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放气球的操作规程
哈尔滨市施放气球技术操作规范
哈尔滨市施放气球技术操作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施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和系留气球活动的安全监督管理,确保升空气球灌充、悬挂及所使用氢气的运输、装卸、贮存的安全,保障航空飞行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和《施放气球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在哈尔滨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施放气球活动,必须遵守本规范。
因气象业务、科学试验从事施放气球活动,按照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及国家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负责无人驾驶自由气球和系留气球施放的安全监督管理。
第四条升空气球的灌充、悬挂以及所使用氢气的运输、装卸、贮存要精心组织、规范操作、严防事故、确保安全。
第五条从事施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和系留气球的组织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持有省气象局核发的《黑龙江省施放气球资质证》;工作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安全培训,取得省气象局核发的《黑龙江省施放气球资格证》,持证上岗。
第二条灌充、悬挂第六条灌充前应当到现场进行勘查。
灌充现场应与高低压电线、通信电缆、建筑物、构筑物和树木保持安全距离;现场作业时应设置半径不小于20米的安全区,用绳子圈起;设置明显禁火标志,配备消防灭火器材,并设专人安全巡视,疏散围观群众。
第七条灌充现场与施放现场异地时,两地相距不得大于100米。
第八条地表温度高于55℃、风力超过五级、中雨以上天气、雷暴天气禁止充灌、悬挂作业;已经作业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停止作业,撤下已悬挂的系留气球。
第九条在灌充现场,工作人员不得携带火柴、打火机等火种;不得穿戴易产生静电的化纤服装、鞋帽及带铁钉的鞋;关闭传呼机、手机;禁止使用易打火星的金属工具。
第十条灌充前,应检查氢气减压装置、钢瓶出气口及输气胶管是否漏气,凡漏气的装置和钢瓶一律不得使用;检查气球是否完好;将气球及输气胶管内的残余空气排净。
第十一条灌充时必须使用橡胶夹绳双层管,禁止使用乳胶管和塑料管。
充灌时,将输气胶管轻轻插入气球的进气口,用防静电绳扎紧,慢慢充入氢气,充气最大压力应小于0.2Mpa,最大流速应小于8米/秒,球皮不能碰撞硬物或与任何东西摩擦,以免氢气球破裂或产生静电;氢气钢瓶阀门不得猛开,打开后应先缓慢少量放气,待压力减低后逐渐加大放气量;不得将氢气钢瓶内氢气放尽,应留有一定压力,以免产生负压致使瓶内进入空气而发生危险。
氢气球充灌、施放安全生产制度
氢气球充灌、施放安全生产制度一、氢气球充灌、施放的操作程序1、氢气球充灌、施放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认真做好充灌前的准备:(1)选择、确定适宜的环境。
(2)准备所需用的各种工具、器材、设备等。
(3)将现场内的车辆、气瓶、导管等用阻值小于10的电缆串联并接地,测量其对的静电电阻且电阻须小于100Ω。
(4)仔细检查球体、压力表、减压阀、专用导管与气球的连接是否完好,防止发生氢气泄漏。
(5)将球体和充气设备内的空气排净,必要时用氢气浓度报警器测试钢瓶内氢气纯度。
3、严格操作程序:(1)穿戴好防静电服(鞋),工作帽。
(2)利用氢气瓶上的开关(或配用的手轮开关)开启头部压片,使减压器压力表上的压力指示在0.2Mpa(或2个大气压)的位置,控制氢气的最大流速小于8m/s。
(3)当瓶内气压在0.05Mpa左右时,应关闭开关,以防空气进入瓶内,然后调换其他钢瓶。
(4)将充灌好的气球、飞艇安全地运转到系留点,系牢后立即升空。
(5)充灌结束后,清理场地,将剩下的高压气瓶及时送到安全地方。
(6)安排监护人员进行巡逻检查,保持现场的监督指导。
二、充灌、施放氢气球现场安全细则充灌前必须认真负责地对现场进行实地勘查,做到心中有数,对不具备安全环境的场地绝不能施放。
现场安全具体要求:(一)施放系留现场:1、四周空旷、距高压电线、树木、建筑物的距离必须超过升空高度的1.5倍。
2、系留点配重物必须能抗七级以上风力。
3、周围(尤其是上风方)无使用明火及火源。
4、其他非工作人员不得靠近。
(二)充灌现场:1、周围空旷,远离人群,划定范围,设立“严禁烟火”标志,配备防火器材。
2、由佩戴标志的安全员具体保护现场。
3、工作人员不得将火源带入充灌现场,禁止使用易打火星的金属工具,并关闭传呼机、手机。
三、气球、飞艇充灌1、进入现场的工作人员必须穿好防静电服和防静电鞋。
2、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并保持精力集中,球体必须经过严格检查无漏气现象。
3、充灌前,工作人员必须对场地安全设施及气瓶接地状况等做到全面检查和准备确认合格方可操作。
湖南省气象局关于印发《湖南省施放气球操作规程》的通知
湖南省气象局关于印发《湖南省施放气球操作规程》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气象局•【公布日期】2004.11.15•【字号】湘气办发[2004]127号•【施行日期】2004.11.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气象综合规定正文湖南省气象局关于印发《湖南省施放气球操作规程》的通知(湘气办发〔2004〕127号)各市(州)气象局、省施放气球管理办公室:现将《湖南省施放气球操作规程》印发给你们。
请各单位督促本辖区内的施放气球单位严格执行,规范施放气球行为,最大限度地避免施放气球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航空飞行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湖南省气象局二〇〇四年十一月十五日湖南省施放气球操作规程为加强施放气球管理,进一步规范施放气球行为,有效减少施放气球安全事故的发生,以保障航空飞行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和《施放气球管理办法》的规定并结合我省施放气球工作实际,制定本操作规程。
1.气体的贮存和运输贮存和运输气体必须严格遵守消防、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管理等有关规定。
2.对施放气球作业人员的要求2.1施放气球作业包括充灌、施放、值守、回收气球等。
2.2施放气球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施放气球管理有关法律法规、施放气球消防安全和气象基本知识的培训,取得由中国气象局统一监制的《施放气球资格证》,持证上岗。
2.3施放气球作业人员进入充灌现场应当关闭通信工具;严禁携带火源、火种;严禁穿尼龙、化纤等易产生静电的衣服和带铁钉、铁掌的鞋;严禁使用容易摩擦引起火星的金属工具。
3.充灌与施放现场要求3.1充灌、施放现场应空旷、无障碍物,避开人群,远离火源、架空输电线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
3.2充灌、施放现场应设立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配备必要的消防灭火器材。
充灌区场地半径不得小于20米。
3.3充灌、施放现场应保持空气湿润,相对湿度大于40%;地表温度应低于55℃;风力应小于5级;无雷雨天气。
施放气球的操作规程
公司施放气球安全管理保障责任制度和措施为了加强对气球施放工作的安全管理,规范气球施放的操作规范,并保证安全生产,杜绝安全责任事故,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安全管理制度1.储存氢气的专用库房应设在安全地点,并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
防爆、防雷、防静电、隔离操作等安全措施。
库房有专人负责管理。
2.氢气应按规定存放在专用库房内,不得随意存放,储存时应将氢气罐气阀关严,防止气体泄露,库房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进入库房的机动车辆需采取防火措施3.危险品的专用运输车必须设置灭火装置,并定期进行检查,驾驶员、押运员必须持上岗证上岗,不得客货通装。
车辆经过市区时,应当遵守所在地公安机关规定的行车时间和路线,中途不得随意停车。
4.从事施放气球活动的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提出书面申请,获得许可后方可进行。
5.参与施放氢气球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不得直接从事施放氢气球,释放人员施放气球时必须穿戴防电服装和防静电鞋,禁止穿尼龙、化纤等易产生静电的服装。
6.灌充气球现场应开阔、平坦,无障碍物,避开人群,远离火源、架空输电线及其他易燃易燃易爆物品。
灌充现场必须有专人负责组织指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灌充警戒区。
现场风力要小于3级(含本数),无雷雨天气,严防明火、烟火。
灌充现场应配备通信设备,确保通信畅通。
氢气球灌充区场地半径应不小于10米,用挂有三角小黄旗(以示危险)的绳子圈起,并设立“严禁烟火”标志。
氢气球灌充现场必须配备必要的消防灭火器材,灌充位置半径20米内无明火。
氢气球灌充现场应保持空气湿润,相对湿度大于60%,地表温度低于55度。
氢气球升放现场应配备消防灭火器材,半径10米内不能有明火。
同时现场应有专人巡视,注意周围的情况,一旦出现情况应紧急处理。
7.氢气的罐充应使用高纯度的氢气,严禁使用纯度低于96%劣质氢气,严禁两球对灌进行补气放气。
充气前必须将气球体内及充气装置内的空气置换干净。
施放气球的操作规程43页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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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我们像鹰一样,生来就是自由的 ,但是 为了生 存,我 们不得 不为自 己编织 一个笼 子,然 后把自 己关在 里面。 ——博 莱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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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法律如果不讲道理,即使延续时 间再长 ,也还 是没有 制约力 的。— —爱·科 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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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好法律是由坏风俗创造出来的。 ——马 克罗维 乌斯
23、一切节省,归根到底都归结为时间的节省。——马克思 24、意志命运往往背道而驰,决心到最后会全部推倒。——莎士比亚
25、学习是劳动,是充满思想的劳动受法律支配的人类 的状态 中,哪 里没有 法律, 那里就 没有自 由。— —洛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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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风俗可以造就法律,也可以废除 法律。 ——塞·约翰逊
21、要知道对好事的称颂过于夸大,也会招来人们的反感轻蔑和嫉妒。——培根 22、业精于勤,荒于嬉;行成于思,毁于随。——韩愈
施放气球管理办法
施放气球管理办法【发文字号】中国气象局令第5号【发布部门】中国气象局【公布日期】2003.06.06【实施日期】2003.07.01【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部门规章中国气象局令(第5号)《施放气球管理办法》已于2003年6月4日经中国气象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3年7月1日起施行。
2003年6月6日施放气球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施放气球活动的管理,保障航空飞行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及有关规定和施放气球管理工作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气球,包括无人驾驶自由气球和系留气球。
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是指无动力驱动、无人操纵、轻于空气、总质量大于4千克自由漂移的充气物体。
系留气球,是指系留于地面物体上、直径大于1.8米或者体积容量大于3.2立方米、轻于空气的充气物体。
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施放气球活动,必须遵守本办法及国家其他有关规定。
因气象业务、科学试验从事施放气球活动,按照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及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及飞行管制等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对施放气球活动的管理。
第五条从事施放气球活动,应当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
第二章施放气球作业人员的管理第六条对施放气球的作业人员实行资格管理制度。
未取得《施放气球资格证》的人员不得从事施放气球作业。
第七条施放气球单位的作业人员申请《施放气球资格证》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经过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及消防安全等方面知识的培训,并经考核取得省级或者设区的市级气象主管机构颁发的培训合格证的;(二)经县级以上医疗机构检查,并取得身体健康证明的;(三)符合省级气象主管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身体健康状况及年龄不符合国家有关从事危险化学品作业规定的,不得从事施放气球活动。
第八条施放气球单位的作业人员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取得资格证:(一)由所在单位向所在地气象主管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供有关材料。
海南省施放气球安全操作规程
海南省施放气球安全操作规程【法规类别】公安综合规定【发文字号】琼气法发[2003]5号【发布部门】海南省气象局【发布日期】2003.08.08【实施日期】2003.08.0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海南省施放气球安全操作规程(琼气法发[2003]5号2003年8月8日)为了确保施放气球活动的安全,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施放气球管理办法》以及中国气象局有关技术规定,结合工作实践,制定本规程。
第一章制氢钢瓶的运输与保管第一条制氢钢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年检,未按规定进行年检或年检不合格的钢瓶禁止使用。
第二条储存氢气的库房应当远离住宅、办公场所和火源50米以上,通风条件良好,库内无电器开关,照明灯应用防爆灯,有专人管理和专门灭火工具,严禁烟火,并设立醒目的危险警示标志。
第三条钢瓶充灌氢气不得超出钢瓶压力上限,要及时检查、更换钢瓶上损坏的防漏橡皮垫圈。
第四条禁止运输和储存已充灌氢气的氢气球(飞艇)等。
第五条储气钢瓶在运往工作现场时必须有专人护送,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具,并轻装轻卸,严禁摔抛钢瓶。
储气钢瓶运输过程中,应当避免剧烈震动、高温、曝晒。
第二章作业现场环境第六条作业现场必须有专人负责组织指挥,进入现场要进行安全检查,禁止无关人员进出现场。
第七条作业现场应当设置半径不少于20米的安全区,用绳子围起,并设置安全区明显的警示标志,周围50米内禁止烟火。
作业现场应当配备消防灭火器材。
第八条作业现场应避开人群、架空输电线、易燃易爆场所及物品。
在氢气球升空和回收过程中,非作业人员应在10米以外,并严禁烟火。
第九条作业现场应平坦、湿润,地表温度应小于50℃,遇有干燥高温地面应当洒水增加地表湿度和降温。
地表温度高于55℃或者风力高于5级或者有雷雨天气时禁止作业。
第十条充灌现场与施放现场异地时,两地距离必须在100米以内。
充灌氢气球的时间一般应在夜间或拂晓地面湿度相对大的时段进行。
施放气球管理办法
施放气球管理办法施放气球管理办法一:背景及目的为了确保安全、环保地进行气球的施放活动,保护公众的利益,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适合范围本管理办法适合于所有组织或者个人在公共场所施放气球的活动。
三:气球施放许可1. 组织或者个人在公共场所施放气球,需事先获得相关的施放许可。
具体许可程序和申请材料详见附件一。
2. 持有许可的组织或者个人应按照许可的要求和规定进行气球施放活动。
四:施放区域选择1. 气球施放应选择开阔、无建造物和高压电设施的区域,避免影响周边设施和人员的安全。
2. 施放区域应远离机场、高速公路、铁路等交通要道,确保施放活动不会影响交通秩序。
3. 施放区域不得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禁止施放活动造成噪音、污染等不良影响。
五:气球类型和质量要求1. 施放活动应当使用环保材料制作的气球,不得使用塑料制品或者其他对环境有害的材料。
2. 气球的颜色、形状和质量应符合相关的标准和规定。
3. 禁止使用易燃、易爆等危(wei)险气体充填气球。
六:安全措施1. 施放活动前应对施放区域进行安全检查,确保没有任何安全隐患。
2. 施放人员应具备相关的安全知识,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3. 施放活动中应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引导公众远离施放区域。
七:环境保护措施1. 施放活动结束后,施放人员应及时清理施放区域,清除所有散落的气球和相关材料。
2. 禁止将气球、气球碎片等散落物投放进河流、湖泊、海洋等水域,以免造成水污染。
3. 气球中的充气气体应在合适的场所进行处理,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八:法律责任及违约处理1. 违反本管理办法的行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对于严重违反本管理办法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违约行为,相关责任方将被限制或者取销气球施放许可。
九:附件1. 附件一:气球施放许可申请流程及所需材料清单。
附注:1.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名词:- 环保材料:指对环境无害、可回收、可降解的材料。
- 施放许可:指由相关主管部门颁发,允许组织或者个人进行气球施放活动的许可证明。
贵州省施放气球管理办法
因大型集会、庆典、宣传等活动需要施放气球的,活动主办单位或者施放单位应当制定安全保障预案,并报施放地气象主管机构备案。
第十一条 施放气球过程中出现下列可能危及飞行安全的情况时,施放单位、个人应当立即停止施放活动,并报告有关飞行管制部门和气象主管机构:
贵州省人民政府公报2007年第10期(来源)
地方规章(类别)
Y(采用标识)
1(级别)
贵州省人民政府(颁布单位)
20070720(颁布时间)
20071001(实施时间)
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101号(文号)
贵州省施放气球管理办法
经2007年7月16日省人民政府第5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二00七年七月二十日
第一条 为加强对施放气球活动的管理,保障航空飞行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申请施放气球还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内容、条件和程序。
第七条 受理施放气球申请的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日内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对符合条件的,作出书面批准决定;对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批准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
经气象主管机构批准拟施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的,应当持气象主管机构的批准文件在拟施放2日前向当地飞行管制部门提出施放申请;飞行管制部门在拟施放1日前作出书面批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对不予批准的,应当作出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
第八条 施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的单位应当按照批准的时间、地点、种类、数量施放,并及时向有关飞行管制部门报告施放动态;取消施放时,应当在24小时内报告有关飞行管制部门。
施放气球的操作规程
施放气球的操作规程施放气球是一项具有较高风险的活动,需要遵守一定的操作规程来保障参与者的安全。
以下是施放气球的操作规程,详细解释了各个阶段的步骤和注意事项。
一、前期准备1.选定合适的气球场地:确保场地宽阔平坦,无明火和高压电源,以免发生危险。
2.检查气球质量:确保使用质量优异的气球,避免因为质量问题导致意外发生。
3.准备工具和设备:包括气球充气器、帆布或塑料布、绳索和梯子等。
二、组织人员和沟通1.组织专业人员:由专业人员负责施放气球活动,确保操作过程安全可控。
2.明确责任分工:明确每个人员的职责,并进行相应的培训和安全指导。
3.与参与者沟通:提前向参与者传达安全注意事项,并确保他们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
三、气球充气1.穿戴防护措施:操作人员必须穿戴安全帽、手套等防护装备,避免意外伤害。
2.检查充气器状态:确保充气器工作正常,并仔细检查气管、阀门等部件是否完好。
3.按比例充气:根据气球的要求,按照充气比例将气球充满适量的气体,避免过度充气导致气球破裂。
四、气球系绳1.选择适当的绳子材质:根据气球的重量和环境条件选择合适的绳索材质,确保牢固可靠。
2.正确系绳方法:将绳索牢固地系在气球上,并采用结实的结扣方式,避免气球掉落。
五、确认场地安全1.清晰标识危险区域:在气球施放现场明确标识出危险区域,防止未参与人员进入。
2.安排现场秩序:确保施放现场秩序井然,不出现拥挤和混乱情况。
六、气球施放1.确认天气状况:确保天气条件适合施放气球,避免大风等极端天气造成安全问题。
2.控制施放节奏:根据场地和参与人员的安全情况,合理安排施放气球的节奏和数量。
3.监控气球飞行状态:派遣专门人员观察气球的飞行情况,及时进行调整并防止气球与建筑物等障碍物相撞。
4.保持现场秩序:确保施放现场的秩序和安全,防止不参与人员闯入危险区域。
七、善后工作1.妥善处理废弃物:收集并妥善处理使用过的气球和其他垃圾,保持场地的整洁。
2.整理设备工具:清洁和整理使用过的工具和设备,并进行维护保养,以备下次使用。
放气球管理制度
放气球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管理放气球活动,保障活动安全,保护环境,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放气球活动,包括商业性和非商业性活动。
第三条放气球活动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当地环保政策。
第四条放气球活动应遵循“安全第一、环保优先”的原则。
第二章放气球活动准备第五条主办放气球活动的单位应依法向相关部门报备活动计划,并获得批准。
第六条放气球活动地点应符合相关规定,避免对人员和设施造成危害。
第七条放气球活动应保证气球的质量,确保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
第八条放气球活动应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并做好活动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三章放气球活动操作第九条放气球活动应遵循专业操作程序,确保安全顺利进行。
第十条放气球活动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关资质和经验,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第十一条在放气球活动中严禁使用易燃或有毒的气体充气。
第十二条放气球活动应注重人员安全,避免人群聚集造成混乱。
第四章放气球活动监管第十三条放气球活动应有专人负责现场监管,并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器材。
第十四条放气球活动现场应设置告示牌,提示安全注意事项和紧急逃生路线。
第十五条放气球活动临时施工设施应符合相关安全、环保标准,经专业人员审核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十六条放气球活动结束后,现场应进行清理,确保不留下垃圾和有害物质。
第十七条对于放气球活动中出现的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主动承担责任进行整改。
第五章放气球活动后续处理第十八条放气球活动结束后,应对现场进行整改和修复,确保环境无污染。
第十九条放气球活动产生的垃圾和废弃物应分类处理,符合环境保护要求后方可清理。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二十条对未按规定进行放气球活动的单位,应当依法受到行政处罚,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第二十一条对在放气球活动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相关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接受相应的法律制裁。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二条对于放气球管理制度的违规行为,相关人员应当接受纪律处分,并在一定期限内禁止从事相关活动。
施放气球安全管理制度
施放气球安全管理制度一、目的和原则1.1目的:为确保气球的施放活动安全进行管理,保护参与人员和财产安全。
1.2原则:科学、规范、安全、公开的原则。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气球施放的活动。
三、主要内容3.1气球施放活动的组织和管理3.1.1气球施放活动必须由有关单位进行组织,确保活动计划和准备工作充分、合理。
3.1.2活动组织者必须提前向相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并按照规定向当地民众公告活动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
3.1.3活动组织者必须配备专业的气球施放人员,确保施放的过程科学、规范。
3.2气球施放设备和材料的选择和检查3.2.1活动组织者必须选择经过合格检测和认证的气球施放设备和材料。
3.2.2活动组织者必须对气球施放设备和材料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安全的使用状态。
3.2.3活动组织者必须在活动现场提供充足的灭火器材,以应对突发事故。
3.3参与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3.3.1所有参与气球施放活动的人员必须接受相关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了解活动规范和安全操作方法。
3.3.2活动组织者必须督促参与人员佩戴安全装备,如头盔、防护服等,并提供必要的防护设施。
3.4气象条件和环境安全控制3.4.1气球施放活动必须在适宜的气象条件下进行,禁止在恶劣天气下施放气球。
3.4.2活动组织者必须提前了解施放地点的环境状况,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如清理障碍物、标志警示区域等。
3.5突发事件应急处理3.5.1活动组织者必须制定应急预案,并配备相关的应急设备,以应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
3.5.2活动组织者在活动现场必须设置指定的应急通道,并明确应急情况下的人员疏散和求生措施。
3.6施放活动监控和检查3.6.1活动组织者必须配备专职或兼职的监控人员,对施放活动进行全程监控,确保活动的安全进行。
3.6.2活动组织者必须对施放现场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确保活动的规范和安全。
四、违规处理4.1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如警告、罚款、停止参与活动等。
乌鲁木齐市施放气球飞艇管理办法
乌鲁木齐市施放气球飞艇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1.10.09•【字号】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令第35号•【施行日期】2001.10.09•【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乌鲁木齐市施放气球飞艇管理办法(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令第35号2001年10月9日)第一条为加强乌鲁木齐市施放气球、飞艇等飘行体的管理,保障公共安全,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气象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乌鲁木齐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气球、飞艇等飘行体施放业务的单位,必须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气球是指直径为两米或两米以上可充气升空的,用于各种庆典活动的彩球。
本办法所称飞艇(包括其它变形体)是指可充气升空的飘行体。
个人不得从事气球、飞艇等飘行体的施放业务。
第三条乌鲁木齐市气象局是本市气球、飞艇等飘行体施放业务的主管部门。
市公安、市容环卫、工商和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应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助做好气球、飞艇等飘行体施放业务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用于气球、飞艇充气的制氢缸、储气瓶等设备,应按规定实行年检,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使用,严禁无证使用。
第五条制氢、充气人员必须经过公安消防部门专门培训,取得消防安全上岗证后方可上岗。
无《上岗证》的,不得制氢充气。
第六条制氢、充气、放气的单位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并配有专门的防静电和消防安全设施,接受市公安消防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七条制氢、充气、放气场地应符合要求,并设置禁烟、禁火的专门标志。
第八条施放气球、飞艇等飘行体应设置专门固定物,升空区与高压供电设施、施工场地以及其他可能引起危险的设施和场地之间的距离不得少于10米。
第九条从事气球、飞艇等飘行体施放业务的,必须经市气象局审核同意,领取气球、飞艇施放业务许可证后,方可办理其他有关手续。
第十条乌鲁木齐市气象局应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制氢缸、储气瓶依法进行检查鉴定。
第十一条经技术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方可从事气球、飞艇等飘行体的施放业务。
施放气球作业安全工作须知
4、气球施放:
①施放气球的地点应当与高大建筑物、树木、架空电线、通信
和其他障碍物保持安全的距离,避免碰撞、摩擦和缠绕等;
②在施放气球的球体或者附属物上必须设置识别标志;
③施放气球必须符合适宜的气象条件,当遇有四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施放氢气球。
④系留气球升放的高度不得高于地面150米,但是低于距其水平距离50米范围内建筑物顶部的除外;
⑤施放系留气Biblioteka 必须确保系留牢固,必须加装快速放气装置。
5、气球回收:气球回收过程中要杜绝明火,注意静电。放气时气嘴向上,等到氢气完全放完后收回球膜。
施放气球作业安全工作须知
1、气体存储:存放氢气的仓库要高、气窗通风要好。室内不能有电源,开关、照明应安装在外墙并要求防爆。仓库的大门应防静电。
2、气体运输:装车时要轻装轻卸,防止气瓶及瓶阀的损坏。严禁摔、抛、拖拉、摩擦、撞击,以防发生爆炸。氢气瓶不得与酸、碱、油、氧气或其它易燃物品同时装运。装卸气瓶应尽量在白天进行,专人负责,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严禁明火。
6、其它注意事项:在施放气球过程中如出现气球飞离升空要及时向当地气象主管机构(025-57126752、57126753)和空管处(025-52482075)报告。
施放气球的操作规程
施放气球的操作规程第一节对施放气球现场的要求第二节对灌充气球的操作要求第三节对悬挂系留气球的操作要求第四节对回收系留气球的操作要求第五节对施放气球意外情况的处置要求第一节对施放气球现场的要求一、对施放气球现场的要求对于灌充气球的现场,主要有以下要求:1、灌充气球现场应开阔、平坦,无障碍物,避开人群,远离火源、架空输电线及其他易燃易燃易爆物品。
2、灌充现场必须有专人负责组织指挥,派专人维护,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灌充警戒区。
现场风力要小于3级(含本数),无雷雨天气,严防明火、烟火。
3、灌充现场应配备通信设备,确保通信畅通。
4、氢气球灌充区场地半径应不小于10米,用挂有三角小黄旗(以示危险)的绳子圈起,并设立“严禁烟火”标志。
5、氢气球灌充现场必须配备必要的消防灭火器材,灌充位置半径20米内无明火。
6、氢气球灌充现场应保持空气湿润,相对湿度大于60%,地表温度低于55度。
二、升放气球现场的要求对于升放气球的现场,主要有以下要求:1、升放场地的上空要空旷,不得有障碍物、架空输电线及易燃易爆物品,空间大小应满足气球与障碍物之间安全距离的要求。
2、现场风力要小于4级(含本数)、无雷电天气,并应配备通信设备,确保通信畅通。
3、氢气球升放现场气温应低于35度,地表温度应小于55度。
4、氢气球升放现场应配备消防灭火器材,半径10米内不能有明火。
5、氢气球鞋在升空过程中应有专人负责安全,并要求现场非作业人中处于10米以外的距离。
第二节对灌充气球的操作要求一、操作步骤在灌充气球时,要按照以下操作步骤进行:1、将静电导线的一端与气瓶连接,另一端埋入潮湿的地中。
2、将有静电导除功能的橡皮管插入已挤瘪气球的进气口内,并用细线牢靠坚固,另一端与装有减压阀的气瓶连接。
3、操作人员启动气瓶旋钮慢慢地充气。
当气球能漂浮起来时,持气球顶部的操作人员可以松手;另一持气球底部的操作人员随着气球直立上升,将气球底部升到高于自己的头顶以上,同时保持进气管和固定环拉力的平衡,以防止因进气管部位拉力过大造成橡皮管脱落。
江西省施放气球管理实施细则.doc
江西省施放气球管理实施细则发文单位:江西省气象局发布日期:2003-9-28执行日期:2003-9-27生效日期:1900-1-1第一章资质与资格第二章申请与批复第三章条件与要求第四章使用与年审第五章管理与监督第六章协调与配合第七章处罚与说明为加强对施放气球的管理,保障航空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及中国气象局《施放气球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结合江西省的实际,现制定《江西省施放气球管理实施细则》。
在江西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施放气球活动,必须遵守本细则及国家其它有关规定。
第一章资质与资格第一条江西省从事施放气球单位的技术资质,实行省级与设区市两级气象主管机构技术资质认定制度。
无《江西省施放气球资质证》的单位严禁从事系留气球及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的施放活动。
第二条对施放气球的作业人员实行设区市级气象主管机构技术资格认定制度。
无《江西省施放气球资格证》的个人,严禁从事系留气球及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的操作施放活动。
第二章申请与批复第三条凡从事施放气球的单位,需向当地气象主管机构领取《江西省施放气球资质证申请表》,按要求填报(一式二份,见附表一);同时提交法人资格证书复印件、员工登记表及有关人员资格证复印件、安全保障责任制度和措施等材料。
由市、县气象主管机构进行技术资格审查,合格后报上一级气象主管机构复审。
第四条从事施放气球的作业人员,必须向当地气象主管机构申办《江西省施放气球资格证》。
领取《江西省施放气球资格证申请表》,按要求填报(一式二份,见附表二);同时提交经县级以上医疗机构检查的身体健康证明、有关施放气球操作技术培训及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的合格证、技术职称等相关证明材料。
第五条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受理《江西省施放气球资质证》及《江西省施放气球资格证》的申请。
并在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不符合基本条件的申请予以退回,并说明理由。
对符合基本条件单位的申请,应及时组织开展初审,初审重点是该申请单位的组织、人员构成、工作场所、器材和设备、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等。
施放气球管理办法
施放气球管理办法施放气球管理办法1. 引言为了保护环境,确保公共安全,并遵守相关法规,本文档旨在制定施放气球的管理办法。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组织、公司和个人在公共场所施放气球的行为。
2. 定义- 施放气球: 在户外公共场所放飞气球的行为。
- 公共场所: 包括但不限于公园、广场、露天场地等公众集会的场所。
- 可降解气球: 由天然材料制成,经过特殊处理能够在短时间内自然降解的气球。
- 非可降解气球: 由塑料等人工材料制成的气球,不能自然降解,对环境造成污染。
3. 施放气球的限制以下情况禁止施放气球:- 在有风力的天气条件下施放气球,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风险和安全隐患。
- 在国家规定的无飞行区、禁飞区域施放气球或违反航空安全管理规定的地区施放气球。
- 在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内施放气球,以保护野生动植物的生态环境。
- 施放非可降解气球。
4. 可降解气球的管理为了保护环境,减少对自然生态的破坏,对可降解气球施放行为做如下管理:- 选择合适的气球: 对于可降解气球,建议选择由天然材料制成的气球,如天然橡胶气球等。
- 明确施放范围: 在公共场所施放气球时,应设定施放范围,避免过分拥挤和影响其他正常活动。
- 注意天气条件: 施放气球前需仔细观察天气条件,确保风力适宜且没有降雨,避免气球飘飞过远或降水导致无法降解。
- 清理工作: 施放气球后,应及时清理残留的气球碎片,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5. 惩罚措施对于违反施放气球管理办法的行为,可采取以下惩罚措施:- 口头警告: 对第一次违规者进行口头警告,告知其违规行为的危害性和管理要求。
- 责令整改: 对多次违规者进行责令整改,要求其立即停止违规行为,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 罚款: 对故意违规、不听从管理要求或造成严重后果者,可依法进行罚款处理。
- 其他: 根据具体情况,可以采取其他合适的管理措施。
6. 宣传和教育为了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和遵守规定的自觉性,开展相关宣传和教育非常重要:- 宣传活动: 组织宣传活动,向公众普及施放气球管理办法的重要性和环境保护意识。
施放气球管理办法
施放气球管理办法随着现代科技的发展和人们对庆祝活动的热爱,气球已经成为了不可或缺的节庆装饰品。
然而,随之而来的气球乱扔和环境污染问题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
为了平衡人们的庆祝活动需要与环境保护的责任,施放气球的管理办法应运而生。
本文将就施放气球管理办法进行论述,以期有效地解决这一问题。
一、划定施放气球的区域为了控制气球乱扔和减少对环境的不良影响,应该明确划定施放气球的区域。
这些区域可以是公共场所、公园或特定活动场地等。
在这些区域内,专门设置施放气球的场地,并配备相关设施,如垃圾桶、回收桶、气球收集器等。
二、加强施放气球的宣传教育为了提高公众对气球乱扔和环境问题的认识,需要加强宣传教育工作。
可以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渠道,向公众普及气球乱扔的危害和环保意识。
同时,在施放气球的区域内设置相关宣传牌或标语,提醒人们注意环境保护,并告知合理的气球处理方式。
三、限制施放气球的数量为了规范施放气球的行为,可以采取限制气球数量的措施。
在特定的庆祝活动中,可以设置每人限领气球的数量,以避免过度浪费和滥用。
同时,可以与气球销售商合作,限定销售数量,并要求销售商提供可回收利用的气球材质。
四、使用可降解的气球材质为了减少气球对环境的损害,建议使用可降解的气球材质。
传统的气球材质常常由橡胶或塑料制成,这些材料在环境中分解时间较长,对动植物和水域造成严重污染。
而如今,已经有可降解的气球材质问世,它们能够在较短时间内自然分解而无害于环境。
五、强化执法和处罚措施为了确保施放气球管理办法的有效实施,必须加强执法力度并设立相应的处罚措施。
应该建立相关管理机构,制定施放气球的管理办法,并对违规行为进行严格查处和处罚。
这样一来,不仅可以有效遏制气球乱扔的行为,还能起到警示作用,树立起了正确的环境保护意识。
六、鼓励使用替代形式的庆祝装饰品除了施放气球外,还有许多其他的庆祝装饰品可以替代使用。
例如,装饰花环、彩带、彩旗等。
这些装饰品同样可以为庆祝活动增添喜庆氛围,而且对环境造成的影响较小。
施放气球安全管理制度
施放气球安全管理制度施放气球安全管理制度一、引言1.1 目的本的目的是规范施放气球活动的安全管理,确保活动参预者和相关人员的人身安全以及财产安全。
1.2 适合范围本安全管理制度适合于所有施放气球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商业活动、庆祝活动、宣传活动等。
二、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职责2.1 安全管理机构设立安全管理委员会,由活动主办单位负责成立并组织相关人员参加,负责制定、修改和执行安全管理制度。
2.2 安全管理员职责安全管理员是施放气球活动的负责人,其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确保施放气球活动符合安全管理制度要求;- 指导和监督各级工作人员的安全工作;- 审查活动场地和设备,确保其安全性;- 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2.3 工作人员职责工作人员包括现场组织人员、气球控制人员、安全警戒人员等,其职责具体如下:- 确保活动参预者的安全;- 维护现场秩序,及时传达安全提示信息;- 配合安全管理员开展工作。
三、活动场所和设备要求3.1 活动场所选择- 选择开阔、无障碍的场地;- 确保场地无高压线、高楼、高架桥等危(wei)险因素;- 考虑地面承载能力和风向、风力等气象因素。
3.2 活动设备要求- 气球必须使用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 气球的充气和放气必须由专业人员操作;- 必须配备灭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设备。
四、活动安全管理措施4.1 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参预者、工作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培训,了解施放气球活动的安全要求、应急预案等。
4.2 施放气球程序- 按照安全管理员指示进行气球充气、系留、放飞等程序;- 严禁擅自施放气球或者违反安全规定操作。
4.3 火源管理- 禁止在气球附近吸烟、使用明火;- 设置专用区域进行燃放烟花爆竹等活动。
4.4 气象监测根据天气条件和风力情况,及时调整活动计划,确保施放气球的安全。
五、事故应急处理5.1 应急预案制定施放气球活动的应急预案,明确事故发生时的处理流程、责任人等。
5.2 应急演练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工作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
气象气球使用说明书
气象气球使用说明书第一篇:气象气球使用说明书气象气球使用说明书一、概述气象气球是采用乳胶为主要原料,再配合适量配合剂加工而成。
使用前,在球体内充入一定量氢/氦气后,利用在空气中的浮力,用于探测不同高度空气要素/携带无线电探空仪探测高空空气要素。
主要适用于地方/部队的高空站、高空天气站、探空站及生产与气象气球配套使用的气象仪器/装备的生产单位。
二、使用规则1、冬季使用前应在不低于10℃的房间内放置24小时以上。
夏季,气球贮存温度不得超过35℃。
2、气球应在施放前0.5~1.0小时,开始准备充气。
充气前,先把球内空气挤出,将球嘴扎牢在充气嘴上,慢慢地灌入氢/氦气,等气球直立时,停止充气,仔细听听有无漏气之处,并检查有无沙眼等外观缺陷后,再继续充气至所需净举力。
3、充气前必须打扫干净充气房的地面卫生,不能直接将气球放置地面充气,地面应有遮盖物,或放置在专用充气台上充气。
勿使球皮接触表面粗糙、锋利与勾爪物体(如金属物、石头、土、粗糙板面等物体),不得使气球在强烈的日光下爆晒。
应注意不要用热氢/氦气灌球,使用前/充气前不应任意拉扯球皮和使球皮受压、揉搓等,应小心轻放在地面遮盖物/充气台上。
4、充气人员必须配戴橡胶/纱手套,以免手指甲或油污损坏球皮。
5、气球开始充气时应缓慢,充气流量不能过大(一般灌一个700克/750克球以20分钟左右为宜),以免使球皮与地面遮盖物/接触物产生剧烈磨擦。
6、充气后要及时施放,停置时间不宜超过30分钟。
7、充气时必须防止水分及杂物混入(一般应采用电解法制氢,氢气的纯度尽可能在99%以上),充入的氢气温度不得超过40℃。
8、充气前应根据施放的天气情况调节好净举力和总举力,净举力应尽可能与规定指标(见出口气象气球技术参数)接近(特殊情况可根据当地经验指标调整),充气至气球、法码距地面20厘米即可;平均升速(与净举力、天气状况有关)尽可能控制与指标(见出口气象气球技术参数)接近。
具体计算方法如下:总举力=气球重量+平衡器(俗称充气嘴)重量+法码重量净举力=总举力-气球重量-探空仪重量-挂绳重量即净举力=平衡器重量+法码重量-探空仪重量-挂绳重量如此可计算出所需挂法码重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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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施放气球安全管理保障责任制度和措施为了加强对气球施放工作的安全管理,规范气球施放的操作规范,并保证安全生产,杜绝安全责任事故,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安全管理制度1 •储存氢气的专用库房应设在安全地点,并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
防爆、防雷、防静电、隔离操作等安全措施。
库房有专人负责管理。
2•氢气应按规定存放在专用库房内,不得随意存放,储存时应将氢气罐气阀关严,防止气体泄露,库房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进入库房的机动车辆需采取防火措施3 •危险品的专用运输车必须设置灭火装置,并定期进行检查,驾驶员、押运员必须持上岗证上岗,不得客货通装。
车辆经过市区时,应当遵守所在地公安机关规定的行车时间和路线,中途不得随意停车。
4•从事施放气球活动的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提出书面申请,获得许可后方可进行。
5. 参与施放氢气球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不得直接从事施放氢气球,释放人员施放气球时必须穿戴防电服装和防静电鞋,禁止穿尼龙、化纤等易产生静电的服装。
6 •灌充气球现场应开阔、平坦,无障碍物,避开人群,远离火源、架空输电线及其他易燃易燃易爆物品。
灌充现场必须有专人负责组织指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灌充警戒区。
现场风力要小于3级(含本数),无雷雨天气,严防明火、烟火。
灌充现场应配备通信设备,确保通信畅通。
氢气球灌充区场地半径应不小于10米,用挂有三角小黄旗(以示危险)的绳子圈起,并设立“严禁烟火”标志。
氢气球灌充现场必须配备必要的消防灭火器材,灌充位置半径20米内无明火。
氢气球灌充现场应保持空气湿润,相对湿度大于60%地表温度低于55度。
氢气球升放现场应配备消防灭火器材,半径10米内不能有明火。
同时现场应有专人巡视,注意周围的情况,一旦出现情况应紧急处理。
7•氢气的罐充应使用高纯度的氢气,严禁使用纯度低于96%^质氢气,严禁两球对灌进行补气放气。
充气前必须将气球体内及充气装置内的空气置换干净。
充灌时使用氢气减压阀和阻火器。
设置静电接地线,其接地电阻小于10欧姆,充灌时最大输出压力小于0.2MPA(可持小气球小于0.05MPA),最大的流速控制在8米/秒内。
&充灌时注意气球的异常,发现起火等异常现象必须果断关闭气阀,将气体放掉,人员迅速远离现场,查明原因并消除隐患后再进行充灌。
9 •气球充灌完成后,应有有经验得人员系牢,并迅速升空或转移到指定的安全地点,氢气球应安置牢固,防止飞脱,大型氢气球的系留点距离高压线、建筑物以及氢气球之间的水平距离应为气球系留高度的1-1.5倍,并有专人看护,发现情况及时处理。
当有雷雨大风等恶劣天气出现前,应及时将气球收回,待恶劣天气过后再升空。
10. 氢气球放气由专职人员负责。
严禁无证人员参与,放气时选择在空旷、通风的地方进行。
四周50米内无明火,不吸烟,不使用易产生静电的设备,特别要注意移动的吸烟者。
放气要彻底,防止留有余气。
11. 严禁用氢气充灌手持、放飞的小气球,一律用氢气等惰性气体充灌。
12. 施放气球单位施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至少提前5天、施放系留气球至少提前3天向施放所在地的气象主管机构提出申请,并按要求如实填写《施放气球作业申报表》,提供《施放气球资质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13. 取消施放活动的,施放气球单位应当及时向审批机关报告;更改施放时间、地点或者数量,施放气球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重新提出申请。
二、成立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应急预案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处理突发性安全事故,由公司副总经理任组长,任副组长,成员组成,应急预案领导小组每年组织一次事故抢救演练。
运输过程安全事故处理方案运输车辆要有危险品运输证,车上备有专用灭火装置。
1. 在运输氢气的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但未引起氢气燃烧、爆炸的情况下。
首先迅速检查氢气阀门防止漏气,并迅速分散人群,设立安全警戒,通知110交警处理事故,如有人员伤亡迅速通知120急救中心抢救。
2. 在运输氢气的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并引起氢气燃烧的情况下:1首先迅速设法关闭氢气阀门防止爆炸,并迅速分散人群,设立安全警戒,通知110交警120急救中心;2如无法关闭燃烧着的气体,则首先迅速用自备灭火器灭火,然后关闭阀门,并迅速分散人群,设立安全警戒线,通知110交警120急救中心。
3. 在运输氢气的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并引起氢气燃烧爆炸的情况下:第二节迅速通知119、110、120及公司领导,组织抢救,现场人员要组织自救,设法减少或避免更大的损失,迅速分散人群,设立安全警戒线,烧伤人员可迅速用洁净的冰水降温以减轻烧伤程度。
四、气球充放过程中安全事故处理方案:1. 发生系留气球逃逸事故。
现场工作人员必须立即停止施放作业,迅速通知气象主管部门,防止发生空中交通事故,总结经验,吸取教训。
2. 气球充灌过程中发生氢气燃烧、气体爆炸的情况,必须立即关闭阀门,同时拉住燃烧气球的绳子,控制住气球,不让燃烧的气球随风飘逸,防止发生火灾,对受伤人员及时采取措施救治。
3. 气球充灌过程中发生气瓶爆炸、火灾、人员伤亡等重大事故,现场作业人员必须迅速组织自救的同时,及时通知119、120、110和公司领导,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及时协调社会各部门进行抢救,同时组织本单位人力和财力进行自救,把事故危害程度降到最低点。
4. 发生事故处理完毕后,必须要向气象主管部门做出书面总结报告、吸取教训、总结经验,避免事故的再次发生。
人员:1. 氢气是易燃易爆气体,要确保施放氢气球工作的安全,必须严格遵守施放氢气球安全制度。
2. 从事运输、充灌、施放氢气球的人员必须要有很强的安全意识和工作责任感,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3. 从事充灌、施放氢气球的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
真正了解氢气性质,掌握施放氢气的操作技术,持有江苏省气象局颁发的《施放气球资格证》。
4. 从事运输氢气的驾驶员必须持有消防部门颁发的证书。
设备:1. 使用的氢气实行专车专运,运输车辆必须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易燃易爆危险品准运证》2. 使用的压力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压力容器安全监督规程》3. 贮氢室必须通风良好,符合消防安全要求;4. 贮氢室不可存放其他杂物及易燃易爆物品;不允许做不利于安全的事情;5. 放静电设备齐全,包括工作人员防静电衣物,接地导线和防静电液。
为了防止产生静电,氢气瓶必须接地良好,要求每年测试一次接地电阻;定期检查地线是否有效。
6. 氢气、球皮、充气导管等常用消耗品要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
操作:1. 充灌、施放氢气球的场地要符合施放条件。
2. 充灌、施放氢气球的工作人员必须穿防静电服装。
3. 充灌、施放氢气球的工作人员必须按照技术要求进行操作,禁止违章作业。
4. 严禁使用金属工具敲打、开启氢气瓶。
5. 严禁施放手持氢气球。
6. 氢气球升空后的管理人员必须恪尽职守,密切关注一切对氢气球有重大影响的人和事,遇有紧急情况要及时妥善处理。
7. 严禁任何人,任何时候带火种接近贮氢,用氢场地。
8. 严禁氢气球回收后不放气放置。
其他:1. 充灌、施放氢气球的现场要指派安全员,负责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2. 外出作业时,备有急救箱。
3. 随时注意气象信息预报,不符合施放气象条件的时段禁止施放。
4. 如果用户有悖于安全的要求,施放人员应以安全为重,予以解释。
并提供符合技术安全要求的方案或意见,不能因追求经济效益,而忽视技术安全的要求。
九:用氢安全操作要求:1. 施放氢气球的工作人员必须是经过江苏省气象局组织专业技术学习,培训并考试合格持证上岗的人员。
2. 用氢人员强化安全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切实做好这些工作。
3. 购买氢气时,要注意核对氢气出厂是的质量合格证,某内容概括:产品民称、生产厂名称、生产日期及批号、产品的体积、实行的标准代号及等级等等。
4. 操作人员工作时,应戴头盔、眼镜、防静电手套、穿棉制品服装,不可带易产生静电的化纤服装(如尼龙、腈纶、丙纶••…)及带钉子的鞋作业,以免产生静电和撞击起火。
禁止携带打火机等点火物品。
5. 严禁使用低于98.5%纯度的普通氢气。
6. 不得使用超过定期的氢气瓶。
7. 使用压缩氢罐球时,钢瓶内氢气不得全部用完,瓶内余压应不低于0.05MPA (表压),以防空气进入瓶内。
8. 未使用的氢气瓶和已充灌的氢气瓶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场地要求:由于运输氢气球有较大的危险性,所以,氢气球要在施放地点进行现场充灌。
1. 现场用挂有三角小小黄旗(以示危险)的绳子圈起,面积不小于50平方米;2. 充气现场必须选择空旷,远离火源的场地,避开高压线,供电,通信,有线电缆线路和储存易燃品、危险品;3. 施放场地上空一定要空旷,无障碍物;4. 施放场地内,不得有围观人群;5. 充灌现场必须有专人警戒,严禁烟火、无关人员进入警戒区域,并配备灭火器材;6. 气球升空后,要指定专人看管,不得移交他人。
气象条件:从事施放氢气球的活动,必须在符合要求的气象条件下进行,否则容易发生危险。
1. 施放氢气球的最佳气象条件是:气温在0-25度之间,相对湿度在40鳩上,且无降水、无雷电,阵风风力在三级以下(包含三级)。
2. 雷暴天气。
大风(阵风风力超过五级)、高温(气温超过35度)。
空气干燥(相对湿度小于20%及其他特殊天气情况,禁止施放氢气球。
3. 当有少量降水且无雷电,风力较小的气象条件下,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和防范手段,保证安全。
施放时要更换较大的球皮,增加氢气、加大浮力、使得氢气球距地高度保证在20米以上。
氢气运输的安全要求:1. 氢气可以在高压下装盛在气体钢瓶中以高压气体的形式运输,高压气体本身具有潜在的危险性;2. 运输氢气钢瓶的车辆必须持有当地消防部门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准运证》方可运输;3. 严禁无关人员搭乘运输氢气的车辆;4. 运输氢气的车辆必须专车专用,不得客货混装;5. 运送气瓶,车辆必须限速行驶,避免颠簸震荡;前后车辆应保持避免引起防爆的距离,尽量避开市区交通高峰,按公安机关指定的路线和时间通行;6. 运送气瓶在途中不得随意停放,如特殊原因需要停放时,要远离建筑设施和人群密集地方,并有专人看管,严禁在氢气瓶附近吸烟、用火;7. 车上禁止吸烟、有明火,随车必须配备干粉灭火器等8. 汽车排烟管尾部必须加装阻火器;9. 夏季必须避开烈日运输、禁止暴晒。
充灌氢气球的注意事项:1. 操作人员到达施放现场后,首先,应检查现场是否具备充灌条件,资格技术,场地,气象条件,其中一样不符合条件,便不能充灌;2. 为防止静电,应卸瓶充灌,瓶底应放在湿润的土地上;如不卸瓶充灌,必须接地线,地桩要打在湿润的土壤里,电阻应小于4欧姆;3. 开始灌球时,开关轮柄应慢慢打开,以免出气过快而充破气球,充气速度不宜过快,充气量不能过足,要为受热膨胀留有余地;4. 充灌气球时,不能使气球碰撞硬物与任何东西摩擦,以免气球炸裂;5. 充气过程中,工作人员要密切配合,随时观察氢气球的状态,发现异常,及时处理;6. 充气时,首先要把气球系好绳子,把绳子的另一端固定在四周空旷的安全物体上,并人工能接住球体,禁止把球体系在汽车上;7. 充灌好的大氢气球,要顺应风向、风速及天气变化情况,牢牢固定在不易逃脱工作人员碰及的位置,避免与树枝、电线、楼房撞击破损、起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