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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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机关公务用车管理,提高机关公务用车的使用效率和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使用的公务用车管理。

第三条公务用车是指为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务公务而配备的车辆。

第四条公务用车的管理原则是公开、公正、公平、便民、高效。

第五条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应遵循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的原则,合理运用和管理公务用车,提高使用效益。

第二章车辆的配备和调拨第六条机关根据公务需要和经费预算,合理配备公务用车,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拨。

第七条机关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确定公务用车的品牌、型号、配置和数量,并制定相应的配备标准。

第八条财政部门按照财政预算和管理要求,对机关公务用车进行调度和调拨。

第九条机关公务用车的调拨应当明确用途、时间、地点和期限,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条机关公务用车的调拨应当进行备案,并及时通知车辆管理部门。

第三章车辆的使用和保养第十一条机关公务用车使用应当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行车安全规范。

第十二条机关公务用车使用人员应当依法行驶,文明驾驶,守法办事。

第十三条机关公务用车使用人员应当爱护车辆,合理使用,不得擅自改装、私自使用。

第十四条机关公务用车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定期保养和维修,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

第十五条机关公务用车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第四章车辆的管理和监督第十六条机关公务用车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公务用车档案和台账,定期汇总报送有关部门。

第十七条机关公务用车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监督,确保车辆的正常使用和维护。

第十八条机关公务用车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公务用车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意见和措施。

第十九条机关公务用车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维修、保养和保险的管理,确保车辆的安全和保障。

第二十条机关公务用车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用车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用车人员的素质和驾驶技能。

公务车辆管理办法

公务车辆管理办法

公务车辆管理办法公务车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公务车辆管理,提高车队的使用效率和节约资源的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合用于使用行政机关公务用车的单位,包括直接使用或者委托使用行政池机关公务用车的单位。

第三条行政机关公务用车应当服务于行政机关工作及公共利益事务,实行公开、公正、公平、公约。

第四条行政机关公务用车应当高效、安全、节约、环保,并遵循公共利益和货币支付的原则。

第二章车辆管理第五条各单位应当对其所属的行政机关公务用车进行全面管理,包括行驶管理、维保管理、加油管理、事故处理、处置等。

第六条行政机关公务用车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定期、定点、定时的技术检验和安全检查。

第七条行政机关公务用车在使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不得超速行驶、闯红灯、逆行等违章行为。

第八条行政机关公务用车在发生交通事故或者故障情况时,应当即将报警并做好现场保护工作,必要时可以请求支援。

第三章使用管理第九条行政机关公务用车使用应当以党风廉政建设和珍惜资源为前提,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分配和合理安排。

第十条行政机关公务用车使用应当并严格遵守以下原则:(一)严谨审慎,避免滥用和挥霍;(二)合理分配、合理使用,确保效率和节约;(三)注重安全、环保和质量,保证工作无障碍。

第十一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行政机关公务用车使用申请、审批、登记、报销等管理制度,并规定使用车辆的时长和里程限制。

第四章维护和更新第十二条行政机关公务用车维护和更新应当以保证车辆安全、持久、环保、符合规定标准、合理经济为原则。

第十三条行政机关公务用车需要更新或者废弃时,应当经过相应部门的审批,并按照像关规定进行处置。

第五章监督和考核第十四条各单位应当设立行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人员,负责行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工作,同时参预单位工作的相关协调和管理。

第十五条行政机关公务用车应当定期进行监督和考核,重点考虑行政机关公务用车的合理利用和节约管理。

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公务用车管理,提高公务用车使用效率和管理水平,依据《政府采购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使用和管理行政单位及其所属机构的公务用车。

第二章公务用车的分类和使用权限第三条公务用车的分类根据用途和性质,将公务用车分为以下几类:1. 领导干部使用的公务用车2. 行政办公人员使用的公务用车3. 工作人员使用的公务用车第四条公务用车的使用权限1. 领导干部可以使用本单位及下级单位的公务用车。

2. 行政办公人员可以使用本单位的公务用车。

3. 工作人员可以使用本工作岗位所属单位的公务用车。

第三章公务用车的申请和审批第五条公务用车的申请1. 公务用车申请需提前至少一天提交,包括出车时间、出车地点、用车事由等信息。

2. 公务用车的申请必须经领导干部批准后方可出车。

第六条公务用车的审批1. 公务用车的审批需按照正式程序进行,包括审批表的填写和签字确认。

2. 审批人员需核实申请人的用车事由,并保证用车事由符合规定。

第四章公务用车的使用管理第七条公务用车的使用时间1. 公务用车的使用时间应在工作时间范围内,除特殊情况外不得超时使用。

2. 公务用车的加班使用需进行额外审批,并按规定支付额外加班费用。

第八条公务用车的保养维护1. 公务用车的保养维护由指定单位负责,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定期保养和维修。

2. 公务用车的保养费用由使用单位承担。

第九条公务用车的使用记录1. 公务用车的使用记录需详细记录行驶里程、用车事由、油耗情况等信息。

2. 公务用车的使用记录应及时上报,并定期进行核对和审查。

第五章公务用车的监督和考核第十条公务用车的监督1. 监督部门需定期对公务用车进行抽查和检查,确保用车规范和合理。

2. 监督部门有权要求公务用车的相关单位提供用车记录和相关凭证。

第十一条公务用车的考核1. 公务用车的使用单位需按照规定的指标和标准进行考核。

2. 考核结果将作为公务用车的管理和使用权的评估依据。

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一、引言公务用车管理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对于提升公务机关工作效率、规范行政行为具有重要意义。

为加强公务用车管理,提高用车使用效益,制定本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二、管理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公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使用的公务用车。

三、用车申请与审批1. 公务用车的使用需提交书面申请,并附上用车事由、时间、路线计划等相关信息。

2. 申请人需经过所在单位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使用公务用车,审批结果需在申请人所在单位内公示,并做好记录。

3. 公务用车的使用期限不得超过申请所确定的时间,如有需要延期使用,须提前申请并经领导批准。

四、用车管理要求1. 行程打卡制度:公务用车出行时,司机和乘车人员需在指定的时间点使用公务手机或者其他相关设备进行打卡,记录出行时间和地点。

2. 公务用车安全行驶:司机必须持有相应驾驶证,遵守交通规则,不得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

3. 保养维护管理:公务用车需按照规定的保养周期进行保养,及时维修车辆故障,保障车辆性能和安全。

4. 节约用车原则:公务用车需按照用车计划进行合理安排,严禁滥用公务用车,不得私自借用或准许他人使用公务用车。

5. 围绕公务需要:公务用车需根据具体工作需求进行合理的调配和使用,确保用车的合理性和效益。

五、车辆管理1. 车辆购置:公务用车的购置需按照相应的采购规定进行,确保购置环节的公开透明,不得违反相关规定。

2. 车辆登记和备案:所有公务用车需按照规定进行车辆登记和备案,确保车辆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3. 车辆使用登记:公务用车每次使用前,需进行使用登记,并记录行车里程、油耗等相关信息,以便后期统计和分析。

4. 车辆保险和年检:公务用车需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保险购买和年检,确保车辆和乘车人员的安全。

六、监督与处罚1. 监督机制:建立公务用车管理监督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务用车进行抽查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2. 违规处罚:对违规使用公务用车的单位和人员,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处理,包括但不限于通报批评、责令改正、停用公务用车等处理措施。

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公务用车管理,提高使用效率,节约行政成本,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公务用车的购置、使用、维护、报废等管理工作。

第三条公务用车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二)经济性原则:合理安排使用,节约成本;(三)效率性原则:提高车辆使用效率,满足公务需求;(四)安全性原则:确保车辆安全运行,保障人员安全。

第二章车辆购置第四条公务用车购置应根据单位实际需求和预算安排,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

第五条新购车辆应选择节能环保、性价比高的型号,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第三章车辆使用第六条公务用车使用应严格执行审批制度,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使用。

第七条车辆使用应合理安排行程,避免不必要的长途行驶,减少油耗和维护成本。

第四章车辆维护第八条公务用车应定期进行保养和维护,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状态。

第九条车辆维修应选择资质合格的维修点,并严格执行维修记录和费用审核。

第五章车辆报废第十条公务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报废标准或无法满足使用需求时,应按规定程序办理报废手续。

第十一条报废车辆应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进行处置。

第六章监督检查第十二条单位应定期对公务用车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三条对违反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的行为,应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七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办法由单位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与本办法不一致的规定同时废止。

请注意,以上内容是一个简化的示例,实际的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应根据具体单位的实际情况和管理需求进行详细制定,并应包含更具体的操作流程、责任分配、费用管理等内容。

同时,还需要确保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

公务用车及私车公用管理办法附件

公务用车及私车公用管理办法附件

公务用车及私车公用管理办法附件.doc根据您提供的标题“公务用车及私车公用管理办法附件.doc”,以下是一份可能的公务用车及私车公用管理办法的内容概要:第一章总则1. 目的:为规范公务用车和私车公用的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确保公务活动顺利进行。

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所有使用公务用车和私车公用的单位及个人。

3. 管理原则:公务用车和私车公用应遵循节约、高效、安全、合规的原则。

第二章公务用车管理1. 车辆配置:根据单位性质和工作需要合理配置公务用车。

2. 使用范围:公务用车仅限用于执行公务活动。

3. 使用审批:使用公务用车需提前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4. 费用管理:公务用车产生的费用应按照规定标准报销。

第三章私车公用管理1. 私车公用条件:私车公用需满足安全、合法等条件。

2. 申请程序:私车公用应由车辆所有者提出申请,经单位审核同意后方可使用。

3. 费用补偿:私车公用期间产生的合理费用,单位应予以补偿。

4. 安全责任:私车公用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应根据事故责任进行处理。

第四章车辆使用规定1. 驾驶资格:使用公务用车或私车公用的人员应具备相应驾驶资格。

2. 行车安全: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

3. 车辆维护: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车辆良好运行状态。

第五章违规处理1. 对违反公务用车及私车公用管理办法的行为,将依据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2. 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未经批准使用车辆、公车私用、超标准报销费用等。

第六章附则1.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办法的最终解释权归单位所有。

3. 本办法如有变更,以最新版本为准。

请注意,以上内容仅为示例,具体管理办法应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制定。

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为了规范单位公务用车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保障公务活动的顺利进行,同时降低车辆运行成本,确保行车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车辆管理原则1、集中管理原则单位公务用车由指定的部门或专人进行集中管理,统一调配使用。

2、统筹安排原则根据工作需要和任务的轻重缓急,合理安排车辆,确保重点工作和紧急任务的用车需求。

3、节约高效原则在满足工作需要的前提下,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车辆使用,提高车辆的使用效率,降低运行成本。

4、安全第一原则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和安全检查。

二、车辆使用范围1、单位领导的公务活动。

2、单位各部门因工作需要开展的公务活动,如会议、调研、检查等。

3、单位组织的集体活动。

4、其他经批准的特殊情况。

三、车辆调配与使用1、用车申请各部门需要使用公务用车时,应提前填写《用车申请表》,注明用车事由、时间、地点、人员等信息,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提交至车辆管理部门。

2、车辆调配车辆管理部门根据申请情况,按照先急后缓、统筹安排的原则进行调配,并通知申请部门和驾驶员。

3、出车准备驾驶员在接到出车任务后,应提前检查车辆状况,确保车辆性能良好,携带相关证件和工具。

4、用车记录驾驶员应如实填写《车辆使用登记表》,记录出车时间、地点、里程、油耗等信息。

四、驾驶员管理1、驾驶员资质驾驶员应具备相应的驾驶资格,驾驶技术熟练,品行良好,无不良驾驶记录。

2、驾驶员职责(1)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

(2)爱护车辆,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和保养,保持车辆整洁和良好的运行状态。

(3)严格遵守单位的车辆管理制度,服从车辆管理部门的调配和安排。

(4)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将车辆转借他人驾驶或用于非公务活动。

3、驾驶员培训单位定期组织驾驶员进行交通安全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服务水平。

五、车辆维护与保养1、定期保养车辆按照规定的里程和时间进行定期保养,确保车辆性能良好。

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机关公务用车管理,提高公务用车使用效率,加强资源节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机关公务员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使用的公务用车管理。

第三条机关公务用车是指机关作为公务活动需要,为工作人员服务的专用汽车、摩托车以及其他交通工具。

第四条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应坚持公平、公正、节约、便民原则,确保公车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使用。

第五条机关应该根据实际需要科学配置公务用车数量,并按照相关规定购置或租赁。

第六条机关公务用车的购置、使用、维修和报废等,应当保持良好的登记、管理和维护制度。

(这里省略若干章节)第十三章法律责任第五十九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对机关公务用车造成挤占、浪费等行为的,应当依法追究行政责任,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第六十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对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工作失职、渎职,给国家财产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一条对于滥用职权或者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收受公车配件、燃油等其他特殊待遇的,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严惩。

附件:1.机关公务用车登记表格范本2.机关公务用车维修保养记录表格范本法律名词及注释: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机关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于X年颁布的法律,规定了行政机关公务员的权益和职责。

2.公平、公正、节约、便民原则:公共行政管理中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即对公务用车管理应公平、公正,节约资源,便利使用者。

3.经济责任:对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国家财产损失的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13、《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13、《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公司公务用车(以下简称“公车”)管理和调度,充分发挥车辆使用效率,确保车辆安全、合理、有序、节约,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公司购置的公务车辆。

第三条机构与职责(一)综合管理部为公车管理部门,负责公车的统一安排和调度,公车费用的归口管理。

(二)综合管理部确定专人负责核实公车使用情况;正式员工作为兼职司机(以下简称“驾驶员”)负责公车驾驶,原则上公司其他员工不得私自驾驶公车。

(三)其他部门按照规定向综合管理部申请用车。

(四)财务部负责公司公车费用的审核报销。

第四条公车使用管理(一)公车使用范围公车使用必须遵守相关纪律要求,公司员工(含经理层)使用公车的主要情形如下:1.往返机场的公务出行;2.长沙市区以外的公务出行;3.长沙市区内参加省委、省政府等上级部门重要紧急会议不能自驾车前往的情形,以及其他特殊重要紧急公务出行;4.客户来访的接送,按申请程序派车,车辆产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5.公司组织的集体活动、大型会议、上级单位、兄弟单位、合作单位、外宾、离退休领导、重大活动接待、工会活动和慰问用车以及员工家中因急事等特殊情况用车,可以按申请程序派车,车辆产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用车申请1.各部门因工作需要使用公车,由使用人提出申请,填写《公司派车单》(附件1),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报综合管理部经理审批后,综合管理部负责安排车辆;2.公司经理层人员需要使用公务车辆,由随行人员或综合管理部相关人员提出申请,填写《公司派车单》,综合管理部经理审批后,综合管理部负责安排车辆。

(三)车辆使用管理1.综合管理部对已批准的用车申请,在用车结束后,驾驶员须在派车单上登记此趟行程的公里数并签字确认;2.驾驶员在每次出车前,应提前检查车辆状况。

出车完毕返回公司后应将填写完整的派车单及时上交综合管理部负责人签字,审核无误后由驾驶员存档;3.驾驶员不得擅自将车开回家。

用车完毕后须将车辆停放在公司地下停车场,不得因私使用车辆,且将钥匙上交综合管理部保管。

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公务用车管理方法一、公务用车管理部门公务用车由综合办公室统一管理,涉及车辆调度、维修保养、费用核销、考核奖惩等,综合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车辆管理、调度。

经公司同意矿只保存两台公务用车,其它公车用车一律按公司规定封存,未经公司同意严禁私自动用。

二、公务车辆使用调度享有公务交通补贴的矿领导在指定区域(市范畴内)的公务出行一律不再提供公务用车,因特殊状况使用公务车的,在公务交通补贴内扣除对应费用。

普通工作人员在指定区域公务出行由综合办公室统筹安排,本着合并用车节省费用的原则,上午 9:00、下午 2:00 集中派车一次(特殊状况除外)。

长途公务出行(市以远地区)原则上以乘坐符合规定的公共交通工具为主,按照公司差旅费报销管理有关规定进行报销。

遇特殊状况需要使用公务用车的,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审批手续,用车单位最少提前一天提出用车申请,经矿领导同意后由综合办公室安排,矿领导长途公务出行用车由综合办公室直接安排。

三、公务车辆维护保养车辆维修保养实施定点维修,维修前必须推行审批手续;加油实施一车一卡、定额包干管理;高速公路过路费实施ETC 系统统一支付;洗车装饰实施定点包年管理。

司机在出车过程中因特殊因素确需使用现金结算的,须报经综合办公室同意,报销有关票据时必须经用车矿领导或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四、驾驶司机岗位职责1、必须严格恪守劳动纪律,不迟到、早退,不得无端旷工,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

2、工作时间必须坚守岗位,确保随叫随到,夜间值班期间不得离开办公生活区,确保随时出车。

3、严格恪守交通法规,严禁超速行驶、严禁酒后驾车等违章驾驶行为发生。

4、严格服从综合办公室调度指挥,不得私自出车,不得公车私用,不得将车辆交由别人驾驶,不得私自搭乘别人。

5、认真做好车辆出车前后的安全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工作,保持车身整洁、车况良好,确保出车安全。

收车后将车辆停置指定位置。

6、必须按综合办公室规定到指定地点保养车辆,未经综合办公室同意不得发生任何费用。

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公务用车是指单位为了开展公务活动而投入使用的车辆。

为了规范单位公务用车的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管理水平,制定本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第一条车辆配置原则(一)公务用车的配置应根据单位工作需要和车辆使用频率来确定,不能过多或过少,以充分发挥其作用。

(二)单位应根据公务用车的具体类型和规模,制定相应的配备标准,保证用车数量合理,并兼顾车型和品牌的选择。

第二条用车权限的确定(一)单位应根据人员职务和工作需要,明确不同人员的用车权限,并建立健全用车申请和审批程序。

(二)申请用车的人员应提前向上级单位提交用车申请,申请内容应明确,包括用车时间、地点以及出行目的等。

(三)单位应及时审批用车申请,审批程序要简化、高效,确保申请人合理、合法地使用公务用车。

第三条车辆使用管理(一)驾驶公务用车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驾驶技术和资格证件,并遵守交通法规。

单位应对驾驶员进行定期培训和考核。

(二)车辆使用期间,驾驶员应注意车辆的保养和维修,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三)公务用车不得私自改装,不能用于私人目的,违反规定的将依法进行处理。

第四条车辆保险和维修(一)单位应对公务用车进行全险投保,包括交强险和商业险,确保车辆在使用期间的安全。

(二)车辆出现故障或需要维修时,驾驶员应及时向单位报告,并按照单位的规定进行处理。

第五条用车档案和管理(一)单位应建立完善的用车档案,包括车辆资料、驾驶员资料、用车记录等。

(二)对于公务用车的使用情况,单位应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六条费用报销和福利待遇(一)驾驶公务用车期间发生的相关费用,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报销,报销程序要规范、透明。

(二)单位应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和人员用车需求,合理制定福利待遇政策,使驾驶员的工作积极性得到激励和保障。

第七条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一)单位领导干部应严格按照管理办法执行,做到身先士卒,正确使用公务用车。

(二)领导干部要加强对下属的督促和指导,确保公务用车的合理、规范使用。

单位车辆管理办法

单位车辆管理办法

单位车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单位车辆管理,保障车辆安全、高效、节约使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公务车辆、员工个人车辆和临时借用车辆的管理。

第三条单位车辆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原则。

第四条单位车辆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车辆购置、车辆使用、车辆维修、车辆保险、车辆报废等。

第二章车辆购置第五条车辆购置应当遵循合理、节约、高效的原则,根据单位实际工作需要和财务状况,编制年度车辆购置计划,经单位领导批准后实施。

第六条车辆购置应当选择具有良好信誉、质量可靠、售后服务好的生产厂家和销售商。

第七条车辆购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办理车辆登记、保险等手续。

第三章车辆使用第八条车辆使用应当遵循合理、节约、高效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和车辆性能,合理安排车辆使用。

第九条车辆使用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确保车辆安全行驶。

第十条车辆使用应当遵循节约用油的原则,合理安排车辆出行,减少油耗。

第四章车辆维修第十一条车辆维修应当选择具有合法资质、信誉良好的维修企业,确保车辆维修质量。

第十二条车辆维修费用应当据实报销,不得虚报、谎报。

第十三条车辆维修后,应当及时办理维修费用报销手续。

第五章车辆保险第十四条车辆保险应当选择信誉良好、服务优质的保险公司,确保车辆保险权益。

第十五条车辆保险费用应当据实报销,不得虚报、谎报。

第十六条车辆保险合同到期后,应当及时办理续保手续。

第六章车辆报废第十七条车辆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经单位领导批准后实施。

第十八条车辆报废后,应当及时办理车辆注销手续,收回车辆牌照和行驶证。

第十九条车辆报废后,应当及时处理车辆残值,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第七章监督检查第二十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车辆管理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对车辆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第二十一条单位应当加强对车辆使用情况的监督,防止车辆滥用、私用等现象的发生。

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加强和规范公务用车管理,提高公务用车使用效率,保障公务活动的正常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内所有公务用车的配置、使用、处置等管理工作。

第三章公务用车定义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处理公共事务、保障行政运行和执法执勤等活动的机动车辆,包括小轿车、越野车、商务车、货车等各类车型。

第四章管理原则严格管理:公务用车应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调度、统一标识。

高效使用:提高公务用车使用效率,确保公务用车在保障公务活动的同时,最大限度地减少空驶、闲置和浪费。

勤俭节约:公务用车管理应遵循勤俭节约的原则,不得超标配置和豪华装修。

第五章主管部门职责制定和完善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负责公务用车的购置、调配、使用、处置等管理工作。

组织开展公务用车驾驶人员的培训和管理。

监督检查公务用车的使用情况,处理违规行为。

第六章车辆编制与标准根据工作需要和车辆使用效率,科学编制公务用车数量和车型。

制定公务用车配置标准,严格按照标准配置车辆。

第七章购置与使用公务用车的购置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招标等方式进行。

公务用车的使用应建立严格的审批和登记制度,确保公务用车的合理、合规使用。

第八章处置与报废公务用车的处置和报废应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报废标准。

报废车辆应按照程序进行处置,确保国有资产的合理利用。

第九章监督与责任建立健全公务用车监督机制,加强对公务用车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对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的行为,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章附则本办法由本单位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通过本管理办法的实施,旨在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管理,提高公务用车使用效率,为单位的公务活动提供有力保障。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17.12.11•【文号】•【施行日期】2017.12.05•【效力等级】办法•【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作风建设正文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2017年12月11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有效保障公务活动,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节约型机关建设,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机关事务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务用车,是指党政机关配备的用于定向保障公务活动的机动车辆,包括机要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以及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

机要通信用车是指用于传递、运送机要文件和涉密载体的机动车辆。

应急保障用车是指用于处理突发事件、抢险救灾或者其他紧急公务的机动车辆。

执法执勤用车是指中央批准的执法执勤部门(系统)用于一线执法执勤公务的机动车辆。

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是指固定搭载专业技术设备、用于执行特殊工作任务的机动车辆。

第四条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遵循统一管理、定向保障、经济适用、节能环保的原则。

第五条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实行统一制度规范、分级分类管理。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主管部门负责本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工作,根据职责实行统一编制、统一标准、统一购置经费、统一采购配备管理;指导监督下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工作。

第二章编制和标准管理第六条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实行编制管理。

车辆编制根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工作需要等因素确定。

机要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和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编制由公务用车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确定。

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编制由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确定,并送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备案。

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

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

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一、公务用车的购置与管理1.购置原则:根据用车需要和经费预算,经批准后,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统一进行公开招标或者报价,选择性价比最优的车辆进行购置,并确保车辆质量合格、性能稳定。

2.管理机构:设置公务用车管理委员会或者公务用车管理办公室,负责统一管理和协调公务用车的使用、维修、保险等事务。

3.公务用车台账:建立车辆台账,详细记载公务用车的车型、编号、购置时间、维护保养记录等信息,确保车辆使用情况的透明化和规范化。

二、公务用车的使用原则1.公务用车的用途:公务用车仅限于公务活动,不得用于私人事务、家庭生活以及其他非公务活动。

2.公务用车的用车人员:公务用车的使用人员必须是经过授权的工作人员,且必须是与公务活动相关的人员。

3.公务用车的限制条件:尽量采取节约措施,使用公共交通工具代替公务用车,以减少用车数量和用车里程,从而降低运输成本。

三、公务用车的使用范围1.公务活动:公务用车主要用于办公、调研、督查、执法、工作会议等与公务活动相关的场合。

2.公务范围:公务用车的使用范围包括本地区内、外业务活动,但需经批准和严格审批制度。

四、公务用车的使用管理1.预定制度:公务用车需提前向公务用车管理机构预定,并按预定时间和地点进行取车和还车。

2.用车审批:公务用车的使用需经过相应级别的领导批准和核准,且必须有关活动的工作任务、时间和路线等详细信息。

3.用车记录:公务用车的使用人员应填写用车申请单,详细记录用车事由、时间、地点、乘车人数等信息,并在归还车辆后进行签字确认。

4.驾驶员管理:公务用车驾驶员应持有合法驾驶证,并遵守交通法规,确保安全驾驶。

5.加油管理:用车人员应按规定的加油点进行加油,不得擅自调整加油站,且应保存好所有加油凭证。

6.维护保养:公务用车的维护保养应按照车辆生产厂家的相关规定进行,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车辆正常运行,延长使用寿命。

五、公务用车的监督和责任追究1.审计监督:建立对公务用车进行审计的制度,在规定的时间对公务用车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处理。

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一、引言机关公务用车是为机关单位的工作服务的车辆,是保证机关工作正常开展的重要物资之一。

因此,为了保证机关工作的高效性和经济效益,需要建立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明确机关公务用车的使用管理原则和制度,规范机关公务用车的管理行为。

二、总则2.1 目的与意义机关公务用车是机关单位为保障工作需要而购买或租用的车辆,是机关单位公共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

建立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旨在通过规范机关公务用车的管理,增强机关单位的工作效率,确保公共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使用。

2.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各机关单位使用和管理公务用车的行为。

2.3 基本原则1.依法用车:机关公务用车的使用和管理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2.经济实用:合理使用机关公务用车,确保使用效果最大,使用成本最小;3.安全先行:机关公务用车应当经过定期维护和检修,保证车况良好,行驶安全;4.管理规范: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应当严格执行制度,规范管理,在确保效率的前提下,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机关公务用车的购买与使用3.1 购车标准1.购车数量应当根据实际需求确定,不能超标购置、盲目购置;2.购买车型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和经济实用性的原则确定;3.购买车辆应当具备合法手续,且符合环保排放标准。

3.2 车辆使用1.机关公务用车应当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法律法规,安全驾驶,文明出行;2.使用机关公务用车前,应当进行车辆的检查,确认车辆情况良好,装备齐全;3.机关公务用车在使用过程中,应当遵守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4.机关公务用车不得私自借用、出租或借给他人使用。

3.3 维护与保养1.机关公务用车应当进行定期的保养和检修,确保车辆装备完好,行驶安全;2.在发生意外事故或车辆损坏时,应当及时报修、保险处理;3.机关公务用车不得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进行改装和维修。

四、机关公务用车的管理与监督4.1 管理机构各机关单位应当设立或指定专门机构或人员负责机关公务用车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单位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一、概述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单位公务用车的管理变得尤为重要。

为了确保公务用车的合理使用和管理,提高单位工作效率,减少资源浪费,制定一套科学严谨的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势在必行。

二、原则和目标1. 原则公务用车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规范性原则: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进行管理。

(2)公正性原则:公务用车应该按需使用,不得私自占用或滥用。

(3)安全性原则:确保公务用车保持良好的状态和安全性能,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4)经济性原则:合理控制用车费用,减少资源消耗,提高资源利用率。

2. 目标(1)提高单位公务用车管理水平,规范用车行为,确保用车合理、合法、安全。

(2)减少用车成本,提高资源利用率,降低单位财务负担。

(3)使单位工作更加高效,服务质量更加优良,提高单位形象和公信力。

三、管理措施1. 公务用车配备(1)根据单位工作需要和实际经济状况,合理配置公务用车数量和品牌型号。

(2)公务用车的采购应依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采购程序公开透明、公正公平。

2. 用车申请和审批(1)单位对公务用车的使用应实行申请和审批制度,严格按照工作需要进行申请和审批。

(2)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用车事由、时间和地点等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审批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批,并及时向申请人发出审批结果通知。

3. 用车管理(1)公务用车应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确保车辆状态良好,能够安全、可靠地运行。

(2)公务用车的加油应提供有效凭证,避免加油记录不清晰或有非用车人员的加油记录。

(3)用车期间,驾驶人员应遵守交通法规,注意交通安全,严禁酒后驾车等违规行为。

(4)单位应建立用车档案,记录公务用车的使用情况、维修保养记录等,以备查阅。

4. 用车监督和考核(1)对公务用车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2)单位应建立公务用车使用情况的考核制度,对违规行为进行惩罚或奖励。

(3)对公务用车的基本情况、使用情况和维修保养情况等进行年度汇总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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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公务用车规范化、集约化管理,提高公务车辆利用效率,降低企业成本,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国家电网公司加强公务用车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务用车,是指用于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企业负责人公务用车和一般公务用车。

企业负责人公务用车是为保障企业负责人公务活动的车辆,一般公务用车是保障管理人员公务,用于会议接待和机要交换等公务活动的车辆。

第三条公司公务用车管理秉承“勤俭办企业”的精神,遵循“经济适用、节能环保、保障公务、节约使用”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所属各部室、生产经营各单位、各县公司的公务用车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五条公司办公室归口负责公司系统公务用车管理,财务资产部负责公务用车的财务预算,费用控制和资产管理,物资供应公司负责公务用车集中招标管理及采购等相关工作,安全监察质量部负责公务用车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第六条公司公务用车实行分级管理。

公司车辆管理所负责公司所属各部室、生产经营各单位的公务用车管理,县公司公务用车管理部门负责本级及所属单位的公务用车管
理。

第七条公务用车配备严格执行编制计划管理。

编制数量根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等因素进行核定,适当考虑地区差异。

第八条企业负责人公务用车和一般公务用车配备标准严格执行国家电网公司有关规定。

第九条为避免造成浪费,正在使用的公务用车,超过配备标准的,在未达到更新或报废标准情况下,可以继续使用;严重超标的,应予以封存;超过公务公车配备编制的,须按照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置。

第十条公务用车应立足选用国产汽车的原则,并与企业生产经营实际相适应,不得互相攀比,杜绝奢侈浪费。

第十一条公务用车原则上不配备越野车,确因地理环境(偏远山区等道路状况比较恶劣的地区)和工作性质特殊,确需配备越野车的,应向公司提出申请,由公司统一向集团公司提出申请履行审批程度。

第十二条调任、新任企业负责人配备公务用车或现任企业负责人更新公务用车,应首先在现有公务用车中调配。

确无可使用车辆的,可进行购置(租赁)。

退休或者调离本单位的,不再为其个人配备或提供公务用车,不得超标准、越编制为企业负责人配备公务用车。

第十三条公务用车使用年限超过8年或行驶里程超过
25万公里的可以更新;达到更新年限或行驶里程仍能继续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

不得因领导提职、调任等原因提前更新。

更新后,旧车应严格按照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及废旧物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第十四条根据公司综合计划编制工作安排,按照公务用车管理职责,公司所属各单位对次年公务用车计划进行编制初审,报公司办公室审核(各县公司计划由市公司统一初审上报),编制公司年度公务用车配备计划,经公司研究后报集团公司批准。

集团公司批准后,作为零购专项计划的一部分纳入年度综合计划。

第十五条公司财务资产部根据集团公司下达的公务用车费用预算,结合公司公务用车实际,合理安排费用,加强公务用车购置、更新、租赁以及运行等费用的统一预算管理。

第十六条公司物资供应公司按照集团公司的部署和要求,做好集中招标购置公务用车的相关工作。

第十七条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公务用车,严禁公车私用。

(一)根据需要,加装公务用车GPS定位装置,建立公务用车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的全过程监督。

(二)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回单位停放制度,节假日期间
除特殊工作需要外应当封存停驶。

(三)严禁公务用车私用,如用于办理私事,婚丧嫁娶、旅游度假等非公务活动。

第十八条建立健全公务用车运行管理制度,降低使用和维护保养成本。

(一)加强公务用车集中管理,统一调度,严禁公散管理使用,减少空驶,提高使用效率,避免浪费。

(二)公务用车相关费用应按照年度预算范围内实报报销的方式进行管理。

(三)加强公务用车单车费用统计管理,对运行费用,即保养、维护费用,以及日常使用所发生的各种保险费、年检费、车船使用税、燃油费、停车及过路过桥费等各类费用,实行单车核算,降低运行成本。

到外地办理公务,除特殊情况外,应当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减少公务用车长途行驶。

第十九条不得对外出租出借公务用车。

不得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相关单位公务用车或向其摊派、转嫁购置公务用车资金及各类相关运行费用。

第二十条严禁为公务用车增加高档配置或者豪华内饰,不得在车辆维修等费用中虚列名目或夹带其他费用。

第二十一条公司安全监察质量部负责公司系统公务用车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将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工作作为
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的考核内容,加强对公务用车配备使用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的,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第二十二条集体、多经、控股和代管企业公务用车纳入公司统一管理,由各直属单位、各县公司履行管理职责,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三条公司所属各部室、生产经营各单位、各县公司根据管理职责,依据本办法,制定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并报公司办公室备案。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有关公务用车管理的规定,凡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照本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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