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静电安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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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静电安全管理规定
1 目的
加强防静电设施维护管理,防止静电引起火灾、爆炸事故,避免或减少因此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进一步规范液体原料、产品在生产、运输、贮存、使用过程中静电危害的管理。
2 范围
适用于公司防静电设施和作业活动的管理,并适用于防静电接地设施使用、安装、检测等全过程。
3 职责
3.1 动力车间负责是防静电设施管理归口部门;负责防静电设施的维修、改造、检测等过程的管理工作;参与由于静电引起的相关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3.2 安环部组织相关的静电培训和培训工作,负责日常静电跨接和静电接地的督察,负责防静电接地设施的年检工作。组织由于静电引起的相关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3.3各车间、部门负责所属范围内的防静电设施的使用、日常维护保养及防腐工作,保证防静电设施完好;负责日常生产过程中防静电的过程管理。
4 内容
4.1 设计与安装
4.1.1防静电设计与安装应严格遵照《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技术规定》和《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液体石油产品静电安全规程》等相关规范要求执行。
4.1.2 生产、贮存和装卸易燃液体的设备、管道、贮罐、槽车等应有导除静电的
接地装置。
4.1.3 所有防静电接地线必须坚固可靠,接地线的截面积应不小于10mm2,单独的防静电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0Ω,与其它目的的接地极共用时应满足其他接地及的技术要求。
4.1.4在设备、管道上作机械固定用的金属螺栓,可兼作被固定物体的静电跨接用。如需要另做静电跨接线时,可用截面不小于2.5mm2的多股铜芯绝缘电线。
4.1.5大型移动设备的接地支线,应选用截面不小于10mm2的铜芯软绞线或铜芯橡套软电缆。
4.1.6 一般移动设备的接地支线,应选用截面不小于4mm2的多股铜芯聚氯乙烯绝缘电线。
4.1.7固定设备的接地支线,应选用截面不小于φ6mm的圆钢或截面不小于12×4mm的扁钢等刚性导体,也可选用截面不小于4mm2的多股铜芯聚氯乙烯绝缘电线。
4.1.8 设备、贮罐、机组、管道等的防静电接地线,应单独与接地体或接地干线相连,不得互联接地。
4.1.9 输送易燃液体的管道采用橡胶或塑料管时必须采用导电橡胶,导电塑料软管或有金属编织层的导电胶管,并必须可靠接地。
4.1.10 生产设备及贮罐上的排空口应设有阻火器,进料管从设备上部进入时,应将其进料管延伸到接近设备底部以免产生静电。
4.1.11 防静电生产工序及场所中,机械传动尽量采用齿轮传动。当采用三角带传动,必须选用防静电三角带;当使用普通三角带传动时,必须采用取提高其表
面导电性能的措施。
4.1.12 在绝缘管道上配置的金属附件,应专门接地装置。
4.1.13当设备直径≥2.5m或容积≥50m3时,其接地点应设两处以上。
4.1.14静电接地连接系统的各个固定连接处,应采用焊接或螺栓紧固连接。埋地部分应采用焊接。
4.2 静电防护
4.2.1 工艺操作
4.2.1.1 危险场所作业人员,应根据需要,穿防静电的鞋和工作服,或设置易于导除人体静电的设施,如安装静电释放器等;严禁在上述区域穿脱衣服和穿易产生静电的服装进入该区域;严禁在上述区域,用易燃溶剂(二甲苯等)擦搓衣服。
4.2.1.2 在有静电产生的场所操作、检查,不得携带与工作无关的金属物品,如钥匙、手表、戒指等,不得穿戴铁钉的鞋等,不得。
4.2.1.3 严禁将易产生静电的易燃易爆液体用塑料容器装贮。
4.2.1.4 在机器发生故障、液体渗漏、改变工艺条件或物料用量改变的情况下,必须注意采取防范措施避免静电危害。
4.2.1.5 禁止用泵直接向罐内喷射溶剂,必须采取自流方式。
4.2.2 卸料
4.2.2.1槽罐车进站后,卸车人员应立即检查槽罐车的安全设施是否齐全有效,槽罐车的排气管应安装防火罩。检查合格后,引导槽罐车进入卸车现场,应先接妥静电接地线夹头接线并确实接触。在使用移动式静电释放器的同时还要使用固定式静电释放器。
4.2.2.2卸料操作人员在操作前要进行人体静电释放。
4.2.2.3卸车过程实行双人确认制,在物料输送过程中定期检测管线、储罐等静电电压,确保时刻保持在安全电压以内(安全电压见附录)。
4.2.2.4 卸料时,车停稳后静电释放要彻底(释放时间见附录)。卸油时严格控制液体的流速,在液面淹没进油管口200mm前,初始流速不应大于1m/s,正常卸油时流速控制在安全流速(见附录)以内,以防产生静电。
4.2.2.5炔类液体中应避免混入其它不相容的第二相杂质如水等。并应尽量减少和排除槽底和管道中的积水。当管道内明显存在第二物相时,其流速应限制在1m/s以内。
4.2.2.6在贮存罐、罐车等大型容器内,可燃性液体的表面,不允许存在不接地的导电性漂浮物。
4.2.2.5 卸料过程中,严禁频繁开停卸车泵,以保证卸车过程中物料流速平稳。
4.2.2.6 卸料完毕,对卸车后槽车和管内的余料应及时进行收集、清理,保证管道内无物料积存。
4.2.3 取样
4.2.3.1 禁止在装、卸易燃易爆液体的过程中取样、检尺或将金属物品置入罐(槽车)内,取样应在装料完毕经静置相应时间(静止时间见附录)后方可进行。
4.2.3.2 取样器要插入液面以下。禁止使用绝缘软管插入易燃液体罐内进行移液作业。
4.3 保养和维护
4.3.1 静电设施所在部门负责静电设施的维护和保养,实行岗位巡检制,岗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