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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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CMCBZ-ZAG12
一、目的
为确保洁净生产区设施及与之配套的生产设备、净化设备及辅助设
备等符合规定的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洁净生产区设施及与之配套的生产设备、净化设备及辅助设备的管理。
三、职责
研发中心设备主管负责生产车间设施及与之配套的生产设备、及辅助设备的管理与维修,注塑制造中心/生产制造中心负责对使用的生产
设备及区内设施进行维护和保养。
四、管理程序
1•设备主管负责编制《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单独建立塑料软管生产区、注吹塑车间生产设备的管理台帐。
2•设备主管负责建立设备档案,含如下内容:
2.1档案目录;
2.2设备购置合同原件或复印件;
2.3与设备相关的操作手册及技术资料;
2.4设备改造,改进及大、中修记录;
2.5设备的日常维修记录。
3. 所有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上岗证,严格按照设备使用说明书和《设备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4. 设备操作人员负责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
5. 设备主管根据设备运行状况,在每年年初应编制《年度生产准备计划》,经部门经理审核,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年度月份购置计划。
6. 生产设备
需要大、中修时,设备主管编制《设备检修计划》(计划应包括检修内容、检修时间、达到的目的、预算情况等),经部门经理审核,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实施。检修完成后,由设备主管会同技术工艺高级
主管、设备高级主管、工装模具高级主管及设备使用部门出具《设备检修验收报告》,说明检修效果和预算情况,经研发中心经理审核,报公司领导签署意见。
7•设备事故管理
7.1设备事故等级的划分:
7.1.1 一般事故:生产设备损失在1万-3万元的;因事故造成全公司供电、供水、供气中断1-12小时的。
7.1.2中等事故:生产设备损失在3万元以上的;因事故造成全公司供
电、供水、供气中断12-24小时的。
7.1.3重大事故:生产设备损失达10万元以上的;因事故造成全公司停产两天以上或部分生产线停产达一周以上的。
7.2设备事故性质的划分:
7.2.1责任事故:由于人为原因(操作失误,维修失误)造成事故;
7.2.2质量事故:由于设备质量(零部件质量、设备质量等)造成事故;7.2.3自然事故:由于使用年限长、磨损、老化造成事故。
7.3事故发生后,相关人员应立即切断电源并保护现场,及时上报技术研发中心经理。
7.4研发中心负责组织由使用人员、维修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参加的设备事故分析会,并进行现场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判定事故责任。
7.5事故原因调查清楚后,研发中心设备主管将事故过程、原因及造成的损失、预防纠正措施等方面内容形成《设备事故调查表》。
7.6对于一般事故,由使用部门自行处理;对于中等以上事故,由研发中心设备负责人形成专门报告,按照直接损失的3-15%的比例对相关
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经部门经理审核,报公司领导批示后进行处罚。
8.设备报废管理
8.1设备报废的定义:
设备由于严重的有形或无形损坏,不能继续使用的,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办理设备报废。
8.1.1超过规定使用年限的老旧设备,且无法修复或无修复改造价值的;
8.1.2因自然灾害或重大事故受到严重损坏又无法修复使用的;
8.2设备的报废由使用部门提报研发中心,研发中心设备咼级主管与设备主管及相关人员依据设备的实际运行情况、《设备台帐》、《设备档案》
相关登记项,提出《设备报废申请报告》,经研发中心经理审核,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再行办理报废手续。
9.软管生产区、注吹塑车间的设施管理
9.1凡在软管生产区、注吹塑车间工作的人员,在拿放工具等物品时,
都要轻拿轻放,以免损坏地面;
9.2注塑制造中心/生产制造中心负责注、吹塑/软管生产区设施的维护
和保养,研发中心负责以上区域设施的维修(如发现地面破损、照明灯
不亮、风淋设备出现故障、洗手消毒烘干等设施有问题时)。
五、实施日期
文件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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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