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峡市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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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峡市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峡市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峡市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12.31•【字号】三政办〔2021〕30号•【施行日期】2021.12.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正文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峡市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三政办〔2021〕3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三门峡市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12月31日三门峡市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为推动我市在乡村建设上实现更大突破、走在全省前列,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21〕23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把乡村建设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摆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位置,坚持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现代化一体设计、一体推进,以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发展目标,科学编制乡村规划,积极推进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服务、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二)工作目标全面启动乡村建设行动,制定完善专项行动方案,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重点培育100个乡村建设示范村,在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等方面实施一批项目,确保乡村建设行动开好局、起好步。

到2025年,乡村建设行动取得明显成效,乡村面貌发生明显变化,农村现代化取得重要进展,乡村基础设施现代化水平迈上新台阶,农村生活设施便利化初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城乡区域发展协调性增强,建成一批美丽宜居乡村,有条件的村率先基本实现农村现代化。

2024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

2024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

2024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____年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我国将在____年推行三项安全生产行动,分别是:加强生产环境安全管理,提升职工安全素质,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

以下是____年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详细内容。

一、加强生产环境安全管理1.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组织全国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明确检查要点和内容,重点检查重大危险源、工艺设备、作业场所等方面的安全状况,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加大对违法违规企业的处罚力度。

2. 推行安全生产责任制。

要求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和义务,做到层层落实,形成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3. 加强隐患排查和整改。

加大对各类隐患的排查力度,确保问题隐患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管理和处理。

4. 提升生产环境安全科技水平。

加大对生产环境安全科技创新的投入,推动先进的安全生产技术和设备的研发和应用,提高生产环境安全的监测和控制能力。

5. 加强重点行业安全监管。

针对煤矿、石化、建筑等重点行业,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违规违法行为,确保生产环境安全风险的控制。

二、提升职工安全素质1. 加强安全知识培训。

组织各类安全培训活动,提升职工对安全知识的掌握和应用能力,加强职工对生产环境及工作场所的安全意识和风险意识。

2. 建立职业健康档案。

要求企业建立职工职业健康档案,记录职工的健康状况和接触危害因素情况,为职工的职业健康提供有力的保障。

3. 实施安全教育惩戒制度。

建立安全教育惩戒制度,对于安全意识薄弱、违反安全规定的职工进行相应的教育和惩戒,引导职工养成良好的安全行为习惯。

4. 增加职工安全权益保障力度。

建立健全职工安全权益的保障机制,加大对职工安全事故的赔偿和救助力度,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5. 支持职工参与安全管理。

鼓励职工参与企业安全管理,设立职工安全管理岗位,加强职工的安全管理培训,形成安全生产的全员参与机制。

2024年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

2024年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

2024年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为了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发展,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我国决定在2024年实施“三项行动”,即事故隐患治理行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行动和安全生产培训提升行动。

下面是2024年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事故隐患治理行动1. 加大事故隐患排查力度。

各级政府要组织专业力量对全国范围内的重点行业、领域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存在的火灾、爆炸、坍塌、中毒、触电等安全隐患。

对发现的隐患要及时跟进整改,确保消除隐患。

2. 完善事故隐患整治机制。

建立完善的事故隐患整治机制,明确责任部门和人员,加强事故隐患整治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

3. 加强隐患治理宣传教育。

通过媒体、网络等多种渠道,加大对事故隐患治理行动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企业和群众对事故隐患的认识,增强隐患治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二、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行动1. 加强安全生产责任制建设。

各级政府要加强对企业和相关责任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的要及时予以整改,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 建立健全安全风险评估机制。

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对各类企业和工作场所进行全面评估,制定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减少安全风险。

3. 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各级政府要引导企业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4. 加强安全监管执法力度。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大对企业的监管执法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形成震慑,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三、安全生产培训提升行动1. 加大安全生产培训力度。

各级政府要加大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力度,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活动,提升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2. 推进安全生产知识普及。

通过各种途径,推广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广大公众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和理解,并提供相关技术支持和指导。

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及措施

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及措施

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及措施实施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

下面,就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实施方案及措施进行详细介绍。

一、方案1. 安全生产教育进企业通过在企业内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对于重大危险源企业和高危行业,要加大宣传力度,制定必要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确保职工、设施、设备和环境安全。

2. 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建立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和民事赔偿相结合的安全生产执法体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重大危险源、危化品等高危行业的监管力度,确保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实施和执行。

3. 安全生产标准提升针对当前存在的安全生产标准不足的问题,通过制定新的安全生产标准和完善现有的安全生产标准来提升安全生产标准水平,确保安全生产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和要求。

二、措施1.加强安全生产教育通过加强安全生产教育,提高企业职工对安全生产的认知水平和技能水平,以及应急处理能力。

如在企业内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技能培训、模拟演练等,同时广泛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活动,提高职工的防范意识。

2. 实行精细化安全管理实行精细化安全管理,制定明确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加大对关键领域、岗位和环节的监管力度,强化安全管理责任制的落实。

如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日报、周报和月报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

3. 加强危险源的安全监管对危险源企业和危化品企业进行重点监管,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确保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法规要求,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要及时进行整改,加大对违法企业的惩罚力度。

4. 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强化执法力度,加强各部门的协作配合,确保执法过程严格、公正、及时,对违法违规者要严厉打击、从严惩罚,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5. 制定安全生产标准制定安全生产标准,包括职业病防治标准、安全生产管理标准、设施设备安全标准、事故应急救援标准等,建立统一的标准体系,并加强对安全生产标准的执行力度,确保企业安全生产符合国家标准和要求。

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及措施

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及措施

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及措施一、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是指全国范围内开展的春季、夏季、冬季安全生产专项行动。

这三项行动是我国安全生产方面的重要政策之一,是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

三项行动的目的是,强化安全生产管理,降低事故发生率,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本文将从三项行动的特点、实施方案及措施三个方面进行介绍。

二、三项行动的特点1.时间明确:春季、夏季、冬季三个时间节点,每年实施一次。

2.范围广泛:涉及各种行业、各个领域,包括工矿、交通、建筑、农业等。

3.目标具体:针对行业和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安全生产目标和措施。

4.措施灵活:通过政策、法律、宣传、检查等多种手段,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三、实施方案1.春季专项行动时间:3月1日-5月15日。

重点行业:煤矿、金属冶炼、危险化学品、轻工纺织、建筑施工等。

(1)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

(2)开展岗位安全培训和演练,强化操作人员安全意识。

(3)严查违法违规行为,严惩事故责任人。

2.夏季专项行动时间:5月16日-9月30日。

重点行业:交通运输、旅游服务、饮食服务、采矿等。

具体措施:(1)加强对交通运输领域的监管,落实驾驶员资格证制度。

(2)加强对旅游行业的监管,加强对渡口、游船、游乐场等安全设施的检查。

(3)加强开采、运输、储存危险化学品等环节的安全管理。

3.冬季专项行动时间:10月1日-次年2月28日。

重点行业:建筑施工、煤矿、农业生产等。

具体措施:(1)加强建筑工地的安全生产监管,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2)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监管,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制度。

(3)加强对农民工的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

1.政策宣传:加强对三项行动的宣传,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

2.法律法规: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3.检查督导:加强对企业、单位的安全生产检查和督导,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培训演练: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急能力。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道路交通安全三年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道路交通安全三年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道路交通安全三年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3.18•【字号】三政[2014]11号•【施行日期】2014.03.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道路交通管理正文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道路交通安全三年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三政〔2014〕1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现将《道路交通安全三年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2014年3月18日三门峡市道路交通安全三年综合整治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号),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市政府决定2014年至2016年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年,并根据《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三年综合整治实施方案》(豫政〔2014〕4号印发),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作、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总体要求,以道路交通安全三年综合整治为切入点,着力解决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抓好源头、完善设施、广泛宣传、落实责任、严格执法,全面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人民平安出行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围绕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保民生的总体目标,通过三年的努力,使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达到工作机制健全、安全设施完善、交通有序畅通、管理水平提高、守法意识增强、交通事故减少的目标。

(一)建立完善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机制,各有关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各有关企业自我约束、责任倒查追究制得到落实。

(二)2014年底前计划完成国、省道干线安保工程40公里,2016年前再完成100公里危险路段的整治。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峡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峡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峡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3.17•【字号】三政办[2008]14号•【施行日期】2008.03.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峡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三政办[2008]1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三门峡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三月十七日三门峡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为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办发明电〔2008〕15号精神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豫政明电〔2008〕2号)精神,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具体工作方案如下:一、工作目标在2007年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各县(市、区)、各行业领域事故隐患,狠抓隐患整改工作,进一步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为实现到2010年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的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组织机构成立三门峡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琳(副市长、市政府安委会主任)副组长:杜寿敏(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安委会副主任)钱随章(市政府安委会副主任、市安监局长)成员: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建委、市交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文化局、市农业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卫生局、市煤炭局、市旅游局、市教育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市供销社、市烟草局、市气象局、市黄金局、市农机局、市财政局、市劳动保障局、市环保局、市消防支队、三门峡供电公司等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峡市“百日安全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三政办[2007]9号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峡市“百日安全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三政办[2007]9号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峡市“百日安全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峡市“百日安全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三政办〔2007〕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三门峡市“百日安全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七年二月八日三门峡市“百日安全整治”活动实施方案为深刻吸取渑池县天池镇兴安煤矿“2·2”火灾重大事故教训,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工作深入开展,市政府决定自2007年2月3日-5月15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百日安全整治”活动(以下简称整治活动)。

为确保整治活动取得扎实成效,特制定本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和整治目标(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市五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一系列方针政策,预防为主,落实责任,强化监管,创新机制,集中力量深入排查和整治各类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扎实推进“平安三门峡”建设,努力实现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整治目标:初步建立安全生产法治秩序,非法、违法生产依法得到严厉打击,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现象及时纠正,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到位,整治活动期间不发生一起死亡事故。

二、整治阶段(一)宣传发动阶段(2007年2月3日-5日)。

贯彻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紧急会议精神,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整治活动的意义、目的、重点内容、基本要求以及相关的政策措施,营造强大的宣传声势,为搞好整治活动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二篇)

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二篇)

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关于实施“三项行动”的决定,以及依据绵阳市教育局与三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三台县教育局《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的指导思想,结合我校教育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本方案以科学发展观为引领,秉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以“安全生产年”活动为引领,全面推动学校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深入开展。

我们致力于将近期与长期、治标与治本、预防与查处相结合,以稳健的步伐推动我校安全状况的持续稳定向好,为师生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

二、活动主题本次活动以“强化宣传、严格执法、深入治理、压降事故”为主题,旨在为“两个加快”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三、活动目标通过实施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即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和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我们旨在深化隐患治理,确保安全投入,强化安全制度的执行,并有效解决突出问题。

我们的目标是最大限度地防止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发生,避免学校及学生相关安全事故的发生,严格控制学校责任事故和校内事故,确保安全生产“三个压下来”奋斗目标的顺利实现。

四、活动内容及工作要求(一)活动内容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具体包括: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和安全生产治理行动。

(二)工作要求1. 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根据“安全工作随事走”和“一岗双责”责任制的要求,我们将层层分解和细化任务。

为确保本次行动的顺利进行,学校决定成立三台县乐安镇天马小学校安全生产“三项行动”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职责,确保目标到人,责任到人。

2. 专项治理的重点内容我们将针对学校及周边建筑、学生生活设施设备(特别是学校实验器材、应急照明灯具、疏散通道标志等)、食品(饮用水)安全、消防安全、楼道安全、集体活动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实验实训场所安全、自然灾害防范、学校在建工程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专项治理。

同时,结合季节变化特点,强化安全隐患的监控防范工作。

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的措施和方案

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的措施和方案

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的措施和方案安全生产是国家发展的重要基础和重要保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持续性。

为了有效地推进安全生产工作,我国提出了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并制定了相应的方案和措施。

本文将对这些方案和措施进行详细说明。

一、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措施和方案1. 加强生产安全事故防控的远程监测和预警系统建设为了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我国推动建立生产安全事故防控的远程监测和预警系统。

该系统通过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对生产过程中的各种风险因素进行实时监测和预警,及时掌握风险情况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防控。

具体方案如下:(1)建立和完善生产安全事故信息采集和传输机制,确保各类安全事故信息的及时、准确、完整地上报和汇总。

(2)利用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建立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评估模型和预警模型,实现对风险的实时监测和预警。

(3)与公共安全监管部门的监测和预警系统进行对接和协同,形成全方位的安全监测和预警网络。

2. 推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设为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我国推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设。

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分工和各级责任人的权责,形成了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效机制。

具体方案如下:(1)制定和修订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和规范,明确各类安全生产管理的要求和要点。

(2)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执行,明确企业领导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3)建立科学合理的安全生产业绩考评制度,激励企业和个人积极履行安全生产责任。

3. 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为了提高全民安全意识,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公众的自我保护能力,我国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和培训活动,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反应能力。

具体方案如下:(1)组织开展丰富多样的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利用各类媒体、互联网等渠道宣传安全知识。

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

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

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一、行动目标1.提升员工安全意识,营造全员参与的安全文化氛围。

2.加强安全管理,确保生产设备设施安全可靠。

3.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率,实现安全生产零事故。

二、行动内容1.安全教育培训行动(1)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确保每位员工每年至少接受一次安全培训。

(2)培训内容涵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知识、安全操作技能等。

(3)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利用网络资源,提高培训效果。

(4)加强对特殊岗位人员的安全培训,确保其具备相应的安全技能。

2.安全隐患排查行动(1)成立安全隐患排查小组,定期对生产现场进行安全隐患排查。

(2)排查范围包括设备设施、生产环境、人员操作等方面。

(3)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4)建立安全隐患整改台账,跟踪整改进度,防止隐患反弹。

3.安全生产竞赛行动(1)开展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检验员工对安全生产知识的掌握程度。

(2)组织安全生产技能竞赛,提高员工的安全操作技能。

(3)设立安全生产奖励机制,激发员工参与安全生产的积极性。

三、实施步骤1.启动阶段(1)召开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启动大会,传达行动精神。

(2)制定详细的行动方案,明确责任分工。

(3)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排查安全隐患。

2.实施阶段(1)按照行动方案,有序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生产竞赛。

(2)定期召开调度会,了解行动进展,解决存在问题。

(2)对表现优秀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推广经验做法。

(3)制定下一步工作计划,持续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

四、保障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2.落实资金保障,确保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顺利进行。

3.建立健全激励机制,激发员工参与安全生产的积极性。

4.加强与政府部门的沟通协作,争取政策支持。

5.定期对行动效果进行评估,及时调整行动方案。

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旨在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三门峡市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三门峡市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三门峡市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12.07•【字号】三政办[2011]65号•【施行日期】2011.12.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消防管理正文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三门峡市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三政办〔2011〕6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市公安消防支队制定的《三门峡市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十二月七日三门峡市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市公安消防支队二○一一年十二月二日)为切实加强校园消防安全工作,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省公安消防总队的部署,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降低火灾总量、减少火灾亡人数量、维护火灾形势持续稳定为目标,督导学校、幼儿园等人员密集场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等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全面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消除学校、幼儿园火灾隐患,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创造良好的校园安全环境。

二、专项整治范围和重点(一)专项整治的范围1.大中专院校、中小学、幼儿园;2.学校、幼儿园周边建筑。

(二)专项整治的重点1.学校、幼儿园的各类建筑物的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的位置、数量和宽度以及应急照明装置的设置场所、位置、数量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的;2.学校、幼儿园周边未经消防审核、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的互联网服务营业场所、电子游戏经营场所、歌舞厅等营业性娱乐场所;3.建筑物的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被封堵、占用的,建筑物的住宿房间外窗安装金属护栏影响消防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的;4.应设而未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和灭火器材的;5.用火、用电、用气等消防安全措施不落实的;6.学校、幼儿园的教师、职工未接受系统的消防安全培训的。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门峡市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定的通知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门峡市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定的通知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门峡市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定的通知【法规类别】工程质量监督【发文字号】三政[2013]36号【发布部门】三门峡市政府【发布日期】2013.05.25【实施日期】2013.05.2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门峡市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定的通知(三政〔2013〕3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三门峡市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定》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3年5月25日三门峡市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河南省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若干规定》(豫政〔2012〕54号印发)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简称生产经营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上的缺陷。

本规定所称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需要采取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停止建设、停止使用等措施进行治理方能排除的事故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依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结合事故隐患风险评估组织认定。

对重大事故隐患不能直接认定或者存在异议的,由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评估或者邀请有关专家通过论证确认。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峡市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峡市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峡市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5.25•【字号】三政办[2009]33号•【施行日期】2009.05.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峡市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三政办〔2009〕3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三门峡市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九年五月二十五日三门峡市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09〕71号)精神,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治理行动、宣传教育行动(以下简称“三项行动”)。

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工作目标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加强安全生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推进“安全生产年”目标任务落实。

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治理,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切实加强安全生产薄弱环节,解决突出问题;加强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技能素质。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管理,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全市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副市长李琳为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杜寿敏、市安监局局长钱随章为副组长,市发展改革委、国资委、安监局、公安局、建委、交通局、国土资源局、文化局、农业局、水利局、林业局、卫生局、煤炭局、旅游局、教育局、工商局、质监局、中小企业服务局、供销社、烟草局、气象局、黄金局、农机局、财政局、劳动保障局、环保局、公安消防支队、三门峡供电公司等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的市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活动领导小组。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峡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峡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峡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7.02•【字号】三政办[2009]42号•【施行日期】2009.07.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峡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三政办[2009]4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三门峡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七月二日三门峡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提高全市食品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09〕9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总体目标(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切实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不断完善各级政府负总责、有关部门按照分工各负其责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坚持治理整顿与振兴食品产业、集中整治与长效机制建设、企业自律与政府监管相结合的原则,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依法整顿、科学监管,扎实开展食品安全优秀城市创建活动,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防范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促进食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总体目标用两年左右时间持续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整顿,使全市食品安全全程监管工作机制基本健全,食品安全责任体系更为完善,食品安全各环节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食品行业自律显著加强,农产品和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食品安全优秀城市创建工作初见成效,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二、整顿任务和进度安排(一)开展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整顿1.主要任务:(1)开展食品中食品添加剂和非食用物质专项抽检和监测,查处研制、生产、销售、使用非法食品添加物的行为。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门峡市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门峡市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门峡市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07.21•【字号】三政[2004]41号•【施行日期】2004.07.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门峡市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三政〔2004〕4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现将《三门峡市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监督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四年七月二十一日三门峡市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监督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预防、排查、整治、验收等管理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市行政区域内所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及场所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监督管理。

本规定所称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是指所有生产、经营、集会的一切场所、设备及设施等方面存在的不安全状态、人为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上的不安全操作,可能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各类危险因素。

第三条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四条各生产经营单位及行业管理部门,对本部门或职责规定范围内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管理负直接责任,其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管理全面负责。

各生产经营单位均应建立生产安全事故隐患预防、排查、整治、验收等制度,落实整治措施和资金,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条各级政府及其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在所管辖区域或主管范围内对事故隐患的预防、排查、整治、验收等负有监督管理责任,应定期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发现不符合安全生产规定,可能造成威胁本人或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时,有权向事故隐患单位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对未能及时整改的,可向同级政府或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举报。

2023年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的措施和方案

2023年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的措施和方案

2023年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的措施和方案2023年安全生产工作的“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是指针对目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通过采取一系列措施和方案来加强安全管理和保障,提高工作效率和安全水平。

“三项行动”是指开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推进安全风险防控的三个行动。

下面分别介绍这三个行动的措施和方案。

第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通过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分工和落实机制,明确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切实加强工作监督和责任追究。

具体措施包括:1. 加强对企业、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追究。

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和责任。

加大对于违法违规企业的查处力度,对于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进行整改或者停产整顿,对于严重事故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

2. 建立健全协同联动的工作机制。

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之间加强信息共享和协同作业,形成合力,提高安全生产监管和管理的效果。

3. 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社会公众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增强安全意识,营造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

第二,深化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通过制定和完善各项安全生产标准,推动企事业单位建立和实施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具体措施包括:1. 制定和修订安全生产相关标准。

加强对安全生产各个环节和关键领域的标准制定和修订,确保标准科学合理、实用有效。

2. 加强对企事业单位的标准化管理和评估。

通过对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整改不足,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3. 加大安全技术研发力度。

加强对安全生产相关技术的研发和创新,提高安全生产设备和技术的安全性能和可靠性。

第三,推进安全风险防控。

通过加强对各种安全风险的排查和评估,采取相应的预防和控制措施,提高事故防范能力和应急处理能力。

具体措施包括:1. 加强安全风险评估和管控。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门峡市煤矿安全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门峡市煤矿安全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门峡市煤矿安全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11.24•【字号】三政[2006]52号•【施行日期】2006.11.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门峡市煤矿安全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三政〔2006〕52号)各产煤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现将《三门峡市煤矿安全检查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四日三门峡市煤矿安全检查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搞好煤矿安全生产,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生命安全,促进全市煤矿安全生产秩序持续稳定好转,市政府决定于2006年11月25日-12月15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煤矿安全检查。

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总体目标通过开展煤矿安全检查,确保《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以下简称《特别规定》)、《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煤矿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决定》(豫政〔2005〕48号,以下简称《决定》)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煤矿整顿关闭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82号,以下简称《通知》)等一系列文件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全面取缔非法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以及不符合国家煤炭产业政策、布局不合理、破坏资源、污染环境的煤矿。

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杜绝违法生产,遏制煤矿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

二、检查内容(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方面《特别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05〕21号)和《决定》、《通知》等文件的贯彻落实情况,特别是上述文件规定的非法、违法煤矿关闭及整改情况。

(二)煤矿安全管理方面1.矿井证照办理、“五职”矿长及特殊工种培训持证情况;2.年度安全专项费用提取和使用,安全“会诊”隐患整改进展情况;3.《特别规定》规定的15类重大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4.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安全基本知识和职工安全手册发放等情况;5.煤矿井下用工管理以及采掘施工承包队伍是否纳入矿井统一安全管理;6.管理负责人深入现场抓安全,执行下井跟班带班制度及下井档案建立情况,是否完成了规定的最低下井次数并切实解决现场安全问题;7.矿井应急预案编制、贯彻、演练情况;8.国有煤矿整合的乡镇煤矿安全监管、技术改造和资源单元整合期间的非法违法生产情况;9.安全专盯制度的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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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峡市安全生产三项行
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公安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三政办[2009]33号
【发布部门】三门峡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9.05.25
【实施日期】2009.05.2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峡市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政办〔2009〕3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三门峡市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五月二十五日
三门峡市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09〕71号)精神,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治理行动、宣传教育行动(以下简称“三项行动”)。

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加强安全生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推进“安全生产年”目标任务落实。

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治理,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切实加强安全生产薄弱环节,解决突出问题;加强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技能素质。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管理,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全市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副市长李琳为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杜寿敏、市安监局局长钱随章为副组长,市发展改革委、国资委、安监局、公安局、建委、交通局、国土资源局、文化局、农业局、水利局、林业局、卫生局、煤炭局、旅游局、教育局、工商局、质监局、中小企业服务局、供销社、烟草局、气象局、黄金局、农机局、财政局、劳动保障局、环保局、公安消防支队、三门峡供电公司等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的市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活动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市安监局,市安监局副局长茹华锋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三、重点范围和内容
(一)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对象范围是各县(市、区)、各行业(领域)、各生产经营单位。

主要包括:
1.煤矿、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化工、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民爆物品、冶金、有色、石油、电力等工矿企业;
2.道路交通、水上运输、铁路等交通运输企业和农机、水利等企业、单位;
3.商(市)场、公共娱乐场所、旅游景点、学校、医院、宾馆、网吧、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
4.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
5.建设工程项目及设施;
6.易受自然灾害影响的企业、单位、居民区和场所;
7.2008年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的企业、单位;
8.近年来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单位。

(二)安全生产“三项行动”重点内容
1.执法行动。

对下列行为依法进行打击或查处:
(1)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小煤矿应关未关或关闭计划不落实的;
(3)私采滥挖、超层越界开采、尾矿库违规排放的;
(4)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规定,违法违规进行项目建设的;
(5)瞒报事故的;
(6)重大事故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7)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
(8)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9)其他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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