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芒市海华开发有限公司潞西金矿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附件1

云南省芒市海华开发有限公司潞西金矿

采矿权评估报告摘要

(川山评报字[2013]G26号)

一、评估对象:云南省芒市海华开发有限公司潞西金矿采矿权。

二、评估委托人:芒市海华开发有限公司。

三、矿业权人:芒市海华开发有限公司。

四、评估机构:四川山河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五、评估目的:芒市海华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办理云南省芒市海华开发有限公司潞西金矿采矿权延续,因该采矿权部分涉及占用国家出资查明资源储量,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云南省有关规定,需对芒市海华开发有限公司采矿权价值进行评估并处置采矿权价款。本次评估即为实现上述目的而提供云南省芒市海华开发有限公司潞西金矿采矿权在评估基准日所表现出的公平、合理的市场价值参考意见。

六、评估基准日:2013年7月31日。

七、评估日期:2013年3月16日到2013年11月25日。

八、评估方法:折现现金流量法。

九、评估主要参数:储量核实基准日(2011年11月30日)保有资源储量:矿石量81.09万吨,金金属量1254千克,平均品位1.55克/吨;参与评估的保有资源储量(截止储量估算基准日2006年9月30日):矿石量

111.62万吨,金金属量1976.06千克,平均品位1.77克/吨;评估利用的资源储量:矿石量89.33万吨,金金属量1623.26千克,平均品位1.82克/吨;开采方式:露天开采;采区回采率:95%;矿石贫化率:7%;选冶总回收率:63%;评估利用的可采储量:矿石量76.73万吨,金金属量1460.30千克,平均品位1.90克/吨;生产规模:4.00万吨/年;矿山服务年限:20.63年;评估确定固定资产投资:原值5229.08万元,净值3225.69万元;流动资金:426.05万元;产品方案:合质金(96%);合质金产量:46.3838千克/年;合质金销售价格:318.93元/克;正常生产年销售收入:1420.15万元;单位总成本费用:219.08元/吨;单位经营成本:142.10元/吨;折现率:8%。

十、评估结果:云南省芒市海华开发有限公司潞西金矿采矿权在评估基准日(2013年7月31日)的评估价值为1883.96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仟捌佰捌拾叁万玖仟陆佰元整。

其中:云南省芒市海华开发有限公司潞西金矿采矿权范围内占用国家出资查明的资源储量30.53万吨,金金属量722.06千克。按云南省矿业权价款分割要求及云南省国土资源厅有关规定,占用国家出资探明资源储量所对应的评估利用的资源储量为金金属量722.06千克,占本次评估利用的资源储量金金属量1623.26千克的44.48%。按此比例分割后,占用国家出资探明资源储量的采矿权评估价款为837.99万元(即1883.96万元×44.48%),大写人民币捌佰叁拾柒万玖仟玖佰元整。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