窗口工作人员管理制度教学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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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工作人员管理制
度
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工作人员
管理制度
一、上下班考勤规定。窗口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县政府规定的上下班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缺岗。
二、每周一早会制度。每周星期一上午7点30分,召开大厅窗口工作人员早会,由分管局机关的领导主持,会议听取局属各单位负责人本窗口上周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及本周工作安排;通报一周来相关单位窗口的业务办理、文明服务等存在的问题,明确提出下一步的整改意见。
三、上班期间工作纪律。窗口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五禁止、十不准”以及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做到工作时间不在办公电脑上玩游戏、听音乐、炒股票、网上聊天、看与工作无关的视频、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不得大声喧哗、串岗。
三、窗口工作人员职责:
(一)负责接待到大厅窗口办事的群众,对申请人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凡申报材料齐全的要直接受理;对申报材料不齐全的,要对审批所需提供资料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建立各类行政审批事项台帐;局属各单位相关业务必须在大厅全程办理,杜绝“双轨”运行。
(二)实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和微笑服务,努力做到服务零距离、办件零差错、效能零投诉,为群众和
企业单位提供热情高效、优质便捷的服务;
(三)实行审批单位、审批内容、办事程序、审批依据、申报材料、承诺时限、审批结果、收费依据、收费标准“九公开”,确保服务对象对审批项目办理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四)严格按照一周办结、并联审批、全程代办等制度的要求,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间,积极为企业和群众排忧解难;
(五)其他事项。窗口工作人员工作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主动向带班领导反映,要积极主动参与局组织的各项活动,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服装礼仪规定。窗口代表着人社部门的形象。窗口工作人员在上班期间应坐姿端正,举止大方;要注重个人形象,穿着整齐。
五、卫生责任制度。窗口工作人员应自觉维护窗口的办公环境,保持窗口整洁。受理台面应当摆放窗口单位工作牌、对外宣传咨询资料等,不得摆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如小说、杂志、化妆品、零食等物品。服务窗口区域内的卫生由各窗口负责;大厅、卫生间、休息区、走廊等公共区域的卫生,由局保洁人员负责。
六、大厅值日制度。大厅实行单位值日制度,值班单位值班人员下班前负责检查各窗口的电源关闭情况,杜绝火灾隐患。将每天大厅工作人员的考勤情况如实填写在《领导值班登记薄》备注栏中,每周五下午将大厅值班考
勤情况汇总报局办公室。
七、请销假制度。窗口工作人员因病因事请假的,由单位负责安排人员替岗,并报值班领导;如因有事临时外出的,须报值班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岗,确保窗口有人在岗,不履行规定的视为旷工处理。
八、奖罚规定。上班期间工作纪律以带班领导日常巡查记录和局领导定期不定期督查情况为准,一周累计迟到、早退或脱岗超过二次(含二次)以上的,将给予通报批评,二次以上的,取消年终一切评先评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