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热水及燃气供应 (1)
《建筑设备》课程教学大纲
《建筑设备》课程教学大纲课程英文名称:《Building Implements》课程代码:080720070总学时:32学时学分:2学分适用对象:土木工程专业课程类型:专业任选课先修课程:工程制图、工程测量、工程材料、房屋建筑学大纲主撰人:大纲审核人:一、课程性质、目的和任务1.本课程是土木工程专业任选的一门专业课程。
具有实践性强、综合性大、发展快的特点。
建筑设备的设计和施工中许多技术问题的解决,均要涉及到相关学科的综合运用,要求学生要有牢固的专业基础理论和知识,拓宽知识专业面,并自觉在工程实践中进行运用。
2.目的是使学生掌握建筑设备的一般规律及各主要设备系统的组成、系统工作原理和要求,正确处理好建筑设备与建筑结构、装饰工程的关系,并了解建筑设备的新技术、新工艺设备的发展。
培养学生独立分析和解决建筑设备工程技术问题的基本能力,能够根据工程具体情况,正确制定和选择建筑设备系统类型,各主要设备的规格品种,在建筑中合理布置与敷设,并能做一些常见的、简单的建筑设备的设计。
二、教学内容与要求第1章室内给排水工程概述授课学时:1基本要求1-1了解室外给水工程的任务和组成,工作原理、水在输送排放过程中水质的变化,系统中各主要工程设施的作用。
掌握净水处理厂的一般流程,了解给水管网布置的基本形式对供水安全性的作用。
1-2了解室外排水工程的任务和组成,工作原理、水在输送排放过程中水质的要求,系统中各主要工程设施的作用。
掌握污水处理的基本方法,了解排水管网布置的基本形式,掌握各种排水体制的优缺点及发展方向。
掌握污水处理的基本方法。
1-3了解城市给排水工程的规划与城市建设的关系。
重点:掌握净水处理厂的一般流程,各种排水体制的有缺点和污水处理的基本方法难点:净水处理和污水处理的基本方法,各种排水体制的应用。
第2章建筑给水工程授课学时:4基本要求2-1了解建筑给水系统的分类及组成2-2了解建筑室内给水系统所需水压的确定,进而确定给水方式及相应设备和设施2-3了解室内给水管道的布置要求2-4掌握室内给水系统配管的设计计算2-5了解高层建筑室内给水特点和要求2-6了解建筑中水系统的组成和主要设备设施的作用重点:掌握常见简单的室内给水系统配管的设计难点:室内给水系统配管的设计第3章建筑排水工程授课学时:4基本要求:3-1了解建筑排水工程的组成、各主要设施设备或不见的作用及要求3-2建筑排水系统的作用原理、污水排放条件要求3-3排水管道的最小管径、坡度、充满度、流速要求3-4弄清排水管道与建筑结构、装饰工程的关系、合理布置排水管道3-5掌握排水量的计算和合理配管3-6了解高层建筑排水系统的特点及要求专用设备的功能及应用条件3-7了解层面排水系统的选用及配管重点:正确处理建筑结构与排水系统的关系、合理布置排水管道和配管难点: 排水量的计算和合理配管第4章管材、附件及卫生器授课学时:1基本要求4-1了解现代建筑物中使用最广泛的几种管材和配件的性能、规格及适用范围掌握上述几种管材的连接方法的优缺点及选用要求4-2了解各种阀门、水龙头等附件的运用条件4-3了解卫生器具的一般知识重点:掌握常用的几种管道的连接方法的优缺点及选用要求难点:各种管道的连接方法的优缺点及选用要求第5章建筑给排水施工图授课学时:1基本要求:5-1了解给排水工程施工图中常用的图例和符号5-2了解给排水平面图、系统图及施工详图的内容和表达方式5-3掌握给排水施工图的识读方法重点:了解建筑给排水施工图的内容和表达方式、能读懂建筑给排水施工图难点:读懂建筑给排水施工图第6章建筑采暖系统授课学时:2基本要求:6-1掌握采暖系统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以及采暖设备与系统管道的建筑设计要求6-2了解锅炉的基本构造、采暖系统设备及其附件的构造与工作原理6-3熟悉高层建筑的热负荷特点、集中采暖系统的分类、选择以及特点重点:采暖系统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以及采暖设备与系统管道的建筑设计要求难点:采暖系统的热工计算第7章热水及燃气供应授课学时:1基本要求:7-1了解热水供应系统的分类和组成7-2了解加热方式特点和加热设备的工作原理7-3掌握热水供应对管道、敷设和布置的要求7-4掌握热水系统的计算7-5了解燃气的分类、燃气炉具使用应与燃气类型一致7-6熟悉城市煤气管道系统工作原理、燃气用具选用与管道布置要求重点:掌握热水供应时对管道敷设和布置的要求及热水系统的计算难点:热水系统的计算第8章通风授课学时:2基本要求:8-1了解建筑空间空气的空气参数和卫生条件8-2熟悉建筑通风的任务8-3了解通风方式、通风系统的组成、主要设备和物件重点:建筑通风的基本原理、基本规律和一般计算,并能综合考虑和合理处理各种通风设备与建筑主体之间的关系难点:通风一般计算第9章空气调节授课学时:2基本要求:9-1了解空气调节的基本概念和任务9-2熟悉常用空气调节系统的基本组成、工作原理和特点9-3掌握空调房间负荷和风量的概算9-4掌握空气热湿度处理设备的原理和特点9-5掌握空调机房和制冷机房布置的原则9-6掌握空调资源的制冷原理和分类重点:空调房间负荷和风量的概算空气热湿度处理设备的原理和特点空调机房和制冷机房布置的原则空调资源的制冷原理和分类难点:空调资源的制冷原理第10章暖通施工图授课学时:1基本要求:10-1了解暖通工程常用管道和设备图例与代号10-2了解暖通图的组成10-3掌握管道和设备之间连接的表示方法、通风空调的流程、方式、所用设备、管材和阀门,然后能正确识图重点:暖通施工图的识图难点:暖通施工图的识图第11章建筑消防给水系统授课学时:1基本要求:11-1了解建筑火灾的发生、发展、蔓延规律11-2了解灭火剂的种类及各所适用灭火的火灾种类11-3了解室内消火栓系统的主要设备和部件,水量和水压确定方法11-4了解自助喷水灭火系统自动灭火原理11-5掌握高层建筑的防火分区和防烟分区的概念11-6掌握建筑消防给水系统的分类11-7掌握室内消防栓系统的几种消防给水方式、消防栓的布置重点:高层建筑的防火分区和防烟分区的概念、建筑消防给水系统的分类、室内消防栓系统的几种消防给水方式、消防栓的布置难点:室内消防栓系统的几种消防给水方式、消防栓的布置第12章粉末与气体灭火系统授课学时:1基本要求:12-1了解泡沫灭火器系统、干粉灭火系统、卤代烷灭火系统、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蒸汽灭火系统、烟雾灭火系统的灭火方法、系统组成和原理、适用场所。
第六章原子吸收光谱分析法
例题 计算2000K和3000K时, Na589.0nm的激发态 与基态原子数之比各为多少?已知gi/g0=2
解:
Ei
hc
4.136 1015eV s 3 1010cm s1 589.0nm 107 cm nm1
AAS的基本原理
赫鲁兹马克(Holtzmark)变宽(R或R): 同种原子碰撞,又称为共振变宽, R随着待测
元素原子密度升高而增大,在原子吸收法中,测定 元素的浓度较低,R一般可以忽略不计 。
自吸变宽:
光源辐射共振线被光源周围较冷的同种原子所吸 收的现象叫做自吸,自吸现象使谱线强度降低,同 时导致谱线变宽。
AAS的基本原理
表征吸收线轮廓(峰)的参数: 中心频率O(峰值频率) :最大吸收系数对应的频率 中心波长λ(nm) :最大吸收系数对应的波长
半宽度ΔO(吸收线宽度):峰值吸收值一半处的频率
原子吸收线的宽度约为10-3-10-2nm(折合成波长)。
AAS的基本原理
3.吸收峰变宽原因
自然变宽(N或N): 在无外界条件影响时,谱线的固有宽度称为自
AAS的基本原理
一、共振线
1.原子的能级与跃迁 基态第一激发态,吸收一定频率的辐射能量。产生的吸收
线叫共振吸收线(简称共振线) —— 吸收光谱 激发态基态,发射出一定频率的辐射。所释放的光线叫共
振发射线(也简称共振线) ——发射光谱 2.元素的特征谱线 1)各种元素的原子结构和外层电子排布不同 跃迁吸收能量不同——具有特征性 2)各种元素的基态第一激发态 最易发生、吸收最强、最灵敏线,特征谱线 3)利用特征谱线(共振线)可以进行定量分析。
工程热力学第11讲-第6章热力循环
2
2'
s
乏汽压力对朗肯循环热效率的影响
t1 , p1不变,p2 ↓
T
1
优点: •T2 ↓ ηt ↑ 4
5
6
缺点: 3 •p2↓ 受环境限制 •现在大型机组p2为3.5~5kPa, 相应的饱和 温度约为27~ 33℃ ,已接近可能达到的最低 限度。 •冬天热效率高
4'
2
3'
2'
s
提高循环热效率的途径
' 2
' h2 h2
t,RG t
物理意义: kg工质100%利用,1- kg工质效率未变。
蒸汽抽汽回热循环的特点
优点: 提高热效率 减小汽轮机低压缸尺寸,末级叶片变短 减小凝汽器尺寸,减小锅炉受热面 可兼作除氧器 缺点: 循环比功减小,汽耗率增加 增加设备复杂性 回热器投资 小型火力发电厂回热级数一般为1~3级,中大型火力发电厂 一般为 4~8级。
蒸汽回热循环热效率计算
T 吸热量: 1
1kg
6 kg a
q1,RG h1 h5 h1 ha'
放热量:
4
3
5
(1- )kg 2
q2,RG 1 h2 h2'
净功: s
wRG h1 ha 1 ha h2
热效率:
整体煤气化联合循环发电(IGCC)
IGCC技术把高效的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系统与洁净的煤 气化技术结合起来,既有高发电效率,又有极好环保性能, 是一种有发展前景的洁净煤发电技术。
整体煤气化联合循环发电(IGCC)
整体煤气化联合循环发电(IGCC)
燃气热水锅炉操作规程(三篇)
燃气热水锅炉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燃气热水锅炉的安全运行和使用效果,制订本规程。
第二条燃气热水锅炉的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本规程,并按规程操作。
第三条本规程适用于燃气热水锅炉的安全操作。
第四条本规程由锅炉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实施,它的具体内容和操作方法应列入企事业单位的技术操作规程并教授操作人员。
第二章锅炉的启动第五条锅炉启动前的准备工作:1. 清除锅炉及附件的杂物堵塞,检查各阀门的开启、关闭情况;2. 检查锅炉的水位、燃气和烟囱情况;3. 检查润滑油和冷却水的情况;4. 将燃气管道接通,并检查其完好性;5. 检查电源情况;6. 检查炉膛、燃烧器等主要部件;7. 启动燃气热水锅炉。
第六条锅炉的启动操作步骤:1. 打开给水阀,加水至正常水位;2. 将净水泵和循环水泵启动;3. 检查鼓风机和引风机是否运转正常;4. 打开燃气进气阀,将燃气导入锅炉燃烧器;5. 启动点火装置,引燃锅炉内的燃气;6. 在锅炉运行后,适时关闭点火装置。
第七条锅炉点火过程中的注意事项:1. 确保锅炉前后的通风良好,并保持锅炉周围无可燃物;2. 在点火过程中要时刻注意锅炉内的压力、水位和温度;3. 当锅炉点火成功后,应关闭点火装置。
第八条锅炉启动后的检查工作:1. 检查锅炉的压力、水位和温度是否正常;2. 检查燃气的供应是否稳定;3. 检查排烟的情况是否正常;4. 检查锅炉各个部件的运行是否正常;5. 张贴相应的警示标志。
第三章锅炉的运行第九条锅炉的运行过程中,应每班定时检查以下内容:1. 锅炉的压力、水位、温度等工况参数是否正常;2. 锅炉热交换表面是否清洁;3. 锅炉的安全附件是否正常运行;4. 锅炉的燃烧情况是否正常,烟道气温是否正常;5. 锅炉的烟囱是否正常通畅。
第十条锅炉运行过程中的注意事项:1. 在锅炉运行过程中,要定期检查锅炉的压力、水位和温度,确保其在允许范围内;2. 锅炉的泄水阀、安全阀、水位计、压力表等安全装置必须经常处于正常工作状态;3. 锅炉的燃烧器要保持清洁,燃烧效果要达到设计要求;4. 锅炉运行期间,室内温度要适宜,燃烧室周围不能有可燃物;5. 锅炉运行期间,要经常检查和清理烟道,确保烟道畅通无阻;6. 锅炉燃烧时,在运行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切断燃气供应,并进行相应的处理。
新疆供热供水供气管理办法
资料属性:地方性法规规章部门分类:制定机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颁布文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42号颁布日期:2006年11月22日施行日期:2007年01月01日时效性:有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城市供热供水供气管理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42号2006年11月7日自治区第十届人民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2006年11月22日发布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规划建设与设施管理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供热第三节供水第四节供气第三章经营服务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供热第三节供水第四节供气第四章费用管理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市政公用事业监管,提高城市供热、供水、供气服务质量,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维护用户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城市供热、供水、供气(以下简称供热、水、气),用热、用水、用气及其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区城市供热、水、气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县(市)人民政府负责城市供热、水、气的市政公用事业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政公用事业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供热、水、气实施监督管理,具体工作可以委托其所属的市政公用事业管理机构承担。
第四条城市规划、财政、价格、工商、公安消防、质量技术监督、卫生、水利、环境保护等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供热、水、气的相关管理工作。
第二章规划建设与设施管理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五条市、县(市)市政公用事业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社会经济发展和城市规划,组织编制供热、水、气专项规划,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综合协调,按法定程序报批后组织实施。
第六条编制供热、水、气专项规划,应当符合城市规划,坚持城乡统筹、合理布局、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和能源的原则。
第七条供热、水、气公共管网及其附属设施项目的建设,必须符合供热、水、气专项规划。
河北省燃气管理条例
河北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燃气管理,维护燃气供应企业和用户的合法权益,规范燃气市场,保障社会公共安全,提高环境质量,促进燃气事业的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城市燃气的规划、建设、经营、器具的生产、销售和燃气的使用及安全管理。
第三条城市燃气的发展应当实行统一规划、配套建设、因地制宜、合理利用能源、建设和管理并重的原则。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市燃气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燃气管理工作。
第五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城市燃气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提高城市燃气的科学技术水平。
第二章规划和建设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规划、城建等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本地区燃气发展规划。
城市燃气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以及经营网点的布局要符合城市燃气发展规划,并经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七条城市燃气建设资金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政府投资、集资、国内外贷款、发行债券等多种渠道筹集。
第八条燃气工程的设计、施工,应当由持有相应资质证书的设计、施工单位承担,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禁止无证或者超越资质证书规定的经营范围承担燃气工程设计、施工任务。
第九条住宅小区内的燃气工程施工可以由负责小区施工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民用建筑的燃气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
燃气表的安装应当符合规范,兼顾室内美观,方便用户。
第十条燃气工程施工实行工程质量监督制度。
第十一条燃气工程竣工后,应当由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十二条在燃气设施的地面和地下规定的安全保护范围内,禁止修建建筑物、构筑物,禁止堆放物品和挖坑取土等危害供气设施安全的活动。
第十三条确需改动燃气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报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六章 燃气锅炉及燃煤锅炉的燃气改造
第六章燃气锅炉及燃煤锅炉的燃气改造近年来,以天然气等清洁燃料为主的环保型供热系统在城市集中供热系统中获得了广泛的应用,燃气锅炉也在是向小型化、轻量化、高效率低污染、提高组装化程度和自动化程度的方向发展。
特别是采用一些新型燃烧技术和强化传热技术,使燃气锅炉的体积比以前大为降低,锅壳式蒸气锅炉的热效率已高达92%~93%。
其经济性、安全性、可使用性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锅炉的高效率。
环保型燃气锅炉,特别是蒸汽锅炉,由于采用了低阻力型火管传热技术和低阻力高扩展受热面的紧凑型尾部受热面,燃气锅炉的排烟温度基本上和大容量的工业锅炉相同,可达130~140℃。
(2) 结构简单。
采用简单结构的受热面,对锅壳式锅炉,采用单波形炉胆和双波形炉胆燃烧,强化型传热低阻力火管,以及低阻型扩展尾部受热面。
除此之外还可根据具体要求配备低温过热器(≤250℃)受热面。
对水管式锅炉,采用膜式壁型炉膛,紧凑的对流受热面,可配备引风装置,除此之外还可根据具体要求配备高温过热器(≥250℃)受热面。
(3) 使用简易配套的辅机。
给水泵、鼓风机和其它一些辅机要和锅炉本体一起装配,且保证运输的可靠性。
(4) 全智能化自动控制并配有多级保护系统。
不仅配有完善的全自动燃烧控制装置,更配有多级安全保护系统,具有锅炉缺水、超压、超温、熄火保护、点火程序控制及声、光、电报警。
(5) 配备燃烧器(送风机)和烟道消音系统,降低锅炉运行的噪音。
(6) 装备自动加药装置,水处理装置。
(7) 配备其它监测和限制装置,至少应保证锅炉24小时无监督安全运行。
6-1 锅炉的参数、型号和技术指标6-1-1 锅炉参数6-1-1-1 工业锅炉的参数锅炉参数指锅炉容量、工作压力、工作温度。
工业蒸气锅炉的容量用额定蒸发量(D)表示。
额定蒸发量(D)表明锅炉在额定蒸气压力、蒸气温度、规定的锅炉效率和给水温度下,连续运行时的必须保证的最大蒸发量,单位为t/h。
工业热水锅炉以额定供热量(Q)表示,其单位为MW。
船舶概论第六章
⑵水管锅炉 水管锅炉结构见图6-5。水包1和汽包4之间由密集的炉 管束3连通,当燃料在燃烧室2内燃烧时,高温的火焰和烟 气扫过炉管束,使管内的水迅速被加热变为蒸汽,经汽包由 主蒸汽阀输出,烟气经烟道烟囱排到大气中。 和烟管锅炉相比,水管锅炉容水量少,循环快,蒸发率 高,从点火到供汽时间短。由于水和蒸汽的压力作用在圆筒 形的水包、汽包内壁和小直径的水管内,因而能够承受比较 高的压力,有利于蒸汽压力的提高。水管锅炉结构轻巧,单 位受热面积重约200Kg/m2,比烟管锅炉轻40%以上。现代蒸 汽船舶动力装置几乎都采用水管锅炉。
第三节 船舶柴油机
柴油机作为一种动力机械,在各类船舶上被广泛用作主 机和发电机的原动机。 柴油机的类型较多:按工作循环分四冲程和二冲程;按 结构特点分为筒状活塞式和十字头式;按气缸排列形式分单 列式、U型和V型;按速度分高速、中速和低速;按功率分 大、中、小型。 一、柴油机结构 现以四冲程柴油机为例,介绍柴油机的结构,见图6-8. 1.固定机件 它是柴油机的骨架,构成柴油机外形,如图中机座2、机 身4、主轴承1、缸套6和气缸盖9。
第六章 船舶动力装置
第一节
船舶动力配置的含义及组成
现代船舶的动力装置,广义上说,是指保证船舶正常航 行、作业、停泊以及乘员正常工作和生活所需的各类机械和 设备。它主要是提供机械能、电能、热能、液体和气体的压 力能,除保证船舶推进外,并满足整个船舶能量消耗的需要. 所以船舶动力装置大部分是能量转换装置。 船舶动力装置通常包括:推进装置、辅助装置、管路系 统、甲板机械和机舱自动化设备五部分。 1.推进装置 图6-1为船舶推进装置示意图。在遥控装 置1操纵下,当主机2运转时,驱动传动设备(或减速齿轮 箱)3和轴系4,使螺旋桨5旋转做功,产生使船舶运动的推 力。
呼和浩特市城市供热、供水、燃气、公共交通管理条例
呼和浩特市城市供热、供水、燃气、公共交通管理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呼和浩特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02.01.17•【字号】•【施行日期】2002.05.01•【效力等级】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呼和浩特市城市供热、供水、燃气、公共交通管理条例(2001年11月9日呼和浩特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2002年1月17日内蒙古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批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公用事业建设与管理,促进城市公用事业的健康发展,保障城市公用事业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城市供热、城市供水、城市燃气、城市公共交通为社会公共事务服务的行业。
(一)城市供热包括城市集中、联合供热及其配套设施;(二)城市供水包括公共、自建设施供水及其配套设施;(三)城市燃气包括液化石油气、人工煤气、天然气及其燃气器具和燃气配套设施;(四)城市公共交通包括市内公共客运交通工具(不包括客运出租汽车)及其配套设施。
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公用事业设施的规划、建设、管理、经营、使用以及相关的服务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四条呼和浩特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市供热、燃气、公共交通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呼和浩特市公用事业行业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公用事业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市区供热、燃气、公共交通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旗、县人民政府公用事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镇公用事业的建设与管理工作,并受理当事人投诉,查处违法行为。
呼和浩特市水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市供水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旗、县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镇供水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并受理当事人投诉,查处违法行为。
计划、财政、规划、公安、市容、卫生、技术监督、工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城市公用事业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热水及燃气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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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页,共45页。
室内(shìnèi)燃气供应管道
第二十三页,共45页。
室内燃气供应(gōngyìng)管道
燃气引入管不得敷设在
卧室、卫生间、易燃易爆品 仓库(cāngkù)、有腐蚀性介 质的房间、发电间、配电间 、变电室、不使用燃气的空 调机房、通风机房、计算机 房、电缆沟、暖气沟、烟道 和进风道、垃圾道等地方。 燃气引入管穿过建筑物基础 、墙或管沟时,均应设置在 套管中,并应考虑沉降的影 响,必要时应采取设软管接 头等补偿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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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水方式(fāngshì)
2.根据设置循环管网的方式不同分为 (1)全循环:指热水干管、热水立管、热水支管均设循
环管,这种系统可使配水管网的任意点都能保证设计水 温,多用于高级宾馆、饭店、高级住宅等。 (2)半循环:仅对局部的干管设循环管,只能保证干管 的设计水温。 (3)不循环:不设循环管道,用于热水供应系统较小、 使用要求(yāoqiú)不高的定时供应系统,如:公共浴室、 洗衣房等。如图6-2。
本章概要 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liǎojiě)热水供应系统的分类、 组成和供水方式,了解(liǎojiě)燃气工程的一般知识,掌握 热水供应管道系统布置与敷设的要求及热水量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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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热水供应系统的分类、组成(zǔ chénɡ)和供水方式
热水供应系统的分类 热水供应系统按照其供应范围的不同可分为:局部热水供应系统、集中热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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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页,共45页。
燃气管道的分类(fēn lèi)
燃气管道根据用途和输气压力分类。
物业设备管理培训供暖与燃气供应培训ppt课件
充水,如果给水压力不足,则开动水泵加压,此 时系统中的空气从排气装置和膨胀水箱排出;系 统充满水后,开动锅炉,水在锅炉中被加热到一 定温度;热水在水泵的作用下沿着供水干管、用 户供水管流进散热器,并通过散热器将热量释放 到供暖房间内;释放热量后的回水温度降低,沿 用户回水管、回水干管,并经除污器除掉其中的 杂质(铁锈、污泥)后,被水泵加压,流回锅炉 中再进行加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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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讲完 !
谢谢听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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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双管散热系统
➢适用于高层建筑的 供暖系统中。
(2)水平式单管散热系统
➢① 构造简单,经济性好; ➢② 管路简单,无穿过各楼层的立管,施工方便; ➢③ 水平管可以敷设在顶棚或地沟内,便于隐蔽; ➢④ 便于进行分层管理和调节。
➢但排气方式要比垂直式系统复杂些,它需要在散热器上设置冷 风阀分散排气,或在同层散热器上串接一根空气管集中排气。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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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室内燃气供应系统的维护与管理 的内容
1 燃气设施的检查和报修 2 燃气设施的保养和维修 3 安全用气宣传 4 室内燃气设施的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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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室内燃气管道及部件的维护
1 室内燃气管道的外观检查 2 室内燃气管道漏气的检查和处理 需注意的是,必须严禁用明火查找漏气点。 3 燃气表的养护
三、室内燃气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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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室内燃气作业的注意事项和安全措施
① 严格遵守各项燃气操作规程,熟悉系统情况。 ② 不允许带气作业,要关闭引入管总阀门。 ③ 一律不准采用气焊切割和电、气焊作业。 ④ 维修结束后,作业范围及周围严禁一切火种。置换
时的混合气体不准在室内排放。
⑤ 供入的燃气不准在燃气灶上点火试验。 ⑥ 不准在炉膛内排放所置换的混合气体。燃气用具如
《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94
《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 94-2009条文说明修订说明《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 94-2009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09年4月7日以第272号公告批准发布。
本规范第一版的主编单位是北京市煤气热力工程设计院,参编单位是成都市煤气总公司、上海市燃气市北销售有限公司、沈阳市煤气总公司、昆明市煤气总公司、国际铜业协会(中国)、北京市煤气工程公司。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是:1 增加第2章术语,第3章基本规定;2 原规范第2、3、4、5章的内容汇编为本规范第3、4、5、6、7章;3 第4章是在原规范第2章的基础上,增加了铝塑复合管的连接、燃气管道的防雷接地、敷设在管道竖井内的燃气管道的安装、沿外墙敷设的燃气管道的安装等方面的规定,且汇编了原规范第5章中有关室内燃气管道检验的内容;4 第5章是在原规范第3章内容的基础上,增加了燃气计量表与燃具、电气设施的最小净距要求、燃气计量表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等要求,且汇编了原规范第5章中有关燃气计量表安装检验的内容;5 第6章是在原规范第4章的基础上,增加了燃气热水器和采暖炉安装及烟道安装的要求等,且汇编了原规范第5章中有关家用、商业用及工业企业用燃具和用气设备安装检验的内容;6 第7章是在原规范第5章中第5.5节的基础上,增加了调压装置安装、监控系统安装的要求等;7 第8章是对原规范第6章中有关强度试验和严密性试验的具体规定进行了调整。
为便于广大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本规范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编制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规范的条文说明,供使用者参考。
在使用中如发现本条文说明有不妥之处,请将意见函寄北京市煤气热力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北大街小酱坊胡同甲40号,邮政编码:100032)。
1 总则1.O.1 提出制定本规范的目的是为了统一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及验收的标准,保证城镇燃气室内工程的施工质量,确保安全供气。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2020年修订)
【法规名称】城镇燃气管理条例(2020年修订)【发文字号】国务院令第583号【颁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法律效力】行政法规【颁布日期】2016-02-06 【生效日期】2016-02-06城镇燃气管理条例(2010年11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3号公布根据2016年2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镇燃气管理,保障燃气供应,防止和减少燃气安全事故,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维护燃气经营者和燃气用户的合法权益,促进燃气事业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城镇燃气发展规划与应急保障、燃气经营与服务、燃气使用、燃气设施保护、燃气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的生产和进口,城市门站以外的天然气管道输送,燃气作为工业生产原料的使用,沼气、秸秆气的生产和使用,不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燃气,是指作为燃料使用并符合一定要求的气体燃料,包括天然气(含煤层气)、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等。
第三条燃气工作应当坚持统筹规划、保障安全、确保供应、规范服务、节能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燃气工作的领导,并将燃气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燃气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燃气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燃气管理工作。
第六条国家鼓励、支持燃气科学技术研究,推广使用安全、节能、高效、环保的燃气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燃气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宣传普及燃气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提高全民的燃气安全意识。
第二章燃气发展规划与应急保障第八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以及能源规划,结合全国燃气资源总量平衡情况,组织编制全国燃气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第6章动力循环
– 提高热效率 – 减小汽轮机低压缸尺寸,末级叶片变短 – 减小凝汽器尺寸,减小锅炉受热面 – 可兼作除氧器
使用
– 小型火力发电厂回热级数一般为1~3级,中大型火 力发电厂一般为 4~8级。
三、热电联供循环
过热器
1 汽轮机
锅炉
4
给水泵
3
2' 热用户
背压式热电联产循环简图 背压>0.1MPa
尽管采用了高参数、再 热、回热等措施,循环 热效率仍低于50%,大 部分被排放于冷却水或 大气中,这部分热能数 量虽大,但因温度接近 于环境温度,故不能用 来转换为机械能。为了 充分利用热能,自然地 联想到用发电厂作了功 的蒸汽的余热来满足热 用户的需要,这种作法 称为热电联供。
汽轮机作功:
ws,12 h1 h2
水泵绝热压缩耗功:
ws,34 h4 h3
循环净功:
wnet (h1 h2 ) (h4 h3)
锅炉中的定压吸热量:
朗肯循环
q1 h1 h4
凝汽器中的定压放热量:
热效率:
q2 h2 h3
t
wnet q1
ws,12 ws,34 q1
1 q2 q1
我国已成批生产功率分别为200MW、300MW、 600MW的锅炉、汽轮机和发电机组;
热力发电厂这样以水蒸气为工质的蒸汽动力装 置工作循环称为蒸汽动力循环。
Gas Cooled Reactors (GCR)
Uses carbon dioxide used as coolant. Graphite moderators allow use of natural
热电联供循环的评价
只采用热效率不够全面,能量利用系数
已被利用的能量 K 工质从热源得到的能量
第6章-城市燃气工程规划
(2)工业企业用户的供气原则: • 人工煤气:
• 优先满足工艺上必须使用煤气,用气量小,自建煤气发生站不经 济的工业企业用户;
• 对工艺上必须使用煤气,但用气量较大的工业企业,是供应城市 燃气,还是自建煤气发生站,需进行技术经济对比,并考虑“三 废”处理和运输等具体条件;
• 对临近管网用气量不大的其他工业企业,如使用煤气可提高产品 质量,改善劳动条件和生产条件的,可考虑供应燃气;
负
荷
居民生活用气负荷
公建用气负荷
管网漏损量
未预见用气量
未预见新情况
(二)用气指标(P189_P190)
参考《城市燃气工程设计规范》
(1)居民生活用气量计算参见居民生活耗气量指标;
(2)公共建筑用气量计算参见公共建筑用户用气量指标;
(3)工业用气计算一般按有利于城市燃气供应系统的发展 运营要求,考虑工业用气在城市总用气量的适当比例。
2.分类:
(1)按气源分类:
• 天然气:
指在地下多孔地质构造中自然形成的烃类气体和蒸汽的混合气 体;主要组分为低分子烷烃。根据其来源分为四类:从气田采 的气田气,随石油一起喷出的油田伴生气,含有石油轻质馏分 的凝析气田气及从井下煤层抽出的矿井气。
• 人工煤气:
指由固体燃料或液体燃料加工所产生的可燃气体;主要组分一 般为甲烷,氢和一氧化碳。根据制气原料和加工方式不同,主 要分为干馏煤气,气化煤气,油煤气和高炉煤气等。
✓6.1.4 燃气工程系统规划基本知识
(一)燃气的概念与分类
1.概念: 城市燃气(gas)系指城市居民、工业企业、事业单
位等使用的各种气体燃料的总称。
• 涉及到的单位: –热量:J、kJ、MJ、cal、kcal –体积和重量:m3、Nm3、kg、t –热值: KJ/Nm3、 KJ/kg –压力:Pa、kPa、MPa
深圳市燃气条例(2020年修正)
深圳市燃气条例(2020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0.07.06•【字号】•【施行日期】2020.07.06•【效力等级】经济特区所在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管理,天然气正文深圳市燃气条例(2006年7月26日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2006年12月1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批准根据2017年4月27日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并经2017年11月30日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批准的《关于修改〈深圳市燃气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9年10月31日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并经2020年6月23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批准的《关于修改〈深圳市安全管理条例〉等十三项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规划建设第三章经营许可第四章供气用气第五章安全管理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燃气管理,保障燃气供应和安全,规范燃气市场秩序,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深圳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燃气建设、经营、使用、管理以及燃气器具的销售、安装和维修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燃气建设、经营、使用和管理应当遵循统筹规划、配套建设、安全便民、节能高效和保障供应的原则。
第四条市住房建设部门(以下简称市主管部门)主管全市燃气管理工作。
区住房建设部门(以下简称区主管部门)依据本条例规定负责辖区内燃气管理工作,接受市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
市、区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能范围内,依法负责有关的燃气管理工作。
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本条例规定的相关主管部门职责分工进行调整。
第五条深圳市燃气行业协会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章程规定,制定行业行为准则和服务规范,建立行业自律机制。
陕西省04消耗量定额第6、7、8、9册定额章说明
管道工程定额章说明总说明一、《陕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消耗量定额”),主要作为招标人编制标底、投标人进行报价、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工程合同及办理工程结算等计价活动中确定消耗量的依据,也是作为制定企业消耗量定额和自主投标报价的基础。
二、《陕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共分十四册,包括: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第八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第九册通风空调工程第三册热力设备安装工程第十册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第四册炉窑砌筑工程第十一册通讯设备及线路工程第五册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第十二册建筑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第六册工业管道工程第十三册长距离输送管道工程第七册消防设备安装工程第十四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三、本消耗量定额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不适用于房屋修缮工程。
四、本消耗量定额主要依据现行有关国家的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也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五、本消耗量定额是按目前大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机械化装备程度、合理的工期、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条件制定的,如因上述因素有差异,不得对本消耗量定额进行调整换算。
六、本消耗量定额是按下列正常的施工条件进行编制的:1.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构件完整无损,符合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附有合格证书和试验记录。
2.安装工程和土建工程之间的交叉作业正常。
3.安装地点,建筑物,设备基础,预留孔洞等均符合安装要求。
4.水、电供应均满足安装施工正常使用。
5.正常的气候、地理条件和施工环境。
七、人工工日消耗量的确定:本消耗量定额的人工工日不分列工种和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
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和人工幅度差。
八、材料消耗量的确定:1.本消耗量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包括直接消耗在工作内容中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等,并计入了相应损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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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4燃气计量表和燃气用具
1.燃气计量表
燃气用户应单独设置燃气表,根据燃气的工作压力、温度、流量和允 许的压力降(阻力损失)等条件选择。我国目前常用的是一种干式皮囊燃气流 量表,如图6-5所示。它适用于室内低压燃气系统,计量范围在2.8~260m³/h ,配管为左进右出式。燃气表宜安装在不燃或难燃结构的室内通风良好和便于 查表、检修的地方。住宅内高位安装燃气表时,表底距地面不宜小于1.4m;当 燃气表安装在燃气灶具上方时,燃气表与燃气灶的水平净距不得小于30cm; 低位安装时,表底距地面不得小于10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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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2燃气管道的分类
居民和小型公共建筑用户 一般直接由低压管道供气。 中压B和中压A管道必须通过 区域调压站或用户专用调压 站,才能给城市分配管网中 的低压和中压管道供气,或 给工业企业、大型公共建筑 用户或锅炉房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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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3室内燃气供应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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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热水供应管道系统的布置和敷设
热水供应管道系统布置和敷设的要求基本与室 内给水管道相同,但应注意其不同之处和特殊 要求。 热水管道应选用耐腐蚀和安装连接方便、可靠
的管材,可采用薄壁铜管、薄壁不锈钢管、塑 料热水管、塑料和金属复合热水管等。 热水管道系统,应有补偿管道热胀冷缩的措施。 立管与水平干管连接时,应设乙字弯,以消除 伸缩应力的影响,如图6-3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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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热水供应管道系统的布置和敷设
上行下给式系统配水干管的最
高点应设排气装置,下行上给 式热水配水系统,可利用最高 配水点放气;系统最低点应设 泄水装置。下行上给式系统设 有循环管时,其回水立管可在 最高配水点以下(约0.5m)与 配水立管连接,上行下给式系 统可将循环管道与各立管连接。 热水横管的坡度不应小于 0.003,以便放气和泄水。 热水管穿越建筑物楼板和基础 处应加套管,穿越屋面及地下 室外墙时应加防水套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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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燃气工程
液化石油气是在开采和炼制石油过程中得到的副产品, 它的主要成分是丙烷、丙烯、正(异)丁烷、正(异)丁 烯等,热值最高。在标准状态下呈气态,而当温度低于临 界值或压力升高到某一数值时转为液态。 燃气作为城市的新能源,具有容易点火、便于调节计 量和控制、燃烧迅速完全、没有灰渣、清洁卫生、燃烧效 率高、可以用管道输送等优点。但也有明显的缺点:首先 是具有毒性,人工燃气中含有一氧化碳、天然气中含有硫 化氢等有毒气体,在空气中达到一定程度时,会引起中毒 和窒息;其次是爆炸性,当燃气和空气混合到一定比例时, 遇明火会发生爆炸。因此,燃气设备及管道的设计、施工 和运行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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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热水供应管道系统的布置和敷设
热水供应管道系统中的加热设备、配水干管、机 械循环回水干管和有冻结可能的自然循环回水管等 应采取保温措施,以减少热损失。保温层厚度按经 济厚度选用,常用保温材料有膨胀珍珠岩、膨胀蛭 石、玻璃棉、矿渣棉、石棉、硅藻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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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3室内燃气供应管道
室内燃气管道应明设, 当穿过楼板、楼梯平台、墙 壁和隔墙、通风不良的吊顶 时,必须安装在套管中。燃 气立管不得敷设在卧室或卫 生间内。燃气引入管上、燃 气表前、用气设备和燃烧器 前、点火器和测压点前、放 散管前管段均应设置阀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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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热水系统的计算
6.2.1热水用水定额、水温及水质 1.热水用量定额及水温 热水用水量定额分为生产和生活两大类。生产 用的热水量定额,按照生产工艺的要求确定。生 活用热水量定额根据卫生器具完善程度和地区条 件,按照表6-1确定; 卫生器具的一次和小时热水用量和水温按照表 6-2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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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3供水方式
2.根据设置循环管网的方式不同分为 (1)全循环:指热水干管、热水立管、热水支管均 设循环管,这种系统可使配水管网的任意点都能 保证设计水温,多用于高级宾馆、饭店、高级住 宅等。 (2)半循环:仅对局部的干管设循环管,只能保证 干管的设计水温。 (3)不循环:不设循环管道,用于热水供应系统较 小、使用要求不高的定时供应系统,如:公共浴 室、洗衣房等。如图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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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2燃气管道的分类
燃气管道根据用途和输气压力分类。 1.根据用途分类 (1)长距离输气管线——干管及支管末端连接城市或 大型工业企业,作为该供应区的气源点。 (2)城市燃气管道 1)分配分配给用户。 2)用户引入管——将燃气分配管道引到用户引入口的 总阀门。 3)室内燃气管道——由用户引入口总阀门引入室内并 分配到每个燃气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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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燃气工程
6.4.1燃气的种类和性质
燃气又称煤气,根据其来源不同,主要有人工煤气、 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三大类。 油制气、高炉煤气四种。它是将矿物燃料(如煤、重 油等)通过热加工而得到的,其主要成分为氢、一氧 化碳及甲烷(CH4)。常用的有干馏煤气(如焦炉煤 气)和重油裂解气,其发热值较低,但均可满足作为 供应城市的人工燃气的要求(低位发热值大于14654 kJ/Nm³)。人工燃气具有强烈的气味及毒性,容易腐 蚀及堵塞管道,因此,使用前必须加以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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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热水供应管道系统的布置和敷设
为了便于调节和检修,在与配水、回水干管连接的 分干管、配水立管和回水立管、从立管接出的支管、3 个及3个以上配水点的配水支管、与水加热设备、水处 理设备、温度、压力控制阀件连接处的管段上均应按 照要求装设阀门,并应在水加热器或贮水器的冷水供 水管、机械循环第二循环回水管、混水器的冷、热水 供水管管段上装设止回阀。
人工煤气有固体燃料干馏煤气和固体燃料气化煤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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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 燃气工程
天然气一般可分为四种:从气井开采出来的气 田气(或称为纯天然气、干天然气);含石油轻质馏 分的凝析气田气;从井下煤层抽出的煤矿矿井气;在 石油产区伴随石油一起开采出来的天然气中含有石油 蒸汽,称为伴生天然气。天然气的主要成分是甲烷, 其热值比人工煤气高。天然气是宝贵的化工原料和工 业原料,也是理想的民用燃料。天然气通常没有气味, 故在使用时需混入某种无害而有臭味的气体(如乙硫 醇),以便于发现漏气,避免发生中毒或爆炸燃烧事 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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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2燃气管道的分类
我国城市燃气管道根据输气压力一般分为:
(1)低压燃气管道(P < 0.01 MPa); (2)中压B燃气管道(0.01 MPa≤P≤0.2 MPa);
(3)中压A燃气管道(0.2 MPa< P≤0.4 MPa);
(4)次高压B燃气管道(0.4 MPa<P≤0.8 MPa); (5)次高压A燃气管道(0.8 MPa<P≤1.6 MPa); (6)高压B燃气管道(1.6 MPa<P≤2.5 MPa); (7)高压A燃气管道(2.5 MPa<P≤4.0 M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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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3供水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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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3供水方式
3.根据热水循环中采用的循环动力不同分为 (1)自然循环方式:靠水温的密度差进行循环。 (2)机械循环方式:设循环水泵。 4.根据热水配水管网水平干管的位置不同分为 (1)上行下给式; (2)下行上给式。 5.按热水系统是否通大气分为 (1)开式; (2)闭式。
6.4.3室内燃气供应管道 室内燃气系统的构成随城市燃气 系统的供气方式不同而有所变化,图6-4 所示是由城市低压燃气管道直接供气的 系统,由用户引入管、立管、水平干管、 用户支管、燃气计量表、用具连接管和 燃气用具组成。室内燃气管道宜选用钢 管,埋于地下部分应涂防腐涂料,明装 时应采用热镀锌钢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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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热水系统的计算
2.热水水质要求 热水供应系统中管道、设备的腐蚀和结垢是两个较普 遍的问题,直接影响其使用寿命与投资维修费用。水中溶 解氧的含量是腐蚀的主要因素;水垢的形成则主要与水的 硬度有关。 我国《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中规 定:生活热水水质的卫生指标,应符合现行的《生活饮用 水卫生标准》的要求。集中热水供应系统的原水是否要进 行软化处理,应根据水质、水量、水温、水加热设备的构 造、使用要求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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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热水供应系统的分类、组成和供水方式
6.1.2热水供应系统的组 成 热水供应系统主要 由热媒系统、热水输 送系统和附件三部分 组成,如图6-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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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热水供应系统的分类、组成和供水方式
1.热媒系统 又称第一循环系统,包括热源、水加热器和热媒管道。锅炉产生的蒸 汽经热媒管送入加热器将冷水加热,蒸汽凝结水靠余压排入凝结水池, 再经凝结水泵的作用压入锅炉重新生成蒸汽,如此循环完成换热过程。 2.热水输送系统 又称第二循环系统,包括热水配水管网和回水管网。在加热器中被加 热到所需温度的热水经配水管网送到各用水点,消耗的冷水由高位水 箱或给水管网补给。回水立管、回水干管使一定量的热水循环流回加 热器重新加热,以补偿配水管网的热损失,保证各配水点处的热水温 度。 3.附件 包括各种控制附件和配水附件,如疏水器、补偿器、闸阀、配水龙 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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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3供水方式
1.根据热水加热方式的不同分为 (1)直接加热:利用燃料直接烧锅炉将水加热;或利用清洁的热媒如蒸 汽与水混合来加热水;在燃料缺少、而当地电力充足且有供电条件时, 也可采用电力加热水;在太阳能源丰富地区可采用太阳能加热水。这 些都是一次换热的直接加热方式。 (2)间接加热:冷水不与热媒直接接触,而是通过加热器中的传热作用 来加热水。如用蒸汽或过热水、地热水、废热等来加热水,热媒放热 后温度降低,仍可回流到原锅炉循环使用,因此热媒不需要大量补充, 既可节省用水,又可保护锅炉不生水垢,提高热效率。间接加热法适 用于要求供水稳定、安全、对噪声要求低的旅馆、住宅、医院、办公 楼等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