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采购验收标准(精)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商品采购验收标准
一、家用电器、燃气器具验收标准:
1. 引用标准:《消费品使用说明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使用说明》《实施安全质量许可制度的进口商品适用范围》《实施安全认证电工产品目录》《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2.基本要求
1) 使用说明内容要用规范汉字书写,厂名、厂址不得使用汉语拼音、符号、标志或数字。
2)计量单位应符合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有关规定;
3)汉语拼音必须书写正确,拼写正确。
4)使用两种以下文字时,相互之间要区分清楚。
5)产品(包括名牌)上采用图形符号或外文标识各种控制、调节标记,须在说明书上用汉字表明相应含义。
3.发放生产许可证的范围:黑白和采购电视相、单声道收录机、调频立体声(组合音响)收录机、微型计算机(包括台式微机、专用微机、电脑学习机、笔记本电脑)、显示器(单显、彩显)、打印机、电话机、手机、电熨斗、电热毯、单相空调、家用煤气灶、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
4.进口电器具体要求:
1) 必须索取得法规文件:电工产品认证合格证书(部分电器);进口商品安全质量许可证(部分电器);国家检验检疫局或指定单位出具的检验报告;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
2) 必须具备的中文使用说明标识内容:
a.产品销售包装上应标明的标识内容:产品名称及型号及规格;商标;产品重量和数量;色别标志;包装外形尺寸;消费者须知(开启包装前)的贮存、运输注意事项和标志;必要的开启包装注意事项;制造厂名、厂址。
b.产品说明书应包括的内容:产品名称及型号(规格);产品介绍;额定电压(V)和电源种类;额定频率(Hz直流电器除外);额定输入功率(W或KW);主要使用性能指标;接地说明;组装和安放、安装事项;使用说明;维护保养事项;产品附件名称、数量、规格;常见故障及其处理方法一览表;制造厂名和厂址。
3)标贴标志:实施安全质量许可制度的进口商品必须在产品或外包装上印制或粘贴进口商品标志(CCIB 标志)和安全认证标志。
5.国产电器具体要求:
1)必需电器具体要求:电器产品认证合格证书(部分电器);厂家生产许可证(部分电器);厂家营业执照;法定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合格检验单证。
2)必须具备的中文使用说明标识内容:
a.产品销售包装上应标明的标识内容:产品名称及型号及规格;商标;产品重量和数量;色别标志;包装外形尺寸;消费者须知(开启包装前)的贮存、运输注意事项和标志;必要的开启包装注意事项;制造厂名、厂址。
b.产品说明书应包括的内容:产品名称及型号(规格);产品介绍;额定电压(V)和电源种类;额定频率(Hz直流电器除外);额定输入功率(W或KW);主要使用性能指标;接地说明;组装和安放、安装事项;使用说明;维护保养事项;产品附件名称、数量、规格;常见故障及其处理方法一览表;制造厂名和厂址。
3)标贴标志:实施安全认证的电工产品必须在产品或外包装上印制或粘贴安全认证标志。
4)应在产品或其包装内附有合格证明和保修卡。
6、国产燃气器具体要求:
1)必须索取的法规文件:厂家营业执照;厂家生产许可证;法定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相关检验单证。
2)必须具备的中文使用说明标识内容:商品名称;型号和条形码(自带码或店内码);商标;制造者、
经销商的厂名、厂址;产品使用说明书。
3)应在产品或其包装内附有合格证明和保修卡。
1、进口燃气具具体要求:
1)必须索要的法规文件:委托授权书;国家检验检疫局或指定单位出具的合格检验单证;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
2)必须具备的中文使用说标识内容:原产国(地区);进口经销者的名称、地址;中文使用说明书。
3)生产厂家或经销商设立或委托有经过审查合格的维修网点,并遵守有关管理规定。
二、电话、传真机验收标准:
1.引用标准:《消费品使用说明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使用说明》《实施安全认证电工产品目录》《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2.基本要求。
1) 使用说明内容要用规范汉字书写,厂名、厂址、不得使用汉语拼音、符号、标志或数字。
2)计量单位应符合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有关规定。
3)汉语拼音必须书写正确,拼写正确。
4)使用两种以上文字时,相互之间要区分清楚。
5)产品(包括名牌)上采用图形符号或外文标识的各种控制、调节标记,须在说明书上用汉字表明相应含义。
3.进口电话、传真机:
1)必须索取的法规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进口商品安全质量许可证。
2)必须具备的中文使用说明标识内容。原产国(地区);划国内经销商名称和地址;规格(型号);功能、使用要求;中文产品说明书。
3)标贴标志: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业务部电信设备进网标志、进口商品保修卡和进口商品标志、进口商品保修卡和进口商品标志
4.国产电话、传真机:
1)必须索取的法规文件:厂家生产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设备进网许可证。
2)必须具备的中文使用说明标识内容:厂家名称和地址;规格(型号);功能、使用要求;中文产品说明书;
3)标贴标志: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电信设备进网标志。
4)应在产品或其包装内附有合格证明和保修卡
三、钟表类商品验收标准
1.进口钟表:
1) 必须索取的法规文件:委托授权书;国家检验检疫局或指定单位出具的合格检验单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
2)必须具备的中文使用说明标识内容:品名;商标;型号;产口使用说明书;原产国(地区);国内经销商名称和地址。
3)应具备国内保修单位名称、地址及联系电话。
2.国产钟表:
1)必须索取的法规文件:制造厂家营业执照;法定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合格检验单;
2) 必须具备的中文使用说明标识内容:商品名称;商标;型号;产品使用说明书;生产商的厂名、厂址;
3)应在产品或其包装内附有合格证明和保修卡。
四、照相器材类商品验收标准。
1.进口照相器材:
1)必须索取的法规文件:委托代理或委托经销证明;国家机械工业部核发的批文;法定质量检验机构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