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拟公务员遴选人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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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遴选报考是很多公务员非常重视的一个晋升方式,下面主要跟跟大家分享下确定拟遴选人员是什么方式和流程:

(一)会议研究。遴选主管部门召开党委(党组)会议,听取考察情况汇报,综合分析考察人选情况后,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职位需求,分职位按计划遴选人数等额确定拟遴选人员。

(二)体检公示。遴选主管部门对确定的拟遴选人员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遴选资格,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进行考察体检,递补工作只限1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合格人员由遴选主管部门分别在公开遴选机关和本人现工作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三)办理调动手续。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各遴选主管部门将遴选结果报市委组织部,经研究决定后,

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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