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爆设施管理制度
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措施与管理制度(3篇)
5. 监测和报警系统:安装煤尘浓度和气体浓度监测设备,并与报警系统连接,一旦异常浓度被检测到,即发出报警并采取相应的紧急措施。
6. 煤矿巷道/设备/工艺布置:合理布置煤矿巷道、设备和工艺流程,确保通风和材料运输的安全,减少煤尘危险。
2. 定期清理煤尘:煤矿应定期清理煤尘,特别是易积尘区域。定期清理煤尘可以减少煤尘爆炸的风险。
3. 加强安全培训和宣传:煤矿应加强员工的安全培训和宣传,让员工了解煤尘爆炸的危害以及预防和隔离的方法。员工应具备防范煤尘爆炸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4. 加强巡检和监测:煤矿应加强对煤尘爆炸隐患的巡检和监测工作。定期检查易积尘区域,并及时采取措施清除煤尘。
(四)杜绝引爆火源
1.防止明火。严格入井检身制度,严禁携带烟草及引火物入井,井下严禁使用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如确需使用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严格审批手续,并按《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2.防止电火花。井下使用的机械和电器设备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并要经常检查和维修,使之处于完好状态。
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措施与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矿井粉尘防治,消除井下粉尘危害,防止煤尘爆炸事故发生,保护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实现安全生产,结合矿井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措施
第二条、预防煤尘爆炸的措施
(一)采取综合防尘措施,并建立完善的防尘供水系统。
1.地面建设的永久性水池其容量不得小于200m3,并设有备用水池,贮水量不得小于井下连续两小时的用水量;
4.井下煤仓、溜煤眼和各运煤转载点,都应进行喷雾洒水或设置除尘器。喷雾、洒水、捕尘设备应指定专人管理和维护,不得任意拆除。
隔爆设施管理
隔爆设施管理1、井下所有安设隔爆设施的地点全部采用集中式隔爆水棚。
2、主要隔爆水棚在下列地点设置:⑴与井筒相连通的主要运输大巷和回风大巷。
⑵相邻采区之间的集中运输巷道和回风巷道。
3、辅助隔爆棚在下列地点设置:⑴采煤工作面进风、回风巷道。
⑵采区内的煤和半煤岩掘进巷道。
⑶采用独立通风并有煤尘爆炸危险的其它巷道。
⑷煤仓与其相连通的巷道。
4、水棚包括水槽棚与水袋棚,水槽水袋必须符合检验标准要求。
5、集中式水棚的用水量按巷道断面积计算,主要水棚不小于400L∕m3;辅助水棚不小于200L∕m)6、水棚设置位置:⑴水棚应设置在直线段巷道内。
⑵水棚与巷道交叉口,转弯处的距离须保持50〜70m;与风门的距离须大于25m。
⑶第一排集中水棚与工作面的距离须保持60〜200m。
7、水棚排间距与水棚的棚区长度:⑴集中式水棚排间距离为1.2〜3m⑵主要水棚的棚区长度不小于30m;辅助棚的棚区长度不得小8、水棚的安装方式:⑴水槽棚的安装方式为上托式;水袋棚的安装方式为吊挂式。
⑵水槽(袋)之间的间隙与水槽(袋)同支架或巷壁之间的间隙之和不大于L5m,特殊情况下不得超过1.8m,两个水槽(袋)之间的间隙不得大于L2m。
⑶水槽(袋)边与巷壁、支架、顶板、构筑物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0.1m,水槽(袋)底部至顶梁(顶板)的距离不得大于1.6m,如果大于1.6m必须在水槽(袋)的上方增设一个水槽(袋)。
⑷水棚距轨道面不应小于1.8m;水棚应保持同一高度,需要挑顶时,水棚区内的巷道断面应与其前后各20m的巷道断面一致。
⑸水袋采用易脱勾的布置方式,挂钩位置要对正,每对挂钩的方向要相同布置(勾尖与勾尖相对),挂钩采用4~8mm的园钢焊接在架上,长度IOOmm,挂钩角度60±5度,弯勾长25mm。
禁止用铁丝捆绑。
9、水棚的管理:⑴主要水棚由通风队负责安装、维护,通风部指定安装地点。
⑵采煤工作面风、运两巷隔爆水棚由所在工作面采煤队负责安装、维护、迁移。
隔爆设施设置与规定
隔爆设施设置与规定
隔爆设施的设置与规定通常是根据当地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来制定的。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隔爆设施设置与规定:
1. 设施设置:隔爆设施通常是指为了防止爆炸物质扩散的特殊房间、设备或区域。
这些设施通常会采用特殊的材料、结构和装置来限制火灾和爆炸的传播。
2. 建筑结构:隔爆设施的建筑结构应该具备足够的防火和防爆性能,包括使用防火隔板、隔爆墙、防火门、隔爆窗等。
3. 通风系统:隔爆设施的通风系统应该采用防爆型风机和排风管道,并且要根据需要设置排气口和防火阀门,确保火灾和爆炸气体得到有效控制和排放。
4. 电气设备:隔爆设施的电气设备应该符合防爆要求,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并正确安装接地、过载保护和过压保护装置。
5. 物料存储:隔爆设施中存放的危险品和易燃物料应该按照相关规定分类、包装、标识和储存,避免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发生。
6. 工作操作:在隔爆设施中进行工作操作时,应严格控制火源和静电,禁止吸烟、使用明火、产生火花等可能引发火灾和爆炸的行为。
7. 安全管理:隔爆设施的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防爆安全知识和技能,制定防爆管理制度,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的安全运行。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隔爆设施设置与规定可能会因不同行业、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
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应该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进行合理设置,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针对性的安全管理。
隔爆设施管理制度
隔爆设施管理制度1、隔爆设施安装的地点:矿井两翼、相邻的采区、相邻的煤层、相邻的采煤工作面间,煤层掘进巷道与相邻的巷道间,煤仓同与其相通的巷道间,采用独立通风并有煤尘爆炸危险的其他地点同与其相连通的巷道间,揭煤巷道中。
2、隔爆水袋安装位置:首列隔爆水袋与工作面(迎头)的距离必须保持在60~200m范围内,每隔1.2米安设一列,回采工作面在回采前机巷、风巷一般均安设21列(每一组三列,共7组)。
3、采煤工作面及掘进顺槽隔爆水袋的规格、数量均为:40L/只,共210只。
机、风巷分别安设7组21列、每列5只,共105只。
4、安装要求(1)主要隔爆设施的水量必须不小于400L/m3,辅助隔爆设施的水量必须不小于200 L/m3。
(2)隔爆水袋的排间距为1.2m~3.0m,主要隔爆棚的棚区长度不得小于30m,辅助隔爆棚的棚区长度不得小于20 m。
(3)首列水袋与工作面的距离必须保持在60~200m范围内。
(4)隔爆水袋的长边垂直于巷道走向方向;具备条件的水袋必须设置在直线段内。
(5)水袋与巷道的交叉点、转弯点、变坡点的距离不得小于30米。
(6)隔爆水袋外围要经常冲洗,保持干净。
(7)隔爆水袋(水槽)缺少挂钩的要及时补上,捣烂的隔爆水袋(水槽)和破损的隔爆水袋(水槽),要及时更换。
(8)隔爆水袋距离顶梁(无支架时为顶板)、两帮(支柱)的间隙(纵向投影)不得小于100mm;同列隔爆水袋边缘之间间隙不小于100mm,隔爆水袋底部距巷道轨面不小于1.8m;(9)棚组内各列隔爆水袋的安装高度应保持一致;且每列隔爆水袋间距为1.2m;(10)隔爆水袋的挂钩采用6mm的钢筋加工成“S”型挂钩;(11)吊挂水袋一端的挂钩必须是直钩,直钩长度为2 5mm,挂钩角度为60°,袋两边的挂钩应相向吊挂)符合规定,并挂牌管理。
袋两边的挂钩应相向吊挂,同一排水袋边沿吊挂平直,水袋悬挂横、竖成线。
5、辅助隔爆水袋安装横、竖梁必须采用1寸镀锌钢管(主要隔爆水袋安装横、竖梁必须采用2寸镀锌钢管)。
煤矿井下隔爆设施安装及使用管理规定
煤矿井下隔爆设施安装及使用管理规定为加强井下隔爆设施的管理,规范井下隔爆设施的安装及使用,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及相关标准、文件的规定,结合煤矿实际,特制定本安装及使用管理规定,请相关单位严格遵照执行。
一、隔爆水棚的安装标准1、主要隔爆水棚安装在矿井主要运输大巷和回风大巷内,水棚设置在直线平段巷道内,棚区巷道断面应与前后各20m的巷道断面一致。
根据巷道断面计算,主要隔爆水棚总水量不低于400L/m2,水棚的排间距为1.2m~3.0m,且棚区长度不小于30m。
2、辅助隔爆水棚安设在掘进工作面及回采工作面上、下顺槽巷道内,水棚应设置在直线平段巷道内,棚区巷道断面应与前后各20m的巷道断面一致。
根据巷道断面计算,辅助隔爆水棚的水量不低于200L/m2,水棚的间排距为1.2m~3.0m,且棚区长度不小于20m。
3、辅助隔爆水棚中,第一组水棚与工作面的距离必须保持60m~160m,在应设辅助隔爆水棚的巷道应设多组水棚,每组距离不大于200m。
4、隔爆水棚安设位置与巷道交叉口、转弯处距离需保持50m~75m,与风门的距离应大于25m。
5、隔爆水袋之间的间隙与隔爆水袋同巷壁之间的间隙之和不得大于1.5m,同一排水棚内两个隔爆水袋之间的间隙(不得大于1.2m,且不得小于0.1m),棚边与巷壁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0.1m,水棚距巷道轨面高度不得小于1.8m,棚区内各排水棚的安装高度应保持一致,吊挂平直,且各水棚之间必须平行安装布置。
6、水袋支承架选用φ50mm镀锌钢管制作(新安装的水袋支承架选用镀锌钢管,返修的水袋支承架需刷漆,并去除法兰盘),平行于巷帮架设,要求架设结实、牢固。
7、水袋吊挂架选用40mm×40mm的角铁制作,垂直于巷帮,固定于水袋支承架之下,要求架设水平、结实、牢固。
8、悬挂隔爆水袋的挂钩,挂钩位置要对正,每对挂钩的方向要相向布置(钩尖与钩尖相对),挂钩的直径为4mm~8mm 圆钢,挂钩角度为60+5°,弯钩长度为25mm,以便受爆炸冲击波作用时能够顺利脱钩,使水倾洒弥漫于巷道中。
煤矿隔爆设施管理制度
河南地方煤炭集团鑫裕煤业有限公司隔爆设施管理制度编制日期:2016年1月河南地方煤炭集团鑫裕煤业有限公司隔爆设施管理制度为确保井下一旦发生爆炸时能有效控制影响区域,防止事故范围扩大,将爆炸事故的影响减小到最低程度,现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治规范》、《煤矿用隔爆水槽、隔爆水袋通风技术条件》MT157—87等要求并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隔爆设施管理制度。
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一条工作面施工单位负责隔爆设施的安装、使用及维护。
矿通防科负责隔爆设施的定期检查通报工作,通防科、安检科共同负责监隔爆设施的督管理工作。
第二条施工单位及矿必须建立隔爆设施管理制度、设施管理台账、设施定期检查记录。
第三条隔爆设施采用被动式隔爆水棚,在条件具备时可采用自动隔爆装置。
第四条隔爆水棚按其隔绝煤尘爆炸的保护范围,可分为主要隔爆棚和辅助隔爆棚,其安装位置如下:1、主要隔爆棚应在下列巷道设置:矿井两翼与井筒相连通的主要大巷;相邻采区之间的集中运输巷和回风巷;相邻煤层之间的运输石门和回风石门。
2、辅助隔爆棚应在下列巷道设置:采煤工作面进风、回风巷道;采区内的煤和半煤巷掘进巷道;采用独立通风井有煤尘爆炸危险的其他巷道。
第五条隔爆水棚设置方式可分为集中式和分散式两种。
分散式槽棚或水袋棚,不得作为主要隔爆棚。
第六条隔爆水棚是由架设于巷道顶部充满水的水槽或水袋组成。
水槽为木制(内铺塑料布)、铁制或塑料制品;水袋主要为塑料制品。
所使用水槽和水袋都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经国家质检部门检验合格。
第七条集中式隔爆水棚的用水量按巷道断面面积计算:主要隔爆棚不得少于400L/m2,辅助隔爆棚不得少于200L/m2,分散式隔爆棚按棚区所占巷道空间1.2Lm3计算。
第二节隔爆设施安装要求第八条隔爆水棚安设具体位置:第九条在倾斜巷道中安设水袋棚时,棚子与棚子之间应用铅丝拉紧,以免棚子晃动,并应调整水棚架与金属支架的连接构件,使袋面保持水平。
矿井隔爆设施管理规定
矿井隔爆设施管理规定
采用安装隔爆水槽作为主隔爆设施,安装隔爆水袋作为辅助隔爆设施。
水棚按隔绝煤尘爆炸作用的范围,分为主要隔爆水棚和辅助隔爆水棚。
1、主要隔爆设置的地点:与井筒相连通的主要运输大巷和回风大巷、相邻采区之间的集中运输巷道和回风巷道、相邻煤层之间的运输石门和回风石门,即副井井底车场,主井井底车场。
2、辅助隔爆设置的地点: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道,超过200米的煤层掘进
3、主要隔爆水袋容量不得少于40L
4、主要隔爆的用水量不得少于400L/m2,辅助隔爆不得少于200L/m2
5、每个水袋的排间距为1.2~3
6、首列排水棚与工作面的距离,必须保持在60~200
7、水槽棚的水槽应采用横向(长边垂直于巷道走向方向)嵌入式安装。
8、水棚距离顶梁(无支架时为顶板)、两帮(支柱)的间隔(纵向投影)不得小于l00mm,距巷道轨道不小于1.8m;棚组内的各排水棚的安装高度应保持一致;棚区处的巷道需要挑顶时,其断面积和形状应与其前后各20m长度的巷道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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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水棚与巷道的交岔口、转弯处、变坡处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0m 11、隔爆水棚的维护必须做到班班小检查,每周大检查,发现破损及少水现象必须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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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喷雾洒水的巷道应包括尘源和可能的点火源两侧巷道,每侧的长度不得少于300m,当该巷道的长度小于300m
2、在喷雾洒水的巷道里,必须随时保持沉积煤层中的水份含量大于33%,
并且在水面上不得漂浮有大量的煤尘(不得形成单颗粒层状浮尘),否则必须再进行喷雾洒水。
3、喷雾洒水的巷道段位置,包括巷道的所有表面、顶、帮、底以及所有暴。
煤矿隔爆设施管理制度
煤矿隔爆设施管理制度
一、与主要进、回风井相连的巷道和相邻的采区间以及与煤仓相连通的巷道应设置主要隔爆,综采工作面进回风巷道,采区内的煤和半煤岩掘进巷道,采用独立通风并有煤尘爆炸危险的其它巷道应安设辅助隔爆设施。
二、隔爆设施应指定专人负责,实行挂牌管理,水袋无丢失、损坏、脱钩或水量不足等现象。
综采工作面两巷和掘进工作面的隔爆设施,要按规定及时移动,确保首列水棚距工作面距离始终在60-200mm范围内。
三、隔爆设施应设置在巷道的直线段,与巷道交岔口、转弯处、变坡处不得小于50m。
四、隔爆设施的用水量按巷道断面积计算,主隔爆区的用水量不小于400L/m2,辅助隔爆区的用水量不小于200L/m2。
五、水棚的排间距离为1.2-3m,主隔爆区的棚区长度不小于30m。
辅助隔爆区的棚区长度不小于20m。
六、水棚距顶梁、两帮的间隙不小于100mm,距巷道轨面不小于1.8m,棚组内各排水棚的安装高度应保持一致。
七、加强隔爆棚的日常管理与维护,通风科负责井下所有隔爆棚的管理检查工作,每周全面检查一次,发现吊挂质量、水量不足的要责令有关单位限期改正。
- 1 -。
防尘、隔爆设施管理制度
防尘、隔爆设施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随着工业化的进程和城市化建设的快速发展,各种工业生产活动不断增加,工业粉尘和易燃易爆气体等危险物质也随之增多,给工作场所安全带来了挑战。
为了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避免发生火灾和爆炸事故,对工作场所进行防尘、隔爆设施的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由于工业生产中粉尘、易燃气体等危险物质易导致火灾和爆炸事故,因此对工作场所进行严格的管理是非常必要的。
制定一套完善的防尘、隔爆设施管理制度,能够有效地预防和控制危险因素,提高工作场所的安全性,保障全体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管理范围本防尘、隔爆设施管理制度适用于各类工业生产企业,包括但不限于工厂、矿山、化工厂、粉尘厂、制药厂等涉及粉尘、易燃易爆气体等危险物质的工作场所。
三、管理目标1. 制定明确的防尘、隔爆设施管理制度,规范工作场所的安全管理措施,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2. 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降低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发生率。
3. 采取有效的防尘、隔爆措施,降低粉尘、易燃易爆气体的浓度,减少火灾和爆炸的危险性。
4. 完善安全监控系统,确保防尘、隔爆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有效管理。
四、管理制度1. 防尘设施管理(1)制定防尘设施设计标准和规范,确保设施的合理布局和有效性。
(2)定期对防尘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止设施失效导致粉尘扩散和职工中毒。
(3)提供必要的防护装备和培训,指导职工正确使用防尘设施,减少职业病和事故发生率。
2. 隔爆设施管理(1)对易燃易爆气体的生产和储存场所进行隔爆设计,确保设施的安全可靠。
(2)加强对隔爆设施的维护和保养,定期检查设施的完好性和性能,及时处理隐患,确保其正常运行。
(3)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应急处理能力,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
3. 管理责任(1)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管理职责和义务,强化安全意识,保证工作场所的安全生产。
隔爆设施设置与规定
隔爆设施设置与规定
隔爆设施是为了防止爆炸事故发生,保护人员和设备安全而设置的。
以下是一些隔爆设施的设置与规定:
1. 安全距离:隔爆设施应与爆炸源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以确保在发生爆炸时不会对设备和人员造成伤害。
2. 隔爆墙:在工作场所中设置隔爆墙,将爆炸区域和非爆炸区域隔离开来,以防止爆炸扩散和火灾蔓延。
3. 隔爆门:在进入爆炸区域的通道上设置隔爆门,以阻止爆炸蔓延到其他区域。
4. 防爆电器设备:在爆炸危险区域中使用防爆电器设备,以减少电器设备引发爆炸的可能性。
5. 防爆灯具:在爆炸危险区域中使用防爆灯具,确保其不会引发火灾或爆炸。
6. 防火防爆标识:在隔爆设施中设置相应的标识,提醒人员注意火灾和爆炸的危险,并指示应急逃生通道和设施。
7. 定期检查和维护:隔爆设施应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和有效性。
8. 培训与意识提高:为工作人员提供隔爆设施的培训,提高他们对爆炸危险的意识和应对能力。
请注意,隔爆设施的设置与规定因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而异,具体要根据当地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操作。
此外,还需
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风险评估,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以确保隔爆设施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隔爆设施管理制度范本
隔爆设施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生产安全、保障职工身心健康,提高工作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所有隔爆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隔爆箱、隔爆器、隔爆墙等设施。
第三条:隔爆设施管理工作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安全技术规范进行,确保设施的安全可靠,防止事故发生。
第四条:隔爆设施管理工作应当由专人负责,相关人员应当接受相应的培训和考核,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
第五条:严禁随意私自改动、拆卸、损坏隔爆设施,一旦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并进行维修和更换。
第六条:本制度的内容应当与单位的《安全生产制度》等相关制度相衔接,形成一个完整的安全管理体系。
第二章设施管理责任第七条:隔爆设施管理工作由设施管理人员负责,相关岗位人员配合工作。
第八条:设施管理人员负责隔爆设施的日常巡检、维护和修理工作。
第九条:设施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技术知识和操作技能,并定期接受培训和考核。
第十条:设施管理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工作,不得擅自改变设施的结构和功能。
第十一条:设施管理人员应对设施进行定期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进行记录。
第十二条:设施管理人员应及时上报设施故障、损坏等情况,并组织维修或更换。
第三章设施维护与检修第十三条:设施管理人员应根据设施的使用情况,制定相应的维护计划,并定期进行维护。
第十四条:设施的维护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清洁、润滑、防腐和检修等,应按照相关操作规程进行。
第十五条:设施管理人员应定期进行设施的检修,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安全可靠。
第十六条:设施管理人员应对检修情况进行记录,包括工作内容、时间和效果等。
第四章安全培训与意识教育第十七条:设施管理人员应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活动,提升相关岗位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八条:设施管理人员应定期开展安全演练活动,提高应急处置的能力。
第十九条:设施管理人员应定期组织安全知识宣传活动,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
山东久泰井下自动隔爆装置管理制度
山东久泰井下自动隔爆装置管理制度为确保井下一旦发生爆炸时能有效控制影响区域,防止事故范围扩大,将爆炸事故的影响减小到最低程度,现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治规范》、《煤矿用隔爆水槽、隔爆水袋通风技术条件》MT157-87等要求并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隔爆设施管理制度。
隔爆棚分为主要隔爆棚和辅助隔爆棚一)隔爆棚安装地点1、主要隔爆棚应在下列巷道设置:(1)矿井两翼与井筒相连通的主要大巷;(2)相邻采区之间的集中运输巷和回风巷;(3)相邻煤层之间的运输石门和回风石门。
2、辅助隔爆棚应在下列巷道设置:(1)采煤工作面进风、回风巷道;(2)采区内的煤和半煤巷掘进巷道;(3)采用独立通风井有煤尘爆炸危险的其他巷道。
3、)其它巷道采用冲洗或清扫巷道沉积煤尘与喷雾洒水相结合的措施。
二)水棚1、水棚分为主要隔爆棚和辅助隔爆棚,安装位置必须符合上述规定。
按布置方式又可分为集中式和分散式,分散式水棚只能作为辅助水棚。
2、水棚用水量:集中式水棚的用水量按巷道断面积计算:主要水棚不小于400L/m2;辅助水棚不小于200L/m2;分散式水棚的用水量按棚区所占巷道的空间体积计算,不小于1.2L/m3;3、水棚在巷道中的位置:(1)水棚应设在直线巷道内;(2)水棚与巷道交叉口、转弯处的距离比粗保持50~75m,与风门的距离应大于25m;(3)第一排集中水棚与工作面的距离必须保持在60~200m,第一排分散式水棚与工作面的距离必须保持在30~60m;(4)在应设辅助隔爆棚的巷道设多组水棚,每组距离不大于200m。
4、水棚排间距离与水棚的棚间长度:(1)集中式水棚排间距离为1.2~3.0m,分散式水棚沿巷道分散布置,两个槽(袋)组的间距为10~30m。
(2)集中式主要水棚的棚间长度不小于30,集中式辅助棚的棚区长度不小于20m,分散式水棚的棚区长度不得小于200m。
5、水棚的安装方式:隔爆水棚的安装方式,采用吊挂式。
隔爆设施管理制度(4篇)
隔爆设施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隔爆设施的管理,保障人身安全和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具有隔爆设施的单位或项目,包括生产、仓储、运输等场所。
第三条隔爆设施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设施的完好性和可靠性。
第四条隔爆设施管理应坚持科学规范,按照国家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二章隔爆设施的分类与标志第五条隔爆设施根据其固定程度和阻隔能力的不同,分为固定隔爆设施和临时隔爆设施。
第六条隔爆设施应明确标识,并配备相应的警示标志和安全设施。
第七条隔爆设施标志应采用统一的标志样式和颜色,以方便认识和区分。
第三章隔爆设施的管理责任第八条单位应设立隔爆设施的管理机构,明确相关人员的管理责任。
第九条隔爆设施管理机构应具备专业技术人员,并定期组织培训。
第十条隔爆设施管理人员应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章隔爆设施的建设与维护第十一条隔爆设施的建设应符合国家标准和安全规范,经过审批手续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二条隔爆设施的维护应定期进行,发现问题及时修复或更换。
第十三条隔爆设施的维护应有专门的人员负责,做好相关记录和报告。
第五章隔爆设施的安全管理第十四条隔爆设施应确保通风、排气和防爆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十五条隔爆设施的管理人员应进行定期检查和试运行,确保设施设备的安全性。
第十六条隔爆设施的检修和改造,应有专门的人员负责,并进行安全评估和备案。
第六章隔爆设施的应急处理第十七条隔爆设施发生突发情况时,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保障人员安全。
第十八条隔爆设施的应急处理应符合国家标准和应急预案的要求。
第十九条隔爆设施发生重大事故时,应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配合相关部门的处置工作。
第七章督导与监督第二十条隔爆设施的管理机构应定期进行自查和验收,确保管理措施的有效性。
第二十一条上级主管部门应定期对隔爆设施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
第八章法律责任第二十二条违反本管理制度的,将依法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隔爆设施设置与规定范文(二篇)
隔爆设施设置与规定范文一、引言隔爆设施是指为防止发生爆炸事故而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和设备,旨在将潜在的爆炸危险区域与周围区域有效隔离,以减少爆炸影响和保护人员和设备安全。
隔爆设施的设置与规定对于工业生产、化学品存储和处理等领域的安全管理至关重要。
本文将探讨隔爆设施的设置与规定范本,以提供参考并推动相关规范的制定和实施。
二、隔爆设施的设置原则1. 安全距离原则隔爆设施的设置需按照安全距离原则进行,即根据潜在的爆炸危险源的特性和危害程度,确定与其保持一定距离,并在此距离内设置隔爆设施。
2. 隔离原则隔爆设施的设置应遵循隔离原则,即将爆炸危险区域与非危险区域隔离开来,以确保潜在危险源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避免事故蔓延。
3. 多重防护原则隔爆设施的设置要满足多重防护原则,即采取多种防护手段和设备进行保护,以提高防护效果。
例如,结构设计、材料防火性能、风险信号监测等。
三、隔爆设施的具体要求1. 区域划分根据不同的危险等级和危险性质,将工作场所划分为不同的区域,明确爆炸危险区和非危险区的范围。
2. 隔爆墙设置在危险区域的边界处,设置具有一定承载能力和防火等级的隔爆墙,以达到将潜在爆炸危险隔离开来的目的。
3. 隔爆门与隔爆窗设置在隔爆墙上设置隔爆门和隔爆窗,以保证人员和物品的进出与通风需求,同时实现有效隔离的效果。
4. 隔爆设备选择与安装根据爆炸危险源的特性和需求,选择适当的隔爆设备,并确保正确安装和运行,例如防爆电器、防爆仪表等。
5. 排风系统设计危险区域内的气体、粉尘和蒸汽等需通过排风系统排出,以保证室内空气质量和爆炸危险的降低。
6. 灭火设备设置在危险区域内设置切合实际的灭火设备,确保及时有效地进行灭火,减少火灾发生时的损失。
四、隔爆设施管理与维护1. 定期检查和维护制定隔爆设施的定期检查和维护计划,定期进行检查和保养,确保设备的完好性和功能性。
2. 培训和演练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参加隔爆设施使用和应急演练的培训,提高应对爆炸事故的能力和技巧。
隔爆设施设置与规定
隔爆设施设置与规定
隔爆设施是指为了防止爆炸或火灾的发生而设置的一系列设施和措施。
在設施設計和使用過程中,需要遵守一些规定和标准,以确保人身安全和设施的正常运行。
以下是一些建议和常见的规定:
1. 设施安全设计:隔爆设施应符合相关安全设计和构造要求。
这包括适当的建筑材料、结构、设备和设备放置等。
同时,设施的设计还应考虑爆炸和火灾的可能性,以尽量减少潜在的危险。
2. 隔离区域:隔爆设施应设立在特定的隔离区域内。
这些区域应远离易燃材料、人员聚集区域和其他潜在的危险。
通过合理的隔离和防护措施,可以减少爆炸和火灾的扩散范围,保护设施和附近的区域。
3. 防护设备和系统:隔爆设施应配备适当的防护设备和系统,包括防爆电器设备、防火墙、气体检测和报警系统等。
这些设备和系统可以检测和控制潜在的火灾和爆炸风险,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
4. 定期检查和维护:隔爆设施应定期进行检查、测试和维护,以确保设施的完好和正常运行。
这包括定期对设备、电器和管道进行检查和维护,以及检查防火墙、防爆门等设施的完整性。
5. 培训和意识提高:隔爆设施的使用者应经过相关培训,了解设施的操作和安全规定。
他们还应时刻保持警觉,注意潜在的火灾和爆炸风险,并知道如何应对突发情况。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和行业可能存在不同的隔爆设施设置和规定。
在设计和使用隔爆设施时,最好咨询相关专业人士或机构,以确保符合当地和行业的标准和要求。
隔爆设施管理制度范文(5篇)
隔爆设施管理制度范文《隔爆设施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人员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本制度制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维护和管理隔爆设施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定义隔爆设施:指能够防止可燃性气体、蒸汽或粉尘与氧气的混合物形成爆炸的设备、容器和管道等。
第四条目标本制度的目标是确保隔爆设施的正常使用和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爆炸事故的发生,保障人员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二章隔爆设施的选用和安装第五条隔爆设施的选用原则根据工作场所的特点和使用的物质种类,选用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的合适的隔爆设施。
第六条隔爆设施的安装隔爆设施的安装应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的要求进行,确保设施的正常使用和安全性能。
第七条设施的维护和检修隔爆设施的维护和检修应按照设备生产商的要求进行,确保设施的完好并具备可靠的隔爆性能。
第三章隔爆设施的使用和管理第八条使用须知使用人员应熟知隔爆设施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并按照要求正确进行操作。
第九条安全操作规程制定使用隔爆设施的安全操作规程,明确各项操作的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
第十条人员培训对使用人员进行隔爆设施的安全培训,确保其能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和遵守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
第十一条定期检查对隔爆设施进行定期的检查和测试,确保设施的安全性能符合要求。
第十二条故障处理发现隔爆设施存在故障或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并由专业人员进行维修。
第十三条指导和监督企业应指派专门的人员负责隔爆设施的使用和管理,并进行定期的指导和监督,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第四章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第十四条应急预案制定隔爆设施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明确各级负责人和人员在突发事件中的职责和行动措施。
第十五条演练和培训定期组织隔爆设施突发事件的演练和培训,提高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和危机意识。
第五章管理责任和违纪处分第十六条管理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隔爆设施管理人应做好隔爆设施的日常管理工作,落实本制度的各项要求。
矿井隔爆设施管理制度
矿井隔爆设施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提高矿井的抗灾能力,现依据2022年版《煤矿安全规程》及《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等有关矿井隔爆设施的具体规定,结合矿井实际制定隔爆设施管理制度如下,望各有关单位及员工认真执行。
一、矿井隔爆设施的安装地点1、根据AQ-1020行业标准、2022年版《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八十六条:“开采有煤尘爆炸危险煤层的矿井,必须有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的措施。
矿井的两翼、相邻的采区、相邻的煤层、相邻的采煤工作面间、煤层掘进巷道同与其相连的巷道间、煤仓同与其相连通的巷道间、采用独立通风并有煤尘爆炸危险的其他地点同与其相连通的巷道间,必须用水棚或岩粉棚隔开。
”井下凡符合上述要求的地点都必须安装隔爆设施。
2、矿井主要隔爆设施的安装地点为:西部轨道巷、西部皮带巷、西三轨道巷、西三回风巷、西三皮带巷、西七轨道巷、西七皮带巷、西七回风巷、南一区回风巷、南一区轨道巷、南一区回风巷。
3、矿井辅助隔爆设施的安装地点为:采煤工作面进风巷、回风巷,掘进工作面顺槽。
4、其他巷道需要安装隔爆设施,由通风区作出计划报总工程师批准。
二、矿井隔爆设施的安装要求1、井下使用的隔爆设施必须符合MT/T 157-1996《煤矿安全矿用隔爆水槽和隔爆水袋通用技术条件》及MT/T 694-1997《煤矿用自动隔爆装置通用技术条件》的规定,并经国家质检部门检验合格。
通风科要严把验收关。
2、矿井隔爆设施的安装由通风队负责,安装人员必须保证安装质量。
3、矿井隔爆水袋的容水量按巷道断面和计算,不得小于如下值:主要隔爆设施(水袋)400L/m,辅助隔爆设施(水袋)200L/m。
4、矿井隔爆设施(水袋)的排间距应为 1.2m-3m,棚区长度不得小于下列值:主要隔爆水袋30m,辅助隔爆水袋20m。
5、矿井隔爆设施(水袋)首列与工作面的距离,必须保持60m-200m 范围内。
6、自动隔爆装置在井下安装时,隔爆装置与爆炸源的距离应≤60m,将安装附件安装在防护区顶板上,并且利用锚杆固定,然后将隔爆装置固定在安装附件上,要确保隔爆装置安装牢靠;接收冲击波的装置应当面向爆炸源的方向并确保隔爆装置的喷射角度水平对准爆炸火焰传播方向。
隔爆设施的使用及相关规定
二、几起瓦斯煤尘爆炸事故
1、在瓦斯煤尘爆炸的类型中有一种连续爆炸的形式,大大增 加了事故灾难程度。 1960年5月9日,大同老白洞煤矿14号井井底车场的翻笼在连 续翻煤时煤尘飞扬(3m内看不见人、附近棚梁上积尘达3~5㎝), 电机车运行产生电火花引爆飞扬的煤尘,由于其他巷道积尘严 重(1寸多厚)导致煤尘连续爆炸,致使井下912人中死亡684人, 整个矿井惨遭破坏,这是建国以来最严重的一次矿难事故。 1968年10月24日,山东新汶矿务局华丰煤矿一掘面爆破引起 煤尘爆炸,又在2040m的巷道内发生煤尘连续爆炸,死亡108 人。 1969年4月4日,新汶局潘西矿电机车弓子的启动火花引起煤 尘爆炸,波及矿井东翼两个水平4个地点的煤尘连续爆炸,造 成115人死亡等。 为防止发生连续爆炸事故,《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开采有 煤尘爆炸危险煤层的矿井,必须在相关地点安设隔绝煤尘爆炸 的设施。
六、隔爆水棚
(10) 悬挂隔爆水袋的挂钩,其角度要大于75°, 如图6所示,以便受爆炸冲击波作用时能够顺利脱 钩,使水倾洒弥漫于巷道中。 在倾斜巷道中安设水袋棚时,棚子与棚子之间 应用铅丝拉紧,以免棚子晃动;并应调整水袋架 与金属支架的连接构件,使袋面保持水平。
六、隔爆水棚
图6 隔爆水袋的设置
七、隔爆岩粉棚
在缺水、湿度小的矿井可选用岩粉棚。岩粉 棚架设在巷道的顶部,在瓦斯煤尘爆炸产生的 冲击波作用下,堆放在木板上的岩粉分散开来, 形成岩粉云带,当滞后于冲击波传播的火焰到 达这一区域时被扑灭,实现隔绝连续爆炸的目 的。 1、岩粉棚的结构 岩粉棚的结构应保证其动作的可靠性。即在 发生弱爆炸的情况下也容易动作,而且岩粉分 散状态良好;同时,还必须保证在正常作业条 件下,如爆破或其他振动作用下不发生误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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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爆设施管理制度
1、新安设隔爆水袋,由通风科提供具体安设地点,通风队负责具体的安装工作,日常维护工作由所在区域的文明化单位负责。
2、日常维护工作包括如下:隔爆水袋缺水、脱钩、挂钩吊挂反;每出现上述情况,罚款 30 元/处。
隔爆水袋出现破损,罚责任单位200 元/个。
3、矿井的两翼、相邻的采区、相邻的煤层、相邻的采煤工作面,煤层掘进巷道同与其相连的巷道间,煤仓同与其相连通的巷道间,采用独立通风并有煤尘爆炸危险的其他地点同与其相连通的巷道间,都要设置主要隔爆设施,其水量按每平方米巷道断面400 升计算,主要隔爆水袋规格要大于40 升。
违反本条款罚款200 元/处。
4、采煤工作面进风巷道与回风巷道,超过200m 煤与半煤岩掘进巷道,都要设置辅助隔爆设施,其水量按每平方米巷道断面200 升计算。
违反本条款罚款200 元/处。
5、隔爆水棚安设标准:主要隔爆水棚总长度不少于 30m,辅助隔爆水棚总长度不少于20m,水棚距轨面高度不少于1.8m,水棚排间距离1.2-3m,在进、回风巷、掘进巷开口抬棚50 米以里范围巷道内设置,首排水棚距工作面必须保持在 60~200m 之间(回撤工作面可以小于 60m)。
水棚要封闭全断面,吊钩安设齐全、方向正确、水量充足、无杂物。
违反本条款罚款50 元/处。
6、水棚与巷道的交岔口、转弯处、变坡处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 50m (回撤工作面可以小于50m)。
违反本条款罚款100 元。
7、每周至少检查 1 次隔爆设施的质量,并有记录可查。
每发现 1 处违反本条款罚款50 元。
8、隔爆设施要挂牌管理,牌板标明:安设地点、水袋个数、棚区长度、水量、断面、安设日期、维护单位等参数,水棚检查每周一次,要经常保持水袋的完好并达到规定的水量。
缺一处罚款200 元,不合格一处罚款50 元。
9、隔爆水袋回收工作由通风队负责,清洗并叠好后存放于井下材料仓库中。
隔爆设施管理制度
山西柳林凌志柳家庄煤业有限公司
二零一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