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甲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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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合并甲状腺功能低下诊治规范
一、诊断妊娠期甲状腺功能异常,应建立本单位或地区的血清甲状腺功能指标参考值
二、目前可应用2011年美国甲状腺疾病学会(ATA)推荐的正常值
早孕期TSH0.1~2.5 mIU/L,中孕期TSH0.2~3.0mIU/L,晚孕期TSH0.3~3.0mIU/L
三、甲状腺疾病高危人群:
1.甲状腺疾病史、甲状腺手术史、碘131治疗史
2.甲状腺疾病家族史
3.甲状腺肿大
4.甲状腺自身抗体阳性
5.有甲减或甲减的症状及临床表现
6.I型糖尿病
7.其他自身免疫病
8.不孕妇女
9.曾有头颈部放疗
10.肥胖症(BMI大于40)
11.30岁以上妇女
12.服用胺碘酮治疗,最近碘造影剂暴露的妇女
13.流产、早产史
14.居住在碘缺乏区妇女
四、临床甲状腺功能减退症
妊娠期临床甲减危害:
母亲:流产、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胎盘早剥、剖宫产、产后出血
胎儿:早产、低出生体重、新生儿呼吸窘迫、神经精神发育异常、胎儿死亡
1.妊娠期临床甲减的诊断标准是血清TSH>妊娠期参考值上限(97.5th),FT4<妊娠期参考值下限(
2.5th)。
2.早孕期妊娠妇女TSH>10 mIU/L,无论FT4是否降低,按照临床甲减处理
3.血清TSH治疗目标:早孕期TSH0.1~2.5 mIU/L,中孕期TSH0.2~3.0mIU/L,晚孕期TSH0.3~3.0mIU/L。一旦确定临床甲减,立即开始治疗,尽早达标。
4.已患临床甲减的妇女计划妊娠,需将TSH控制在<2.5 mIU/L后怀孕。
5.妊娠期甲减首选L-T4治疗,妊娠期临床甲减完全替代剂量可以达到2~4ug/kg. d,L-T4起始剂量50~100ug/d,
6.临床甲减的妇女怀孕后L-T4剂量需增加约25~30%,根据血清TSH目标调整剂量。
7.临床甲减患者妊娠后,在孕1~20周应每4周1次监测包括TSH在内的甲状腺功能,在孕26~32周应当监测1次。
8.临床甲减孕妇产后LT4剂量应降至孕前水平,并需要在产后6周复查血清TSH水平,调整LT4剂量
五、亚临床甲状腺功能减退症(SCH)
1.亚临床甲状腺功能减退症诊断标准:血清TSH>妊娠期参考值上限(97.5th),FT4在正常范围内。
2.妊娠期SCH增加不良妊娠结局和后代智力发育损害的风险,但由于证据不足,而对TPOAb 阴性者既不反对也不推荐治疗。
3.对TPOAb阳性的SCH孕妇建议进行LT4治疗。
4.妊娠期亚临床甲减的治疗方法、治疗目标与监测频度与临床甲减相同,可以根据TSH升高程度,给予不同剂量L-T4治疗
5. L-T4起始剂量根据TSH升高程度选择:
TSH>妊娠特异参考值上限,50ug/天
TSH>8 mIU/L,75ug/天
TSH>10 mIU/L,100ug/天
每次增加25至50 u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