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核表
赣州人才公租房住房申请条件及流程
赣州人才公租房住房申请条件及流程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文档下载后可定制随意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使用,谢谢!并且,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各样类型的实用资料,如教育随笔、日记赏析、句子摘抄、古诗大全、经典美文、话题作文、工作总结、词语解析、文案摘录、其他资料等等,如想了解不同资料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eeditor. 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them,they can help you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actual needs, thank you!In addition, our shop provides you with various types ofpractical materials,such as educational essays, diaryappreciation,sentence excerpts,ancient poems,classic articles,topic composition,work summary,word parsing,copy excerpts,other materials and so on,want to know different data formats andwriting methods,please pay attention!一、赣州人才公租房住房申请条件1. 在赣州市区范围内工作的各类人才,包括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个体工商户等。
赣州市中心城区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回购
赣州市中心城区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回购及上市交易管理实施细则第一条为严格规范市中心城区经济适用住房的回购及上市交易,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建住房〔2007〕258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的若干规定》(赣府厅发〔2007〕61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已购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积极推进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完善廉租住房制度的若干意见》(赣府发〔2006〕35号)实施建设,并由个人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
经济适用住房是政策性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市中心城区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回购及首次进入市场交易的管理。
第四条市房地产管理局负责市中心城区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回购及上市交易的管理工作。
市发展和改革、物价、财政、国土资源、税务等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职责分工,积极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第五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居民所购经济适用住房由市人民政府进行回购:(一)购房人因各种原因在5年内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二)购房人采取弄虚作假等方式骗取申购资格的;(三)购房人无正当理由闲置经济适用住房6个月以上或者将经济适用住房出租、出借或者改变房屋用途的;(四)购房人在所购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颁发之日起5年内,又购买了其他住房的。
第六条由政府回购的经济适用住房,回购价格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物价水平等因素计算。
折旧率按每年2%确定,物价水平参照当地当年的物价指数确定。
购房人原已缴付的水、电、气、闭路电视等安装费用,按实际缴付额确定。
计算公式:经济适用住房回购价格=经济适用住房原价格×(1-已经使用年限×2%)×(回购当年物价指数/购买当年物价指数)+已缴付的水电气闭路电视等安装费用。
第七条对采取弄虚作假等方式骗购的购房人,其所购经济适用住房除由政府回购外,其不诚信行为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并通过媒体进行曝光。
无房个人申购保障性限价住房申请表
承诺人签名:年 月日
审核意见
市住房保障部门
经审核:□同意该家庭申购保障性限价住房。
□该家庭不符合保障条件,退回申请的理由是:
单位盖章:负责人: 经办人: 年 月 日
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监制
南京市首次购房个人购买保障性限价住房申请表
区
申请人基本资料(必填选项):
姓名称谓Βιβλιοθήκη 身份证号码职业状况
本人签字
联系方式
实际住址
系□租住□借住;
与产权(承租)人关系:。
户籍地址
系□租住□借住;
与产权(承租)人关系:。
申购户型
首选:㎡左右(可选65、75或85㎡)
有无住房
□有 □无
学历或职称
社保缴纳月数
月
意向申购地点
首选:
无所选地点、套型是否接受调剂
□接受□不接受
申请人承诺书
1、本人所提供的家庭成员基本情况、住房状况等真实无误,代表家庭授权并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及其指定的调查机构对以上信息进行核查。家庭成员的住房、户籍如有隐瞒、虚报、谎报现象,本人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五年内不得申请任何住房保障。
2、本人如未能按规定时限办理保障性限价住房购房手续,属于放弃申购的权利,同意自放弃之日起两年内不再申请任何住房保障。
赣州市房地产管理局局属城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赣州市房地产管理局局属城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公开招聘⼯作⼈员公告赣州市城市住房保障管理中⼼为市房地产管理局管理的副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市保障性住房的指导、考核、监督等⾏业管理⼯作,负责对市中⼼城区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分配等⽇常⼯作的指导和监督。
按照赣州市⼈民政府“关于印发《赣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员实施细则》的通知”精神,经报市编委核编和⼈⼒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作⼈员。
具体实施⽅案如下:⼀、招聘条件(⼀)应具备的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宪法和法律;3、具有良好的品⾏;4、适应岗位要求的⾝体条件。
(⼆)、岗位、学历、专业及年龄条件:1、⽂秘1名:具有全⽇制⼤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定的组织协调能⼒,⽂字功底好,在公开发⾏报刊杂志上发表过相关城市建设管理⽂章或报道。
有2年以上房地产管理⼯作经历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聘⽤。
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10⽉1⽇以后出⽣),获得硕⼠研究⽣学历的⼈员年龄可放宽⾄35周岁(1975年10⽉1⽇以后出⽣)。
2、规划设计1名:具有全⽇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建筑学、城市规划或⼯民建专业),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10⽉1⽇后出⽣)。
3、⼯程造价1名:具有全⽇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程造价、⼯程管理、⼯民建专业;取得⼯程造价上岗资格证书,熟悉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有2年以上相关⼯作经历。
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10⽉1⽇后出⽣)。
4、房屋管理1名:具有全⽇制⼤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年以上房地产管理⼯作经历,正在从事房屋统计⼯作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聘⽤。
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10⽉1⽇后出⽣)。
(三)、⾝体条件:⾝体健康,符合国⼈部发[2005]1号⽂件规定的条件和⼈社部发[2010]19号⽂件的有关规定。
⼆、招聘原则、⽅法及程序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个⼈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的⽅法择优选⽤。
招考总成绩为100分,其中公共科⽬、专业科⽬笔试、⾯试,分数各为100分,各项分数占总成绩的⽐重为:20:40:40。
外地人申请赣州保障性住房要什么材料?流程是什么
外地人申请赣州保障性住房要什么材料?流程是什么导读:本文介绍在房屋买房,购房政策的一些知识事项,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保障性住房我们都知道房价便宜不好申请的,但是我们都是可以申请的,一旦申请下来呢。
这个申请当然是要有一定的限制条件的,然后,外地人也是可以申请保障房的。
那么,外地人申请赣州保障性住房需要什么材料?外地人申请赣州保障性住房流程是什么?一、外地人申请赣州保障性住房需要什么材料1、《廉租住房保障申请表》;2、申请家庭户口簿、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明、婚姻证明(夫妻离婚的应提供离婚证明);3、申请家庭收入情况证明(低保、特困家庭提供《赣州城镇居民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赣州市特困职工优惠证》);4、申请家庭住房情况证明(房屋所有证、租住公有住房租赁契约或租住私房租赁合同);5、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
二、外地人申请赣州保障性住房流程是什么1、申请登记: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应当由户主(或持证人)向户籍所在地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保障性住房书面申请,填写审批表并提供相关资料。
2、审核公示:(1)就保障性住房申请人的家庭收入、财产、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并公示(公示期限为10日),公示期间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审核意见连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至区房地产管理部门。
(2)区房地产管理部门自收到保障性住房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对保障性住房申请人家庭的住房状况进行核查,并提出审核意见,连同保障性住房申请材料一并报送至区民政局。
(3)区民政局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对申请人家庭的收入、财产状况进行核查,并提出审核意见,连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至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4)经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审核,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家庭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公示期间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予以核准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公开登记结果并报区建设局备案。
3、审批执行:(1)街道组织在保障性住房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居住地、工作单位初审公示(10日),街道乡镇提初审意见、配售方案(2个工作日)。
赣州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赣州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公共租赁住房的准入与退出管理,加快建立规范有序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体制,确保准入退出公开、公平、公正,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45号)、《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11号令)、《江西省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管理暂行办法》(赣建字[2012]2号)、《赣州市中心城区廉租住房管理办法》(赣州市政府第47号令)等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市中心城区行政区域内,由政府组织新建、改建和筹集,符合相应规定,享受了公共租赁住房优惠政策、国家和地方财政补贴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指公共租赁住房均包含廉租住房,成套直管公房逐步纳入本办法管理。
第三条公共租赁住房的准入、退出与后续管理坚持依法客观、部门联动、信息交换的原则,建立住房保障、民政、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房产、税务、工商、金融管理和住房公积金监管等多部门协查机制。
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审查相关信息并出具证明,准确掌握申请人家庭结构、住房、收入和财产状况。
第四条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财政、民政等部门根据中心城区人均居住水平和居民年收入的变化情况,定期调整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的申请条件,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布,同时,向社会公布每年度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规模、建设地点和公开摇号分配计划。
第二章申请与审核第五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一)申请人具有本地城镇户籍,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含)以下的;(二)申请人无本地城镇户籍,来本地连续稳定工作6个月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提供同期暂住证明,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地均无住房的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含)以下的。
第六条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廉租住房:(一)申请家庭中至少有一人取得市中心城区城镇常住户口3年以上,家庭成员必须在市中心城区工作和生活,相互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和扶养关系;(二)申请家庭人均年收入,符合市政府确定的租住廉租住房的最低收入标准;(三)申请家庭为无房户,或者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未达到市政府批准的租住廉租住房的面积标准。
保障住房申请表样表
保障方式
第一选择:第二选择:第三选择:
注:保障方式可在以下方式中选择:租住廉租房、租金补贴、租赁经济适用房、购买经济适用房、大学生公寓。
房屋方位(可多选)
□城东□城南 □城西 □城北
□东南 □西南 □东北 □0㎡以下 □50-60㎡
□60-75㎡
申请人承诺:上述内容为本人真实意愿表示,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同意将以上内容进行公示。
★特殊情况
同住家庭成员
与申请人关系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年收入
户籍地
★特殊情况
□本地落户/进入本地
□外地 时间: 年 月
□本地落户/进入本地
□外地 时间: 年 月
□本地落户/进入本地
□外地 时间: 年 月
□本地落户/进入本地
□外地 时间: 年 月
□本地落户/进入本地
□外地 时间: 年 月
注:★特殊情况一栏以数字注明以下情况:1、优抚对象,2、残疾人,3、低保,4、孤寡老人。
**市住房保障对象资格申请表
申请人信息
申请人姓名
性别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个人年收入
户籍地
□本地,落户时间:年月
□外地,进入本地时间: 年 月
学历
毕业
时间
年月
户籍地址
区街(路)号
现住址
区街(路)号
婚姻状况
职业
工作单位
家庭现居住情况
□自有产权住房,总面积㎡
□租住公房,总面积㎡
□借住或寄住 □租住农房 □租住私房
申请人:时间:年月日
社区意见
年月日
街道办事处意见
年月日
赣州市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 申请审核表
单位地址
单位电话
年收入
工薪收入: 元;经营性收入: 元;其他收入 元;共计 元
存款
元
有价证券
元
社会保险缴纳
养老 □是(缴纳时间 年 月至今,月缴纳基数 元) □否
医疗 □是(缴纳时间 年 月至今,月缴纳基数 元) □否
住房公积金缴纳
□是(缴纳时间 年 月至今,月缴纳基数 元) □否
受理情况
该户已于年月日提供下列材料:□书面申请份;□承诺书 份;□申请审核表份;□身份证明份;□婚姻证明份;□工作证明份;□收入证明份;□资产证明份;□住房证明份;□其它份,材料齐全,予以受理。
复审
1、经审核,该户符合本次□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申请条件,□拟配租 居室,□该户属于优先配租家庭。拟于年月日开始第三次公示(五天);
2、该户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申请条件,于年月日书面告知申请人。
3、第三次公示结果:□无异议 □异议不成立 □异议成立,且于年月日书面告知申请人。
经办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单位公章: 年月日
工作单位
单位地址
单位电话
年收入
工薪收入:元;经营性收入:元;其他收入元;共计元
存款
元
有价证券
元
社会保险缴纳
养老 □是(缴纳时间年月至今,月缴纳基数元) □否
医疗 □是(缴纳时间年月至今,月缴纳基数 元) □否
住房公积金缴纳
□是(缴纳时间 年 月至今,月缴纳基数 元) □否
共同申请人2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元
汽车资产
□有(□自用□营运,购买价元);□无
申请人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婚姻状况
公租房保障申请表格2020年版(A4,单面打印)
表1赣州市中心城区申请住房保障授权与承诺书本人及参加申请住房保障的全体共同申请人作出如下授权和承诺:一、本人及全体共同申请人同意并授权:1.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在审查资格条件时,可以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核对本人及家庭成员的不动产、收入及资产等信息资料。
2.拥有本人及家庭成员不动产、收入及资产等信息资料的单位和个人,可将信息资料向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供。
二、本人及全体共同申请人已熟知申请住房保障的有关规定,保证所填写的《赣州市中心城区住房保障申请表》内容及提供的所有申请材料真实有效。
若有弄虚作假或虚报、漏报、瞒报婚姻状况、家庭人口、收入、资产、不动产、社保等情况;或有伪造相关证明材料;或有伪造签名(印章);或在轮候及中签后租赁期间,婚姻状况、家庭人口、收入、资产、不动产、社保等情况发生变化且未在变化后30日历天内向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及时报告的,本人及全体共同申请人同意被取消申请、轮候或住房保障资格,作为失信行为记录在案,五年内不再申请,并承担相应责任。
三、本人及全体共同申请人保证预留的通讯号码畅通有效,如有变更将及时报告,知晓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将通过手机短信的形式发送审核信息、中签结果和入住通知,认同在手机短信显示发送成功时视作已经送达并由本人接收。
若获得住房保障资格,保证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入住手续、退回现承租的公有住房,如逾期未办理入住或未按规定退出,同意被取消住房保障资格。
申请人(签名和手印):共同申请人(签名和手印):申请须知公共租赁住房实行即时受理,集中审核,即在工作日内,市中心城区户籍的申请人凭户口簿、身份证向户籍所在地的街办(镇政府)申请;非市中心城区户籍的申请人凭身份证、劳动合同(或工作证明、营业执照)向工作所在地的街办(镇政府)申请。
申请表格可至赣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网住房保障专栏下载。
在线下申请阶段,申请人需提供以下资料,一式二份,复印件使用A4纸张并携带原件备查。
1.申请表格:共4类,分别为授权与承诺书(表1)、申请表(表2)、工作、收入情况证明(表3)、共同居住证明(表4)。
赣州公租房申请条件与流程
赣州公租房申请条件与流程赣州市是江西省的一个重要城市,公租房是改善住房问题的切实措施,但公租房的申请条件和流程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
本篇文章将介绍赣州公租房的申请条件和流程。
一、申请条件1.家庭户籍要求:赣州市户籍居民、经常居住证持有人及按规定转移人员,须在本市有效缴纳社保或个税满2年。
2.住房要求:申请人或其家庭成员在本市无住房,并近两年在本市租房满更高限额要求。
符合住房困难家庭创办借租房屋的,容许提交符合当地乡村条件的房屋租赁证明。
3.家庭收入要求: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满足政府制定的住房保障标准,个税或社保最低缴纳基数不低于当地平均工资的60%。
4.家庭结构要求:符合家庭结构为夫妻双方或一方未成年子女,或单身集体户口居民。
二、申请流程1.网上预约:首先,在赣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预约。
上传身份证正反面、房屋租赁合同、税单、社保证明等相关有效证件,年收入、家庭成员的数量、年龄等资料;2.资格审核:进入申请初步审核,审核申请人是否满足条件,符合条件的家庭申请人需等待赣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有关申请审核条件,并准备好申请所需材料进行审核;3.填写在线申请表: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可登录赣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下载并填写在线申请表,资料符合要求后,系统会自动给出申请人号码;4.公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将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公示,如果没有异议,公示期满进行网上抽签;5.签订租赁合同:中签的申请人应提供申请时提供的资料以及最近一个月内的家庭成员收入的证明,同时签署租赁合同,并按照规定交纳押金和租金;6.入住公租房。
申请人按照约定时间、地点入住公租房。
总之,赣州市的公租房申请条件比较严格,且审核相当严密,面对如此种种限制及审核细节,希望申请人们在申请之前,提前做好各项准备,保证申请材料齐全、规范,并保持积极乐观的心态,让自己顺利的进入公租房政策的保障之中。
赣州市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登 记 原 因
备注
本申请人对填写的上述内容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申请人愿承担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章):申请人(签章):
代理人(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章):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年 月 日
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其他
申请人情况
登 记 申 请 人
权利人姓名(名称)
身份证件种类
证件号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代理人姓名
联系电话
登 记 申 请 人
义务人姓名(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代理人姓名
联系电话
不动
产情
况
坐落
原不动产权证书号
林种
抵押
情况
被担保债权数额
(最高债权数额)
债务履行期限
(债权确定期间)
赣州市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收件
编号
收件人
单位:□平方米 □公顷(□亩)、万元
日期
申请
登记
事由
土地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林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无居民海岛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构筑物所有权
森林、林木所有权森林、林木使用权抵押权地役权其他
首次登记(总登记初始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
保障性住房申请表格
保障性住房申请表格申请保障性住房收取材料明细表乡镇(或部门)村居委会(或工作单位)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注:所提供的复印件均需要校验原件申请人签名:校验人签名:年月日太和县保障性住房申请表(一)乡镇(或部门) 村居委会(或工作单位)申请人签名(摁手印):年月日太和县保障性住房申请表(二)申请人签名(摁手印):年月日用心整理的精品word文档,下载即可编辑!!太和县保障性住房申请表(三)申请人签名(摁手印):年月日精心整理,用心做精品- 4 -太和县保障性住房申请承诺书本人受家庭共同申请人委托申请保障性住房,并作出如下承诺和声明:一、已了解保障性住房申请的有关规定,保证申请表填写的内容以及提供的证件、证明、资料真实有效。
二、同意所申报的内容向社会公示。
三、自愿接受有关管理部门在保障性住房资格审查时,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比较、核对家庭共同申请人的信息资料,同意并授权拥有家庭共同申请人信息资料的单位或部门,向审查的有关管理部门提供家庭共同申请人的相关信息资料。
四、经有关部门审核,如发现家庭共同申请人隐瞒、虚报或者伪造住房、人口、收入和财产状况等情况,自愿取消申请资格;登记为保障对象的,自愿取消保障对象资格;享受租赁补贴的,自愿退还已发放的补贴资金;实物配租的,自愿退回承租的保障性住房,并退回已发放的租金补助;同时,接受县房产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作出的处罚,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保障性住房。
五、家庭共同申请人住房、收入、人口、婚姻状况等发生改变,不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保证在改变之日起30日内通过村居委会(或工作单位)向所属乡镇政府(或主管部门)如实申报,并主动退出保障。
六、申请人家庭联系方式改变,要主动告知村居委会(或工作单位)及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否则,后果自负。
七、家庭共同申请人严格遵守以上承诺,承担违反承诺的责任和后果。
承诺人签名(摁手印):年月日太和县保障性住房申请人家庭收入和住房情况核查证明(申请人户籍地村居委会或工作单位出具)兹有本村(居)委会居民(或单位职工) 同志申请保障性住房(身份证号 ),经调查审核,该申请人家庭人口、收入、住房等情况如下:1.申请人家庭现有人口人,其中,本县城镇户籍人、本县农村户籍人、县外户籍人,享受城镇低保人、农村低保人;2.申请人家庭上年度收入合计元,上年人均收入元;3.申请人家庭现实居住房屋详细地址,建筑面积平方米,产权人或出租人,房屋性质属于:□自有私房,□租赁公房,□租赁私房,□借住亲友房屋,□其他房屋(办公用房、店面、厂房、仓库等);4.申请人家庭成员在本县城镇自有私房共处,详细地址,合计建筑面积平方米,人均自有私房面积平方米;5.对照县政府公布的住房保障对象条件标准,经审核,该申请人家庭属于:□低保住房困难家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
保障性住房流程表
工作证明: ①在企业工作 的,提供企业 出具的工作证 明原件和劳动 合同复印件; ②国家机关、 事业单位在编 的,提供所在 单位出具的工 作证明原件; ③灵活就业 的,提供现居 住地社区(居 委会、村)出 具的就业证明 原件;④个体 工商户提供《 营业执照》复 印件;⑤退休 人员提供《退 休证》复印件 或养老金领取 证明复印件。
中心城区户籍的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的街办(乡、镇政府)提出申请;非中心城区户籍的申请人向工作所 在地的街办(乡、镇政府)提出申请
资料齐全,发受理通知 资料不全,发补件通知
街办(乡、镇政府)对申请家庭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进行受理
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负责复 查
有异议
街办(乡、镇政府)组织进行 入户调查和第一次公示(7个日历天) 无异议
赣州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流程图
不符合条件退回 发不合格通知 申请人至街办(乡、镇政府)、房管站或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的服务窗口领取《赣州市中心城区保障性住房 申请书》异 议 成 立
身份证明:① 身份证复印 件;②户口簿 复印件;③户 口簿反映不出 申请人与共同 申请人关系 的,由申请人 户籍所在地公 安部门出具的 户口档案复印 件;④中心城 区以外户籍 的,提供由现 居住地公安部 门出具的暂住 证明;⑤婚姻 证明。
住房证明:① 市房地产档案 馆出具的《房 地产证明》; ②有私有产权
收入和资产证明: ①在企业 工作的,提供企业出具的收入 证明原件;②国家机关、事业 单位在编的,提供所在单位出 具的收入证明原件;③中心城
住宅或非住宅 的,提供产权 证复印件;③ 租住公房的, 提供产权单位 出具的住房证 明原件;④租 住私房的,提 供现居住地社 证及低保金领取证明复印件; 区(居委会、 村)出具的住 房证明原件及 租赁合同复印 件。 ⑦中心城区以外户籍的,提供 社会养老保险金缴纳证明;⑧ 储蓄存款和有价证劵证明;⑨ 私人轿车购置证明。 区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提供 现居住地社区(居委会、村) 出具的收入证明原件;④个体 工商户提供申请日前6个月的 税收缴纳证明复印件;⑤退休 人员提供养老金领取证明复印 件;⑥属于低保的,提供低保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
人
特殊情况
□特困(五保) □优抚 □残疾 □省级以上劳模□见义勇为家庭 □计划生育特困家庭
□老龄 □困境儿童家庭 □军转 □ 其他
证件编号:
自有 性 质 □商品房 □自建民房 □其它:
位置
住房
情况 面 积
㎡ 人均面积
㎡ 产权证号
产权 人
当前 居住 情况
现住房属 于
产权
人
□自有 □租赁 □借住 □宿舍 位 置 已居住年限 年 同住人数 人
身份证号
婚姻状况
意向户型
□一室 □两室
职业
备注
备注:申请人必须具备完全行为能力;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抚养关系且共同生活的人 员;申请人配偶及家庭中的未成年子女为必要的共同申请人。
XX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承诺 我代表本人及所有家庭成员承诺:所提供的相关证件、证明材料以及申请表中有关户籍、家庭成员 信息、住房、工作情况属实,允许住房保障部门对相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公开有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如存在虚报、谎报、瞒报以及通过其他方式骗取住房保障资格的行为,本人及所有家庭成员愿意立即 退还所享受住房保障政策,并同意住房保障部门将此行为记入住房保障不良信用档案。
承诺人:
年月日
镇 (办)
经审核,该申请人提供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真实有效,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 符合我市住房保障条件,同意纳入住房保障对象管理。
住房
保障
部门
审核 意见
经办人:
审核人:
(镇、办事处盖章)
年月 日
市住 房保 障部 门意
见
经审核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同意镇(办)住房保障部门审核意见,予以保障。
赣州市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赣州市不动产登记申请表收件编号收件人单位:□平方米□公顷(□亩)、万元日期申请登记事由 土地所有权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宅基地使用权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 林地使用权 海域使用权 无居民海岛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构筑物所有权森林、林木所有权 森林、林木使用权 抵押权 地役权 其他√首次登记( 总登记√初始登记) 转移登记 变更登记 注销登记 更正登记异议登记 预告登记 查封登记 其他申请人情况登记申请人权利人姓名(名称)赣州市X X 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身份证件种类组织机构代码证证件号XXXXXXX-X 通讯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刘XX 联系电话139XXXX0709 代理人姓名林XX 联系电话186XXXX1860 代理机构名称登记申请人义务人姓名(名称)身份证件种类证件号通讯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联系电话代理人姓名联系电话代理机构名称不动产情况坐落赣州市X X 路X X 小区X X 栋X X X 室不动产单元号不动产类型房屋面积100M2 用途商住原不动产权证书号用海类型构筑物类型林种首次登记样表抵押情况被担保债权数额(最高债权数额)债务履行期限(债权确定期间)在建建筑物抵押范围地役权情况需役地坐落需役地不动产单元号登记原因我公司在XXXX路XXX号自建商品房XX栋,现申请办理不动产权利首次登记(房屋所有权)。
申请证书版式√单一版□集成版申请分别持证□是√否备注本申请人对填写的上述内容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如有不实,申请人愿承担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章):申请人(签章):代理人(签章):代理人(签章):年月日年月日。
赣州市公租房申请书
赣州市公租房申请书【篇一:申请赣州中心城区2014年公租房需具备哪些条件】申请赣州中心城区2014年公租房需具备哪些条件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为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或创业无房人员及有稳定职业并在城镇居住一定年限的外来务工人员提供的财政投入或政策优惠,限定套型建筑面积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标准等具有社会保障功能的住房。
赣州市保障性住房类型主要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赣州市中心城区廉租房和公租房的申请条件如下:赣州市中心城区廉租住房的申请资格:申请家庭的户籍在赣州市中心城区,即赣江、解放、南外、东外、黄金岭等五个街道办事处和水东、水西、水南、湖边、蟠龙、沙河、沙石、潭东、潭口等九个建制镇辖区范围内的城镇家庭,并应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申请家庭中至少有一人取得市中心城区城镇常住户口3年以上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家庭成员必须在市中心城区工作和生活,相互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和扶养关系;(2)家庭现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8平方米以下(含18平方米)的低保户。
赣州市中心城区公租房申请资格:申请家庭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申请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为中心城区城镇户籍的,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含)以下;无中心城区城镇户籍的,至少有一人应在中心城区连续稳定工作6个月以上,提供在中心城区的同期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金缴纳证明,本人及共同申请人在中心城区均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含)以下;(2)申请家庭的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市中心城区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5倍(含)以下,即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0145元 (含)以下,且申请家庭的年人均储蓄存款为市中心城区年人均储蓄存款的2.5倍(含)以下,即年人均储蓄存款为32730元(含)以下。
【篇二:公租房申请书】公租房申请书一、申请人姓名:二、申请人所在单位:三、申请原因:1、个人基本情况简介:,女,1985年10月生,硕士研究生,南津镇人,2011年6月定居合肥,2013年招录为安徽省特岗教师,2013年9月被分配到长丰县担任七(1)政治任课教师。
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核表
申请人姓名
身份证号
户 籍 地
现居住地
申请人工作
(务工)单位
月收入: 元/月
联系电话:
家庭成员信息及就业情况:
称谓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就业(务工)情况
月收入(元)
申请人家庭住房状况:
房屋地址: 面积:㎡
房屋来源:①自建( ) ②购买( ) ③继承( )
④受赠( ) ⑤租赁( )
备注
本人承诺:以上所填报的申请信息和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如有不实,由申请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申请人:
年 月 日
申请人工作单位:
责任人(签字):
单 位(盖章):
年 月 日
工作所在地社区:
社区(盖章):
年 月 日
保障性住房中心审核意见: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分管领导复审Βιβλιοθήκη 见:(签字):年 月 日
局长审批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收入
和
资产
收入
工薪收入:元/年;经营性收入:元/年;其他收入元/年;共计元/年。
存款
元
有价证券
元
汽车资产
□有(□自用□营运,购买价元);□无
申请人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婚姻状况
户籍类型
□中心城区城镇□中心城区农业□非中心城区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单位地址
单位电话
年收入
工薪收入: 元;经营性收入: 元;其他收入 元;共计 元
存款
元
有价证券
元
共同申请人1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婚姻状况
与申请人关系
是否与申请人同住
□是□否,居住在:
户籍类型
□中心城区城镇□中心城区农业□非中心城区
身份证号码
工作状况
□机关事业□企业□个体□灵活就业□退休□学生
2、本户不符合□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职工公租房定向配租申请条件;□本户违反规定,五年内不得申请保障性住房。以上情况于年月日书面告知申请人。
3、第二次公示结果:□无异议 □异议不成立 □异议成立。
复审
1、经审核,该户符合本次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职工公租房定向配租申请条件,拟配租 居室。拟于年月日开始第三次公示(五天);
工作单位
单位地址
单位电话
年收入
工薪收入: 元;经营性收入: 元;其他收入 元;共计 元
存款
元
有价证券
元
共同申请人2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婚姻状况
与申请人关系
是否与申请人同住
□是□否,居住在:
户籍类型
□中心城区城镇□中心城区农业□非中心城区
身份证号码
工作状况
□机关事业 □企业 □个体 □灵活就业 □退休 □学生
工作单位
单位地址
单位电话
年收入
工薪收入: 元;经营性收入: 元;其他收入 元;共计 元
存款
元
有价证券
元
受理情况
该户已于年月日提供下列材料:□书面申请份;□承诺书 份;□申请审核表份;□身份证明份;□婚姻证明份;□工作证明份;□收入证明份;□住房证明份;□其它份,材料齐全,予以受理。
受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初审
1、经调查评议,该户申报情况:□属实 □不属实;
2、第一次公示结果:□无异议 □异议不成立□异议成立。
经办人(签名):负责人(签名):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联合会审
1、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意见:
根据申报材料及调查情况,经审核,认为该户: □符合本次 □不符合本次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职工公租房定向配租申请条件,拟配租 居室。
工作单位
单位地址
单位电话
年收入
工薪收入: 元;经营性收入: 元;其他收入 元;共计 元
存款
元
有价证券
元
共同申请人3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婚姻状况
与申请人关系
是否与申请人同住
□是□否,居住在:
户籍类型
□中心城区城镇□中心城区农业□非中心城区
身份证号码
工作状况
□机关事业 □企业 □个体 □灵活就业 □退休 □学生
经办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2、区房管部门意见:
根据申报材料及调查情况,经审核,认为该户: □符合本次 □不符合本次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职工公租房定向配租申请条件,拟配租 居室。
经办人(签名): 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会审
结果
1、本户符合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职工公租房定向配租申请条件,拟配租居室,拟于年月日开始第二次公示(七天);
档案编号: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公租房
申请审核表
申请人: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申请日期:年月日
公租房需求意向
小区名称
和谐公租房
户型
□一室一厅
□二室一厅
家庭基本情况
住 房
现居
住地
现住房性质
□自有私房□单位公房□直管公房
□租私房□其他
是否买卖过自有房屋
□是□否
在中心城区是否拥有他处私房
□是(房屋坐落:1、区街道(乡、镇)居委会(社区、村)路(街、巷)号栋室,建筑面积㎡;
2、该户不符合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职工公租房定向配租申请条件,于年月日书面告知申请人。
3、第三次公示结果:□无异议 □异议不成立 □异议成立。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登记
配租 居室,拟参与 年 月摇号配租。
配租结果
该户分配房屋座落在路(街、巷)号栋室,建筑面积平方米,月租金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