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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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政策培训

营改增政策培训
加强培训和宣传
企业应加强对员工的营改增政策培训, 提高员工的税务意识和操作技能。
合理利用政策优惠
企业应关注并合理利用营改增政策中 的税收优惠,降低税负。
完善财务管理制度
企业应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强化发票 管理、会计核算和税务筹划工作。
寻求外部专业支持
对于复杂的税务问题,企业可以寻求 外部专业机构的帮助,以降低税务风 险和提高筹划效果。
03 营改增政策的操作流程
纳税申报流程
收集并核对业务数据
确保所有业务数据准确无误,是纳税申报的基础。
填写申报表
根据业务数据,准确填写增值税申报表。
报送申报表
将申报表报送到主管税务机关。
缴纳税款
在申报表审核通过后,按时缴纳税款。
发票管理流程
申请领用发票
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用增值 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
在营改增过程中,该企业注重 与供应商和客户的合作,共同 应对税制改革带来的挑战。
该企业通过合理利用增值税抵 扣政策,优化了采购和分包策
略,有效降低了税负。
某建筑企业通过营改增政策的 实施,提高了企业的财务管理 水平,增强了企业的市场竞争 力。
案例四:某金融企业的营改增实践
某金融企业在营改增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如何处 理大量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交易。
营改增的实施范围和时间
• 营改增的实施范围逐步扩大,首先在 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试点, 随后逐步推广到全国范围。随着时间 的推移,越来越多的行业被纳入营改 增范围,包括电信、房地产、金融等。 实施时间上,各地根据实际情况逐步 推进改革,总体上遵循国家统一的政 策和时间安排。
02 营改增政策的主要内容
04 营改增政策的影响和应对 策略

清单大师软件营改增培训

清单大师软件营改增培训

一、营改增介绍和分析a)营改增介绍(省里交底材料)b)材料和机械除税价的计算方法i.材料价格调整(除税原则)设除税原价为X:那么目前的含税单价=X*(1+税率)*(1+0.02),所以除税原价=含税价/[(1+税率)*(1+0.02)]。

再推导得到除税单价=除税原价+采购保管费=含税价/[(1+税率)*(1+0.02)] + 含税价/[(1+税率)*(1+0.02)]*(1+税率)*0.02=含税价/(1.02+1.02*税率)*(1.02+0.02*税率)除税单价=含税价/(1.02+1.02*税率)*(1.02+0.02*税率)注意最后四舍五入ii.机械除税方法其中除燃料动力之外的费用除税都是用原来单价处以(1+税率)。

燃料动力的除税方法同材料c)营改增分析i.营改增后工程造价的变化及计算例子演示原来营业税计税下:人工费10万,材料费50万,机械费20万,管理费利润33.33%10万,总价措施费3%2.7万,规费3%2.78万,税金3.477%3.32万,一共造价是98.8万。

改为增值税一般计税:人工费10万,材料费42.88万,机械费17.86万,管理费利润34.33%9.56万,总价措施费3.3%2.65万,规费3.2%2.65万,税金11%9.42万,一共造价是95.02万。

营改增后,引起造价变化的原因:(1)材料机械除税:使工程造价降低(2)管理费利润费率、总价措施费率、规费费率调整:使工程造价增加一点(3)税金费率调整:使工程造价增加总体来说,由于材料的进项税率大部分是17%,而最后的税金费率只要11%,所以材料多的项目,造价应该是下降的;由于人工不除税,所以人工多的项目造价是增加的;【另外原来盈利部分是只要交3.477%的税,而现在要交11%的税,所以现在乙方要多挣100元,甲方要多增加7元左右的费用,所以以后乙方的盈利空间会被压缩】。

下面是我们省站测试的工程结果ii.营改增后对甲方和乙方的影响对标底,由于材料按除税价进入,估计造价会降低,导致乙方中标价下降,如果乙方采购的材料都有发票可抵税,那么对乙方的影响较小;如果采购的材料没有发票,那么乙方的投标报价下浮空间和盈利空间都会压缩。

山东营改增培训(增值税会计处理)

山东营改增培训(增值税会计处理)

2013-9-2
山东省国税局
“营改增”纳税人会计核算
一般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 人
辅导期一般纳
税人
留抵挂账纳税
人 应交税费
待抵扣进项税

增值税留抵税
额 应交增值税
应交增值税
未交增值税
2013-9-2
山东省国税局
“营改增”纳税人会计核算
应交增 值税 借方 贷方
进项税 额
已交税 金
出口抵减 内销应纳
减免税 款
2013-9-2
山东省国税局
“营改增”纳税人会计处理方法 (二)一般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
【案例二】 2013年9月,无锡X设备租赁公司出租给L公司两台数控机床,收取租金半 年租金18万元并开具发票,L公司使用两个月后发现其中一台机床的齿轮 存在故障无法运转,要求X公司派人进行维修并退还L公司维修期间租金2 万元,L公司至主管税务机关开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X 公司开具红字专用发票,退还已收租金2万元。 Ⅰ.X企业9月份取得租金收入的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 18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设备出租 153846.15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6153.85 Ⅱ. X公司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会计处理: 货:银行存款 2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运输 -17094.02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905.98
2013-9-2
山东省国税局
“营改增”纳税人会计处理方法 (一)一般纳税人国内购进货物、接受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
2.购进农产品 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销售普通发票或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的, 按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进行会计核算方法
2.购进农产品 【案例】 例:2013年2月,济南S生物科技公司进行灵芝栽培技术研发,本月从附近 农民收购1500元稻草与棉壳用作研发过程中的栽培基料,按规定已开具收 购凭证,价款已支付。 借:低值易耗品 1305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95 贷:现金 1500

营改增一般纳税人申报征收培训

营改增一般纳税人申报征收培训
1.本栏“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第11栏“销项税 额”“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第18栏“实际抵扣税 额”“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第18栏“实际抵扣税 额”“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年累计”。
2.本栏“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按表内公式填写。
(2)本栏“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年累计”:反映货物和 劳务挂账留抵税额,在试点实施以后抵减一般货物和劳务应纳税额后的余额。 按以下公式计算填写:
本栏“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和应税服务”列“本年累计”-第18栏“实际抵 扣税额”“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年累计”。
(3)本栏“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按上期申 报表第20栏“期末留抵税额”“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 数”填写。
2.其他纳税人(指除上期留抵税额按规定须挂账的纳税人之外的纳税人) “本月数”:按上期申报表第20栏“期末留抵税额” “本月数”填写。 “本年累计”:填写“0”。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业务操作规范--主要政策
九、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北京等8省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
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3号)
(一)试点8省市自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之日税款所属期起,其所辖全部增
值税纳税人均应按照本公告的规定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包括:
“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反映除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收优 惠政策以外的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的征(免)税数据。
(五)第13栏“上期留抵税额” 1.上期留抵税额按规定须挂账的纳税人,按以下要求填写本栏的“本月

营改增培训心得3篇

营改增培训心得3篇

营改增培训心得1营改增的文件终于下发了,网上关于营改增的攻略、文件解读、评论的文章络绎不绝,把也算税务业内人士的我,看得是一头雾水。

这几天我一直在考虑,如何把文件的精华提炼出来,然后再用通俗的语言讲给那些还处于入门阶段的营改增企业相关人员去执行,是当前急需要做的工作。

今天,我用10分钟看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但用了2小时看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结合这几天所见所闻,体会如下:一、对纳税人而言,可选择的机会太多了作为此次营改增的重头戏,房地产和建筑安装,单从计税方法来看,纳税人可选择的项目众多,如:一般纳税人、简易计税方法、小规模、新老项目、五一前后等,这让历来对税务文件言听计从,只知道遵守没有选择的企业纳税人来说,是一个很大的挑战。

这要求企业相关财务人员必须从核算会计的思维转变到管理会计,而且这又是一个急转弯。

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有多少企业财务人员能够适应呢?我想不会太多,只通过简单的几天培训来达到这个转变,也是难上加难啊!二、仅凭现在下发的这些文件,就能把营改增的事情做的完美,那绝对是不可能的。

上个世纪90年代初期,做为时任税政科长、业务局长的我,曾参与过总局增值税条例的起草,xx年过去了,总局还一直在下发相关的补充文件。

所以,对于此次营改增的操作,我的理解是,要从两个方面去考虑:一是,基础类政策文件不会有太大的变化,如果想将其内在的精神理解透彻,必须从增值税的原理上进行深刻的研究。

二是,总局以后下发的文件,更多的是从税务程序性、管理性方面进行补充、完善。

虽然有人说现在的营改增文件有点像过去的营业税文件,但我认为最终它还是增值税,过渡应该只是暂时的。

文件的拟定过程中,这其中要考虑的因素太多,如政策方面、财政收入方面、社会稳定方面等等,所以单独从业务方面来理解此次文件的内容,那是片面的。

三、语境不同,理解也不同在网上我也看过很多人的问题解答,包括还有牢骚,我认为问和答之间,经常处于语境不同的地步。

税总纳便函[2016]71号《国家税务总局12366“营改增”专题业务培训参考材料》

税总纳便函[2016]71号《国家税务总局12366“营改增”专题业务培训参考材料》

税总纳便函[2016]71号《国家税务总局12366“营改增”专题业务培训参考材料》2016-05-13 08:55:33来源:湖北省国家税务局作者:【大中小】添加收藏通过营改增推进过程中基层税务机关和部分纳税人反映的问题和4月14日各省国税、地税局长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座谈会上各地提出的问题,我们发现,部分税务干部和纳税人对政策还不了解,或者还处于初步探讨和学习的阶段。

因此,此次营改增培训将主要围绕税收要素就营改增的基础政策、文件的难点以及变化点进行简要介绍。

第一部分营改增基本情况首先,简单介绍下这次全面推开营改增的基本情况,让大家有个宏观的印象。

这次营改增主要涉及四大行业:建筑业、金融业、房地产业和生活服务业。

事实上,从5月1日开始,营业税已全部被增值税覆盖,原来营业税纳税人全部都改征增值税。

5月1日以后发生的原营业税应税行为都不再征收营业税,但可能会有过渡期前后交叉的一些业务。

比如补缴营业税税款,总局下发的23号公告规定,纳税人在地税机关已申报营业税未开具发票,5月1日后需要补开发票的,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这里允许开增值税发票并不意味着需要缴纳增值税,是为了方便纳税人,为了改革的平稳过渡。

因此5月1日之后开具增值税发票,并不代表同时要征增值税。

4月30日之前的业务仍缴纳营业税,5月1日以后的业务应缴纳增值税。

那这个时间节点怎么把握呢?不能由纳税人任意选择,例如,合同确定的付款是4月30日,如果纳税人迟迟不结账,能否5月1日之后缴纳增值税呢?问题的关键在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4月30日之前的,不管是否已缴纳营业税,涉及的税款还是应缴纳营业税;如果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5月1日之后的,那就应缴纳增值税,这不能由税务机关或纳税人任意选择,请大家注意。

第二,是营改增的税率。

仍然是11%和6%这两档税率,只是在征收率中增加了5%;5%是营改增期间的过渡征收率,主要是针对销售不动产及不动产经营租赁等业务。

营改增政策培训(330)

营改增政策培训(330)
二、建筑业的经营、核算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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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筑业的经营、核算特点。
(一)建筑业的经营特点
1.建筑业的生产经营基本流程 建筑业企业在承接各项工程作业时,基本都把项目部作为基本实施单 位,生产经营的整个流程也都围绕项目部展开。较为规范的建筑企业 主要生产流程为(见下图)。
第一步,项目考察。企业组织人员对知悉的项目建设信息进行考 察,确定是否参与建设项 目的招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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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线职能制组织结构图
总公司




















职 能







部部部部 Nhomakorabea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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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业概况
(4)矩阵制组织结构。 它是在直线职能制垂直形态组织系统的基础上,再增加一种横向的
领导系统。矩阵式组织结构模式的独特之处在于事业部制与职能制组织结 构特征的同时实现。有利于企业提高效率从而降低成本。公司的业务活动 是以项目的形式存在的。项目由项目经理全权负责,职能经理配置适合的 人力(或财产)资源,在项目期间,这些员工(或财产)归项目经理管理。 而职能经理的责任是保证人力(或财产)资源合理有效的利用。这种组织 结构适用于跨地区分公司(项目部)多且规模庞大的建筑业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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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业概况
(2)事业部制组织结构。 是一种在直线职能制基础上演变而成的现代企业组织结构形式。事业部
制是一种高度(层)集权下的分权管理体制。一个公司按地区或按项目部 分成若干个事业部,各事业部在公司宏观领导下,拥有完全的经营自主权, 实行独立经营、独立核算的部门,公司总部只保留人事决策、预算控制和 监督权,并通过利润等指标对事业部进行控制。事业部可以是一个分公司, 也可以是项目部,或者是一个工程处(队),但各事业部都不具有法人资 格。事业部制组织结构适用于规模大、技术复杂的较大型建筑企业。

某邮政集团公司营改增会计核算办法培训

某邮政集团公司营改增会计核算办法培训
1. 在“其他应收款”科目下增设“待抵扣进项税额”二级科目;在“其他应收(付)款—省 内往来”科目下增设“税金”三级科目。
2. 在“应交税费”下增设 “增值税留抵税额”、“增值税检查调整”、“税收罚款”三个二级科 目;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科目下设“营改增业务“和”原增值税业务”两个 四级科目。
进货折让
• 进货折让的会计处理方法与进货退回基本相同,按折让后的金额重新入账或对原入账金 额作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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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增值税进项税额及其转出的会计处理
3. 外购材料短缺与损耗的进项税额会计处理
材料短缺损失由验 收入库的材料承担
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如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
材料短缺损失由供 应单位承担
1. 若对方决定近期内予以补货,则短缺材料的进项 税额需待补来材料验收入库后,才可予以抵扣。
2.若对方决定退赔货款,应比照购货退回进行处理。 如购买方未付款且未作账务处理,应退回原增值税 专用发票,注明作废后,重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如 已付款或已作账务处理,必须取得当地主管税务机 关开具的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交供应方,企 业则应在取得对方开具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 以红字冲减原已登记的进项税额。
借:集邮票品—纪特邮资封片—售价 150,000
会 计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汇总纳税 11,000

贷:集邮票品—纪特邮资封片—进销差价 50,000
录 银行存款
111,000
8
第一部分 会计科目设置
案例1—2:某邮政企业2013年12月31日有分销酒水业务所产生的留抵税额 100万元,2014年1月份分销酒水业务产生销项税额40万元,进项税额10万元; 邮品销售业务产生销项税额80万元,进项税额30万元。则“增值税留抵税额” 科目相关的会计处理如下:

营改增政策业务培训(生活服务业、零税率、纳税申报)

营改增政策业务培训(生活服务业、零税率、纳税申报)

10/5/2018
Hale Waihona Puke 填表说明填写出口免征增值税货物 及劳务、出口免征增值税 服务、无形资产的销售额。 服务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 填写扣除之前的销售额。
填写税控器具开具的出口 免征增值税货物及劳务、 出口免征增值税服务、无 形资产的普通发票销售额。
10/5/2018
◎填表说明
填写本期按征收率计算 缴纳的应纳税额。 =第1栏*3%+第4栏 *5%+第7栏*3% 填写纳税人本期按照税 法规定减征的增值税应 纳税额。 ★有销售固定资产(3% 减按2%)、销售出租不 动产(5%减按1.5%)、 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 设备费用以及技术维护费 (全额扣减)的情况享受 减征的要填本栏。
10/5/2018
根据《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提供服务允许差额
扣除项目情形主要有:
• • • • ◊金融商品转让 ◊经纪代理服务 ◊融资租赁与融资性售后回租 ◊试点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

◊试点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办 法的
10/5/2018
◎填表说明
填写税务机关代开的增 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合 计 填写税控器具开具的货 物及劳务、服务和无形 资产的普通发票金额换 算的不含税销售额。 填写销售、出租不动产的 不含税销售额,销售额= 含税销售额/(1+5%)。 销售不动产有扣除项目的 纳税人,本栏填写扣除后 的不含税销售额。
10/5/2018
◎填表说明
填写服务扣除项目 上期期末结存的金 额,试点实施之日 的税款所属期填写 “0”。 填写本期取得的按 税法规定准予扣除 的服务扣除项目金 额。
填写服务扣除项目 本期实际扣除的金 额。
填写服务扣除项目 本期期末结存的金 额。。

国家税务总局货劳司---营改增培训参考资料(20160415)

国家税务总局货劳司---营改增培训参考资料(20160415)

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政策培训参考材料货物和劳务税司2016.04前言经国务院批准,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四个行业全部纳入试点范围。

为此,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国家税务总局配套出台了《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等7个行业管理、纳税申报、发票使用方面的公告。

2016年4月6日至8日,国家税务总局举办了全系统营改增政策专题视频培训,对上述文件进行了讲解。

为帮助基层税务人员更好的学习和理解政策精神,熟练掌握操作流程,我司对培训内容进行了整理,形成了《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政策培训讲义》。

目录前言 (i)《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解读 (1)第一部分文件出台的背景 (1)第二部分此次营改增试点的主要内容及影响 (1)第三部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解读 (2)第一章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2)第二章征税范围 (13)第三章税率和征收率 (22)第四章应纳税额的计算 (26)第一节一般性规定 (26)第二节一般计税方法 (27)第三节简易计税方法 (45)第四节销售额的确定 (47)第五章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发生时间和纳税地点 (55)第六章税收减免的处理 (59)第七章征收管理 (62)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 (66)一、销售服务 (66)(一)交通运输服务。

(66)(二)邮政服务。

(67)(三)电信服务。

(68)(四)建筑服务。

(68)(五)金融服务。

(70)(六)现代服务。

(72)(七)生活服务。

(80)二、销售无形资产 (82)三、销售不动产 (82)第四部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解读 (83)一、营改增试点期间,试点纳税人[指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以下称《试点实施办法》)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有关政策 (83)(一)兼营。

营改增培训课件(丰城市国家税务局)

营改增培训课件(丰城市国家税务局)
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 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 成为一般纳税人。
会计核算健全,是指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 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
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一经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 为小规模纳税人。
第一模块: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政策解析
第二模块:增值税发票管理相关问题
增值税不得抵扣问题的情形 (五)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 建筑服务。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丢失、霉烂变质,以 及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货物或者不动产被依法没收、销毁、拆除的情形。
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注意事项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 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 票的,按以下方法处理:
(一)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填 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 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 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发 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购买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不同纳税人身份选择对增值税的影响
以下几种情况均应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且一经认定,所有销售额均适用 一般计税方法,不得对未达标部分单独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 + 货物批发或者零售 + 营改增应税行为

建筑业营业税改增值税培训课件

建筑业营业税改增值税培训课件
•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 开工日期在2021年4月30前的建筑工程工 程;
• 〔2〕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21 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工程。
建筑效劳发生地与机构所在地不同,如 何纳税?
• (1)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效劳,适用一 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 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
• (1)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 (2)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效劳,可以选择适
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 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效劳,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 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 他费用 的建筑效劳
哪些建筑效劳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营业税、增值税的区别
4.对企业所得税的影响 营业税及附加在所得税税前 增值税不在税前,附加在税前
5.会计核算:一般纳税人〔应税效劳〕
• 乙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对外提设计效劳取得收入100万元,开具
试1、点增 设提后值计供:税劳给务专税,用发取效票得劳注增明值税价专款用10发0万票元价,款试增50值点万税元前额,6:注万明元增,值接税受额A公3万司元提。供的
EPC业务
EPC工程,即包含设计、采购、施工的工程总承包工程。EPC合同包含了 设计、采购与施工。有的EPC合同分别列示了设计、设备、施工的清单量及 价款;但有的EPC合同并未分别列示设计、设备、施工价款,仅表达为总承 包金额。
纳税地点如何确定?
• 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 务机关申报纳税;
• 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 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政策培训参考资料大全

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政策培训参考资料大全

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政策培训参考资料大全学习参考资料汇编2019.04经国务院批准,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四个行业全部纳入试点范围。

为此,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国家税务总局配套出台了《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等7个行业管理、纳税申报、发票使用方面的公告。

2016 年 4 月 6 日至 8 日,国家税务总局举办了全系统营改增政策专题视频培训,对上述文件进行了讲解。

为帮助基层税务人员更好的学习和理解政策精神,熟练掌握操作流程,我司对培训内容进行了整理,形成了《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政策培训讲义》。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解读 (4)......................................................................................................●《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解读 (348)......................................................................................................●《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解读 (388)......................................................................................................●《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解读 (421)......................................................................................................●《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解读 (454)2......................................................................................................●《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解读 (484)......................................................................................................●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解析 (514)......................................................................................................●增值税发票使用和开具有关问题解析 (624)......................................................................................................●地税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有关问题解析 (678)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解读第一部分文件出台的背景2016 年 3 月 5 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今年将全面实施营改增,从 5 月 1 日起,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房地产内训:房地产业营改增应对及财务核算管理实战内训

房地产内训:房地产业营改增应对及财务核算管理实战内训
(5)营改增后甲供材的税收处理分析
(6)营改增后,关联公司之间交易税收成本降低,房地产企业如何筹划?
(7)项目公司要考虑进销平衡,先抵扣后销售怎么办?
(8)代收费用将视同价外费用缴纳增值税,如何处理?
二、房地产企业财务核算与管理应对
1、企业开工前期开办费的核算、资本化和费用化的确认标准。契税的计税依据和土地使用税的纳税时间及减免税规定
12、完工前收入会计核算与完工后收入确认时点。预收账款会计核算与企业所得税政策规定的重大区别
13、营业税金及附加核算分析。会计上是按权责发生制核算还是按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确认?不同核算在纳税方面的影响 详情登录中房商学院官网,直接在搜“中房商学院”,登陆官网报名咨询
9、会计核算、发票管理、业务流程、供应商、营销策略、制度修订、合同管理有哪些变化,增值税纳税申报与营业税纳税申报有哪些改变?如何应对?
10、营改增过渡期间及营改增后,房地产企业应做好哪些准备,应采取哪些措施积极应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
(1)房地产企业可以提前开具发票确认收入吗?销售收入的确认时间点有策划空间吗?
2、营改增试点方案中,房地产销售、出租和建筑业税率是17%、11%、6%和3%,如何选择?存量房产在营改增开始后出售或者出租,增值税如何处理?
3、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标准及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办法,什么是销项税额,什么是进项税额?营改增改革之前取得的进项税有可能不再被允许抵扣,如何解决?
4、营改增启动时已开盘项目如何处理?同一开盘项目下的房产是否缴纳不同类型的流转税?长期合同如多年完成总包合同如何处理?
“重管理严稽查抓收入”将成为新一年税务工作的新常态,年终决算正在紧张进行,作为房地产企业的您将面临新的机遇与挑战。我们准备好了吗?

2019营改增的政策内容和操作培训

2019营改增的政策内容和操作培训
前款所称有偿,是指取得货币、货 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
第九条提供应税服务,是指有偿提供 应税服务。
有偿,是指取得货币、货物或者 其他经济利益。
非营业活动中提供的交通运输业 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不属于提供应 税服务。
非营业活动,是指:
(一)非企业性单位按照法律和 行政法规的规定,为履行国家行政管 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收取政府性基金或 者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活动。
本细则所称有偿,是指从购买方取 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
营业税细则第三条 条例第一条所称提 供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 销售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条例规定的 劳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有偿转让 不动产所有权的行为(以下称应税行 为)。但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 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条例规定的劳 务,不包括在内。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关于企业关注的几个问题
一、如何认识试点期间抵扣不完全问题
1.为什么不考虑试点企业的 期初存货
2.为什么未将人力成本支出纳 入进项抵扣范围
3.为何交通运输企业发生的路 桥费支出不能进行进项抵扣
二、试点政策中,对差额征税项目采取了“试点能利用增值税原理 解决差额征税的,通过抵扣进项税额予以解决;对无法通过增值税 链条解决进项抵扣问题的,以销售额特别处理(扣额法)办法予以 解决”的原则。
(二)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 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交通运 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
(三)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为员 工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 服务。
(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 定的其他情形。
修订要点
1、非营业活 动。 2、单位自行 的行为。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对照表
原增值税、营业税条例细则

2024年建筑业营改增专题培训有感心得体会范文(三篇)

2024年建筑业营改增专题培训有感心得体会范文(三篇)

2024年建筑业营改增专题培训有感心得体会范文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建筑业作为一个重要的支柱产业,对于国家的经济增长和就业创造起着重要的作用。

然而,长期以来,建筑业面临着一系列问题,包括税负过重、成本压力大等,严重制约了其可持续发展。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我参加了2024年的建筑业营改增专题培训,以下是我的心得体会。

首先,通过本次培训,我了解到营改增是一种重要的税制改革政策,会对建筑业产生重大影响。

在过去,建筑业的增值税是按照应税销售额计算的,也就是说,无论企业赚了多少钱,都要按照一定的比例交纳增值税。

这种方式对于建筑企业来说十分不公平,因为建筑项目的成本往往很高,利润率并不高,但是增值税却是按照销售额来计算的,导致企业承担了过重的税负。

然而,营改增将增值税改为营业税,按照企业的利润来计算,这样就降低了企业的税负。

这对于建筑企业来说无疑是一大利好消息,能够减轻企业的负担,提高竞争力。

其次,本次培训还重点介绍了营改增政策的具体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

通过学习,我了解到在申报增值税的时候,企业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操作,确保申报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特别是对于一些特殊的项目或者是跨行业的企业,需要更加注意,遵守相关的规定,确保税负的合理性。

同时,培训还对于营改增政策的减税优惠政策进行了详细解读,例如对于小规模纳税人的优惠政策、对于高新技术企业的减税政策等。

这些政策的出台,将给建筑企业带来更多的减税和优惠措施,使企业更好地发展。

再次,本次培训还就建筑业营改增政策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和交流。

在培训中,我了解到建筑业在实施营改增政策中可能会遇到的一些问题和困难,并且学习了相应的解决方法。

例如,在发票管理方面,建筑业要求发票必须真实有效,而且要按照规定及时归档。

在人员培训方面,企业需要定期进行培训,提高员工的业务水平和税务意识。

在会计核算方面,企业需要做好账务和票务的核对,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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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营改增政策介绍
3、注释
销售不动产:指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业
交通运 输服务 建筑服 务 电信 服务 金融 服务 现代服 务 生活 服务
务活动。
销 售
邮政 服务
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 形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等。
转让无形资产
销售不动产
二、营改增政策介绍
4、税率和征收率
2016年 3月
由上海市分批扩 大至北京等8个省 (直辖市)
明确从2014年1月1 日起在全国范围内 开展铁路运输和邮 政业试点
建筑业、房地产、金 融业、生活服务业由 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 增值税
二、营改增政策介绍
2、本次营改增试点办法介绍
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称应税行为)的 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分类: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
征收机关不同
营业税由地方税务局 管理和征收,增值税 由国家税务局管理和 征收。
征收环节不同
营业税下游环节已交税,上 游环节还要交税,属于重复 征税。增值税下游环节可以 抵扣。
会计核算不同
原营业税在损益表主中体 现,营改增后增值部分税 金在资产负债表中体现, 对增值部分附征的附加税 才在损益表中体现。
注:应税劳务是指属于交通运输业、建筑
增值税
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 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 税。 流转税 价内税 税率:0%、3%、6%、11%、13%、17%
注:应税劳务是指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 不动产的劳务。
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讯业、文化体育
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
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 出租试点前取得的不动产
5% 5%
不动产租赁(经营性)
试点前签订的不动产租赁合同未执行完毕
收取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
5%
3% 3%
有形动产租赁(经营性)
出租试点前取得的有形动产
试点前签订的有形动产租赁合同未执行完毕
小规模纳税人
3%
3%
二、营改增政策介绍
5、计税方法
在5-6月之间开具的营业税发票按试点实施办法的规定缴纳增值税。
• 简易计税法
按照销售额与征收率的乘积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征收率
二、营改增政策介绍
6、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发生时间和纳税地点
(1)增值税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发生时间: 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
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 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纳税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的,为金融商品所有权转移的当天。 纳税人提供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应税行为
销售货物 提供劳务 有形动产加工、修理修配 增值电信服务、金融服务、现代服务(不含租赁)、生活服务 提供服务 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基础电信服务、建筑服务 不动产租赁(包括经营性和融资性) 有形动产租赁(包括经营性和融资性) 包括转让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使用权(除土地 转让无形资产 使用权)和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 转让土地使用权
营 改 增 培 训
计划财务部 2016年4月22日
一、营业税和增值税介绍 二、营改增政策介绍
三、营改增重点解答(涉及公司业务) 四、公司营改增前后税种税率比较
五、关注点、应对及筹划
一、营业税和增值税介绍
营业税
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 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所取得的 营业额征收的一种税。 流转税 价外税 税率:3% 、5%
一、营业税和增值税介绍
价内外不同
增值税是价外税,含税合 同额中包含不含税价格和 税。营业税是价内税,含 税合同额乘以相应税率得 出税。
征收对象不同
营业税的征税对象为应税 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 销售不动产增值税的征税 对象为商品(包含应税劳 务)。
征收内容不同
增值税对增值部分 征税,营业税对营 业额或所得全额征 税。
二、营改增政策介绍
1、营改增进程
明确从2012年1月1 日起在上海交通 运输业和部分现 代服务业试点
2011年 11月 2012年 7月
明确从2013年 8月1日起在全 国范围内开展 试点
2013年 5月 2013年 12月
明确从2014年6 月1日期将电信 业纳入营改增 范围
2014年 4月
自2016年5月1日起 以下四大行业在全 国范围内全面纳入 试点范围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 建筑工程项目; 2、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 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未注明合同开工日期,但建筑工程承包合 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 一般计税法
按照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的差额计算应纳税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税率 进项税额=含税购买价÷(1+税率)×税率
抵扣凭证要求: 合法、合规、期限内
不允许抵扣情形:
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 免征增值税项目 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 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 产和不动产 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产品等
交通运输服务
建筑服务 金融服务
现代服务 生活服务
应税行为 征收范围
邮政服务
电信服务
转让无形资产
销售不动产
二、营改增政策介绍
3、注释
建筑服务:指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
其附属设施的建造、修缮、装饰,线 路、管道、设备、设施等的安装以及
工程服务,是指新建、改建各种建筑物、构筑物 的工程作业,包括与建筑物相连的各种设备或者 支柱、操作平台的安装或者装设工程作业,以及 各种窑炉和金属结构工程作业。 安装服务,是指生产设备、动力设备、起重设备、 运输设备、传动设备、医疗实验设备以及其他各 种设备、设施的装配、安置工程作业,包括与被 安装设备相连的工作台、梯子、栏杆的装设工程 作业,以及被安装设备的绝缘、防腐、保温、油 漆等工程作业。 修缮服务,是指对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修补、加 固、养护、改善,使之恢复原来的使用价值或者 延长其使用期限的工程作业。
票据的取得:
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小规模纳税人可申请主管税务机关代开
二、营改增政策介绍
8、简易计税法和预缴规定
建筑服务
一般纳税人简易计税法的情形 为建筑工程老项 目提供建筑服务
以清包工方式提 供建筑服务 简易计税法:
以甲供工程提供 建筑服务
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3%)×3%
租赁服务
物流辅助服务
广播影视等其他
二、营改增政策介绍
3、注释
生活服务:指为满足城乡居民日常生活需
交通运 输服务 建筑 服 务 电信 服务 金融 服务 现代 服 务 生活 服务
求提供的各类服务活动。包括:
文化体育服务
旅游娱乐服务 教育医疗服务 餐饮住宿服务 其他
销 售
邮政 服务
转让无形资产
销售不动产
二、营改增政策介绍
8、简易计税法和预缴规定
建筑服务业
一般计税法: 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11%)×2%
(一)从分包方取得的2016年4月30日前开 具的建筑业营业税发票。上述建筑业营业税 发票在2016年6月30日前可作为预缴税款的 扣除凭证。 (二)从分包方取得的2016年5月1日后开具 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所在县(市、 区)、项目名称的增值税发票。 (三)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凭证。
信息技术服务:是指利用计算机、通信网络等技术 对信息进行生产、收集、处理、加工、存储、运输、 检索和利用,并提供信息服务的业务活动。 租赁服务:包括融资租赁服务和经营租赁服务。 经营租赁服务,是指在约定时间内将有形动产或 者不动产转让他人使用且租赁物所有权不变更的 业务活动。车辆停放服务按不动产经营租赁缴纳。 商务辅助服务:包括企业管理服务、经纪代理服务、 人力资源服务、安全保护服务。其中企业管理服务, 是指提供总部管理、投资与资产管理、市场管理、 物业管理、日常综合管理等服务的业务活动。
三、营改增重点解答
7、建筑业哪些可以免征增值税?
工程项目在境外的建筑服务 工程项目在境外的工程监理服务 工程、矿产资源在境外的工程勘察勘探服务
8、纳税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如何确定?
收讫销售款或开具发票的当天 预收款当天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当天
三、营改增重点解答
9、纳税地点如何确定?
固定业户:机构所在地
非固定业户:应税行为发生地
其他:建筑服务发生地、不动产所在地 自然资源所在地
10、建筑服务包含哪些服务?
工程服务 安装服务 修缮服务 装饰服务 其他建筑服务
三、营改增重点解答
11、5月1日之后营业税发票是否会收回作废?
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23号公告规定,2016年5月1日前试点纳税人
已领取的地税发票,可继续使用至2016年6月30日。
范围
有形动产,包括自来水、电、气
税率
3%、13%、17% 17% 6% 11% 11% 17% 6% 11%
销售不动产
包括销售建筑物、构筑物等
11%
二、营改增政策介绍
应税行为 范围 征收率
以清包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
建筑服务 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 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 销售不动产 3%
销售试点前取得或自建的不动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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