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农村创业带头人培训补贴资金申领需提供的资料
农村创新创业优秀带头人项目申报条件与流程
农村创新创业优秀带头人项目申报条件与流程一,申报条件1,基本条件。
以返乡创业农民工、入乡创业人员、在乡创业人才为主,且符合如下基本条件:(1)遵纪守法、爱国敬业、诚信经营,自觉维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
(2)在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打造供应链等方面作用显著,特别是在创办企业、发展产业、带动就业中贡献突出。
(3)未发生过严重违法、违规、违纪事件和重大安全事故。
2,具体条件。
农村创新创业优秀带头人及其创办的经济实体主要分为三类,具体条件如下:1)家庭农场或种养大户。
生产经营相对稳定,掌握现代农业生产技能,农业经营管理能力突出,在当地口碑好,群众和基层组织认可。
2)生产经营或销售方面有创新或有独到之处,经济效益好。
生产的农产品达到农产品质量安全要求,获得“三品一标”认证的,获得省级以上荣誉称号、证书的优先考虑。
3)农民专业合作社。
需是省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创办人或主要负责人。
合作社有健全的规章制度和财务制度,民主管理规范透明,在当地社会反响较好。
4)在生产技术、成果转化、经营管理、品牌建设、产品营销等方面有所创新或有独到之处。
加入合作社的农户(农民)数量较多,产业链增值收益与农户共享,成员收入高于当地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10%以上。
建设有标准化生产基地、纳入产品可追溯体系,建立电子商务营销渠道,培育“土字号”“乡字号”品牌的优先考虑。
5)创办乡村企业或服务组织人员。
需是创办现代种养业、乡土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流通业、乡村休旅游业、乡村新型服务业、农村电商等企业或服务组织的创办人或主要负责人。
乡村企业或服务组织在产品创新、技术创新、业态创新等方面有突破,在农业中融入现代产业要素,促进产业融合发展,形成“农业+”多业态发展态势。
6)乡村企业或服务组织在组织创新、机制创新、服务创新等方面有突破,在融合模式、联结机制、营销方式、益农信息服务等方面有重大创新。
与同行业相比市场竞争力较强,经济效益较好,农民参与度高、受益面广,50%以上的员工为农民或农民工。
创业培训补贴申领(3篇)
一、引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创新创业已成为推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
为鼓励和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国家及地方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其中创业培训补贴便是其中之一。
本报告旨在详细阐述创业培训补贴的申领流程、所需材料及注意事项,为有意申领创业培训补贴的创业者提供指导。
二、创业培训补贴政策概述1. 政策背景近年来,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创新创业工作,为了激发市场活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其中创业培训补贴政策旨在降低创业者创业成本,提高创业成功率。
2. 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包括个人、团队和企业,均可申领创业培训补贴。
3. 补贴标准创业培训补贴的标准根据地区、培训类型、培训时长等因素有所不同。
具体补贴金额以当地政策为准。
4. 补贴流程创业者需按照规定的流程申领创业培训补贴,包括报名、培训、考核、申请、审核、发放等环节。
三、创业培训补贴申领流程1. 报名创业者需在规定时间内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交申请,填写《创业培训补贴申请表》。
2. 培训创业者根据自身需求选择合适的培训机构参加培训。
培训结束后,培训机构需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交培训情况报告。
培训结束后,由培训机构组织考核,考核合格者可获得培训合格证书。
4. 申请创业者持培训合格证书和《创业培训补贴申请表》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补贴。
5. 审核与发放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补贴资金发放至创业者银行账户。
四、所需材料1. 《创业培训补贴申请表》2. 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户口簿等)3. 创业项目计划书4. 培训机构出具的培训合格证书5. 银行账户信息6.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场地租赁合同、营业执照等)五、注意事项1. 申领时限:创业者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培训并申请补贴,逾期不予受理。
2. 补贴金额:根据当地政策,补贴金额可能有限,创业者需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培训机构。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发〔2015〕38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实施意见正文:----------------------------------------------------------------------------------------------------------------------------------------------------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发〔2015〕38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意见》(国办发〔2015〕47号)精神,推动实施《鼓励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三年行动计划纲要(2015-2017年)》,支持农民工、大学生和退役士兵等人员返乡创业,经省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优化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环境(一)落实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
简化创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允许“一址多照”“集群注册”。
鼓励支持农民工等返乡人员创业创新,激发乡(镇)市场活力。
全面落实“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持续推进“一照一码”。
(省工商局、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质监局负责)(二)落实定向减税政策。
对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等返乡创业人员,依法落实减征企业所得税、免征增值税、营业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税费减免政策。
同时,简化办税流程,提高办税效率。
(省国税局、省地税局负责)(三)为创办小微企业减费降负。
建立小微企业降费工作评估考核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推行“零收费”,最大限度为农民工等返乡人员创业减轻负担,激发创业热情,提高创业活力。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四)积极落实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针对有创业要求、具备一定创业条件但缺乏创业资金的农民工等返乡创业人员,提供最高额度1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在贷款基础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以内的,由财政给予贴息。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申报河北省2018年高层次创业人才项目资助的通知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申报河北省2018年高层次创业人才项目资助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8.01.12•【字号】冀人社字〔2018〕14号•【施行日期】2018.01.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申报河北省2018年高层次创业人才项目资助的通知冀人社字〔2018〕14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雄安新区工作委员会,省直有关部门,博士后工作站设站单位,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单位,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园: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委九届六次全会提出的人才强冀战略,切实发挥我省高层次人才在创新发展、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在突破带领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及服务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建设中的引领作用,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荣誉感,充分调动其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促进经济增长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今年将继续实施高层次创业人才项目资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与对象2013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在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中小型企业中(以营业执照日期为准)的主要研发人员。
往年申报过此项目资助的,不在此次受理范围。
二、申报条件申报对象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个人条件1、一般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至大专学历),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担任所创(领)办企业主要负责人,自有资金或技术入股持股比例不低于30%。
3、本人持有与创业领域产品、技术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或关键技术,在产品开发方面具有比较丰富的实践经验,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过科技成果或专利。
(二)企业条件1、产业符合或引领我省“十三五”发展方向,属转型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重点是先进装备制造、以大数据为重点的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智慧物流、信息服务、金融服务、科技服务、电子商务、工业设计、文化创意、旅游休闲、健康养老、现代农业、扶贫开发、生态建设等产业。
石家庄市扶持创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石家庄市扶持创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鼓励和支持全民创业若干政策》(石发〔2011〕19号)精神,明确扶持创业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申请程序、补贴标准,制定本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扶持创业专项资金由市财政部门根据创业工作需要和财力状况在财政年度预算中安排,每年安排资金不少于2000万元,并视财力状况逐年增加,专项用于引导、鼓励和扶持全民创业。
第三条扶持创业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创业孵化园补贴、优秀创业项目奖励、创业实训、创业补助、创业项目资源库运行维护、创业服务专家聘请、各类创业服务专项活动、创业企业奖励、小额贷款贴息、先进典型表彰、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和创业推广宣传等与创业带动就业相关的费用。
第二章资金使用范围及申报程序第四条创业实训补贴。
经认定的创业实训定点基地,安排有创业意愿和能力的创业人员,进行不超过六个月的创业实训,按接受符合条件的实训人员数量,给予实训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
创业实训基地申请创业实训补贴需提供下列材料:创业实训基地补贴资金申请报告、《石家庄市创业实训基地补贴资金审核表》(附件1)、《石家庄市创业实训人员情况统计表》(附件2);《石家庄市创业实训综合评估表》。
创业实训基地按要求向市劳动就业服务部门提出申请,市劳动就业服务部门对所报材料进行初审,出具评估意见。
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市财政部门复核后,由市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拨入创业实训基地账户。
第五条创业补助。
对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自主创业,取得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六个月以上的,可向创业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一次性创业补助,补助标准每人5000元。
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申请创业补助资金需本人持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高校毕业证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纳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填写《石家庄市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补助申请表》(附件3),向创业所在地街道(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机构提出申请,经街道(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机构核实、汇总,填写《石家庄市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补助审核认定表》(附件4)、《石家庄市高校毕业生申请自主创业补助人员花名册》(附件5),经创业所在地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复核后,将资金支付给申请者本人。
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实施方案供借鉴
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实施方案供借鉴一、培训目标1.了解市场规律,把握市场动态。
2.掌握项目管理、财务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的相关知识。
3.培养创新思维,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培训内容1.市场分析:教授带头人如何分析市场,了解市场需求,预测市场趋势。
2.项目管理:包括项目策划、实施、监控和评估等方面的知识。
3.财务管理:教授带头人如何进行财务预算、成本控制、收益分析等。
4.人力资源管理:包括招聘、培训、激励和留住人才等方面的策略。
5.创新思维:培养带头人敢于尝试新事物、勇于挑战的精神。
三、培训方式1.线下培训:邀请专业讲师为带头人授课,面对面解答疑问。
2.在线课程:提供丰富的网络课程,让带头人随时随地学习。
3.实地考察:组织带头人到成功案例地进行实地考察,学习先进经验。
4.实战演练:设置模拟项目,让带头人在实战中锻炼能力。
四、培训时间1.线下培训:为期一个月,每周安排两次课程,每次2-3小时。
2.在线课程:不限时,带头人可根据自己的时间安排学习。
3.实地考察:安排在培训中期,为期一周。
4.实战演练:在培训结束后进行,为期一个月。
五、培训效果评估1.线下培训:通过课堂问答、作业、考试等方式评估学习效果。
2.在线课程:通过在线测试、讨论区发言等方式评估学习效果。
4.实战演练:通过项目实施情况、带头人满意度等方面评估培训效果。
六、后续支持1.建立群、QQ群等交流平台,方便带头人互相交流、分享经验。
2.定期举办线上、线下交流活动,让带头人有机会结识更多同行,拓展人脉。
3.提供政策咨询、技术支持等服务,帮助带头人解决创业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这份方案旨在为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提供全面的培训,帮助他们掌握创业所需的各项技能,从而带动村民共同致富。
希望这份方案能为有志于改变贫困村面貌的带头人们提供借鉴。
注意事项:1.培训内容与实际需求匹配:要确保培训内容紧密贴合贫困村的实际需求,不能盲目追求高大上,而忽略了实用性。
农业农村领域高素质人才创新创业奖励扶持办法
农业农村领域高素质人才创新创业奖励扶持办法为了促进农业农村领域的创新创业,我们制定了以下高素质人才创新创业奖励扶持办法:一、奖励对象本办法适用于在农业农村领域从事创新创业的高素质人才,包括但不限于农业科技创新人才、农业生产管理人才、农业企业家等。
二、奖励项目1. 科技创新类奖励:对从事农业科技创新的人才给予资金支持,包括科技项目研发经费、科研设备购置费、人员培训费等。
2. 创业项目类奖励:对农业农村领域的创业项目给予一定的启动资金或贷款贴息支持,同时提供创业指导、市场推广等方面的支持。
三、申报条件1. 具备相应的农业农村领域相关知识和专业技能,具有较高的科研或实践经验。
2. 具备较好的创新创业意愿和能力,有清晰的发展规划和项目方案。
3. 身体健康,无违法犯罪记录。
四、申报程序1. 申请人填写申请表格,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个人简历、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
2. 申请人提交创新创业项目计划书及相关材料,包括项目的市场前景、技术可行性、收益预测等。
3. 申请材料经组织部门审核后,递交给农业农村部门评审。
4. 农业农村部门组织专家评估小组对申请进行评估,并给出评审意见。
五、奖励办法1. 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奖励金额和形式。
2. 奖励资金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分为一次性拨付或分期拨付。
3. 提供创业指导、市场推广等方面的支持。
4. 对部分特别优秀的创新创业项目,可以提供一定的风险投资或股权投资支持。
六、奖励效应监管1. 所获奖励资金必须用于创新创业项目相关用途,不得挪作他用。
2. 奖励项目在实施过程中,要定期向有关部门报告项目进展和资金使用情况。
3. 对于不遵守奖励办法的行为,将予以取消奖励资格或追回已拨付的奖励资金,并视情况处以相应的处罚。
以上为农业农村领域高素质人才创新创业奖励扶持办法的主要内容,我们将以此办法为依据,为优秀的创业人才提供更多的支持和鼓励,推动农业农村领域的创新发展。
七、宣传推广为了提高农业农村领域创新创业奖励扶持政策的知晓率和有效性,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宣传推广:1. 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政策内容,包括报纸、电视、广播、互联网等渠道,向社会公开发布奖励扶持办法的详细介绍,吸引更多的高素质人才投身农业农村领域创新创业。
乡村振兴补贴资金申请报告-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乡村振兴补贴资金申请报告-概述说明以及解释1.引言1.1 概述概述部分的内容旨在引入读者,简要介绍乡村振兴补贴资金申请报告的主题和目的。
以下是可能的内容:在当前乡村振兴的关键时期,为推动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各级政府积极推出了一系列乡村振兴政策并提供了相应的补贴资金。
本文旨在申请乡村振兴的补贴资金,以支持农村地区的发展和改善群众生活。
乡村振兴补贴资金的申请不仅需要充分了解乡村振兴政策的背景和意义,更需要明晰申请补贴资金的必要性。
本文将首先介绍乡村振兴政策的背景,探讨其产生的原因和重要性。
接着,我们将详细分析申请补贴资金的必要性,包括当前乡村经济面临的挑战和问题,以及补贴资金对农民和农村社区的重要作用。
针对以上内容,本文将逐步展开,以直观且系统的方式呈现乡村振兴补贴资金申请报告。
通过深入剖析乡村振兴政策的背景和补贴资金的必要性,我们将说明我们对资金申请的充分理解,并努力展示我们的申请计划能够使农村经济得到有效改善和发展。
在文章结尾,我们将总结乡村振兴补贴资金申请的重要性,并展望未来乡村振兴的发展前景和目标。
通过本文的介绍和分析,相信读者能够更加深入地了解乡村振兴补贴资金申请报告的内容和目的,并产生对乡村振兴的关注和支持。
1.2 文章结构文章结构部分的内容应该包括对整篇文章的大体框架和各个章节的简要介绍。
文章结构部分可以写成如下内容:在本文中,将按照以下结构进行探讨:引言、正文和结论。
引言部分概述了本文的背景和目的。
首先,我们将对乡村振兴补贴资金的申请进行概述,介绍补贴资金的意义和目标。
接着,我们将介绍本文的结构,以便读者能够清晰地理解本文的组织和内容安排。
正文部分分为两个章节,分别是乡村振兴政策背景和申请补贴资金的必要性。
在第二章中,我们将会对乡村振兴政策的背景进行详细阐述,包括政策的制定动机、政策的基本内容以及政策的实施效果。
第三章将探讨申请补贴资金的必要性,包括资源调配的需求、经济发展的迫切需求和乡村振兴的长远发展需求等方面的论述。
河北省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
河北省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好各项就业创业政策,规范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社〔2015〕290号)和省政府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就业补助资金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渠道筹集,用于促进就业创业的专项资金,由财政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以下简称人社部门)管理。
第三条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应遵循的原则:——公平公正。
落实国家和省的就业创业政策,重点支持就业困难群体就业,适度向就业工作任务重地区倾斜,促进不同群体间、地区间公平就业。
——激励相容。
优化机制设计,奖补结合,先缴(垫)后补,充分发挥各级政策执行部门、政策对象等积极性。
——精准效能。
提高政策可操作性和精准性,加强监督与控制,以绩效导向、结果导向强化就业资金管理。
第二章资金支出范围第四条就业补助资金分为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两类。
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资金用于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求职补贴、创业补贴、租金补贴、房租物业水电费补贴、吸纳就业补贴、特定政策补助,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资金用于就业创业服务能力补助和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等支出。
就业补助资金适用范围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社〔2015〕290号)和本办法确定,市县不得擅自增加支出项目。
省每年安排不少于1亿元的省级创业扶持资金。
创业扶持资金主要用于向社会购买创业服务成果,支持创业服务平台和众创空间孵化基地发展,以及经本级政府批准的其他促进创业创新的项目和专项服务活动等方面的支出。
第五条职业培训补贴。
享受职业培训补贴的人员范围包括:未就业的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以及经国家学历认证的在国外、在台港澳地区接受高等教育的回国、回内地人员,下同)、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以下简称五类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职职工。
关于深入实施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培育行动的意见(农产发[2020]3号)
政策法规与解读当代农村财经2020年第6期三三三三三三三三三三三三三三三三三三三三三三三三三三三三三三三三三三三三三三三三三三三三三三三三三三三三三三三三三三三三三三三三三三三三三三三三三三三三三三三三三三三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局、委)、科技厅(局、委)、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退役军人事务厅(局)、银保监局:创新创业是乡村产业振兴的重要动能,人才是创新创业的核心要素。
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饱含乡土情怀、具有超前眼光、充满创业激情、富有奉献精神,是带动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就业增收的乡村企业家。
近年来,农村创新创业环境不断改善,涌现了一批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成为引领乡村产业发展的重要力量。
但仍存在总量不大、层次不高、带动力不强等问题,亟需加快培育壮大。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部署,深入实施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培育行动,大力发展富民乡村产业,奠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物质基础,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和就业优先方针,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紧扣乡村产业振兴目标,强化创新驱动,加强指导服务,优化创业环境,培育一批扎根乡村、服务农业、带动农民的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发挥“头雁效应”,以创新带动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以就业促进增收,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市场主体、政府引导。
尊重市场主体,激活资源要素,激发创造活力,各尽其能,各展所长。
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优化创新创业环境,营造崇尚创新、勇于创业、勤劳致富的氛围。
产业为基、就业为本。
依托农业农村资源,发掘农业多种功能和乡村多重价值,发展特色突出、关联度高、产业链长的产业。
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员培训竞争性磋商公告
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员培训竞争性磋商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公布日期】2022.06.20•【字号】•【施行日期】2022.06.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员培训竞争性磋商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LTZB-2022023项目名称: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员培训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24.9750万元最高限价:24.9750万元采购需求:本次培训针对返乡入乡在乡创新创业的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军人、科技人员、能工巧匠等各类农村创业创新者,聘请国家级、省级农业行业专家、创业导师进行为期3天的专业培训。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2年6月21日至2022年6月27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裕华西路42号金立方大厦20层方式:获取文件需提交的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经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报告或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其基本开户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釆购不良行为记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截图;(6)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资料一套,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售价:500元,现场发售,售出不退。
【最新】河北省乡镇农村补贴项目有哪些word版本 (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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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标准:100平方米以下的每年不超过3000元,100平方米以上的每年不超过5000元。
实际租金低于上述标准的,据实补贴。
具体标准由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省财政直管县(市)确定。
补贴期限:3年。
申请主体:符合条件的个人。
申请材料:租金补贴审核认定表、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场地或店铺租赁合同复印件、企业在银行开立的账户等凭证材料。
申请材料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公示后,由财政部门按规定将资金支付到小微企业在银行开立的账户。
资金渠道:就业专项资金。
执行期限:长期。
依据文件:冀政办[201X]18号、冀人社字[201X]249号、冀办发[201X]16号、冀人社字[201X]212号。
河北省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就业是民生之本,创业是发展之源。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就业创业工作,近年来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的决策部署,坚持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宏观调控的重要目标,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加强就业服务和职业培训,不断优化创业环境,积极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进一步释放,在就业压力持续加大的情况下,就业创业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目前,积极的就业政策日益深入人心,极大地调动了单位用人和劳动者就业创业的积极性。
随着党和政府促进就业创业工作力度不断加大,随着社会和群众需求的不断增加,我省积极的就业创业政策体系将会进一步充实和完善。
创业补贴申报指南
创业补贴申报指南一、一次性创业补贴(一)补贴范围和条件。
大中专毕业生、技工院校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本市户籍创办创业实体前符合失业登记条件的解聘备案人员,以及在本市用人单位连续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6 个月及以上且创办创业实体后6 个月内与原单位办理解聘备案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申领一次性创业补贴。
同一个创业实体(以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为准,下同)或同一个创业者只能享受一次。
1.2011 年10 月1 日以后,在XX行政区域内创办各类创业实体,取得营业执照等有效资质。
其中,创业者属于普通高校休学创业大学生的,应办理休学手续。
2.创业者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时在创业实体或其非法人分支机构办理就业登记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6 个月及以上(补缴社会保险费不超过3 个月)。
其中,创办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事务所、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创业实体的创业者,须按规定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创业者,须创办创业实体后在我市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6 个月及以上。
3.申领一次性创业补贴人员,须为创业实体的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负责人。
(二)补贴标准。
2011 年10 月 1 日—2015 年 6 月22 日期间创办创业实体的,一次性创业补贴标准为5000 元;2015 年6月23 日及以后创办创业实体的,一次性创业补贴标准为1 万元。
(三)申领程序。
创业者通过XX就业网、XX人社APP 网上申请或到XX行政区域内任一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现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大中专毕业生、技工院校毕业生应提供毕业证书原件;普通高校休学创业大学生应提供休学相关材料。
注册地街道(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负责初审,区(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负责确认,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后,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申请人银行账户。
二、一次性小微企业创业补贴(一)补贴范围和条件。
法定劳动年龄内各类人员创办的小微企业,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申领一次性小微企业创业补贴。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11.11.28•【字号】冀财社[2011]154号•【施行日期】2011.11.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冀财社〔2011〕154号)各设区市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直管县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充分发挥就业专项资金的作用,提高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社〔2011〕64号)和省政府有关规定,经省政府批准,现就进一步加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资金安排。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根据就业状况和就业工作目标,在财政预算中安排就业专项资金并用于促进就业工作。
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不低于经常性一般预算收入1%的比例足额安排就业专项资金,并根据本级财力增长情况逐年加大投入,满足各级推进就业工作需要。
各地在确保支付失业人员保险金的前提下,可按照就业专项资金实际需求,将部分结余的失业保险基金并入就业专项资金统筹使用。
具体并入数额,由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共同研究确定。
二、资金使用范围。
就业专项资金用于职业介绍补贴、职业培训补贴(含劳动预备制培训生活费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劳务输出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就业见习补贴、创业补贴、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和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特定就业政策补助、扶持公共就业服务以及就业活动专项补助、技能就业扶助、创业服务补助、燕赵金蓝领培训补助、燕赵金牌技师奖励等项支出。
就业专项资金使用范围由国家和省政府确定,未经国家或省政府批准,各地不得擅自增加新的支出项目。
国家培训补贴项目
国家培训补贴项目
国家培训补贴项目是指由政府提供的职业培训项目,旨在提高劳动者的技能水平和就业竞争力。
这些项目通常由政府机构或公共培训机构提供,并针对不同行业和职业领域的需求进行设计和实施。
国家培训补贴项目的种类繁多,包括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就业技能培训等。
这些项目通常针对不同的人群,如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高校毕业生等,并根据其需求和特点进行个性化的培训内容和方式设计。
国家培训补贴项目的实施方式也多种多样,包括线上培训、线下培训、校企合作等。
政府机构或公共培训机构通常会与企业和学校合作,共同推进培训的实施和效果评估。
国家培训补贴项目的资金来源主要是政府财政拨款,同时也鼓励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投资和提供培训资源。
政府机构或公共培训机构会根据培训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补贴标准和申请流程,并对外发布相关信息。
国家培训补贴项目的实施对于提高劳动者的技能水平和就业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参加国家培训补贴项目,劳动者可以获得有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提高自身的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更好地适应市场需求和经济发展。
同时,国家培训补贴项目也有助于促进人力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推动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创业补贴申请流程及所需资料
一、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创业补贴(一)补贴对象2009年及以后在高新区创业(税务缴纳关系在高新区),且创业时距其毕业时间未满5年首次成功创业(自办理《税务登记证》之日起,有连续3个月的纳税记录,本人首次申报创业补贴)的国家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含国家承认学历的留学回国人员,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1.2009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之间创业的,按项目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成功补贴。
2.2013年1月1日之后创业的,按项目给予10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持续经营1年以上的,按项目再给予3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3.创业时间按照办理营业执照的时间为准。
(三)申报材料(均为A4纸型,请按顺序排列)1.《成都高新区高校毕业生(在校大学生)创业补贴申请表》1份(盖企业鲜章、详见附件);2.高校毕业生《居民身份证》,查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盖企业鲜章);3.《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或《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查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盖企业鲜章);4.《营业执照》,查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盖企业鲜章);5.验资报告,查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盖企业鲜章);6.《税务登记证》,查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盖企业鲜章);7.自办理《税务登记证》之日起,连续3个月的纳税证明(请提供电子缴款凭证或银行缴款回单或完税凭证,请勿仅提供税务申报材料,盖企业鲜章),符合相关免税政策的,需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免税证明材料;8.创业项目简要概况1份(盖企业鲜章);9.高校毕业生个人银行账户信息1份(请提供建设银行)。
(四)申报程序1.满足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向创业项目所在创业基地或街道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递交申报材料;2.申请材料由所在创业基地或街道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进行初审,到现场确认正常开展创业活动并拍照存档。
初审完成后,在创业所在地公示7天。
公示无异议的,由创业基地或街道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将申请材料(含照片)、公示情况和初审意见报就业处进行复审。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冀办发(2014)16号文件有关问题的通知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冀办发(2014)16号文件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4.08.14•【字号】冀人社字[2014]212号•【施行日期】2014.08.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冀办发〔2014〕16号文件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人社字〔2014〕212号)各设区市、定州市、辛集市、财政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鼓励创业促进就业的若干意见》(冀办发〔2014〕16号)精神,确保各项政策措施顺利实施,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关于创业扶持资金各市、县(区)要根据创业工作需要,安排一定数额的创业扶持资金,筹集渠道包括:本级财政预算单独安排;在保障各项就业扶持政策落实的前提下从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就业专项资金中调剂;在保障失业保险金基本支出的前提下,从历年结余的失业保险基金中调剂;当地确定的其他渠道。
各统筹市从失业保险基金中调剂创业扶持资金时,要一并考虑安排统筹县(含省财政直管县)的创业扶持资金。
创业扶持资金主要用于扶持小微企业发展、创业服务平台和创业孵化基地(园区)建设、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和贴息、创业培训实训和师资队伍建设、开展就业创业宣传和专项活动以及政府向社会购买创业培训、创业指导、创业项目征集等。
省财政对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年增长额不少于100万元的县(市)、省级示范创业孵化基地和就业创业工作实绩突出县(市)按规定给予专项资金补助。
二、关于小额贷款担保工作奖补机制从2014年起,省每年从省级创业扶持资金中拿出一定额度的资金,对上年度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成效显著的县(市)给予奖励,奖补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当地小额贷款担保基金。
奖补资金数额与上年度当地财政新增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和新发放小额担保贷款数额挂钩。
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制知识网络竞赛题库带答案解析8.12
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制知识网络竞赛题库8.12单选题01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规定,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正确答案C、300%答案解析《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0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使用失业保险基金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规定,深度贫困地区职工申领技能提升补贴,参保年限可以放宽到累计参保缴费()。
正确答案A、满一年答案解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使用失业保险基金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规定,放宽深度贫困地区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中规定的申领技能提升补贴需符合“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的”条件,对深度贫困地区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职工,放宽到“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含12个月)以上的”。
03对返乡农民工首次创业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有条件的地区可给予一次性()。
正确答案C、创业补贴答案解析《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9〕28号)规定,对返乡农民工首次创业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有条件的地区可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04对企业组织职工参加线上线下培训,组织新招用农民工、高校毕业生参加()的,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正确答案A、岗前培训答案解析《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6号)规定,对企业组织职工参加线上线下培训,组织新招用农民工、高校毕业生参加岗前培训的,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河北省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
河北省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好各项就业创业政策,规范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社…2015‟290号)和省政府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就业补助资金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渠道筹集,用于促进就业创业的专项资金,由财政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以下简称人社部门)管理。
第三条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应遵循的原则:——公平公正。
落实国家和省的就业创业政策,重点支持就业困难群体就业,适度向就业工作任务重地区倾斜,促进不同群体间、地区间公平就业。
——激励相容。
优化机制设计,奖补结合,先缴(垫)后补,充分发挥各级政策执行部门、政策对象等积极性。
——精准效能。
提高政策可操作性和精准性,加强监督与控制,以绩效导向、结果导向强化就业资金管理。
第二章资金支出范围第四条就业补助资金分为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两类。
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资金用于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求职补贴、创业补贴、租金补贴、房租物业水电费补贴、吸纳就业补贴、特定政策补助,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资金用于就业创业服务能力补助和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等支出。
就业补助资金适用范围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社…2015‟290号)和本办法确定,市县不得擅自增加支出项目。
省每年安排不少于1亿元的省级创业扶持资金。
创业扶持资金主要用于向社会购买创业服务成果,支持创业服务平台和众创空间孵化基地发展,以及经本级政府批准的其他促进创业创新的项目和专项服务活动等方面的支出。
第五条职业培训补贴。
享受职业培训补贴的人员范围包括:未就业的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以及经国家学历认证的在国外、在台港澳地区接受高等教育的回国、回内地人员,下同)、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以下简称五类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职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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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河北省农村创业带头人培训补贴 资金申领需提供的资料
1.创业培训开班审批表;
2.创业培训计划申报表;
3.申领创业培训补贴人员名册;
4.创业培训学员考勤表、签到表;
5.创业培训监管情况表;
6.创业培训教学计划;
7.创业培训课程安排;
8.创业培训学员身份证复印件;
9.创业培训学员《就业创业证》复印件;
10.免费创业培训协议书;
11.创业培训合格证书;
12.参加创业培训学员县(市)组织部出具的就业证明;
13.每期创业培训学员上课照片(至少5张);
14.每位创业培训学员的调研报告;
15.培训机构在银行开设的基本帐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