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必看!2018年招投标千万不要这样做!
如何避免招投标中的常见风险
如何避免招投标中的常见风险摘要:招投标是企业与供应商之间进行交易的重要环节,但也存在着一定的风险。
本文将介绍一些常见的招投标风险,并提供一些有效的方法来避免这些风险,以确保招投标过程的公正、透明和合规性。
1. 简介招投标是指企业为了采购或出售商品、服务或工程项目而向供应商发出邀请,并通过公开、透明的招标过程选择合适的供应商。
然而,由于不严谨的操作或不良的行为,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着一些常见的风险,如信息不对称、不合规操作、违法行为等。
2. 常见风险2.1. 信息不对称在招投标过程中,供应商可能对一些不公开的信息有所了解,从而使得招标过程不够公平。
这可能包括对项目需求的详细了解、竞争对手的报价情况等。
2.2. 不合规操作很多企业在招投标过程中可能会采取不合规的操作,如提前泄露招标文件、设定歧视性条件、设立不合理的资质要求等,从而导致招标结果不公正。
2.3. 违法行为一些企业可能会采取违法行为,如行贿、操纵投标等,以获取不正当的竞争优势。
这不仅违反了法律法规,也破坏了市场竞争的公平性。
3. 风险防范措施为了避免招投标过程中的这些常见风险,企业可以采取以下措施:3.1. 建立信息公开制度企业应建立健全的信息公开制度,确保招投标文件以及相关信息的公开透明。
同时,应加强对招投标信息的保密工作,防止信息泄露。
3.2. 加强内部控制企业应加强内部控制,制定明确的招投标程序和规范,确保招投标过程的合规性和公正性。
同时,应设立审批机制,对招投标过程进行监督和审核。
3.3. 提高员工意识企业应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对招投标法律法规的了解,加强道德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
同时,应建立举报制度,鼓励员工积极揭发违法行为。
3.4. 引入第三方监督企业可以引入第三方监督机构对招投标过程进行监督,以确保招投标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这可以是独立的审计机构、专业律师事务所等。
4. 结论招投标作为企业与供应商之间进行交易的重要环节,必须保证其公正、透明和合规性。
招投标中的违规行为及其防范-无删减范文
招投标中的违规行为及其防范招投标中的违规行为及其防范1. 引言招投标是企业采购和供应商选择的重要环节,也是涉及大量资金和资源的过程。
然而,在招投标过程中,存在一些违规行为,这些行为可能导致不公平竞争、损害企业利益以及破坏行业的市场秩序。
因此,了解招投标中的违规行为,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对于企业和供应商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
2. 招投标中的违规行为在招投标过程中,可能存在一些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2.1 信息泄露在招投标前,相关招标文件和信息需要保密,以确保公平竞争。
然而,有些人可能会故意泄露信息给特定供应商,以获取不正当利益。
2.2 资格要求设置不合理有些招标人可能会故意设置不合理的资格要求,限制竞争,从而选择特定的供应商。
例如,要求供应商具备过高的注册资金或年度销售额。
2.3 投标文件篡改投标文件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是招投标的基本要求。
然而,有些投标人可能会篡改投标文件中的内容,例如修改价格、降低质量标准等,以获取合同。
2.4 调包在中标后,有些供应商可能会故意调换供货产品,即所谓的“调包”。
这样做可以降低成本,但却违背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损害了采购方的利益。
2.5 行贿受贿在招投标过程中,有些供应商可能会行贿招标人,或者招标人可能会接受供应商的贿赂以影响招标结果。
这种行为会导致不公平竞争,损害其他供应商的利益。
3. 招投标中的违规行为防范措施针对以上存在的违规行为,可以采取以下防范措施,以确保招投标的公平和透明:3.1 加强信息保密招标人应建立健全的信息管理制度,确保相关招标文件和信息在招标前保持机密。
只有被授权的人员可以访问和处理相关信息,以防止信息泄露。
3.2 合理设置资格要求招标人在设置资格要求时应遵循公平、透明和合理的原则,不得故意限制竞争。
同时,可以采取限定性要求,例如要求供应商具备相关经验或技术能力来确保供应商的质量。
3.3 强化投标文件审查招标人在审查投标文件时,应细致检查文件中的相关内容,包括价格、质量标准等。
招投标过程中,常见的违法违规行为
招投标过程中,常见的违法违规行为
招投标过程中,实务中常见的违法违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依法应当招标的项目,而在实际中没有履行招标的行为,而是直接发包。
依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要求,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格在400万以上人民币的,应当进行招标,也就是说必须招标,但是实际上,就是没有招标,而是直接发包。
2,符合依法必须招标范围或者达到国家规定必须依法招标的规模的工程,但就是不依法进行招标。
依据我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规定,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采用直接发包的方式进行分包,但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货物、服务分包时,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范围或者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应当依法招标,但是是实务中,就是不按照这个办法规定的办,不进行依法招标,直接把工程发包出去。
3,虚假招标,也就是说实务中存在先进场施工,后招标的情况。
4,招标的程序、时间不合规,依据我国《招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招标人应当合理确定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那么该规定指出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提交预审申请的文件,应当是自资格预审文件停止发售之日起,不得少于五日,等等的规定,那么在实践中,随意缩短法定时间的现象,比比皆是。
建设工程招投标不当行为及解决
建设工程招投标不当行为及解决目前招投标活动中的不当行为1.1招投标中不当行为1.1.1对承包单位的资格审查不够严格。
有的地方,由于业主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对施工单位资格审查过于随便、马虎。
而导致不具有投标资格的、或者达不到资格预审要求的二级法人也滥竽充数、浑水摸鱼,而这些单位往往通过挂靠虚报资质等级,一旦这种企业中标,后果将不堪设想,这就是所谓高分低能现象,也是导致豆腐渣工程的主谋之一。
对承包商资格审查不严谨是当前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中的一大弊病,这可能严重影响到后期工程的质量和安全问题。
1.1.2泄露标底的行为。
标底应该由具有编制标底能力的单位进行编制。
标底的作用就在于它可以作为业主进行工程投资控制的基本数据依据,并以此来作为评价投标单位报价的准确度。
某些业主在发包时由于自己的主观倾向性或因为关系情面,总是希望自己想要的承包方能中标,或是为了要求承包人依据自己所希望的价格投标,直接将标底泄露给投标人。
产生标底的时间应该是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而如果发包人或者标底编制方事先知道投标人的投标造价,就会把标底特意设在让投标人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中标的造价点上,其实质就是标底的有意泄露。
1.1.3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阶段中暗箱操作。
在工程投标环节,碍于建设方因与某个施工单位的利益关系,或因业主建设资金不到位需要施工方垫资等原因,从而与施工企业私下谋和,不择手段与招标代理机构相互勾结。
招标代理机构在各种利益熏陶和诱惑下,没能坚持自身作为中介方的公正原则,想方设法给业主和施工企业创造机会,以致达成内部协定最终达到中标的目的。
这严重败坏了建筑市场的秩序,迫使各方公平竞争的机会。
1.1.4投标人为了中标而进行串标的现象并不少见。
一家建筑企业通过挂靠的方式,以多个企业的身份参加同一个招标项目,而高价中标,其实质上已经造成了投标垄断的违法现象。
招投标活动过程中,有些投标单位为了达到压制、排斥其他投标单位的目的,故意合谋对竞价活动进行干扰,私底下勾结串通,而达成价格协议,导致竞争对手的正常报价失去竞争力,而在评标中落选;或者在大型项目分段招标中,投标人各方事先约定好,在不同的招标阶段中轮流以高价中标,投标人之间预先在私下确定中标人后再参加投标活动,内定的中标人在中标后对没有中标的其他投标人一定的补偿费。
招投标陷阱
招投标陷阱招投标陷阱1. 引言在商业领域,招投标是一种常见的商业活动,它为供应商和购买方提供了一个公平竞争的平台。
然而,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一些不诚信的行为也随之出现。
招投标陷阱就是其中之一。
本文将介绍招投标陷阱的常见类型和如何避免它们。
2. 常见的招投标陷阱2.1 虚假公告虚假公告是一种常见的招投标陷阱。
在这种情况下,一些不诚信的购买方发布虚假的招标公告,吸引供应商投标,但实际上并没有真实的采购需求。
这种行为会浪费供应商的时间和资源,并对市场造成不必要的干扰。
2.2 限制性条件另一种常见的招投标陷阱是通过设置过于苛刻的限制性条件来有意地排除竞争对手。
购买方可能会在招标文件中设置一些过分具体的要求,以削弱其他供应商的竞争力。
这种行为违反了公平竞争的原则,对供应商来说是不公平的。
2.3 不透明的评标过程不透明的评标过程也是招投标陷阱的一种表现形式。
购买方可能会在评标过程中不公正地对待供应商,以达到某种特定的目的。
例如,购买方可以有意地忽略某个供应商的优势,或者故意夸大另一个供应商的优势。
这种行为会破坏招投标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3. 如何避免招投标陷阱虽然招投标陷阱存在,但供应商可以采取一些措施来避免受到其影响。
3.1 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供应商在参与招投标活动之前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
通过仔细阅读,供应商可以了解到招标要求、购买方的背景信息以及其他相关信息。
这将有助于供应商识别潜在的陷阱并决定是否参与投标。
3.2 进行背景调查供应商可以进行购买方的背景调查,以了解其信誉和历史记录。
这有助于供应商确定购买方是否值得信赖。
如果购买方的背景有可疑之处,供应商可以考虑不参与招投标活动,以免受到潜在的陷阱的影响。
3.3 寻求专业咨询供应商可以寻求专业的招投标咨询服务,以获取关于招投标活动的专业意见。
专业咨询机构可以帮助供应商分析招标文件、评估竞争对手,并提供相应的建议和解决方案。
3.4 公开交流供应商之间可以进行公开的交流,分享对购买方的经验和观点。
工程招投标套路最深的100种坑!【优质文档首发】
工程招投标套路最深的100种坑!【优质文档首发】工程招投标套路最深的100种坑!招投标套路最深的100种坑一、招标人的套路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1、泄密法泄露投其他投标人的相关情况泄露标底、泄露评标情况、泄露关键人物名单,如: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名单2、特殊定制法为某个投标人,量身定做有明显倾向性的条款,以此控标招标前,与某一家供应商进行实质性谈判,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让投标人补充、撤换或更改投标文件、更改报价(包括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相关数据)3、做局法招标前已经内定中标人,组织投标人串通投标,比如压低或者抬高标价招标人将一个既定标段拆分成多个标段,然后将内定的中标人分别安排在不同的标段,让各方利益均沾让招标人之间与招标代理机构,另行约定,比如:给予未中标的其他投标人费用补偿招标人授意自己内定的无资质公司与有资质的公司商议,以有资质公司的名义投标,中标后,由无资质公司履约4、指使、暗示法指使、暗示或强迫要求评标委员会,进行倾向性引导指使招标代理机构为内定的中标人提供帮助,进行区别对待5、价格法采取欺诈的方式,用大大低于成本价的低价中标,然后在项目实施中,通过变更服务量等手段,提高最终结算价格6、装傻法招标人发现一个投标人代表,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多个投标人的名字却不制止招标人发现不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等人员有在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情形而不制止,反而同意其继续参加投标招标人发现有由同一人或存在利益关系的几个利害关系人,携带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的企业资料参与资格审查、领取招标资料,或代表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参加招标答疑会等情形视而不见,同意其继续参加投标招标人在资格审查或开标时发现不同投标人的投标资料(包括电子资料)相互混装等情形而不制止,反而同意其通过资格审查或继续参加评标开标中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有明显串标迹象视而不见,评标委员会提出来也授意评委继续评审7、无所顾忌法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进行评审的项目,未中标公司提出质疑后,招标采购单位复议后还依旧维持原来评审结果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与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二、投标人的套路1、兄弟相约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事前约定好谁中标、谁陪标,谁弃标相互约定,价格策略和投标策略相互约定,给予未中标的投标人费用补偿围标公司一般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之间相互参股公司;或属于同一集团、总公司、协会等组织成员的公司;或利益同盟公司等以上行为非常隐蔽,但是通过一些蛛丝马迹,也能显示出端倪!2、陪标特征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总价异常一致,或者差异化极大,或者呈规律性变化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相近,但是各分项报价不合理,又无合理的解释故意废标,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不按规定与招标人签定合同故意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无效标条款,制作无效投标文件投标人一年内有三次及以上参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后,不递交投标文件、不参加开标会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多家投标人几乎同时发出撤回投标文件的声明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同一账户资金缴纳多个投标人使用同一个人或者同一企业出具的投标保函售后服务条款雷同故意漏掉法人代表签字投标文件中法人代表签字出自同一人之手布局完成,但是经常犯一些致命的细节错误!3、愚蠢暴露法招标文件惊人相同,比如格式相同,字体一样,表格颜色相同招标文件中,错误的地方惊人一致,连错都错得一样电子投标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名的IP地址一致,或者IP地址在某一特定区域不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或同一台附属设备打印投标文件的装订形式、厚薄、封面等相类似甚至相同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装订了另一家投标人名称的文件材料,比如:出现了另一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名,加盖了另一家投标人公章等投标人代表不知道公司老总的电话号码投标人代表签字时手发抖,签的名字与名片名字不一致不同投标人在开标前乘坐同一辆车前往,有说有笑,开标现场却假装不认识三、评审专家的套路1、无为法评审专家发现投标文件中存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不指出评审专家发现投标报价中存在明显不合理报价,不指出评审专家发现技术部分中存在明显不合理性或内容缺漏,不指出2、特殊对待法评审专家明知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不主动提出回避投标文件的暗标部分,投标人做了特殊记号的(很有可能是故意标给某个专家看的)评审专家进行评审分值时,在没有合理理由的情况下,有意给某一投标人高分值而压低其他投标人分值,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打分以上围标、串标、陪标的表现形式,违规违法!《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招标投标法》等法律规章以及地方文件,都对这种不良行为认定标准和如何处罚作了规定。
招标文件中容易埋伏的11个“陷阱”,投标人要小心了!
招标文件中容易埋伏的11个“陷阱”,投标人要小心了!虽然招投标活动有法律法规的“保驾护航”,但在现实招投标中一些招投标实践在法律制度监察不到的地方就会埋下陷阱套路,使得投标人白白浪费时间精力参与,却没有任何可能赢得中标成果。
我们在这篇为大家分享招标文件中常见的陷阱套路,希望大家提高警惕,注意甄别。
陷阱一资格审查设置不严谨,“粗制”影响公平在实际操作中,审查不严谨是招标文件的常见灾区。
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在编制招标文件时,采购人没有考虑周全而疏忽了条款的细节设定;另一方面则是某些采购人故意将此项条件写得含糊,暗示某特定的供应商中标。
不论以上两种情况基于哪种原因,都容易导致某些供应商在招标文件中产生“擦边球”行为。
据中部某省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一位工作人员称,由于在招标文件中没有写明审查的具体事项,导致某些供应商在经营范围、技术等条件方面问题频出。
比如,一家没有该招标项目经营权的供应商,单凭一项类似的经营名称就顺利参与了投标,或者本来没有该招标项目经营范围的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先写上符合该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技术等条件,之后在投标期间按照招标项目的要求临时更改公司的经营范围等。
这两种情况的出现均与招标文件在审查方面的“粗制”有关,让本不符合条件的供应商顺理成章地参与了投标。
严谨的资格审查条件可以减少“临时抱佛脚”“擦边球”等情况,尤其是有些供应商为了硬套招标项目,临时扩大其营业范围,其质量和能力是很值得怀疑的,存有这种行为的中标供应商将会带来非常恶劣的后果。
针对这种情况,有业内人士建议,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在招标文件中对审查资格作出严谨的限制性条件,并阐述清楚。
比如,供应商参与投标时,其营业执照能否在某个时间段禁止更新;如果确因营业执照到期必须更新的,该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中阐明更新的理由和更新后的资质、能力证明等。
陷阱二资格性审查与符合性审查不明确“张冠李戴”的现象时有发生据一位招投标代理公司的负责人表示,因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要审查的时间、内容、主体是不同的,为了保障文件的封闭性,一般而言,要求两者的材料分开装,可是在实际操作中,却经常收到混装弄错的材料。
招投标陷阱
招投标陷阱招投标陷阱1. 引言招投标是指政府、企事业单位或者公共组织为实施工程、采购、服务等项目而向社会公开征集供应商或承包商的过程。
招投标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公平竞争,选择到最合适的供应商或承包商。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着一些陷阱,这些陷阱可能对投标者产生不利影响,甚至导致严重的经济损失。
本文将介绍一些常见的招投标陷阱,帮助投标者避免其中的风险。
2. 招投标陷阱的类型及应对方法2.1. 信息不对称陷阱在招投标过程中,信息的不对称可能会给投标者带来困扰。
例如,招标文件中没有足够的详细信息,以至于投标者无法准确理解项目需求。
为了避免这种陷阱,投标者可以通过以下方法来解决:- 主动沟通:与招标方进行主动沟通,明确项目需求和技术要求,确保对项目有充分的了解。
- 提问环节:利用招标文件中的提问环节,向招标方提交问题,并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回答。
这样可以避免因信息不对称而导致的误解和风险。
2.2. 资格审查陷阱招标文件往往会对供应商或承包商的资格进行审查。
然而,资格审查的标准可能存在主观性和不合理性,导致投标者被排除在外。
为了应对这种陷阱,投标者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准备充分:在投标前,要认真审阅招标文件,明确资格审查的要求和标准,以充分准备申请资格所需的文件和证明材料。
- 清晰表述:在申请资格时,要确保清晰地表述自己的经验、能力和资源,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为自己争取到资格审查的机会。
2.3. 报价陷阱招标文件要求投标者按照一定格式和时间提交报价文件。
然而,在这个过程中,常常存在一些陷阱。
例如,招标方在文件中隐含了一些额外的要求或者限制,导致投标者在报价时遇到困难。
为了应对这种陷阱,投标者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仔细阅读: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要求,确保完全理解并遵守所有的报价要求。
- 充分准备:在报价前,要充分准备相关材料,包括价格明细、支持文件等,并确保报价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4. 质量评估陷阱招标文件往往会要求投标者提供项目执行计划和解决方案等,评标时会根据这些材料对投标者进行质量评估。
招投标中招标人与投标人32种常见违规行为(下)
招投标中招标人与投标人32种常见违规行为(下)工程招投标中,招标人与投标人、投标人与投标人、投标人与评审专家之间,投标人为了成功中标,不惜违法采用所谓潜规则,这里总结招标人与投标人32种常见违规行为,供同业参考!16、招标人在开标前将投标情况告知其他投标人。
17、招标人将一个既定标段拆分成多个标段,然后将意向的中标人分别安排在不同的标段,同时商定由中标人支付其他投标人一定数额的补偿费用,让各方利益均沾,把招投标变成了各方瓜分利益的工具。
18、投标人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间串通,事先内定中标单位,然后通过场外交易,获取中标。
19、在一些工程招投标中,投标人与招标人采取欺诈的方式,低于成本价中标,然后在施工中采取变更工程量、多算工程量或材料人工费等手段提高决算价格。
20、招标人授意自己中意的无资质公司与有资质的公司商议,以有资质的公司的名义投标,并给予一定报酬。
中标后,由无资质公司履约。
21、采购人向协议供货商询价,但结算时,同品牌、同型号、同期该产品,其他采购单位的购买价格远远低于采购人所购买的价格。
22、最低评标价法的项目,中标人的报价比第二中标候选人高,所投产品质量也不如排名第二的公司。
23、招标人向投标利害关系人泄露投标人名称、数量等。
24、招标人发现一个投标人代表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多个投标人的名字却不制止。
25、招标人发现不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等有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情形而不制止,反而同意其继续参加投标。
26、招标人对由同一人或存在利益关系的几个利害关系人携带两个以上投标人的企业资料参与资格审查、领取招标资料等情形视而不见。
27、招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缴纳或退还保证金。
28、招标人在资格审查或开标时,发现不同投标人的投标资料混装等情形而不制止。
29、招标人为参与建设工程的投标人提供影响公平竞争的咨询服务或为其制作投标资料。
30、招标人对投标人报价的明显串标行为视而不见。
2018年,招投标有3大坑!不了解的看一下
2018年,招投标有3大坑!不了解的看一下越来越多的人通过招投标做生意,找客户。
但是,招投标有3大坑你了解吗?第一个坑:报价越低,中标率越高物美价廉谁都喜欢,但是别人报价100万,你报价60万,价格差太多,就把人吓到了。
低价中标率高吗?高;但是价格越低,中标率越高吗?这就不一定了。
当你的价格低于行业水平,就有低价抢标的嫌疑,谁知道你中标后会不会偷工减料、以次充好?你的产品质量会不会有问题?你的交货期或工期会不会大幅延长?况且,低价抢标不一定能抢到,但是一定会得罪同行,这样到底值不值得?第二个坑:我关系硬,标跑不了很多人这样想,结果马失前蹄,煮熟的鸭子飞了。
你以为关键参数是你们提供的,这个标就一定是你们的了?错!招投标的江湖里,没有一定。
关系硬有没有用?有用,但也没啥用,谁去投标谁知道,在反腐高压下,在越来越吹毛求疵的招标流程下,在越来越多的质疑和被质疑下,一切皆有可能。
第三个坑:“被内定”很幸福?谁苦谁知道很多人说“发布招标公告的标,基本都被内定了”。
但是换个角度想,“被内定”的人心里也会很惶恐。
因为你前期做了无数工作,投入很大成本,但永远不知道会不会突然从哪里跑来一个愣头青公司来搅局。
想围标?你当标是那么好围的啊?你要找三家毫不相干的公司,还要找三个都能满足关键参数的品牌,找三个投标报名人,用三家公司名义报名,付三次标书费和投标保证金,做三份完全不同的标书,最后还怕别人举报……不论如何,招投标越来越重要,招投标的江湖也会越来越热闹。
乙方宝招投标数据显示,进入到2018年,全国各单位平均每天发布8万条各类招标采购信息,涵盖各行各业,大到国家项目,小到办公用品,可以说应有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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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招投标的25种情形!招投标人一定要知道!
违规招投标的25种情形!招投标人一定要知道!近年来,招投标领域成为腐败的高发区,治理围标串标行为,已经不仅是保障招投标市场良性竞争、促进市场健康发展的需要,更是净化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的根本需要。
将加大惩罚力度打击“围标串标”3月13日,江西省赣州市通报特大围标串标案:106家建筑企业被通报,12人被刑拘。
4月10日,湖北省鄂州市对于51家建企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事件进行了通报,对涉及问题单位的投标予以否决,对存在问题的51家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5月8日,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发布《住建厅关于近年来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中违法违规行为处罚情况的通报》10月10日陕西省住建厅对134家单位涉嫌串通投标行为进行通报,对上述企业进行查处,绝不姑息。
涉嫌刑事犯罪的,要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追究刑事责任。
并将处理结果于文件下发之日起1个月内,报省住建厅监管办。
7月31日,海南省水务厅把11家涉及串通投标不良行为的施工单位列入海南省水务建设市场黑名单,公开通报批评并限制1年内不得承接海南省政府水务建设项目。
不到几个月的时间,全国多个地区下文通报了近千家企业招投标违法违规操作,间隔时间之短、数量之大真真让人咂舌!进入2017年,从中央到地方,相关文件层出不穷。
各地对招投标活动中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更是连出重拳。
对于这样的情况,我们整理了被认定为违规招投标的25种情形,您在招投标的过程中,要特别小心!“预先约定投标人中标的”等6种情形被认定为虚假招标。
“协商约定投标报价”等10种情形被认定为投标人串通投标。
“私下接触投标人”等5种情形被认定为串通评标,另外还有4种情形被认定为弄虚作假行为。
被认定为违规招投标的25种情形招标人有下列六种情形之一,且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投标人合法权益的,属招标人虚假招标或者与投标人串通招标投标行为:1、预先约定投标人中标的;2、与特定投标人商定,投标时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中标后再给予招标人或者投标人额外补偿的;3、投标截止后,允许特定投标人撤换投标文件或者更改投标文件内容的;4、明示或者暗示评标委员会成员倾向性评审的;5、以胁迫、劝退、补偿等方式,使特定投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使中标人放弃中标的;6、已经开展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活动或者已经采购材料设备,而后组织招标的。
招投标中的违规行为及其防范
招投标中的违规行为及其防范招投标中的违规行为及其防范1.引言招投标过程中的违规行为严重影响着公平竞争和招投标活动的诚信性,对于建立健康、公正的招投标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重点介绍招投标中常见的违规行为及其防范措施,以帮助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各方提高风险意识和法律合规意识。
2.违规行为的分类2.1投标文件篡改违规行为:在投标文件中对标书进行篡改,如更改投标价格、修改技术方案等,以谋取不正当竞争优势。
防范措施:确保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和安全性,采取数字签名等防篡改技术,限制投标文件的修改权限,并确保相关审核程序的严谨性。
2.2虚假信息提供违规行为:故意提供虚假信息,如虚假资质证明、假冒他人的技术方案等,以获取招标资格或中标机会。
防范措施:严格审核投标人的资质证明文件,核实技术方案的真实性,加强对投标人的信用调查和背景调查,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2.3串通投标违规行为:不同投标人之间相互串通,共同参与投标,达成不正当协议限制竞争,以提高中标机会。
防范措施:加强监督和审查,确保招标过程的公开透明性,限制相互间的联系并扩大投标人的多样性,加强对参与投标单位之间关系的监控和调查。
2.4行贿受贿违规行为:在招投标过程中以金钱或其他利益为诱饵,行使不正当影响力,以获取不正当竞争优势。
防范措施:加强对招投标过程的监督和审查,制定严格的反腐败制度和规定,加强对相关人员的法律教育和培训,加强对行贿受贿行为的打击和惩罚力度。
2.5不公开的信息披露违规行为:未按规定公开招投标信息,限制竞争性信息的传播,以扭曲竞争环境和提高中标机会。
防范措施:规范招投标信息的公开程序和内容,建立信息透明度制度,加强对信息披露的监督和审核,及时公开和传递竞争性信息。
3. 防范违规行为的法律法规及制度3.1相关法律法规- 招投标法- 反不正当竞争法- 刑法相关条款- 监察法- 认证和资质管理体系相关法规3.2制度建设- 完善招投标制度,明确各参与方的权利和义务- 建立健全的监督和惩戒机制,提高违规成本- 加强对招投标行为的监管和监督,加大执法力度- 鼓励公众参与,加强对违规行为的检举和举报附件:- 招投标违规行为案例分析- 招投标违规行为防范指南法律名词及注释:1.招投标法: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法律,主要规定了招投标过程中的法律制度和相关法律责任。
招投标中种常见违规行为
招投标中种常见违规行为招投标是指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在工程、产品、服务等方面发布需求,供应商向需求方提供相关产品或服务,从中进行价格、资质等多方面的比较,最终确定中标单位的过程。
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着一些常见违规行为,下面将对这些违规行为进行阐述。
1. 腐败行为在招投标过程中,腐败行为属于比较严重的违规行为。
腐败行为包括行贿、受贿、内外勾结、虚开发票等行为。
这些行为会导致中标单位不是最具资质和能力的竞争对手,而是那些在拍卖中给官员最多利益的单位。
2. 抽签与大小号牌的操纵在招投标时,抽签过程是决定投标者的先后顺序和优先权的重要环节。
如果招标人为够诚信,他们可能会操纵抽签的过程,选择自己喜欢的投标者。
3. 条件限制与假冒材料这种违规行为存在于招标文件中。
有些招标文件可能会在承包商的选择中设定不合理的条件,例如超高的信用评级要求,这将排除大多数潜在投标者。
此外,有些人也可能伪造材料以满足招标文件中的条件限制。
4. 围标、遮标和撤标这是在招标过程中伪造数据的方法。
围标指的是人为地制造几个竞标者,让竞标者之间产生一种假象,具体可以通过让其落入死角使它们不知道其他竞标者的价格。
遮标是勾结其他 competing 竞标者来降低 offers。
退出标志表示收到的所有 offers 明显高于预期的价格,并以此为理由撤回招标。
5. 工程质量不达标在招标后的工程项目中,有一些施工单位可能会不履行自己的承诺,在施工过程中使用低廉的材料,以便为自己增加利润。
如果项目的工程质量低于建议书中的标准,那么竞标结果起初是没有意义的。
在这种情况下,质量成为了一个新的决策变量。
综上所述,招投标领域存在着很多常见的违规行为,如腐败、条件限制、抽签操纵等,这些行为不仅损害了投标过程的公正和有效性,也影响了整个招标项目的效益和质量。
在实际操作中,相关企业和管理部门需要密切关注此类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防范和打击。
招投标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招投标过程中的注意事项《招投标那些事儿》哎呀呀,说到招投标过程中的注意事项,那可真是有好多话想说呀!招投标就像是一场刺激的游戏,玩得好就满载而归,玩不好可能就空手而回啦。
先说说准备阶段吧,这就好比是游戏前的热身。
可别小看了这一步,就像跑步比赛前得把鞋带系好一样重要。
咱可得把各种资料准备得妥妥当当的,少了啥那可不行。
不然到时候就像上阵打仗没带枪,那不是傻眼了嘛。
然后呢,就是写标书啦。
这可真是个技术活,就跟写作文似的,得有精彩的内容和清晰的逻辑。
千万别弄些乱七八糟让人看不懂的东西,不然评标专家们一看,“哟,这写的啥呀”,那你就等着哭吧。
这里面的条款、要求啥的,都得仔细研究,做到心中有数。
在投标过程中,时间观念可万万不能差。
就好比赶火车,错过了那就只能眼巴巴望着火车跑啦。
所以投标的各种时间节点一定要牢记在心,提前做好准备,别到时候手忙脚乱的。
还有一点很重要,那就是要了解对手啊。
人家有啥优势咱得清楚,咱自己的长处也得发挥出来。
这就跟打架前得知道对手的弱点在哪儿一样,知己知彼才能百战不殆嘛。
再说说投标现场,那可真是个紧张的地方。
就跟上台表演似的,千万别紧张得话都说不利索了。
回答问题的时候要自信满满,条理清晰,让专家们觉得你专业可靠。
要是一问三不知,那可就完蛋咯。
最后啊,就算没中标也别气馁。
就当是积累经验啦,下次咱再卷土重来。
这招投标的游戏,就是这样,有输有赢。
咱得屡败屡战,保持乐观的心态。
总之,招投标过程就像是一场充满挑战的冒险。
只要咱做好准备,保持冷静,就一定能在这场游戏中取得好成绩。
希望大家都能在招投标的海洋中顺利航行,收获满满的果实!加油哦,小伙伴们!让我们一起玩转招投标,走向人生巅峰!哈哈!。
招投标中的违规行为及其防范[1]
招投标中的违规行为及其防范招投标中的违规行为及其防范招投标是企业采购中非常重要的环节,但由于利益驱动和制度不健全等原因,招投标过程中存在一些违规行为。
本文将重点介绍招投标中常见的违规行为,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以维护招投标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一、虚假报价虚假报价是指投标人在报价中故意夸大或低于实际成本,以获取中标机会的行为。
虚假报价不仅破坏了招投标的公平性,也会导致项目造价的不真实性。
为防范虚假报价的发生,以下措施可供参考:1. 制定规范的报价要求,包括明确的配料单、设计方案等,使得投标人以真实成本进行报价。
2. 引入第三方监管机构,对投标人的报价进行审核,确保报价的真实性。
3. 加强对投标人的信用评估,对有违规行为的企业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并将其列入黑名单。
二、关联交易关联交易是指投标人与招标人或评标专家存在利益关系,通过关系网获得中标的行为。
关联交易严重破坏了招投标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以下是防范关联交易的一些建议:1. 严格监管招标人、评标专家和投标人之间的关系,确保招标人和评标专家的独立性。
2. 建立公开透明的招标程序,公布评标专家的名单,避免关联交易的发生。
3. 引入外部评审机构,对招标文件和评标过程进行监督,以增加公正性和透明度。
三、串标行为串标行为是指一个投标人以不同的名称或组织形式参与同一个项目的多个标段投标,以获取更多的中标机会。
为防范串标行为,以下措施可供参考:1. 对参与同一项目不同标段投标的投标人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确保其合法合规。
2. 公开招标信息,向公众披露投标人的名称以及其与其他投标人的关联情况,以提高透明度和公信力。
3. 制定合理的标段划分规则,避免一个投标人同时中标多个标段,以保证其他潜在投标人的机会。
四、行贿和受贿行贿和受贿是招投标领域的严重违规行为,破坏了公正竞争的原则,损害了招投标制度的公信力。
为预防行贿和受贿的发生,以下建议可供参考:1. 完善招投标法律法规,并加大对行贿和受贿行为的打击力度,使其付出相应的法律代价。
2018一建法规讲义:禁止串通投标等不正当竞争行为规定
2018一建法规讲义:禁止串通投标等不正当竞争行为规定一、禁止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二、禁止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1)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2)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3)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4)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5)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三、禁止投标人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其法律后果是中标无效。
同时,有关责任人和单位还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四、投标人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五、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2014真题】下列情形之中,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有()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B.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C.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D.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办理投标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招标项目不同阶段的投标答案:AD。
招投标陷阱
招投标陷阱【文档模板范本】招投标陷阱一、前言为了更好地保障招投标公平竞争,旨在指导招标方和投标方在招投标过程中避免陷阱。
招投标陷阱是指在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行为、规则空缺、诈骗手段等问题,给招标方和投标方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将从规避陷阱的角度,全面深入地介绍招投标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希翼对各位有所匡助。
二、招标方的注意事项1. 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的内容应当明确、准确,不能存在规避或者限制竞争的情况。
招标人应积极向招标条件相符的投标人核发招标文件,不论投标人的背景、技术能力或者地理位置。
2.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明确、准确,排除可能存在的歧义。
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要求,应该是必要的,并不能使用本企业既定的管理体系短板来限制兼投标人。
如招标文件中涉及的技术要求和标准应该是符合当代技术标准的,招标文件中要求企业必须在招标该项目前已经涉足该类技术并获得至少两年的经验,这种要求显得勉强傅会,如此要求很容易把其他合适候选人排除在竞争范围外,影响公正开展招投标过程。
附件需完整清晰,不能有遗漏或者疏忽。
招标文件中的所有要求都应以公正、公平为原则,不能避免某一个参预者或者故意无意地较劣,如挑选某一类别的资质证书,那末剩下的竞争者可能无法获取这种证书,那末这项条件在某些情况下会被视为性别或者种族歧视,并不适宜招标过程。
3. 开标:开标应当在公开、公正、公平、透明的环境中进行。
开标后,不得私下体面竞争者的资料或者针对特定的企业放宽要求条件。
三、投标方的注意事项1. 注意招标的来源:一些不法份子可能会通过虚假招标来实施诈骗,或者通过了解招标方的需求、招标条件和评审标准进行窥探,继而实施欺诈行为。
因此在了解招标信息时,投标方要子细核对招标方的真实性质和可靠性,并注意梳理好自己企业的技术资质、行业口碑,全面准确地表述自己的能力与优势。
2. 投标文件的编写:投标文件的编写应本着“明确、准确、可实行”的原则,要求所有信息均真实可靠,避免虚假承诺、造假、夸大宣传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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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必看!2018年招投标千万不要这样做!
今天剑鱼君就来为大家讲讲10种在招标过程中不建议大家做的事情,希望能帮助减少企业的投标错误,提高企业中标率!围标、串标等行为围标、串标是指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或投标人相互之间采用不正当手段,对招投标事项进行串通,以排挤竞争对手或损害招标人利益,从中谋取中标的行为。
围标、串标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比较典型的有以下几种形式:一类是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二类是投标人相互串通,三类是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串通。
挂靠、非法转标等行为挂靠是指一些低资质、无资质的单位、甚至个人通过借用、挂靠高资质的单位获取投标资质参与投标。
非法转标是指投标方(总包人或承包人)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施工或分包后未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和派驻相应人员,并未对该工程的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的行为。
这些行为不仅造成国家建设资金的大量流失,扰乱招投标市场秩序,影响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而且往往涉及商业贿赂,助长腐败现象的蔓延,危害性很大。
低中标、高结算等问题由于投标竞争激烈,招标方更倾向于选择低价中标、高价结算的方式来实现自己的利益。
一方面,低价投标可以挤垮对手;另一方面,在施工过程中利用签证变相加价结算又可以弥补低价中标带来的经
济上的损失。
然而,低价中标带来的风险可想而知:第一,承包方必将面临资金缺口问题,进而导致材料款、人工费无法按约定支付;第二,如果在施工过程中未能规范管理签证、变更、设计等资料,则势必会影响后期的结算;第三,若是政府投资项目,势必要经过审计监察等部门的重重审核,一旦不符合投资规定,结算之路必定艰难而漫长……项目前期设计不到位、签证频繁变更在投标方承接工程后,招标方要求对设计进行大的变更(如:施工图还未定稿就招投标,也包括哪些已经上报审批,并且已经实施的项目,业主在施工过程中要求变更图纸的情形),这势必会导致大量签证的产生,导致预算的确定性大大减弱,大幅增加了工程成本,对投标方极其不利。
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最高投标限价或者最高投标限价的计算方法,并规定如果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做废标处理。
因此,投标人在投标时应特别关注招标文件中是否有最高投标限价。
如果有最高限价,应注意不能超过该最高限价;如果投标人认为该最高限价过低、无利可图,可以选择放弃投标。
投标方与招标方存在某些利害关系根据《条例》的规定,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在招标投标实践中,招标人的下属单位、关联企业等参与投标的情形广泛存在,与其他
投标人之间形成了明显的不公平竞争,如何界定“利害关系”作出进一步规定或解释前,投标人应关注并谨慎对待该类投标。
合同主要条款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依照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
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违反前述规定的,将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处以中标项目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
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业绩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一)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二)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三)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四)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五)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违反前述规定的,不仅投标或者中标无效;还将被处以罚款、取消一定期限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直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还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投标法》仅规定了投标人逾期送达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但是未规定相应的法律责任。
实践中,部分招标人接受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损害其他投标人的利益。
因此,《条例》明确规定,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提交的投标文
件,以及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并且规定了招标人接受应当拒收的投标文件的,将可能被处以10万元以下的罚款以及对单位直接责
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准备一笔数目不少的履约保证金考虑国内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为了避免过高的履约保证金增加中标人的负担,《条例》明确规定了履约保证金的最高限额,即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10%。
该规定并未明确履约保证金的形式,实践中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用银行保函、转账支票、银行汇票等形式,如果招标文件有要求的,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银行保函是大多数企业会选择的一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