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模式研究_曹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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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知识产权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知识产权
针对上述争论,来自实务部门的领导和负责人 在会议上提出将讨论引向深入的角度和层面。第 10 届全国政协委员、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顾问、 国家知识产权局前局长王景川教授指出,非物质文 化遗产保护具有很高的挑战性、前瞻性,也有很大的 艰巨性,从知识产权而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 传统的知识产权保护存在巨大的差异,这就意味着, 现有知识产权制度要进行改革;知识产权的保护应 体现公平和正义的原则,兼顾各个不同国家的利益, 兼顾权利人和消费者的利益,处理好保护和发展的 关系。国务院法制办教科文司张建华司长认为,非物 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以下问题迫切需要研究解决:一 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立法是否需要认定,其标准是什 么;二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权利的行使问题;三是非物 质文化遗产权利人享有什么权利;四是非权利人商 业性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问题;五是非物质文化 遗产保护手段问题。
介入的结合。第二,民事保护制度。民事保护中主要
是对无形文化遗产提供者给予知识产权保护。第三,
行政保护。包括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公布
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数据库、
2007
确定民间艺人名单等。第四,建立新的法律制度— ——
年 第
特别保护机制,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受益人、持有者
提供类似于知识产权的保护,或者对知识产权制度
发展方向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知识产权
梅术文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武汉 430073)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凝聚民族精神、传承民族文 化、维系人类创造力、维护世界文化多样性、促进人 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和基本纽带。如何建 立有效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机制,建构相 应的规则体系和理念基石,实现人类文化多样性的 价值目标,一直是近年来国内外学术界、实务界讨 论的热门话题。2007 年 4 月 21~22 日,教育部人文 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国家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研 究 基 地 ———中 南 财 经 政 法 大 学 知 识 产 权 研 究 中 心 承办“的“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知识产权国际研讨 会”在武汉隆重召开。本次会议邀请到来自德国、美 国、英国、日本、韩国、印度、泰国和中国的 100 余名 境内外知名专家与会,旨在交流各国学者关于非物

非物质文化遗产行业保护模式及趋势发展分析

非物质文化遗产行业保护模式及趋势发展分析

精神价值
•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最大特点就是它不脱离民族特殊的生产生活方式,不脱离具体的民族历 史和社会环境,它蕴涵着所属民族或群体的文化基因、精神特质,沉淀着发展的经验、生 存的智慧,这些维系民族或群体血脉的因素反过来又世代塑造并延续了该民族或群体一脉 相承的生活态度和社会行为,从而形成特有的文化传承和群体意识,使这种文化的价值在 多元化的世界中得以展示和存续,成为一个民族最基本的识别标志
非物质文化遗产行业保护 模式及趋势发展分析
广州创亚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2019-9
目录
01.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背景分析
1.1 定义、范围与特点 1.2 资源价值分析 1.3 保护理念提出的背景 1.4 保护方式分析
02.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模式及趋势发展
2.1 名录分析 2.2 现状数据分析 2.3 保护模式分析 2.4 保护趋势分析 2.5 传承与学术研究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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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定义、范围与特点
非物质文化遗产范围包括:
口头传统和 表述
传统的手工 艺技能
表演艺术
有关自然界 和宇宙的知 识和实践
社会风俗、 礼仪、节庆
非物质文化遗产由 人类以口头或动作方式 相传,具有民族历史积 淀和广泛、突出代表性 的民间文化遗产,它曾 被誉为历史文化的“活 化石”“民族记忆的背 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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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现状分析
非物质文化遗产民俗活动数量我国历 史悠久,具有灿烂的传统文化,形成了以 儒家为核心的,道教、佛教等文化相互包 容的文化形态。
源远流长的中国历史,创造了举世公 认的辉煌文化艺术成就。随着全球化进程 的加快,我国与世界的接触和融合,经济、 政治、文化等多个方面都在受到西方的影 响,传统文化在外国文化冲击下,正在逐 渐的萎缩。为了保护我国的文化遗产,增 强我国的民族自信和文化自信,开发我国非 物质文化遗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对如何保护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

对如何保护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

对如何保护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作者:曹晓慧来源:《环球人文地理·评论版》2014年第12期【摘要】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记录了少数民族的辉煌历史,是少数民族劳动人民的智慧结晶,是少数人民群众先进文明的重要体现,是对少数人民的科学思维方式、文化、想象力的继承,是文化多样性的精彩呈现,是保护文化主题以及文化主权的根本依据。

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目前对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的保护存在很多问题,为保障少数民族的集体智慧,让劳动人民的文化精神得到永恒的传承,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少数民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关键词】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措施随着全球化以及世界文化的不断融合,全球范围内的文化交错现象越来越普遍,对传统文化的保护提出了较大挑战。

作为孕育少数民族的历史痕迹,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社会发展中承受了较大的冲击,尤其是在改革开放后受到西方文化的冲击下,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逐渐被挤到了边缘。

加强对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的保护是对先人的尊敬与纪念,是弘扬少数民族文化、全民族团结的必然要求,对我国社会的发展与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1 保护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意义国际社会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力度逐渐增大,各种保护制度正在不断完善,世界人民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视程度不断增加。

作为少数民族的民主精神传承载体,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就是对祖先意志的继承与发扬。

对少数民族来说。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该民族的基本标志,代表了该民族曾经的辉煌程度,,是维系该民族团结一致的力量源泉,在少数民族千百年来的发展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历史意义。

1.1 保护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能够促进文化多样性在世界范围内,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并不乐观,受到战争、经济、现代科技、全球化等因素的影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历史痕迹正在逐渐淡去。

作为远古四大文明古国之一,我国历来都比较重视对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现和保护工作特别是是随着中国经济政治社会的高速发展,综合国力不断增强,政府部门和人民都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也越来越重视。

曹新明中国知识产权法学三十年

曹新明中国知识产权法学三十年

中国知识产权法学三十年(1978-2008)(一)曹新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教授, 梁志文上传时间:2010-3-11 浏览次数:961字体大小:大中小归2008年4月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我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以下简称《纲要》),6月5日,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的要求最后完成的《纲要》正式发布。

这标志着经过整整30年“摸着石头过河”的探索,我国将知识产权战略提升到了国家战略的层面。

《纲要》在序言中指出,经过多年发展,我国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体系逐步健全,执法水平不断提高;知识产权拥有量快速增长,效益日益显现;市场主体运用知识产权能力逐步提高;知识产权领域的国际交往日益增多,国际影响力逐渐增强。

知识产权制度的建立和实施,规范了市场秩序,激励了发明创造和文化创作,促进了对外开放和知识资源的引进,对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从总体上看,我国知识产权制度仍不完善,自主知识产权水平和拥有量尚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社会公众知识产权意识仍较薄弱,市场主体运用知识产权能力不强,侵犯知识产权现象还比较突出,知识产权滥用行为时有发生,知识产权服务支撑体系和人才队伍建设滞后,知识产权制度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

《纲要》的这一段叙述,实际上是对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发展30年的一个基本结论。

因此,我们循着这一主线,对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发展的30年作一个简要回顾,以示对《纲要》的回应。

回顾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发展的历史,不能不提及中国社会所走过的法制现代化历程。

从中国历史来看,知识产权制度作为一个舶来品,是伴随着“坚船利炮”走来的。

尽管有史料表明,我国宋代就已出现版权保护之现象;或者上古时期的干将镇挪为铸剑名匠所用而具有商标的意义,北宋时期的“兔儿为记”更是具有现代商标的蕴意;或者“专利”一词可追溯至《周语上》或《左传》;太平天国提出的纲领性文件《资政新篇》之中,也许有过建立专利制度的主张,但是,私权意义上的知识产权在中国的发展,只能以清末法制改革为起点,以1898年的《振兴工艺给奖章程》、1904年的《商标注册试办章程》和1910年的《大清著作权律》为标志清末法制变革是中国历史上千载难逢的时机,但深处乱世而风雨飘摇的中国,知识产权制度从未真正发挥过作用。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基地”命名暨颁牌仪式隆重举行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基地”命名暨颁牌仪式隆重举行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基地”命名暨颁牌仪式隆重举行作者:吴昊孔德平来源:《艺术评论》 2013年第2期吴昊孔德平由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主办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基地”命名暨颁牌仪式,于2013年1月16日在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隆重举行。

此次命名和颁牌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基地”共4个,分别是苏州市苏绣艺术创新中心(张美芳)、南通蓝印花布艺术馆(吴元新)、禹州市苗家钧窑有限公司(苗长强)和福建省仙作古典工艺家具研究开发有限公司(林友华)。

文化部副部长董伟,中国艺术研究院院长、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主任王文章,文化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司长马文辉,中国艺术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刘茜,中国艺术研究院党委书记、副院长高显莉,文化部非物质文化遗产司副司长马盛德,中国艺术研究院副院长吕品田,专家代表中国社会科学院荣誉学部委员、研究员、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魁立,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周小璞,中国艺术研究院工艺美术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邱春林,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萧放; 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基地”传承人代表张美芳、吴元新、苗长强、林友华等50余人出席了今天的命名暨颁牌仪式。

仪式由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常务副主任李新风主持。

文化部副部长董伟在讲话中代表文化部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基地”命名暨颁牌仪式在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隆重举行表示热烈祝贺。

他指出:“非物质文化遗产体现着中华民族的集体智慧,凝聚着我国劳动人民的丰富情感,是当代文化发展、创新不竭的动力源泉,更是建设我们精神家园的重要基础。

保护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对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他认为,“近年来,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果。

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方法与措施

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方法与措施

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方法与措施发布时间:2010-12-30 来源:中国非遗网李荣启在抢救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实践中,坚持正确的保护原则和保护理念只是做好保护工作必不可少的前提,要使保护工作落到实处且卓有成效,还必须通过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的模式,采取合理有效的保护方法与措施。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不仅是单个群体和个人权益的实现,更是政府行使公共文化服务职能的重要体现,是社会公益文化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所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是一项涉及面非常广的系统工程。

要搞好这项工程,不仅要发挥国际组织、国家政府、保护机构、社区民众等不同保护主体的作用,还要有科学合理的保护方法与措施。

根据前人积累的文化遗产保护经验和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际,笔者认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与保护主要应采取以下方法和措施:一、立法保护,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根本保证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不可再生的珍贵的文化资源,必须致力于对它们的保护。

在人们的文化保护意识还没有充分树立起来之前,立法显得格外重要。

况且,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不是短期行为,而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系统工程,需要一代一代做下去。

要实施好这项工程,仅有应急性措施是远远不够的,必须有坚实的法律和政策的规约和保障。

可以说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保护,是进行抢救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我国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立法首先是从地方开始的。

上个世纪90年代,宁夏、江苏先后制定了保护民间美术和民间艺术的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

1997年国务院还颁布了传统工艺美术的保护条例。

从2000年开始,云南、贵州、福建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先后颁布了省级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这些对传统文化保护的立法所作的有益探索,都为国家的立法提供了一定的经验和基础。

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就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进行了大量的调研,并且会同文化部、国家文物局等单位联合召开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座谈会、研讨会,在广泛听取各地方、各部门及专家学者的意见,借鉴国外相关法律及参考我国云南、贵州等地方立法的基础上,2002年8月,文化部向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递交了《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法》的建议稿。

中国式现代化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新模式

中国式现代化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新模式

中国式现代化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新模式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科技的不断进步,中国式现代化正以独特的姿态崛起。

然而,这一进程中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

为了有效应对这一问题,中国已经开始尝试着创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的新模式。

一、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框架完善中国政府高度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工作,通过制定一系列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的法律框架。

例如,2002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规定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利用等方面的具体措施,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提供了法律依据。

二、挖掘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涵并创新传承方式为了更好地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国政府和社会各界积极开展工作,通过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内涵的深度挖掘和研究,创新传承方式。

例如,在舞蹈、音乐等领域,传统的技艺得到了创新与升级,融合了现代元素,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了更广泛的传播和认可。

三、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基础设施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需要良好的基础设施保障。

中国政府加大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基础设施的投入,修建了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专门场所,如博物馆、展览馆等,为人们深入了解和学习非物质文化遗产提供了便利条件。

四、社会参与与国际交流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不仅需要政府的努力,还需要全社会的参与和支持。

中国政府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鼓励群众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创新。

此外,中国还积极推动国际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交流与合作,通过与世界各国的交流合作,推广中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达到传承和保护的国际化。

五、加强教育与培训,确保传承人才的培养为了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长期传承,中国政府加强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才的培养。

从各级教育机构到社会培训机构,都开设了相关课程和培训项目,培养了一大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才,确保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不会中断。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传承与创新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传承与创新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传承与创新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文化瑰宝,是人类智慧和创造力的结晶,具有独特的历史、文化和社会价值。

然而,随着现代化的进程,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正面临着失传的危险。

因此,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成为当代社会的重要课题。

传承与创新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两个关键词,它们相辅相成,共同推动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展。

传承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基石。

传承意味着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代代相传,确保其生生不息。

传承的方式多种多样,可以通过口述、书写、教育等方式进行。

其中,口述是最为重要的一种方式。

通过口述,老一辈的人将自己的知识、技艺和经验传授给后代,使得非物质文化遗产得以延续。

同时,书写也是非常重要的一种传承方式。

通过书写,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容记录下来,不仅能够保存下来,还能够传播给更多的人。

此外,教育也是非常重要的传承方式。

通过教育,将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到课堂中,让学生们了解和学习非物质文化遗产,从而实现传承的目标。

然而,仅仅传承是不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还需要创新。

传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虽然具有独特的魅力,但是也需要与时俱进,与现代社会相适应。

创新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手段,可以通过各种方式进行。

首先,可以通过技术手段进行创新。

随着科技的发展,各种新技术的应用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提供了新的途径。

例如,通过数字化技术,可以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容进行数字化保存,使得更多的人可以通过互联网等渠道了解和学习非物质文化遗产。

其次,可以通过创意设计进行创新。

通过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现代设计相结合,创造出新的产品和艺术形式,使得非物质文化遗产更加生动、有趣,吸引更多的人参与其中。

传承与创新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共同推动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发展。

传承是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基础,是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递给后代的重要手段。

而创新则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动力,是使得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时俱进的重要途径。

传承和创新的结合,既能够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独特价值,又能够使其与现代社会相融合,得到更多人的喜爱和参与。

探索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博物馆保护模式

探索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博物馆保护模式

们 的 共 识 ,并 实 践 巾 H益 完 善 这 一 策 往 往 难 以落 到 实 处 , 与实 际 脱 的 时 l 叮允分 利 州 自身 研 究 的 既 有 基 础 ,
理 论 范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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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 ,米 加 以保护 。
要 ,而 生 态 博 物 馆 的 基 本 理 念 就 是 力 及 相 对 同 定 的展 陈 形 式 而 展 开 = 存 新
【 学术研究 】 』A c a d e mi c r e s c e r c h
探索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博物馆保护模式 张满文

【 摘
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统保护模 式已经探 索得 较为成熟 ,随着新 博物 馆学理论越 来越 多 地开始指导博物 馆
日常 实 践 .博 物 馆开 始 更 多地 参 与到 非 物 质 文化 遗 产 保 护 工 作 中来 ,这 对 于扩 大博物 馆 自身 功 能 的 外 延 与 内涵 , 对 于 探 索非 物 质 文化遗 产保 护 的 新途 径 ,都 具 有较 为重 要 的 意 义。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研究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研究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研究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遗传下来并代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资产,涵盖了丰富的文化形式和内涵,如音乐、戏剧、舞蹈、民间工艺、传统医疗以及民俗等。

在中国传统文化的长河中,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承载了人们的情感、价值观念和传统艺术的魅力,是中华民族文化传承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全球化时代,如何更好地保护和开发中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成为了一个刻不容缓的问题。

一、传统文化危机伴随着现代化进程的加速和文化消费主义的盛行,许多传统文化已经面临严峻的危机。

传统文化的消亡或流失是有多种原因的,其中包括人口的迁移和流动,社会结构和生产方式的转变,以及失传传统技艺和知识的缺失等。

这些都导致了传统文化的断层或者失血,整个社会的文化氛围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性在这种情况下,保护中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显得尤为重要。

传承和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很多好处。

首先,它可以保持文化多样性,增强中国传统文化的魅力和吸引力。

其次,它能够促进文化交流和沟通,增进国际间的文化合作和理解。

再次,传承和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可以带动当地经济的发展,创造更多就业机会和文化产品。

最后,传承和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是维持文化认同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现状目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已经成为了中国文化发展的重要战略之一。

自2006年启动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评选活动,成为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措施之一。

同时,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法规来保护和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发展。

然而,要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的目标,还需要克服很多的困难和挑战。

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难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要面临各种困难和挑战。

如文化传承的缺失、资源的竞争和短缺、技艺传承缺乏制度化、成本较高等问题。

传承和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要经历一个漫长的过程,需要加强对传承人的培训和教育,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库,发挥专业组织和社区的作用等,这些都是非常切实的问题,需要付出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非物质文化遗产挖掘、开发的有效途径

非物质文化遗产挖掘、开发的有效途径

汤姆 斯 提 出 “ 人 民 的知 识 ” 。 这些 概 念 中 已经 涉 及了
非物 质文化 遗 产 的范畴 。 日本 文 化学 家柳 田国男 也 提出“ 土俗 学 ” , 发 展 到 近代 , 我 国 的顾 颉 刚 、 周 敬 文 先生 提 出民族 民 间文化 学 。 但 是上 世纪七 八 十年代 , 在 世界 上就 出 现 了一 些变 化 ,包括 两伊 战 争 时期伊 拉 克毁 坏 了 巴 比扬大 佛 和阿斯 旺 大坝 。这 引起 了联 合 国教科文 组织 的高度 重视 ,他们 认 为精 神文 化 遗 产 应该 保护 。 直到 8 0年 代 才 正式 确立 了非 物 质文化 遗 产 这一概 念 。但是 要 知道并 不是 提 出 了这个 概 念
遗产 ” , 而他 的淘金技 巧 就是非 物质 文化 遗产 。物质 遗产 是 以一定 的载体 。所 能表 现 出来 的文化 价值 和 物 质存 在 。而非 物质 文化 遗产 是人类 触 摸不 到 的生
活行 为和空 间 。
才 有非 物质 文化 遗产 ,实 际上 非物 质文 化 遗产 早就
存在 , 只是没 用语 言精 确 概括 出来 , 比如 日本 和韩 国 便 把非 物质 文化 遗产 称 为文化 财 .而我 国早期 对非 物 质文 化遗 产 的认 同与非 物质 文化 遗产 的概念 也是 有 区别 的 。联合 国教 科文 组织 所制 定 的非 物质 文化 遗 产包 括六 个方 面 , 四个特 征 。六个 方 面 : 一是 口头
传承, 包 括作 为文 化载 体 的语言 ; 二 是传 统 的艺术 表
演: 三是 民俗 活 动和礼 仪 节庆 ; 四是 自然 界 和宇宙 的 知识 实践 : 五 是传 统手 工 艺技 能 ; 六 是与 上述 表现 相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发展的国内研究综述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发展的国内研究综述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发展的国内研究综述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一种以人类为载体传承的各种文化表现形式,包括口头传统、表演艺术、社会实践、传统手工艺等,具有丰富的民族文化内涵和深厚的历史积淀。

保护和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维护民族文化多样性、促进文化传承和发展、增强民族自豪感和认同感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对国内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的研究进行综述,以期为相关学科研究提供参考。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和分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最早见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于2003年颁布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公约》,是指被视为有形和无形的文化遗产的文化表现形式。

根据公约的规定,非物质文化遗产可以分为口头传统和表现形式、表演艺术、社会实践、习俗、仪式、节庆、认知领域和相关的实践等多种形式。

二、国内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的政策体系中国政府非常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发展工作,先后制定了一系列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实施条例》等。

这些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和政策支持。

三、地方政府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发展地方政府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发展工作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各地政府通过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馆、举办非物质文化遗产节庆活动、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培训班、加强与民间文化艺术家的合作等方式,积极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工作,取得了一系列积极的成果。

四、学术界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的研究动态国内学术界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的研究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的研究,包括《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实施条例》等法规文件的解读和评价;二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发展模式的探讨,包括传统手工艺的保护与发展、口头传统的传承与创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数字化保护等;三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的研究,围绕非物质文化遗产对文化传承、经济发展、社会融合的推动作用展开深入的研究。

景德镇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保障体系研究

景德镇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保障体系研究
黄莺① 操武斌
( 景德镇 高专 经管 系, 江西景 德镇 3 3 0 ) 300

要 : 物 质 文 化 遗 产 作 为 文 化 遗 产 的 组 成 部 分 之 一 , 人 们 在 长 期 的 生 产 生 活 实 践 中创 造 与 形 成 的 一 种 无 形 非 是
的文化遗产 。近几年 , 景德镇 市非物 质文化遗产的保护 工作 已取得初 步成效。本文通过 分析景德镇 市非物 质文化 遗 产的保护现状提 出构 建景德镇 市非物质 文化 遗产法律 保障体 系的具体措施 , 以期为景德 镇 市非物质文化遗 产保
人 的 保 护 名 录 。截 止 2 0 09年 , 市 确 定 了 景 德 镇 手 工 制 瓷 我
文化遗产代表性项 目开发具有地方 、 民族 特色和市场潜力 的
文 化 产 品和 文 化 服 务 。 因此 , 会 公 共 利 益 的 发 展 应 从 合 法 社
技艺代表性传承人 1 , 3名 景德镇 传统 瓷窑作 坊营 造技艺 代

个 民族的文化传 承的无 形见证 载体 。其具 有 以下 几个 特
( )表 现 形 式 的无 形性 1
征:
了民间文学 ( 如各种传说 、 事 ) 民 间舞 蹈 、 故 、 民间音 乐 ( 山 如 歌 、 调) 民间习俗 、 小 、 民间手工技艺 等。2 0 0 6年 6月 , 景德 《
1景德镇非物 质文化遗产的表现形式 、 景德镇 市是中外 闻名 的历史 名城 , 有 “ 界瓷 都 ” 拥 世 的 美誉 。景德镇作 为全国首批 2 4个 历史文 化名 城之 一 , 一 在
千 多 年 的岁 月 里 积 淀 了 丰 富 的 非 物 质 文 化 遗 产 , 里 面 包 括 这
及 长期积累下来 的文化传 统 的各 种表 现形式 , 一个 国家 , 是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发展的国内研究综述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发展的国内研究综述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发展的国内研究综述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由人类创造并传承下来的各种文化表现形式,如口头传统、表演艺术、社会实践、仪式、节庆等。

它体现了不同民族、地区和国家的独特文化特点,并对人类社会的发展和历史文化的传承起着重要作用。

然而,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变迁,非物质文化遗产也面临着诸多挑战,包括传承人口减少、资金缺乏、传统技艺失传等问题。

因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发展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本文将从国内研究的角度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发展进行综述,以期为相关研究提供借鉴和参考。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与特点非物质文化遗产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于2003年提出的概念,它涵盖了口头传统、表演艺术、社会实践、仪式、节庆等多种形式,是人类文化创造的重要成果。

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多样性、传承性和创新性的特点,体现了不同民族、地区和国家的独特文化传统。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发展现状1.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现状目前,我国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包括设立专门机构、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开展保护项目等。

但是,由于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众多、分布广泛,加之保护工作的专业性和长期性,因此还存在很多问题,比如保护资源的不足、传承人口减少等。

2.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展现状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展方面,我国也进行了一些探索和尝试,比如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业结合、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创新发展等。

但是,发展面临的问题也比较突出,如传承人才培养不足、市场开发不够成熟等。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的研究成果1.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研究国内学者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进行了一系列的研究,包括文化、历史、艺术、社会等多个方面。

他们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不仅是民族文化的瑰宝,也是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

2.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机制研究为了更好地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国内研究者对传承机制进行了深入研究。

他们提出了一些传承策略,比如加强传统技艺的培训、设立相关基金支持传承人等。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发展的国内研究综述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发展的国内研究综述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发展的国内研究综述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丰富多彩的文化传统的载体,承载着丰富的历史和文化内涵。

保护与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已成为世界各国的共同责任。

在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发展也备受关注,相关研究逐渐深入。

本文将对国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发展进行综述,探讨相关研究的进展、成果和不足,以及未来的发展方向。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和特点1.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非物质文化遗产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出的概念,指代由特定社群或群体创造、传承和发展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

包括口头传统、表演艺术、社会实践、习俗仪式、知识与实践技艺以及与自然环境相结合的传统文化。

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鲜明的地域性和群体性特征。

2.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点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非遗性、传承性、地域性和群体性等特点。

非遗性指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历史的延续,承载了丰富的文化积淀。

传承性指非物质文化遗产需要通过一代代传承下去。

地域性和群体性体现在不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鲜明的地域特色和特定传承群体。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1.法律法规和政策保障中国政府多年来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保障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保护。

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2005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该法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利用做出了具体规定。

2.保护机构建设中国政府设立了专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机构,建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基地。

各级文化部门还大力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培训和申报工作。

3.社会参与和基层保护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注重社会参与和基层保护。

在保护工作中,注重发挥民间力量,打造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群体,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当地社区的融合。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发展1.传承人培训与保护中国中央和地方政府鼓励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传带徒弟,举办各类培训班和比赛,鼓励年轻一代加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活动。

《我国人工智能生成物著作权保护的理论和司法实践考察综述6400字》

《我国人工智能生成物著作权保护的理论和司法实践考察综述6400字》

我国人工智能生成物著作权保护的理论和司法实践考察综述目录我国人工智能生成物著作权保护的理论和司法实践考察综述 (1)1.1 人工智能生成物发展现状 (1)1.2 我国人工智能生成物法律保护理论分歧 (1)1.2.1 人工智能生成物应否纳入著作权法中进行保护 (1)1.2.2 人工智能生成物的著作权法保护模式研究 (2)1.2.3 人工智能生成物权利归属及具体制度研究 (3)1.3 我国人工智能生成物著作权保护司法实践 (4)1.1.1 北京菲林诉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侵权纠纷案 (4)1.1.2 腾讯诉盈讯科技侵害著作权纠纷案 (5)1.4 总结 (6)1.1 人工智能生成物发展现状就我国而言,人工智能技术的快速发展也是在2010年之后。

到目前为止,我国人工智能技术发展在世界各国处于领先地位,我国政府也将其发展纳入国家战略层面。

就涉及本文研究的著作权领域内的人工智能机器人,我国现有虚拟歌姬洛天依、乐正绫,以及各类具有写作绘画功能的人工智能。

这些人工智能生成的作品都涉及到在著作权法领域内对其定性的问题。

就目前而言,具有新闻写作能力的wordsmith一年生成的文章、报告大约有15亿份之多,目前类似于wordsmith这样的内容写手就有TubeBuddy、Article Forge、Quill、Canva等多个软件。

2016年日本就有两部人人工智能生成的小说通过了科幻小说“新星一奖”初审。

小说《随心所欲人工智能之我是作家》是由人类拟好场景和大纲,后将词句拆分成若干板块,预设一定的备选选项供人工智能选取由人工智能生成的。

微软小冰也通过类似的方式生成了诗作《阳光失了玻璃窗》。

除了以上撰写文章一类的人工智能软件之外,还有例如谷歌DeepDream 等绘画领域内的人工智能软件,以及作词作曲一类的人工智能软件,甚至还有如初音未来、乐正绫和洛天依等举行演唱会的虚拟歌姬。

由于人工智能在各个领域内的发展,创作了大量的文学艺术内容,这些创作物的经济利益也被各方追逐,随着而来的法律问题也亟待解决。

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模式论析

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模式论析

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模式论析
孙昊亮
【期刊名称】《理论导刊》
【年(卷),期】2009(000)005
【摘要】近年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而如何对其进行保护更成为争议热点.我国应该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合理解构的基础上,通过公权和私权两种模式,既维护个人和地方的利益,调动他们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积极性,又不至于限制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发展,以期更好地保护我国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总页数】3页(P78-80)
【作者】孙昊亮
【作者单位】西北政法大学,西安,710063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G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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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国自然保护地综合性框架立法模式论析 [J], 徐本鑫
2.我国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现状及其创新模式论析 [J], 钟江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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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我国公共事业管理体制的创新模式论析 [J], 黄欢
5.我国公共事业管理体制的创新模式论析 [J], 杨丹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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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新路向--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探究

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新路向--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探究

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新路向--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探究张卫民
【期刊名称】《民族艺术研究》
【年(卷),期】2005(000)005
【摘要】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濒危、失传的重大危机,抢救和保护工作刻不容缓.从破解如何抢救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一世界性难题的立场出发,本文进行了旨在抢救和保护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新路向的教育研究,期望通过大力推进和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使整个社会的每一个公民正确认识和尊重非物质文化遗产,形成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新视域,最终构筑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新行为.
【总页数】4页(P75-78)
【作者】张卫民
【作者单位】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艺术研究室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G122
【相关文献】
1.试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兼评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法》 [J], 陈小慧
2.文化传承视域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河南曲艺艺术保护新路向 [J], 王娜
3.从《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看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J], 卓元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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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从“中国文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维权第一案”说起——兼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律保护的现状与思考 [J], 欧阳光;倪彩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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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07&ZD006)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模式研究曹 新 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 湖北 武汉 430073)摘要: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缔结的5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6不仅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了定义性规定,界定了其范围,而且确立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之基本原则和标准。

当下,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主要有行政保护和法律保护两种模式。

两种模式各有优劣。

我国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应采特别权利模式)))设立无形文化标志权,以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知识产权进行有机对接。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 行政保护 法律保护 无形文化标志权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基本特征2003年10月17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32届大会通过5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6(以下简称5公约6),从国际准则的角度对/非物质文化遗产0这个概念给予了明确的界定。

¹根据5公约6的规定,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以下特征:11无形性。

它是指非物质文化遗产不占有任何具体的物理空间,看不见,摸不着,只能被人们的感觉所感知,从而决定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特殊性。

例如,/端午节0º是一项国家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没有任何有形物质载体,以一种节庆形式存在于人们的心中,成为人们文化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国于2008年开始将/端午节0定为国家法定节日,就是充分考虑非物质文化遗产之无形性特征而采取的一种有效保护方式,使其内容的丰富和文化的传承有了可能。

21传承性。

它是指非物质文化遗产是由各个群体或团体随着其所处环境、与自然的相互关系和历史条件的变化而传承积淀下来的。

具而言之,一种具体的文化形式,只有经过历史的演进,承载了人们厚重的精神寄托和文化品格,才能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

此种特征决定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就是要为其传承创造良好的氛围,保持其原生态环境,使之能够延续、传承。

31实践性。

它是指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们在生产、生活实践中创造的表达其喜庆、欢乐、悲哀、痛苦等情感的形式,其中凝结着各个群体或者团体的文化旨趣。

此项特征决定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须与人们的生产、生活实践相联系,构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模式应以实践为基础。

41活态性。

这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核心特征。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在历史演进过程中创造的文化成果,它依附于特定的国家、民族、族群、地区或者个人而存在和发展,因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延续首先需要最大限度地保护其赖以生存的文化环境,其次是最大限度地保护其赖以传承的文化生态土壤,#75#法商研究2009年第2期(总第130期)使之在这样的土壤上、这样的环境里延续下去。

51开放性。

它是指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延续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随着历史的发展和时代的变迁而不断丰富发展的。

以/春节0»为例,按照传统习俗,在春节期间,人们通常要进行丰富多彩的活动,如除灰尘、送灶神、贴春联、吃饺子、放鞭炮、祭祖宗、走亲戚、串朋友、舞龙灯、踩高跷等。

现在,春节期间放鞭炮就受到了限制或禁止,增加了收看央视春节联欢晚会、集体团拜的新内容。

因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容会随着时代的变化而变化。

非物质文化遗产所具有的上述各项基本特征,决定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必将面临诸多困难。

因此,研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模式,既有利于维护国家主权和文化主权,也有利于促进国家之间的文化交流与合作。

我国于2004年8月28日批准加入5公约6。

为了履行5公约6义务,我国立法机关已于2006年启动5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6的立法程序。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个系统工程,可以采取多种措施,包括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确认、立档、研究、保护、保存、宣传、弘扬、传承和振兴等。

¼笔者在此仅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模式进行研究,以期为我国制定5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6提供参考。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模式关于文化遗产的保护,最早始于1793年,以法国的5共和二年法令6为标志,至今已有210多年。

在此演进过程中,许多国家根据各自的国情、相应的文化理念以及法律传统等,创造了行政的和法律的诸多保护模式,但以行政保护和法律保护为主。

(一)行政保护模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行政模式,是5公约6第2条要求成员国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采取/确认、立档、研究、保存、保护、½宣传、弘扬、传承和振兴0等多种措施进行/保护0¾在各个成员国的具体体现。

11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挖掘、整理、归档和研究,是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基础。

具体包含三个方面的内容:(1)就某个国家、民族、族群或者地区而言,只有通过挖掘、整理、归档和研究才能弄清楚可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对象。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历史遗传下来的文化结晶,但是历史遗传下来的文化结晶并非都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因此需要挖掘、整理、归档和研究以确定之。

例如,中国古代妇女裹足的做法,虽然具有非常独特的个性,但是因为它与国际人权标准、男女平等理念相抵触,故不能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受保护。

(2)通过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整理、归档和研究,可以弄清楚某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源流。

例如,关于/董永传说0,现在已经被收入我国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在此名录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知道它与山西省万荣县、江苏省东台市、河南省武陟县和湖北省孝感市相关联。

准确了解/董永传说0的源流,不仅可以提高对该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力度和广度,而且可以减少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3)通过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整理、归档和研究,可以准确了解某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现状,为保护其传承人提供条件。

以民间美术泥塑¿为例,天津/泥人张0的彩塑是一种深得百姓喜爱的民间工艺品,创始于清代道光年间,流传、发展至今已有180多年的历史。

张明山是/泥人张0的创始人,18岁即得艺名/泥人张0,技艺高深、触手成像。

毫无疑问,要保护此项技艺,就必须对其传承人给予大力扶持。

除此之外,还有江苏惠山泥人、陕西凤翔泥塑和河南浚县泥咕咕,也是此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代表,同样需要扶持它们的传承人。

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活态性,以人为载体,所以,对传承人的培养和扶持是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关键所在。

韩国自20世纪60年代起就开始进行传统民族民间文化的搜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并于1962年制定了5文化财保护法6。

正是因为韩国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整理、归档和研究工作做得早、做得好,所以,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韩国已经走在了世界前列。

到现在为止,韩国已经拥有7项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和2项/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0,这是韩国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结果。

21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存,是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有效手段。

如前所述,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活态性,它与物质文化遗产的保存方式有所不同。

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存,就需要使之有形化,使##76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模式研究之附载于某种有形物质载体上。

然而,对这种有形载体的保存,并不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的保存。

鉴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所具有的复杂性、广泛性,因此,为了使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具有操作性,就必须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制度。

现在各国的实践已经证明这种做法是成功的。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存方面,韩国摸索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做法)))专门成立了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委员会。

在韩国,一项文化遗产能否被收入国家文化遗产目录,须由省长、市长或者国家文化管理部门向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委员会提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申请,请求委员会论证。

委员会收到申请后,将成立专家组就申请项目进行调研并撰写调研报告提交该委员会,通过审议后,最终确立国家重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被确立的名录项目须公示1年,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并听取意见。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被收入国家重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这种做法提高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存的效果和公信力,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31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传承,是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有效措施。

有效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就是要保障其得到传承,让非物质文化遗产延绵不断地传递下去。

传承的实现形式有两种:一种是自然性传承,另一种是社会干预性传承。

5公约6将传承、弘扬和振兴明确规定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有效方式。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自然性传承是指非物质文化遗产依据其固有基因和成长属性自然传承与延续。

每一项具体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都有其固有基因和成长属性,这也是其活态性的根基所在。

以/春节0为例,它之所以能够传承延续至今,正是因为它所具有的团圆、除旧、迎新、祝福等基本元素。

这些元素是整个人类共同的,只是其表现形式不同而已。

因此,/春节0就是以其自然性传承方式延续至今,而且还将世代传承下去。

当然,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自然性传承可能就是通过个体之间的/口传身授0来完成的。

例如,许多祖传的秘方、技艺、技能等。

但是,这种传承方式往往会因社会、经济、文化以及个体的变迁而受到制约。

如果没有传承人的口传身授,它就会消亡。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社会干预性传承是指因非物质文化遗产固有的脆弱性或者后天的生态环境恶化等,导致其自然性传承功能障碍,因此需要借助某些社会力量的干预而进行的传承。

社会干预性传承包括行政部门、立法机构、社会团体等进行的干预和支持。

由非物质文化遗产所具有的个性特征所决定,绝大多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虽然可以通过自然性传承方式完成,但随时都有消亡的危险。

尤其是在当今经济全球化和社会转型时期,不具有直接经济价值或者经济价值势微的那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如果不采取社会干预性传承方式来确保其传承,随时都有可能消亡。

例如,/女书0是世界上迄今为止发现的唯一女性文字,它起源于湖南省江永县,曾经在湖南省江永县及其毗邻的道县等地的妇女之间流行、传承。

现在,由于女性文化水平的提高,女性之间不需要使用/女书0亦可交流,所以很少有妇女学习/女书0,以至其濒临灭亡。

对于这种非物质文化遗产,如果让其自然性传承,恐怕就会随着它的最后一位/化石级0传承人的去世而消亡。

社会干预性传承主要是通过制定相应的法律、提供技术服务或指导、采取行政措施、给予财政资助等,建立传承人培养制度,保障传承活动的实现,促进特定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

韩国的做法证明社会干预性传承是非常有效的,是成功的。

À(二)法律保护模式除了上述行政保护模式之外,以法律形式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可能会产生更好的效果。

Á综合考察当今世界各个国家或地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采取的法律保护措施,大体有四种模式。

11法国模式。

以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为主,间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

法国是世界上第一个制定法律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国家。

1793年,法国制定5共和二年法令6,明确规定法国领土内的任何一类艺术品都应受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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