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东方云顶广场商品住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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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东方云顶广场商品住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书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目录
1.总论
项目背景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进行,昆山市国民经济保持着持续、稳定的发展,房地产业也正在成为昆山国民经济支柱的新兴产业。在政府部门一系列促进住宅消费的有效措施推动下,商品住宅房的预售和销售数量明显增长,市场需求极为强劲。目前,由于巴城正发展其独特的蟹文化旅游,环境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其适宜于居住的生活便利性和舒适性优势日益体现,建设高档住宅成为完善区域配套的迫切需求。
昆山红枫房地产有限公司根据对市场发展的判断和项目可行性分析,决定在巴城镇湖滨南路阳澄湖旅游度假区08、09号地块进行东方云顶广场商品住宅项目建设。整个项目共分为二期发展,首期占地面积为174123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40000平方米;第二期占地面积为1180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20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6万平方米。小区内设有酒店式公寓、休闲别墅和停车场等公建设施。
评价任务由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昆山东方云顶广场商品住宅建设项目必须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并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通过评价,使工程建设与环境保护同步协调地发展,同时为工程设计和环境管理提供依据。为此,昆山红枫房地产有限公司于2003年6月委托上海环境工程(昆山)有限公司和上海市环境保护科技咨询服务中心开展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评价目的及指导思想
评价目的
本评价工作是对已选址的商品住宅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商品住宅建设项目的开发活动是在一定期限和区域内有计划地进行建设活动。昆山东方云顶广场商品住宅是作为阳澄湖旅游度假区的一个配套建设项目而设立的,因此,本环境影响评价对象是该项目分二期开发的所有建设行为。其目的是通过环境影响评价以完善阳澄湖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保证阳澄湖旅游度假区开发活动的可持续发展。
根据环评在开发建设规划与环境管理中的地位作用,本评价具有以下重要意义:
(1)本项目地处东阳澄湖畔,昆山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因此要对其选址、规模、性质进行环境影响分析,避免决策错误,最大限度的减少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自然生态环境和水资源的破坏;
(2)以人为本,为本项目入驻阳澄湖旅游度假区的合理布局提供依据;
(3)了解所在地区环境状况和项目开发带来的环境问题,从而采取污染控制措施并建立环境管理体系,促进阳澄湖旅游度假区的可持续发展。
指导思想
本评价工作是对已选址的东方云顶广场商品住宅建设工程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其指导思想是:分析预测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因素以及污染程度,特别是本项目施工阶段对阳澄湖水生生态环境的影响及防范。
编制依据
立项文件
(1)昆山市计划委员会“关于建造商品房项目的批复”[昆计投(2001)字第701号;
(2)苏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对昆山东方云顶广场商品住宅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审核意见(苏环建函[2003]117号);
(3)《环境影响评价任务合同书》昆山红枫房地产有限公司 2003年6月;
(4)《建设用地许可证》编号:2002-636 昆山市国土资源局;
(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镇(2003)0261号昆山市规划局 2003年4月3日;
(6)《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镇号昆山市建设委员会 2001年10月15日;
(7)《昆山市开发项目许可证》(2002)昆开准字第94号昆山市建设局 2002年12月30日;
(8)《昆山市巴城阳澄湖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说明文本 1993年4月;
(9)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昆山阳澄湖旅游度价中心)旅游度假区为省级开发区”苏政复[1994]50号 1994年7月10日。
环境保护法规与条例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1989年12月;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1996年5月;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000年4月修订;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1995年10月;
(5)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1996年10月;
(6) 《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国发〔1996〕31;
(7)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53号令1998年11月;
(8) 《江苏省环境保护条例》 1993年12月;
(9) 《江苏省水资源管理条例》 1993年12月29日江苏省八届人大常委会五次会议通过(1993年12月29日发布施行);
(10)《江苏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江苏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的批复苏政复[2003]29号 2003年3月18日;
(1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12)《苏州市阳澄湖水源水质保护条例》(江苏省人大常委会苏人发[1996]11号文及附件);
(13)《苏州市太湖阳澄湖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保护和应急方案》(苏州市人民政府苏俯[2002]38号文及附件);
(14)《关于房地产开发项目环境管理问题的复函》(国家环保局,环发[1999]154号文);
(15)《昆山旅游度假区环境影响评价与规划》(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96年10月);
(16)《江苏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内容标准化编制规定(试行)》(江苏省环保厅,2003年6月);
(17)《巴城镇环境保护规划》(昆山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环境保护标准
(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
(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
(4)《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5)《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6)《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8702-88;
(7)《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
(8)《饮食业油烟气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9)《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
(10)《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