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条例
xx财经学院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校工会、二级分工会的财务收支和财产管理的审查与监督、财经法规的贯彻与执行,确保工会经费的合理使用,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工会各级经费审查委员会组织通则》和《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校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是代表会员对校工会及其所属二级分工会的经费收支和财产管理的真实、完整、合法及效益进行审查监督的组织,由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行使校工会内部审计职权。
第三条校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向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在大会闭会期间,向校工会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校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接受省教育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第四条校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依照国家法规、政策和工作方针、任务、工会财务制度、纪律,独立行使审查监督权。
校工会委员会应尊重和保证校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依法行使审查监督的职权,对校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提出的正确意见,应予以支持和采纳。
第二章组织建设第五条校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与校工会委员会同时选举产生,并同时报批和考察。
第六条校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一般由三至五名委员组成。
经费审查委员会的成员,应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密切联系群众,热心工会经审工作,懂得财经政策,坚持原则,求实公正,廉洁奉公。
为有利于代表会员进行有效的审查监督,委员中一般应包括财会或审计人员和其他会员群众代表,其中具有审计或财务资格证书的专业人员应占三分之二。
第七条校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设主任一人。
负责召集经费审查委员会会议,主持经费审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主任由经费审查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选举结果报上一级工会委员会批准。
第八条校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任期与校工会委员会相同。
在任期内,如有成员因故不再担任委员时,由校工会会员代表大会补选。
其主要负责人的任免,要征得上一级工会委员会的同意,履行民主程序。
第九条校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每年度至少组织一次培训。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作者:————————————————————————————————日期: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1、成立经审委组织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各级工会建立经费审查委员会;《中国工会章程》规定:各级工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同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
2、经审委组织的产生经审委组织应在工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上选举产生。
经审委委员与同级工会委员会委员,要同时推荐、同时酝酿、同时选举、同时批准公布,不能在工会委员会上选举,也不能由工会委员会委派或聘任。
经审委主任、副主任,由经审委全体会议选举产生。
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名额一般为3至7人。
经费审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必要时也可设副主任委员1人。
会员人数较少的基层工会不设立经费审查委员会,可设立一名经费审查委员。
经费审查委员会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由经费审查委员会推选产生。
经费审查委员会及其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的选举结果,与基层工会委员会选举结果同时报上级工会审批。
基层工会建立经费审查委员会,应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十届执委会主席团第八次会议通过的〈工会各级经费审查委员会组织通则〉的规定,做到以下几点:(1)凡建立一级工会财务管理的工会基层组织,必须在选举工会基层委员会的同时,选举产生经费审查委员会;(2)经费审查委员会由同级工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向同级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在大会闭会期间,向同级工会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3)各级工会的主席、副主席、常委和财务部门的负责人及管钱、管物的人员,不得担任同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4)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名额一般为3—7人,大型企业可根据需要适当增加委员名额。
经费审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必要时也可设副主任委员1人。
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由经费审查委员会全体会议推选产生。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条例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以下简称公司)工会财务管理,监督其贯彻执行国家的财经纪律、政策法规和工会财务工作方针、规章制度,严肃财经纪律,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和财产,更好地为员工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四川省〈工会法〉实施办法》和《中国工会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工作条例。
第二条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以下简称“经审委”)是公司的工会经费审查机构,依法独立行使经费审查职权,对公司工会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公司工会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并接受上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第三条经审委在公司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上和同级工会委员会同时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
委员在届中实行替补制,新的提名人选由同级工会委员会补选确认。
第二章职责任务第四条经费审查人员的职责:1、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上级工会的有关方针、政策、制度和规定,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2、了解会员的意见和要求,自觉接受会员的监督,为会员服好务;3、工作严肃认真,注重调查研究,一切以事实为依据,对审查工作质量和审查材料所反映问题的真实性负责。
第五条经审委的任务:1、审查同级工会的财务预算、决算编制执行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是否准确合理地反映了工会工作的需要;2、督促同级工会实行财务公开,在会员代表大会上定期公布账目;3、检查工会委员会对会员代表大会关于财务工作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以及对经审委的建议或决议的执行情况;4、做好调查研究,对经费收支和财产管理提出可行的意见和建议;5、工会组织机构变动和财务人员工作调动时,负责监督做好交接工作;6、宣传党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反对和制止铺张浪费、私分钱物、贪污盗窃、侵占国家和工会财产现象;7、对模范执行财经法纪、财务工作成绩显著的集体和人员,提出给予表扬和奖励建议。
第三章权利义务第六条经审委的权利:1、经审委主任参加同级工会委员会会议,经审委委员可以列席同级工会委员会会议,主任或委员有权参加工会有关财务工作会议;2、有权对同级工会各项经费收支、财产管理情况进行审查;3、审查过程中,有权检查同级工会的有关账表、凭证等资料,查阅有关的文件资料,对有关事项进行询问调查,有关人员应做出明确说明和答复,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和证明材料,不得推诿;4、审查中发现正在进行的严重违反财经法纪,损害企业和工会利益的行为,有权提请同级工会委员会或上级工会及时制止,并对已造成的损失做出处理决定;5、遇有阻挠、破坏审查工作时,经请示上级经费审查委员会同意,有权采取封存账册、印鉴和资料等临时措施,并提出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意见;6、对违反财经法纪的被审查部门和有关责任人员,有权建议给予纪律处分或经济处罚;7、同级工会组织应按时向经审委报送经费收支预算、决算和会计报表的有关资料;8、上级工会有关财经政策、法规、制度及对预算的批复等文件,应同时下发经审委。
工会经费审核委员会(经审会)工作报告
---------------------------------------------------------------范文最新推荐------------------------------------------------------ 工会经费审核委员会(经审会)工作报告各位代表、同志们:我受区总工会第二届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经审工作,请予审议。
对区总工会经费收支情况的审查意见区总工会第二届经费审查委员会对本级财务工作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审议。
委员们一致认为区工会“二大”以来,全区各级工会干部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经审会认为,区总工会本级2001年至2006年经费收支情况是符合实际的。
工会经费使用严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财经法纪以及工会财务管理规定,既贯彻了“三服务”宗旨,又保证了工会工作重点,把有限的财力用到了刀刃上。
二届工会委员会注重民主理财,充分听取和采纳经审会的建议和意见,特别是在加强工会本级经费预算和工会资产管理等方面,区总经审会是满意的。
为了更好实现今后五年工会工作目标,我们认为:区工会今后要适当扩大职工活动费和工会业务费的支出比例,关注热点,活跃基层,培育典型,加大重点工作的投入,提高工会经费的使用效益,为蔡甸区工会工作提供可靠的保证。
坚持勤俭节约的精神,发扬艰苦奋斗的作风,保证必要的经费结余储备,以防风险。
经审会同意区总工会第二届委员会的财务工作报告,并建议大会审1 / 42议通过。
本届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的回顾六年来,区总工会经审会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围绕区委提出的奋斗目标,在市总经审会的指导下,按照区工会“二大”提出的工作任务,努力工作,使工会经审组织由虚向实发展;经审制度由单一向“标准化”健全;经审方式由简单向规范化转变;审计范围由直管单位向基层延伸。
工会经费审查审计工作促进了工会经济活动规范运作,推进了工会廉政建设,在我区工会整体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主要职责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职责任务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是由同级工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经费审查监督机构,其职责任务是:
1. 依法独立行使经费审查监督职权,审查同级工会经费预算、决算的编制执行情况并作出评价,提出意见和建议,向工会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2. 定期审查本级工会各项经费收支、财产管理的情况,同时行使对本级工会经济活动的内部审计职能。
3. 协助同级工会组织收好、管好、用好工会各项经费,监督同级工会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财经政策、纪律、法规和上级工会的各项财会规章制度。
4. 督促同级工会定期公布帐目,发扬财务民主,实行财务公开;检查工会对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关于工会财务工作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以及对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建议或决议的执行情况。
5. 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对经费收支和财产管理,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意见或建议,帮助完善工会财务管理。
6. 工会主席换届或离任及工会财产、财产管理人员工作调动时,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并做好有关财务、财产交接的监交工作。
7. 当单位结构调整或破产引起工会组织发生变动时,事先做好工会资产的清算审计工作,协助工会做好资产管理和移交。
8. 与行政方面搞好工会经费的结算和审查,督促单位依法向工会拨交工会经费并及时按规定比例向上级工会上解。
中学教育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职责范文
中学教育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职责范文一、背景中学教育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是在中学教育工会机构中设立的专门负责审查和管理工会经费的机构。
它的主要职责是根据工会章程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工会经费进行审查、监督和管理,确保经费的合法合规使用,维护教育工作者的权益。
二、工作职责1. 制定工会经费管理办法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应制定工会经费管理办法,明确工会经费的使用范围、流程和监督机制,确保经费使用的合法合规性。
2. 审查工会经费申请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应对工会经费申请进行审查,核实申请的合理性和合法性,确定经费的使用范围和金额,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调整。
3. 监督工会经费使用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应对工会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确保经费的使用符合规定,防止滥用和浪费现象的发生。
对于经费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整改情况。
4. 组织经费汇报和公开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应负责组织工会经费的汇报和公开工作。
定期向工会机构和会员单位汇报经费使用情况,增加经费使用的透明度,接受会员单位和广大教育工作者的监督。
5. 开展经费督查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应定期开展经费督查工作,对工会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核实,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防止经费的滥用和浪费。
6. 配合审计工作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应积极配合审计工作,为审计机关提供必要的资料和协助,确保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对审计结果进行及时整改。
7. 解答工会经费管理相关问题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应负责解答工会经费管理相关问题,及时为工会机构和会员单位提供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解读,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8. 加强自身建设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应加强自身建设,提高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
定期组织成员开展业务培训和交流,提升审查能力和业务水平。
9. 合作与协调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应加强与工会机构和会员单位的沟通与合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工会经费的合理使用和管理。
三、工作原则1. 法治原则:坚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开展工作。
公司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制度
公司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工会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企业工会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公司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以下简称“经费审查委员会”)是公司工会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负责对公司工会经费的收支进行审查、监督和检查。
第三条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应坚持依法依规、公开透明、节约高效的原则,确保工会经费真正用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提高职工福利和开展工会活动。
二、组织机构第四条经费审查委员会由三名至七名委员组成,其中主任一名,副主任一至两名。
委员应具有一定的财务、审计等方面的知识和经验。
第五条经费审查委员会成员由公司工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报公司党组织批准。
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由工会主席提名,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通过。
第六条经费审查委员会设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办公室设在工会财务部门,办公室主任由财务部门负责人兼任。
三、工作职责第七条经费审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如下:(一)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工会经费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全体会员对工会经费管理重要性的认识。
(二)制定和完善公司工会经费管理制度,确保工会经费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三)审查公司工会经费预算、决算,监督预算执行,提出合理化建议。
(四)审查公司工会经费收支凭证,确保凭证合法、合规,支出真实、合理。
(五)定期检查公司工会经费账户,确保资金安全,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处理。
(六)向公司工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经费审查工作,接受会员监督。
(七)定期向公司党组织和上级工会报告经费审查工作,接受党组织和上级工会的监督。
四、工作程序第八条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程序如下:(一)召开经费审查委员会会议,研究制定经费审查工作计划和工作要点。
(二)开展经费审查工作,按照工作计划和工作要点进行检查、审查。
(三)定期召开经费审查委员会会议,汇报经费审查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工会委员经费审查工作制度
工会委员经费审查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会经费管理,保障工会经费合法、合规、合理使用,发挥工会组织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推动企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会委员经费审查工作应当坚持独立性、权威性、公正性、透明性原则,确保工会经费的使用符合工会组织的宗旨和任务,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第三条工会委员经费审查工作由工会委员会设立专门的经费审查委员会负责,经费审查委员会向工会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四条工会委员经费审查工作应当接受上级工会组织和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
二、经费审查委员会的组成和任期第五条经费审查委员会由工会委员会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提名,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后产生。
经费审查委员会成员不得少于3人,必要时可以设立常务委员会。
第六条经费审查委员会成员应当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相应的业务能力,熟悉财经法律法规和工会财务管理制度。
第七条经费审查委员会成员的任期与工会委员会相同,可以连选连任。
成员因故空缺时,由工会委员会提名,职工代表大会补选。
三、经费审查委员会的职责第八条经费审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一)审查工会经费的收支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监督工会经费的合法、合规使用;(二)审查工会财产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确保工会财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三)对工会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提出审计报告,并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四)参与工会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和修订,提出完善措施和建议;(五)定期向工会委员会报告经费审查工作,并向职工代表大会通报经费使用情况;(六)履行工会委员会授予的其他经费审查职责。
第九条经费审查委员会应当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经费审查工作中的问题,部署和落实经费审查工作任务。
四、经费审查工作的程序和规范第十条经费审查工作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收集和整理经费审查所需的资料和信息;(二)召开经费审查会议,进行审查和讨论;(三)形成审查意见和处理建议,报工会委员会决策;(四)对工会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确保经费使用的合法性、合规性和效益性。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条例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以下简称公司)工会财务管理,监督其贯彻执行国家的财经纪律、政策法规和工会财务工作方针、规章制度,严肃财经纪律,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和财产,更好地为员工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四川省〈工会法〉实施办法》和《中国工会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工作条例。
第二条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以下简称“经审委”)是公司的工会经费审查机构,依法独立行使经费审查职权,对公司工会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公司工会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并接受上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第三条经审委在公司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上和同级工会委员会同时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
委员在届中实行替补制,新的提名人选由同级工会委员会补选确认。
第二章职责任务第四条经费审查人员的职责:1、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上级工会的有关方针、政策、制度和规定,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2、了解会员的意见和要求,自觉接受会员的监督,为会员服好务;3、工作严肃认真,注重调查研究,一切以事实为依据,对审查工作质量和审查材料所反映问题的真实性负责。
第五条经审委的任务:1、审查同级工会的财务预算、决算编制执行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是否准确合理地反映了工会工作的需要;2、督促同级工会实行财务公开,在会员代表大会上定期公布账目;3、检查工会委员会对会员代表大会关于财务工作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以及对经审委的建议或决议的执行情况;4、做好调查研究,对经费收支和财产管理提出可行的意见和建议;5、工会组织机构变动和财务人员工作调动时,负责监督做好交接工作;6、宣传党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反对和制止铺张浪费、私分钱物、贪污盗窃、侵占国家和工会财产现象;7、对模范执行财经法纪、财务工作成绩显著的集体和人员,提出给予表扬和奖励建议。
第三章权利义务第六条经审委的权利:1、经审委主任参加同级工会委员会会议,经审委委员可以列席同级工会委员会会议,主任或委员有权参加工会有关财务工作会议;2、有权对同级工会各项经费收支、财产管理情况进行审查;3、审查过程中,有权检查同级工会的有关账表、凭证等资料,查阅有关的文件资料,对有关事项进行询问调查,有关人员应做出明确说明和答复,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和证明材料,不得推诿;4、审查中发现正在进行的严重违反财经法纪,损害企业和工会利益的行为,有权提请同级工会委员会或上级工会及时制止,并对已造成的损失做出处理决定;5、遇有阻挠、破坏审查工作时,经请示上级经费审查委员会同意,有权采取封存账册、印鉴和资料等临时措施,并提出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意见;6、对违反财经法纪的被审查部门和有关责任人员,有权建议给予纪律处分或经济处罚;7、同级工会组织应按时向经审委报送经费收支预算、决算和会计报表的有关资料;8、上级工会有关财经政策、法规、制度及对预算的批复等文件,应同时下发经审委。
(完整)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报告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报告各位代表、同志们:我代表工会第七届经费审查委员会做经费审查工作报告,请予审议.第七届经费审查委员会在市总工会经审委员会的领导下,在各基层工会的大力支持下,认真贯彻*****和“****”重要思想,落实党的十*大和中国工会十四大精神,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工会经费审查监督工作的意见》,依法履行经审监督职责,加强经审工作制度建设,抄来抄去抄自,不断健全完善工会经费审查监督制约机制,加大审查监督工作力度,注重调查研究和对基层工会工作的指导,在教育工会的整体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一、关于对市教育工会五年来经费收支情况的审查意见第七届经费审查委员会对本级财务工作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审议。
认为,五年来市工会财务工作积极适应工会组织改革与发展的需要,不断加强财务管理工作,针对各类新情况、新问题,采取了多方面的有效措施。
在工会经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等方面贯彻“增收节支、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工作原则,使工会经费做到了收支平衡,尚有结余。
经审定,20XX年至~年,市工会经费收支情况如下:五年总收入为XXX万元.包括:基层工会上解经费收入XXX万元(其中上解市总工会经费XXXX元后,本级留用经费为XXX万元)、市总工会补助经费XX万元、其他收入XX万元.五年总支出为XX万元。
其中包括:上解市总工会经费XX万元、支出用于职工活动费XX万元、工会业务费XX万元、工会行政费XX万元、专项资金XX万元、补助下级XX万元、其它支出XX万元。
截至~年底,本届五年经费结余为XX万元,加上前届委员会经费结余XX万元,累计经费结余为XX万元。
经审议,五年来市工会财务工作严格执行各项财政法规,遵守财经纪律,不断加强内部财务制度建设,规范财务工作管理,并能积极组织经费收入,将各项支出严格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在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有效地减少了漏拨和欠拨经费的现象,使拨交经费数额逐年稳步增长,保证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工会经费审核委员会(经审会)工作报告1
工会经费审核委员会(经审会)工作报告各位代表、同志们:我受区总工会第二届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经审工作,请予审议。
对区总工会经费收支情况的审查意见区总工会第二届经费审查委员会对本级财务工作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审议。
委员们一致认为区工会“二大”以来,全区各级工会干部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经审会认为,区总工会本级XX年至XX年经费收支情况是符合实际的。
工会经费使用严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财经法纪以及工会财务管理规定,既贯彻了“三服务”宗旨,又保证了工会工作重点,把有限的财力用到了刀刃上。
二届工会委员会注重民主理财,充分听取和采纳经审会的建议和意见,特别是在加强工会本级经费预算和工会资产管理等方面,区总经审会是满意的。
为了更好实现今后五年工会工作目标,我们认为:区工会今后要适当扩大职工活动费和工会业务费的支出比例,关注热点,活跃基层,培育典型,加大重点工作的投入,提高工会经费的使用效益,为蔡甸区工会工作提供可靠的保证。
坚持勤俭节约的精神,发扬艰苦奋斗的作风,保证必要的经费结余储备,以防风险。
经审会同意区总工会第二届委员会的财务工作报告,并建议大会审议通过。
本届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的回顾六年来,区总工会经审会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围绕区委提出的奋斗目标,在市总经审会的指导下,按照区工会“二大”提出的工作任务,努力工作,使工会经审组织由虚向实发展;经审制度由单一向“标准化”健全;经审方式由简单向规范化转变;审计范围由直管单位向基层延伸。
工会经费审查审计工作促进了工会经济活动规第1 页共18 页范运作,推进了工会廉政建设,在我区工会整体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依法建立健全工会经审组织随着经济结构和企业体制的推进,工会组织的频繁更替,职工的大量下岗和职工身份的转变,给工会经费的收管用带来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
面对新的矛盾,我们按照《工会法》的规定和上级工会的要求,力求在工会换届或新建时,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同时建立。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条例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以下简称公司)工会财务管理,监督其贯彻执行国家的财经纪律、政策法规和工会财务工作方针、规章制度,严肃财经纪律,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和财产,更好地为员工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四川省〈工会法〉实施办法》和《中国工会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工作条例。
第二条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以下简称“经审委”)是公司的工会经费审查机构,依法独立行使经费审查职权,对公司工会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公司工会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并接受上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第三条经审委在公司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上和同级工会委员会同时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
委员在届中实行替补制,新的提名人选由同级工会委员会补选确认。
第二章职责任务第四条经费审查人员的职责:1、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上级工会的有关方针、政策、制度和规定,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2、了解会员的意见和要求,自觉接受会员的监督,为会员服好务;3、工作严肃认真,注重调查研究,一切以事实为依据,对审查工作质量和审查材料所反映问题的真实性负责。
第五条经审委的任务:1、审查同级工会的财务预算、决算编制执行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是否准确合理地反映了工会工作的需要;2、督促同级工会实行财务公开,在会员代表大会上定期公布账目;3、检查工会委员会对会员代表大会关于财务工作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以及对经审委的建议或决议的执行情况;4、做好调查研究,对经费收支和财产管理提出可行的意见和建议;5、工会组织机构变动和财务人员工作调动时,负责监督做好交接工作;6、宣传党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反对和制止铺张浪费、私分钱物、贪污盗窃、侵占国家和工会财产现象;7、对模范执行财经法纪、财务工作成绩显著的集体和人员,提出给予表扬和奖励建议。
第三章权利义务第六条经审委的权利:1、经审委主任参加同级工会委员会会议,经审委委员可以列席同级工会委员会会议,主任或委员有权参加工会有关财务工作会议;2、有权对同级工会各项经费收支、财产管理情况进行审查;3、审查过程中,有权检查同级工会的有关账表、凭证等资料,查阅有关的文件资料,对有关事项进行询问调查,有关人员应做出明确说明和答复,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和证明材料,不得推诿;4、审查中发现正在进行的严重违反财经法纪,损害企业和工会利益的行为,有权提请同级工会委员会或上级工会及时制止,并对已造成的损失做出处理决定;5、遇有阻挠、破坏审查工作时,经请示上级经费审查委员会同意,有权采取封存账册、印鉴和资料等临时措施,并提出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意见;6、对违反财经法纪的被审查部门和有关责任人员,有权建议给予纪律处分或经济处罚;7、同级工会组织应按时向经审委报送经费收支预算、决算和会计报表的有关资料;8、上级工会有关财经政策、法规、制度及对预算的批复等文件,应同时下发经审委。
工会经费审查委 员会议事规则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议事规则一、总则为加强工会经费的审查监督,保障工会经费的合理使用和安全,规范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以下简称“经审委”)的议事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议事规则。
二、经审委的组成和职责(一)经审委由若干名委员组成,委员应由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坚持原则、清正廉洁的会员担任。
(二)经审委的职责包括:审查工会经费收支预算、决算和经费使用情况;审查工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监督工会内部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提出改进工会经费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向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等。
三、议事范围(一)审议工会经费年度预算草案及预算调整方案。
(二)审查工会经费年度决算报告。
(三)研究讨论工会经费的重大支出项目。
(四)审查工会经费的收支情况,包括各项收入的来源、支出的用途和合理性。
(五)审查工会资产的购置、处置和管理情况。
(六)讨论决定经审工作中的其他重要事项。
四、议事程序(一)议题的提出1、经审委委员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提出议题。
2、工会财务部门可以提出需要经审委审议的议题。
(二)议题的准备1、提出议题的委员或部门应提前准备相关材料,包括详细的说明、数据和相关文件。
2、经审委办公室对议题进行初步审核和整理,确保议题的清晰和完整。
(三)会议的召集1、经审委主任负责召集会议,一般应提前通知委员会议的时间、地点和议题。
2、如有特殊情况,可临时召集会议。
(四)会议的召开1、经审委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
2、委员应按时参加会议,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出席,应提前请假。
3、会议由经审委主任主持,按照议程依次进行审议和讨论。
(五)审议和讨论1、会议对议题进行充分审议和讨论,委员应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
2、对重要问题应进行深入研究和分析,必要时可以邀请相关专业人员进行解释和说明。
(六)表决1、经审委的决议应通过表决形成,表决方式可以采用举手、无记名投票等方式。
中学教育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职责范本
中学教育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职责范本中学教育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是负责监督和审查中学教育工会经费使用的重要机构,其工作职责主要包括:1. 负责编制和执行中学教育工会经费使用的规章制度和相关政策。
委员会应根据上级领导的要求和工会组织的实际情况,制定中学教育工会经费使用的详细规定,明确各项经费使用的政策和流程,并定期进行修订和完善。
2. 监督和审查中学教育工会经费的预算和支出情况。
委员会应对中学教育工会提出的经费预算进行审查和核准,确保各项经费使用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同时,还应深入了解和掌握中学教育工会的各项支出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经费使用过程中的问题和不当行为。
3. 跟踪和分析中学教育工会经费使用的效果和影响。
委员会应对中学教育工会经费使用的效果进行定期评估,分析经费使用的合理性和成效,并向上级领导和工会组织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便及时调整和优化经费使用的策略和方向。
4. 推动中学教育工会经费使用的透明化和公开化。
委员会应建立健全经费使用的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全面地向工会会员和社会公众公开中学教育工会经费的收入和支出情况,提高经费使用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确保中学教育工会经费使用的公正和合法。
5. 加强对中学教育工会经费管理人员的培训和监督。
委员会应定期组织对中学教育工会经费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经费管理和监督的能力。
同时,还应加强对中学教育工会经费管理人员的监督,确保其依法依规履行职责,不得违规或挪用经费。
6. 推动中学教育工会经费使用的合理化和节约化。
委员会应根据中学教育工会的实际情况和财务状况,提出合理化和节约化的经费使用建议,促进中学教育工会经费的合理使用和资源的优化配置。
同时,还应积极推动各项经费支出的审批和决策程序的规范化和简化化,提高经费使用的效率和效果。
7. 积极参与中学教育工会经费使用的监督和调查。
委员会应积极组织和参与对中学教育工会经费使用的监督和调查工作,及时发现和查处经费使用中的违规问题和不当行为。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报告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报告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报告各位代表、同志们:本届工会经审委员会按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职责要求,依据工会法、工会章程和相关制度开展工作。
经审委员会为五人,人员落实,机构健全。
经审委员会召开了年度会议,对2015年度工会经费的收支情况、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预算编制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查。
现将2015年工会经费审查工作报告提交第六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三次全体代表会议审议。
一、 2015年度工会经费预算执行情况经审查,我校工会2015年度财务预算总体执行情况良好,经费开支合规合法、安全有效,体现了围绕中心,推进民主,支持基层,服务教职工的原则。
(一) 经费收入情况:2015年我校工会经费实际收入1,173,134.91元,预算收入为1,016,000.00元,预算执行率达115.47%。
三部分收入保持平稳,并稳中有增。
会费收入87,513.30元,占总收入的7.46%。
经审查,工会会员的会费收缴做到了及时、合理、规范。
拨交经费收入643,355.73元,占总收入的54.84%,为我校工会经费的主要来源。
经审查,学校按时提取并拨付经费,为我校工会业务的正常开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其他收入442,265.88元,占总收入的37.70%。
我校 1工会积极拓展经费来源、开辟新的资金渠道,其他收入比去年略有增长,用以丰富我校教职工生活。
(二) 经费支出情况:2015年我校工会经费预算总支出为1,143,200.00元,实际支出1,125,367.32元,支出预算完成率为98.44%。
其中,会员活动费支出87,513.30元,职工活动费支出787,475.95元,这两项全部用于开展青年教师实践、国庆等多种文体活动,约占总支出的78%;工会业务费支出55,906.35元,约占总支出的5%,主要用于奖励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组织工会业务研讨及会议和工会办公等各项开支;上解经费支出193,006.72元,约占总支出的17%,超额完成了北京市教育工会下达的上解经费指标。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制度三篇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制度三篇篇一: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制度一、工作制度1、经费审查委员会与同级工会同时按规定的民主程序改选换届。
2、经费审查委员会负责人有权列席同级工会常委会会议,参加该工会有关财务工作会议;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列席同级工会委员会全体会议。
3、经费审查委员会每年要按时审议财务预、决算。
计划外开支(包括重大开支)要事先审议。
4、经费审查委员会每年召开一次年度工作会议,总结本年工作情况,制订下半年工作计划。
5、经费审查委员会每年进行一次财务收支的审计并填写经费收支定期审计表。
6、经费审查委员会每季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必要时可召开专题会议,应认真填写经审工作台帐,做好会议记录,审计方式和程序按《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办理。
7、经费审查委员会应定期审查工会经费的拨解和财产物品的管理情况,并协助做好工作。
8、经费审查委员会每半年检查一次经审会年度工作计划落实情况。
9、经费审查委员会按《工会章程》及有关规定,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闭会期间定期向工会委员会报告工作。
10、在审议中,如遇需要暂时保密的事宜,经审人员要遵守保密纪律。
二、学习制度1、各级经费审查委员会成员,基层工会(含分会经审委员)应有计划的进行培训,学习业务,学习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财经法纪,学习工会财务的有关法规和制度。
2、各级经费审查委员会应及时学习贯彻上级工会和经审会有关会议精神及文件。
3、积极参加上级工会举办的业务培训。
4、经费审查委员会成员,要积极参加同级工会委员会组织的有关学习活动。
三、议事规则1、经费审查委员会遵循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会议由主席或主席委托副主席召集并主持。
2、经费审查委员会每次召开会议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出席视为有效。
3、经费审查委员会成员要严格按照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工会财务规章制度进行工作,要做到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忠于职守,尽职尽责。
4、经费审查委员会,要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通过决议并及时写出会议纪要。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会议制度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会议制度为了更好地发挥经审会的审查监督职能,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及路局工会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一、会议的内容1、委员会根据段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确定的工作方针、任务以及对经审工作的要求,讨论经审工作中带有全局性的重大事项,井作出相应的决定。
2、选举段经审会主任。
3、指导基层车间工会经费使用工作,并经常进行检查、督促和帮助。
4、监督段工会贯彻执行上级制定的财经、法规、政策、制度,为段工会工作和工运事业服务。
5、听取和审议本级的年度财务收支预算、决算的汇报,井作出审议决议。
6、审查监督本级经费收支、预算外资金的使用、预算的执行、重大开支项目的安排及财产管理,并作出审计结论。
7、审查本级工会经费预算调整及追加追减事项;审议经审会向段工会会员代表大会、段工会全委会提交的经审工作报告;讨论和确定经审会的工作制度和实务审查工作的若干规定。
二、会议的召开l、经审会除列席参加段工会全委会议外,原则每半年举行一次全体经审委员会议,于每年第一、三季度召开。
全委会议需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始得举行。
有三分之一以上委员提议的,经主任同意,可以临时召开全委会议。
2、全委会议由主任主持。
会前将会议事项及有关书面材料送达全体委员。
会后,由经审主任将会议的报告、决议案等进行整理,形成纪要发送全体委员。
3、委员会坚持重大事项由全体委员民主审议原则。
视其需要,通知与事项相关的人员到会汇报情况,听取审议意见,并回答委员提出的问题。
4、举行全委会议,各委员应按时出席。
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需在会前向经审会主任请假。
三、议题的表决和决定1、参加会议的委员要对会议议题进行充分的讨论,表达自己的意见。
经审会主任对大家的意见进行归纳总结后做出会议决定。
也可以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对议题进行表决,根据表决结果做出会议决定。
2、工会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做好会议记录。
会议记录做为档案资料保存。
3、本规则从下发之日起施行。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职责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职责
一、经费审查委员会代表工会会员对工会各项经费的收支和财产管理进行审查和监督;
二、协助工会组织收好、管好、用好工会各项经费,管好工会财产;监督工会组织认真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财经政策、纪律、法律和上级工会的各项财务规定、制度;
三、审查工会经费年度预算、决算的编制和执行,确保预算经费切实、可行,决算准确;
四、审查工会经费的收入状况,保证工会经费按时入帐,按时上解;审查工会经费的支出,监督工会经费的使用,确保经费的合理开支,防止挪用和浪费;提出工会经费使用和管理的建议和意见;
五、工会组织变动时或工会财务工作人员变动时,负责监督办理交接手续;
六、经费审查委员会要在年初向工会委员会通报上年度工会经费的使用情况,年末审查年度工会财务报告,并在“职代会”上向全体代表做经费审查报告,接受“职代会”的监督;
七、宣传国家的财经政策和工会的财务管理制度,坚决同铺张浪费、贪污盗窃、私设小金库等违反财务制度和纪律的现象做斗争,保证工会经费的合理使用;
八.接受上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工作指导;。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
1、成立经审委组织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各级工会建立经费审查委员会;《中国工会章程》规定:各级工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同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
2、经审委组织的产生
经审委组织应在工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上选举产生。
经审委委员与同级工会委员会委员,要同时推荐、同时酝酿、同时选举、同时批准公布,不能在工会委员会上选举,也不能由工会委员会委派或聘任。
经审委主任、副主任,由经审委全体会议选举产生。
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名额一般为3至7人。
经费审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必要时也可设副主任委员1人。
会员人数较少的基层工会不设立经费审查委员会,可设立一名经费审查委员。
经费审查委员会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由经费审查委员会推选产生。
经费审查委员会及其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的选举结果,与基层工会委员会选举结果同时报上级工会审批。
基层工会建立经费审查委员会,应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第十届执委会主席团第八次会议通过的〈工会各级经费审查委员会组织通则〉的规定,做到以下几点:
(1)凡建立一级工会财务管理的工会基层组织,必须在选举工会基层委员会的同时,选举产生经费审查委员会;
(2)经费审查委员会由同级工会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向同级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在大会闭会期间,向同级工会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3)各级工会的主席、副主席、常委和财务部门的负责人及管钱、管物的人员,不得担任同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
(4)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名额一般为3—7人,大型企业可根据需要适当增加委员名额。
经费审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必要时也可设副主任委员1人。
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由经费审查委员会全体会议推选产生。
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的候选人,由基层工会和同级党组织协商提出,其委员由基层工会提出。
3、经审委开展审查监督工作的依据
工会应当根据经费独立的原则,建立预算、决算和经费审查监督制度。
各级工会经费收支情况应当由同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并且定期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接受监督。
上级经费审查委员会认为必要或在下级经费审查委员会提出要求时,上级经费审查委员会可以对下级工会及其直属企业、事业单位的经费收支和财产管理情况进行审查。
4、经审委的职责
(1)协助同级工会组织收好、管好、用好工会各项经费,管好工会财产;
(2)监督同级工会组织认真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财经政策、纪律、法规,以及上级工会的各项财务工作规章制度;
(3)审查同级工会及其所属企业、事业单位的预算、决算编制执行是否符合国家规定;
(4)督促同级工会定期公布账目。
5、经审委的主要权利
(1)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列席同级工会委员会或常务委员会召开的与财务工作有关的会议;
(2)经费审查委员会列席同级工会委员会全体会议;
(3)经费审查委员会有权从被审查部门或单位调阅各种账册、单据、报表及有关文件资料;
(4)经费审查委员会对同级工会及其所属企业、事业单位违反财经法纪的有关责任人员,有权建议给予纪律处分或经济制裁。
6、经费审查委员会与同级工会委员会的关系
各级工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同级经费审查委员会,负责审查同级工会组织的经费收支和财产管理情况,监督财纪法纪的贯彻执行和工会经费的合理使用。
两者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
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经审委向同级工会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7、基层工会经审委组织和成员的规定
凡建立一级工会财务管理的工会基层组织,必须在选举工会基层委员会的同时,选举产生经费审查委员会,基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一般由3至11名委员组成,设主任1人,副主任1至2人,委员中一般应包括工会干部、财会或审计人员和其他的会员群众代表。
8、基层工会经审委审查监督的主要事项
(1)工会经费收入、上解和支出预算的制定、执行和决定;
(2)与工会经费收支有关的经济、技术活动及其效益;
(3)工会经费专项基金的提取、使用;
(4)工会财产的安全、完整;
(5)工会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有效;
(6)国家财经法规、条例和工会财务制度、纪律的执行情况;
(7)国家和上级工会规定的其他审查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