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级新生学业奖评审细则
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广州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细则(2015年版)一、评定办法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评定办法(1) 按照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初试成绩作为一年级新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的主要依据。
推荐免试生原则上按一等奖等级评定。
(2)以第一学年的整体表现所得总分确定第二学年奖学金等级。
以第二学年的整体表现所得总分确定第三学年奖学金等级。
(3)主要考察硕士研究生的课业成绩、临床考核(或中期考核)、学术表现三个方面的综合情况。
针对不同年级、专业学位和学术学位、临床型和非临床型(是否参与临床考核),上述三个评价项目所占权重不同。
(4)计算公式2.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评定办法(1)按照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初试成绩作为一年级新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的主要依据。
(2)以第一学年的整体表现所得总分确定第二学年奖学金等级。
以第二学年的整体表现所得总分确定第三学年奖学金等级。
(3)博士研究生不区分专业学位和科学学位、临床型和非临床型,均侧重考查课业成绩、中期考核、学术表现三个方面的综合情况(4)计算公式3. 中医学复合创新型博士(非医攻博)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1) 按照研究生入学考试的初试成绩作为一年级新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的主要依据。
推荐免试生原则上按一等奖等级评定。
(2)第一、二、三学年按照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发放,第四、五学年按照博士研究生奖励标准发放。
(3)以第一学年的整体表现(不区分是否是推荐免试生)所得总分确定第二学年奖学金等级。
以研究生第二学年的整体表现所得总分确定第三学年奖学金等级。
其余学年以此类推。
(4)计算公式4.七年制转“5+3”硕士研究生评定办法七年制转“5+3”的一年级硕士研究生以本科阶段的综合考核成绩作为一年级学业奖学金评定的主要依据。
(第一临床医学院和针灸康复临床医学院七年制按本科阶段的淘汰考成绩加权计算平均分;第二临床医学院七年制以第九学期必修课成绩加权计算平均分)其他学年评定办法参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评定办法。
5.“1+4”创新班研究生评定办法方案一:(1)归入所在院所同专业研究生一起评定(2)第一学年原则上按一等奖等级评定。
电子科技大学奖学金评定办法
机械电子工程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2015年版)根据《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精神,为鼓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营造优良学术和科研氛围,鼓励科研团队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团队自主性,特制订机械电子工程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以下简称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2015版。
学院成立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任组长,副书记任副组长,研究生辅导员、导师代表、学生代表为成员组成的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全权指导奖学金评审工作和本细则的解释工作。
奖学金评审经办人员为研究生辅导员及学生助管。
一、学业奖学金适用范围1.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我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定向、委培除外),奖励支持表现良好的研究生更好的完成学业。
2. 获得奖励的研究生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 学业奖学金参评年级为一年级至三年级。
4. 一年级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根据按照研究生院当年的相关规定进行评定。
5. 一年级博士研究生全部按三等学业奖学金评定。
6. 获得学业奖学金的研究生可以同时申请国家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专项奖学金及其他助学金。
二、学业奖学金等级、最高比例及额度特别说明:图表中奖学金比例为最高比例,实际奖学金名额以当年研究生院下发名额指标为准。
三、学业奖学金申请基本条件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受到学校纪律处分者一年内不能申请;3. 诚实守信,品学兼优;4. 积极投身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开拓创新,成绩突出;5. 遵守学术道德规范;6. 导师同意推荐;7. 必须符合当年研究生院颁布的学业奖学金的相关标准。
四、学业奖学金必备条件1. 研究生一年参加至少5次学校内(含学院)学术活动(以盖章的《学院学术活动登记表》为准,团队内学术活动也可申请盖章;学院内不少于3次);2. 一年级硕士研究生参加至少3次机电学院研分会活动(以盖章的《学院研分会活动登记表》为准);3. 上述两表从2014年9月起发放,从2015年9月起执行本必备条件。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一、引言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旨在规范奖学金评定工作,确保评定过程公正、公平、透明,激励学生积极学习,提高学术水平。
本细则适用于所有申请奖学金的学生,并由奖学金评定委员会负责执行。
二、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1. 奖学金种类根据学校的奖学金政策,奖学金分为以下几类:优秀奖学金、学业进步奖学金、社会工作奖学金、科研创新奖学金等。
每类奖学金的评定标准和金额不同,具体由奖学金评定委员会根据学校政策制定。
2. 评定标准(1)学术成绩:学术成绩是评定奖学金的重要指标之一。
根据学生的课程成绩、综合测验成绩等进行评定,成绩排名越高,奖学金的获得机会越大。
(2)学业进步:学业进步是评定学业进步奖学金的关键指标。
评定委员会将根据学生在过去一学年的学术进步情况,如成绩提升幅度、参与学术活动等进行评定。
(3)社会工作:社会工作是评定社会工作奖学金的重要依据。
评定委员会将根据学生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方面的表现进行评定。
(4)科研创新:科研创新是评定科研创新奖学金的主要考量因素。
评定委员会将根据学生在科研项目、论文发表等方面的表现进行评定。
3. 评定流程(1)申请: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向奖学金评定委员会递交申请材料,包括个人简历、成绩单、推荐信等。
(2)初审:评定委员会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保申请材料完整、真实有效。
(3)面试:评定委员会将对初审合格的学生进行面试,面试内容包括学术成果、社会工作、科研项目等方面。
(4)评定:评定委员会根据学生的申请材料和面试表现进行评定,按照奖学金种类分别进行评定。
(5)公示:评定结果将在学校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学生可通过个人账号查询自己的评定结果。
(6)申诉:如学生对评定结果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评定委员会提出申诉,并提供相关证据。
(7)最终结果:评定委员会将根据申诉情况进行复核,最终确定奖学金获得者名单,并公布于学校官方网站。
三、综合测评细则1. 综合测评内容综合测评包括学术成绩、学业进步、社会工作、科研创新等方面的评估。
2015.9南京农业大学工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修改后)
南京农业大学工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讨论稿)一、为充分发挥研究生在学校自主创新中的重要作用,形成有利于激发创新热情、鼓励创新实践的培养和资助机制,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表彰奖励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根据《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规定,制定《南京农业大学工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
二、学院成立由主要院领导、研究生处负责人、研究生导师、研究生管理工作人员、研究生代表组成的评审委员会,负责研究生奖助学金的宣传动员、申请组织、初步评审、公开答辩、确定拟推荐人选等工作。
三、参评范围:2014年秋季新入学计划内的所有研究生在规定学制年限内均有资格申请。
延期毕业研究生及录取类别为计划定向、单位委托培养的研究生不参与学业奖学金评审。
四、学业奖学金评选的类别、比例和标准: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各方面表现优秀的研究生,一年级奖学金以吸引优秀生源为导向,二、三年级奖学金以学业为导向。
学业奖学金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等级,奖学金的类别、比例和标准如下表:五、申请学业奖学金的研究生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和各项集体活动,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团队精神。
2、学习成绩优良,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扎实。
3、在科研工作中踏实肯干,表现出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努力完成导师交付的学习和科研任务。
4、有良好的道德品德修养,学风严谨,学术规范,身心健康,无任何不良记录。
5、学费缴清。
6、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评选比例与标准参照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执行,参评年限为2年。
7、少数民族骨干硕士研究生从正式获得学籍的第二年入校后开始按照第一学年评选要求参评,参评年限为三年;8、第一学年硕博研究生奖学金评选要求:(1)免试推荐硕士研究生:免试推荐的硕士研究可以直接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
(2)公开招考硕士研究生:按一级学科专业划分,初试和复试综合成绩排名前30%,可评定为一等奖学金;位列后30%,可评定为三等奖学金。
学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
学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第一部分:学业奖学金的重要性学生学业奖学金旨在鼓励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取得优异成绩,提供经济奖励给表现出色的学生。
学业奖学金不仅能够激励学生们在学术方面取得更好的成绩,还能够促使他们形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积极的学习态度。
第二部分:评定学业奖学金的条件1. 学习成绩:学业奖学金的首要条件是学生的学习成绩。
通常来说,优秀的学生学习成绩应当在全班或全年级处于前列。
2. 学术活动参与度:学业奖学金的评定还会考虑学生在学术活动中的积极参与度,如学术比赛、科研项目等。
3. 课外活动参与度:除了学术方面的成绩,学生的课外活动参与度也是评定学业奖学金的重要因素。
学生积极参与社团、义工活动等,能够展示他们的全面发展和社交能力。
第三部分:学业奖学金评定的过程1. 评定标准的确定:学校根据学生的学业奖学金评定条件制定相应的评分标准。
2. 学业奖学金评委会的成立:学校设立专门的学业奖学金评委会,由教师和学校领导组成,负责正式评定学生的申请材料并最终决定获奖名单。
3. 材料申请:学生需要按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提交申请材料,包括个人简历、成绩单和活动证明等。
4. 申请审核:学校学业奖学金评委会对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具体包括学习成绩、活动参与度等方面的综合评估。
5. 面试环节:若条件需要,学校可能会对部分学生进行面试,以更全面地了解他们的学术能力和素质。
第四部分:学生学业奖学金带来的益处获得学业奖学金对学生而言有着诸多益处。
首先,它不仅是对学生学习成果的认可,也是学校对学生付出和努力的肯定。
其次,学业奖学金能够为学生减轻经济负担,帮助他们更好地专注于学术研究和发展。
此外,学校的学业奖学金还能够提高学生求职竞争力,为他们未来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第五部分:学业奖学金的策略应用学校可以制定相应的策略,提高学生对学业奖学金的重视程度和积极性。
例如,设立不同层次的学业奖学金,根据学生成绩的不同水平设定不同的奖励标准,以吸引更多学生努力提高自己的学习成绩。
综合素质评价及奖优评定实施细则综合测评评分细则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综合素质评价及奖优评定实施细则为做好2015-2016学年2013、2014、2015级学生素质评价和奖优评定工作,现根据学校意见,按照2015版学生手册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一、班级测评小组成立方法1、班长和团支书在测评前需在班级内进行测评宣传和动员,使班内同学对综合测评能够充分认识并做好准备。
2、每班由班长和团支书通过召开班会等形式组织成立班级综合测评小组。
测评小组人员可以通过推举、自主报名、公开选举等方式成立。
3、每班综合测评小组成员人数为班级人数的40%,其中必须包括班长、团支书,其他成员必须包括每个宿舍的代表及非班委成员,综合测评小组成员男女人数比例按照班级男女生比例确定。
4、班级综合测评小组成立后必须进行学院和班内公示,公示后如果班级有20%以上的同学对小组成员存有异议,则需要重新产生。
5、测评小组人员必须要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班级同学进行测评。
6、班级测评小组成员公示无异议后将测评小组名单交至学院团委存档。
二、综合测评打分细则(一)基础分打分细则1、基础分由测评小组成员按照学生手册相关规定,结合学院意见打分给出。
根据学生手册要求按照优秀(80分、20%)、良好(75分、30%)、合格(70、40%)、基本合格(60分、10%)打分。
打分实行实名制。
2、由班长和团支书负责召集本班班会。
测评小组当场打分并进行统计,测评结果在班会上当场公示。
3、测评小组对班内每位同学的思想道德素质、身心素质、科技人文素质分别进行评价(2013级、2014级、2015级请参照各年级《学生手册》及学院的相关规定)。
对于基本合格一项,如果测评小组成员决定对班级某位同学评价为基本合格,需注明原因。
如果班级确实没有符合基本合格条件的,可以将基本合格的比例增加在其他等级中。
4、本学年中,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者,思想道德素质基础分只能给予基本合格等级;受到警告以下处分者,可以参评良好等级;无违纪行为者,可参评优秀等级。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引言概述:奖学金评定是高校对学生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进行评估的重要方式之一。
为了确保评定的公正性和科学性,学校制定了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和综合测评细则。
本文将详细介绍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的内容和要点。
一、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1.1 成绩评定标准学校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制定了一套成绩评定标准。
这一标准主要包括课程成绩、综合测验成绩和学术研究成果等方面的评估。
具体评定标准根据不同学科和专业的特点而有所区别,以确保评定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1.2 奖学金等级划分根据学业成绩的优劣,学校将奖学金划分为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三个等级。
一等奖学金颁发给成绩最优秀的学生,二等奖学金颁发给成绩较好的学生,三等奖学金颁发给成绩良好的学生。
这种等级划分有助于激励学生努力学习,提高学业成绩。
1.3 评定程序和公示学校制定了一套评定程序,确保评定工作的有序进行。
评定程序包括学生申请、成绩核实、评审委员会评审和公示等环节。
评定结果将在学校网站或者公示栏上进行公示,以保证评定的公开和透明。
二、综合测评细则2.1 综合素质评价指标综合测评细则主要评估学生的综合素质,包括学术表现、学习态度、社会实践、科研能力和创新潜力等方面。
学校制定了一套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以全面了解学生的综合素质水平。
2.2 综合测评方法为了客观、全面地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学校采用了多种测评方法。
这些方法包括学生自我评价、教师评价、同学评价、社会评价等。
通过综合考虑各方评价结果,学校可以更准确地评估学生的综合素质。
2.3 综合测评结果运用综合测评结果将作为奖学金评定的重要依据之一。
学校将根据综合测评结果和学业成绩综合考虑,确定奖学金的获得者。
这种综合测评的方法有助于评价学生的全面发展和综合素质。
三、奖学金评定的意义3.1 激励学生学业成绩的提高奖学金评定制度可以激励学生努力学习,提高学业成绩。
通过奖励学业成绩优秀的学生,学校可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动力,促进他们全面发展。
奖学金评审细则
奖学金评审细则
一、评审原则
奖学金评审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旨在激励学生全面发展,促进学生积极进取,提高学术水平和综合素质。
二、基本条件
申请人必须是本校在籍学生,并符合学校规定的奖学金申请资格。
申请人应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无违法违纪行为。
三、完整性
评审材料必须完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申请表、个人陈述、成绩单、获奖证书、社会实践证明等。
缺少必要材料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四、规范性
申请材料应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进行填写和提交,字迹工整,内容真实,不得有涂改、伪造等行为。
五、相符性
评审结果应与申请人的实际情况相符,不得出现因个人关系、偏见等导致的不公正现象。
评审委员会将严格审核申请材料,确保评审结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六、学习成绩
学习成绩是评审的重要参考因素之一,包括课程成绩、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等。
学习成绩优秀的申请人将获得更多的评审机会。
七、综合素质
综合素质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学术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团队协作能力等方面。
评审委员会将综合考虑申请人的综合素质,选拔出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
八、社会实践
社会实践是评审的重要参考因素之一,包括志愿服务、实习实训、社会实践等活动。
申请人应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展示自己的社会责任感和实践能力。
以上为本校奖学金评审细则,希望广大同学认真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积极参与评审工作,争取获得更好的成绩和发展机会。
中央财经大学商学院2015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
中央财经大学商学院2015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根据《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奖助工作管理办法(暂行)》(校发﹝2014﹞92号)、《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试行)》(校发[2015]107号)及《关于开展2015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研究生院)等文件的精神和要求,结合商学院(含MBA教育中心,下同)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评审机构商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由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委员会组成如下(学生代表不参与评分):组长:王瑞华成员:葛建新崔新健宋巧林嵩贾晓菁张云起张淑君王玉霞王月英孔伟明赵铁柏卫昭慧孙翔章东明(博士研究生)王哲(MBA)于海莹(学术型硕士生)二、奖励标准与名额根据《关于开展2015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研究生院),学校下发到我院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名额与奖励标准如下:博士研究生一等奖学金:奖励人数2人,奖励标准1.8万元/人;博士研究生二等奖学金:奖励人数5人,奖励标准1.4万元/人;硕士研究生一等奖学金:奖励人数70人,奖励标准1.2万元/人;硕士研究生二等奖学金:奖励人数117人,奖励标准0.8万元/人。
三、参评对象及申请条件(一)参评对象根据《关于开展2015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研究生院),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2014级全日制研究生(定向和专项计划定向在职学习的研究生除外);学校核定我院符合上述条件学生人数为:硕士研究生233名、博士研究生7名。
(二)申请条件1. 基本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5)取得正式研究生学籍并按时缴纳学费。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不具备2015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参评资格(1)在校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校纪校规的;(2)在校期间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3)申请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的(不包括因国家和北京市公派出国留学或校际交流在境外学习而休学或保留学籍的研究生);(4)超出基本修业年限的;(5)未缴纳学费或未注册的;(6)评定时间段内有必修课考试成绩不及格的;(7)学校认定的其他情形。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一、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1. 奖学金评定目的奖学金评定旨在激励优秀学生在学业和综合素质发展方面取得更好的成绩,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个人成长。
2. 奖学金种类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表现,设立以下奖学金种类:- 一等奖学金:评定对象为全校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表现最优秀的学生,奖励金额最高;- 二等奖学金:评定对象为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表现较好的学生,奖励金额适中;- 三等奖学金:评定对象为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表现良好的学生,奖励金额较低。
3. 奖学金评定标准奖学金评定将综合考虑学生的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表现,具体评定标准如下:- 学业成绩:根据学生的课程成绩和学分绩点计算得出,成绩排名前10%的学生有资格申请一等奖学金,成绩排名前20%的学生有资格申请二等奖学金,成绩排名前30%的学生有资格申请三等奖学金;- 综合素质表现:包括学生的学术研究成果、科技创新能力、社会实践活动、文体艺术表现等方面,通过学生自我申报和指导教师推荐进行评定。
4. 奖学金评定程序奖学金评定程序如下:- 学生自我申报:学生按照规定的申报时间填写奖学金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包括学术研究成果、科技创新能力、社会实践活动、文体艺术表现等方面的证明材料;- 指导教师推荐:指导教师根据学生的综合素质表现,向评定委员会提供推荐信;- 评定委员会评审:评定委员会由学校相关部门和教师组成,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表现进行评审,最终确定奖学金获得者名单;- 奖学金公示:公示评定结果,接受学生和教师的监督和申诉;- 奖学金颁发:根据评定结果,颁发相应等级的奖学金给获奖学生。
5. 奖学金管理- 奖学金资金来源:奖学金资金主要来源于学校的专项经费和社会捐赠;- 奖学金使用范围:奖学金资金主要用于资助学生的学费、住宿费、书籍费等学习相关费用;- 奖学金终止条件:奖学金获得者在接受奖学金期间如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者学业成绩明显下降,将取销其奖学金资格。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一、引言本文旨在规范奖学金评定的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以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为学生提供公平竞争的机会,激发学生的学习动力,促进学术和综合素质的全面发展。
二、奖学金种类及资助标准1. 奖学金种类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综合素质和个人特长,设立以下奖学金种类:- 一等奖学金- 二等奖学金- 三等奖学金- 特殊贡献奖学金2. 资助标准(1)一等奖学金:资助金额为每年人民币5000元。
(2)二等奖学金:资助金额为每年人民币3000元。
(3)三等奖学金:资助金额为每年人民币2000元。
(4)特殊贡献奖学金:资助金额根据个人特殊贡献情况确定。
三、奖学金评定标准1. 学业成绩评定标准(1)学业成绩按照学生每学期的绩点来评定,绩点越高,评定等级越高。
(2)一等奖学金评定标准:学生每学期绩点达到4.0。
(3)二等奖学金评定标准:学生每学期绩点在3.5至3.9之间。
(4)三等奖学金评定标准:学生每学期绩点在3.0至3.4之间。
2. 综合素质评定标准(1)综合素质包括学生的学术能力、科研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等。
(2)根据学生在各项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上的表现,综合评定等级。
(3)特殊贡献奖学金评定标准根据学生在特殊贡献方面的表现,经过综合评定确定。
四、奖学金评定程序1. 学校公示(1)学校在每学期结束后,公示奖学金评定的学生名单,并公布评定标准和程序。
(2)学生可以对公示名单提出异议,学校将进行核实并及时处理。
2. 学生申请(1)学校将在公示期结束后,开放奖学金申请通道。
(2)学生根据自身情况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交相关材料。
3. 评定委员会评审(1)学校组建评定委员会,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
(2)评定委员会根据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标准,对学生的申请进行评审。
4. 奖学金公布(1)评定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确定获奖学生名单,并公布于学校官方网站。
(2)获奖学生将收到书面通知,并领取相应奖学金。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一、引言奖学金评定是学校对学生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的综合评价,旨在激励学生学习,提高学习动力,同时也是对学生学习成果的一种认可和奖励。
为了确保奖学金评定的公平、公正和透明,制定本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二、奖学金评定的基本原则1. 公平原则:奖学金评定应公平对待每一位学生,不偏袒任何个体,确保评定过程和结果的公正性。
2. 公正原则:奖学金评定应根据学生的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进行评价,不受任何其他因素的干扰。
3. 透明原则:奖学金评定的标准、流程和结果应对学生公开,学生有权了解评定的具体内容和标准。
三、奖学金评定的标准1. 学习成绩:学习成绩是奖学金评定的主要依据,包括学生的平均绩点、各科目的成绩等。
学生的学习成绩越优秀,获得奖学金的机会就越大。
2. 学术竞赛成绩:学生在学术竞赛中取得的成绩也是评定奖学金的重要依据。
学生积极参加学术竞赛,并取得优异成绩的,有望获得更高等级的奖学金。
3. 社会实践和科研成果:学生在社会实践和科研活动中的表现也会被考虑在奖学金评定中。
学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和科研活动,并取得显著成果的,有望获得额外的奖学金。
4. 综合素质:学生的综合素质包括学生的品德、学习态度、团队合作能力等方面。
学生在这些方面表现出色的,也有机会获得奖学金的加分。
四、奖学金评定的流程1. 评定标准的确定:学校根据学生的学习情况和综合素质,制定奖学金评定的具体标准和权重分配。
2. 学生信息收集:学校通过学生档案、成绩单、学术竞赛成绩等方式,收集学生的相关信息。
3. 奖学金评定委员会的成立:学校组建奖学金评定委员会,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等组成,负责奖学金评定的具体工作。
4. 奖学金评定的具体操作:奖学金评定委员会根据学生的信息和评定标准,对学生进行评定,并确定奖学金的等级和金额。
5. 奖学金的公示和发放:学校将评定结果公示,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将奖学金发放给获奖学生。
五、综合测评细则1. 综合测评的目的:综合测评旨在全面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和综合素质,为学校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一、引言奖学金评定是为了激励学生在学术、科研、创新和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卓越成绩,提供经济支持和荣誉表彰的制度。
本文旨在制定奖学金评定的实施细则和综合测评细则,确保评定过程公正、透明、科学,使得奖学金的评定结果能够准确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表现。
二、奖学金评定的基本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评定过程中要保证公平、公正,不偏袒任何个人或团体。
2. 突出特长原则:奖学金评定应突出学生在学术、科研、创新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特长和优势。
3. 综合评价原则:评定过程中要综合考虑学生的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社会服务、奖项荣誉等因素。
三、奖学金评定的程序1. 提交申请: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提交奖学金申请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学术成绩单、科研成果、社会服务记录等。
2. 材料审核:学校奖学金评定委员会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 综合测评:综合测评由学校奖学金评定委员会负责进行。
综合测评包括学术成绩评定、科研成果评定、社会服务评定等。
- 学术成绩评定: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单,按照一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定,包括平均绩点、课程难度等。
- 科研成果评定:评定学生在科研方面的成果,包括发表论文、参与科研项目、获奖情况等。
- 社会服务评定:评定学生在社会服务方面的表现,包括参与志愿活动、社会实践、社团组织等。
4. 综合评定:综合测评结果将进行综合评定,根据不同的奖项要求和评分标准,确定奖学金的获得者。
5. 公示和申诉:公示获奖名单,并设立申诉渠道,学生可以对评定结果进行申诉,学校将对申诉进行审查和处理。
6. 颁发奖学金:根据评定结果,学校将颁发相应的奖学金给获奖学生,同时进行公示和表彰活动。
四、奖学金评定的细则1. 奖学金种类:根据资金来源和用途的不同,奖学金分为国家奖学金、学校奖学金和社会奖学金等。
2. 奖学金级别:奖学金根据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表现,分为特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等级。
青岛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通知
关于做好2015年2014级、2015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研工字[2015]22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教育部、财务部、山东省及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现开展2015年2014级、2015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学业奖学金参评研究生为2014级、2015级取得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无固定工资收入,人事档案关系已转入我校)。
参评研究生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评审组织学校成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审领导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
各学院(教学部)成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院党政主要领导为主任委员,负责研究生工作的副书记和副院长为副主任委员,学院研究生管理人员、学科负责人、研究生导师代表、学生代表为委员,成员人数应为奇数,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等工作。
各学院(教学部)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根据本办法,制定本单位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以及具体工作方案,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初次评审等工作。
研究生优秀学业奖学金评审过程中应充分尊重学术组织、研究生导师的推荐意见,根据研究生在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社会服务以及家庭经济状况等综合表现,统筹考虑评定。
2014级研究生优秀学业奖学金的评选侧重上一年度学习成绩排名。
名额分配综合各学院(教学部)研究生人数以及培养质量等因素确定。
各学院(教学部)在名额分配时应向基础学科和国家亟需的学科(专业、方向)倾斜。
三、评选条件(一)基本申请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学风端正,勤俭自强;4.诚实守信,品学兼优;5.注重全面发展,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二)研究生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学业奖学金评定:1.无故未按学校规定时间缴纳学费、住宿费、进行学籍注册者;2.参评年度内,因疾病、因私出国等原因办理保留学籍或休学期间的研究生;3.超出基本修业年限延期毕业的研究生;4.参评年度内,因违规违纪受到学校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的研究生;5.参评年度内,所选课程有不及格者;6. 在提交的申请资料中,提供不实信息或隐瞒不利信息者;有经查实的学术失范行为者。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一、引言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是为了规范奖学金评定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地评选出优秀学生,激励学生积极学习,提高学术水平和全面素质。
本细则适合于我校所有奖学金评定工作。
二、奖学金类别1.学业奖学金: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和学术表现评定,分为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
2.科研奖学金:根据学生在科研项目中的贡献和成果评定,分为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
3.社会实践奖学金:根据学生在社会实践活动中的表现评定,分为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
4.创新创业奖学金:根据学生在创新创业项目中的贡献和成果评定,分为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
三、奖学金评定标准1.学业奖学金评定标准:(1)一等奖学金:学年绩点排名前5%的学生,且绩点不低于3.8。
(2)二等奖学金:学年绩点排名前10%的学生,且绩点不低于3.5。
(3)三等奖学金:学年绩点排名前20%的学生,且绩点不低于3.2。
2.科研奖学金评定标准:(1)一等奖学金:在科研项目中发表SCI论文1篇或者EI论文2篇以上,且取得显著成果。
(2)二等奖学金:在科研项目中发表SCI论文1篇或者EI论文2篇,且有一定成果。
(3)三等奖学金:在科研项目中发表SCI论文1篇或者EI论文1篇。
3.社会实践奖学金评定标准:(1)一等奖学金:在社会实践活动中获得国家级奖励或者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成果。
(2)二等奖学金:在社会实践活动中获得省级奖励或者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成果。
(3)三等奖学金:在社会实践活动中获得校级奖励或者有一定成果。
4.创新创业奖学金评定标准:(1)一等奖学金:在创新创业项目中获得国家级奖励或者取得重大成果。
(2)二等奖学金:在创新创业项目中获得省级奖励或者取得一定成果。
(3)三等奖学金:在创新创业项目中获得校级奖励或者有一定成果。
四、综合测评细则1.综合测评内容:(1)学业成绩综合测评:包括学年绩点、学科竞赛成绩、学术活动参预等。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一、引言奖学金是对优秀学生在学术、领导才干、社会服务等方面的表彰和激励,旨在鼓励学生全面发展和取得优异成绩。
为了确保奖学金评定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制定本《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及综合测评细则》。
二、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1. 奖学金的种类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奖项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表现,设立不同级别的奖学金,包括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
2. 奖学金的评定标准(1)学业成绩:将学生的平均学分绩点作为主要评定指标,平均学分绩点越高,奖学金级别越高。
(2)奖项:对于学生在学术竞赛、科研项目等方面获得的奖项,赋予适当加分。
(3)社会服务:对于学生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方面的表现,赋予适当加分。
3. 奖学金的评定程序(1)学年度结束后,学校将发布奖学金评定的时间和流程。
(2)学生需提交个人学业成绩单、奖项证书和社会服务证明等相关材料。
(3)学校将组成评定委员会,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
(4)评定委员会将根据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评定,并形成评定结果。
4. 奖学金的发放方式(1)奖学金将以现金形式发放给获奖学生。
(2)学校将在学年度结束后的一个月内完成奖学金的发放。
三、综合测评细则1. 综合测评的目的综合测评旨在全面了解学生的学术水平、领导才干、社会服务等方面的表现,为学校提供更全面的学生评估数据。
2. 综合测评的内容(1)学业水平:通过学生的学分绩点、课程完成情况等方面来评估学生的学术水平。
(2)领导才干:通过学生在学生会、社团组织等方面的表现来评估学生的领导才干。
(3)社会服务:通过学生在志愿服务、社区活动等方面的参预来评估学生的社会服务能力。
3. 综合测评的方法(1)学校将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领导才干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表现,制定相应的评分标准。
(2)学校将组织相关部门和教师对学生进行综合测评。
(3)综合测评结果将作为学生评定奖学金的重要依据。
4. 综合测评的公示和申诉(1)学校将公示综合测评的结果,包括学生的得分和排名等信息。
学业奖学金的奖励标准
学业奖学金的奖励标准
学业奖学金的奖励标准可以因学校和国家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下是一般情况下的奖励标准:
1. 学业成绩:
- 保持良好的学业成绩,通常要求平均分或GPA达到一定标准,如3.0以上。
- 具体奖励会根据成绩排名进行分等级,排名越靠前,奖励越高。
一般会设立一、二、三等奖或者金、银、铜奖等级。
2. 学术研究:
- 在学术或科研领域有杰出的表现,如发表论文、参加竞赛并获奖。
- 获得特殊学术荣誉,如入选学术学会、获得学术奖项等。
3. 社会服务:
- 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如义工服务、社区服务等。
有些奖学金会要求学生积极参与社会服务,以培养其社会责任感。
4. 领导才能:
- 在学校或社区中展现出优秀的领导才能,如组织活动、担任学生会主席或社团负责人等。
5. 特殊才艺:
- 擅长某种艺术或体育项目,如音乐、舞蹈、体育等,在校内外的评比或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6. 综合素质:
- 综合评定学生的品行、纪律、考勤、奉献精神等非学术方面的素质。
具体的奖励标准会根据学校的政策和实际情况而定。
学校可能会设立不同的奖学金项目,针对不同的奖励标准进行评选和奖励。
学生学习成绩进步奖评定办法
学生学习成绩进步奖评选办法为进一步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步,在全校范围内形成“比、学、赶、帮、超”的良好学习氛围,切实加强学风建设,根据学校有关政策和学校实际,决定设立学生“学习成绩进步奖”。
具体评选办法如下:一、评选条件1.遵守校纪班规,自觉维护学校荣誉,参评时段内无违纪违规现象。
2.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学习成绩进步明显。
学年学习成绩与前一学年的学习成绩(不含补考成绩)相比,在本年级本专业内排名递进速度快,幅度大。
二、评选程序及办法1. 学习进步奖每学年评选一次;获奖学生名单将在学校公示。
2.学生学习进步奖评选分年级、分专业进行。
3.“学习进步奖”主要以学习成绩进步幅度为标准,按照每一学年与前一学年相比较学习成绩所取得的进步来评选。
4.评选基本流程为:第一步:教务处根据学生学籍系统统计学生每学年各科成绩,并计算出学生在同年级同专业中,学年学习成绩与前一学年的学习成绩(不含补考成绩)相比的提高名次,根据由高到低排名名次,按表彰比例初定参评学生名单。
参评学生填写“威师校学生学习进步奖参评表”。
第二步:对推选出来的参评学生,班主任要书写推荐意见,并征求所有科任教师意见,请科任教师签字同意。
第三步:提交政教处对参评学生品行表现进行审查。
第四步:参评学生基本情况在全校公示,征求全校师生意见。
第五步:对在全校公示中没有不良反映的参评学生,报学校行政会讨论审核。
第六步:获奖学生名单全校公示。
基本流程如下图:教务处统计成绩排名,确定参评学生名单→参评学生填写“威师校学生学习进步申请表”→班主任初审,科任教师签署意见→政教处复审→参评学生信息全校公示→学校讨论→获奖学生名单全校公示。
三、奖项设置对于学业进步的学生,将在全校范围内予以表彰,授予“学习进步奖”称号,并给予一定的奖励,获奖情况记入本人档案。
参照威师校奖学金发放等级及比例,学校学习进步奖获奖比例设置为:一等奖,占学生总人数2%,奖金金额为1000元;二等奖,占学生人数4%,奖金金额为800元;三等奖,占学生人数8%,奖金金额为600元。
学生奖学金评定细则
学生奖学金评定细则引言在现代社会中,学生奖学金是一种重要的学习成果认可和激励方式。
通过评定标准和细则,学校可以公正地评定学生成绩和表现,激励学生积极进取,提高学业水平。
本文将探讨学生奖学金评定细则的制定与实施,旨在促进学校的教育质量和学生的个人发展。
一、评定依据学生奖学金的评定依据一般以学生的综合素质为基础。
综合素质包括学术成绩、学科竞赛、科研成果、社会实践、课外活动等方面。
通过多元化的评定依据,可以较为全面地反映学生的整体表现和成就。
二、学术成绩学术成绩是学生奖学金评定的重要指标之一。
学校可以制定相应的评分细则,根据学生的课堂表现、考试成绩和作业质量,综合考量学生的学习能力和学业水平。
同时,学校还可以设置优秀科目奖励,以鼓励学生对某一学科的特别突出表现。
三、学科竞赛成绩学科竞赛成绩也是奖学金评定的重要参考依据。
通过参加学科竞赛并取得好的成绩,学生不仅证明了自己的学习能力和水平,还培养了自信心和竞争意识。
因此,学校可以通过设置竞赛奖学金的方式,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学科竞赛,进一步提高学术水平。
四、科研成果学生的科研成果也应列入奖学金评定的参考范畴。
不论是学术论文、科技创新项目还是实验研究,学校都可以通过评审机制,对学生的科研成果进行评价,并据此给予相应的奖学金。
这不仅可以激励学生对科研工作的投入和热情,还可以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
五、社会实践成果学校可以将学生的社会实践成果纳入奖学金评定的范围。
学生通过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获得了与课堂学习不同的体验和成长。
这些实践经历不仅证明了学生的综合素质和社会责任感,还培养了学生的组织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
因此,学校可以设立社会实践奖学金,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
六、课外活动学校还可以将学生的课外活动作为奖学金评定的指标之一。
学生通过参加学校的社团、俱乐部以及其他组织活动,展示了自己的个人特长和兴趣爱好,同时也提升了自身的综合素质和领导能力。
因此,学校可以设立课外活动奖学金,肯定学生在课外活动中的优秀表现。
学校学生奖学金评定规定
学校学生奖学金评定规定奖学金是学校对学生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的认可和奖励,它既是对学生辛勤付出的肯定,也是激励学生成长的重要手段。
为了确保奖学金评定的公正性和规范性,学校制定了一系列的评定规定。
一、申请条件学生奖学金评定的第一步就是确定申请条件。
学校设置了一些基本条件,例如学生在一定学期或学年内的绩点要求、学分要求以及课外活动、社会实践等综合素质要求等。
这些条件旨在保证奖学金的确实性和公正性,同时也能够激励学生全面发展。
二、评定标准奖学金的评定标准是学校评定的重要依据,它直接关系到学生是否能够获得奖学金的结果。
评定标准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学业成绩,二是综合素质。
学业成绩方面主要考量学生的绩点和学分情况,而综合素质则包括学生的课外活动、社会实践、创新创业等方面的表现。
通过这两个方面的评定,可以切实反映学生的整体水平和能力。
三、评定程序学校奖学金的评定程序是学生获得奖学金的关键。
一般而言,评定程序包括评定申请、初审、复审、公示及颁奖等环节。
学生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申请,学校对申请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申请者进入复审环节。
复审环节主要由评审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评定,最终确定获奖名单并进行公示。
公示期结束后,学校组织颁奖仪式,向获奖学生颁发奖学金。
四、评定权威机构学校奖学金评定的权威机构是保证评定结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的重要保障。
一般来说,学校会设立专门的评审委员会或者奖学金办公室负责评定工作。
评审委员会由学校领导、专家学者以及相关教师组成,他们具备丰富的学术和教学经验,能够客观公正地评价学生的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
五、奖学金等级学校奖学金一般设有不同的等级,根据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的优秀程度进行划分。
常见的奖学金等级有特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等。
这种分级设计可以更好地激励学生追求卓越,并且能够更好地体现学生的实际水平。
六、奖学金金额奖学金金额是奖学金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学生申请和评定时关注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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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新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2015年试行)
(2014年12月30日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
按照《山东大学2014年研究生奖助体系改革方案》(山大研字〔2014〕45号)及《山东大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办法》(山大学字〔2014〕27号)的精神要求,本着吸引优秀本科生源的导向,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参评范围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全日制研究生(规定学制年限内)。
二、学业奖学金等级、额度及名额
三、评奖具体办法
(一)博士研究生
根据入学成绩、科研基础、面试表现等,全体博士研究生民主讨论得出初步意见,最后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研究通过。
(二)硕士研究生
按照生源质量、入学成绩等综合评定,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注:若上一等级奖学金名额未满,下一等级排名靠前的研究生入学后可顺延获得高一等级奖学金。
若落选上一等级奖学金,自然获得下一等级奖学金。
四、名额分配
根据我院当年招收研究生总人数,共约70%获得新生学业奖学金。
一等奖约占录取人数的10%,二等奖约占20%,三等奖约占40%。
五、评审程序
每年5月份研究生录取结束后,法学院组成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夏令营面试成绩、推免保研面试成绩、考试录取成绩、调剂面试成绩评审,确定拟获奖名单。
在网站公示,发放研究生录取通知书时一并通知学生。
开学后如遇学校政策调整,以学校政策为准。
六、评审委员会
主任委员:院长
副主任委员:分管研究生副院长、副书记
委员:由研究生导师代表、教育管理人员代表、学生代表组成。
七、奖学金的取消
(一)、研究生在入学后,发现学生入学及入学后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取消当年学业奖学金。
1、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2、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者;
3、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4、因私出国、疾病、创业等原因未在校学习者;
5、未按时交纳当年学费或住宿费者。
八、附则
(二)本细则自2015级研究生开始实行,由法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法学院
201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