 的并 列、吸收 、数罪并罚 ,导 致轻刑化现象 。我 国刑法第 三 百九 十九条第 四款 规定 ,司法 工作人员收 受贿赂 ,有徇私 枉法 、 民事枉法裁判 、行政枉法裁判 等行为 的,同时又构成 本法第 三百八十五条 规定之罪 的,依照处 罚较 重的规定定罪 处罚 。
依法 提 出的立案监 督、侦查 监督和刑 罚执 行监督事项 ,应 当 严格 按照法 律规定 履行职责 ,不得推诿 、应付或 不作为 。法 院对 检察 院依法提起 的刑事抗 诉案件和 民事抗诉 案件 ,应 当 依 照程 序及时审理 ,原判 决、裁定确有 错误的 ,要依法纠正 。
( )加 强 与公 安及 法 院 的 联 系 配 合 三
钱抵刑 ,以刑 事手段插手经济 、 民事纠 纷,刑讯逼供 、滥用
职 权,放纵犯 罪分子,甚至成 为黑恶势力的 “ 保护伞 ” ,为害

极性 。如 《 刑法 》第 4 0条第三款 “ 0 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
案 ” 中 的 “ 押 人 员 ”如 何 理 解 ? 在 又如 《 法 》 第 4 0条 “ 刑 1 非
职权 等犯 的危 害结 果 如贪污 、受贿等犯 堆的危害结 果
直 接 和 容 易 引 起 公 愤 ,甚 有 的 人 认 为 玩 忽 职 守 等 犯 { 是所 旧的 “ 1 卜的 _作 . 所 造 成 的 ,主 观 卜 为 了 把 情 办 好 ” 是 ,
各 界和 人民群众 了解 渍职侵权柃 察职能 ,掌握 案标准 ,主 动 向柃 察机父提供线 索 ,另 来在保护 和奖励举报 有功人 员 面的成功做 法 ,切实提 高人 民群众对 渍职侵权犯 社会危 害性 的认 ,增强群众 与渡职 J, 作斗争的意 和 信心 ,激 发人 民群众 的举报热情 ,苻造 fl '  ̄

试论当前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的难点及对策

试论当前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的难点及对策
法学论 坛 2 0 1 3年 8期 ( 上)
试论当前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的难点及对策
张 贻伟 ( 滕 州市人 民检察院 山东 滕 州 2 7 7 0 0 0)
摘要 : 近 几年来. 检 察机关围绕 “ 强化 法律监督 ,维护公 平正义”工作主题,积极履行渎职侵权检 察职 能, 在依 法壹处和预 防渎职侵权犯 罪方 面做 了大量工作 , 为维护 宪法和 法律尊严 。促进依法行政、依法司法和依 法办事 , 保 护公民的合 法权 益,做 出了积极的努力。但是 ,也要看到 ,渎职侵权检 察办案难,案件数 量上不
采取生动 活泼 、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且 易 于接受 的手段 ,根据不 同时期渎职侵权犯 罪 的特点 , 有的放矢 , 因地制宜 , 以案释法 , 努力形成 良好 的反渎职侵权舆论氛围。可以 有计划地在城市街道 、 集市等繁华地点进行
法制宣传和法律咨询 ,发放宣传材料 ,还可 以不定期 地到 渎职侵 权犯 罪易发 单位 和举 报率较高 的执法部 门举办法制讲座 , 宣讲法 律知识 ,提供法律咨询。要通过宣传 ,使社 会 各界 和人 民群众真 正 了解 和支 持渎检 工 作 ,推动渎检工作的进一步发展。 ( 二) 拓宽案件线索来源渠道 1 .努力 做好举报工作 ,巩 固主要案 源 渠道 。 要 加强举 报宣传 , 激励群众依法正确 举报 。通过发放宣传材料 、设立宣传栏 、 办 墙报 、深 入案 发单位 重点行业 开展 法制讲 座 、利用新 闻媒体发表文章 、网上宣传等形 式 ,经常性地开展举报宣传活动 ,宣传 党和 国家反腐败的方针政策 , 检察机关惩 治和预 防职务犯罪的举措 , 检察机关受理案 件的范 围 、立案标准、办案程序 、当前职务犯 罪的 动 向及特征 、 有关法律政策界 限等 ,特别是 要宣传 、引导、动员群众了解举报职务犯罪 的权利义务、举报 的途径方法 、检察机关对 举报人的保护和奖励等 , 增强 检察工作 的透 明度 ,引导群众依法准确举报 。 切实做好保 护和 奖励举 报人 的工作 。加强 举报线 索管 理, 穷尽举报线索价值 。用心捕 捉举报 中的 每个 信息点。 对举 报材料无论是洋洋大篇还 是寥寥 数语 , 都要认真阅读 、反复阅读 , 甚

做好基层院反渎职侵权工作之思考

做好基层院反渎职侵权工作之思考
三 、 巧 不 要 拙 要
是 内“ 。 动” 与本 院 内部 的反贪污 贿赂 、 公诉 、 侦查监
督、 民行 、 监所 、 申等部 门加强联系 , 控 做到整体联 动。 明 要
确 人 员 ,重 点 关 注 贪 污 受贿 案 件 ,立 案 监 督 案 件 、抗 诉 案
件、 长期访 、 重复访 、 体访 案件 , 门收集 办案中发现 的 集 专 渎职侵权 犯罪线索 , 并及时通报 , 形成 收集 案件线索的 内
维普资讯
前 能得到公平 公正的 “ 遇” 待 ,保证 检察 监督权不流 于形
Hale Waihona Puke 处 分 或 建 议 有 关 部 f x 其 作 出 处 分 , 确 保 处 分 能 够 落 实 1 ̄ 并
式 ,是值 得我们认真思 索的 。笔者认 为 ,首先 ,立法应细
化 。把 量刑 幅度控制在很小 的范围 内, 样就可 以使法 官 这 的 自由裁量 权尽可能地小 , 使检察机关在 审查判决时不会
出现 。 作 者 : 西 省 长 治 市 城 区人 民检 察 院 [4 0 1 山 06 1 】
现的“ 量刑偏轻偏 重” 量刑不公” 和“ 等情况 , 并赋 予检察机 关 以相应的处分权 。 如赋予检察 机关 要求法官说 明判决书 中存 在问题 的权力 , 应审查其是否合 法 , 并 若不合法 , 又无 正当理 由, 应有对其作 出相应处罚 的权 力 。如果无 正当理 由, 对检察机关 的要求不予答复 , 检察机关 可 以对其作 出
"  ̄- 层 院 反 渎 职 侵 权 工 作 之 思 考 Wt 基
韩俊 华 万 长红
渎 职 侵 权 犯 罪 绝 大 多 数 发 生在 基 层 , 层 院 反 渎 职 侵 基
外 , 从 职 权 的 行使 出发 , 重 在 “ 能 ” 多 下功 夫 。 助 应 着 不 上 帮

反渎职侵权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反渎职侵权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反渎职侵权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反渎职侵权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反渎职侵权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近年来,随着司法改革的不断深入,检察机关渎职侵权检察工作的职能、性质、特点等更加明确,打击的重点更加突出。

尤其是近两年我市推行了职务犯罪侦查“五项机制”,渎职侵权检察部门顺应形势,在查办这类案件方面取得了新进展。

但从查办这类案件的总体情况看,发展仍然不平衡,现行的渎检工作仍然存在案件来源少、发现难、查证难、处理难等亟待解决的问题和困难,严重制约了渎检工作的开展,成为当前影响检察业务全面开展的一大因素。

一、当前反渎职侵权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反渎职侵权队伍的素质与担负的重任不相应。

反渎职侵权工作涉及各个部门和各个行业,查办起来颇为棘手,要求侦查人员必须兼具法律知识和其他各个行业专业知识的复合型人才,从这个方面来说,反渎职侵权干警的素质应该相对更高一些,而我们的现状是反渎职侵权工作人员不仅数量少,而且普遍为法律专业的单一型人才,既没有对渎职侵权犯罪有深入细致研究的人员,也没有对渎职侵权犯罪有独特研究的能手,且反渎职侵权队伍人员变动频繁,缺乏连续性和延续性,从而导致对查办渎职侵权案件普遍有畏难情绪,制约了反渎职侵权工作的开展。

2、宣传力度不够造成社会认识度较低。

由于缺乏行之有效的宣传,导致人们对反渎职侵权工作的性质、任务、职责以及受理案件的范围不了解,对各种渎职犯罪的构成和有关的法律规定了解不多,没有明确认识,因此对某些渎职行为采取漠不关心,甚至认可的态度,出现群众不知、不会举报的问题,因而很难通过群众举报获取有价值的线索。

在一定程度上使案源的获得受到限制,造成举报线索较大幅度下降,案源缺乏,案件可查性低,渎职侵权检察部门出现无案盼案,有案难办的现象。

加之检察机关内部信息资源缺乏整合,缺乏有效的信息交流机制,一些好经验、好做法指导办案的效能没有得到有效发挥,在学习新知识、分析新情况、提出新思路方面,不但明显缺乏相应技能和策略,也没有形成整体合力。

我省反渎职侵权工作发展对策探析

我省反渎职侵权工作发展对策探析
名 繁多 , 盖4种 罪名 , 查取 证 角度 各有 不 同 , 求 涵 3 侦 要
大的损害 , 隐蔽性高 , 其 破坏性强 , 危害性大。 因此 , 要 全面认识渎职侵权犯罪的严重性 、 危害性。 ( 地方 、 二) 部门保护主义思想做祟。渎职侵权犯 罪的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 有些还是部 门领导或
检 察 建设 青 海较 察
我省 反渎职侵权 工作 发展对 策探析
青海省人 民检察院 付社兵
20年 以来 , 省 院党 组 的 高度 重 视 下 , 省 三 08 在 全 级 检 察机 关 渎职 侵 权 检察 部 门陆 续完 成 了更 名 改 局
工作 。反 渎职 侵权 局 的挂牌 成立 , 开 了我 省反 渎 职 揭
民警 涉嫌 玩忽 职 守罪 案 件 。第一 起 案件 发 生后 , 由于 认 识 观念 上存 在误 区 , 发案 单位 到相关 部 门都 有不 从 同认 识 , 导致 对 涉 案 人 员未 做 严 肃 处理 , 果 事 隔半 结 年 ,就发 生 了第二 起公 安 民警 殴 打涉 案人 员 致死 , 导 致 家 属上访 的群体 性 事件 ,经新 华社 直 报 国务 院 , 引 起 了中央 和省 委领 导 的 高度重 视 , 做 出严 肃查 处 的 并 重 要批 示 。 总结 教训 时 , 在 一位 领导 道 出 了肺 腑 之言 , “ 是第 一 次就严 肃 处 理 , 要 使大 家 得到 警示 教 育 , 不 就 会 有第 二次 这样 的深刻 教训 。” 从 一个 侧 面反 映 出 这 某些 人 没有 从本 质上 认识 到 渎职 侵权 犯罪 的危 害性 。 渎 职侵 权犯 罪 同贪 污 贿赂 犯 罪一 样 , 严重 侵 害 国
点, 使得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的立案侦查 、 取证相对 比 较 困难 , 且 容 易 导致 案 件 的“ 而 流失 ” 导致 案 源线 索 ,

新形势下开展反渎职侵权工作的几点想法

新形势下开展反渎职侵权工作的几点想法

新形势下开展反渎职侵权工作的几点想法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修改后的刑诉法为检察工作的发展提供了机遇,同时对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提出了更高要求,对检察机关执法理念、执法机制、执法能力等带来了深刻的影响,提出了新的挑战和考验,尤其对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部门原有侦查模式、侦查理念的影响更为深远。

修改后的刑诉法涉及反渎工作的内容很多,但主要概括为以下两项:一是侦查行为的实施。

强制措施方面,我国的刑事诉讼法规定了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五种强制措施。

然而在实践中却出现审前羁押成常态,监视居住沦为变相羁押,连续拘传等现象。

针对上述情况,修改后刑诉法都进行了或多或少的修改。

证据制度方面,修改后的刑诉法在证据的种类中新增了辨认、侦查实验笔录以及电子证据,明确引入了非法证据排除制度,还规定了强制证人出庭制度。

侦查措施方面,修改后刑诉法对一般侦查措施的修改幅度相对较小,但充分考虑到技术侦查以及秘密侦查措施在侦查实践中无法可依这一现状,在修改后刑诉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而款明确规定人民检察院在立案后,对于利用职权实施的严重侵害公民人身权利的重大犯罪案件,可以采用技术侦查措施。

二是侦查权力的制约。

在现行刑事诉讼制度的侦查阶段中中,辩护制度方面,侦查机关享有使用强制措施、侦查措施等广泛而强大的权力,而犯罪嫌疑人只能“被动”地接受侦查。

因此,犯罪嫌疑人的人权难以得到有效保障。

对此,修改后刑诉法在辩护与代理一章中修改了九个条文。

侦查程序的的规范与监督方面,修改后刑诉法强化了对侦查程序的规范以及相应的监督,意在改变“重实体、轻程序”这一司法倾向。

一、此次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对反渎工作较大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刑事诉讼对抗性增强。

职务犯罪侦查行使的控诉职能与辩护职能在诉讼中有天然的对抗性。

修改后刑诉法使这种对抗性大大增加。

如检察机关在侦查权行使过程中,享有包括采取强制措施在内的一系列权力,而辩护方则明显处于劣势。

当前渎职侵权犯罪查处的难点及对策的思考

当前渎职侵权犯罪查处的难点及对策的思考

当前渎职侵权犯罪查处的难点及对策的思考[摘要]当前,渎职侵权犯罪的查处工作面临着案源少、取证难、办案阻力大、法律制度不完善、办案力量不足等多方面的难题,需要从完善工作机制、提高侦查技能、修订相关法律制度等方面加以破解,进一步开创反渎职侵权工作新局面。

[关键词]反渎职侵权;难点;对策当前渎职侵权犯罪侦查工作中面临很多难点,包括案件来源少、查证难、处理难等主客观方面的问题,如果不逐步加以解决,势必会制约反渎职侵权工作的发展,影响反腐败工作的顺利开展。

笔者结合自身在基层检察院从事反渎职侵权工作的实践,对反渎职侵权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对策作粗浅的探讨。

一、当前查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所面临的主要难点1. 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线索发现难、来源少,是当前办理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的难点之一。

主要原因有三方面,一是犯罪主体智商相对较高,犯罪隐蔽性强,案件线索获取难,反渎职侵权工作的对象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大多数具有较高的文化素质,有的甚至是某方面的专家或资深人士,通晓本单位、本部门涉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社会阅历丰富,处事老练,其犯罪具有很强的隐蔽性,犯罪行为很难被发现。

二是宣传力度不够造成社会认识度较低,群众举报少,尚未形成反渎职侵权犯罪的氛围。

由于缺乏行之有效的宣传,目前许多群众不知道反渎职侵权局是干什么的,对“渎职”、“侵权”的含义,有相当部分的群众还没有明确认识,对查处的罪名及立案标准知道的更是少之又少,因此对某些渎职行为采取漠不关心,甚至认可的态度,出现群众不知、不会举报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使案源的获得受到限制。

三是案件移送渠道还不够畅通,渎职侵权犯罪因为是典型的“不落腰包”的腐败,目前一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领导干部对渎职侵权犯罪认识存在误区,认为渎职侵权犯罪大多是在履行职务中发生的,个人又没有中饱私囊,是“好心办错事,情有可原”,因此,在对待渎职犯罪上,不把违法当违法,不把犯罪当犯罪的现象较为普遍,一些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因此被忽视、被容忍、被“谅解”。

反渎职侵权工作侦查一体化机制的探索及思考

反渎职侵权工作侦查一体化机制的探索及思考

反渎职侵权工作侦查一体化机制的探索及思考[摘要]查处渎职侵权犯罪,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职能,也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有效途径。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当前检察机关渎职侵权检察工作的深入开展,渎职侵权检察工作所面临的环境日渐复杂。

与此同时,检察机关原有的办案机制在新形势下也暴露出原有的弊端和缺陷。

在世界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和城乡一体化战略大力推进的背景下,面对艰巨繁重的反渎工作形势,创新办案模式,改革侦查机制,加强检察机关整体作战能力,改变过去各自为营、分散作战的方式,建立纵向指挥有力、横向协作紧密的渎职犯罪侦查一体化办案机制,才能提高办案效率和办案质量,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惩治渎职犯罪的职能,促进渎职侵权犯罪侦查工作的跨越式发展。

[关键词]渎职侵权;侦查一体化;问题;对策查处渎职侵权犯罪,是我国检察机关的法定职能。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以及当前检察机关渎职侵权检察工作的深入开展,渎职侵权检察工作所面临的环境日渐复杂。

犯罪嫌疑人反侦查能力增强,查办工作干扰大、阻力大。

与此同时,检察机关原有的办案机制在新形势下也暴露出固有的弊端和缺陷。

在世界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和城乡一体化战略大力推进的背景下,面对艰巨繁重的反渎工作形势,创新办案模式,改革侦查机制,加强检察机关整体作战能力,改变过去各自为营、分散作战的方式,建立纵向指挥有力、横向协作紧密的渎职犯罪侦查一体化办案机制,才能提高办案效率和办案质量,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惩治渎职犯罪的职能,促进渎职侵权犯罪侦查工作的跨越式发展。

[1]一、反渎职侵权侦查一体化机制的概念及现实必要性(一)反渎职侵权侦查一体化机制的概念反渎职侵权侦查一体化是指检察机关在现行的检察体制模式下,在现行的法律规定框架内,建立以优化渎职侵权检察部门的侦查资源配置、提高整体效能为目标,以上级院为“龙头”,以基层院为支点,以侦查指挥中心为组织形式,以提办、交办、督办、联合办等为主要办案方式,实行侦查活动统一组织指挥,案件线索统一管理和经营,侦查人才和技术装备统一调配使用,执法环境统一营造的查办渎职犯罪的侦查机制。

紧紧依靠党的领导是开展反渎职侵权工作的重要保障

紧紧依靠党的领导是开展反渎职侵权工作的重要保障

紧紧依靠党的领导是开展反渎职侵权工作的重要保障摘要:众所周知,反渎职侵权工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检察机关恢复重建30多年来,经过无数检察人的不断努力,反渎职侵权工作在检察工作中发挥出日益重要的作用。

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反渎职侵权工作正面临着新的形式和发展瓶颈,因此,如何克服新困难,加强反渎工作力度,全力服务和谐社会建设,成为新时期反渎职侵权部门的重要课题。

关键词:渎职侵权党领导预防与惩治完善对策渎职侵权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从检察机关近年来查处的渎职侵权犯罪实际情况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类犯罪案件呈逐年上升的趋势,此类犯罪给国家和人民造成财产、生命损失也越来越大,人民群众对此反映强烈。

特别是发生在安全生产、食品卫生、环境污染、制售伪劣产品等侵犯民生、民利领域的渎职犯罪直接影响广大人民群众的衣食住行,侵害其切身利益,直接危害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是反腐败斗争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严厉打击渎职侵权犯罪才能更好的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保障社会的和谐稳定。

在打击渎职侵权犯罪的道路上检察机关取得了显著成效,这成绩的取得来源于检察机关查办渎职侵权犯罪的决心和广大反渎干警的共同努力,更重要的是在反渎职侵权工作中检察机关始终紧紧依靠党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是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根本政治保证,是我国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设的核心内容。

只有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才能保证反渎职侵权工作的正确方向,只有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把反渎职侵权工作放到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谋划和推进,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反腐倡廉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部署。

检察机关要主动向党委汇报开展反渎职侵权工作的思路、部署和措施,以及在查办案件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要紧紧依靠党委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排除办案中的阻力和干扰,积极争取各级党委和有关部门对于渎职侵权工作的支持,为进一步加强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20xx述职述廉报告

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20xx述职述廉报告

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局长20xx述职述廉报告尊敬的领导和同事们:我是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的局长,很荣幸能够在此向大家述职述廉。

过去一年,我们局全体干部职工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勤勉工作,扎实推进工作,充分发扬了检察干警艰苦奋斗的工作作风,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进展。

一、工作回顾(一)打击渎职违法犯罪方面。

去年我们局共受理渎职案件231件,发现和处理了21起事实清楚的渎职违法犯罪案件,其中立案15件,移送公安机关3件,诫勉谈话3次。

我们坚持“早发现、及时打击”的原则,及时开展调查取证工作,依法打击渎职行为,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二)加强侵权控告方面。

我们积极协调各相关部门,认真处理信访控告案件,快速受理侵权控告,及时调查核实,加强与社会各界联系,适时开展人民群众满意的案件调解工作。

去年我们局受理侵权案件共计216件,成功达成民事赔偿、行政赔偿、行政复议等解决方案共计152件,基本实现了案件数量、质量双控。

(三)案件质量管理方面。

我们按照质量管理的要求,严格按照法律程序,严格保密,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加强摸排,充实证据,提高案件的论证和合理性。

对于案件处理中发现的问题,我们及时汇报局党委和领导,进行整改,不断提高办案质量,提高办案能力和水平。

(四)职业能力提升方面。

去年我们开展了一系列培训、学习和专业技能提升活动,不断提高了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同时,我们还积极引进新技术新工具,加强法律科技的应用,提高职业技能水平。

二、存在困难和问题(一)一些干部职工学习意识不够强,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一些工作条理不够清晰,办事流程不够规范,需要进一步加强管理和规范。

(三)在调解工作过程中,个别干部思想程度有待提高,处理时敷衍了事,群众意见表达渠道感觉不畅,需要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三、今后工作计划(一)加强干部职工学习教育,提高专业素质和工作效率。

(二)严格按照执法规范,加强工作流程、规范管理,提高办案质量。

对基层检察院查办渎职侵权案件的几点思考

对基层检察院查办渎职侵权案件的几点思考

解不多 , 没有 明确认识 , 成对一些 失渎职 行为采取 漠不关心 , 造 甚 要懂一些 , 什么都 要会 一些, 对干警要求很 高, 不学 习, 工作就会不
职侵权案 件时有 发生 。 从基层 检察 院查案 情况 、 件线 索受理 数 案 ( ) 四 社会认知价值有偏差, 失渎职犯罪追究的社会容忍度 高 对 由于失渎 职犯罪大 多是过失犯 罪, 而且大 多数是为 办公事所
等情况 分析, 线 索发现难 、 证难 、 “ 取 查处难 、 力大 ” 『 ; 且 始终 是困扰 致 , 这就 容 易给 人造成 一种假 象, 无论 是在一 些官 员还是在 普通
( ) 五 法律规 定有 缺陷 , 用法律 把握难 适 法律 规定存 在空隙是反渎 工作开Hale Waihona Puke 不力 的法制 原 因, 虽然 在
查研 究和量化分析 , 对积极寻 找案源 和拓宽案源 渠道工作 没有动
脑筋 、 办法, 想 或者是对 发生在 身边的案件 线索缺 乏敏感性 , 而 两 法修订 颁布后 , 视 反渎部 门管辖案 件的种 类增 多, 从十 多种增加
失 渎职至 多只能算“ 不揣 腰包 的腐 败”涉 案官员没贪 、 占, 不 , 没 算
得犯 罪 ; 有人 认为 , 还 干工 作没有 不出错 , 失误 的, 不 这些 官员只 是工作 疏忽 , 甚至 是“ 好心 办 了坏事 ” 不该让他 们承担 刑事责任 , ,
实 际工作 中, 反渎部 门不善 于充 分依靠 和发动 群众 。 一是坐 也不利 于对此类 犯 罪的打击 和追 究。 等 案源上 门, 有案源 就查 , 案源就等 待观望 , 无 对案源情 况缺乏调
瞒案 不报 , 压案不 查 , 该移送 的不移送 , 甚至 出于 政治影 响 、 社会

浅谈渎职侵权犯罪侦查一体化机制

浅谈渎职侵权犯罪侦查一体化机制

渎职侵权侦查 一体化 的含义与 内容 职务犯罪 侦查 的一 体化包含两 方面 的内容 ,其一 是横 向


身 资源和 能力的不足 。三 是在突破案件 中遇 到阻力时通 过上 级 院的协调、干预 ,采用提办 、交办 、督办 、参办的形式 , 排 除干 扰,确保办 案的I N进行 。四是充分发挥 自身的主观 i l O
解兄弟 院突破 类似 案件的经验 及教训 ,从而 在实 际侦 查工作 中,能够 找准 突破 案件的切入 点,避免走弯 路、岔路 。二是 遇到跨区域案 、窝 案、串案及疑难 复杂案件 ,第一时 问向上 级 院汇报 ,由上 级 院调 度其 他兄 弟区院开展联合 侦查 ,替代 我 院的部分外 围取 证工 作,从而迅速有 效弥补突破案 件 中 自
二、充分 运用上下 联动的纵 向指挥机制 ,提升突破案 件 的效率和水平 20 0 9年 以来 ,海 门市检 察院依托 侦查一体化机制 ,借助 上级 院这 一平 台,在其统一领 导指挥下 ,上 下两级 院协作联 动 ,共享 情报 信息 和侦查 资源 ,形成查办 合力 ,突破 了多起 有影响 的大案要 案,取得了 良好 的法律效果和社 会效果。
级 院信息资源丰 富、调度便捷 、业务水平 高的优势 ,积极争 取上级 院的支持与 指导 ,形 成上下一体 、信息畅通 、协调高 效 的办案工作新机 制 。办案 中 ,一是对于 案件线索 ,及时 向 上级 反馈 备案 ,对 于定性上存 在争议 的案件 ,立 即与 上级院
联系沟通 ,积极争 取上级 院的针对性指 导,并通过上 级院了
我 院纵 向上实现 了与上级 院 “ 龙头 ”对 接 ,充分 利用上
三、建立完善横向配合的内部联动协作机制,保障侦查 突破工 作高效运 作 我 院在职务犯罪 侦查工作一体 化机 制框架下,为切实保 障侦查突破工 作的高效运作 ,建立 以反渎 、反贪侦查部 门为 主 体, 以控 中、侦 监、公诉 、技术 、法 警等部 门为辅助 的共

浅谈如何增强反渎职侵权工作的三种意识和三个能力

浅谈如何增强反渎职侵权工作的三种意识和三个能力
质 的 渎 检 干警 队 伍 、惩 治 腐 败 的 现 实 需
要 渎 职 侵 权 工 作 中 的 三 种 意 识 和 三个 能 力 进 行 初 步 探 讨 , 出粗 浅认 识 。 提

作 有 的 放 矢 。其 次 , 不 断 增 强 调 查 取 证 要
发 现 线 索 、调 查 取 证 的最 终 目的 在 于 证
实犯罪 . 强渎检干警 发现案件线索 、 增 证 实 犯 罪 的 意 识 和 能 力 。不 仅 关 系 到 反 渎
并 作 出反 应 的 。 我 们 要 在 查 办 渎 职 侵 权
犯罪 的过程 中, 止 “ 了事 了” 现象, 防 案 的 要 注 意 及 时 总 结 和 分 析 案 件 所 显 示 的 各 种 情 况 , 握 内 在 的 一 般 规 律 , 将 之 提 把 并 炼 和 转 化 为 对 相关 情 况 信 息 作 出 准 确 分 析 判 断 的 业 务 能 力 的 积 淀 ,进 而 以较 强
各种情况 、 问题 要 进 行 综 合 分 析 判 断 , 理
清 思 路 并 研 究 制 定 调 查 取 证 计 划 ,该 取 证计 划要 随着 调查 取证 工作 的深 入, 视 情 况 变 化 适 时 调 整 .以 保 证 调 查 取 证 工
职 侵 权 工 作 的 发 展 .也 是 建 设 一 支 高 素
中的 证 据 意 识 和 主 动 性 。在 调 查 取 证 前,
的 职 业 敏 锐 性 。透 过 各 种 情 况 信 息 的 现
象 。 及 时发 现 案 件线 索 。 去
应 尽 可 能 了解 掌 握 地对 涉 案 单 位 的 工 作 性 质 、 权 、 设 机 构 的 职 能 划 分 、 关 职 内 相

纪检监察机关对渎职侵权犯罪的控制路径

纪检监察机关对渎职侵权犯罪的控制路径

大损 失 ,而 且严 重影 响 了社会 和谐 稳定 ,败 坏 了党和 政府 形 象 。2 0 至 2 1 06年 0 0年 6月 ,全 国共 立案 查 办各类 渎 职侵权 犯 罪案件 38万 件 49万 余人 ,这 些案 件共造 成 直接经 济损 失 5 5 余元 ,导致 23 . . 4亿 - 万 余人死 亡 ,30 20余人 重伤 。为 此 ,我 们必 须深 刻认 识到 惩治 和预 防渎职 侵权 违法 犯 罪工作 的重要 性 和 紧迫性 ,认 识 到坚 决惩治和 有 效预 防渎职 侵权 违法 犯罪 ,是 党风 廉政 建设 和反腐 败 斗争 的重 要组 成 部 分 ,必须将 其纳 入党 风廉政 建 设和反 腐败 斗争 总体 格局 ,放在 更 加突 出 的位 置抓 紧抓 好 。
蒋 宪 平

要 :纪检 监 察机 关在 渎职侵 权犯 罪控 制 中存在 的 问题 表现 为主 动 查处不 力 、监督 制 约不 力、
打 击惩 处不 力 、牵头 协调 不力 。纪检 监察 机 关要 充分 发挥 职 能作 用 ,必 须加 强组 织领 导 ,形 成反 渎职 侵 权犯 罪 的整体 合 力 :强化 宣传教 育,筑 牢抵 制 渎职 侵权 的思 想道 德 防线 ;强化权犯 罪 的控制 路径 。


纪检监察机 关在渎职侵权犯罪控制中应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近年来 ,围绕 建立健 全惩 治和 预防 腐败体 系 ,各地 不 断加大 工作 力度 ,党 风廉 政建 设和 反腐 败工
作成 效 明显 。但是 , 当前反腐 倡廉 形势 依然严 峻 ,特别 是 工程建 设 、征地 拆迁 、安 全生产 、食 品药 品 监 管和行 政执 法 、司法 等领域 渎职 侵权 违法 犯罪 问题 仍处 于 易发多 发状态 ,没 有得 到有 效 的打击 和遏 制 ,甚至 还有 蔓延 、恶 化 的趋 势 。渎职 侵权 违法 犯罪 问题 不仅造 成 了公共 财产 、 国家和 人 民利 益 的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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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力 的法 律 服务 。 现 就 我 院在 实 践 中 的一 些做 法 介 绍 如下 ,不妥 之 处 恳请 批 评 指正 。
事 故 责 任认 定 书 》及 主 要证 据 材 料 。公安 交 警 部 门是 依 照 《中 华 人 民 共和 国道路 交 通 安全 法 》的相 关规 定 ,依 法 对 本行 政 区 域 内所 发生 的道路 交 通 事故 负 责 进行 调 查 ,对 于 涉嫌 道路 交 通 肇 事 犯 罪 的刑 事案 件 依 法行 使 侦查 权 ,并 依 法拥 有 采 取 相应 侦 查 措施 和手 段 的职能 。 二 是 分 析道 路 交通 事 故 车辆 的运 输行 为 是 属 于哪 个行 业 和 领 域 内的运输 行 为? 首 先 是 调取 和 收集 国家 在该 运 输 行业 和领 域 内 的法 律 、法 规 以及 部 门规 章 、制 度 等资 料 ;从 而 确定 该 道路 运 输 行 为 的监 督 管 理 职责 应 由哪些 交 通运 输 监 督管 理 单 位和 部 门 负责 ?其 次 是 查 明 该交 通 运输 监 督 管理 单 位 和部 门内部 工 作 人员 职 责分 工 情 况 怎 样? 从 而进 一 步 确定 可 能 涉嫌 渎 职犯 罪 的被调 查 对 象 ; 再 次 是 调查 日常 开展 监 督 管理 工 作 的情 况 ,并 调 取相 应 的监 督 检查执 法记 录等 书证 资料 ; 三是 对 道路 交 通 事故 造 成 的后 果 和发 生 原 因 二者 之 间 的 因 果关 系 的分 析 和辩 证推 理 。 在 上 述 工作 的基 础 上 ,依据 公 安 交警 部 门对 道路 交 通 事故 所作 出 《 道 路 交通 事 故 责任 认 定 书 》 中的 责任 划 分情 况 ,从 造 成发 生 道路 交 通 事故 的诸 多 因素 中,梳 理 和分 析 出 主要 因 素和

论如何开展反渎职侵权检察业 务工作
杜 勇
( 7 1 2 0 0 0 秦都 区人 民检察 院反 渎职侵 权局 陕西 成 阳 )
二0 一 二 以来 ,我 院反 渎 职侵 权 局 在 上级 院及 业务 主管 部 门和 院党 组 的 领导 下 ,立 足 岗位 ,不断 探 索 和创 新 反 渎 职侵 权 检 察 业务 的新 领域 ,依 法 查 处 了隐 藏在 道 路 交 通运 输 监督 管 理 领 域 以及 与 之有 关 系 的其 他 领 域监 管单 位 和 部 门 的工 作人 员 涉 嫌 渎 职侵 权 职 务犯 罪 的 案件 。 通过 查 办 案件 ,既充 分 发挥 了检 察 职 能 ,依 法维 护 了国家 法 律 、法 规 的统 一 性 和权 威 性 ,又 维 护 了社会 和 法 制 的公 平 正义 ,为地 方 经济 建 设 和发 展 提供 了强

咸 阳 市 境 内 目前 道 路 交 通运 输 市 场 状 况 咸 阳地处 陕 西 关 中平 原 腹地 ,位 于东 经 1 0 7 。3 8 至 1 0 9 。1 0 ,北 纬 3 4 。l 1 至 3 5 。3 2 之间 ,南 与西安 市 隔水 相望 , 北 与甘 肃相 连 , 东 与渭南 、 铜川 市毗 邻 , 西 与宝 鸡市接 壤 。 全 市 总面积 1 0 1 9 6平方 公里 ,人 口 5 0 0 万人 ,辖 2区 1 市1 O 县, 共有 2 1 6 个 乡镇 ,3 8 4 3个行政 村 。 咸 阳 自古 素 有 交 通 要 冲 之 称 。 其 中道 路 运 输 情 况 是 :据 咸 阳交 通 运 输 网报 道 ,截 止 2 0 0 8年底 ,全 市 境 内公 路 总 里 程 4 6 8 3 . 9 3 3 公 里 ,公路 密度 为 4 5 . 8 7公里 / 百平 方公 里 ,按 养管 单 位 分 :省 高 速集 团 、交 建 集 团养 管 公路 里 程 3 0 1 . 2 2公里 ( 不 包 括绕城 高速 ),咸 阳公路 管理 局养 管 的国省 道里 程为 8 5 9 . 1 1 1 公 里 ;市地 道 处养 管 的 农村 公 路 3 5 2 3 . 6 0 2 公 里 。全 市拥 有 农村 公 路3 3 8 6 . 9 2 9 公 里 ,其 中县 道 1 5 9 0 . 9 9 9 公里 ,乡道 1 6 6 2 . 5 7 公里, 专用公路 1 3 3 . 3 6 公 里 。 按技 术等 级 分 :一 级路 1 7 3 . 1 1 5公 里 , 二级路 5 2 0 . 8 2 8 公 里 ,三 级 路 1 7 3 8 . 5 8 2 公 里 , 四级 路 1 9 6 8 . 0 0 3 公 里 ,等 外 路 8 6 . 9 1 公里 ( 等 外 路 全 部 为 专 用 公 路 )。 目前 , 1 7 6 个 乡镇 3 6 8 5 个行 政村 , 现有 村级 公路 总里程 1 1 8 6 9 公里 ( 含 生产路 )。现 已实现 油路 化 ( 水 泥化 ) 的村 级公 路共 6 7 0 0 公里 , 通3 2 8 9 个行 政村 ,2 3 8 个行政 村 实现砂 石化 。 二 、 我 国 目前 针 对 道 路 交通 运 输 市 场 领 域 的 监 督 管 理 机 构 及 其职 能设 置 情 况 根据 《 中华 人 民共 和 国道 路 交通 安 全 法 》 ( 2 0 1 1 年修正 ) 第 八 条 的 规定 : “ 国家对 机 动 车实 行 登 记制 度 。机 动 车 经公 安 机 关 交 通 管理 部 门登 记 后 ,方 可上 道 路 行驶 ” ;以及 第 十九 条 的规 定 : “ 驾驶 机 动 车 ,应 当依 法 取 得 机动 车 驾驶 证 ” 。该 条 同时 还 规定 : “ 申请 机动 车 驾驶 证 ,应 当符 合 国务 院公 安部 门 规 定 的 驾驶 许 可 条件 ;经考 试 合格 后 ,由公 安 机关 交 通 管理 部 门发 给 相应 类 别 的 机动 车 驾驶 证 ” 。 由此 可 以看 出,在 我 国 , 机 动 车必 须 依 法取 得 相 应 的许 可证 件 ( 即机 动 车行 驶 证 )之 后 才 能 上路 行 驶 ;而 驾 驶机 动 车 的人 员必 须 依 法 取得 相 应 的准 驾 类 型 驾驶 证 才 能具 有 驾 驶 机动 车辆 的资 格 。并 规定 了取 得 《 机 动 车 行驶 证 》和 《 机 动 车驾 驶 证 》具 体 的条 件 和 程序 等 。上 述 车辆 和人 员 的 资质 审 核 和发 证 许可 是 由各 级 公 安交 警 部 门依 法 行 使 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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