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师大研究生奖学金
杭师大研究生奖学金标准

杭师大研究生奖学金标准杭师大研究生奖学金标准根据学校的政策和要求而定,以下是一个关于杭师大研究生奖学金标准的简要介绍。
首先,杭师大研究生奖学金是为了鼓励和支持优秀研究生学习和研究而设立的。
该奖学金分为几个不同等级,包括全额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
全额奖学金是最高的奖学金等级,通常只有在学术表现非常出色并且具有一定的科研成果的学生才有资格获得。
这些学生可能已经在国内或国际会议上发表了论文,或者获得了重要奖项,证明他们在相关领域取得了重要的成就。
二等奖学金是中等奖学金等级,通常针对在学术表现上有所突出但尚未达到全额奖学金要求的学生。
这些学生可能已经在学术期刊上发表了论文,或者在研究项目中有重要的贡献,但还没有达到全额奖学金所要求的成果水平。
三等奖学金是最低的奖学金等级,主要是为了鼓励和支持研究生学习和研究的积极性。
这些奖学金通常会给予一些额外的经济补助,帮助学生更好地完成研究工作。
除了以上几个奖学金等级,杭师大还可能设立其他特殊奖学金,例如科研创新奖学金、社会奖学金等。
这些特殊奖学金通常是为了鼓励学生在特定领域或特定项目上做出突出贡献而设立的。
获得这些特殊奖学金的学生可能需要具备特定的条件或参加相应的竞赛或评选。
总的来说,杭师大研究生奖学金标准是根据学生在学术表现和研究成果上的突出程度来确定的。
学校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科研活动,并为那些在学术和科研领域取得杰出成就的学生提供相应的奖学金支持。
这些奖学金不仅是对学生个人优秀表现的认可,也是对他们进一步深入研究和学术探索的激励。
总之,杭师大研究生奖学金标准的设立旨在激励和支持学生的学术和科研成就,鼓励他们不断努力并取得更多的突破。
通过提供奖学金的方式,学校希望能够培养出更多优秀的研究生,为社会和国家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浙江师范大学关于印发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学生荣誉称号评定办法和国家奖学金评

浙江师范大学关于印发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学生荣誉称号评定办法和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的通知各学院:现将修订后的•浙江师范大学本(专)科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浙江师范大学本(专)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浙江师范大学本(专)科学生荣誉称号评定办法‣和•浙江师范大学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四日抄送:党办、校办,组织部,宣传部,教务处,计财处,学生处,保卫处,团委,行知学院。
浙江师范大学本(专)科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一、总则第一条对学生实施综合素质评价的目的在于正确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为评优评奖和推荐就业提供依据,实现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制度化和科学化,引导和促进学生德、智、体、能全面协调发展,培养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具有较强就业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专门人才。
第二条综合素质评价适用对象为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学生,每学年评价1次,评价内容包括品德素质评价、知识水平评价、身体素质评价和能力评价4个方面。
第三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构成、比例和成绩计算方法(一)综合素质评价分为基本评价和发展评价两个部分。
基本评价=品德素质评价*20%+知识水平评价*75%+身体素质评价*5%。
发展评价=知识水平评价*50%+能力评价*50%。
(二)毕业生的基本评价和发展评价为各学年相应成绩的平均合成,并以“(基本评价+发展评价)/2”的得分及名次进行就业推荐。
第四条实施综合素质评价必须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
二、品德素质评价第五条评价依据对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学习态度作风、组织纪律观念等方面的表现进行评价,考察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的综合体现。
第六条评价方式及结果品德素质评价=基本分80分+记实。
记实指根据第五条评价依据中的相关内容,制定相应的加减分标准,对学生的行为表现进行评价,给予相应的加减分。
品德素质评价上限100分。
杭师大保研政策

杭师大保研政策
杭师大是指杭州师范大学,下面是杭州师范大学保研政策的一些要点:
1. 保研资格:学生需要在大学期间表现出色,成绩优秀,综合素质全面。
通常要求平均成绩排名在班级前10%左右。
2. 申请时间:杭州师范大学保研申请一般在大三下学期进行,具体时间根据学校公布的通知为准。
3. 各学院专业保研政策:不同学院、不同专业的保研政策可能会有所不同,学生在申请保研前需要仔细阅读学校相关政策,并咨询相关老师或辅导员。
4. 申请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环节:提前联系导师,填写保研申请表,提交个人简历和学术科研成果,参加面试等。
5. 保研考核标准:学生保研考核综合评价一般包括学业成绩、科研能力、科技创新竞赛成绩、论文发表及科研奖励等方面。
6. 保研指标:杭师大根据每个学院的人才培养计划和招生计划,按照一定比例分配保研指标。
保研指标包括国内研究生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工程硕士研究生等。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内容仅为常见保研政策要点,具体以学校官方公布的政策和通知为准。
在申请保研过程中,还需与导师
和相关老师积极沟通,了解具体要求,并准备个人简历、科研成果等申请材料,为顺利保研做好准备。
杭师大2023年研究生招生计划

杭州师范大学(以下简称“杭师大”)是一所具有百年历史的知名高校,其在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等多个学科领域均有着深厚的学术积淀和雄厚的学科实力。
本文将围绕杭师大2023年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展开介绍,以帮助广大考生了解相关信息,顺利报考心仪的学位课程。
一、招生专业及研究方向1.1 教育学类教育学一级学科招生,研究方向包括教育史与教育思想史、比较教育、学校管理与教育行政、教育技术、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等。
1.2 文学类文学一级学科招生,研究方向包括古典文献、我国古代文学、我国现当代文学、比较文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等。
1.3 历史学类历史学一级学科招生,研究方向包括我国古代史、我国近现代史、世界史、考古学、文物与博物馆学等。
1.4 心理学类心理学一级学科招生,研究方向包括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心理评估与干预、应用心理学、认知与神经科学等。
1.5 数学类数学一级学科招生,研究方向包括基础数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运筹学与控制论、计算数学等。
二、招生计划2.1 招生名额按照学校招生计划,各专业拟招收硕士研究生XX人,博士研究生XX 人。
具体名额以学校最终公布的为准。
2.2 报名条件(1)报考硕士研究生者,须具有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及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2)报考博士研究生者,须具有全日制普通硕士研究生毕业及博士研究生入学资格。
2.3 录取规则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以及学校招生办法,对报考研究生者进行统一笔试和面试。
三、招生政策3.1 推免生对符合条件的推免生,学校将制定具体的招生政策。
在推免免试的情况下,学校将以学校招生政策规定的招生专业、学生来源评选推免生。
3.2 师范生对师范生招生计划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单独录取。
录取方式为接收国家监控录取线,合格报到即可录取。
3.3 留学生学校将根据国家及自身的有关政策,面向国际招生,并按照国家及学校规定的报名和录取方式进行。
四、招生政策4.1 奖学金政策学校将按照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办法的规定进行评选,对获得奖学金的研究生提供学费减免和生活补助。
浙江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制度

浙江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制度背景介绍为了进一步支持和鼓励研究生的学习和研究工作,浙江省高等教育部门近日决定设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制度。
这一举措旨在提高研究生的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促进全省高水平研究生队伍的成长。
奖学金设置据悉,浙江省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行分类管理,分为国家级、省级和校级三个层次。
其中,国家级奖学金由国家教育部拨付;省级奖学金由省公共财政专项资金拨付;校级奖学金则由各高校自行筹措。
1.国家级奖学金国家级奖学金是国家级别的最高荣誉,由国家教育部每年按照一定的比例分配给全国研究生,以奖励那些在学术研究、科学创新方面有突出成绩的学生。
获得国家级奖学金的学生将按月领取一定的经济补助,并获得毕业后就业、招生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2.省级奖学金省级奖学金是由浙江省政府设立的,旨在奖励那些在学术研究、科学创新方面表现突出的研究生。
获得省级奖学金的学生将按月领取一定的经济补助,并获得毕业后就业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3.校级奖学金校级奖学金是各高校根据自身情况和实际情况设立的,旨在奖励那些在学术研究、科学创新方面表现突出的研究生。
获得校级奖学金的学生将按月领取一定的经济补助,并获得毕业后就业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评选标准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选标准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学术成果学术成果是评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主要标准之一。
研究生应在其研究领域内积极投稿发表论文,申请国家级科研项目或参与校级或省级重大科研项目等,取得突出成果。
2.学习成绩学习成绩是评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另一个重要标准。
研究生应在其所在学科的核心课程上取得优异的成绩,认真完成导师布置的考核任务,并参与其它课程学习。
3.社会服务研究生还应参与学校或社会组织开展的公益活动、社会服务等活动,以展示自己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
总结随着我国经济和科技的发展,研究生教育也愈来愈重要。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制度的实施,旨在激励研究生们更加努力地学习和研究,培养高素质人才,同时也为全省高水平研究生的成长提供了保障。
浙江大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制度

浙江大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制度浙江大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办法为鼓励在校研究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坚持德、智、体、美等诸方面全面进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的类别研究生优秀奖学金(下列简称优秀奖学金)分五类:1.竺可桢奖学金;2.研究生一等优秀奖学金(下列简称一等奖学金);3.研究生二等优秀奖学金(下列简称二等奖学金);4.研究生单项优秀奖学金(下列简称单项奖学金);5.社会各界在我校设立的研究生专项优秀奖学金(下列简称专项奖学金)。
二、各类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的基本条件获各类优秀奖学金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1.当年注册在校的研究生。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养与道德修养。
3.学习勤奋,严谨踏实,勇于进取,成绩优良。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养。
凡当年(指学年,下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无资格获得各类优秀奖学金:1.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者;2.学位课、必修课或者指定选修课成绩有不合格者;3.无故旷课者、无故迟到注册者、请人代注册者、代他人注册者;三、各类奖学金的名额与具体评定条件(一)竺可桢奖学金为纪念竺可桢前校长,激励学生发扬求是创新校风,培养品学兼优,具有实事求是、严谨踏实、奋发进取、开拓创新精神的优秀人才,在广大校友的热情支持与赞助下,学校从1986年起设立竺可桢奖学金。
1、竺可桢奖学金每次评选20名,其中研究生8名。
获奖学生由学校颁发竺可桢奖学金荣誉证书、竺可桢奖章一枚与奖学金5000元。
获奖学者事迹在校内进行宣传表彰,其名单列入校志。
2、竺可桢奖学金是我校最高层次的奖学金,参评人选除符合基本条件要求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1)学习勤奋,善于思考,有较强的动手能力与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在教学活动或者社会实践中取得较好的成果。
学习成绩特别优异,曾获各类优秀奖学金中的一项与一次以上三好研究生或者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所在班级或者集体曾获表彰;(2)在学术上有较深入的研究,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与创新精神,并取得较显著的成绩,发表过较高水平的学术论文或者取得过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3)在学院符合一等奖学金条件的候选研究生中名列前茅。
杭州师范大学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

杭州师范大学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杭师大〔〕号为激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了国家奖学金。
为了加强对国家奖学金的管理,保证评审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根据《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评审与材料填报工作的通知》(教财厅函[]号)、《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浙财教字〔〕号)和《浙江省高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校内评审工作规程》(浙学助[] 号) 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奖励对象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专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第二条国家奖学金的管理.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政策和规定,对国家奖学金实行分帐核算,专款专用,确保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学生。
. 校校学工部、学生处负责组织国家奖学金的宣传、评审、报送、表彰等工作;校计划财务处负责按浙江省教育厅审批方案给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发放奖学金。
第三条国家奖学金的申请条件在校全日制本专科生申请国家奖学金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二)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校纪校规,无违纪违法行为;( 三)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 积极参加学校及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关心集体,团结同学;( 五) 参评学年必修课和选修课无不及格课程,学习成绩排名在同专业年级(或班级)前。
对于学习成绩没有进入同专业年级(或班级)前,但达到同专业年级(或班级)前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
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或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
具体如下:. 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杭州师范大学REACH(励志)奖学金实施明细介绍

杭州师范大学REACH(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修订)“杭州师范大学REACH(励志)奖学金”是杭师大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知名校友徐博华、丁永明、鲍学军、方剑成等先生为支持高等教育事业,捐资521万元,从2008年开始在杭师大生科院设立的奖学基金,为体现校友捐资奖学的初衷,充分发挥奖学金培育祖国建设英才的作用,公正公开的评选获奖学生,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奖学金名称奖学金名称为:杭州师范大学REACH(励志)奖学金。
第二条奖学金宗旨奖学金设立的目的在于鼓励学生全面发展,成为国家栋梁之材,造福于人类。
REACH是由Respectful(尊重人的,有教养的)、Energetic(积极的、有活力的)、Assiduous(勤勉的、刻苦的)、Creative(创新的、有创意的)、Honest (诚实的、正直的)五个英文单词的首个字母组成的,寓意青年学生要努力使自己具备这五种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品质和能力。
激励学生个性化发展,培养个人特长,表彰在专业学习、道德品质、科学研究、技能竞赛、综合素质、创新创业等方面有突出表现者。
第三条评选对象杭州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和研究生。
第四条评选条件凡获得REACH(励志)奖学金者必须符合下列条件:第一、热爱祖国,道德高尚,严谨踏实,勇于进取。
第二、尊重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遵纪守法,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三、有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身体健康,达到《国家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
第四、符合相应奖项评选条件——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参评学业优胜奖、道德风尚奖、文艺体育奖、创新创业奖、社会工作奖的评选细则之规定。
全校本科生参评道德风尚奖、创新创业奖的评选细则之规定。
第五、在同等条件下,对家庭贫困学生优先。
第六、有下列情况的学生限制评选或不得评选。
1 学生在留级、降级、跟班试读期间,不能参加该奖学金的评选;2 在评奖年度内有2门及以上考试不及格科目的;3 未按时缴纳学费的(已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学费减免者除外);4 受警告及以上处分的学生在一年内原则上不能参加奖学金的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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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师大研究生奖学金
__《杭州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管理
办法(修订)》 __
杭师大办字〔xx〕30 号
各学院、部门:
经学校同意,现将《杭州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修订)》印发给你们,请予遵照执行。
杭州师范大学校长办公室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三日
杭州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
(修订)
为进一步鼓励研究生在校期间勤奋学习,在德、智、体方面的全面发展,根据国家《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和 __《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精神,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对原有办法进行了修订,具体如下。
一、评定对象
杭州师范大学在校全日制研究生(包括学术型和专业学位)。
二、奖学金种类
研究生奖学金分为普通奖学金和优秀奖学金两类。
(一)研究生普通奖学金
1.享受普通奖学金的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情操;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勤奋学习,努力掌握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各门课程学习成绩合格。
2.减发、停发普通奖学金的情况
(1)在每学期内,有1 门课程补考者,每月减发50 元,有2 门课程补考者,每月减发100 元,以此类推,连续减发6 个月;
(2)受到严重警告处分者,停发3 个月的普通奖学金;
(3)受到记过处分者,停发6 个月的普通奖学金;
(4)受到留校察看处分者,停发一年的普通奖学金。
3.普通奖学金的发放
(1)入学前没有参加过实际工作(指应届毕业生及其他非在职人员)和参加实际工作累计时间不满两年者,每生每月200元。
(2)入学前没有参加过实际工作(指应届毕业生及其他在职人员)和参加实际工作累计时间不满两年者,每生每月200 元;
(3)入学前为国家正式职工,大学毕业后,参加实际工作累计时间满两年以上者,每生每月220 元;大学毕业后,参加实际工作累计时间满四年以上者,每生每月240 元;
(4)以上(1)、(2)标准可根据国家最新政策或规定适当作出调整;
(5)普通奖学金每月经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审核后,由校财务处按月直接发放;享受普通奖学金的研究生,同时享受学校所在地政府规定的粮、油副食品价格补贴和学校发给的生活补贴。
(二)研究生优秀奖学金
1.优秀奖学金类别
(1)经亨颐奖学金;
(2)研究生一等优秀奖学金(以下简称一等奖学金);
(3)研究生二等优秀奖学金(以下简称二等奖学金);
(4)研究生单项优秀奖学金(以下简称单项奖学金);
(5)研究生新生奖学金。
2.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的基本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情操;
(2)学习勤奋,严谨踏实,勇于进取,成绩优良;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凡本学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无资格申请各类研究生优秀奖学金:
(1)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或校、院(系、所)通报批评者;
(2)学位课(含公共基础课、学科基础课、专业主干课)成绩有不合格者;
(3)休学者;
(4)延期毕业者。
3.各类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的名额和具体评定条件:(1)经亨颐奖学金
为激励研究生发扬“勤慎诚恕,博雅精进”的校训精神,培养品学兼优,开拓创新的优秀人才,学校特设立经亨颐奖学金;经亨颐奖
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每次最多3 名,由学院提名,校经享颐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决定(如无合适人选,可空缺);获奖者由学校颁发经亨颐奖学金荣誉证书、经亨颐奖章和奖学金15000 元,获奖者 __列入校志。
经亨颐奖学金获得者可兼得一等优秀奖学金荣誉及奖金;经亨颐奖学金参评条件除符合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的基本要求外,还须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和创新精神,并取得公认的突出业绩。
(2)一等优秀奖学金
一等优秀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评定比例为研究生总数的5%,每位获奖者奖金额为2000 元;申请一等奖学金者可同时申请经亨颐奖学金,但不能同时申请其他类别的研究生优秀奖学金。
(3)二等优秀奖学金
二等优秀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评定比例为研究生总数的10%,每位获奖者奖金额为1500 元。
(4)单项优秀奖学金
为表彰研究生在德、智、体、美某一方面取得的优异成绩,或为学校发展作出特殊贡献,学校设立单项优秀奖学金,单项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每位研究生只能参评一种单项奖,且不可与其他研究生优秀奖学金同时申请,每位获得者奖金额为300 元。
①科研学术成果奖
本学年公开发表科研论文或专著;获省级或省级以上研究课题资助、省级以上奖励的调研报告;获国家专利成果等。
科研学术成果必
须署杭州师范大学为第一单位,参评人为科研学术成果的第一作者。
科研学术成果奖按文、理、工、医等科分别评选;在学研究生科研成果可多次参评,但已获奖的成果不再参评;参评成果不得弄虚作假,剽窃抄袭,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②精神文明建设奖在精神文明建设中有突出表现,受到校级以上表彰及通报表扬者,总评定比例不超过研究生总数的5%。
③文体活动优秀奖
在文体活动中获得省级以上奖励的研究生(个人前6 名,团体前
3 名),总评定比例不超过研究生总数的5%。
④学生工作积极分子奖在党团活动、群众组织、社团工作以及各类公益活动中组织能力较强,投入时间多并取得显著成绩的研究生干部,总评定比例不超过研究生总数的5%。
申请单项奖学金可同时申请经亨颐奖学金,但不能同时申请其他类别的研究生优秀奖学金。
一等优秀奖学金、二等优秀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由学院评定, __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由学校发文公布。
(5)研究生新生奖学金
研究生新生奖学金旨在奖励研究生入学考试中表现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办法由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另行制定。
4.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程序
研究生各类优秀奖学金评定工作由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组织。
学院(部)应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学院(部)的学科特点和
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在全院(部)范围公布,并将学院(部)实施细则交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备案。
(1)研究生优秀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评定工作一般在每年9 月中、下旬进行,毕业班在6 月上旬进行,以学院(部)为单位,由学院(部)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向全体参评研究生公布各类优秀奖学金名额和评奖条件;
(2)研究生本人对照评定条件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杭州师范大学研究生优秀奖学金申请表》;
(3)学院(部)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织人员进行初审,并在学院(部)范围内进行公示,充分征求师生意见,如有异议,应进行调查了解并复议;
(4)学院(部)将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获得者 __及相关材料按要求汇总后送交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5)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定经亨颐奖学金,并确认其他奖项获得者 __;
(6)发放荣誉证书和奖金。
三、其他有关规定
(一)同等学力考取的硕士研究生,不再按参加实际工作年限计算其普通奖学金,按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计算。
(二)在职研究生不执行本办法。
委托培养、定向培养研究生的待遇,如原有合同或协议规定,则按合同或协议及有关规定执行。
(三)凡已获得优秀奖学金的研究生,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欺骗等行为者,将撤销其所得称号,除追回已发奖学金外,另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四)获得优秀奖学金的研究生应把奖学金主要用于学习、工作等方面,反对铺张浪费,请客挥霍。
如有违反,将视其情况进行批评教育,直至给予必要的处理。
本办法自xx 年9 月1 日起施行,由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杭州师范大学校长办公室
xx 年8 月27 日
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