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害化处理间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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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害化处理间管理制度
篇一: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1、餐饮服务单位必须与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服务企业签订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经营协议;
2、安排专人负责本店餐厨废弃物的处置、收运、台账管理工作;
3、餐厨废弃物分类放置,做到日产日清;
4、禁乱倒乱堆餐厨废弃物,禁止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或倒入公共厕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5、废弃物应当实行密闭化运输,运输设备和容器应当具有餐厨废弃物标识,整洁完好,运输中不得泄漏、撒落;
6、禁止将餐厨废弃物交给未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或个人处理;
7、不得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废弃物喂养畜禽;
8、建立餐厨废弃物产生、收运、处置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并定期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及环保部门报告;
9、发现餐饮服务环节违法违规处置餐厨废弃物的,应第一时间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环保部门举报;
10、企业负责人应实时监测单位餐厨废弃物的处置管理,并对处置行为负责。

篇二:15无害化处理制度
重庆泰华牧业(集团)种禽场
无害化处理制度
一.环境保护
1.废水
饲料加工厂的生产废水、养殖场禽舍清洗废水,以及清洗禽舍产生的废水以及生活污水经收集后集中处理,经过滤、沉淀以及曝气等工序处理后达到排放标准方能
进入下水道排走。

2.废气
本场产生的废气是锅炉产生的烟尘气,采用安装旋风除尘器的方式,经处理后其烟尘排量可减少90%。

烟气排放筒建设高度不应低于25m,口径应大于300毫米。

3.废渣
(1)燃煤废渣:
本项目产生少量的燃煤灰渣,一般于城镇和农村道路建设,另一种消化渠道是用于制砖厂原料,实现综合利用。

(2)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按当地政府环卫部门的要求,运到指定地点。

(3)禽废料:
对于种禽厂产生的禽粪便可集中于沼气池进行沼气化处理,产生的甲烷用于生活燃料。

对于干禽粪便可供应花卉种植园用于
有机肥。

对于加工厂的固体废弃物,应堆放在离加工厂500m 以外地方,经生化发酵处理、干燥、粉碎后充做肥料或饲料。

4.噪声:
噪声主要来自于锅炉房风机,操作工人操作岗位可和风机保持一定距离,一般对操作工人不会造成危害。

另一类噪声是种禽的鸣叫,产生的自然噪声对周边农户不会产生影响,但对操作人工授精和饲养工人产生一定影响,可采取简易的耳塞防护设施,降低噪声对耳膜的刺激。

二.卫生防疫
防疫卫生是养禽成败的关键。

防疫应坚持预防为主,防重于治,以检保防的综合防治方针。

1.建立健全防疫防病体系
由兽医室和技术服务中心负责编制免疫程序,建立防疫体系。

种禽场应严格进场种禽的检疫,并进行隔离观察15天,确认无病后始能进场;按免疫程序的要求定时对种禽进行预防注射,并做好防疫记录;建立兽医巡视报告制度,在基地内发现
疫情或疫病应及时报告有关负责人,重大疫情必须及时报告当地兽防部门;定期驱除种禽的内、外寄生虫。

2.定期进行预防性消毒
消毒方法很多,概括有三类,即物理消毒法、化学消毒法、生物热消毒法,可根据具体情况选择使用。

建立规范化的禽场兽医巡视制度、建立种禽每日用药或饲喂记录、健康档案、建立疾病报告制度和设立病禽隔离制度。

建立
病禽档案制度、死禽处理制度、外来人员参观考察管理制度等。

3.种禽养殖场的防疫设施
⑴围墙或防疫沟
种禽场四周应建较高的围墙或坚固的防疫沟,以防止场外人员及其它动物进入场区。

为了更有效地切断外界污染因素,必要时可往沟内放水。

场界的这种防护设施必须严密,使外来人员、车辆只能从禽场大门进入场区。

⑵隔离围墙
生产区与管理区之间应用较小的围墙隔离,防止外来人员、车辆随意出入生产区。

生产区与病禽隔离区之间也应设隔离屏障,如围墙、防疫沟、栅栏或隔离林带。

⑶消毒设施
在种禽养殖场大门(设在管理区)、生产区入口处和各畜舍入口处,应设相应的消毒设施,包括车辆消毒池、脚踏消毒槽、喷雾消毒室、更衣换鞋间、淋浴间等,对进入场区的车辆、人员进行严格消毒。

车辆消毒池设在种禽场大门和生产区入口处,深度一般为20cm,长度应能保证大型拖拉机后车轮在消毒液中至少转一周。

脚踏消毒槽应设在人行边门,其深度一般为10cm。

在生产区和禽舍入口处,还可设紫外线消毒室,对进入人员衣服表面进行消毒,要求安全消毒时间为3~5分钟。

三.无害化处理
1.病、死禽应按GB16548-2006《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的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⑴ 掩埋地点应远离学校、公共场所、居民住宅区、村庄、动物饲养和屠宰场所、饮用水源地、河流等地区;
⑵ 掩埋前应对需掩埋的病害禽尸体和病害禽产品实施焚烧处理;
⑶ 掩埋坑底铺2cm厚生石灰;
⑷ 掩埋后需将掩埋土夯实。

病害禽尸体和病害禽产品上层应距地表1.5m以上
⑸ 焚烧后的病害禽尸体和病害禽产品表面,以及掩埋后的地表环境应使用有效消毒药喷、洒消毒。

2.种禽场不得出售病禽、死禽。

有治疗价值的病禽应隔离饲养,由兽医进行诊治。

3.对粪尿和污水等废弃物要进行无害化处理。

四.安全急救及职业安全教育
生产车间及某些特殊岗位均备有急救箱,可作事故紧急处理。

设置安全管理专职人员,负责全厂技术安全、劳动保护及安全教育工作。

凡新工人、实习人员、操作人员调换岗位等均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由专职安全员巡回检查安全生产情况。

篇三:养殖场动物无害化处理管理制度
养殖场动物无害化处理管理制度
一、经营场所、养殖场(户)必须制定无害化处理制度。

二、检疫中发现的病死畜禽及染疫畜禽产品,按照规定在检疫人员监督下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各市县动物防疫监督管理机构对无害化处理制度的落实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和检查,对不执行制度及造成疫情传播者,按法规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四、必须建立无害化处理档案,对无害化处理的畜禽及畜禽产品必须作好记录,并列入档案管理。

五、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应按《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16548—2006)规定,采取焚毁、化制、掩埋或其他物理、化学、生物学等方法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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