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医院车辆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医院车辆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车辆管理,规范车辆使用,提高车辆使用效率,有效保障医院工作需要,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车辆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医院车辆必须按照交通规则和本制度的规定进行使用,不得超速、超载、违法行驶。
第四条医院车辆使用情况包括:车辆调度、维修保养、加油加气、停车等。
第五条医院车辆管理由医院行政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由车辆管理人员负责。
第六条医院车辆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车辆管理知识和技能,并按规定时限参加培训。
第七条医院车辆管理人员应保证车辆随时处于良好使用状态。
第八条医院车辆管理人员应建立车辆档案,记录车辆的基本情况、维修保养情况等信息。
第九条医院车辆管理人员应及时报告车辆损坏、故障和事故,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第十条医院车辆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车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车辆安全可靠。
第十一条医院车辆应定期进行维修保养,确保车辆在良好状态下使用。
第十二条医院车辆应按规定进行定期年检,确保车辆达到相关安全标准。
第十三条医院车辆停放应按照规定停放在指定地点,不得乱停乱放、阻碍通行。
第十四条医院车辆管理人员应建立车辆使用登记簿,记录每辆车辆的使用情况。
第十五条医院车辆管理人员应具备紧急处理意识,能够妥善处理各类突发事故。
第十六条医院车辆管理人员应定期向医院行政部门报告车辆管理情况,并接受监督和检查。
第十七条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医院将按照规定进行处罚,并追究责任。
第十八条医院可以适时调整本制度,并及时通知相关人员。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医院车辆管理制度范本(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车辆的使用和管理,确保医院车辆的安全和有效运营,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车辆的使用和管理。
第三条医院车辆按照职能分为救护车辆和非救护车辆。
救护车辆主要用于医院急救工作,非救护车辆主要用于医院行政工作和服务工作。
第四条医院车辆管理的原则是实行统一领导、分类管理、统一规划、专人管理、勤勤恳恳、廉洁自律。
卫生院车辆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卫生院车辆管理制度范文为进一步加强局公务用车管理工作,规范用车行为,为单位公务用车提供安全、高效、优质服务,按照“车辆定编、人员定岗、规范行为”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1、局内所有公务车辆由局办公室集中统一管理,实行派车制,由办公室根据工作的轻重缓急安排公务用车。
2、公务用车日常使用管理及公务用车的加油、维修和驾驶员管理由办公室负责,局纪检组负责对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督查。
3、办公室要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公务车不得私用,如因特殊、紧急情况,确需因私用车,需经局长批准,报办公室备案。
4、实行集中停放车制度,并坚持派车签到制,确保安全行车。
确因工作需要无法停放在规定停车地点的,可由驾驶员和乘车领导共同选定安全停车场所,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凡未按要求乱停乱放,导致车辆损伤或被盗的,损失由驾驶员全额赔偿。
节假日期间车辆原则上停放在局停车场车库内。
5、公务用车加油管理。
实行公务用车定点加油制度。
驾驶员统一在办公室指定的加油站内加油。
购油支出____须经办公室审核,报局分管领导签字,局长审批,方可办理报销手续。
6、公务用车维修管理。
公务用车按照车辆型号到定点维护点进行维修。
车辆维修包括修理、装璜等,严禁超原配置标准装修以及增添与车辆行驶性能无关的设备。
车辆维修后,定点维修厂家将维修____、定点维修、装潢结算明细单等报办公室审核、登记,报局分管领导签字,局长审批后,方可办理费用支出手续。
公务用车出差(县外)途中发生的维修费用应由随行负责人证明并报办公室审核、登记后方可履行报销手续。
7、驾驶员要严格执行“六条禁令”。
凡违反“六条禁令”的,要从严进行查处,并做出相应处罚。
(1)严禁违反交通管理法规;(2)严禁酒后驾车;(3)严禁公车私用,乱停乱放;(4)严禁私自将车辆交他人驾驶;(5)严禁借领导名义和工作之便谋取私利;(6)严禁参与____。
卫生院车辆管理制度范文(二)目的:为了加强卫生院的车辆管理和保养,特制定本规定。
医院公务用车配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公务用车的管理,规范公务用车使用,提高公务用车的使用效率,保障医院正常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公务用车,包括车辆购置、使用、维护、报废等各个环节。
第二章车辆购置第三条医院公务用车购置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医院公务用车购置前,应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和比选,选择性价比高、性能优良、安全可靠的车辆。
第五条医院公务用车购置预算由财务部门审核,经医院领导班子批准后执行。
第三章车辆使用第六条医院公务用车仅限于执行公务,不得用于私人目的。
第七条医院公务用车使用前,需向车辆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填写《公务用车使用申请表》。
第八条医院公务用车使用过程中,驾驶员应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
第九条医院公务用车行驶途中,如遇紧急情况,驾驶员应立即停车处理,并及时向医院报告。
第十条医院公务用车使用完毕后,驾驶员应将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关闭电源,锁好车门。
第四章车辆维护第十一条医院公务用车实行定期维护制度,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状态。
第十二条医院公务用车维修保养由车辆管理部门负责,严格按照维修保养手册进行。
第十三条医院公务用车维修保养费用由医院承担。
第五章车辆报废第十四条医院公务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报废标准或年限,应予以报废。
第十五条医院公务用车报废前,应进行资产评估,并报医院领导班子批准。
第十六条医院公务用车报废后,车辆管理部门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并将报废车辆处置收入上交医院财务部门。
第六章责任追究第十七条违反本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一)擅自将公务用车用于私人目的的;(二)违反交通法规,造成事故的;(三)擅自改变公务用车用途、性能的;(四)未按规定办理车辆登记、报废手续的。
第十八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罚款、扣分等处罚。
医院公务用车编制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公务用车的管理,提高公务用车的使用效率,确保公务用车的合理配置和高效运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公务用车的购置、使用、维护和报废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医院公务用车编制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公务用车编制范围第四条医院公务用车编制范围包括:(一)行政、后勤、医疗、教学、科研等部门及直属单位的公务用车;(二)用于执行公务、应急处置、事故抢险、外事接待、出差下乡等任务的车辆;(三)其他经医院领导批准的公务用车。
第三章公务用车编制程序第五条公务用车编制申请:(一)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向医院办公室提出公务用车编制申请;(二)医院办公室对申请进行审核,符合编制条件的,报医院领导审批。
第六条公务用车编制审批:(一)医院领导根据实际情况和部门需求,审批公务用车编制;(二)审批通过的,由医院办公室负责办理公务用车购置手续。
第四章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第七条公务用车使用范围:(一)执行公务任务;(二)保障医疗、教学、科研等工作的正常开展;(三)应急处置、事故抢险等特殊任务;(四)其他经医院领导批准的公务用途。
第八条公务用车使用规定:(一)公务用车必须由持有有效驾驶证的驾驶员驾驶;(二)公务用车使用应遵循经济、合理、高效的原则;(三)公务用车不得用于私人事务;(四)公务用车使用完毕后,应及时返回指定地点。
第五章公务用车维护保养第九条公务用车维护保养:(一)医院设立公务用车维修保养中心,负责公务用车的日常维护保养;(二)公务用车应定期进行保养,确保车辆正常运行;(三)公务用车发生故障时,应及时维修,确保公务用车正常运行。
第六章公务用车报废第十条公务用车报废:(一)公务用车使用年限达到规定标准,或因事故、故障等原因无法修复的,应予以报废;(二)报废公务用车由医院办公室负责办理报废手续。
第七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医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医院公务车辆管理制度(5篇)
医院公务车辆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医院车辆使用管理,保证公务用车安全有序,节约经费支出,提高工作效率,结合当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隶属管理1、车辆实行管理负责制,各车辆必须建立车籍档案,对车辆行驶全程、用油、维修及安全事故等情况进行记载,及时办理车辆保险、年检及安排驾驶员培训等相关工作。
2车辆维修和购油程序。
驾驶员填写申请院办公室审核,院领导批准后方可维修和购油。
严格控制车辆购油指标,由院办统一管理。
二、使用原则1、小车是医院领导外出公务用车。
在院领导不用车的情况下,接送教授会诊可调派。
2、面包车是医院日常公务专用车。
车辆用途以主任外出开会、市场开发、巡回医疗、职能科室公务外出为主,医院车辆须由专人驾驶,非专职人员禁止驾驶医院公务车辆。
3、“120”救护车是医疗救护专用车,医院指定驾驶员驾驶。
车辆用途以接送病人、拿血等医疗活动为主,非医疗用车一律不得使用“120”救护车辆。
4、用车发生冲突时,先领导后科室,先紧急后一般,先公事后私事。
5、公务用车调派实行出车单管理,驾驶员凭出车单出车。
6、节假日除值班车辆外,其他车辆一律封存,车辆钥匙由院办公室统一保管。
三、审批程序1、临床、医技科室公务外出用车,需提前填写用车审批单,院办统筹安排进行审批后,方可派车。
2、职能科室公务赴市外地区或特殊情况用车,需提前填写用车审批单,经分管领导审批,主管领导同意,院办统筹安排进行审批后,方可派车。
如有特殊情况,先出车后补办手续。
四、驾驶员管理1、医院每部车辆要定人管理,负责车辆的日常维护与保养,保证正常安全行驶。
2、驾驶员要树立节支的观念,节约用油,认真填写行车记录,出车补助按市卫生局有关规定执行。
3、驾驶员出车时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证件配带齐全,严禁私自将公车借给他人使用,严禁酒后驾驶。
4、因自身原因违章驾驶被处罚和造成车辆损坏等情况,所有后果及费用由本人承担。
车辆管理制度为规范我公司车辆使用和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确保业务工作正常运转,节省车辆使用开支,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以下制度:一、车辆调派使用、用油管理、维修管理、车辆维护,统一由行政部(车队)具体负责实施。
医院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修订)
医院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修订)为了加强对医院公务车辆管理,节约公用经费支出,建设节约型医院,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制定本制度。
一、车辆使用管理1.医院公务车辆由医院办公室(院办)统一管理和调度,后勤部负责车辆管理与保养。
车辆使用实行派车单制度。
严禁公车私用,公务活动原则上集中统一乘车。
2.市内办公用车,报院办合理派遣;市辖区外的办公用车必须由分管院领导批准,特殊情况需经主要领导批准同意。
严禁公车私用。
3.各科室使用车辆,需提前一天填写派车单,写明用车时间、地点、事由。
凡未按规定填写申请单的科室,用车不予保障。
使用车辆时应按派车单核准的路线行驶,不得随意指使驾驶员更改行车路线。
4.司机必须凭派车单出车,未经允许不得私自出车,否则如发生交通意外,由其本人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损失,并视情况给予批评、纪律处分,直至停止工作。
5.公务用车在完成工作后应及时开回指定停车处,非经批准任何人不得将公车开回自家过夜,否则出现被盗或损坏的须负全部责任。
6.严禁酒后开车,不得自驾公车参加公务应酬接待,凡因酒后驾车引发的不良后果,均由当事人负责。
7.医院公务车辆固定人员管理,负责车辆的保管和维护,每次出车后要对车辆进行清洗、擦拭,并要定期进行检修、保养,以保证安全行驶。
8.后勤部(车队)要建立详实的车辆管理档案,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按时交纳有关费用。
所有公务车辆的有关证件、年检及保险等资料统一由后勤部(车队)保管。
二、派车范围1.医院领导公务用车。
2.医院组织各类活动用车。
3.上级领导检查工作接待公务用车。
4.各科室、部门外出公务活动等用车。
5.其他特殊情况用车。
三、车辆的用油管理1.严格执行车辆用油一车一卡制度,驾驶员在执行出车任务前应先到定点加油站提前加好油,行程途中需要加油的,应使用油卡加油,特殊情况需现金加油的,发票必须注明原因,对应车号并有司机签名,经分管领导审批后方能报销。
医院行政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行政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公务用车行为,提高公务用车使用效率,保障公务出行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行政公务用车,包括车辆购置、使用、维护、报废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医院行政公务用车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理配置,节约使用;2. 安全第一,保障出行;3. 公开透明,接受监督;4. 严格管理,责任到人。
第二章车辆购置与配备第四条医院行政公务用车购置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进行,遵循以下要求:1. 节能环保,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2. 安全可靠,符合国家相关标准;3. 经济实用,价格合理;4. 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
第五条医院行政公务用车配备应根据工作需要、人员编制和车辆使用频率等因素合理配置,确保公务出行需求。
第三章车辆使用与管理第六条医院行政公务用车使用应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下列情况不得使用公务用车:1. 个人私事;2. 乘坐私人车辆;3. 乘坐公共交通工具;4. 非紧急公务。
第七条医院行政公务用车使用应遵循以下规定:1. 用车人应提前向用车管理部门申请用车,说明用车时间、地点、事由;2. 用车人应按照批准的行程使用公务用车,不得擅自改变行程;3. 用车人应爱护车辆,不得随意损坏;4. 用车人应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
第八条医院行政公务用车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状态。
第四章车辆维护与报废第九条医院行政公务用车维护保养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确保车辆性能良好。
第十条医院行政公务用车达到报废标准时,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规定进行报废处理。
第五章监督与考核第十一条医院应设立公务用车监督机构,对公务用车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十二条医院应建立健全公务用车考核制度,对公务用车使用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用车人评优评先、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六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医院行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医院行政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医院行政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医院行政公务用车管理,提高车辆利用率,降低成本及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行政公务用车的管理及使用。
三、用车管理1、车辆购置医院根据实际需求和财务状况,由相关部门统一采购车辆,严格按照采购程序进行选型、比价和谈判。
2、车辆配备医院根据各部门实际需求,合理分配车辆,并根据用车需求和车辆状况进行合理调配。
3、车辆保险医院对所有用车进行全险保险,确保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得到充分保障。
4、车辆维修医院配备专职司机和专业维修人员,对车辆进行定期维护和检修,确保车辆在良好的状态下使用。
5、车辆安全医院对用车进行定期安全检查,确保车辆安全可靠,在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及时修复。
6、车辆管理医院建立车辆档案,做好车辆的使用登记和车况记录,确保车辆的管理有据可查。
7、车辆报废医院根据车辆的使用寿命和技术状况,及时报废老旧车辆,并进行规范的处理程序。
四、用车使用1、用车权限医院明确各职能部门的用车权限,遵循实际需求和公务原则。
2、用车申请所有用车需事先提出申请,经过审批程序方可使用。
3、用车记录医院对每辆车的使用进行详细记录,包括里程数、使用时间、用车事由等。
4、用车管理所有用车都要按规定路线和时间使用,禁止私自使用用车。
五、用车审核1、用车审批医院设立专门的用车审批制度,对用车申请进行审批,严格按照申请程序进行审批。
2、用车监督医院设立用车监督机制,对用车申请进行跟踪审批,照片打卡、GPS定位等,确保用车情况真实性。
3、用车违规处理对于违反用车管理制度的行为,医院会根据情节轻重进行相应处理。
六、责任制度1、车辆管理部门负责车辆管理及维护等工作,并对车辆管理进行全面监管。
2、部门各部门严格按照用车管理制度进行管理,并积极配合车辆管理部门的工作。
3、司机严格按照用车规定进行开车,确保车辆安全和车辆的正常使用。
4、审批人员对车辆使用申请进行审批,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审批。
医院公务车辆管理制度
公务车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一、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务车辆的使用和管理,充分利用车辆资源,提高车辆使用效率,节省车辆费用开支,确保行车安全,制订本制度。
二、医院办公室负责医院公务车辆和驾驶员的统一管理工作及车辆调度、维修保养、安全等工作。
三、医院公务车辆采取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定点维修、刷卡加油、定点保险的管理方式。
第二章驾驶员管理四、严格按规定人数乘车,不得超员。
未经批准,驾驶员不得随意捎载无关人员。
五、未经允许,驾驶员不得随意驾车外出,不得将车辆交由其他人驾驶。
驾驶员私自外出或私自将车交由他人驾驶,出现事故一切后果由该驾驶员承担。
六、驾驶员不得利用公务车辆从事非法活动;若从事非法活动,一切责任和损失均由本人承担。
七、驾驶员对自己驾驶的车辆负有保管责任。
八、驾驶员不得有违反操作规程,不听从指挥、调配,弄虚作假、损害单位利益等行为,一经查证属实,将严肃处理。
九、若有工作调整,驾驶员对车辆进行交接时,交接人员必须将车辆证件、配件、工具、备胎、违章记录等列出书面清单,双方签名,交办公室抄录里程计数后方可进行交接。
十、驾驶员应礼貌待客、注意言行,不得在出车任务期间向单位或个人索取额外的钱、财、物或提出无理用餐要求。
一经举报并查实,须退还非法所得或补交餐费。
第三章车辆调度十一、公务车辆用于保障医院公务活动的正常运转。
车辆调度遵循先急后缓、合理安排、优先保障院领导公务的原则。
十二、医院办公室负责车辆统一调度工作。
十三、驾驶员不得擅自出车,其他人不得直接通知驾驶员出车。
科室因特殊情况要求市内用车,须向院办报备,经领导同意后方可出车;院领导或科室有长途公务用车情况,亦须向院办报备,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出车。
第四章车辆维修和保养十四、车辆洗车费小车180元/月,救护车120元/月,月底凭票报销。
行车安全奖100元/月从当月绩效工资发放。
十五、车辆需要维修时,驾驶员应先进行车辆维修鉴定,确定概算费用,申请审批后再进行车辆维修。
医院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医院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保障医院公务用车的安全和有效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公务用车的管理和使用,包括各级领导用车、工作人员公务用车等。
第三条医院公务用车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财政纪律和医院规章制度进行管理和使用,确保公务用车的合理使用、用车安全和节约运行。
第四条医院公务用车管理以服务医院各项事业发展为宗旨,以节约经费、保证用车安全为目标,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管理,提高公务用车的使用效率。
第五条公务用车使用方应该把公务用车当作自己的责任,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维护公务用车的形象,确保公务用车规范进行使用。
第二章公务用车配备和管理第六条医院对公务用车的配备应当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合理配置公务用车,并严格执行公务用车购置程序,确保公务用车的品质和性能满足工作需要。
第七条医院应当加强对公务用车的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公务用车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公务用车的安全和质量。
第八条医院应当根据公务用车的规模和使用情况,合理分配驾驶人员,并对驾驶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和考核,确保公务用车的安全驾驶。
第九条医院应当对公务用车进行定期维护保养和车辆检测,确保公务用车的安全和运行正常,同时加强对公务用车的安全防护工作。
第十条医院应当对公务用车进行公证和定期清点,确保公务用车的使用和管理情况清晰明了。
第十一条医院应当对公务用车进行合理利用和管理,推行公务用车的节约运行和资源共享,促进公务用车的合理使用。
第十二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公务用车运行协调机制,制定具体的用车计划和调度安排,确保公务用车的有效运行。
第三章公务用车使用和管理第十三条医院领导使用公务用车应当按照医院规定进行审批和使用,严格控制公务用车的使用范围和时段,确保公务用车的有效使用。
第十四条医院工作人员使用公务用车应当向医院提出具体的用车申请,经过审批批准后方可使用,不得擅自使用公务用车。
医院公务用车内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公务用车管理,提高公务用车的使用效率,降低运行成本,保障公务用车的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公务用车及其使用人员。
第三条医院公务用车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管理,合理调度;(二)节约使用,保障公务;(三)安全驾驶,确保安全;(四)明确责任,奖惩分明。
第二章车辆管理第四条医院公务用车由医院后勤保障部门统一管理,负责车辆的购置、保养、维修、报废等工作。
第五条医院公务用车实行“一车一档”管理,详细记录车辆的基本信息、使用情况、维修保养记录等。
第六条医院公务用车不得用于非公务活动,严禁公车私用。
第七条医院公务用车需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确保车辆安全技术性能符合要求。
第三章用车管理第八条医院公务用车使用实行申请审批制度,各部门需提前向后勤保障部门提出用车申请。
第九条用车申请应包括以下内容:(一)用车事由;(二)用车时间;(三)用车地点;(四)预计行驶里程;(五)乘车人员;(六)用车预算。
第十条后勤保障部门根据用车申请和车辆情况,合理调度车辆,确保公务活动顺利开展。
第十一条用车人员应按照批准的用车计划使用车辆,不得擅自改变用途、路线和人员。
第十二条用车人员应爱护车辆,不得损坏车辆设施,不得随意丢弃垃圾。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三条医院公务用车驾驶员应具备相应的驾驶资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
第十四条驾驶员在驾驶公务用车时,应保持注意力集中,严禁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行驶、违章驾驶等违法行为。
第十五条医院定期对驾驶员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培训,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
第五章奖惩第十六条对严格执行本制度、表现突出的驾驶员和用车人员,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十七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驾驶员和用车人员,给予批评教育、罚款等处罚。
第十八条对因违反本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医院后勤保障部门负责解释。
医院公务车辆管理制度模版(二篇)
医院公务车辆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医院公务车辆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和公务车辆管理水平,保障医院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公务车辆及使用公务车辆的人员。
第三条定义1. 公务车辆:指医院为开展公务活动购置或委托租用的用于公务接待、巡视、调研等工作所需的机动车辆。
2. 公务车辆使用人员:指医院工作人员中被授权或委派使用公务车辆的人员。
第二章公务车辆的购买与报废第四条公务车辆的购买1. 购车需经过合法、合规的审批程序,并由相关部门负责。
2. 购车时需考虑医院的实际用车需求,确保型号、配置等符合实际使用要求。
3. 购车经费来源应符合相关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
第五条公务车辆的报废1. 公务车辆达到使用年限或出现严重故障无法修复时,应报废处理。
2. 公务车辆报废处理需经过合法、合规的审批程序,并由相关部门负责。
3. 报废车辆的处置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三章公务车辆的保养与维修第六条公务车辆的保养1. 公务车辆的日常保养工作应定期进行,包括车辆清洁、机油更换、轮胎检查等。
2. 公务车辆保养工作由专门的保养维修车间负责。
3. 公务车辆保养费用应按规定报销,并进行相应的核算与监督。
第七条公务车辆的维修1. 公务车辆出现故障或需要维修时,应及时送往指定的修理厂或维修点进行维修。
2. 维修工作由专门的保养维修车间负责协调和监督。
3. 公务车辆维修费用应按规定报销,并进行相应的核算与监督。
第四章公务车辆的使用管理第八条公务车辆的使用范围1. 公务车辆应仅限于用于医院公务活动,严禁私自使用和外借。
2. 公务车辆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公务接待、调研、巡视、应急救援等活动。
第九条公务车辆的使用流程1. 公务车辆使用人员在需使用公务车辆前,应提前向相关部门提交用车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2. 公务车辆使用人员在使用公务车辆时,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安全驾驶规范。
第十条公务车辆的归还与监督1. 公务车辆使用人员在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将车辆归还到指定车辆停放区域。
医院公共用车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公共用车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保障医院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部所有公共用车,包括公务车、应急车、公务用车等。
第三条公共用车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车辆使用合理、高效、安全。
第二章车辆使用申请第四条需要使用公共用车的部门或个人,应提前向车辆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申请,说明用车事由、时间、地点、用途等。
第五条车辆管理部门在接到申请后,应根据车辆实际情况和医院工作需要,对申请进行审核。
第六条审核通过的申请,由车辆管理部门安排车辆,并及时通知申请人。
第三章车辆使用规范第七条申请人需遵守以下规定:(一)按照批准的时间、地点、用途使用车辆,不得擅自改变车辆用途或延长使用时间;(二)爱护车辆,保持车辆整洁、完好,不得随意改装车辆;(三)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不得酒后驾车、超速行驶、违章停车等;(四)车辆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将车辆返回指定地点,并将车辆钥匙交还车辆管理部门。
第八条车辆驾驶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持有有效驾驶证;(二)熟悉车辆性能,具备一定的驾驶技能;(三)遵守交通规则,具有良好的驾驶习惯。
第四章车辆维护保养第九条车辆管理部门负责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状态。
第十条车辆驾驶员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车辆保养:(一)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发现故障及时报修;(二)按照车辆保养手册进行保养,确保车辆性能;(三)定期清洗车辆,保持车辆外观整洁。
第五章车辆费用管理第十一条车辆使用费用包括油费、过路费、停车费等,由申请人承担。
第十二条车辆管理部门负责车辆费用的结算,确保费用合理、透明。
第十三条车辆费用结算办法如下:(一)油费:按照实际行驶里程和油价计算;(二)过路费、停车费:按照实际发生费用计算。
第六章责任追究第十四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车辆管理部门有权对申请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追究相关责任。
第十五条对违反交通规则、造成交通事故的,由驾驶员承担相应责任。
医院行政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医院行政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一、总则1.1为了规范和提高医院行政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明确行政公务用车使用权限和管理职责,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行政公务用车的申领、使用和管理。
1.3医院行政公务用车包括车辆及其驾驶员,由医院负责购置和维护,并由行政办公室统一管理。
二、用车申请与审批2.1所有用车需提前至少一天提交行政办公室车辆申请单,包括用车事由、时间、里程、乘车人员等信息,并需注明是否需要驾驶员。
2.2用车申请需得到直接上级的审批,并由行政办公室负责审批并记录。
2.3凡用车时间超过一天或出差距离超过100公里的,还需董事会或相关部门主管的审批。
三、车辆使用管理3.1行车日志:每辆公务用车需配备行车日志,记录每次用车的时间、地点、里程、乘车人员等信息,由驾驶员负责填写并主管审核。
3.2用车期限:除特殊情况外,医院行政公务用车用于行政公务活动,不得用于私人事务。
3.3车辆保养:医院行政公务用车需按时定期进行保养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修,并由行政办公室负责跟进。
3.4交通违法处理:如因用车行为产生交通违法行为,责任由驾驶员承担,并由驾驶员个人支付罚款处罚。
四、驾驶员管理4.1驾驶员要求:驾驶员需持有有效驾驶证,并具备良好的驾驶技术和安全意识。
4.2驾驶员安全:驾驶员需遵守交通规则,确保驾驶安全,并及时向行政办公室汇报车辆的行车状况和维修情况。
4.3驾驶员教育培训:医院应定期组织驾驶员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驾驶技能。
4.4驾驶员福利:医院应按规定给予驾驶员工资、福利和奖励,并加强与驾驶员的沟通,了解和解决他们的困难和需求。
五、违规行为处罚5.1对于未经批准擅自使用公务用车和私自改变用车事由的人员,将按规定进行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5.2对于驾驶员违规行为和造成的交通事故,将按照医院规定进行处理,并收回其驾驶资格。
六、保密要求6.1医院行政公务用车上,不得携带机密文件或非本单位的机密资料。
公立医院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公务用车管理,提高公务出行效率,保障公务出行安全,降低公务出行成本,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部公务用车的管理,包括车辆购置、使用、维护、保养、报废等各个环节。
第二章车辆购置第三条医院公务用车购置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理性原则:根据医院实际工作需要,合理购置公务用车。
2. 经济性原则:在满足公务出行需要的前提下,选择性价比高的车辆。
3. 安全性原则:购置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的车辆。
第四条医院公务用车购置程序:1. 部门提出用车需求,填写《公务用车购置申请表》。
2. 医院后勤保障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核,提出购置建议。
3. 经医院领导审批后,由后勤保障部门组织实施购置。
第三章车辆使用第五条医院公务用车使用范围:1. 医院领导、中层干部执行公务活动。
2. 医院工作人员因公外出参加学术交流、业务培训、医疗救治等活动。
3. 医院内部公务活动。
第六条医院公务用车使用规定:1. 使用公务用车应事前向后勤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公务用车申请单》。
2. 驾驶员凭《公务用车申请单》领取车辆,并做好车辆登记。
3. 公务用车应严格按照批准的路线、时间行驶,不得随意改变行驶路线。
4. 公务用车不得用于非公务活动,严禁公车私用。
5. 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
第七条医院公务用车行驶里程及费用管理:1. 驾驶员应如实记录公务用车行驶里程,每月向后勤保障部门报送。
2. 医院公务用车行驶里程费用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车辆维护与保养第八条医院公务用车维护保养:1. 驾驶员应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发现故障及时报告。
2. 后勤保障部门应定期对公务用车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车辆正常运行。
3. 驾驶员应按照规定对车辆进行清洁、保养。
第五章车辆报废第九条医院公务用车达到报废标准或因事故等原因无法修复时,由后勤保障部门提出报废申请,经医院领导审批后,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办理报废手续。
医院公务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公务车辆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确保车辆安全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公务车辆,包括但不限于公务用车、工作用车、应急用车等。
第三条医院公务车辆管理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规范使用、安全第一的原则。
第二章车辆管理职责第四条医院成立公务车辆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公务车辆管理的组织、协调、监督和考核工作。
第五条车辆管理部门负责公务车辆的购置、调配、使用、维护、报废等工作。
第六条驾驶员负责车辆的安全驾驶,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
第七条使用部门负责车辆的使用申请、审批、报销等工作。
第三章车辆购置与调配第八条医院公务车辆购置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医院财务制度执行。
第九条车辆购置前,需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选择性能优良、经济适用的车型。
第十条车辆购置需经医院公务车辆管理领导小组审批。
第十一条车辆调配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和车辆状况进行调配。
第十二条车辆调配需填写《公务车辆调配申请表》,经相关领导审批后,由车辆管理部门进行调配。
第四章车辆使用与报销第十三条医院公务车辆使用实行审批制度,使用部门需填写《公务车辆使用申请表》,经相关领导审批后,方可使用。
第十四条驾驶员在驾驶公务车辆时,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
第十五条车辆使用过程中,如遇故障或事故,驾驶员应立即停车,采取措施排除故障或处理事故,并及时向车辆管理部门报告。
第十六条使用部门在使用公务车辆后,应及时填写《公务车辆使用报销单》,并附相关费用票据,经审批后报销。
第五章车辆维护与保养第十七条车辆管理部门负责公务车辆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
第十八条驾驶员应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发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车辆管理部门。
第十九条车辆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状态。
第二十条车辆保养费用纳入医院年度预算,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医院车辆管理制度(五篇)
医院车辆管理制度医院车辆的规范化管理应本着“节约开支,合理使用,减少漏洞,杜绝事故”的原则,合理进行调配和使用,保证每部车辆在医院的行政和医疗工作中充分发挥服务作用。
一、医院各种公务车辆由院办公室统一管理和调度,车辆使用范围包括:院领导和各部门因公外出用车、各种会议用车、医院统一____的____活动用车、请专家会诊用车以及经院领导批准的其他用车。
二、医疗急救用车,由急救中心管理,院办公室应优先保证。
三、各科室使用车辆,需提前一天到办公室填写派车申请单,经主管院长签字同意后,由院办公室统筹安排,通知出车司机;超出本县范围的,必须由院长批准。
凡事先未填申请单的部门,用车不予保障,使用车辆时应按派车单批准的路线行驶,不得随意指使驾驶员更改行车路线。
四、医院职工私人用车不予安排。
五、司机必须凭派车单出车,未经允许不得私自出车,发现私自出车的,对司机严肃处理,发生交通意外的,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损失。
双休日和节假日不出车时,应将车辆停放在医院指定地点,并将钥匙统一交院办公室保管(120值班车辆钥匙由值班司机保管)。
六、司机每次出车回院后,要及时告知院办公室,以便办公室掌握车辆情况,合理调配。
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应及时通知院办公室,并说明原因。
七、医院车辆设专职司机管理,负责车辆的保管和维护,每次出车后要对车辆进行清洗、擦拭,并要定期进行检修、保养,以保证安全行驶。
八、救护车内的急救设备和物品必须保持完善,不得随意挪用。
救护车司机实行____小时值班制度,以适应抢救需要,不得无故脱岗,保证随叫随到。
九、司机驾车时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证件配戴齐全,不酒后驾车、疲劳驾车,车辆违章或证件不全被处罚,所有后果及费用由驾车司机本人负责。
十、所有车辆有关证件的年检及保险资料统一由院办公室保管,并负责安排。
十一、车辆需要维修时,由司机申请,经院办公室主任核准后方能进行,重大检修项目须经院长审批同意。
路途中遇特殊情况需就近修理的,及时按照上述程序申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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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加强对公务车使用的监督,有效遏制公车私用的现象,本着“节约开支,合理使用,减少漏洞,杜绝事故”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医院各种公务车辆由院办公室统一管理和调度。
、驾驶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及各种规章制度,保持通讯畅通。
、驾驶员必须服从用车调度,精心保养车辆,保持车辆整洁,保证车辆吃鱼良好运行状态。
、实行车辆出勤登记制度,建立出车登记本,每次出车需将出车事由、地点、开车时间、到院时间、公里数登记清楚,备查。
、不得将公务用车用于婚丧嫁娶、私人聚会、探亲访友、接送亲友等与公务无关的活动。
、不得将公务车辆借给他人使用,节假日期间,除指定值班外,公务用车一律统一入库停放。
、车辆加油实行加油卡和车辆百公里耗油标准双轨制。
财务科充值、办公室统计、驾驶员加油时签字。
、车辆要定期保养,维修以正规 店为主,填写 维修项目单 经审核后方可维修。
驾驶员有弄虚作假时,给予待岗及违规金
额的 倍罚款。
、车辆保险由院方统一办理(驾驶员有选择保险公司的权利),如果发生交通事故,相关处理及理赔事宜由驾驶员联系保险公司办理。
保险公司理赔的余款部分(以正式单据为准)应由驾驶员按责任大小按比例承担。
、酒后驾车、非公务出车或者不听调度违规出车者,一律待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