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5年度全市政务信息工作情况的通报

合集下载

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行政执法情况的通报(二)

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行政执法情况的通报(二)

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行政执法情况的通报(二)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滁州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5.12.17
•【字号】滁政秘〔2015〕131号
•【施行日期】2015.12.1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行政执法情况的通报(二)
滁政秘〔2015〕13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今年4月,《滁州市人民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现场监督重点执法活动工作制度》(滁政办秘〔2015〕54号,以下简称《工作制度》)启动实施,决定邀请市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现场监督市公安局、市环保局等8个行政执法机关部分重点执法活动。

《工作制度》是今年市政府依法行政的重点工作,是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创新法制监督方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重要举措。

为使制度顺利实施,5月19日专门召开会议进行部署,并明确要求行政执法机关每年安排监督员参与重点执法活动不得少于2次。

《工作制度》实施以来,大多数行政执法机关积极贯彻,认真开展,截至12月16日,市公安局已3次邀请市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开展现场监督工作,市交通局、市人社局、市环保局开展2次,市药监局、市
安监局开展1次,市卫生计生委、市国土房产局尚未开展。

希望尚未完成任务的行政执法机关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快工作进度,严格按照要求,按期完成市政府确定的工作任务。

2015年12月17日。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滁政办[2008]1号【发布部门】滁州市政府【发布日期】2008.01.15【实施日期】2008.01.1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滁政办〔2008〕1号)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滁州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各县(市、区)、乡(镇)政府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参照本方案,与市政府同步组织编制本级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

二〇〇八年一月十五日滁州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意见》(皖政〔2007〕120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07〕46号)要求,为确保2008年3月底前完成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任务,现结合实际,制定如下方案:一、基本原则依法公开原则。

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科学界定公开和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凡应当公开的,必须纳入目录编制范围。

分工协作原则。

市编制工作小组负责统一组织、规划、检查、验收编制工作;各部门、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本部门和单位的编制工作,并加强对本系统、本行业编制工作的指导。

统一规范原则。

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编码规范指南》和《滁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编码规范指南》的要求,确定所辖相关单位的机构代码和信息公开目录,合理统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工作。

二、编制主体市级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及公共企事业单位,包括:市政府;市政府组成部门;市政府直属机构;市属公共企事业单位;垂直管理单位。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政务信息舆情工作年度考评办法》的通知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政务信息舆情工作年度考评办法》的通知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政务信息舆情工作年度考评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6.08•【字号】滁政办秘〔2021〕23号•【施行日期】2021.06.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政务信息舆情工作年度考评办法》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安徽省政务信息舆情工作年度考评办法》等相关规定,市政府办公室近期对《滁州市政务信息工作考评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考评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1年6月8日滁州市政务信息舆情工作年度考评办法为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舆情工作,建立更加科学合理的政务信息舆情工作评价体系,不断提升政务信息舆情工作质量和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对象(一)各县、市、区政府。

(二)纳入政务信息舆情采用情况通报的市直有关单位、中央和省驻滁有关单位。

二、考评要求(一)信息报送。

各县(市、区)政府办公室每月向省政府办公厅政务信息舆情处报送信息不少于25篇,每月至少报送2篇综合调研类信息,并同步报送市政府办公室政务信息舆情科,全年被省政府办公厅政务信息舆情处采用信息不少于12篇。

市直重点考评单位(见附件)每月向市政府办公室政务信息舆情科报送信息不少于10篇,每月至少报送1篇综合调研类信息;其他考评单位(见附件)每月向市政府办公室政务信息舆情科报送信息不少于6篇,每季度至少报送1篇综合调研类信息(以上报送任务不含舆情信息)。

(二)队伍建设。

各县、市、区政府办公室要明确1名班子成员分管政务信息舆情工作,并配备1-2名具有较强综合文字能力的专职信息员;市直信息报送单位要明确1名班子成员分管政务信息舆情工作,并确定1-2名相对固定、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和具有较强综合文字能力的信息员,信息员因工作需要确需调整变动的,应及时向市政府办公室政务信息舆情科备案。

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2015年度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的通报-滁政秘〔2016〕30号

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2015年度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的通报-滁政秘〔2016〕30号

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2015年度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的通报正文:----------------------------------------------------------------------------------------------------------------------------------------------------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2015年度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的通报滁政秘〔2016〕3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201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公开办公室)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标准化实施细化管理,以改革创新释放活力,着力提升全市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全年市县乡三级政务服务中心共办结各类审批服务事项661万件,集中收取税费近175亿元,其中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结各类审批服务事项116万件,收取税费逾114 亿元,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信息 22.7万条,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工作居全省前列,在加快供给侧改革、服务“调转促”、优化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深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激励先进,推动工作,市政府决定,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窗口予以通报。

具体通报如下:一、2015年度工作成绩突出的县级政务服务中心(4个):天长市政务服务中心全椒县政务服务中心明光市政务服务中心南谯区政务服务中心二、2015年度县级政务公开工作成绩突出的办公室(5个):天长市政务公开办公室明光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全椒县政务公开办公室定远县政务公开办公室南谯区政务公开办公室三、2015年度市直政务(办事)公开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15个):市政府办公室、市国土房产局、市公管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工商局、市人社局、市质监局、市食药监局、市民政局、市经信委、市文广新局、市海事局四、2015年度市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成绩突出的窗口(14个):市国税局窗口市工商局窗口市公安局窗口市质监局窗口市民政局窗口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窗口市教育体育局窗口市规划建设委窗口市商务局窗口市交通局(运管)窗口市国土房产局窗口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窗口市食药监局窗口市烟草局窗口希望受通报的单位和窗口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

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行政执法情况的通报(一)-滁政秘〔2015〕61号

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行政执法情况的通报(一)-滁政秘〔2015〕61号

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行政执法情况的通报(一)正文:---------------------------------------------------------------------------------------------------------------------------------------------------- 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行政执法情况的通报(一)滁政秘〔2015〕6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根据市政府工作安排,市法制办组织开展了2015年度市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本次案卷评查了市地税、文化、水利、规划建设、质监、国土房产部门在评查期间内(前四个部门为2014年度,后两个部门为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4月20日)按照一般程序办结的48卷行政执法案卷。

为确保评查工作取得实效,市法制办邀请市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有关单位业务骨干组成评查组,对被抽取的案卷进行了集中评查。

评查组根据《滁州市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滁州市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采用一卷一表的形式,对参评的案卷逐一进行评查、记录,对被评查案卷存在的问题向被检查单位进行了现场反馈。

从评查结果来看,绝大多数案卷都能够做到主体合法、违法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准确。

但是,仍有少数案卷在程序、归档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个别案卷问题还比较严重,需要有关部门在今后的工作中引起足够重视并加以改进。

二、存在问题(一)行政处罚案卷。

1. 市地税局:部分案卷审批文书缺少行政机关负责人签字;个别案卷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使缺少相关材料印证。

2. 市质监局:个别案卷认定违法所得的证据不充分;部分案卷送达回证没有加盖行政机关印章;部分案卷没有结案材料;部分案卷未装订;个别案卷当事人有违法所得的没有予以没收。

3. 市文广新局:个别案卷证据调取不规范;部分案卷行政处罚决定审批时间在违法行为处理告知时间之前。

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度市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滁政秘〔2015〕31号

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度市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滁政秘〔2015〕31号

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度市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正文:---------------------------------------------------------------------------------------------------------------------------------------------------- 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度市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今年,市政府收到市人大议案3件、代表建议141件,市政协提案407件(其中市政协确定的重点提案7件)。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协的意见,经研究,现分工办理如下:一、市人大3件议案办理(一)南谯区代表团孙进等11名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加大滁州市城南教育事业扶持力度的议案》与琅琊区代表团卢万祥等12名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解决滁城中小学教师待遇问题的议案》并案为《关于优化教育布局,逐步加大对教育投入的议案》(1号议案),由副市长金力领衔,市教育体育局主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编办、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南谯区政府、琅琊区政府等会办。

(二)明光市代表团周利修等12名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切实做好企业贷款服务、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议案》与定远县王敏等13名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农业实体经济的议案》并案为《关于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扶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议案》(2号议案),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章义领衔,市金融办主办,市财政局、市银监局、市人行、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等会办。

(三)琅琊区代表团杨大德等12名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加快城北汽车客运站建设的议案》(3号议案),由市委常委、副市长汪建中领衔,市交通局主办,市财政局、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市公安局等会办。

二、市政协7件重点提案办理(一)民盟滁州市委《加强琅琊山国家森林公园风景资源保护的建议》(第1号),由副市长金力领衔,市琅管委主办,市林业和园林局、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市文广新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宗教局等会办。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提升政务信息工作水平的通知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提升政务信息工作水平的通知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提升政务信息工作水平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7.11•【字号】滁政办电〔2016〕36号•【施行日期】2016.07.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提升政务信息工作水平的通知滁政办电〔2016〕3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今年以来,各地各部门紧紧围绕全市重点工作,结合自身职能实际,积极拓宽采集渠道,努力提升政务信息质量,截至6月底,各地各部门共报送信息6400余篇,市政府办公室综合采编《滁州政务信息每日选登》124期、《滁州政务信息每周简刊》15期;向省政府办公厅平均每天报送4篇,被省采用54篇,为省、市政府掌握情况、科学决策、推动落实提供了较好的信息服务。

在政务信息报送工作中,部分单位高度重视,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等单位建立健全信息研判、专人报送、考核奖惩等工作机制,有力推动了本单位政务信息工作开展;凤阳县、全椒县、来安县、市农委、市人社局等单位主动作为,报送信息数量较多;天长市、定远县、苏滁现代产业园等单位着力挖掘亮点、总结经验、彰显特色,精心撰写信息稿件,信息质量较高,被省、市信息刊物采用较多。

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认识不到位,部分单位对政务信息工作关注不多、抓得不实、推进不力;二是机制不健全,有些单位缺乏激励约束机制,难以调动采编积极性,有些单位缺乏信息协作制度,信息采集渠道狭窄;三是队伍不稳定,市直有些部门信息工作人员更换频繁,工作缺乏连续性;四是信息结构不合理,短、平、快信息仍占据很大比重,综合调研类和问题建议类信息较少,造成报送的信息结构性失衡。

同时,省信息直报点天长市、明光市、定远县3地直报工作进展不平衡。

政务信息工作是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机关掌握情况的“窗口”、沟通内外的“桥梁”、联系上下的“纽带”。

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分解落实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任务的通知-滁政〔2015〕1号

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分解落实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任务的通知-滁政〔2015〕1号

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分解落实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任务的通知正文:---------------------------------------------------------------------------------------------------------------------------------------------------- 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分解落实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任务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了2015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

为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现对报告提出的主要工作任务进行分解。

各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配合单位要积极加强协作,进一步细化目标、强化措施、硬化责任,确保高效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市政府将开展督查,并将完成情况纳入对各地各部门任期和年度工作目标考核。

2015年2月9日2015年度《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表主要指标牵头领导牵头单位配合单位完成时限一、地区生产总值增长9.5%左右,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6%,完成年度节能任务。

章义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全年二、财政收入增长10%以上。

章义市财政局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全年三、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3%,外贸进出口增长8.5%。

郭强市商务局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全年四、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5%。

章义市民生办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全年五、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2%。

金力市农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全年六、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3.5%左右。

章义市物价局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七、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4%以内。

章义市人社局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全年八、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5‰以内。

李树人口计生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全年九、完成年度减排任务。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的通知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的通知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11.23•【字号】滁政办〔2016〕53号•【施行日期】2016.11.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的通知滁政办〔2016〕5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滁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6年11月23日滁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第一条为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5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明确职责。

各级行政机关(含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应当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制度。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由各级行政机关政务公开工作主办单位负责编制。

第三条公布时限。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发布。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有关单位于每年2月28前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等渠道公布上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第四条报告内容。

各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应当涵盖当年度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 本行政机关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所开展的工作及相关举措;2. 本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总数量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3. 本行政机关通过政府网站、公共查阅点、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和其他各渠道发布政府信息的情况和数量;4. 本行政机关各类公开查阅场所查阅政府信息的人次和本行政机关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页面访问数量等。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下达2015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滁政办秘〔2015〕33号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下达2015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滁政办秘〔2015〕33号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下达2015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正文:----------------------------------------------------------------------------------------------------------------------------------------------------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下达2015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各科、室:现将《市政府办公室2015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印发给你们。

各科室要将工作任务进一步细化、量化,明确责任到人,抓好落实;各分管负责同志要切实加强指导督查,协调解决问题,推进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将作为年度考核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2015年3月18日市政府办公室2015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序号重点工作任务分管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11、积极向省政府办公厅有关领导、处室汇报沟通,确保办公室承担的省政府目标考核“工作落实”指标处于全省第一方阵;2、会同统计部门督促相关部门做好“群众满意度”考核指标有关工作,力争取得更好成绩;3、科学设置县域考核体系,组织做好考核工作;4、加强督查督办,进一步做好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议定事项和市长批示的交办落实;5、做好人大议案、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交办、督办工作;6、做好人民网网友给省长留言(涉滁部分)、市长留言,中安在线网友留言,市长信箱信件的办理工作;加大现场复核比例,提高办理实效。

吴经龙督查室刘斌21、加强应急值守,信息报告工作做到快速及时、准确规范;2、健全完善应急预案体系,指导部门开展应急演练;3、完善市级应急指挥平台,推动县级应急指挥平台加快建设;4、协助市领导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5、积极与省应急办沟通对接,争取办公室承担的省政府目标考核“应急管理”指标保持在全省前列;6、建立完善应急物资、应急队伍、应急装备等应急资源信息台帐;7、做好滁州在线市政府办网络新闻发言人工作。

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迎接省政府2015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

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迎接省政府2015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

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迎接省政府2015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滁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01.07•【字号】滁政秘〔2016〕4号•【施行日期】2016.01.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迎接省政府2015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滁政秘〔2016〕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省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是省委、省政府对各市的一项重要考核内容,也是全面检验各市工作实绩的重要手段。

目前,各项指标考核工作已陆续展开,为落实好考核任务,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明确责任,加强分工协作根据省政府2015年工作目标任务,本着上下对应、职责明晰、推动工作的原则,结合市直各单位工作职能和我市实际,明确由市直相关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承担67项考核任务。

相关市领导根据工作分工,牵头负责相关考核指标(具体见附件)。

市牵头领导要主动督促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明确目标,挂图作战,狠抓落实,及时解决考核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指标涉及的跨部门、跨行业问题,更要加强督查调度。

牵头单位负责承担指标完成的组织、协调和推进工作,密切关注考核动态,了解掌握省内其他市工作进展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应对举措,确保全面完成考核任务。

协办单位要积极配合,服从牵头单位的指导和调度,及时准确提供相关报表、材料和数据等基础资料,主动承担涉及本部门本单位的具体任务。

二、认真迎考,全力争先进位各地、各单位要围绕站稳全省第一方阵的奋斗目标,认真摸清家底,找准在全省的位置,进一步拉升标杆、争先进位。

已经进入全省第一方阵的要力争保位进位,继续多做贡献;暂时未进入的更要加快追赶,凝聚力量,奋力冲刺。

各牵头单位要主动与省直有关部门对接,深入了解考核指标的具体内容、评分方法、考核方式等,有针对性分析、总结、冲刺。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5.31•【字号】滁政办〔2017〕28号•【施行日期】2017.05.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滁政办〔2017〕2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滁州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5月31日滁州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全市政务信息资源管理工作,加快推动政务信息系统互联和公共数据共享,增强政府公信力,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和行政效能,充分发挥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在深化改革、转变职能、创新管理、大数据发展与应用中的重要作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印发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6〕51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皖政办〔2017〕17号)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全市各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以及依法行使行政职能的组织和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之间政务信息资源的共享交换活动。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政务信息资源,是指各单位在依法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文件、资料、图表和数据等各类信息资源,包括各单位直接或通过第三方依法采集的、依法授权管理的和因履行职责需要依托政务信息系统形成的信息资源等。

第四条本细则用于规范全市各单位间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工作,包括因履行职责需要使用其他单位政务信息资源和为其他单位提供政务信息资源的行为。

第五条市网信办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工作,指导和组织各单位编制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组织编制全市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并负责市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设、运行及全市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的日常维护工作。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5年6月份上报信息采用情况的通报-滁政办秘〔2015〕129号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5年6月份上报信息采用情况的通报-滁政办秘〔2015〕129号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5年6月份上报信息采用情况的通报正文:----------------------------------------------------------------------------------------------------------------------------------------------------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5年6月份上报信息采用情况的通报滁政办秘〔2015〕12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2015年6月份,市政府办公室共采用各地、各部门信息105条。

其中,采用各县、市、区信息53条,采用市直各部门信息31条,综合其它信息21条。

5月份、6月份省政府办公厅共采用我市信息13条,其中省政府领导批示1条。

本月,天长市、全椒县、来安县、市商务局、市经信委等单位信息上报情况较好。

下半年,请各信息报送单位结合自身工作,重点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等方面工作,组织相关信息报送。

附件:1. 2015年6月份信息采用情况统计表2. 2015年6月份信息采用条目(略)附件12015年6月份信息采用情况统计表(一)采用各县、市、区信息情况得分排名单位采用条数本月得分累计得分1天长市14953902凤阳县9553203明光市9552354来安县112305定远县7452106南谯区3201857全椒县12651808琅琊区420120(二)采用市直部门信息情况得分排名单位采用条数本月得分累计得分1滁州开发区管委会21102市发展改革委(市物价局)215953市商务局425854市地税局704市国税局210706市经信委420557市财政局1457市人社局315459市工商局154010市旅游局2103510苏滁产业园管委会2103512市水利局2103013市国土房产局2513市政务服务中心152515市农委152016市卫生计生委1516滁州海关1516市法制办1516市金融办1516市科技局01516市粮食局211516市环保局2151516市公安局2101524市人行01024市审计局01024市民政局1024市信访局1024市公管局1024市规划建设委01024市林业园林局151024市交通局11032市招商局532市外办532市驻沪联络处0532滁州银监分局05零采用市教育体育局0市司法局市文广新局市统计局市药监局市安监局市国调队滁州检验检疫局0市质监局市城管局市人防办市气象局市地震局市民委市监察局市市管局市驻京联络处2015年8月19日——结束——。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政务信息工作考评办法》的通知-滁政办秘〔2016〕36号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政务信息工作考评办法》的通知-滁政办秘〔2016〕36号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政务信息工作考评办法》的通知正文:----------------------------------------------------------------------------------------------------------------------------------------------------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政务信息工作考评办法》的通知滁政办秘〔2016〕3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滁州市政务信息工作考评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年3月14日滁州市政务信息工作考评办法为推进政务信息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建立合理的政务信息评价标准,增强各地、各部门信息报送责任感,提升政务信息服务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政务信息在政府工作中的决策参考作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对象各县、市、区政府办公室,市开发区、苏滁现代产业园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二、考评内容(一)政务信息报送数量和质量情况;(二)市政府办公室政务信息采用及市领导批示情况;(三)省政府办公厅政务信息采用及省领导批示情况;(四)国务院办公厅政务信息采用及国务院领导批示情况;(五)政务信息工作整体开展情况。

三、考评要求(一)本《办法》所称的政务信息概念,包括动态信息和调研信息。

动态信息每篇一般不超过600字,要求事实准确、条理清晰、有做法、有数据支撑,主要反映各地各单位对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重要活动、重大招商引资、重大工程进展情况;各地各单位在推动各项工作、化解突出矛盾和问题、深化改革开放中的创新举措和典型经验与成效;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新变化、新问题及对策建议等。

调研信息每篇一般不超过3000字,反映各地各部门某方面工作的整体情况,要求有分析、有数据支撑,具有较高的参考价值。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全省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皖政办〔2015〕23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全省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皖政办〔2015〕23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全省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正文:----------------------------------------------------------------------------------------------------------------------------------------------------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全省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的通知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2015年全省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4月20日2015年全省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

全省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扎实开展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标准化提升年”活动,努力为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提供优质公共服务,打造具有安徽特色的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品牌。

一、全面落实政府权力清单制度。

大力推行政府权力、责任和涉企收费“三个清单”制度,在全省范围内基本建成上下顺畅、横向衔接的制度体系,抓好贯彻实施和动态管理。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做好国务院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承接落实工作,进一步精简和下放省级行政审批项目,大幅减少投资项目前置审批,全部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牵头单位:省编办)二、依法规范行政审批服务行为。

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审批,严格落实行政许可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行政审批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各环节,确保行政审批全过程依法有序进行。

坚持公开公正、便民高效,依法全面公开行政审批信息,进一步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办理时限,提高审批效率。

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及“十二五”全市节能目标考核任务完成情况的通报-滁政秘〔2016〕37号

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及“十二五”全市节能目标考核任务完成情况的通报-滁政秘〔2016〕37号

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及“十二五”全市节能目标考核任务完成情况的通报正文:----------------------------------------------------------------------------------------------------------------------------------------------------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及“十二五”全市节能目标考核任务完成情况的通报滁政秘〔2016〕3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节能工作是省政府对市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约束性和“一票否决”指标。

“十二五”以来,特别是2014年实行单耗和总量双控目标考核后,给全市节能工作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巨大压力。

面对严峻的节能形势,全市上下齐心协力、迎难而上,市发改委、市统计局等部门强化举措、狠抓落实,始终坚持做好能耗监测分析、调度调控、统计核算等工作,特别是在力保全市经济平稳运行和中高速增长的前提下,采取有效方法和手段,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地区和重点用能企业的预警调控,取得了明显成效。

2015年,全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6.79%,全市全社会能源消费总量增长2.4%。

“十二五”期间,全市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累计下降21.95%,超“十二五”目标5.95个百分点。

圆满完成了省政府下达我市的各年度及“十二五”节能目标任务。

为鼓舞干劲,推动工作,市政府决定对在节能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市发改委、市统计局、市管局和琅琊区、南谯区、来安县、凤阳县、天长市人民政府予以通报。

希望受通报的单位继续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努力推动我市“十三五”节能工作再上新台阶。

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尽心履职,开拓进取,积极为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2016年3月21日——结束——。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不达标政府网站关停实施方案的通知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不达标政府网站关停实施方案的通知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不达标政府网站关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8.10•【字号】滁政办秘〔2015〕125号•【施行日期】2015.08.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不达标政府网站关停实施方案的通知滁政办秘〔2015〕12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滁州市不达标政府网站关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8月10日滁州市不达标政府网站关停实施方案为切实做好我市政府网站普查检查整改阶段工作,有序关停我市部分整改仍未达标的政府网站,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15〕15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网站普查检查整改阶段工作的通知》(皖政办秘〔2015〕100号)文件要求,特制定本方案:一、关停时间2015年8月至10月底。

二、关停范围在2015年全国政府网站普查中已录入普查系统的县、市、区政府所属部门(含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及乡镇(街道办事处)网站,并在8月15日前经过整改仍未达标的政府网站。

三、关停流程(一)提出关停申请。

通过填报政府网站基础信息表,对照政府网站评分表,查找本单位政府网站存在问题。

对在网站维护方面存在实际困难(如无专人维护、无经费保障、缺少安全防护措施等),不具备开办条件的,由网站管理单位提出纸质关停申请,并同时在普查系统中提交网上申请,报本级普查组织单位。

(二)在线审核。

市、县普查组织单位收到纸质和网上申请后,及时在普查系统中填写审核意见,并汇总本地区内政府网站关停审核情况,以纸质形式上报上级普查组织单位,等待省、市普查组织单位审核。

(三)网站迁移。

对实施关停的政府网站,要及时将网站迁移到上级政府网站技术平台,以开设子站、栏目或频道的形式,继续进行日常信息更新,技术维护、安全防护等由上级政府网站管理负责。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5年度全省政务信息工作考评情况的通报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5年度全省政务信息工作考评情况的通报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5年度全省政务信息工作考评情况的通报【法规类别】职工教育与考核【发文字号】皖政办秘[2016]44号【发布部门】安徽省政府【发布日期】2016.03.25【实施日期】2016.03.2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5年度全省政务信息工作考评情况的通报(皖政办秘〔2016〕44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2015年,各信息报送单位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密切跟踪贯彻落实情况,注重经济运行态势分析和研判,及时反映社会热点和民众诉求,为科学民主决策、推动政策落实发挥了积极作用。

根据有关规定和各单位2015年度信息报送及采用情况,经综合考评,决定对合肥市政府办公厅等54个先进集体、李琳等63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希望各信息报送单位以先进为榜样,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工作,积极围绕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等重点内容,进一步提高信息报送的准确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充分整合和利用各方资源,推动责任落实、工作落实,努力实现信息工作提质增效,为打造创新型“三个强省”、建设美好安徽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2015年度全省政务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3月25日附件2015年度全省政务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一、先进集体(共54个)合肥市政府办公厅马鞍山市政府办公室芜湖市政府办公室滁州市政府办公室六安市政府办公室宿州市政府办公室安庆市政府办公室淮南市政府办公室亳州市政府办公室黄山市政府办公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政策研究室省商务厅综合调研宣传处省统计局综合处省发展改革委办公室省财政厅办公室省国税局办公室省国资委办公室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5年度全市政务信息工作情况
的通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滁政办秘[2016]23号
【发布部门】滁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6.02.24
【实施日期】2016.02.2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5年度全市政务信息工作情况的通报
(滁政办秘〔2016〕2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5年,我市政务信息工作始终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重心,坚持服务经济建设和改革发展大局,拓宽信息渠道,深化信息内容。

通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政务信息质量和服务水平明显提升,为各级领导指导工作、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全年共收到各单位上报信息8506条,市政府办公室向省政府办公厅报送《滁州政务信息》1126条,省政府办公厅共采用89条,国务院办公厅采用1条。

2015年,政务信息报送和采用情况较好的有天长市、凤阳县、定远县、明光市、全椒县、市开发区管委会、市商务局、市经信委、市国税局、市财政局等单位,但也有一些
单位信息数量和质量下降明显。

现将各地、各部门2015年度政务信息报送和采用情况通报如下(详见附表),请各单位结合本单位政务信息工作情况,进一步加大信息报送力度,提高报送信息质量,提升政务信息服务水平。

附件:2015年政务信息报送采用情况统计
2016年2月24日
附件
2015年政务信息报送采用情况统计。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