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行业纳税计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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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行业纳税计算公式

建筑安装企业在向税务机关交税时,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应纳税额=含税工程造价×综合税率

式中:含税工程造价=不含税工程造价+应纳税额

计税标准的确定

在确定工程造价时,税金的计取是在最后,所以在计算税金前,只存在不含税工程造价,不存在含税工程造价,不能用纳税计算公式来计算税金,而必须把公式中的含税工程造价换成不含税工程造价。由于换成不含税工程造价,计税基数减少了,所以,还应将综合税率变成计税标准。为了保持应计税额与应纳税额相等,在计税基数减少的情况下,必须使计税标准大于综合税率。

计税标准及用不含税工程造价计算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可以用下列方法推导:将上述含税工程造价的计算公式代入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可得:

应纳税额=(不含税工程造价+应纳税额)×综合税率

经化简,可得:

应纳税额=不含税工程造价×综合税率/(1-综合税率)

计税标准=综合税率/(1-综合税率)

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者的计税标准为

3.3%/(1-3.3%)≈3.413%

按计税标准计算应计税额的公式

应计税额=不含税工程造价×计税标准

应该指出,根据此公式计算的应计税额与上述含税工程造价计算的应纳税额在数量上是相同的,也就是计入工程造价的应计税额正好等于向税务机关交纳的应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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