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2018】医院车辆管理规定-实用word文档 (5页)
医院车辆卫生管理制度
医院车辆卫生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患者和医护人员的健康安全,规范医院车辆的管理和卫生标准,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涉及到患者和医护人员的用车,包括救护车、送药车、接送员工车等。
三、责任部门1. 医院车辆管理部门:负责整体车辆管理、监督检查和卫生清洁工作。
2. 各科室负责人:负责本科室车辆的日常维护和卫生管理。
四、车辆卫生要求1. 车辆内部卫生应保持清洁整洁,地面无杂物、无污渍。
2. 车辆内部应保持通风良好,经常开窗通风。
3. 车辆内应设有座椅套、皮革制品以及其他易于清洁的材质。
4. 车辆内不得摆放过多的饰品和杂物,以免影响清洁。
五、车辆卫生管理程序1. 每天晨检前由车辆管理部门负责人进行检查,确认车辆内外干净整洁。
2. 每周定期进行全面检查和清洁,清洁包括车厢内擦洗地板、座椅、门窗等。
3. 发现车辆内有异味或污渍时,应及时清洁,并通知车辆管理部门。
4. 车辆内卫生问题应立即整改,确保患者和医护人员乘车安全。
六、车辆驾驶员卫生要求1. 驾驶员应每天清洁车辆内部,保持车内整洁干净。
2. 驾驶员应每天更换座椅套,确保干净卫生。
3. 驾驶员应注意个人卫生,穿着整洁、干净,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七、应急卫生管理1. 大面积传染病爆发时,车辆管理部门应立即对车辆进行全面消毒。
2. 出现传染病病例时,应及时通知车辆管理部门,协助开展消毒工作。
八、违规处理1. 对于违反卫生管理制度的车辆管理人员,将严肃处理,包括扣发工资、警告甚至辞退。
2. 对于违反卫生管理制度的驾驶员,将取消其驾驶资格并追究责任。
以上是医院车辆卫生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希望所有医院车辆管理人员和驾驶员认真遵守,确保患者和医护人员的健康安全。
妇幼保健院车辆使用管理制度范本
妇幼保健院车辆使用管理制度范本1. 介绍妇幼保健院车辆使用管理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内部车辆的使用,确保车辆能够高效、安全地为医院的工作服务。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妇幼保健院内部的车辆使用。
2. 车辆使用申请2.1. 车辆的使用必须提前向车辆管理部门提交申请,包括使用时间、地点、车辆数量等相关信息。
2.2. 申请时需注明用车事由,如果是下乡医疗服务、抢救任务等特殊情况,应提供相关证明。
2.3. 申请表格需经申请人和上级领导签字审核后方可有效。
3. 车辆使用责任3.1. 车辆使用人员需具备驾驶资格和相关证件,并对车辆使用过程中的安全负责。
3.2. 车辆使用人员应按规定的行车路线、行车速度和安全距离进行驾驶,不得违反交通法规。
3.3. 车辆使用人员需定期检查车辆的状况,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报修。
3.4. 车辆使用人员需妥善保管车辆的钥匙,离开车辆时必须关闭车窗、锁好车门。
3.5. 车辆使用人员对车辆的任何改装都需要事先征得车辆管理部门的批准。
4. 车辆维护和保养4.1. 车辆使用人员需要按照规定的里程数和时间进行定期保养,并及时记录相关维护信息。
4.2. 车辆保养工作由车辆管理部门负责,包括更换机油、维修零部件等。
4.3. 车辆使用人员对车辆日常保养也需要负责,如加注机油、燃油、清洁车内外等。
4.4. 车辆管理部门会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如发现问题会及时通知车辆使用人员进行修复。
5. 车辆事故处理5.1. 车辆使用人员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及时向车辆管理部门报告并配合处理。
5.2. 车辆管理部门将会对事故进行调查并制定应急处理措施,确保受伤人员得到及时的救治。
5.3. 车辆使用人员需向车辆管理部门提供相关事故证明和保险材料。
6. 优化车辆使用6.1. 车辆管理部门应根据工作需要和车辆利用率,合理安排车辆使用计划。
6.2. 车辆使用人员应合理安排行车路线,选择短途出行或公共交通工具,减少空驶率。
6.3. 车辆使用人员应遵守能源节约和减排的要求,尽量减少车辆的空载行驶。
【最新2018】《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精选word文档 (15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所得,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予以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修改文字!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201X年6月24日交通部发布根据201X年8月8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X年4月19日《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机动车维修经营活动,维护机动车维修市场秩序,保护机动车维修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机动车运行安全,保护环境,节约能源,促进机动车维修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机动车维修经营,是指以维持或者恢复机动车技术状况和正常功能,延长机动车使用寿命为作业任务所进行的维护、修理以及维修救援等相关经营活动。
第三条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诚实信用,公平竞争,优质服务,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维修质量主体责任。
第四条机动车维修管理,应当公平、公正、公开和便民。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封锁或者垄断机动车维修市场。
托修方有权自主选择维修经营者进行维修。
除汽车生产厂家履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汽车质量“三包”责任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指定维修经营者。
鼓励机动车维修企业实行集约化、专业化、连锁经营,促进机动车维修业的合理分工和协调发展。
鼓励推广应用机动车维修环保、节能、不解体检测和故障诊断技术,推进行业信息化建设和救援、维修服务网络化建设,提高机动车维修行业整体素质,满足社会需要。
鼓励机动车维修企业优先选用具备机动车检测维修国家职业资格的人员,并加强技术培训,提升从业人员素质。
第六条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机动车维修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的机动车维修管理工作。
医院 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车辆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保障医院车辆安全运行,提高车辆使用效率,减少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车辆的管理和使用,包括但不限于院内巡逻车、护送车、急救车等。
三、管理机构医院车辆安全管理工作由医院管理部门统一负责,设立车辆安全管理小组,负责具体执行管理工作。
四、车辆保养维护1. 按照规定定期检查车辆机油、刹车油、防冻液、轮胎气压等是否正常,确保车辆在良好状态下运行。
2. 每辆车辆每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包括车身状况、发动机、电路、制动系统等。
3. 车辆维修保养工作由专业维修人员进行,维修记录需详细记录。
4. 驾驶员定期进行技能培训和考核,确保驾驶技术熟练。
五、驾驶员管理1. 驾驶员须持有效驾驶证、健康证明和工作证,否则不得驾驶医院车辆。
2. 驾驶员需遵守交通法规,严禁超速、酒驾、疲劳驾驶等违规行为。
3. 驾驶员需服从医院车辆安全管理小组的管理和指挥,确保车辆安全运行。
4. 驾驶员需爱护医院车辆,做到文明驾驶,不得不当使用、私用或私挪车辆。
六、车辆使用1. 车辆使用应按照医院相关规定进行,不得擅自改变车辆用途。
2. 车辆使用需提前申请并经医院车辆安全管理小组批准。
3. 出警、转运等急需时,可临时借用车辆,但需提前向车辆安全管理小组汇报。
4. 车辆使用完毕后,需及时清理车内垃圾、整理车内设备,确保下一位使用者能够安全便利的使用。
七、事故处理1. 发生事故时,驾驶员需立即向车辆安全管理小组报告并做好现场勘查和保护工作。
2. 车辆安全管理小组需及时处理事故,调查事故原因并制定相应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3. 对因驾驶员过错引起的事故,将根据医院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如有违反,将按照医院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 本制度解释权归医院管理部门和车辆安全管理小组。
以上为医院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希望大家认真执行,保障医院车辆安全运行,为医院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保障。
医院人员车辆管理制度
医院人员车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人员车辆管理工作,保障医院内部秩序和安全,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医院内所有工作人员及相关车辆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医院人员车辆管理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法管理,依规管理。
第四条医院人员车辆管理工作分为公务车辆和私人车辆管理,各自遵循相应管理规定。
第五条医院对于员工使用车辆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服务,但对于违规行为将进行相应的处罚。
第二章公务车辆管理第六条医院公务车辆的用途主要是为医院工作服务,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和程序。
第七条公务车辆的车辆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职业资格,严格遵守相关制度和规章。
第八条公务车辆的使用范围应当明确,不得私自挪用或占用公务车辆。
第九条公务车辆的保养和维护工作应当按照规定进行,确保车辆安全和正常运行。
第十条公务车辆的驾驶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驾驶资格和经验,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第十一条公务车辆的耗材及燃油费用应当按规定报销,禁止挪用公款或私自使用。
第十二条公务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如遇事故或故障应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第十三条对于公务车辆的管理情况应当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确保管理工作的规范和有效。
第三章私人车辆管理第十四条医院员工私人车辆的使用应当符合相关规定和程序,保证车辆安全和稳定。
第十五条私人车辆的停放应按照规定停放在指定地点,避免影响医院内部秩序。
第十六条私人车辆的行驶速度须合乎交通规则,禁止超速、酒驾等违规行为。
第十七条私人车辆的驾驶人员应当满足相关驾驶资格和要求,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第十八条私人车辆的保险和维护工作应当按规定进行,确保车辆安全和正常运行。
第十九条私人车辆在医院内部使用时不得影响医疗秩序和安全,禁止挪用私人车辆从事非法活动。
第二十条私人车辆的管理情况应当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确保管理工作的规范和有效。
第四章处罚和奖励第二十一条对于违反医院人员车辆管理制度的行为,医院将依法依规给予相应的处罚。
医院车辆管理制度范文(二篇)
医院车辆管理制度范文一、目的和背景为了保证医院车辆的安全、高效运行,提高医院工作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车辆及相关人员。
三、管理职责1. 医院车辆管理部门负责对医院车辆的规划、采购、维护和报废等工作。
2. 医院各部门负责对所属车辆的维护保养、安全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
3. 医院司机负责车辆的日常驾驶和保养。
4. 全体员工都有使用车辆的权利和义务,应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正确使用车辆。
四、车辆采购与配备1. 医院车辆采购应按照医院的需求和经济条件进行,需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
2. 车辆配备应以科室需求为依据,确保各科室的运输需求得到满足。
五、车辆使用规范1. 车辆使用应符合交通法规,严禁超速行驶、闯红灯等违法行为。
2. 使用车辆时,应按照规定线路、时间和速度行驶,确保车辆安全和运输效率。
3. 车辆使用过程中禁止吸烟、议论政治、开展商业活动等与工作无关的行为。
4. 车辆不得超过额定载重、乘坐人数,禁止搭乘无关人员。
5. 车辆使用完毕后应及时进行清理,保持车辆内外清洁整齐。
六、车辆维护保养1. 车辆保养工作应按照制定的保养计划进行,包括定期保养和常规维修。
2. 定期保养包括更换机油、保养发动机和车身的各项检查等,确保车辆正常运行。
3. 常规维修包括轮胎、灯光、刹车等常见部件的检修和更换,确保车辆的安全性。
4. 维护保养工作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如有延误或怠工将依法追究责任。
七、车辆事故处理1. 车辆事故发生后,司机应立即报告车辆管理部门,并按照相关流程处理。
2. 事故处理程序包括赔偿责任的确认、事故原因的调查和责任人的追究等环节。
3. 车辆事故后需要维修的,应按照相关流程进行维修,确保车辆的安全和性能。
八、车辆报废和处置1. 车辆报废应经过医院车辆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置。
2. 被报废的车辆可以进行拍卖、转让或报废处理,拍卖和转让需经过相关程序。
3. 报废车辆的处置应按照环保部门的规定进行,做到资源化利用和环境友好。
医院公车使用的规章制度
医院公车使用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公车的使用,保障医院公车的安全和效益,便于医院工作人员出行,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医院所有车辆,所有医院工作人员和相关人员应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
第三条医院公车只可供本院工作人员出差使用,不得用于私人目的。
第四条医院公车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参加医院工作任务、行政业务需要等。
第五条医院公车使用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交通法规和规定,规范操作,文明用车。
第二章公车的使用管理第六条医院负责统一管理公车,并明确专人负责公车的使用安排和维护管理。
第七条医院公车的使用应提前向相关部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第八条使用公车的人员应出示相关证件和手续,确保身份真实,方可使用公车。
第九条使用人员应按照规定的线路和时间使用公车,不得私自更改或延误。
第十条使用人员使用公车期间应当保持公车的清洁,维护公车的整洁和完好。
第十一条公车使用完毕后,应当按规定的地点进行停放,并上交使用记录和车况报告。
第十二条对于私自挪用公车或者损坏公车的情况,将按照规定进行处罚,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第三章安全保障第十三条公车使用期间,应当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文明驾驶,确保安全出行。
第十四条使用人员发现公车有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领导和相关部门,不能私自处理。
第十五条公车使用人员应当遵守交通标志和信号,提高安全意识,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
第十六条公车使用人员应当定期接受安全培训和考核,提高驾驶技能和安全意识。
第四章管理和监督第十七条医院相关部门应当配合公车管理人员的工作,确保公车使用规章制度的执行。
第十八条公车管理人员应当定期对公车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公车的正常使用。
第十九条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将按照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将进行追究。
第二十条相关人员如有问题或建议,可以向医院领导或相关部门进行反馈,以便及时改进。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如有需要修改,应经工作人员代表大会通过。
医院公务车辆管理制度范文
医院公务车辆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1. 为加强医院对公务车辆的管理,规范车辆使用行为,提高车辆使用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公务车辆的管理,包括车辆的购置、分配、使用、维护等方面。
3. 所有使用公务车辆的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的规定,违反制度将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车辆的购置和分配1. 车辆的购置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购车资金来源合法。
2. 购置公务车辆需经过医院领导审批,确保车辆数量和种类符合医院需要。
3. 公务车辆的分配原则上按照工作需求分配,确保使用人员能够开展工作需要。
三、车辆的使用1. 使用公务车辆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驾驶证,年审合格,无酒驾、毒驾等违法行为记录。
2. 公务车辆的使用范围仅限于工作需要,严禁超范围使用,私人使用,或者将车辆借给其他人使用。
3. 公务车辆的使用需按照医院相关流程进行申请,由一定权限的人员审批后才能使用。
4. 公务车辆的出车时间、里程数等必须准确记录,出车前必须检查车况和油量,确保车辆能够正常行驶。
5. 公务车辆的驾驶人员必须按照交通规则行驶,严禁超速、疲劳驾驶、违法停车等危险驾驶行为。
四、车辆的维护和保养1. 公务车辆的日常保养和维修工作由医院指定的车辆管理机构负责,确保车辆的安全和正常运营。
2. 公务车辆的保养工作需按照规定的里程数和时间进行,保养记录需及时更新并备案。
3. 公务车辆出现故障或需要维修时,必须立即报告车辆管理机构,及时采取相应的维修措施。
4. 所有公务车辆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检测,确保车辆符合道路交通安全要求。
检测记录必须保存备查。
五、车辆的报废和处置1. 车辆达到报废标准或者超过使用年限时,需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报废程序。
2. 报废车辆必须彻底销毁或送交指定的废旧车辆处理站。
3. 处置车辆的收入需依法上缴财务部门,确保公款不流失。
六、违规行为处理1. 对超范围使用公务车辆、私人使用公务车辆、借用公务车辆的人员,将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警告、扣款、停用车辆等。
医院医疗车队管理制度
医院医疗车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医疗车队的管理,提高救护车和其他医疗车辆的使用效率、保障患者的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医院医疗车队是医院救护车、医护人员接送车等专门用于医疗救护和转院患者的车辆,由医院管理并提供相应服务。
第三条医院医疗车队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遵循安全、高效、便捷、亲和的原则,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第四条医院医疗车队应当建立健全医疗车辆的保养、维修、管理和使用制度,提高车辆的使用寿命和运行效率。
第五条医院医疗车队的管理责任适用医院车辆管理规定,医院应当设立专门的车队管理部门负责医疗车队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医院医疗车队应当注重人文关怀,提供温暖、贴心的服务,更好地为患者服务。
第七条医院医疗车队的使用应当以医院的患者为主,充分保障患者的权益和安全。
第八条医院医疗车队管理规定由医院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报医院管理机构审批后执行。
第二章医疗车辆管理第九条医院医疗车队应当配备专业的机动车驾驶员和医护人员,具备相关的工作经验和资质。
第十条医院医疗车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规的要求,配备必要的医疗设备和药品,确保患者在转院过程中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
第十一条医院医疗车辆应当每日进行巡检,发现故障及时维修,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医院医疗车辆应当按规定保险,保障车辆的安全和使用。
第十三条医院医疗车队应当建立健全医疗车辆的维护保养记录,做好相关资料的归档和保存。
第三章医疗车队使用第十四条医院医疗车队应当根据患者的情况和医疗需求,合理安排车辆的使用。
第十五条医院医疗车队的使用应当以医疗急救为主,优先满足患者的医疗需求。
第十六条医院医疗车队应当根据患者的就诊情况和医院的工作安排,合理安排车辆的调度和使用。
第十七条医院医疗车队应当建立健全患者信息管理制度,保护患者信息的安全和隐私。
第十八条医院医疗车队应当建立健全服务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患者的投诉和意见建议。
第四章医疗车队安全第十九条医院医疗车队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保障车辆和患者的安全。
2018-国有企业车辆管理规定-word范文 (6页)
2018-国有企业车辆管理规定-word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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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车辆管理规定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重庆市綦江区区属国有企业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部门,在綦市管单位:
《重庆市綦江区区属国有企业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X年11月14日
重庆市綦江区区属国有企业公务用车
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区属国有企业公务用车管理,加强企业廉政建设,依据《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綦江区区属国有企业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綦江府发〔201X〕86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区属国有企业是指由区国资委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区属国有企业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
本办法所称企业领导人员,是指区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和同级其他高管人员。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务用车是指轿车、越野车、商务车等用于企业公务用途的非经营性车辆。
医院公务车辆管理制度范文(2篇)
医院公务车辆管理制度范文一、用车管理。
公务车辆只能用于公务活动,严禁公车私用。
机关公务车辆统一由办公室负责调度安排,办公室按先领导后科室、工作先急后缓的原则,统一平衡。
凡区内用车,需通知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派车,各科室到区政府大楼开会、办事等原则上步行,不派车。
区外用车,实行派车登记备案制,由出车驾驶员填写登记表,每月结束后由办公室在登记表上复核签字。
节假日期间除特殊工作需要外,公务车辆应当封存停驶。
确因工作需要用车的,必须经单位主要领导同意,并做好用车情况记录。
乘车人员不能强行要求驾驶员超速行车。
二、停车管理。
所有车辆必须停在办公室指定的位置。
如擅自外停出现事故,其责任由驾驶员自行承担。
因违规停放造成车辆重大损失或盗窃的,相关负责人必须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三、驾车管理。
车辆实行专人驾驶管理,其余公务人员不得驾驶公务用车。
驾驶员未经批准不得将车交给他人使用,一经发现,取消驾驶员当月出差补助。
若由此发生意外事故,由驾驶员和用车人共同承担责任后果。
四、驾驶员管理。
驾驶员必须服从办公室统一调度,工作时间无出车任务应在司机室坐班,严禁串岗。
驾驶员必须模范遵守交通规则,把安全行车作为首要职责;要不断提高驾驶技术,主动搞好车辆保养,使车辆经常保持良好、整洁状态,提供优质用车服务。
因违反交通规则而被处罚,一律由驾驶员本人负责。
严禁擅自出车,由此而发生事故,其经济损失和责任一律由驾驶员本人负责,视情节通报批评或处分。
关心驾驶员的生活和休息,在节假日、双休日,无特殊情况办公室一般不派车。
长假期间实行驾驶员值班制度,原则上每人安排一天值班。
五、保养维修。
驾驶员要有强烈的责任感,精心保养车辆,使车辆始终保持整洁完好状态。
小故障要自己动手及时检修,自己无法检修的故障要及时填写维修单,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车辆保养维修由驾驶员填写维修单,办公室主任初审后,一次性修理费用在____元以内的,请示分管机关的领导同意;一次性修理费用在____元以上的,请示行政主要领导同意,到指定维修点维修。
医院车管理制度
医院车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医院车辆的安全运营,提高服务效率,规范车辆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车辆的管理及使用,适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救护车、护送车、医疗用车等各类车辆。
第三条医院车辆的管理应遵循“安全、高效、环保、合理”的原则,保障车辆的安全行驶,提高服务效率,降低资源浪费。
第四条医院车辆管理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遵循医院内部管理制度。
第五条医院将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和修改车辆管理制度,以适应医院车辆管理的需要。
第二章车辆管理第六条医院将所有车辆分配到专门部门进行统一管理,负责车辆的维护、保养、清洁和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每辆医院车辆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状态。
第八条医院车辆的使用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有相应驾驶证件,并严格按照交通法规和医院相关规定驾驶车辆。
第九条医院车辆使用人员须具备良好的驾驶习惯和道德素养,保持文明礼貌,并尊重患者和病人的权益。
第十条医院车辆的使用范围应当明确,严禁私自改变车辆使用用途。
第十一条医院车辆的日常使用和保养费用由医院统一负担,使用人员不得私自挪用医院财务用于其他用途。
第三章车辆使用第十二条医院车辆使用人员必须准时准点按时到达指定地点,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救治和服务。
第十三条医院车辆使用人员在行驶过程中必须遵守交通法规,严禁超载、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
第十四条医院车辆使用人员在患者护送过程中应文明礼貌,维护患者的尊严,并确保患者的安全。
第十五条医院车辆使用人员应当熟悉车辆的使用方法,必要时能够进行简单的维修保养工作。
第十六条医院车辆使用人员在接待患者过程中应当友善、耐心、细致,解答患者的问题,并主动提供协助。
第十七条医院车辆使用人员应当保持车辆内部整洁,确保患者乘车舒适、安全。
第四章车辆安全第十八条医院车辆使用人员在行驶过程中如遇突发事故,应及时向上级汇报,并做好紧急救援工作。
第十九条医院车辆使用人员在行驶过程中如发现车辆存在故障或异响,应立即停车检查,如情况严重,应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报告上级。
医院用车管理制度
医院用车管理制度在医院的日常运行中,用车是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
为了提高医院用车管理的效率和规范,制定一套科学的用车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本文将对医院用车管理制度进行详细论述,涵盖用车申请、用车审批、用车配备、用车维护等方面。
一、用车申请1. 用车人员需要提前填写用车申请表,详细说明用车的目的、时间、地点、车辆需求等信息。
2. 用车申请表应包括用车人员的基本信息、用车事由、出发地点、目的地、预计用车时间、返程时间等,以便管理部门进行审批和统计。
二、用车审批1. 用车申请表上交后,管理部门应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审批并及时反馈结果给用车人员。
2. 用车审批应根据用车人员的职务、工作需要以及车辆调度情况进行综合评估,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用车配备1. 医院应根据实际需要和用车申请情况合理配置车辆,确保用车人员能够按时按需进行工作。
2. 车辆配备应考虑到不同部门的需求差异,如急诊科、抢救科等需要优先配备救护车。
四、用车维护1. 医院应建立健全的车辆维护保养制度,定期对所有用车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确保车辆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2. 车辆维护应包括定期更换机油、检查刹车、轮胎磨损等,以及保持车内的清洁和整洁。
3. 如果车辆发生故障或事故,用车人员应立即向管理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和事故调查。
五、用车安全1. 用车人员在使用车辆时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驾驶安全,并注意车内乘客的安全。
2. 夜间用车应注意行车灯光的使用,如果遇到恶劣天气,需谨慎驾驶或暂缓用车。
3. 医院应为驾驶员提供相关的安全培训和驾驶技能培训,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
六、违规处理1. 对于严重违反用车管理制度的行为,医院应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如警告、记过、停职等。
2. 对于轻微的违规行为,医院可以采取诫勉、批评教育等方式进行处理。
七、监督和改进1. 医院应建立健全的用车管理监督机制,定期对用车管理情况进行评估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改进。
医院科室车辆管理制度
医院科室车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科室车辆管理工作,提高车辆使用效率,减少资源浪费,保障医院工作正常运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科室的车辆管理工作。
第三条科室车辆包括医院所有用于工作需要的车辆,如救护车、轿车、面包车等。
第四条科室车辆应当遵守国家道路交通法规,确保安全、文明驾驶。
第五条医院各科室应当合理计划车辆使用,做到合理配置、精打细算。
第六条车辆使用应当经过科室负责人审核同意,确保使用合法合规。
第七条车辆使用人员应当具备相关证件,如驾驶证、行驶证等。
第八条医院各科室应当做好车辆定期保养维护工作,确保车辆正常运行。
第九条医院将车辆使用情况纳入绩效考核范围,对车辆使用不当的科室进行批评教育或处罚。
第十条医院将对车辆管理情况定期进行检查,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第二章车辆使用第十一条科室车辆应当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分配使用,并由专人负责管理。
第十二条科室车辆使用人员应当在使用前进行车辆检查,确保车辆状态良好。
第十三条车辆使用期间应当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得违法行驶。
第十四条车辆使用人员应当保持车辆整洁,爱护公共财产。
第十五条车辆使用人员应当按照规定行驶路线,不得私自改变目的地。
第十六条车辆使用人员应当按照规定速度行驶,不得超速。
第十七条车辆使用人员应当避免疲劳驾驶,保障行车安全。
第十八条车辆使用人员在行驶途中应当保持车内安静,不得影响他人。
第十九条车辆使用人员应当保管好车辆钥匙,不得私自转借他人。
第二十条车辆使用人员应当避免使用手机等电子设备,保持专注驾驶。
第二十一条车辆使用人员应当在行车过程中充分尊重行人、其他车辆和交通信号。
第二十二条车辆使用人员应当及时进行交通事故处理,保障相关证据完好。
第二十三条车辆使用人员在使用过程中如遇异常情况需及时报告负责人,不能擅自处理。
第二十四条车辆使用人员应当在行车过程中遵守医院相关规章制度,做好行车日志记录。
第三章车辆保养第二十五条科室车辆应当定期进行保养维护,保证车辆正常运行。
妇幼保健院车辆使用管理制度模版
妇幼保健院车辆使用管理制度模版1. 车辆使用范围1.1 本制度适用于妇幼保健院所有车辆的使用管理。
1.2 所有车辆使用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2. 车辆的申请与使用2.1 车辆的申请2.1.1 所有车辆使用人员需提前向车辆管理员提交书面申请。
2.1.2 申请应包括车辆使用时间、用途、申请人员等信息。
2.2 车辆的使用2.2.1 所有车辆使用人员在使用车辆时应携带有效的驾驶证。
2.2.2 使用车辆时应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
2.2.3 不得私自外借车辆,未经相关部门批准不得改装车辆。
2.2.4 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生事故,应立即报警并向车辆管理员报告。
3. 车辆的用途3.1 车辆的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医院工作业务、接送员工、医疗物资运输等。
3.2 车辆使用人员应按照车辆申请的用途合理使用车辆。
4. 车辆的维护与保养4.1 车辆管理员负责车辆的日常维护与保养,保证车辆的正常运行。
4.2 车辆使用人员在使用车辆前应进行常规检查,如发现异常应及时报告车辆管理员。
4.3 车辆使用人员应遵守车辆保养计划,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与维修。
4.4 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在相关台账中。
5. 车辆的归还与交接5.1 车辆使用人员在使用完车辆后应按时归还车辆。
5.2 归还车辆时应检查车辆的状况,并在相关文件上签字确认。
5.3 在交接车辆时,应将车辆的使用情况、存在的问题等进行详细交接记录。
6. 违反制度的处罚6.1 对于违反车辆使用管理制度的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6.2 对于严重违反管理制度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将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
7. 制度的监督与改进7.1 车辆管理员对车辆使用过程进行监督,并及时发现并处理问题。
7.2 对于制度的不足和问题,应及时进行改进和完善,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8. 附则8.1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妇幼保健院所有。
8.2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补充修改,需经妇幼保健院领导审批。
医院公务车辆管理制度模版(二篇)
医院公务车辆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医院公务车辆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和公务车辆管理水平,保障医院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公务车辆及使用公务车辆的人员。
第三条定义1. 公务车辆:指医院为开展公务活动购置或委托租用的用于公务接待、巡视、调研等工作所需的机动车辆。
2. 公务车辆使用人员:指医院工作人员中被授权或委派使用公务车辆的人员。
第二章公务车辆的购买与报废第四条公务车辆的购买1. 购车需经过合法、合规的审批程序,并由相关部门负责。
2. 购车时需考虑医院的实际用车需求,确保型号、配置等符合实际使用要求。
3. 购车经费来源应符合相关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
第五条公务车辆的报废1. 公务车辆达到使用年限或出现严重故障无法修复时,应报废处理。
2. 公务车辆报废处理需经过合法、合规的审批程序,并由相关部门负责。
3. 报废车辆的处置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三章公务车辆的保养与维修第六条公务车辆的保养1. 公务车辆的日常保养工作应定期进行,包括车辆清洁、机油更换、轮胎检查等。
2. 公务车辆保养工作由专门的保养维修车间负责。
3. 公务车辆保养费用应按规定报销,并进行相应的核算与监督。
第七条公务车辆的维修1. 公务车辆出现故障或需要维修时,应及时送往指定的修理厂或维修点进行维修。
2. 维修工作由专门的保养维修车间负责协调和监督。
3. 公务车辆维修费用应按规定报销,并进行相应的核算与监督。
第四章公务车辆的使用管理第八条公务车辆的使用范围1. 公务车辆应仅限于用于医院公务活动,严禁私自使用和外借。
2. 公务车辆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公务接待、调研、巡视、应急救援等活动。
第九条公务车辆的使用流程1. 公务车辆使用人员在需使用公务车辆前,应提前向相关部门提交用车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2. 公务车辆使用人员在使用公务车辆时,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安全驾驶规范。
第十条公务车辆的归还与监督1. 公务车辆使用人员在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将车辆归还到指定车辆停放区域。
物业医院车辆管理制度
物业医院车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物业医院内部车辆管理,提高车辆利用率,保障车辆运行安全,保障物业医院日常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物业医院所有内部使用的汽车、电动车、摩托车等车辆管理,凡在物业医院内使用车辆的单位及个人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
第三条物业医院内部车辆管理应坚持“安全第一,合规运行”的原则,建立健全内部车辆管理制度,划分明确管理责任,严格规范内部车辆使用行为。
第二章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第四条物业医院内部车辆的管理责任单位为物业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内部车辆的调度、维修、保养和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责任人为物业管理部门的车辆管理员,负责日常车辆调度及管理工作。
第六条责任人应具备丰富的车辆管理经验和技能,熟悉车辆使用规定,并具备一定的应急处置能力。
第三章车辆使用管理第七条内部车辆的使用应遵循先到先得原则,按照工作需要进行调度使用。
第八条车辆使用前应检查车辆情况,包括车辆油路、电路、制动系统等,确保车辆能够正常运行。
第九条车辆使用过程中应按照路线规划行驶,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
第十条车辆使用完毕后,应及时清理车辆内部及外部,如发现故障应及时报修。
第四章车辆维修保养管理第十一条物业医院内部车辆应按照规定定期进行维修保养,确保车辆状态良好。
第十二条维修保养工作应由专业的修车人员进行,修车人员应具备相关资质和技术,确保修理质量。
第十三条维修保养过程中应做好维修记录,并保留相关资料备查。
第五章车辆安全管理第十四条内部车辆驾驶人员应通过相关考试并持有驾驶证件,确保具备合格的驾驶技术。
第十五条内部车辆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车辆安全运行。
第十六条车辆管理人员应建立健全车辆违章处理制度,对违规驾驶行为给予适当处罚。
第十七条对于发生事故的车辆,应及时处理,查清事故责任,并报有关部门处理。
第六章处罚与奖励第十八条对于违反内部车辆管理规定的行为,物业管理部门将给予相应处罚,包括警告、停车、扣除奖金等。
医院特种车辆管理制度
医院特种车辆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医院特种车辆的管理,保障医院正常运转和患者生命安全,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特种车辆的管理,包括救护车、输送车、医疗保障车等。
三、管理责任1.医院应设立特种车辆管理部门,负责特种车辆的管理工作,明确管理人员职责和权限。
2.特种车辆的使用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车辆的管理和维护。
3.特种车辆司机应具备相关驾驶证和医疗急救知识,熟悉道路交通法规,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4.特种车辆的相关人员应定期参加培训,提高应急处理能力和服务质量。
四、车辆使用1.特种车辆的使用应符合医院相关规定,确保及时、准确、安全的服务患者。
2.特种车辆的使用单位需提前进行车辆检查和保养,确保车辆状态良好。
3.特种车辆使用过程中如需调动或更换车辆,应及时通知管理部门,确保患者急救顺利进行。
五、车辆维护1.特种车辆的使用单位应做好车辆的日常维护工作,定期检查车辆的机械设备和安全装备。
2.特种车辆的维护工作包括定期更换机油、检查刹车系统、清洁车身等,确保车辆运行安全。
3.特种车辆的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车辆维护档案,定期进行车辆保养记录。
六、车辆安全1.特种车辆的使用单位应制定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车辆的安全检查和保养工作。
2.特种车辆的司机应按规定行驶,不得超速、疲劳驾驶,确保患者及车辆的安全。
3.特种车辆的使用单位应定期进行车辆安全培训,提高司机的安全意识和驾驶技能。
七、违规处理1.特种车辆的使用单位如有违反管理规定的行为,将受到相应处理,情节严重的将取消其资格。
2.特种车辆司机如有违规行为,将受到严厉处罚,情节严重的将取消其从业资格。
3.特种车辆管理部门对违规行为进行严格监督和检查,确保管理制度的执行。
八、附则1.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执行,如有不符合情况,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修订。
2.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医院领导指示和相关规定执行。
本制度经医院领导审核通过,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
县级医院车辆管理制度
县级医院车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县级医院车辆管理工作,加强车辆管理力度,保障医院正常运行和医疗服务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县级医院所有的机动车车辆管理工作。
第三条县级医院车辆管理应遵循“科学管理、合理使用、安全运行、节约能源”的原则。
第四条县级医院应当建立健全车辆管理机构,明确车辆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五条县级医院应当配备专职人员,负责车辆的巡查、保养、维护和维修工作。
第六条县级医院应当建立车辆档案,对车辆进行信息登记、定期检查和维修保养记录等进行归档保存。
第七条车辆的管理应当建立规范的管理制度和操作程序,确保车辆管理工作的规范有序进行。
第八条县级医院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机动车交通管理法律法规,确保车辆管理的合法合规。
第二章车辆的购置与登记第九条县级医院为确保医疗服务的正常进行,应当根据实际需要购置机动车辆。
第十条车辆购置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程序进行,做好购车申请、招标采购、验收手续等工作。
第十一条车辆购置后,应当及时办理车辆登记手续,包括车辆所有人登记、号牌领取等手续。
第十二条车辆登记完成后,应当将车辆信息归入医院车辆档案,并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章车辆的使用与保养第十三条县级医院车辆使用应当符合车辆管理规定,不得私自改变车辆用途、超载超员、违规私用等行为。
第十四条车辆使用人员应当经过专业培训,具备车辆驾驶证和相关从业资格证书。
第十五条车辆使用人员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车辆的日常保养和定期维修工作。
第十六条县级医院对车辆的保养和维修应当委托专业维修单位进行,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第十七条车辆使用人员应当按照规定使用车辆,严禁酒驾、超速等违法行为,确保车辆的安全运行。
第十八条车辆出行应当按照规定的路线和时段确定行车安排,确保车辆的安全和效率。
第四章车辆的管理与监督第十九条县级医院应当建立健全车辆管理制度,明确车辆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并建立定期检查制度。
第二十条车辆管理人员应当负责车辆的日常巡查和管理工作,做好车辆的维修保养、保险等工作。
人民医院车辆管理制度
人民医院车辆管理制度1. 背景介绍车辆管理对于医院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医院的日常运营离不开车辆的支持。
为了更好地管理医院的车辆资源,提高车辆利用效率和工作效率,人民医院制定了车辆管理制度。
2. 目的和目标车辆管理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医院内部车辆的使用和管理,确保车辆的安全和正常运行,提高医院的车辆利用率和工作效率。
主要目标包括:•提高车辆使用效率,合理调度车辆资源;•维护车辆安全,确保车辆正常运行;•减少车辆损坏和事故发生的风险;•规范车辆使用行为,防止滥用和浪费。
3. 责任和权限3.1 车辆管理员人民医院将设立专职的车辆管理员,负责管理和监督医院内部车辆的使用和维护工作。
车辆管理员的职责包括:•跟踪车辆的使用情况,了解车辆的维修保养状况;•定期进行车辆巡检,确保车辆的安全状况;•维护车辆档案,对车辆进行登记和注销;•制定车辆维修和保养计划,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管理车辆使用记录,核实车辆使用申请;•定期组织车辆驾驶员培训,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3.2 车辆使用人员医院内部的车辆使用人员包括医院职工和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
车辆使用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只能使用经医院批准的车辆进行公务出行;•必须按照交通规则和驾驶安全法规驾驶车辆;•维护车辆清洁和整洁,保持车内环境整洁;•遵守车辆使用时间和路线安排,不得擅自改变;•保护车辆安全,禁止超载、超速和酒后驾车等违规行为;•及时报告车辆故障和事故,配合车辆管理员进行处理。
4. 车辆使用流程4.1 车辆申请医院内部各部门需要使用车辆时,应提前向车辆管理员提出申请。
申请内容包括:•使用日期和时间;•使用车辆的数量和型号;•使用路线和目的地;•申请人和随车人员名单。
4.2 车辆审批车辆管理员收到申请后,会对申请进行审核。
审批内容包括:•车辆是否可用;•是否满足使用条件和要求;•是否超过车辆的最大载重限制。
4.3 车辆使用经过审批的申请,车辆管理员将安排可用车辆给申请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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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车辆管理规定
医院车辆管理规定【1】
各部门、各科室:
为了管理好救护车,更好地发挥救护车效率,减少不必要的浪费,特制定以下使用管理规定:
一、救护车使用由医务处统一管理调派,日常出车由车队队长负责调度。
驾驶员必须按照车队队长派车通知或急诊科值班医生通知,方可出车。
二、救护车只作为救护伤病员、搬运药品及运送血液标本的医疗专用车,不得挪作它。
三、驾驶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24小时内做到随叫随到,不得私自动用车辆。
车辆必须作好维护、保养,保持车况完好,随时待命作好出车准备,及时出车,不得贻误接运伤病员。
四、驾驶员在行车途中,应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做到文明行车,礼貌待人,热心为伤病员服务。
五、九江市区(浔阳区、庐山区、开发区)出车由驾驶员接到120急救出车指令后及时出车接运伤病员;湖口县、瑞昌市、九江县、星子县、庐山管理局、黄梅县等地区医疗救护用车由车队队长指派;九江地区其他各县范围使用救护车由医务处长审批同意后指派;九江地区范围以外医疗用车由分管院长审批同意后指派。
六、本院职工(含合同制人员)及直系亲属九江市区内因病接来住院用车,
由车队队长指派出车,免收出车费(由出诊医师和病区科主任负责证明,人事
科核准,院领导签署减免意见);本院职工(含合同制人员)及直系亲属九江市区外因病接来住院用车,经医务处审批同意后派车,按每公里3元车费收取(公路过桥、过路费另计)。
七、本院职工(含合同制人员)亲朋好友九江市区内因病接来住院用车(本院
职工亲自联系或到场陪同),出车费减半收取;九江市区外因病接来住院用车,按每公里4元车费收取(公路过桥、过路费另计)。
八、协作单位病人接来住院用车,按协议规定收取出车费。
九、其他人员因病来院就诊用车,参照江西省医疗收费标准中有关救护车
运费规定收取出车费。
任何人不得私自免收出车费,特殊情况提请院领导批示方能减免。
医院车辆管理规定【2】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院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保障各项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如下规定:
1、机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2、总务科为机动车辆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车辆使用、停放、维修、油料采购、发放、结算、司驾人员的交通法规教育培训及证件、各种费用办理的管
理职能。
3、车管员对汽车使用实行统一调度,车辆调度人员要积极配合分管院长加强对车辆的使用、停放、维修等事项的管理,及时了解所管车辆的动向,建立
相关台帐,实行不定期检查。
4、车辆管理人员必须熟悉所管车辆的性能及其用途,未经请示批准,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120”值班车辆用途。
确因工作需要改变车辆用途的,由总务科书面向分管院长请示经同意后方
可改变,并在规定期限内恢复其原用途,未经请示,私自改变车辆用途的,发
现一次,扣派车人500元,驾驶员300元,累计三次,驾驶员扣发一个季度效益工资。
5、车辆使用实行派车单制度。
派车本着“先急后缓、保障重点”的原则
(1)、管理人员必须保证“120”24小时正、付值班车辆的需要,不得有误
(2)、如遇抢险、救灾或突发事件,所有车辆驾驶人员必须服从统一指挥,参与抢救工作
(3)、市内用车由车辆管理员开出车单,出市用车需管理人员请示分管院长同意后方可,根据行车路线和驾驶员的情况开出派出车单,所有用车必须做好
记录,没有派车单不得报销过路费、油费、行补费,无派车单发现一次,责任
人和驾驶员均扣50元,驾驶员擅自用车,发现一次扣500元。
6、院、考核办对机动车辆实行分级检查制度,考核办必须对所有车辆做到每月检查一次;总务科机动车辆管理人员必须对所管车辆做到每星期检查一次,驾驶员必须对所驾车辆做到日检三次(行驶前、行驶中、行驶后),严禁车辆带
病出车,若发现一次,当月考核扣10分。
各检查单位及人员要建立台账,以便随时了解车况,发现一次未检或漏检,当月考核扣一分。
如因车况不明或驾驶员处置不当而导致安全事故所造成的损失,按公安交
管部门认定责任的大小由驾驶员进行赔偿。
7、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员要及时报警,严禁自作主张,私下解决,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驾驶员和当事人承担,驾驶员负主要责任以上的(含主要责任)。
暂停驾驶车辆,待事故调查处理后作出结论。
8、安全行车,遵守交通法规。
(1)、驾驶人员驾驶车辆一年中安全无事故,由医院发给1000元的安全奖;
(2)、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对行车中违章罚款,一律不得予以报销。
9、机动车辆必须严格按指定位置停放,没有管理人员的通知不得随意改变,违者发现一次当月考核扣2分。
10、驾驶员必须服从汽车调度员的指挥和日常管理,虚心接受安全教育,认真填写工作日记(时间、地点、出车后里程数、车况、用车人),保管好派车单,每次用车完毕后必须按规定位置停放车辆,并及时向管理人员汇报。
驾驶员通讯设施必须保证全天候畅通。
不服从管理、不做记录、不按规定位置停放车辆的,发现一次,当月考核
扣2分。
11、驾驶员必须爱护车辆,保持车辆内外整洁,总务科定期和不定期进行检查,发现违规一次,当月考核扣2分。
12、机动车辆的维修实行分级管理,机动车辆有故障后,驾驶员要及时向本级管理人员报告,确需维修的由本级管理人员签字后报分管院长审核办理。
13、总务科、考核办每年对各车用油核定一次,每季公布各车辆用油和修理情况,对油料核定数节油的部分析成现金按40奖励给个人,超标部分由驾
驶员本人承担;因驾驶员使用不当,造成的机械修理,费用由驾驶员本人承担;弄虚作假产生的修理费用除由当事人承担外,并处修理费两倍的罚款。
14、行政用车凭出车单、发票和里程表实际读数按0.15元/km享受里程
补贴,但需经管理人员核实,报分管院长批准后实施。
15、职工因特殊情况需要用车的在医院允许的情况下可以考虑,但车辆不得在外过夜。
同时必须按照用车程序,填写用车申请单,报分管院长批准后方可用车,
职工因私用车应交纳相关费用:
(1)、汽油费:轿车0.5元/km,面包车0.8元/km,车辆出库里程即为起点,入库里程为终点
(2)、过路费、停车费一律由用车人自理。
以上费用可以在用车前预付:也可以在用车后及时交纳,或者从用车人当月工资中扣减。
(3)、职工私人用车以下情况免收费用:职工本人及其直系家属(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儿女)因病接送、婚丧用车。
16、本规定自二OO五年六月一日起执行,过去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符的,以本规定为准。
###市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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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撩开窗的刹那,当推开门楣的倥偬,当抬头仰望天空时刻,秋阳光芒,总是令你防不胜防,把它光和热,幻化成清晰影子,将你打得,招架难熬,只有默默承受,从早到晚,变为它之囚徒,渴望于之脱逃。
但它还是温情脉脉,一早一晚,总会搅起微凉,让一丝丝风儿,轻轻吹拂,漫过肌肤,沁入骨髓,透进心灵,将凉之感觉和寓趣,成为相伴你欣慰舒朗。
在艳阳的秋高气爽,正以闲情逸致放飞畅想,思绪飘零,以平生芳华,一颦一笑,走出蜗居,到大自然里,旅游行走,穿街过巷,沟过河,感受秋的五彩缤纷,树木,植被,丛林,蒿草,河流,山川,田园,……一切只要人能寻觅处所,均可潇洒而去,而非徒走过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