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炉煤气回收、供应、调节、使用联系制度
转炉冶炼过程煤气管理规定模板
转炉冶炼过程煤气管理规定模板一、目的与范围1.1 目的本规章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和管理转炉冶炼过程中的煤气管理,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和高效,并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
1.2 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企业转炉冶炼过程中产生的煤气的收集、处理及利用管理。
二、管理标准2.1 煤气收集2.1.1 收集设施为保障煤气的有效收集,应配置相应的收集设施,并定期进行设备检查、维护和保养。
2.1.2 煤气收集装置操作规范1.操作人员应熟识煤气收集装置的操作原理和规范,严格依照操作规范操作设备。
2.操作时应佩戴个人防护设备,严禁穿插走动,确保人身安全。
3.操作过程中要及时察看煤气产量,并记录数据,及时报告异常情况。
2.2 煤气处理2.2.1 处理设备煤气处理设备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定期进行设备检查、维护和保养。
2.2.2 煤气处理操作规范1.操作人员应熟识煤气处理设备的操作原理和规范,严格依照操作规范操作设备。
2.操作时应佩戴个人防护设备,严禁穿插走动,确保人身安全。
3.操作过程中要及时察看煤气处理效果,并记录数据,及时报告异常情况。
4.处理设备应定期清洗、维护和修理,并记录维护和修理情况。
2.3 煤气利用2.3.1 煤气利用设施为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应配置相应的煤气利用设施,并定期进行设备检查、维护和保养。
2.3.2 煤气利用操作规范1.操作人员应熟识煤气利用设施的操作原理和规范,严格依照操作规范操作设备。
2.操作时应佩戴个人防护设备,严禁穿插走动,确保人身安全。
3.操作过程中要及时察看煤气利用效果,并记录数据,及时报告异常情况。
4.利用设施应定期清洗、维护和修理,并记录维护和修理情况。
三、考核标准3.1 安全管理考核3.1.1 设备操作安全考核内容:操作人员是否依照操作规范进行设备操作,是否佩戴个人防护设备,是否注意人身安全。
3.1.2 设备维护与保养考核内容:设备是否定期检查、维护与保养,是否记录相关维护情况。
3.2 产量管理考核3.2.1 煤气收集产量考核内容:收集设施是否保持正常运行,煤气产量是否实现预期要求,是否及时报告异常情况。
转炉煤气回收管理规定模版
转炉煤气回收管理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转炉煤气回收行为,保护环境,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将转炉煤气回收用于能源利用的生产企事业单位。
第三条转炉煤气回收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经环保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第四条转炉煤气回收应以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为原则,保证环境和人员安全。
第五条生产企事业单位应设立专门的转炉煤气回收管理机构,负责转炉煤气回收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第二章转炉煤气回收工艺和设备第六条转炉煤气回收工艺和设备的选用应符合国家规定的环保技术要求。
第七条转炉煤气回收工艺和设备的设计应满足安全、可靠、高效、低能耗的要求。
第八条转炉煤气回收工艺和设备的安装、调试、运行应符合相关的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九条转炉煤气回收设备应按照规定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第三章转炉煤气回收管理和操作第十条生产企事业单位应制定转炉煤气回收管理制度,并按照制度要求开展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转炉煤气回收操作人员应经过专门培训和考核,取得相应的操作资格证书。
第十二条转炉煤气回收操作过程中,应注意安全防护措施,确保人身安全和设备正常运行。
第十三条转炉煤气回收操作过程中,应按照规定使用合适的工具和设备,禁止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工具和设备。
第十四条转炉煤气回收操作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处理,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第四章环境保护和安全管理第十五条转炉煤气回收过程中,应严格控制气体排放,保证环境质量符合国家要求。
第十六条转炉煤气回收产生的废气、废水和废渣应按照国家有关要求进行处理和处置。
第十七条转炉煤气回收中应注意防火和防爆措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设备和人员的安全。
第十八条生产企事业单位应加强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第五章评估和监督第十九条生产企事业单位应定期对转炉煤气回收情况进行评估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二十条环保部门和安监部门有权对转炉煤气回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生产企事业单位应予以配合。
转炉煤气回收管理规定范本
转炉煤气回收管理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转炉煤气回收工作,提高煤气利用率,保护环境,根据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需要利用转炉煤气进行能源回收的企事业单位。
第三条转炉煤气回收管理的目标是通过科学有效的管理手段,增加转炉煤气回收率,降低能源消耗以及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第四条转炉煤气回收管理的原则是合法、科学、节约、安全、环保。
第二章转炉煤气回收设备建设与管理第五条转炉煤气回收设备应当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的煤气回收装置,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第六条转炉煤气回收设备应当进行定期检修和维护,确保设备运行的正常和高效。
第七条转炉煤气回收设备应当配备完备的自动控制系统,提高操作的方便性和自动化程度。
第八条转炉煤气回收设备的操作人员应当经过专业培训,持有相应的操作证书,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和责任心。
第三章煤气回收工艺及操作要求第九条转炉煤气回收工艺应当采用低温回收和高效回收的原则,确保煤气的有效利用和能源的节约。
第十条转炉煤气回收过程中应当严格控制煤气流量和压力,避免煤气泄漏。
第十一条转炉煤气回收工艺中的关键参数应当经常监测和调整,确保回收效果和操作稳定。
第十二条煤气回收过程中应当同时强化烟气净化处理,减少有害气体的排放。
第十三条转炉煤气回收工艺的操作要求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标准和规定。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四条转炉煤气回收设备和工艺的安全设施应当完善,确保运行过程的安全可控。
第十五条转炉煤气回收设备和工艺的安全规程和操作规范应当制定并严格执行,确保操作人员的安全。
第十六条转炉煤气回收设备和工艺的应急预案应当建立,以应对可能发生的突发情况。
第十七条煤气回收过程中应当加强对煤气泄漏、爆炸等安全隐患的排查和处理,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章监督检查与处罚第十八条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转炉煤气回收管理的监督检查,确保规定的落实和执行。
第十九条对于违反转炉煤气回收管理规定的单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要求整改。
转炉煤气回收管理规定
转炉煤气回收管理规定一、目的与范围为了推动煤气回收利用工作,在转炉煤气回收管理方面作出规定,提高资源利用率和环境保护水平。
二、政策支持1.政府将加大对煤气回收利用的扶持力度,提供相应的财政支持和政策倾斜。
同时鼓励企业进行煤气回收设备的投资。
2.政府将加强对煤气回收设施建设的监督,确保其符合相关的安全标准和环保要求。
对于未按规定进行煤气回收的企业,将依法进行处罚。
三、煤气回收设施建设1.转炉炉腔排气系统必须设有煤气回收装置,确保高温煤气得到充分利用。
煤气回收装置应符合国家标准和技术要求。
2.煤气回收设施应具备自动控制功能,以保证其稳定运行。
必须设有报警装置,一旦发生异常情况应及时报警并采取措施。
3.煤气回收设施的维护和保养工作必须落实到人,相关人员应接受培训,并定期进行设备的检查和维修工作。
四、煤气回收利用率1.企业应制定科学合理的煤气回收利用率目标,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
并对实际回收利用率进行定期报告。
2.企业应加强对煤气回收过程中的数据监测,保证数据的真实准确。
同时对于不达标的数据要进行解释和整改。
3.煤气回收利用率的低于国家标准的企业,将被视为不符合规定,将被要求立即整改,否则将面临处罚。
五、煤气回收效益1.企业应建立相应的煤气回收效益评估机制,对煤气回收利用过程中的经济效益进行评估和分析。
2.煤气回收效益的评估应包括节能减排、资源利用等方面的考虑。
对于效益不显著的企业,将要求进行整改。
六、环保要求1.煤气回收设施的运行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的环保标准,确保煤气的排放达标。
2.煤气回收设施应设有相应的净化设备,对于除尘、脱硫等污染物进行处理,确保排放的煤气符合环保要求。
七、监督检查1.政府将建立煤气回收设施建设的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企业进行检查和评估。
对于不合格的企业将严肃追究责任。
2.社会公众和相关部门可通过举报电话或者互联网进行对煤气回收设施的监督。
政府将对举报者予以保护。
八、处罚与奖励1.对于不按规定进行煤气回收的企业,将面临相应的处罚。
转炉煤气回收管理规定范文
转炉煤气回收管理规定范文一、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转炉煤气回收工作,保护环境,节约能源,根据《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所有转炉煤气回收相关单位和个人。
三、转炉煤气回收工作要求1. 转炉煤气回收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和技术要求,并取得相应的生产许可证。
2. 转炉煤气回收设备应经过严格检测和试运行,确保其运行稳定、可靠。
3. 转炉煤气回收设备应配备完善的监测和报警系统,及时监测煤气排放情况,并在发生异常情况时及时报警。
4. 转炉煤气回收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5. 转炉煤气回收设备应设置适当的灰尘处理设施,确保煤气排放的颗粒物浓度符合国家标准。
6. 转炉煤气回收设备应设置完善的废气处理系统,对煤气进行脱硫、脱硝等处理,确保煤气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排放浓度符合国家标准。
四、转炉煤气回收工作监管1. 监管部门应加强对转炉煤气回收设备的检查和监测,检查其设备运行情况、日常维护情况和废气排放情况等。
2. 监管部门应定期对转炉煤气回收设备的相关记录和报告进行审查,确保其运行符合规定要求。
3. 监管部门应加强对转炉煤气排放的抽样检测,确保煤气中的污染物排放浓度符合国家标准。
4. 监管部门应对转炉煤气回收设备的运行情况进行评估和检验,确保其达到环保要求。
五、转炉煤气回收工作奖惩措施1. 对符合转炉煤气回收要求,达到相关技术标准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
2. 对违反转炉煤气回收要求,造成环境污染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给予处罚,责令限期整改。
3. 对情节严重、屡教不改的单位和个人,吊销生产许可证,并追究法律责任。
六、转炉煤气回收工作的推广和培训1. 监管部门应加强对转炉煤气回收技术的推广,组织开展培训和交流活动,提高相关人员的技术水平和环保意识。
2. 转炉煤气回收设备的制造、销售和安装单位应为用户提供技术支持和培训服务,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转炉煤气回收管理规定
转炉煤气回收管理规定为加强企业转炉煤气回收工作,规范管理流程,提高煤气回收利用率,确保生产安全和环境保护,订立本规定。
第一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我公司全部转炉煤气回收设备和相关人员。
第二条回收设备的选择和安装1.回收设备必需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并经过安全合格检测。
2.设备选择时应综合考虑设备的处理本领、效率、稳定性等因素。
3.安装设备时,应遵守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保证设备的正确运行。
第三条煤气回收操作1.全部涉及煤气回收的操作人员必需具备相关的岗前培训资质,并持有操作资格证书。
2.操作人员在操作前应检查设备运行状态,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3.操作人员应依照操作规程进行煤气回收操作,严禁擅自修改、调整设备参数。
4.操作人员应随时监测设备运行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的紧急措施。
第四条煤气回收监测与记录1.每天应对煤气回收设备进行定期巡检,并记录巡检结果。
2.煤气回收设备应配备相应的监测系统,实时监测设备运行情况。
3.监测记录应包含设备运行参数、煤气回收利用率等信息,记录内容准确、完整。
4.监测记录应保管至少三年,以备相关部门复查。
第五条煤气回收维护与保养1.煤气回收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2.维护保养工作应依照设备制造商供应的维护保养手册进行,记录维护保养的操作、时间和人员等信息。
3.维护保养工作应定期检查设备各部件有无损坏、老化等情况,及时更换维护和修理。
4.维护保养工作必需由具备相关资质的人员进行,不得擅自委托他人或外包。
第六条废气净化处理1.煤气回收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应配套安装废气净化设备。
2.废气净化设备的使用和维护保养应依照相关操作规程进行,保证废气的净化效果。
3.废气净化设备的运行情况应定期监测,并记录废气监测结果。
4.废气净化设备显现故障时,应及时报修并采取必需的应急措施,确保废气净化效果。
第七条安全生产管理1.煤气回收设备应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如防火、防爆等措施。
转炉煤气回收管理规定(二篇)
转炉煤气回收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转炉煤气回收行为的管理,促进炼钢工艺的优化和环境保护,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我国境内生产和使用转炉炼钢设备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合法获得炼钢生产许可的其他组织。
第三条转炉煤气回收应坚持“依法从严、分级管理、综合治理、动态调整”的原则,建立健全转炉煤气回收管理制度,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环境保护水平。
第四条转炉煤气回收的具体内容包括煤气的收集、净化、利用和排放控制等环节。
第五条主管部门应当配备专门的监管人员,负责对转炉煤气回收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六条转炉煤气回收在实施过程中应当做到安全、经济、环保并重。
第二章转炉煤气收集第七条炼钢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转炉煤气收集系统。
收集系统的设计、建设、维护应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
第八条转炉煤气收集设备应满足以下要求:(一)能够对煤气进行有效的收集和净化处理;(二)配备完善的安全保护系统,确保安全运行;(三)具备监测、记录和报告煤气收集运行的功能;(四)能够适应高温、高湿度等特殊环境。
第九条转炉煤气收集系统应具备以下功能:(一)能够收集到转炉炼钢过程中产生的全部煤气;(二)能够防止煤气泄漏、燃烧等事故的发生;(三)配备监测和报警装置,及时发现和处理异常情况;(四)能够通过管道将煤气输送到净化和利用设备。
第三章转炉煤气净化第十条转炉煤气净化设备应满足以下要求:(一)能够有效去除煤气中的灰尘、硫化物等有害物质;(二)具备良好的操作稳定性和可靠性;(三)能够适应煤气流量的变化;(四)净化后的煤气达到国家相关排放标准。
第十一条炼钢企事业单位应当定期对转炉煤气净化设备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转炉煤气净化设备应设置监测和报警装置,及时发现和处理净化效果下降、设备异常等情况。
第四章转炉煤气利用第十三条转炉煤气利用应优先考虑能量回收和资源利用。
第十四条炼钢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并实施转炉煤气利用方案,合理分配利用煤气的比例,并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
转炉煤气回收管理规定
转炉煤气回收管理规定一、背景炼钢过程中,转炉中需要加入大量的焦炭和工业氧气,以满足高温高压条件下钢水炼制的需要。
然而,在炼钢过程中,大量的焦炭被氧化,同时也产生了大量的高温煤气。
这些废气不仅浪费了资源,还对环境造成了不良影响。
因此,合理回收这些煤气,不仅可以减少资源浪费,还可以减少排放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二、管理规定1.转炉煤气回收是一项重要的节能减排措施,必须严格控制,不得私自调整煤气回收装置的运行参数。
2.转炉煤气回收的设备应当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安全生产标准,并在设备建设和使用中加强安全管理、人员防护和消防安全等工作。
3.炉前、炉后等各区域的煤气回收系统必须保持清洁,防止堵塞和泄漏现象的发生,同时要进行定期检查,保证运行设备的完好无损,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4.在转炉煤气回收系统的设计和建设中要考虑操作方便、维护便利和安全性,并且进行质量控制和检验验收。
5.在转炉煤气回收系统的日常使用中,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和规定操作,规范煤气的供应、停机、开机、清理等操作流程。
6.炉前、炉后等各区域的煤气回收系统应配备专门的操作人员,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并且持有相应的操作证书,才能开展操作工作。
7.炉前、炉后等各区域的煤气回收系统必须设置监测仪表等设备,对煤气的流量、浓度、压力等进行实时监测,确保运行过程的安全、稳定和有效。
8.对于发生煤气泄漏等事故情况,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紧急处理,同时通知有关部门和责任人进行报告和处理,防止事故事态扩大。
三、操作注意事项1.在进行转炉煤气回收操作之前,必须对设备进行全面的检查和试运行工作,确保设备运行良好。
2.在煤气回收过程中,必须注意对煤气进行浓度的监测和控制,确保不会发生爆炸和火灾等安全事故。
3.在停机、开机、闲置期间,必须对煤气回收系统进行清理和维护,保持设备的完好性和运行效率。
4.在运行中,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同时时刻保持警觉和注意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转炉煤气回收管理规定
转炉煤气回收管理规定
转炉煤气回收是指通过适当的处理措施将转炉炉脱硫系统中产生的煤气进行回收利用的过程。
为了有效管理转炉煤气回收,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管理规定:
1. 许可要求:对于进行转炉煤气回收的企业,需要向相关部门申请许可,并符合一定的条件和要求才能取得许可。
2. 设备要求:转炉煤气回收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具备完善的控制、监测和安全保护机制;必须经过安全性评估,并进行定期检修和维护。
3. 排放标准:转炉煤气回收设备应控制煤气排放浓度和污染物排放浓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排放限值。
4. 废气处理:对于回收后的煤气进行适当的处理,包括除尘、脱硫、脱硝等,以降低对环境的影响。
5. 监测和报告:企业应建立完善的监测系统,监测和记录转炉煤气回收设备的运行状况和排放情况,并定期向相关部门报告。
6. 安全管理:对于转炉煤气回收设备及其周围环境,应采取严格的安全管理措施,包括防火、防爆、防毒等措施,确保安全运行。
7. 法律法规合规:企业应遵守国家相关的环保法律法规,不得擅自改变转炉煤气回收设备、操作流程或者隐瞒违法违规行为。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转炉煤气回收管理规定,具体要求根据不同地区和企业的实际情况可能会有所不同。
2023年转炉煤气回收管理规定
2023年转炉煤气回收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对转炉煤气回收工作的管理,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保护环境,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我国境内从事钢铁生产过程中的转炉煤气回收工作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
第三条转炉煤气回收工作的目标是实现煤气资源的高效利用,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钢铁生产工艺。
第四条转炉煤气回收工作的原则是科学规划、统一管理、综合治理、循环利用、依法管理。
第五条政府部门应加强对转炉煤气回收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政策措施,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和宣传,推动转炉煤气回收工作的规范发展。
第二章煤气回收工作的要求第六条转炉煤气回收工作应在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回收利用转炉煤气资源。
第七条转炉煤气回收工作应与优化钢铁生产工艺相结合,推动高效、节能、低污染的生产方式。
第八条转炉煤气回收工作应依法进行,严禁违规排放煤气,对违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追究责任。
第九条转炉煤气回收工作应强化监测和评估,建立完善的监测体系,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三章管理措施第十条转炉煤气回收工作应建立合理的技术路线和装备体系,采用先进的煤气回收技术和设备。
第十一条转炉煤气回收工作应加强与相关企事业单位的合作,形成联合治理机制,共同推进煤气回收工作。
第十二条转炉煤气回收工作应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其技能水平和责任意识。
第十三条转炉煤气回收工作应建立信息交流和共享机制,推动经验和技术的共享,促进行业的良性发展。
第四章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第十四条政府部门应加强对转炉煤气回收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十五条对于存在违规排放、不合格煤气回收设备等问题的单位,要予以严肃处理,并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十六条对转炉煤气回收工作中的优秀单位和个人要予以表彰和奖励,激励各方积极参与,共同推进工作。
第五章附则第十七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八条本规定由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转炉煤气回收管理规定
转炉煤气回收管理规定转炉煤气回收是钢铁冶炼过程中的重要环节,能够有效地提高能源利用率,减少环境污染,符合可持续发展的理念。
为了规范转炉煤气回收的管理,保护环境,加强资源利用,特制定本规定。
一、总则1.1 目的本规定旨在加强转炉煤气回收管理,促进能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实现绿色钢铁冶炼,推动可持续发展。
1.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国内所有钢铁企业的转炉煤气回收管理。
二、基本原则2.1 资源化利用推动转炉煤气回收的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地降低煤炭消耗量。
2.2 环境保护加强对转炉煤气回收过程中产生的有害气体的治理,遵守国家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2.3 安全管理确保转炉煤气回收过程中的安全可靠,防止事故发生。
三、转炉煤气回收管理的措施3.1 技术改造钢铁企业应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引进先进的转炉煤气回收设备,提高回收效率和环境指标。
3.2 设备维护钢铁企业应定期对转炉煤气回收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最大程度地发挥回收效果。
3.3 燃烧管理钢铁企业应加强对转炉煤气回收过程中的燃烧管理,确保燃烧效率和气体排放达标。
3.4 气体处理钢铁企业应配备相应的气体处理设备,对转炉煤气回收过程中产生的有害气体进行处理,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3.5 监测与检测钢铁企业应安装监测设备,对转炉煤气回收过程中的关键指标进行实时监测和检测,确保达到国家相关要求。
四、责任与监管4.1 钢铁企业责任钢铁企业应设立专门的转炉煤气回收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并进行组织实施。
同时,应定期开展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的技能水平和安全意识。
4.2 监管机构责任相关环保监管部门应加强对钢铁企业的转炉煤气回收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对未按规定履行转炉煤气回收管理职责的企业,给予相应的处罚。
五、奖惩措施5.1 奖励制度钢铁企业在转炉煤气回收管理中表现突出,达到或超过国家相关要求的,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荣誉。
5.2 惩罚制度对违反转炉煤气回收管理规定的钢铁企业,依法进行处罚,包括但不限于罚款、停产整顿等措施。
转炉煤气回收管理规定
转炉煤气回收管理规定
根据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的要求,转炉煤气回收管理规定如下:
1. 规定煤气回收的目的和重要性,强调煤气回收是资源循环利用的重要环节。
2. 煤气回收设施的选择和建设要符合环保要求,确保对大气和水质污染的最小化。
3. 转炉煤气中的有害物质要进行有效去除,确保回收后的煤气达到排放标准。
4. 煤气回收设备要定期检修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和高效回收。
5. 设立煤气回收运行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和权力。
6. 对煤气回收设施的运行数据进行监测和分析,确保煤气回收的效率和质量。
7. 鼓励转炉煤气的再利用,例如作为能源供应或原料利用。
8. 加强对煤气回收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的管理,确保其安全处理和处置。
9. 对违反煤气回收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加大违法成本。
10. 组织宣传和培训,提升对煤气回收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这些规定旨在加强对转炉煤气回收的管理,促进资源循环利用和环境保护。
通过合理的管理,可以最大程度地减少煤气排放对环境的影响,并实现煤气的资源化利用。
转炉煤气回收管理规定范本
转炉煤气回收管理规定范本一、目的与依据1. 目的:为了推动煤气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环境保护,制定本规定以规范转炉煤气回收的管理。
2. 依据:(1)《煤炭综合利用管理办法》;(2)《大气污染防治法》;(3)《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开展转炉煤气回收的炼钢企业。
三、煤气回收设备要求1. 煤气回收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具备以下要求:(1)煤气回收效率不低于80%;(2)排放浓度达到国家标准规定的限值;(3)操作安全可靠,具备自动控制和报警功能;(4)设备运行稳定可靠,保养维护及时有效。
2. 煤气回收设备的管理责任由设备使用单位负责,应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清洁,并按规定进行维修和更换。
四、煤气排放监测1. 煤气排放监测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按照如下要求进行:(1)使用合格的煤气回收监测设备;(2)监测频率不低于国家规定的要求;(3)监测结果记录清晰完整并及时报送相关部门。
2. 煤气排放监测报告应定期向相关部门递交,并保存相关记录,以备查阅。
五、煤气排放达标要求1. 炼钢企业应制定煤气排放达标计划,并按照计划进行整改。
2. 煤气排放达标要求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按如下要求进行:(1)煤气排放浓度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限值;(2)煤气排放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达到国家规定的限值。
六、煤气排放检查与处罚1. 监督检查(1)煤气排放监督检查应定期进行,重点检查状况不良的炼钢企业;(2)监督检查结果应当记实并及时通报相关部门。
2. 违规处罚(1)对于违反煤气排放要求的炼钢企业,应依法进行处罚;(2)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罚款、责令停产整治、吊销许可证等。
七、煤气排放数据公示炼钢企业应负责向社会公示其煤气排放数据,公示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要求。
八、附则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需要,由相关部门进行解释。
参考资料:1. 《煤炭综合利用管理办法》2. 《大气污染防治法》3. 《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转炉煤气回收管理规定
转炉煤气回收管理规定
1. 背景
炼钢过程中,转炉煤气是一种重要的能源来源。
传统上,这些煤气被放出到大
气中,造成了能源浪费和环境污染。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转炉煤气回收系统已经得到了广泛应用。
为了确保这些系统的正常运行和管理,对转炉煤气回收进行了规定。
2. 规定
2.1 转炉煤气回收系统运行
1.转炉煤气回收系统应该是完备的,并且能够在转炉煤气排放之前有效
回收煤气。
2.转炉煤气回收系统应该能够对所述的煤气进行清洁处理,并将其中的
灰尘、脱硫、脱硝、脱酸等污染物处理干净后,使其能够被排放到大气中。
3.转炉煤气回收系统应该能够对回收的煤气进行加热,使其能够更好的
参与到炼钢过程中,提高炼钢的效率。
2.2 设计和安装
1.转炉煤气回收系统的设计应该符合相关标准,并且在符合安全和环保
的前提下,能够得到有效回收,同时,对浓度监控、火灾监控等方面应该有相应的措施,确保系统的安全和稳定运行。
2.转炉煤气回收设备的生产制造和安装必须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严格
执行工程建设标准,确保设备质量,防止在运行过程中出现问题。
2.3 运行与维护
1.企业应该制定相应的转炉煤气回收设备管理制度,明确各项重点管理
指标和各个环节责任,以保障设备平稳运行。
2.转炉煤气回收设备应该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并对其运行情况进行记
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 总结
转炉煤气回收管理规定对转炉煤气回收设备的建设、创新与管理提出了明确的
要求。
企业应该严格遵照管理规定,确保转炉煤气回收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维护,减少能源浪费和环境污染,为钢铁冶炼工业的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转炉煤气回收管理规定
转炉煤气回收管理规定一、转炉煤气回收管理规定的目的为了保障企业生产安全,节能减排以及实现可持续进展,订立本规定。
二、转炉煤气回收管理的基本要求1、加强煤气回收设备的运行管理,确保其正常工作状态,提高设备利用率、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
2、加强煤气回收设备的维护管理,定期检查,适时维护和修理设备故障,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保证安全运行。
3、合理利用工艺流程,优化煤气回收设备运行参数,防止能源挥霍、煤气外排。
4、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对煤气回收设备安全的意识和认得。
三、转炉煤气回收的实施措施1、加强煤气回收设备的技术管理(1)选用符合国家节能政策的设备,使得设备在实际使用中更加节能高效。
(2)确保使用的煤气回收设备符合工艺流程要求,同时设置全面的监测系统,以便进行实时的监测和数据的分析。
适时处理异常情况,避开影响正常生产。
(3)加强设备日常维护,并定期进行大规模的设备维护和修理。
定期进行设备拍照,并进行手写报告,以备工程师查看和分析。
2、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煤气回收技能(1)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同时对特定岗位员工进行技能培训,让员工把握正确的操作方法,教育员工对煤气回收设备的安全防范意识。
(2)定期组织棚改培训或者安全例会,进行煤气回收方面的技能培训,这有助于提高员工的责任意识和工作效率。
(3)依照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各种标准化操作规程,如“五定制度”等,确保煤气回收设备的安全运行。
四、转炉煤气回收的监督管理1、成立煤气回收设备管理专业小组,并确定专职人员,负责实在的设备管理、技术升级和维护和修理管理。
2、对煤气回收设备的技术和工艺情况进行定期检查、提交技术更新建议,并定期开展安全管理和技术年度复核。
3、建立煤气回收设备工艺流程的监测平台,适时进行实时监测和数据分析,以精准把握设备运行状态,发觉问题适时处理,防止煤气挥霍。
4、实行配套设备的使用,提升设备的牢靠性和效率。
如加建热交换器,利用余热生成其他产品,削减煤气挥霍。
转炉冶炼过程煤气管理规定(四篇)
转炉冶炼过程煤气管理规定根据转炉冶炼过程的特点和安全要求,煤气管理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煤气的收集和排放:煤气应通过收集系统集中收集,并经过处理后排放或利用。
收集系统应设有可靠的密闭和通风装置,并设有监测与报警系统,能够及时发现和处理异常情况。
2. 煤气的处理:煤气经过收集后,应进行干燥、除尘、脱硫等处理。
干燥可采用热风、干燥剂等方式;除尘可采用布袋除尘器、静电除尘器等;脱硫可采用吸收法、氧化法等。
处理过程中应注意对煤气中的有害物质进行有效去除,确保排放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3. 煤气的利用:合理利用煤气的热值和物质成分是减少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的有效手段。
煤气可用于发电、供热、制取化学品等各种应用,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当的利用方式,并确保利用过程中的安全和环保性。
4. 煤气的监测和报警:在煤气处理过程中,应设置煤气监测装置,对煤气的成分、温度、压力等参数进行实时监测,并设有报警系统,及时发出警告信号,以防止事故的发生。
5. 废气的排放标准:根据国家和地方的环境保护要求,制定适当的煤气排放标准,对废气的排放浓度、排放量等进行限制,确保排放符合环保要求。
需要注意的是,煤气管理规定应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标准进行制定,确保煤气的管理和利用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此外,转炉冶炼过程中还需要做好其他的安全措施,如防火防爆、防毒防尘等,以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转炉冶炼过程煤气管理规定(二)转炉冶炼过程中,煤气是一种重要的资源,能够提供燃料和热能,同时还含有有害的成分,需要进行合理管理。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煤气管理规定:1. 煤气收集:在转炉冶炼过程中产生的煤气应当及时进行收集,避免流失和浪费。
可通过煤气收集系统将煤气引导到集气罐中进行储存和处理。
2. 煤气利用:煤气应充分利用,作为燃料和热能供应给炉内和厂区的其他设备。
可通过燃烧炉、锅炉或内燃机等设备将煤气进行燃烧,实现能源回收和减少排放。
煤气回收使用管理制度(2)
煤气回收使用管理制度(2)煤气回收使用管理制度3.2煤气设施:所有流经煤气(特别是高压煤气)的设施,包括与其相连的其他介质(如蒸汽,氮气,水等)的管路、设备到与煤气介质第一个切断装置都视为煤气设施。
3.3隔断装置:凡在系统无异常状况下,处于关闭、封止状态,其承受介质压力在设计允许范围,具有煤气不泄漏到被隔断区域功能的装置。
3.4煤气从业人员:专指从事煤气生产、回收、储存、输(配)送、使用过程中的操作人员、检修人员和管理人员。
3.5煤气危险区域:是在生产作业过程中正常或不正常状态下出现的CO浓度超标,可能引发煤气事故的工作场所。
定性地分为三类:3.5.1一类煤气危险区域:持续出现或长期出现CO浓度超出国家卫生标准规定的区域。
3.5.2二类煤气危险区域:在正常运行时可能出现CO浓度超出国家卫生标准规定的区域。
3.5.3三类煤气危险区域:在不正常情况时可能出现CO浓度超出国家卫生标准规定的区域。
3.6煤气危险作业:是指在煤气设备设施上或在煤气危险区域内进行的带煤气作业或煤气检修作业,通常可以分为三类。
3.6.1一类煤气危险作业主要包括:a.不停煤气情况下在煤气设备设施及其附属设备设施上及10米内进行的动火作业。
b.停煤气情况下在煤气柜、煤气主管道、煤气加压机等重要煤气设备设施及其附属设备设施上的动火检修作业。
c.进入煤气设备设施内部进行的检修作业。
d.在新建、改建、扩建的煤气设备设施进行的送煤气作业(包括首次引煤气点火).3.6.2二类煤气危险作业主要包括:a.高炉炉顶更换探尺、处理炉顶阀门、检修料钟等。
b.在煤气主管道支架附近其它管道上(不包括氧气管道)的动火检修作业。
c.开关煤气管道上盲板阀或抽堵盲板的作业。
d.煤气柜区内非煤气设备设施及其附属设备设施以外的其它动火检修作业。
3.6.3三类煤气危险作业主要包括:a.煤气取样作业。
b.在不停气情况下在煤气管道、设备设施及其附属设备设施上进行非动火检修。
转炉煤气回收管理规定
转炉煤气回收管理规定一、总则为加强转炉燃烧煤气回收的管理工作,提高燃气回收利用效益,降低环境污染,根据《煤气发生炉和煤气轮机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要求,结合本企业生产实际,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转炉燃烧煤气回收的管理工作,为相关人员在炉前操作、检修和维护过程中依据的依据。
三、规定内容3.1 回收设备和管道的安装1.确保设备符合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安装位置合理、稳固,设备参数符合规定。
2.燃烧过程中要求使用直线程管道。
3.排烟系统的管道走向、节数、直径等应符合要求。
4.做好密封主要部位,确保输送过程中不会泄漏。
3.2 操作要求1.操作人员要定期检查并及时记录设备的运转情况,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检修。
2.燃气回收系统设备不得随意更改操作参数和运行模式。
3.严格控制风量,避免过风或过小风量造成煤气回收效率低下,严格控制过热器的烟温。
4.做好防爆和防火工作,确保操作安全。
5.确保在生产过程中不会产生过多的渣(稀释空气量),避免错配热值和配比不均等不良现象。
6.做好回收装置和管道的清洗、检修和维护工作。
3.3 报告制度1.对设备、管道和操作过程进行定期检查,严格记录设备运行情况、维护情况和问题排查情况等,并及时制作相关报告,交有关部门和领导。
2.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并开展处理,不得隐瞒、掩盖。
四、责任分工1.企业领导:负责制定和修订规定,落实相关工作任务,检查和评估煤气回收工作效果。
2.监测部门:负责对煤气回收设备和管道进行定期监测和维护,并按要求提供运行报告。
3.班组长:负责组织炉前操作人员,确保设备和管道的正常运行。
4.炉前操作人员:严格按煤气回收工作要求操作设备和管道,及时上报问题。
五、违规行为和处罚1.对煤气回收设备和管道擅自改变或关闭管道、设备,经过口头警告,仍未改正的,将暂停该班次工作,并向其直接主管领导作出处罚。
2.对煤气回收系统设备随意更改操作参数和运行模式,影响设备稳定运行或损害运行效率的,将视情节轻重,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煤气回收使用管理制度
1. 目的为了加强煤气回收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确保煤气系统的安全运行,合理利用煤气资源,防止发生各类煤气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适用高炉、煤气回收单位,和公司内各煤气用户。
3. 相关文件和术语3.1 相关文件3.1.1 《消防管理程序》3.1.2 《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6222-2005)3.2 术语3.2.1 煤气:指高炉煤气、转炉煤气、焦炉煤气、焦炉高炉转炉混合煤气。
4. 职责4.1 机动处、炼铁厂、煤防站、调度室4.1.1 负责公司内煤气的日常调度,输送工作及煤气设施的检查、维护管理工作。
4.1.2 负责煤气系统的安全运行。
4.2 煤气回收单位负责煤气回收和回收过程的安全管理,负责煤气回收系统的检查、维护与管理工作。
4.3 煤气使用单位4.3.1 负责煤气使用过程中安全管理,负责所辖区域煤气设施的检查、维护管理工作。
4.3.2 煤气使用单位必须与煤气调度加强联系,并服从煤气调度指令。
4.4 其他相关单位按照煤气单位的要求,配合煤气系统各项作业,提供便利和服务,保证煤气各项作业的安全。
5. 管理内容和要求5.1 高炉热风炉煤气回收的安全管理5.1.1 热风炉应努力提高煤气回收质量和回收量,减少排放,充分利用煤气资源。
5.1.2 为确保煤气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应严格按照技术操作规程、安全规程操作。
5.1.3 煤气管网的正常压力:8-12kpa,净煤气含尘量5-8mg/m3。
5.1.4 煤气管网的压力调节归热风炉操作。
5.1.5 在当班生产调度的领导下,协调好各用户关系,做好供煤气和停煤气工作。
5.2 煤气设备、管道及附属设施的管理5.2.1 煤气内管网设备、管道及附属设施的维护、检修施工设备安装归炼铁厂负责。
5.2.2 煤气外管网设备、管道及附属设施的维护、检修施工,设备安装归机动处。
5.2.3 煤气外网用户的主分支管道的改造、检修以书面形式提交机动处负责安排实施。
5.2.4 煤气管网设备、设施的管理原则是区域分工、属地责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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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诚铸业有限责任公司转炉煤气回收、供应、调节、使用联系制度
为了保证安全生产,进行生产统一调度指挥,特制定以下转炉煤气回收、供应、调节、使用联系制度:
一、煤气储配站
1煤气柜的投运、停运与煤气加压机的开、停机必须经过炼钢调度同意。
2、具备转炉煤气回收条件时与停止回收煤气前与风机房主控室联系,并向炼钢调度汇报情况;紧急情况下手动停止回收煤气或自动停止回收煤气后,及时通知风机房主控室,并向炼钢调度汇报情况。
3、煤气加压机正常开、停机前与煤气调节站联系,征得其同意后进行开、停机操作,送煤气正常后或加压机停运后,向炼钢调度汇报;紧急停机或自动停机后,及时通知煤气调节站,并向炼钢调度汇报。
增、减转炉煤气外送量前通知煤气调节站。
4、在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下,可先操作后,再及时向炼钢调度汇报;运行中出现异常情况或发生安全、生产、设备事故,立即向炼钢调度汇报。
二、风机房
1、风机的正常开、停机必须经过炼钢调度同意。
2、具备回收转炉煤气条件后与煤气储配站主控室联系,同意后开始回收转炉煤气,回收正常后向炼钢调度汇报。
3、非正常情况下,停止回收煤气后,通知煤气储配站主控室,并向炼钢调度汇报情况。
4、在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下,可先操作后及时向调度汇报,运行中出现异常情况或发生安全、生产、设备事故后,立即向炼钢调度汇报。
三、煤气调节站
1、接到煤气储配站准备开机的通知后,通知电厂主控室做好掺用转炉煤气的准备,并自检煤气混合站具备送转炉煤气的条件后,与煤气储配站主控室联系开加压机送转炉煤气,送气正常后,向总调度室汇报。
2、接到煤气储配站停加压机的通知后,通知电厂主控室,并向总调度室汇报。
3、接到煤气储备站增或减转炉煤气量的通知后,通知电厂主控室。
4、接到电厂主控室准备停用煤气的通知后,通知煤气储配站停加压机,并向总调度室汇报。
5、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停用转炉煤气,停用后立即通知煤气储配站。
四、电厂
1、锅炉点炉使用煤气前或熄炉停用煤气前,通知煤气调节站,煤气调节站同意后使用或停用煤气。
2、增加或减少煤气用量前,通知煤气调节站,同意后增、减煤气用量。
3、紧急情况下的停用煤气,停气后,立即通知煤气调节站。
五、本制度自煤气储配站投产之日起执行。
(注:炼钢风机开机与电厂锅炉开、停炉原有的联系制度不变)
永诚铸业有限责任公司总调度室。
二0一一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