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
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
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使用管理,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监督,提高行政效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公务用车使用管理。
第三条公务用车应当用于公务活动,不得用于私人事务。
第四条公务用车的购置、配备和使用应当遵循公平、公开、合理、节约的原则。
第五条具备以下条件的车辆可以纳入公务用车范围:(一)无纳税人个人登记的机关、事业单位注册的车辆;(二)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向上级报备并纳入公务用车范围的车辆。
第六条公务用车应当标明单位名称、车辆类型和车牌号码等相关信息。
第七条机关、事业单位应当制定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明确管理流程和责任分工。
第二章购置和配备第八条机关、事业单位购置公务用车应当依法采购,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九条机关、事业单位购置公务用车的数量和规格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和财务状况进行合理安排。
第十条具备以下条件的公务用车可以报废:(一)超过国家和地方有关公务用车使用寿命年限;(二)重大事故或损坏,经评估不宜修复;(三)不再需要使用的。
第十一条公务用车的保险、年检和维修等费用应当由机关、事业单位承担。
第十二条机关、事业单位应当对公务用车进行定期保养和安全检测,确保车辆状态良好。
第十三条机关、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公务用车的登记和档案,及时记录车辆使用情况和维修保养情况。
第三章使用和管理第十四条公务用车的使用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务活动的需要和效益。
第十五条机关、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公务出行申请和审批制度,详细记录公务用车的使用事由、目的、路线和时间等信息。
第十六条公务用车的使用须经批准,并在公务出行当天办理车辆领用手续。
第十七条公务用车的使用期限一般不得超过2天,特殊情况下可以酌情延长,但需尽量减少使用时间。
第十八条公务用车的使用应当按照规定的路线行驶,不得私自更改或超范围行驶。
第十九条公务用车的驾驶人员应当具备有效的驾驶证件,且须持有本单位颁发的公务用车驾驶证。
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五篇)
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为规范公司公务车辆管理,节约成本费用,提高车辆使用效率,明确车辆管理职责,结合公司的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1、公务车辆管理职能部门为。
公司办公室。
2、公务车辆使用原则上按下列顺序调派:(1)董事长专车专用,专职司机,原则上不得调用;(2)公司分管经理以及部门主管领导征调用车;(3)相关业务(销售、财务、采购)单位用车;3、公务车辆原则上落实专职司机驾驶和管理,特殊情况下,经公司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可另行指定人员驾驶,但驾驶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
4、公司各部门、科室公务用车应由部门负责人事先申请,办公室视用车情况安排车辆,填写派车单,诸城市外公务用车须经总经理批准。
5、公司员工原则上不得私用公务车辆,如遇特殊情况,须经公司分管经理批准,但必须收取适当的用车成本费用。
8.办公室设立用车台账;对车辆情况进行登记,其中申请、批准人员、出车时间、驾驶人员、车辆行驶地点和路程要有详细记载,除执行外地公务外,车辆一律不得在外过夜。
9、车辆定期进行维修保养,根据公司财务制度的规定,一般正常换件且维修费在____元以内,由公司分管经理批准;____元以上费用的换件和维修,须事先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10、车辆加油,由办公室进行登记发放油卡指定加油站点加油,油卡用完归还办公室,办公室负责每月要将每台公务用车加油情况进行统计分析;11、公务车辆驾驶人员违反交通规则,如超速、闯红灯、乱停放、酒驾等,责任自负,凡公务出车发生事故并造成经济损失的,根据交警部门处理认定的经济损失责任比例,除保险公司理赔部分外,其余不足部分根据情节轻重由肇事司机承担____%—____%,但最高不超过驾驶者本人每月工资的____%。
12、本制度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执行。
____恒铁塔有限公司____年____月____日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二)是指为了规范和管理公务用车的使用,设立的一套具体的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
公务用车公车管理规定
公务用车公车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务用车的管理,提高公车使用效率,保障行政工作正常进行,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及其他使用公务车的组织和个人。
第三条:公务用车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两种类型。
第四条:公车的使用必须遵守本规定的各项规定,不得以私人目的使用。
第五条:公务用车的管理应该坚持节约用车、规范管理、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公车采购第六条:机关、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在采购公车时,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按照采购程序进行。
第七条:机动公车的采购应优先选择新能源汽车,以降低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非机动公车的采购应根据实际需要选择合适的类型和规格。
第八条:公车的采购数量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和经费预算来确保合理用车。
第九条:公车采购过程应当注重公开、公平、公正,避免以任何形式进行利益输送和腐败行为。
第三章:公车配备和使用第十条:机关、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合理配备公车,在处理公务时尽量采取多人合乘方式,减少用车数量。
第十一条:公车应当由专人负责管理,建立健全公车档案,定期进行车辆维护和保养,并按照规定进行年检。
第十二条:公务用车的使用应遵循轮换制度,确保每辆车合理使用,不得出现长期停用或者私下调配的情况。
第十三条:公务用车的使用权应严格限制在批准使用期限和范围内,不得擅自改变使用用途和区域。
第十四条:公车使用人员应按照规定和程序填写用车申请、使用登记等相关资料,并严禁私自借用、调动或转借公车。
第十五条:公车使用人员应遵守交通规则,文明驾驶,严禁超速行驶、酒后驾驶,确保安全行车。
第十六条:公车在非工作时间应停放在指定场所,不得私自停放在个人住所或者非指定场所。
第四章:公车维修和报废第十七条:机关、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公车维护和保养制度,定期对公车进行维修和检查,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
第十八条:公车出现故障时,应及时报修,并按照维修程序进行维修,不得以私人方式维修。
2023年公务用车管理规定
2023年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务用车管理,提高公务用车使用效率,节约用车成本,进一步加强财务预算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务用车范围包括各级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依法设立的公共机构和组织的公务用车。
第三条:公务用车的申请、配备、使用、维护、管理和报废应当按照公务用车管理规定进行。
第四条:公务用车应当按需配备,配备数量、型号和配置应当与机构职能和工作需要相匹配。
第五条:公务用车应当按照集中采购原则进行,通过公开招标或者询价等方式进行采购,确保采购程序的公平、公正、公开。
第六条:公务用车的使用应当严格按照工作需要,不得将公务用车借给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
第七条:公务用车的驾驶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驾驶证和驾驶技能,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确保出行安全。
第八条:公务用车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应当按照制度规定进行,确保车辆状态良好,安全可靠。
第九条:公务用车的油料、保险和维修费用应当按照规定程序报销,不得向驾驶人员收取额外费用。
第十条:公务用车使用中出现的交通违法行为和事故,应当依法处理,涉及赔偿的应按照相应程序办理。
第十一条:公务用车使用期限为五年,到期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报废或者更新。
第十二条:公务用车的报废程序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对报废车辆进行处置,回收或者拍卖等方式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公务用车的使用情况应当纳入绩效考核范畴,对使用不合理、不经济、滥用等情况进行严肃查处。
第十四条:公务用车的管理应当做到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对违规行为严格查处。
第十五条:公务用车的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确保公务用车管理工作的规范、高效。
第十六条:对于公务用车管理规定未涉及的事宜,应当参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本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规定范文(三篇)
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务用车配备和使用管理,提高机关单位公务用车的使用效率,防止滥用、浪费和闲置,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配备和使用公务用车的机关单位。
第三条公务用车的配备和使用应遵循合理、经济、规范和便捷的原则。
第四条公务用车的配备和使用应遵循信息化、节能环保和安全可靠的要求。
第五条公务用车的配备和使用应遵循规划、管理、监督和评估的原则。
第六条公务用车的配备和使用应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和公众监督的原则。
第二章公务用车的配备第七条公务用车的配备应根据单位实际需要和公务工作特点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
第八条公务用车的配备应符合以下要求:(一)根据单位实际需求和公务工作特点确定车型、规格和数量;(二)优先选择环保、节能和安全可靠的车辆;(三)合理控制使用年限,及时更新更换;(四)配备公务用车应通过招标、竞争性谈判等合法方式进行采购。
第九条公务用车的配备应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批,审批程序包括单位领导批准、财务部门审批等。
第十条公务用车的配备要充分考虑经费预算,确保经费来源合法合规。
第三章公务用车的使用第十一条公务用车的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严格控制用车总量,确保公务用车的合理利用;(二)优先使用公共交通工具,鼓励出行方式多样化;(三)积极推广综合交通出行方案,包括公务用车共享、代办服务等;(四)妥善安排车辆使用时间,避免闲置和空驶。
第十二条公务用车的使用应符合以下要求:(一)严禁私人利用公务用车,禁止用于私人接送家属、朋友等;(二)禁止滥用公务用车进行旅游、娱乐和其他与公务无关的活动;(三)公务用车使用单位应按照规定进行定期保养和检查,保证车辆的正常运行。
第十三条公务用车的使用应遵循以下管理措施:(一)建立健全公务用车使用登记和审批制度;(二)制定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细则,明确使用条件和限制;(三)加强对公务用车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检查,确保规范使用。
禁止公车私用管理规定(3篇)
禁止公车私用管理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加强对公务车使用的监督,有效遏制公车私用的现象,严肃查处公车私用行为,现就禁止公车私用规定如下。
一、禁止使用公务用车进行非公务活动。
不得将公务用车用于婚丧嫁娶、私人聚会、探亲访友、接送亲友等与公务无关的活动。
二、禁止领导干部驾驶公务用车。
除经批准的公安、检查、安全、外事等部门领导干部外,其他部门和单位的领导干部一律不得驾驶公务车辆。
三、禁止将公务用车借给私人使用。
不得将公务车辆借给他人使用,不得将公务车辆用于个人学习驾驶,领导干部不得借用或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公务车辆。
四、禁止乱停乱放公务用车。
不得将公务用车停放在各类娱乐场所。
五、禁止节假日期间使用公务用车。
节假日期间,除指定值班和临时调配执行公务的车辆外,其他公务用车一律由所在单位统一规范停放,不得擅自驶离停放区域。
六、禁止隐藏、涂改、损毁公务用车标识。
对制作有特殊标识的公务用车,不得隐藏、涂改、损毁标识标牌以逃避监督。
七、禁止报销违规使用公务用车产生的一切费用。
对违规驾驶公务用车,除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外,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使用人承担。
公车私用的相关危害一、从干部成长角度说:公车私用滋生官僚主义和享乐主义,在某些干部心中,车就是身份的象征,官做到什么位置就要配什么档次的车,还必须是专车专人用,没有车就出不了门,没有车就办不成事。
二、从经济角度来说:公车私用造成巨大浪费,攀比现象严重,一些单位不该买车的也买,不该换车的也换,导致配车不是为了工作方便,而是为了满足某些人的个人私欲。
三、从社会角度来说:公车私用诱导不良的价值取向,“古有学者,衣锦还乡”变成“今有事业,轿车还乡”。
在某种程度上,公车私用变成流动的腐败广告,极大地损害了机关干部形象,甚至起到了反面教材作用。
公车私用的误区公车与专车:公车是公家的车,党政机关以及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用车;专车是机关单位或个人专用的车。
虽然公车与专车都是用公款购置,车型也基本一致,但公车是为公家在员工工作时使用的,专车是公家为教授、院士、官员、官员家属等购置或租用的专用车辆,方便其工作和生活。
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规定
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务用车的配备和使用,提高公务用车的使用效率和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央及地方各级行政机关的公务用车配备和使用管理。
第三条:公务用车是指用于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执行公务任务的车辆。
第四条:公务用车的配备和使用应当遵循节约原则,确保公务活动的正常进行。
第五条:公务用车的配备应当根据公务需要、工作任务、工作地点等因素合理确定,并按照配备标准执行。
第六条:公务用车的使用应当严格按照公务需要和工作任务进行,禁止非法私用、超范围使用等行为。
第七条:公务用车的管理应当加强制度建设,健全监督机制,确保公务用车的安全、合理、高效使用。
第八条:公务用车的购置、维修、保险、燃料等费用应当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严格控制费用开支。
第九条:公务用车的保管和驾驶人员应当经过严格审查,确保安全驾驶。
第十条:对于非行政机关的公务用车,应当按照相应程序申请审批,并严格执行本规定。
第二章:配备规定第十一条:公务用车的配备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和行政机关的级别、规模、职责等因素确定。
第十二条:公务用车的配备标准应当根据行政机关的级别、职责和工作任务等因素确定,并及时调整。
第十三条:公务用车的型号、品牌和数量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并经过严格的程序审批确定。
第十四条:公务用车的配置应当符合国家环保标准和安全要求,并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装备。
第十五条:公务用车的购置资金应当按照财政制度执行,严格控制购车经费的来源和使用。
第三章:使用管理第十六条:公务用车的使用应当严格按照公务需要和工作任务进行,禁止非法私用、超范围使用等行为。
第十七条:公务用车的使用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做到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第十八条:公务用车的保养和维修应当按照规定的周期和程序进行,保证车辆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第十九条:公务用车的保管责任人应当依法履行车辆的保管义务,确保车辆的安全、完好、有效。
机关公车管理使用规定(4篇)
机关公车管理使用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机关公车管理使用,合理利用公共资源,维护公务用车的安全与稳定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资产评估透明度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机关公车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国境内各级机关的公务用车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公务用车是指属于机关的,用于履行公务或为公务活动提供服务的、由机关提供且用于机关工作人员出行的车辆,包括但不限于轿车、越野车、客车等。
第四条公务用车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确保经费使用合理、预算执行到位、资金使用透明。
第五条机关应当建立公务用车管理机构或委托专门机构负责公务用车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公务用车的购置第六条公务用车的购置应当遵循节约为本、实用为本的原则。
第七条机关购置公务用车应当以质优、价廉为原则,严禁任性、奢侈。
第八条公务用车的购置资金应当依法纳入机关预算,不得以其他名义变相购置。
第九条机关购置公务用车应当进行采购招标,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第十条机关购置公务用车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选择节能、环保的车辆。
第三章公务用车的使用第十一条公务用车的使用应当符合机关公务需要,服务于机关工作,不得超出公务需要范围。
第十二条公务用车的使用应当遵守交通法规,安全行驶,保护公共道路设施。
第十三条机关工作人员应当按照实际需要合理安排公务用车的使用时间和里程限制,严禁滥用或私自使用公务用车。
第十四条公务用车的使用应当及时保养、维修,确保车辆安全、性能良好。
第十五条公务用车的使用应当注意节约能源,合理使用燃料,减少污染排放。
第十六条公务用车的使用记录应当完整、真实,并及时上报公务用车管理机构。
第十七条公务用车应当遵守机关的相关规章制度,不得私自转借、出售、非法改装或私自加装设备。
第十八条公务用车的使用人员应当按规定购买车险,并及时缴纳车船税。
第十九条公务用车的使用人员应当妥善保管车辆及相关车辆证件和钥匙,确保不丢失。
公务车辆使用管理规定
公务车辆使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公务车辆的管理,规范公务车辆的使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务车辆是指用于公务活动的机动车辆,包括各类汽车、摩托车等。
第三条公务车辆使用必须服从公务需要,勤俭节约,为公务活动服务。
第四条公务车辆的使用管理应严格按照公务用车制度进行,确保公务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公务车辆的使用管理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禁违规使用公务车辆。
第二章责任第六条各级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公务车辆使用的责任人,负责公务车辆使用的组织、监督和管理工作。
第七条公务车辆的使用管理工作由公务用车管理机构负责,该机构应建立健全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制度,明确权限和责任。
第八条公务车辆使用管理人员必须熟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制度,做到公正、廉洁、规范。
第九条公务车辆使用管理人员要依法依规履行职责,及时核查公务车辆使用情况,确保其合理、合法。
第十条公务车辆的驾驶人员是公务车辆使用的重要环节,应符合相关要求并持有有效的驾驶证。
第三章使用管理第十一条公务车辆的使用范围以及使用方式应明确规定,不得超出规定范围和方式进行使用。
第十二条公务车辆的使用应符合车辆的性质和规格,不得超过车辆的功能和载重限制。
第十三条公务车辆的使用时间应具体明确,禁止私自加班加点使用公务车辆。
第十四条公务车辆的使用人员必须出示相应的证件和行驶证,确保合法行驶。
第十五条公务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应按照规定的路线行驶,不得私自改变或违反交通规则。
第十六条公务车辆在确需外出服务时,应提前报备,并拟定详细的行程安排。
第十七条公务车辆的用油应规范管理,确保用油安全、经济。
使用人员必须妥善保管和使用公务车辆的加油卡。
第四章维修保养第十八条公务车辆的维修保养工作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
第十九条公务车辆维修保养工作应由专业机构进行,不得擅自委托或外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第二十条公务车辆的维修保养费用应按规定的程序报销,不得违规报销或产生其他费用。
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
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为了规范公务用车的使用管理,减少单位的运营成本,确保公车资源得到合理利用,制定以下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一、使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单位内部使用的公务用车,所有单位部门均可根据工作需要进行申请并使用公务用车。
二、申请与审批1. 使用公务用车需提前申请,填写《公务用车申请表》,并得到主管领导的批准。
2. 公车申请表应详细填写用车的目的、时间、地点、里程等必要信息,并注明是否需要驾驶员。
3. 驾驶员使用公务用车需提前申请,填写《驾驶员使用公车申请表》,并由上级领导审核批准。
三、用车原则与限制1. 公务用车的使用应围绕工作需要,不得滥用或私自使用。
2. 公车使用时间应合理安排,避免夜间和节假日使用,除非特殊情况经主管领导批准。
3. 公车使用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天,特殊情况下可以续借,但需提出理由并经主管领导批准。
四、公车保养与维护1. 公务用车的保养与维护由使用单位负责,确保车辆的安全运行。
2. 每次使用公车前,必须仔细检查车况,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报修,确保行车安全。
3. 公车维修费用由使用单位承担,如车辆故障属于人为原因造成,责任人需负责承担相应费用。
4. 公车加油费用由使用单位承担,使用人应进行合理节约用油,不得超标使用油品。
五、驾驶员管理1. 驾驶员在驾驶公务用车期间应严守交通规则,维护车辆和乘车人员的安全。
2. 驾驶员需定期参加相关培训,提高驾驶技能和服务意识。
3. 驾驶员发现公车出现问题或事故时,应及时向上级报告,并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处理。
六、违规处理1. 对于擅自使用公车、超范围使用公车、私自改变行程等行为,一经发现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包括警告、记过甚至停职。
2. 对于不按规定报修车辆、违章驾驶、浪费燃油等行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包括警告、罚款或扣除绩效奖金等。
七、监督与检查1. 上级单位对下级单位的公务用车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督促,确保使用规定的落实。
2. 公车使用情况需要建立相应档案进行备案保存,以备日后调查或审计需要。
公务用车管理规定范文(三篇)
公务用车管理规定范文一、总则公务用车是指为了完成公务工作而使用的车辆,公务用车管理是对公务用车进行规范管理的重要环节。
为了加强公务用车管理,提高用车效率,减少浪费,特制定本规定。
二、用车原则1. 节约用车原则:在保证工作需要的前提下,实行严格的用车节约制度,严禁滥用公务用车。
2. 公平公正原则:公务用车使用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禁用车特权。
3. 安全第一原则:公务用车在使用过程中必须遵守交通安全规则,加强车辆安全保障。
4. 效率优先原则:公务用车使用应以提高工作效率为目标,合理安排行程,优化路线。
三、公务用车申请和审批1. 公务用车申请应提前填写《公务用车申请表》,明确使用时间、地点、目的等,并由直接主管审批签字。
2. 公务用车申请应进行统一管理,申请人应及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承担相应责任。
3. 公务用车审批机构应依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审核和决策。
审批过程应公开透明。
四、公务用车配备和管理1. 公务用车应根据工作需要合理配置,不得超标配备。
配备比例应在合理范围内。
2. 公务用车应按规定进行登记和管理,核实车辆情况,建立车辆档案,定期进行车辆检查和维护。
3. 公务用车管理应建立健全制度,明确责任和权限,加强对车辆的监管和使用情况的定期审查。
五、公务用车使用规定1. 公务用车使用期间,必须保持车辆清洁整洁,保养良好,严禁在车内吸烟、饮食、乱放垃圾等行为。
2. 公务用车使用期间,应遵守交通规则,严禁闯红灯、超速行驶、占用对向车道等违章操作。
3. 公务用车使用期间,应避免无谓的空驶行驶,合理规划行程,优化路线,减少车辆运行里程。
4. 公务用车使用期间,应注意保护车辆安全,防止撞车、刮蹭等事故,如有发生应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六、公务用车油料和维修保养1. 公务用车油料和维修保养应按规定程序进行,不得违规擅自加油、报废、维修,必须由指定单位负责。
2. 公务用车加油应选择指定加油站,确保油料质量,减少不必要费用。
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
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一、目的本文旨在明确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的相关规定和实施细则,以确保公务用车的合理使用和管理,提高公务用车的使用效率,避免公车私用等不当行为。
二、公务用车范围1、公务用车是指由事业单位管理和使用的,用于履行公务活动的车辆。
2、公务用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围:(1)公务接待用车;(2)会议和培训用车;(3)调研和考察用车;(4)其他公务活动用车。
三、公务用车使用规定1、公务用车应当由事业单位统一管理和调度,各部门(科室)需使用公务用车时,应提前向办公室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2、公务用车使用时应遵循“优先保障重要公务活动”的原则,确保公务用车的优先使用。
3、公务用车使用时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安全驾驶规定,驾驶员应遵守交通信号灯和其他交通标志。
4、公务用车在使用过程中应当保持车辆整洁、安全、完好,不得将车辆用于私人用途。
5、公务用车在使用过程中应当做好相关记录,包括使用时间、使用人、行驶路线等。
四、公务用车管理规定1、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公务用车管理制度,明确公务用车的申请、审批、使用和管理流程。
2、事业单位应设立专门的公务用车管理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公务用车的日常管理,包括车辆调度、保养、维修、保险等。
3、事业单位应建立公务用车档案,记录车辆的基本信息、使用情况、维修保养记录等。
4、事业单位应对公务用车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确保车辆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5、事业单位应对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和纠正,情节严重的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监督和考核1、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公务用车监督机制,对公务用车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和考核。
2、监督考核内容包括:公务用车的使用情况、管理情况、安全情况等。
3、对于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的行为,应当及时予以纠正和处理,情节严重的应当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4、监督考核结果应当公开透明,接受群众监督和评议。
省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一、引言公务用车制度是事业单位日常运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公车使用管理制度(5篇)
公车使用管理制度一、车辆使用1、公司所有的车辆为工作用车,统一由办公室负责调度安排出车。
2、各部门工作用车应提前向办公室负责人提出申请,由办公室统一协调安排。
3、禁止公车私用。
确有特殊情况的,需经领导批准方可使用。
4、驾驶员要根据办公室的安排,出车(车辆加油、修理要事先告之办公室)。
二、车辆的管理1、驾驶员平时要保持车辆良好状态,无特殊原因按时上下班,保证按时出车。
无工作用车时,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的地点。
2、驾驶员出车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办公室负责核算报销汽油费、高速费、过桥费等其他费用。
3、驾驶员要严格执行交通有关法规,严禁酒后驾驶,严禁带故障行车,严禁超载人员,不得擅自将车辆借给他人驾驶。
4、驾驶员要确保车辆行驶安全,提高警惕,做到无事故。
5、休息日、节假日、晚上按规定将车辆停放在指定的地点。
休息日、节假日应将车钥匙统一交给办公室保管。
6、车辆需要维修保养的,实行定点维修保养。
维修必须到定点维修部维修(除外出用车等特殊情况外),维修保养时驾驶员要向办公室报告,经领导同意后维修。
维修后将维修发票、维修清单(需有驾驶员签字认可)报办公室,由办公室维修费用报销事宜。
三、驾驶员责任及职责1、公车私用经发现查实,当事人个人承担机械磨损费,燃料费、过路费、过桥费等相关费用。
如发生交通事故,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2、驾驶员未按规定地点停放车辆或擅自将车辆错给他人造成车辆失盗或损坏的,一切后果由驾驶员承担。
3、驾驶员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及机关车辆管理各项规定,杜绝各类交通违章,不超速、超员行驶、不酒后驾车、不疲劳驾驶。
驾驶员如违规操作造成重大违章及交通事故,一切责任自负,凡驾驶人员因个人行为导致交通违章或事故所发生的经济处罚及赔款(包括对单位的经济处罚)一律由个人承担。
公车使用管理制度(2)一、驾驶员要积极参加本局组织的各种活动,认真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思想政策水平和驾驶专业水平。
二、实行坐班制,服从安排,搞好服务。
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
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机关、单位使用涉及到的具有使用功能的机动车辆,包括所有机动车辆及非机动车辆。
第三条公务用车是指机关单位为便于处理公务工作而配置的专用车辆,具备具有一定运输功能的交通工具,包括轿车、客车、货车以及其他特种车辆等。
第四条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公约的原则,确保用车安全、合理、经济。
第二章用车原则第五条公务用车的购置、配置、保管和使用,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办理,严禁超标配备,严禁将公务用车用于私人目的。
第六条各机关、单位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公务用车的具体数量和型号。
第七条公务用车应保证安全、舒适、经济、环保,可以在合理范围内满足工作需要。
第八条各级领导干部应树立良好的节约意识,有计划、有步骤地合理安排公务出行活动。
第九条公务用车的使用应严格按照公务需要合理安排,确保不因私事私用。
第十条公务用车使用人员应熟悉车辆性能,按规定进行维护养护,确保行车安全。
第三章购置管理第十一条公务用车的购置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合理配置车辆数量和类型。
第十二条各机关、单位应按照相关程序,制定购车计划,并按照预算资金安排购车经费。
第十三条购车程序应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通过公开招标、公开竞价等方式选取合适的供应商。
第十四条购置的公务用车应有相应的发票和证明文件,严禁购买山寨车、仿冒车辆。
第十五条购置的公务用车应登记注册,并按规定投保车辆相关的保险。
第十六条购置的公务用车应设立统一的公务用车管理机构,并做好车辆档案管理。
第十七条新购车辆应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四章使用管理第十八条公务用车的使用包括日常运营和专项任务使用。
日常运营包括公务出行、接送领导及参加公务活动等,专项任务使用指特定任务时的使用。
第十九条公务用车的使用人员应按照公务需要合理使用车辆,严禁将公务用车用于私人目的。
第二十条公务用车的使用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
公务用车车辆使用及管理规定
公务用车车辆使用及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公务用车的使用及管理,提高财务使用效益,减少浪费,制订本规定。
第二章车辆使用第一节公务用车的使用范围公务用车主要用于公务活动,包括公务出差、接待、巡视等工作。
第二节公务用车的编配和配置公务用车的编配和配置应根据各部门实际需要和经费等因素进行合理安排,合理配置不同类型的车辆。
第三节车辆的使用制度1.公务用车的使用应以公务为目的,严禁私人使用。
2.公务用车的使用应按照预先制定的计划和安排进行,不得越权使用。
3.公务用车的使用应遵守路规,安全驾驶,不得违法行驶。
4.公务用车的使用应保持车辆的整洁,定期洗车保养,保持车辆的良好状态。
第三章车辆维护与保养第一节车辆维护责任1.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公务用车的日常维护与保养工作。
2.制定维修计划,及时修缮车辆,保持良好状态。
第二节车辆保养1.制定保养计划,按时进行保养,保证车辆的正常运行。
2.保养工作包括发动机油、刹车油、轮胎气压等的检查和调整。
第四章油耗管理第一节油耗监控1.公务用车的油耗应进行监控,减少浪费。
2.建立公务用车油耗数据库,进行统计和监督。
第二节节能管理1.推广使用新能源车辆,减少燃油消耗。
2.加强驾驶员的节能意识培养,提高驾驶技能,减少油耗。
第五章车辆事故处理第一节事故责任划分与处理1.车辆事故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由交警部门处理。
2.严禁事故后逃逸,全面配合处理工作。
3.事故责任划分应根据事实和相关规定进行,相关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节事故处理的纪律1.对事故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和处分,违规行为将受到相应处罚。
2.对于车辆的维修费用和车辆的修复费用,由相关责任人承担。
第六章车辆报废管理1.车辆超过使用年限或无法修复的车辆应及时报废。
2.车辆的报废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车辆经过报废手续后方可重新配置。
第七章经费支出管理第二节经费合理使用1.根据不同部门的需要合理分配经费,确保公务用车的正常运行。
2.公务用车的经费支出应按照财务程序和相关规定进行。
公务车辆使用管理规定(5篇)
公务车辆使用管理规定为了严格镇政府机关车辆管理,使车辆管理正规化、规范化,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特制定镇政府车辆管理规定如下:一、车辆管理的原则、范围1、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及上级公车管理的有关规定,本着“加强管理、堵塞漏洞、厉行节约、保障正常工作开展”的原则,实施本制度。
2、车辆管理的范围:凡属镇政府机关、计生站、企业站所属的车辆,均纳入本制度管理的范围。
二、车辆的管理和调度1、公车使用实行“统一调控、领导签批、用车登记、专职司机出车”的管理制度。
2、车辆使用的范围是公务用车,其它私人事务一律不得使用公务用车。
3、镇机关所有车辆由镇党政办公室统一调度,如因工作需要安排用车的,必须上报党政办公室,经领导签批后由专职司机凭签批意见出车。
4、镇机关所有车辆,在晚上和公休日必须停放在镇政府院子内指定地点,任何人不得私自使用。
5、因工作需要夜晚及公休日用车的,需事先向镇主要领导请示,经同意后由党政办公室进行登记后方可用车。
二、车辆的使用1、车辆由指定专职司机负责开车,其它人员一律不准私自驾驶。
2、公务车不得借给非本单位人员使用。
如将车辆私自借给他人或不用专职司机私自出车,由此造成的后果的,不论所办的事为公事或私事,均由违反规定的个人负责。
3、车辆驾驶员必须具备车辆驾驶资格,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超速超载、酒后开车、疲劳驾驶和违反操作程序驾驶,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驾驶者负责。
4、驾驶员在出车前应对车辆做基本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刹车油、电瓶液、轮胎、外观等)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坏等现象,应立即报告。
5、驾驶员不得擅自将公务车开回家,或作其它私用。
6、任意放置车辆导致违犯交规、损毁、失窃,由驾驶员赔偿损失,并予以处分。
7、为私人目的借用公车的,应先向镇党政办公室申请,填写“车辆使用申请单”,经镇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使用。
8、公车私用时若受到违规处罚或发生事故、损毁、失窃的,在扣除理赔额后全部由借用者负担。
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规定(四篇)
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务用车的配备和使用,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管理,提高公务用车的运营效率和使用效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使用公务用车的各级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依法享有公务用车的组织和个人。
第三条公务用车是指用于公务活动的汽车、摩托车、电动车辆等,包括机关固定编制的车辆和机关经费或专门预算购置的车辆。
第四条公务用车的配备和使用应当遵循便民、高效、节约、环保的原则。
第五条公务用车配备和使用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并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
第二章配备管理第六条公务用车的配备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和经济实力合理确定,不得超标配备。
第七条公务用车的品牌和型号应当根据使用需要、适应性和经济性综合考虑,不得以豪华品牌和型号为主。
第八条公务用车的采购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进行,必须通过正规渠道购置,不得以其他方式获取。
第九条公务用车的采购资金应当经批准后使用,不得挪用或私自调拨。
第十条公务用车的采购应当经过公开招标或询价等方式进行,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第十一条公务用车的配备应当考虑到使用与维护的成本,避免造成浪费和资源的过度使用。
第十二条配备公务用车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健全公务用车档案,记录车辆的购置情况、维护情况、使用情况等,并严格保密。
第三章使用管理第十三条公务用车的使用应当坚持严格管理和服务为主的原则,服务于政府工作和公共利益。
第十四条公务用车的使用应当遵守交通规则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并严禁超速行驶、酒后驾驶、违章停放等违法行为。
第十五条公务用车应当按规定使用,不得私自借给他人或转让、转包使用。
第十六条公务用车的维护保养应当定期进行,保持车辆的良好状况和正常运行。
第十七条公务用车的保险应当进行及时办理,并保持有效期内。
第十八条公务用车的加油费用应当按规定报销或直接结算,不得以任何形式盗用或挪用。
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六篇)
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公务车辆管理制度(试行)第一条总则1、为合理安排车辆使用,提高车辆使用率,节约公司车辆使用的费用,使之规范化、秩序化,特制定此制度。
2、本制度所指车辆为公司公务车辆。
3、车辆由办公室统一调度,统一管理。
车辆的证照保管、年审、保险及养路费支出等事项由办公室指派专人负责。
第二条用车管理1、为合理调配车辆,市区外长途用车,由用车人填写“公务车辆使用申请单”并须提前半天交车辆管理人员安排车辆,否则不作安排(紧急、特殊情况除外)。
市区内用车,由用车人直接口头告知或电话告知办公室车辆管理人员,车辆管理人员进行安排车辆。
2、车辆管理人员在安排出车时尽量做到同向多人次合理安排,合理用车,用车人员应该服从。
3、驾驶员出车一律凭车辆管理人员签发的“公务车辆使用申请单”、口头或电话通知(特殊情况除外)出车,严禁出私车。
4、车辆进行交接时,驾驶员须检查车辆外观各部位的完好状况与油量。
若交接后出现任何问题,接车人自行负责。
5、有驾驶执照的经理级以上主管人员允许自行驾车。
如需自行驾车,需在下班前或休息日前一个工作日内到车辆管理人员处办理相应手续:登记领取车钥匙,用完后应及时返还。
第三条驾驶员行为规范1、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
2、敬业、驾驶作风端正、遵循职业道德。
所有驾驶员必须遵守本公司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
3、驾驶员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4、出发前,驾驶员应做好出车准备;收车后,做好相关工作。
在出发前,应确认路线和目的地,选择最佳的行车路线。
5、驾驶员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6、上班时间内驾驶员未被派出车的,应随时在公司等候出车。
不准随便离开。
不准随便乱窜其他办公室。
不得在办公室睡觉、看小说、闲聊。
有要事确需离开时,要告知办公室去向和所需时间,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出车外出回来,应立即办公室报到。
公务用车管理规定(4篇)
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务用车的使用和管理,加强车辆使用的监督和控制,保障财政资金的合理利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等使用财政资金购置或租赁的公务用车。
第三条公务用车是指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为履行职责需要,所购置或租赁的用于执行公务的机动车辆。
第四条公务用车的管理应坚持经济、合理的原则,确保公务活动的顺利进行和效果的最大化。
第五条公务用车的使用和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决防止滥用、浪费、虚报、奢侈和享乐现象的发生。
第六条公务用车的管理应建立健全细致的制度,明确责任、严格执行,实行常态化的监督和检查。
第二章车辆的购置与使用第七条购置公务用车应符合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事业单位的需要,经过科学的决策和合理的选型。
第八条购置公务用车的资金应纳入年度预算,按照财政部门的预算审批和车辆采购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操作。
第九条购置公务用车应采取公开、公平、公正的采购方式,确保采购过程的透明,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
第十条购置公务用车应坚持节约优先的原则,选择能够满足公务需要,价格合理的品牌和型号。
第十一条公务用车的使用应遵循合理、经济、安全的原则,不能违反交通法规和相关运行规定。
第十二条公务用车的使用应尽量减少个人乘坐,优先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和共享交通工具。
第十三条公务用车的使用应按照公务需要规范开展,不得私自使用或出借给他人,不得参与营利性活动。
第十四条公务用车的使用应按照规定的路线、时间进行,不得超速行驶,不得滥用特权权力。
第十五条公务用车的保养、维修、加油等费用应按照规定程序报销,不得违规私自报销。
第十六条公务用车的驾驶人员应持有相应的驾驶证,具备一定的行车安全知识和驾驶技能。
第三章管理和监督第十七条公务用车的管理和监督单位应建立健全的管理机构,明确责任、分工明确。
第十八条公务用车的管理和监督单位应定期对用车进行检查,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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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出车日志
日期
出车地点及事由
驾驶员
备注
附件2
车辆维修保养纪录
车号:使用科室:
日期
维修项目/保养内容
行驶
里程
(公里)
送修人员
接车
日期
费用
附件3
非工作时间使用车辆审批表
车牌号码:
时间
科室
驾驶员
事由
科长
主管局长
车辆夜晚停放地点
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局公务用车管理,确保行车安全,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成立我局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副组长由主管办公室工作的副局长担任,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的职责为:对全局干部职工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和宣传,落实区安委会布置的工作,确保全局交通安全工作无事故。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公务用车管理具体工作。
非准驾人员严禁驾驶公务用车,如违反规定,由此产生的违章行为由科室负责人负责。对全局产生不利影响的,除负责缴纳相应的罚款外,科室负责人要作出深刻的书面检查。
第六条我局公共用车统一由办公室负责日常维护管理,严格执行公共用车登记管理制度,出车前按实际情况填写使用人、用途、目的地、取车时间及返回时间等信息。车辆使用过程中须遵守交通法规,因违章或事故产生的费用由使用人承担。
第三条全局公务用车统一由办公室管理。办公室负责车辆日常管理,包括建立车辆使用、调配、维修、保养档案,办理养路费、保险等手续,联系地区安委会,协调处理单位车辆交通事故,配合我局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学习交通法规等。
第四条公务用车根据工作需要安排给各科室使用,各科室负责人负责本科室公务用车的保养、验车、清洁、安全等日遵守交通法规,因驾驶公务用车违章产生的罚款由违章人承担。
各科室平时对车辆要勤检查、勤保养,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车辆有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向办公室报告。办公室有责任不定期对车辆安全、卫生等情况进行检查,并对外公布检查结果。
第五条实行内部准驾制度,准驾人员应为持有驾驶证并在我局登记的工作人员,接受我局交通安全领导小组的管理。准驾人员驾驶车辆外出发生严重交通违章或无故不参加交通安全法规学习的,取消其内部准驾资格。严禁疲劳驾驶和酒后驾车,确保行车安全。
第七条下班或节假日,除备勤公务用车外,其余车辆均需在我局停车场内停放。因故当日无法停放的,须经主管局长批准后第一时间报办公室。办公室不定期抽查,并通报未按要求停放车辆情况。
第八条不得驾驶公务用车出京或办理私事,不得擅自将车辆转给非局内人员使用。
第九条驾驶人员发生交通事故,应及时报警,配合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同时,要向办公室车辆管理人员报告,以便明确责任,妥善处理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