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新市人才引进申报办理指引
广州人才引进申办教程精品PPT课件
注:大专(含大专)以上的学历鉴定,可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 )进行在线验证,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学位认证网:
学历鉴定
2001年以后毕业的, 可以在学信网打印该 表格。
2001年前毕业的,要 到广东省学历鉴定中 心鉴定毕业证。
地址:广州市农林下 路72号2楼 电话:37629561
填写周岁,未满周 岁减一岁
填现写工户作口单所位属名派称出 所 填写落户户口所属 派出所
“是否同调”都填否 一般情况不填写
随迁或不随迁
1 广州市引进人才申报表
手写签名
须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 人签署意见、签名和加盖 单位公章
注意: 该表格一式两份,双面打印,电脑 填写完表格后再打印;与所附的申 报材料(如户口本、专业技术证书 和职业资格证书等)相一致
学位鉴定
人才引进材料清单
7 专业技术资格资料/职业资格/执业资格
资格证书 网上查询证明
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网址 广东省职业资格证书联网查询网址 广州市职业资格证书网上查询网址
人才引进材料清单
7 参加社会保险证明
个人参保证明 缴费历史明细表
注:当前月份打印的社会保险证明才有效; 可到单位所在街道办事处、社保局打印; 网上打印的需彩打,如果黑白打出来必须盖公章;
人才引进材料清单
11 随迁家属资料
配偶:结婚证(复件)、户口本首页和个人页(复件)、身份证(复 件)、社保缴费历史证明和参保证明;
未成年子女:户口本首页和个人页(复件)、出生医学证明(复件)、 在读证明(初、高中的未成年子女,由学校出具);
注:未成年子女若与引进人才本人不在同一户口本或户口地址不一 致的,暂不能随迁,需等引进人才本人入户后再向本市公安部门申 请入户 ★人才引进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复件和原件彩色电子扫描件(格式: jpg,大小为500KB以下)
人才引进申办常见问题及操作流程【模板】
人才引进申办常见问题及操作流程目录一、个人账号申办常见问题 (4)1.如何注册个人账号? (4)2.忘记账号/密码该怎么办? (4)3.引进申办提示:【已禁止再报,**年已办理引进在职人才业务,如需开通再次申报权限,请联系市、区人社部门引进人才对外服务窗口提交申请】。
(4)4.引进申办系统中的“引进单位”搜索不到现单位名称,该如何处理? (6)5.送审业务系统提示“申报记录企业代码丢失”,怎么办? (7)6.系统找不到单位名称,进行“新增/修改单位信息”时提示该单位已存在9位的机构法人码。
不是18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就不能办理业务吗? (7)7.通过“新增/修改单位信息”提交了申请,但单位系统管理员权限一直没有开通,怎么办? (8)8.找不到学历证上的专业和学校名称该怎么办? (9)9.个人登录人才引进系统最新审批状态显示空白怎么办? (9)10.用户使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才引进入户申办系统办理入户业务,然而在广州市人事电子政务系统中人才引进系统未查到有注册信息和申报记录。
(9)11.人社局已审批完成(已公布)但没有入户卡和批复卡可下载。
(9)12.修改“用人单位电话”、“用人单位性质”。
(9)13.办理人才引进业务时怎样上传一些附件下拉框中没有的证明材料类型? (10)14.以职称申请引进人才入户,但系统没有相应的资格(工种)名称选项 (10)15.应如何填写原单位名称和引入单位名称。
(10)16.办理人才引进业务,已按系统要求上传完相关的资料,但附件列表没有显示任何材料或只显示身份确认自拍照。
(11)17.办理积分入户业务,无法在广州市政府信息共享平台查询到历史缴费记录。
(11)18.个人办理人才引进业务,发现引进单位选择错误,法人单位未审核情况下,如何更改单位名称。
(11)19.主管部门已在系统多次帮申报人提交资料,均未能进入下一步的流程。
(11)20.个人填写信息中存在生僻字。
广州市人才引进入户手续办理指南
广州市人才引进入户手续办理指南2023年广州市人才引进入户手续办理指南人才引进指因工作需要,当地的单位录用一个外省、市的在职的,且就业至少达到一定年限的人员,学历高于当地人才引进的最低要求的人才来当地就业!接下来小编整理了2023年广州市人才引进入户手续办理指南,文章希望大家喜欢!一、办理对象1、省属非公经济单位及中央驻穗单位2、学历类引进在职人才二、申请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1、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学位,年龄40周岁以下;2、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年龄40周岁以下;3、具有经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学士以上学位,年龄40周岁以下;4、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年龄45周岁以下;5、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年龄50周岁以下;6、具有博士学位,年龄50周岁以下。
7、经认定或审核确认的高技能人才。
三、社保要求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的申报人员、具有高级职称申报人员、择业期内留学归国的申报人员须提供个人在引进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
其他申报人员须提供个人在引进单位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保证明。
(疫情期间,未能及时办理参保缴费的,允许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补办,不影响正常申报人才引进入户。
)四、申请时间每年3月1日至12月31日的工作日时间五、所需材料(一)基本材料:1、户口本2、身份证3、落户地址:(1)迁入本人提供房产证或《个人名下房地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2)迁入用人单位集体户(含人才市场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单位同意落户意见及加盖公章的集体户户口簿首页复印件;(3)迁入街道公共集体户的,提供个人无以上规定住所书面承诺并提供街道公共集体户地址及所属派出所。
(二)不同类型申请人还应分别提交的材料:1、以学历作为引进条件的申请人。
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以及学历、学位查询结果或认证材料。
2、以职称作为引进条件的申请人。
须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发证机关网上查询、确认、核验材料等。
广州市引进人才办理入户手续指南
上午8:30-12:00
下午2:00-5:30
天河区人社局
天河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
天河区天路894号国际科贸中心四楼
83470847
87554158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2:00-5:30
白云区人社局
白云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
白云区政通路37号二楼
86360913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14.随军家属证明材料。市军转安置部门出具的同意引进证明材料。
15.离婚证明材料。离婚人员须提供离婚证、协议书(民事调解书或法院判决书)
16.高层次人才证明材料。高层次人才认定证书、市人才工作局证明。
17.其他资料。其他网上填报上传的资料原件。
初审受理部门
1.市直及在市注册登记的用人单位人才引进由市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受理。
番禺市桥平康路69号四楼代理部
84699620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开发区组织人事局
开发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黄埔区科学城香雪大道中81号国际人才城1楼
82012696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30-5:00
南沙区人社局
南沙区人才市场
南沙区环市大道中19号一楼
办理条件
符合《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条件的在职人员,可申报引进人才业务。
办理时间
每年3月1日至12月31日的工作日时间。
网报地址
外网地址:./rcyj/,
网地址:http://172.16.26.65/gzhr/Login_rcyjsb.aspx。
广州市人才绿卡管理系统个人业务申报操作指南
附件
广州市人才绿卡管理系统个人业务
申报操作指南
一、系统访问地址及权限申请
(一)访问地址。
/vsgzhr/login_rclk2.aspx
(二)用户注册。
1、个人用户注册
操作说明:点击【用户注册】进入注册页面:
2、同意服务协议,并点击【下一步】:
3、勾选需申报的业务系统,点击【下一步】进入填写页面:
4、后面带* 的为必填项;该资料为个人所有,只有本人享有此资料的修改和使用。
注:一个身份证号码只能注册一次,成功注册后身份证号码和用户名将不能修改。
操作完该步骤即为完成个人用户账号注册。
二、系统操作总流程图。
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流程及联系窗口
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我市用人单位引进人才入户相关工作,根据《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以下称《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的引进人才入户是指广州市、区用人单位引进在职人才入户(包括专业技术类、管理类和技能类等在职人才)和引进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入户(含择业期内在本市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第三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市国资委直接或委托监管企业)等用人单位引进人才的审核办理。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住所地址在本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引进在职人才入户的审核办理。
各区公安机关负责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入户的审核办理。
省直及中央驻穗用人单位引进人才入户审核办理由省相关部门另行明确。
第二章申办第四条《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第1、2、3目中的高层次人才可通过引进人才“绿色通道”直接办理引进人才入户手续。
第五条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符合《办法》第五条第一款(二)、(三)、(四)项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年龄等条件。
第六条《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二)、(三)、(四)项中的引进在职人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须提供相关学历、学位鉴定或网上查询结果或认证报告。
《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二)、(三)、(四)项中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到各区公安机关直接办理入户手续。
第七条《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一)、(二)、(三)项所列明的在职人才及择业期内的留学人员,申办时须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八条《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和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是指《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68号)中所列明的水平评价类和准入类职业资格。
职称资格、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无法通过查询、确认、核验的,不予受理其申请。
广州市人才引进申报办理指引.doc
附件1广州市人才引进申报办理指引一、申报条件(一)在广州市有合法住所。
(二)被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合法录(聘)用,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录(聘)用手续和缴纳社会保险手续。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A类人员请填写广州市引进人才呈报表(A);B类人员,以及申报人配偶为非广州户口且不符合A类准入条件的,本人(单调)或夫妻双方(同调)请填写广州市引进人才呈报表(B)):A类:符合《关于改革我市常住人口调控管理制度的若干意见》(穗府〔2003〕72号)附件“广州市人口准入基本条件”(补充吸收类准入人员除B类:符合《关于加快我市人才引进的若干意见》(穗人[2004]28号)或《关于改革我市常住人口调控管理制度的若干意见》(穗府〔2003〕72号)二、呈报材料(一)《广州市引进人才呈报表》;(二)原单位的同意调出函(暂不办理人事档案和同意调出函的人员,提供本人签署的《暂不办理人事档案和同意调出函承诺书》);(三)本人的学历、学位、职称、执业资格、职业资格等证书或相关证明;(四)计划生育证明和户口本;(五)已婚人员,提供结婚证及配偶的学历、学位、职称、执业资格、职业资格、户口本等证件;配偶属于外国、港、澳、台籍或持有外国、港、澳、台永久性居留权,及到国(境)外定居的,提供结婚证及配偶的护照、居留证明或原居住地公安部门出具的销户证明;离异人员,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丧偶人员,提供当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
配偶及子女自愿不随迁随调的单方引进人员,提供配偶不随迁、随调的意见书。
(六)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三、申报流程四、申报注意事项(一)确定填报类别。
申报人或用人单位、申报部门应充分了解和掌握我市人才引进的准入条件,认真区分符合人才引进的准入基本条件或补充条件两种情况后,确定填报A表或B表。
(二)确定申报部门。
申报人或用人单位既可以通过具有人事主管权的上级主管部门或市人事局人才引进直接申报点申报,也可以委托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申报。
鉴证网分享广州市人才引进全攻略
鉴证网分享广州市人才引进全攻略第一篇:鉴证网分享广州市人才引进全攻略鉴证网-学历认证第一站广州人才引进办理攻略一、首先确认是否符合申办的条件:(以下年龄均已身份证为准)1.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2.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含中级)或职业资格(中级),年龄35周岁以下;3.具有经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学士以上学位,年龄35周岁以下;4.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年龄45周岁以下;5.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年龄50周岁以下;6.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年龄40周岁以下;7.具有博士学位,年龄45周岁以下。
注:申请人必须具备国家干部身份二、符合申办条件的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个人调动申请函、接收单位营业执照到广东省人才服务局开干部商调函。
三、持省人才服务局开除的干部商调函回原单位调出档案并开出同意调出函、现实表现证明材料。
四、备齐下述材料交至省人才服务局,经审核后报省人社厅审批:1.新接收单位需备材料:a.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复印件;b.委托人事代理公函,调动报告c.《呈报表》一式三份,需加单位审核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2.原单位需备材料: a.人事档案 b.同意调出函 c.现实表现3.个人需备材料a.最高学历、学位、职称证明、学历认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认证办理需一定时间请提前办理。
b.已婚人员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单方调入承诺书(双方签字、盖手印)c.未婚人员的未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d.离婚人员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有子女的,需提交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e.迁入地镇(街)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广州市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计划生育证明有效期原则上不能超过6个月f.子女出生证、在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g.一方已属广州户口,附户口原件及复印件h.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i.原户口簿首页及个人页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原户口地址所属管辖派出所名称和现详细落户地址及所属管辖派出所名称五、省人社厅批准后,我局通知本人领取调动批复、干部商调函、《广州市区入户卡》并签订《人事代理合同书》,按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有关规定办理缴交人事代理费及人才引进费六、本人持省人社厅调动批复及《广州市区入户卡》到西湖路88号广州市公安局综合办证大厅领取《准予迁入证明》并盖章七、持省人社厅调动批复、凭《准予迁入证明》、已盖章的《广州市区入户卡》回原户口所鉴证网-学历认证第一站在地开出户口迁移证办理户口迁出;持干部商调函回原单位办理行政、工资、组织关系的转移八、本人将行政、工资、组织关系介绍信交省人才服务局归档持批复、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广州市区入户卡》办理入户手续入集体户:提交入户材料:1.《广州市区户口指标卡》;2.《准予迁入证明》; 3.户口迁移证;4.省人社厅调动批复;5.接收单位落户证明;6.身份证复印件;7.个人基本信息(身高、血型); 8.广州市二代居民身份证相片2张。
异地人才引进入户广州及办理户口流程1
异地人才引进入户广州及办理户口流程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广州市人口机械增长管理办法的通知》及广州市人事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干部调配工作的若干意见》的文件精神,为了加快人才引进,促进广州市经济社会发展,为了提高办事效率,更好地为人才服务,为基层服务,为企业服务,现将广州市最新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规定传达给您,希望为异地人才提供更好的就业及子女教育等条件。
★根据广州市最新人才引进的相关政策规定,应届毕业生入户广州办理条件及所需要材料如下:一、申办户口条件:1、具有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学位,或者大专学历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2、年龄在35岁以下;3、如已结婚,配偶的条件均要达到以上学历;二、调入广州市需备材料到公司申请:A:档案所在地提供:1、同意调出函2、现实表现3、本人密封档案;B:本人提供:1、学历证书原件,验证报告原件2、学位证书原件,验证报告原件3、职称证4、结婚证(已婚已育)5、计生证6、独生子女证(已婚已育)7、户口本8、身份证9、相片C:现单位提供:1、用人申请报告2、用工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3、用工单位劳动合同书4、引进人才呈报表三、公司发商调函,到原档案所在单位调档。
原单位在递送档案的同时,必须开具同意调出函、现实表现、婚姻及计划生育证明三份材料;四、验证后,公司阅档、呈报、申请调令;五、本人到公司缴费,领取调令;六、本人带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结婚证、身份证及学历证、学位证的验证报告等材料的原件及公司介绍信到广州市人事局对外办证中心(经典大厦七楼)领取入户广州指标卡,到广州市公安局综合办证大厅(西湖路88号)领取《准予迁入证明》;七、本人带调令、《准予迁入证明》回原籍办理迁出手续(可委托家人办理),包括行政关系、工资关系、党团关系、社保关系、户口等;八、本人带以上关系到公司报到,由公司开具到岗证明;九、本人带齐准迁证、指标卡、学历证、学位证、结婚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的鉴定证等材料的原件以及迁入地户口本、户主身份证、户主同意搭户书(自购房子要提供房产证原件或购房合同书复印件)、四张身份证相片等材料到迁入地派出所多在的公安分局综合办证大厅办理入户手续。
广东引进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指南教学文案
广东省引进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指南广东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17年8月一、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申报指南一、申报程序申请人由个人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单位登录广东省人才工作综合管理平台(网址:http://),按要求注册单位账号后在线填写相应人才认定申请表,提交相关附件证明材料。
按属地管理原则,市、县(市、区)辖管单位(含非公有制单位),向地级以上市人社部门提交;省直、中直驻粤及其他各类单位,所在单位核实后直接提交省人社厅引进领军人才办公室。
二、申报材料及要求申请人须按要求在系统提交以下申请材料电子版,不需提交纸质材料。
其中,认定申请表由申请人在线中文填写,打印并签字后,用人单位出具推荐意见加盖公章,扫描后上传至系统。
附件证明材料需提供彩色扫描件,外文材料须翻译成中文,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上传至系统。
1.广东省引进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科技创新领军人才);2.申请人身份证、护照或其他国际旅行证件的有效信息页;3.个人年薪完税证明及社保缴纳证明(签订互免协议国家可不提供)等材料;4.用人单位出具的年收入证明,以及拨付申请人薪酬的财务记账凭证和相关单据;5.本人正在履行中的劳动合同;6.全职在粤证明材料,国内人员提供人事或社保关系转入我省单位相关证明;境外人员提供出入境记录、银行工资流水等;7.是否获得地级以上市财政和引进单位住房补贴或生活补贴的证明;二、金融人才申报指南一、申报程序申请人由个人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单位登录广东省人才工作综合管理平台(网址:http://),按要求注册单位账号后在线填写相应人才认定申请表,提交相关附件证明材料。
二、申报材料及要求申请人须按要求在系统提交以下申请材料电子版,不需提交纸质材料。
其中,认定申请表由申请人在线中文填写,打印并签字后,用人单位出具推荐意见加盖公章,扫描后上传至系统。
附件证明材料需提供彩色扫描件,外文材料须翻译成中文,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上传至系统。
1.广东省引进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金融人才);2.学历学位及相关专业资格证书;3.身份证以及护照的证件信息页或其他相关身份证明材料;4.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劳动合同或聘书、聘用协议;5.用人单位为非公经济组织或社会组织的,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6.截至2017年11月至少一年的个人完税证明;7.可以证明申报人符合评定标准相关条款的任职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及证书。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人才引进申报工作的通知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人才引进申报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人事管理【发文字号】穗人社发[2012]55号【发布部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日期】2012.06.15【实施日期】2012.06.15【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失效依据】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人才引进申报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发〔2012〕55号)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整合、规范和简化我市各类人才引进的报批程序,提高人才引进工作效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人才引进的范畴本通知所指人才引进,包括市属单位专业技术类、管理类人才(原人事部门主办)和技能类人才(原劳动保障部门主办)的引进。
中央驻穗、省属及在省登记、注册的单位引进人才原则上请向省申报;萝岗区、南沙区、增城市、从化市属单位引进的人才,原则上请直接向单位所在区(县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报。
二、全面实行网上申报制度2012年7月1日起,各有关单位均需在网上进行人才引进(包括技能人才)申报,同时递交书面材料。
外网网报地址是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才引进频道(http:///rcyj/);内网网报地址(http://172.16.26.65/gzhr/Login_rcyjsb.aspx)。
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熟悉网报流程和要求,确保书面和网报资料完整、真实和清晰,网上申报咨询电话:83559078、83553151、83555627。
三、规范人才引进申报材料为了进一步简化申报资料,提高申报信息的完整性和有效性,我局修改完善了人才引进申报材料的相关要求。
2012年7月1日起,各单位按照《广州市人才引进申报资料(2012年版)》(见附件1)的要求报送相关申报资料,并重点注意以下材料的申报要求:(一)人才引进申报表(2012年版)(见附件2)必须是清晰的电子打印表格。
广州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
广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指南一、发布依据《关于印发〈广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方案〉〈广州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保障方案〉和〈广州市高层次人才培养资助方案〉的通知》(穗组字〔2017〕98号)。
二、申报范围高层次人才认定不受国籍、户籍和身份限制,主要从以下三类人员中认定产生:(一)已在我市市属单位(含非公有制单位,下同)工作、来穗自主创业或已与我市市属单位达成工作意向的高层次人才,可申报“广州市杰出专家”“广州市优秀专家”“广州市青年后备人才”。
(二)我市市属单位柔性引进人员(与该单位签订3年以上协议,每年在我市工作时间一般不少于6个月),可申报“广州市杰出专家”“广州市优秀专家”。
(三)中央和省属驻穗单位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广州市杰出专家”“广州市优秀专家”:1. 当前正在承担我市“科技重大专项计划”或我市省级以上重大科技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加人员(指任务书或合同书中列前三位的人员,具体由市科技创新委负责审核);2. 当前正在担任我市省级以上重点建设项目首席工程技术专家、管理专家(具体由市发展改革委提供项目清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审核);3. 所在单位与我市签订中长期合作协议,共建研究院、研发中心等机构,申报人在该机构担任全职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具体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审核)。
党政机关公务员不列入认定对象(聘任制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和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可申请认定。
三、申报条件申报人除应具备《广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2017年)相应认定标准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遵纪守法,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专业基础扎实,创新能力强,作风正派,具有严谨求实、探索求知、崇尚真理的科学精神。
(三)申报“广州市杰出专家”和“广州市优秀专家”的人员,其应未办理退休手续;申报“广州市青年后备人才”的人员,其年龄应未满40周岁。
广州市引进人才申办指南
广州市引进人才申办指南一、业务事项引进在职人才二、政策依据1.《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我市人口调控和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14〕10号);2.《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穗发改人口〔2014〕10号)。
三、办理方式网上申报、窗口办理。
四、办理条件符合《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条件的在职人员,可申报引进人才业务。
五、办理时间每年3月1日至12月31日的工作日时间。
六、网报地址外网地址:/rcyj/,内网地址:http://172.16.26.65/gzhr/Login_rcyjsb.aspx。
七、申办材料下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应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确认,并统一用A4纸按以下顺序排列。
1.《广州市引进人才申报表》。
申报表要填写清晰、有引进单位意见和主管部门意见(须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署意见、签名和加盖单位公章)。
2.调动或就业登记备案证明。
包括同意调出函和档案转递接收证明。
未能提供同意调出函和档案转递证明的,需提供在引进单位表现的考核材料、就业登记材料、《暂不办理个人档案或同意调出函承诺书》等材料。
3.用人单位资料。
企业须提供已通过年审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
4.引进报告。
企业须提供引进报告、机关事业单位须提供录用(转任)证明、增人计划卡等资料。
5.身份资料。
申报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户口本需提供首页和本人页。
6.学历资料。
申报人学历证、学位证及其鉴定证明。
7.专业技术资格资料。
包括资格证书、评审表(认定表)或考试报名表、网上查询证明、需要鉴定的还须提供鉴别证明等。
8.职业资格资料。
包括职业资格证书、网上查询证明、需要测试的还须提供测试证明等。
9.参加社会保险证明。
按规定需要参加社会保险的申报人在本市引进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及历史缴费记录。
10.计划生育证明。
指拟迁入地镇(街)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广州市计划生育证明》。
职称入户广州流程
职称入户广州流程一、引言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口流动的增加,广州作为中国的经济中心城市,吸引了越来越多的人前来工作和生活。
对于一些有职称的人员来说,他们可能需要将自己的职称认证并入户广州。
本文将介绍以职称入户广州的具体流程。
二、申请材料准备1. 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2. 最高学历证明(学位证书或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文件原件及复印件;4. 个人简历原件及复印件;5. 在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6.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发表的论文、获得的奖项等)原件及复印件。
三、流程步骤1. 在广州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上下载并填写《广州市人才引进职称认证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2. 将申报表及准备好的材料提交至广州市人才服务中心;3. 广州市人才服务中心进行初审,审核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4. 初审通过后,申请人需缴纳职称认证费用,并领取《广州市人才引进职称认证受理通知书》;5. 缴费后,广州市人才服务中心将材料转交给专家组进行评审;6. 专家组根据申请人的材料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在1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7. 若评审结果为认证通过,申请人需缴纳入户广州的相关费用,并领取《广州市人才引进职称认证通过通知书》;8. 缴费后,申请人可携带相关证明材料至广州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入户手续。
四、注意事项1. 提交材料时,应注意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如有虚假材料将受到法律追究;2. 缴费时,应按照规定的标准缴纳,否则申请将无效;3. 如需加急办理,可以选择办理加急通道,但需额外缴纳相应费用;4. 申请人应妥善保管好申请表、受理通知书和通过通知书等文件,以备日后使用。
五、总结通过以上的流程,以职称入户广州的申请将会相对顺利。
申请人需要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并按照要求进行申请和缴费。
在申请过程中,应注意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希望本文对于想要以职称入户广州的人员有所帮助。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附件1
广州市人才引进申报办理指引
一、申报条件
(一)在广州市有合法住所。
(二)被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合法录(聘)用,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录(聘)用手续和缴纳社会保险手续。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A类人员请填写广州市引进人才呈报表(A);B类人员,以及申报人配偶为非广州户口且不符合A类准入条件的,本人(单调)或夫妻双方(同调)请填写广州市引进人才呈报表(B)):A类:符合《关于改革我市常住人口调控管理制度的若干意见》(穗府〔2003〕72号)附件“广州市人口准入基本条件”(补充吸收类准入人员除
B类:符合《关于加快我市人才引进的若干意见》(穗人[2004]28号)或《关于改革我市常住人口调控管理制度的若干意见》(穗府〔2003〕72号)
二、呈报材料
(一)《广州市引进人才呈报表》;
(二)原单位的同意调出函(暂不办理人事档案和同意调出函的人员,提供本人签署的《暂不办理人事档案和同意调出函承诺书》);
(三)本人的学历、学位、职称、执业资格、职业资格等证书或相关证明;
(四)计划生育证明和户口本;
(五)已婚人员,提供结婚证及配偶的学历、学位、职称、执业资格、职业资格、户口本等证件;配偶属于外国、港、澳、台籍或持有外国、港、澳、台永久性居留权,及到国(境)外定居的,提供结婚证及配偶的护照、居留证明或原居住地公安部门出具的销户证明;离异人员,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丧偶人员,提供当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
配偶及子女自愿不随迁随调的单方引进人员,提供配偶不随迁、随调的意见书。
(六)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三、申报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