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承接产业转移实施意见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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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承接产业转移实施意见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意见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三亚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1.10.10
•【字号】三府[2011]157号
•【施行日期】2011.10.1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
正文
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承接产业转移实施意见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意见
(三府〔2011〕157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承接产业转移的实施意见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琼府办〔2011〕68号),为明确责任,各司其职,狠抓落实,推动我市承接产业转移工作。

现结合三亚实际,就贯彻《通知》精神提出分工意见如下:
一、因地制宜承接发展优势特色产业
(一)热带农产品及海产品加工业。

大力承接发展热带农产品及海产品加工业、生态农业和休闲农业。

应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升级橡胶加工、热带经济作物、热带果蔬、食品饮料、畜禽产品、水产品加工等加工产业,加快推动海水利用、海洋生物医药等海洋产业发展。

推进农业和海洋渔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加快科技进步,完善农产品市场流通体系,提升农业及海洋渔业产业化经营水平。

加快国家南繁制种基地、国家冬季菜篮子生产基地和港澳蔬菜生产供应基地、国家热带
水果、热带花卉生产基地和国家休闲农业示范基地等农业四大基地建设,推动热带现代农业产业发展。

(市农业局、市海洋渔业局、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

列第一位者为牵头部门,其它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下同)
(二)现代服务业。

以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为契机,发展新型服务业态,扩大服务消费需求,大力承接发展旅游、商贸、物流、文化等产业。

积极发展现代商贸业和物流产业,推进国际化大型购物设施、三亚特色专业街、交易会展设施和物流配送中心等项目的建设。

(市发展改革委、市旅游委、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市农业局)
(三)高技术产业。

重点发展软件服务外包、动漫游戏、文化创意等电子信息与创意产业,提高产业实力。

以创意新城为依托,大力引进国内外大型高新技术企业,鼓励加强合作,创新要素对接,大力发展研发中心,促进创新成果转化。

(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市创意产业园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二、促进承接产业集中布局
(四)引导转移产业集中布局。

坚持转移产业集聚发展,合理确定产业定位和发展方向,形成以高端产业为取向,以旅游业为龙头,以现代农业、海洋产业、创新创意产业、商贸业、房地产业、文化产业为支撑的符合三亚实际和发展要求的特色产业集群。

发挥我市已有重点产业、骨干企业的带动作用,承接产业链条整体转移和关联产业协同转移,提升产业配套能力,促进专业化分工和社会化协作。

(市发展改革委、市旅游委、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局、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
(五)规范发展产业园区。

统筹规划园区建设,大力推进园区整合发展,形成布局优化、产业集聚、用地集约、特色明显的产业园区体系。

重点加强崖城创意产业园道路、通信、供水、供气、供电、防灾减灾、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市创意产业园管委会、市规划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
三、改善承接产业转移环境
(六)强化公共服务支撑,改善营商环境。

营造承接产业转移、加快产业发展的良好环境,为当好海南国际旅游岛排头兵建设目标的实现打好扎实的产业基础。

继续搞好项目包装和推介,完善产业承接项目库。

(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

建立完善公共信息、公共试验、公共检测、技术创新等服务平台,规范发展技术评估、检测认证、产权交易、成果转化等中介机构,建立区域间信用信息共享机制。

(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

完善重点企业联系制度,保障投资者权益,推进依法行政,完善法制环境,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切实落实好各项公开承诺。

(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

加强与发展产业配套的必要的医疗、幼儿园、中小学校、商业网点、公共交通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建立和完善综合服务业功能。

(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
(七)完善交通基础设施。

提高空中运输能力,推动凤凰国际机场三期扩建工程,为国际旅游城建设提供空港支撑。

打造国际邮轮母港,建设凤凰岛国际邮轮港大吨位邮轮泊位,完善港池、航道、联检大楼等配套设施。

推进港口及客运码头建设,完善南山港一期工程,推进南山港二期工程前期工作,完成崖州中心渔港建设和渔港搬迁。

完善公路网结构,完成绕城公路建设,积极支持中线高速公路建设,形成三亚与中部市县联系的主通道。

(市交通运输局、市海洋渔业局、三亚海关、市口岸办、市发展改革委等)
四、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
(八)严把产业准入门槛。

产业承接必须符合我市区域生态功能定位,严禁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生产能力和高耗能、高排放、高污染等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转入,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

严格承接项目进入联审制度,全面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制度、水土保持“三同时”(同
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制度,水库周边、沿河开发项目防洪影响评价编制审批制度,开发利用水资源项目要做好水资源论证、节能减排评估审查及职业病评价,加强承接产业转移中的环境监测和水土保持监测。

(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市水务局、市卫生局)
(九)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加强耕地资源保护,防止在承接产业转移中侵占基本农田。

制定相关行业建设用地控制标准,推广多层标准厂房建设,提高土地投资强度和用地密度。

(市国土环境资源局)。

加强水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建立和推行用水定额管理制度,逐步完善城市供水及农业灌溉用水实行计划制度,实行水资源及节约用水管理,建立长效的排水监管机制和污水设施管理制度,实行雨污分流,大力宣传城市排水许可证的办理,在取得排污许可证后才给予颁发施工许可证,有效控制无证排污的违规行为,规范城镇排污管理体系,加强推进中水回用技术、配套设施等,在道路管网配套设施建设时将中水回用管网一并进行建设,提高污水处理回用率。

(市水务局)。

鼓励企业采用节能、节水、节材、环保先进适用技术,改造生产流程及实施相关项目建设,降低单位产出的能源资源消耗。

(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
(十)加大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力度。

加强产业园区污染集中治理,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工作,实现废弃物循环利用。

(市国土环境资源局、海棠湾管委会、亚龙湾管委会、创意产业园管委会、园林环卫局)。

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加大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力度。

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实现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完善节能减排指标、监测和考核体系。

加强对生态系统的保护,着力改善生态环境。

(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
五、完善承接产业转移体制机制
(十一)深化行政管理和经济体制改革。

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体制改革,提高行政效能,优化服务质量。

加大对产业发展引导等专项资金的
政策执行效果评价和调整力度,加大公示和监督力度,完善信息公开机制。

(市政务中心、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监察局)。

继续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形成比较合理的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使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更好地发挥引导和带动作用。

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扩大民间投资的领域和范围。

(市国资委、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

发展和完善土地、资本、劳动力、技术等要素市场,促进生产要素优化配置。

加快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环保收费改革,在工商业用电已同价的基础上,逐步实行工商业用水、用气等同价政策。

(市物价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
(十二)加强区域互动合作。

深化我市与各地已经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内容,推动建立市际间产业转移统筹协调机制,完善重大承接项目促进服务机制。

提升各类大型投资贸易会展活动的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搭建产业转移促进平台。

(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
六、强化人力资源支撑和就业保障
(十三)加强职业技能培训。

提高三亚技工学校办学层次,加大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力度,面向产业转移需要新增和调整相关专业,定向培养技术管理人员。

实施以提高职业技能为重点的继续教育培训计划,创建旅游、服务业和信息技术实训基地,面向社会提供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服务。

继续落实就读中等职业学校逐步免学费政策和职业培训补贴政策,继续做好农民工转移上岗培训工作。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
(十四)完善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体系。

健全就业服务体系,培育和完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支持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机制。

大力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定向解决产业园区内企业从业人员的住房问题。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建局)
(十五)引进高层次人才。

围绕我市产业发展重点,认真实施《三亚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进一步创新高层次人才引进、使用、激励和服务保障机制,积极为高层次人才搭建创新创业平台。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市教育局)
七、加强政策支持和引导
(十六)土地政策。

在坚持节约集约用地的前提下,加大支持并优先安排产业转移园区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指标,增加保障性住房、科研项目等配套公益性项目的用地指标。

(市国土环境资源局)
(十七)财税政策。

在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和省财政加大对我市转移支付力度的基础上,市财政根据三亚产业发展的实际情况,不断调整航空企业、重点旅游项目、总部经济企业、海棠湾新开业酒店、动漫及高新技术产业、旅行社及旅游等主导产业的财政扶持政策,优化产业承接环境,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和扩大产业经济规模,有效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旅游委、市物价局、市地税局)
(十八)金融政策。

加大《海南省支持金融业发展若干意见》(琼府〔2010〕3号)、《海南省支持资本市场发展若干政策》(琼府〔2011〕55号)的执行力度,进一步发挥金融业在我市国际旅游城建设中的支撑作用,提升金融业竞争力,培育金融产业,完善金融服务体系,推进金融创新,优化金融环境。

鼓励金融机构辖区分支机构积极争取其总行在信贷规模和权限方面给予倾斜扶持,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支持辖区内金融机构和担保公司适度降低贷款和担保门槛,对符合条件的产业转移项目、企业并购和重组活动提供优惠利率贷款。

支持设立旅游产业投资基金,整合旅游产业资源。

着力培育上市资源,提升直接融资能力,做大做强优势产业。

积极发展农村金融,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扶持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发展,积极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努力缓解三农和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市
金融办、市财政局、人行三亚支行、银监会三亚监管分局)
(十九)商贸政策。

以打造“国际购物中心”为目标,充分利用好离境、离岛退税政策,壮大三亚商贸业。

鼓励企业拓展海外市场力度,鼓励我市企业经香港等境外关口出口一般贸易货物,鼓励开辟国际新航线。

(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三亚海关)
(二十)科教文卫政策。

加大对创意产业园区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的支持力度,进一步贯彻落实《海南省促进知识产权发展的若干规定》(琼府〔2010〕31号),加大知识产权运用以及对自主知识产权产业化的支持力度,提高集成创新和再创新能力。

鼓励与著名高等学府、科研机构、企业等开展多种形式的产学研合作与交流,鼓励企业在我市建立研发机构和中试基地。

支持高等学校提升人才培养与创新服务能力,结合产业转移重点办好特色专业。

加快我市文化产业振兴发展,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历史文化资源,营造良好的人文环境。

加快推进我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尽快建立布局合理、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市卫生局)
八、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
(二十一)做好承接产业转移工作,加快我市产业发展,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内在要求,是做好海南国际旅游岛排头兵的重要任务。

市政府成立承接产业转移领导小组,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指导全市承接产业转移工作。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合力,在政策实施、体制创新等方面给予支持,注意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重大问题及时向市政府汇报,切实推动我市承接产业转移工作健康开展。

(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三亚市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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