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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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宁波市供销社开展可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建设调研报告

赴宁波市供销社开展可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建设调研报告

关于赴宁波市供销社开展可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建设调研报告为贯彻落实商务部《关于加快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商改发…2006‟20号)精神,促进和规范XX市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加快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建设,我社由金元兴主任亲自带队,会同市(政协)经济社会理事会、发改委、经贸委及市回收公司等单位,于5月5日赴宁波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考察学习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建设的经验。

现将有关考察调研情况汇报如下:一、宁波市可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建设的基本情况宁波市可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总体框架由二级网络、四块硬件、五部分内容组成。

一级网络是在社区(街道)设立回收网点,规范运输车辆,建立全市收废网络服务中心,形成可再生资源回收(运输)网络;二级网络是建设可再生资源交易集散中心,承担可再生资源集中堆放、整理、加工和交易任务,改善城市结合部环境污染,提高其附加值和经济效益。

四块硬件主要是:(一)社区回收网点社区回收网点是完善社区综合服务功能,方便居民生活,保护城市环境的重要配套设施。

按照布局合理、网络通畅、标识醒目、环境洁净、管理规范、交售便利的要求,宁波市在规划社区回收网点时,以500米为半径设置服务范围。

对一些不具备条件的老居住社区,适当扩大到1000米以内的服务半径;已建成社区回收网点采取新建、改建、租用等方式建设;新建的社区回收网点以500米左右服务半径配套建设。

回收方式采取固定网点收购和流动上门收购相结合的办法。

社区回收网点建设实行“三统一”,即统一制式,营业面积一般不少于20平方米,建筑设计及装饰与社区环境相符,突出绿色环保主题;统一规范站名、标识,新设回收网点一律标注国际通用的可再生资源无限循环标识;收购人员统一服装、标识,持证上岗。

到目前为止,宁波市已建办再生资源回收网点76个,预计到2009年将全部完成114个回收网点的建设目标。

(二)回收运输车辆可再生资源回收运输车辆是可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运行的载体。

2023年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方案

2023年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方案

2023年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方案为加快推进我区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

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和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提升再生资源分拣加工利用水平,促进二手商品规范流通,全面提升全社会资源利用效率,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到2025年,建成基本完善的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

废旧物资循环利用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资源循环利用水平明显提升。

废旧物资回收网络体系更加健全,回收企业数量达40家,可循环快递回收装置网点达51个。

再生资源加工利用行业集聚化、规模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大幅提升,再生资源加工利用量达20万吨。

城乡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65%,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

二手商品流通秩序和交易行为更加规范,线下二手商品交易区场数量达2个(二手车交易市场),二手商品经营企业数量(含个体工商户)达400个。

二、重点任务(一)健全废旧物资回收网络体系。

1.构建多层级回收利用体系。

按照便民、高效原则,科学合理规划建设废旧物资回收、分拣、打包网点等设施,加快健全垃圾收运系统,逐步完善由村(社区)可回收物回收站点、乡镇(街道)中转站、区分拣加工中心、区域回收加工利用基地(物资集散基地)及再生资源利用企业组成的可回收物回收利用体系,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提高资源回收利用率。

(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区商务委、区供销社,各镇街和国有平台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均需镇街、国有平台公司落实,不再列出)2.着力提升源头分类和处理能力。

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2019年)

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2019年)

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2019年)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改善城乡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及其监督管理等活动。

餐厨垃圾管理适用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的生活垃圾,是指单位和个人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

本市生活垃圾以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为基本分类标准。

第四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应当遵循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创新发展、系统推进的原则,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

第五条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确定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管理目标,协调解决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规定的职责,做好本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日常工作。

第六条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地区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就地处置实施监督管理。

再生资源回收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可回收物的回收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资源综合利用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可回收物的利用实施监督管理。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有害垃圾的利用、处置实施监督管理。

发展和改革、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教育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七条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组织村(居)民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动员、指导、督促村(居)民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工作。

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项目方案

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项目方案

目录附表:1、 x x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项目总投资估算汇总表2、加工利用中心建设投资估算表3、流动资金估算表4、项目总投资使用计划与资金筹措表5、营业收入和营业税金及附加估算表6、总成本费用估算表7、固定资产折旧费估算表8、项目总投资现金流量表9、项目资本金现金流量表10、损益表11、资产负债表12、借款还本付息计算表13、资金来源与运用表第一章总论项目名称及承办单位1.1.1项目名称及工作阶段项目名称: x x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项目工作阶段:可行性研究1.1.2项目承办单位承办单位:xx省 x x市xx物资回收有限责任公司联系地址: x x市 x x区xx南路4号法人代表:白德喜邮编:7270001.1.3可行性研究工作编制依据和范围⑴研究工作依据原国家计划委员会印发的《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指南》(2002试用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21号《商务部关于加快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商改发[2006]20号《国家六部委关于开展循环经济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环资[2005]2199号)《环保产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十一五”规划》《 x x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五年规划纲要》委托方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料⑵研究工作范围本项目可行性研究工作范围是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定额,对本项目背景和建设必要性以及产品市场情况进行分析;对项目建设规模、建设方案及环境保护、资源节约等进行论证;着重对加工利用中心的建设方案,技术方案进行论证;对项目实施计划及进度和资金筹措进行安排;对项目投资进行估算;对项目实施后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进行综合分析,并对项目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设意见。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中心城区建筑渣土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中心城区建筑渣土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中心城区建筑渣土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波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11.04•【字号】甬政发[2009]85号•【施行日期】2009.11.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中心城区建筑渣土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甬政发[2009]8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宁波市中心城区建筑渣土处置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第6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宁波市人民政府二00九年十一月四日宁波市中心城区建筑渣土处置工作方案为进一步推进和规范我市中心城区建筑渣土处置工作,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市容整洁有序,积极实施生态市建设战略,全面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139号)等政府规章,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生态、循环、可持续的建筑渣土处理系统为宗旨,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要求,优先推进建筑渣土源头减量,优先采用综合处理和资源化手段,优先保障建筑渣土治理投入,着力构建城乡统筹、结构合理、技术先进、能力充足的建筑渣土处置体系和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级统筹、属地负责的建筑渣土管理体制,确保中心城区建筑渣土处置工作实现规范有序运行。

(二)总体目标。

通过两年时间努力,使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综合利用为主、海洋倾倒区倾倒为辅的建筑渣土处置方式全面构成,建筑渣土“两点一线”(即产生点、处置点、运输路线)的全过程监管制度逐步健全,建筑渣土运输处置准入制度和价格标准基本统一,企业及行业的自律行为显著增强,建筑渣土乱排乱倒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二、基本原则--坚持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原则。

通过强化组织领导、明确目标责任等方式,形成市政府统一领导、各区属地管理、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职的运行管理机制。

宁波市区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

宁波市区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

宁波市区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宁波市位于中国东部沿海地区,是浙江省的一个重要城市。

随着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宁波的生态环境面临着严重的挑战。

为了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提高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宁波市提出了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

下面我将详细介绍宁波市区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

首先,宁波市区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将城市划分为不同的功能区。

其中包括生态保护区、自然资源利用区、生态修复区和旅游休闲区。

生态保护区是为了保护城市周边的自然环境和生物多样性。

自然资源利用区是为了合理利用土地和水资源,推动可持续发展。

生态修复区是为了修复和改善城市环境,提高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健康度。

旅游休闲区是为了促进旅游业的发展,提供居民休闲娱乐的场所。

其次,宁波市区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将不同的功能区进行了优化布局。

生态保护区主要集中在城市周边的山区、湖泊和河流等自然环境较好的地区。

这些区域将得到严格的保护,不得发展工业或修建高层建筑。

自然资源利用区主要位于城市的河流、湖泊和土地资源丰富的地区。

这些区域将合理利用资源,支持农业、渔业和水产养殖。

生态修复区主要位于城市的工业区和城市内部的污染源较多的地区。

这些区域将进行生态修复,包括植树造林、绿化美化、水体治理等措施。

旅游休闲区主要位于城市的沿海地区和风景名胜区。

这些区域将发展旅游业,提供文化、休闲和娱乐设施。

再次,宁波市区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将加强生态环境监测和管理。

通过建立和完善监测系统,及时掌握生态环境的变化情况。

同时,加强对各功能区的管理,严格控制发展规模和速度,避免过度开发和过度利用资源。

加强企业环境保护和排污治理,减少污染物的排放,改善城市空气质量和水质。

加强宣传和教育,提高居民的环境保护意识,养成良好的环境习惯。

最后,宁波市区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将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通过合理规划和布局,提高土地和水资源的利用效率,推动城市的经济发展和生活质量的提升。

同时,生态环境规划还将促进城市的生态文明建设,推动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

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项目方案

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项目方案

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项目方案
一、项目目标
1.保护环境,实施节能减排,积极发展可再生资源回收利用;
2.推动再生资源的综合利用,形成循环经济和可持续发展的社会经济
发展模式。

二、构建可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
1.构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立全面有效的回收系统,实行回收审查
制度,加强责任追究,特别是对有责任的企业,及时对违法行为进行调查
处理;活动宣传再生资源利用,宣传用友谊来开发人们的良知,激发他们
把再生资源利用到生活中,做到节能、节约、可持续发展。

2.加大投入力度:编制回收经营规范,明确回收的质量标准和流程,
以保证回收效率;投入社会资源,建立社会资本合作共享机制,以加快再
生资源回收推进进程;建立或发展现有的行业标准,加强行业联合,共享
行业规则,提高行业质量。

3.开办回收企业,完善现有的回收企业:政府要加大对环境保护的投入,给有关企业投资政策扶持,促进其研发和技术改造,提升其转化效率,完善回收管理体系,提高服务水平,使其向造福社会发展。

4.建立记录系统:建立再生资源回收信息系统。

宁波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规划研究

宁波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规划研究
二 、 波 市 再 生 资 源 回 收 工 作 中 存 在 的 问 题 宁
简 陋 , 物 品 运输 途 中滴 、 、 等 二次 污 染 现象 严 重 ; 在 漏 散
由 于 缺 乏 堆 放 空 间 , 业 人 员 经 常 就 地 堆 放 、分 拣 、 从 拆 解 、 工 , 而 成 为 城 市 的 一 大 环 境 污 染 源 , 重 影 响 加 从 严 人 居 环 境 和 市容 市 貌 。 第 三 ,缺 乏 回 收 设 施 , 成 资 源 浪 费 。 目前 , 区 造 社 回 收 设 施 严 重 缺 乏 , 致 居 民投 售 极 为 不 便 , 量 生 活 导 大 性 再 生 资 源 仅 作 为 垃 圾 丢 弃 , 造 成 资 源 浪 费 。 随 着 人 们 生 活 水 平 的 不 断 提 高 , 数 家 庭 的 冰 箱 、 衣 机 、电 多 洗 话 机 、 调 、电 脑 、手 机 等 家 用 电 器 和 通 讯 工 具 已 到 了 空 报 废 高 峰 期 , 废 旧 家 电及 电 子 产 品 已 成 为 回 收 业 的 主 要 品 种 , 但 目前 的 废 旧 家 电 回 收 网 点 基 本 呈 现 空 白状 态 , 大 量 的废 旧家 电得 不 到 有 效 回 收 。 使 第 四 , 乏 先进 技术 支 撑 , 致 资 源 回收 利 用 率低 缺 导 下 。 由 于 回 收 技 术 落 后 , 收 行 业 体 系 建 设 滞 后 , 收 回 回 网 络 不 健 全 ,经 营 行 为 不 规 范 ,加 工 手 段 落 后 等 原 因 , 致 使 相 当 大 一 部 分 对 环 境 污 染 大 、 但 回 收 效 益 小 的 可 再 生 资 源 无 法 做 到 无 害 环 境 的 回 收 利 用 , 既 增 加 了 环 境 治 理 成 本 , 不利 于 资源 回收 利 用 。 又

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项目建议书

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项目建议书

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项目建议书一、项目背景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资源的消耗速度不断加快,废弃物的产生量也日益增加。

与此同时,资源短缺和环境污染问题已经成为制约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

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作为一种有效的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手段,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

为了建立一个高效、规范、可持续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特提出本项目建议。

二、项目目标本项目的总体目标是建立一个覆盖广泛、运作高效、管理规范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实现资源的最大化回收和利用,减少废弃物对环境的污染,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具体目标包括:1、提高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率,在项目实施后的X年内,将主要再生资源(如废纸、废塑料、废金属等)的回收利用率提高到X%以上。

2、建立完善的回收网络,覆盖城市和农村地区,方便居民和企业参与再生资源回收。

3、建设现代化的再生资源加工处理中心,提高再生资源的加工处理能力和质量,满足市场需求。

4、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认识和参与度,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项目内容1、回收网络建设在城市和农村地区设立固定的回收站和流动回收点,配备专业的回收人员和设备,确保再生资源的及时回收。

与社区、学校、企业等合作,建立再生资源回收示范点,推广回收经验和模式。

利用互联网技术,建立再生资源回收信息平台,实现线上线下回收的有机结合。

2、加工处理中心建设选址建设现代化的再生资源加工处理中心,引进先进的加工处理设备和技术,提高加工处理效率和质量。

对回收的再生资源进行分类、分拣、加工和处理,生产出符合市场需求的再生产品。

加强加工处理中心的环保设施建设,确保生产过程符合环保要求。

3、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建立完善的物流配送体系,确保回收的再生资源能够及时、安全地运输到加工处理中心,加工处理后的再生产品能够及时配送至市场。

优化物流配送路线和方式,降低物流成本,提高物流效率。

4、宣传教育与培训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如宣传海报、公益广告、主题活动等,提高公众对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波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4.23•【字号】甬政发[2008]38号•【施行日期】2008.04.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甬政发〔2008〕3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宁波市“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宁波市人民政府二○○八年四月二十三日宁波市“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为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营造优美生态环境,根据全省节能降耗和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政发〔2008〕7号)要求,市政府决定,在基本完成环境污染整治行动(2005-2007)目标的基础上,继续开展“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2008-2010)。

为此,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总体目标和指导方针总体要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市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和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创业富民、创新强市”总战略的要求,以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生态市为龙头,以污染减排和环境整治为重点,着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推进环保工作体制创新、政策创新、管理创新、科技创新、产业创新和文化创新,加快形成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全面加强城乡生态环境保护,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为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全面建设惠及全市人民的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环境支撑。

总体目标:通过今后三年的努力,确保完成“十一五”环境保护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基本解决各地突出存在的环境污染问题,继续保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全省领先、环境保护执法监管能力全省领先。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低碳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任务分解的通知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低碳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任务分解的通知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低碳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任务分解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波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10.19•【字号】甬政办发[2013]236号•【施行日期】2013.10.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能源及能源工业综合规定正文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低碳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任务分解的通知(甬政办发〔2013〕23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为深入推进宁波低碳城市试点各项工作,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夯实工作基础,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宁波市低碳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任务分解》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10月19日宁波市低碳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任务分解为全面落实《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低碳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甬政办发〔2013〕77号)精神,按照部门职责,现将试点工作主要任务分解如下:一、推进产业低碳化发展(一)优化发展临港工业,稳定重点行业碳排放总量1.推进临港工业基地化、循环化、高端化,依托现有临港产业集聚区,积极推动临港工业的整合提升,完善临港工业循环产业链,打造临港先进制造业集群。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环保局2.落实相关临港产业规划,能源行业鼓励发展燃气热电机组,禁止新、改、扩建除“上大压小”和热电联产以外的燃煤电厂;石化行业重大装置在“十三五”期间基本布局完成;钢铁行业着力于调整优化产品结构,能耗总量不再扩容。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环保局(二)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实现结构化减碳3.到2015年,服务业增加值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45%以上。

责任单位:市服务业办(三)积极发展低碳农业,促进高效化、生态化发展4.创建低碳农业示范园区,大力推广应用农业生态技术和免耕、少耕技术,规模化、生态化处置利用秸秆和畜禽养殖排泄物,到2015年,农田测土配方施肥面积达到350万亩次,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85%以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规模化畜禽养殖排泄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7%以上。

宁波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条例(2022年)

宁波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条例(2022年)

宁波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条例(2022年)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波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2.03.29•【字号】宁波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8号•【施行日期】2022.07.01•【效力等级】其他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宁波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8号《宁波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条例》已报经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3月18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2年3月29日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宁波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条例》的决定(2022年3月18日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对宁波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修订通过的《宁波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条例》进行了审议,现决定予以批准,由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宁波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条例(2008年10月22日宁波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2008年12月19日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批准2021年12月30日宁波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修订2022年3月18日浙江省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规划与建设第三章回收经营第四章利用促进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促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推动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再生资源的回收经营、利用促进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项目建议书

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项目建议书

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项目建议书一、项目背景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口的不断增长,资源的消耗日益加剧,环境压力也越来越大。

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作为一种可持续发展的模式,不仅能够减少对原生资源的依赖,降低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还能创造经济价值,促进就业。

目前,我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仍存在诸多问题,如回收网络不健全、技术水平落后、产业集中度低等,因此,构建一个完善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迫在眉睫。

二、项目概述(一)项目名称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项目(二)项目建设地点_____(三)项目建设内容1、建立覆盖广泛的回收网络,包括社区回收站、街道回收点和集中分拣中心。

2、引进先进的回收处理设备和技术,提高资源回收利用率。

3、建设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对回收流程的实时监控和数据统计。

4、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和参与度。

(四)项目建设期限_____(五)项目投资估算项目总投资_____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_____万元,流动资金_____万元。

三、项目建设的必要性(一)资源节约的需要我国是资源消耗大国,但资源的人均占有量较低。

通过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可以有效减少对新资源的开采,缓解资源短缺的压力。

(二)环境保护的需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能够减少废弃物的排放,降低对环境的污染,有利于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改善。

(三)经济发展的需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能够创造就业机会,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促进经济的增长。

(四)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构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是实现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有助于推动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

四、市场分析(一)再生资源市场需求随着环保意识的提高和政策的支持,再生资源的市场需求不断增长。

特别是在金属、塑料、纸张等领域,再生资源的应用越来越广泛。

(二)竞争态势目前,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市场竞争较为激烈,但多数企业规模较小,技术水平低。

本项目通过建立完善的体系和引进先进技术,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改委市经委关于宁波市轻工业调整和振兴行动计划的通知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改委市经委关于宁波市轻工业调整和振兴行动计划的通知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改委市经委关于宁波市轻工业调整和振兴行动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波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12.25•【字号】•【施行日期】2009.12.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消费品工业正文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改委市经委关于宁波市轻工业调整和振兴行动计划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市发改委、市经委牵头组织制订的《宁波市轻工业调整和振兴行动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宁波市轻工业调整和振兴行动计划(市发改委、市经委)轻工产业是一个以消费品工业为主体,集技术密集型和劳动密集型为一体的重要产业,长期以来承担着满足和丰富人们的物质文化生活、繁荣市场、扩大就业、服务“三农”、出口创汇的重任。

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贯彻落实国家轻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计划期为2009~2011年。

一、产业现状及面临的形势多年来,我市从实现产业结构合理化出发,着力发展轻工产业,已初步形成了以家电、造纸、文具为主,门类相对齐全的轻工产业体系,部分行业和产品已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

截至2008年底,全市轻工行业规模以上企业5743家,完成工业总产值2895.81亿元,出口交货值1292.93亿元,利税总额225.32亿元,其中利润总额105亿元,分别占全市规模以上企业的32.57%、49.74%、45.86%和47.10%。

但是,去年下半年以来,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市轻工业发展造成的冲击和影响相当严重,突出反映在以下三方面:一是外需下降,出口下滑。

其中家电、塑料、文具等重点行业出口均呈明显下降。

二是效益下降,亏损严重。

2008年底,全市轻工企业出现亏损企业1224个,亏损企业亏损额达28.51亿元,同比增亏130.85%,规上企业利润同比负增长5.21%。

废旧家电等再生资源回收处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3)

废旧家电等再生资源回收处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3)

废旧家电等再生资源回收处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3)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领导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浙江省八八战略,紧紧围绕美丽宁波建设,以打造无废城市为引领,以绿色发展为主线,以废旧家电等再生资源回收处理为核心,加强政策扶持引导,创新回收模式,强化龙头企业培育,着力推动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规范建设,深化生活垃圾和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构建回收网络化、服务便利化、分拣集约化、利用高效化、监管信息化的全覆盖、全品类、全过程回收处理体系,实现再生资源回收处理行业规模化、标准化、智能化、高效化、绿色化发展,加快形成政府推动、企业运作、市场调节、社会参与的回收利用工作格局,力争我市再生资源回收处理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二)基本原则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

进一步发挥政府的引导和监管作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活力,通过制度规范、政策支持,吸引企业规范参与回收体系运作,推动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不断完善。

坚持创新引领、示范推广。

鼓励龙头企业运用互联网、大数据、区块链、物联网、物流网等新技术,创新回收体系和运行模式。

发挥龙头企业对行业的带动和聚集效应,总结行业典型案例,形成一批在全国范围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和经验做法。

坚持规范有序、行业自律。

健全法规标准,完善监管措施,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开展行业自律,加强从业人员管理,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维护再生资源回收处理行业良好发展秩序。

坚持协同联动、全面衔接。

加强部门横向协同和系统上下联动,将再生资源回收处理体系建设与垃圾分类、综合利用等政策和工作体系有机衔接。

充分调动企业、社区、公益组织、个体从业者等各方积极性,齐抓共管,协同推进。

(三)工作目标到2023年,规范有序、智能高效、协同顺畅的再生资源回收处理体系基本建成,废旧家电和低值再生资源规范回收率显著提高,在全国范围内形成废旧家电回收处理先进典型。

宁波市废旧家电等再生资源回收处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宁波市废旧家电等再生资源回收处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宁波市废旧家电等再生资源回收处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一、项目背景和目标宁波市废旧家电等再生资源回收处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旨在建立起一套高效、可持续、环保的废旧家电等再生资源回收处理体系,为城市建设和资源利用提供支持和保障。

具体目标包括:1. 建立覆盖全市的废旧家电等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和处理厂,实现全民参与、全市覆盖的回收网络;2. 提高废旧家电等再生资源回收率,减少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3. 实现废旧家电等再生资源的高效利用,推动循环经济发展;4. 加强废旧家电等再生资源的分类和回收管理,培养市民环保意识。

二、实施步骤1. 推进相关政策的制定和宣传,明确废旧家电等再生资源回收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加强公众宣传教育,提高市民对废旧家电回收的认识和意识;2. 建立废旧家电等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确定回收点位的数量和位置,确保市民能够方便地将废旧家电回收;3. 建立废旧家电等再生资源回收处理厂,实现资源的有效利用,包括维修、拆解、再生等环节的流程建设;4. 完善废旧家电等再生资源回收的管理制度,包括产品回收登记、数据统计、监督检查等方面的管理;5. 加强废旧家电等再生资源的分类管理和回收环节监管,推动市民参与废旧家电的分类投放和回收;6. 加大研发和推广应用环保技术,提高废旧家电等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率和处理效率;7. 建立废旧家电等再生资源回收处理体系的监督机制,确保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效果的评估。

三、投资和资金来源废旧家电等再生资源回收处理体系建设需要大量的投资,包括回收网点和处理厂的建设、设备更新、技术研发等方面的费用。

资金来源可以通过政府拨款、企业投资和社会资本等多种途径。

四、组织和管理废旧家电等再生资源回收处理体系建设需要建立一个专门的机构来负责组织和管理。

该机构应具备专业化的技术和管理人才,与相关部门和企业进行密切合作,形成合力。

五、预期效果和评估废旧家电等再生资源回收处理体系建设的预期效果包括:1. 提高废旧家电等再生资源的回收率,减少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2. 推动废旧家电等再生资源的高效利用,促进循环经济发展;3. 培养市民环保意识,促进绿色生活方式的形成;4. 支持城市建设和资源利用,为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宁波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条例-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9号

宁波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条例-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9号

宁波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条例正文:----------------------------------------------------------------------------------------------------------------------------------------------------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9号)《宁波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条例》已报经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08年12月19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09年3月1日起施行。

宁波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二○○九年一月七日宁波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为,促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发展,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法律、法规对固体废物、放射性废物、报废汽车等废物的回收、处置、利用和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应当有利于防止环境污染,有利于提高资源的利用率,有利于维护社会管理秩序。

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应当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鼓励合法经营、公平竞争,坚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

第四条鼓励各行各业和城乡居民积攒交售再生资源。

本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本单位的再生资源回收制度并组织实施。

鼓励开展有关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宣传教育、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推广。

第五条市和县(市)区再生资源回收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工作。

市和县(市)区综合经济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再生资源利用管理工作。

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等有关个人和单位可以依法自愿组成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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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
循环经济是以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为核心,符合可持续发展的经济增长模式。

该理念于20世纪90年代在国际上初步形成,1998年引入中国并逐渐受到各界高度关注。

2005年,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循环经济上升成为国家发展战略。

再生资源回收是发展循环经济的关键环节之一,体现了循环经济"3R"原则中的"资源化"原则。

宁波作为国家确定的第一批全国循环经济试点城市之一,
其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又是宁波循环经济试点的重要内容之一。

因此,加快宁波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规划建设就显得尤为重要。

二、宁波市再生资源回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近些年来,为了应对资源和环境的约束,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各部门齐抓共管,宁波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已取得良好成效,初步形成了政策调控、市场机制、技术创新三大机制相互作用,政府、企业、公众三大主体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

但是,目前宁波市再生资源回收工作中还是存在以下几个主要问题:第一,缺乏有效管理机制,致使社会治安存在严重隐患。

由于缺乏统一有效的管理机制,一些收购网点违法收购赃物,为犯罪分子提供销赃便利;回收人员流窜严重,社区时有发生车库被撬、家庭被盗以及物品被顺手牵羊等事件,对社区治安造成严重影响。

第二,缺乏统一规划指导,对城市环境造成巨大影响。

宁波市再生资源工作开展的主体是经营企业,
而大部分企业都布置在城乡结合
部,而且设置随意,设施简陋,在物品运输途中滴、漏、散等二次污染现象严重;由于缺乏堆放空间,从业人员经常就地堆放、分拣、拆解、加工,从而成为城市的一大环境污染源,严重影响人居环境和市容市貌。

第三,缺乏回收设施,造成资源浪费。

目前,社区回收设施严重缺乏,导致居民投售极为不便,大量生活性再生资源仅作为垃圾丢弃,造成资源浪费。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多数家庭的冰箱、洗衣机、电话机、空调、电脑、手机等家用电器和通讯工具已到了报废高峰期,废旧家
电及电子产品已成为回收业的主要品种,但目前的废旧家电回收网点基本呈现空白状态,使大量的废旧家电得不到有效回收。

第四,缺乏先进技术支撑,导致资源回收利用率低下。

由于回收技术落后,回收行业体系建设滞后,回收网络不健全,经营行为不规范,加工手段落后等原因,致使相当大一部分对环境污染大、但回收效益小的可再生资源无法做到无害环境的回收利用,既增加了环境治理成本,又不利于资源回收利用。

三、宁波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规划设想
(一)总体构思:
规划的目标是以循环经济理念为指导,建立再生资源交易集散中心-社区回收网点两级回收网络体系,使资源得到最大化利用。

同时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城市形象和治安环境,成为文明城市与和谐社会发展的有机组成。

(二)重点任务
规划的重点任务是通过交易集散中心的建设和回收网点的建设,从而形成"再生资源交易集散中心--社区
回收网点"两级回收网络体系。

在这个网络体系中,再生资源交易集散中心是核心,回收网点是基础,运输车辆作为两者的联系纽带。

1、交易集散中心建设再生资源交易集散中心是构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系统工程的中枢。

承担回收网点收购的再生资源的堆放、整理、加工和交易功能。

(1)选址新建交易集散中心的选址是规划的一个难点。

目前因为宁波市的土地资源非常紧缺,而且以前的各层次规划中也没有为这类设施预留足够的空间,何况集散中心的经
济效益很难在短时间内体现出来。

面对如此现实情况,设计单位与相关部门多次协商,反复讨论,通过技术、经济、行政等手段解决选址问题。

最终确定了两个选址方案。

分别位于市区北部的江北机电工业区块和市区南部的明州工业区块。

规划对两个方案从交通便捷程度、与市区的联系紧密度、管理体制运行的成本、日常运营的成本、经营户入驻的期望值等因素进行了分析:两方案比较表通过分析,方案一在上述条件分析中较方案二更有优势,但是方案一所在的江北机电工
业区块已经纳入宁波市高新技术产
业园区,如果交易集散中心落户在此,对宁波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功能定位有很大冲突,最终规划认为方案二变为现实的门槛更低。

因此,规划建议新建的交易集散中心选址位
于市区南部的明州工业区块。

(2)规模新建的交易集散中心在规划期限内将服务于170万人口,它的规模应该达到多少才能满足要求,这是本次规划必须考虑的问题。

根据市环卫处统计的数据,宁波市居民每天人均产生的垃圾量约0.8-0.9公斤,其中可回收的成分占到28%,
预计可回收物资约占20%左右。

由此可推算城市居民每天人均产生的可
回收物资约为0.16公斤左右。

至规划期末,按170万人口计算,每天产生的可回收物资量为272吨。

要处理这些物资,需要经过堆放、分拣、整理、加工等操作工序才能转化为生产原
料加以再利用,分别对各流程所需的用地进行测算后,交易集散中心的用地规模达到15公顷能满足需求。

从长远发展考虑,以及再生资源深加工技术的发展,交易集散中心还需留有一定的余地以满足长远发展的需求。

2、回收网点建设回收网点的建设需要考虑网点的服务范围、网点的建设方式、网点的建设要求等内容。

由于人们在年龄结构、家庭构成、生活习惯、思想观念等诸多方面存在着差异,因此回收体系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会有很多种操作方式以适应不同人群的需求。

(1)网点服务半径的确定为了能够使方案付诸实施,合理确定回收站点的建设标准十分重要,尤其是服务半径的选取。

为了能够选取符合宁波市实际需求的服务半径,规划通过参考其它城市的建设经验和社会抽
样调查两种方式来确定。

相关城市建设标准从北京、天津和石家庄这三个城市的设立标准来看,基本以1000-1500户居民为一个服务群体设一个回收站。

换算为服务半径,为250-300米左右。

从抽样调查的结果来看,在如何处理废旧物资的回答上主要有:66%的人选择卖给破烂王,24%的人选择扔进垃圾筒,10%的人选择卖到回收站;在是否愿意自己到回收站投售废旧物资的回答上主要有:41%的人选择上门收购,59%的人选择自己到回收站投售;在投售点的合适距离是多
少的回答上主要有:58%的人选择500米左右,36%的人选择500-1000米,6%的人选择1000米以上。

根据抽样调查结果和相关城市标准,规划认为符合宁波的操作模式应该是固定投售与上门收购相结合。

因此,在社区设定的回收点的服务半径原则确定在规划范围内的居住用地以500米左右为服务半径,设置一个回收站。

对一些老的居住社区,可以适当放大服务半径,但不能超过1000米。

新建的居住社区必须以500米左右的服务半径配套社区回收网点建
设。

按照确定的服务半径,规划期内共设置114个回收站。

(2)网点的建设方式由于目前已建的居住区都没有设置回收站,因此在现有居住区内建设回收站,又不影响居民的生活确实有一定困难。

本次规划充分考虑现状和可操作性的原则,针对不同情况,提出四种建设方式。

改建:现状有少数回收站,设于居住区内。

规划对这类回收站进行改建。

通过门面重新装修、内部设施改善等措施,改建为符合规划要求的回
收站。

这种方式实施比较方便,操作性强。

配建:主要针对今后新建的居住社区,按合理的服务半径,配套建设回收站。

可以单独设置,也可以结合小区公建或绿地设置,但必须与小区整体环境相协调。

租用:已建好的居住社区,可以通过租用多余的物业管理用房或居民的辅助用房,改建为回收站,这种方式的成本较高。

新建:已建好的居住社区,如无法采用改建或租用方式建设的。

可采用新建方式。

但新建的回收站必须征
得城市规划管理部门的同意,取得建设许可证,并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

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不能居民的生活环境造成污染。

为了使社会资源得到充分利用,规划要求在回收点的建设过程中,尽量与垃圾回收点或垃圾中转站相结合设置,以节约城市土地资源。

作者单位:宁波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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