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江苏省政法干警考试大纲
2015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教育入学考试(I)考试大纲
2015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教育入学考试专业综合I考试大纲教育部考试中心目录I. 考查目标 (3)II. 考试形式和试卷结构 (3)III. 考查内容 (4)IV. 题型示例及参考答案 (33)V. 参考书目 (43)专业综合I包括刑法学和民法学两部分,在考查刑法学和民法学基本知识、基本理论的同时,注重考查考生运用刑法学原理和民法学原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运用法律语言表达的能力。
考生应能:1.正确理解和掌握刑法学和民法学的重要概念、特征、内容及其法律规定。
2.运用刑法学和民法学原理解释和论证某些观点,明辨法理。
3.结合社会生活或特定的法律现象,分析、评价有关案件、事件,找出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方法。
4.准确、恰当地使用法律专业术语,论述有据,条理清晰,符合逻辑,文字表达通顺。
II. 考试形式和试卷结构一、试卷满分及考试时间本试卷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
二、答题方式答题方式为闭卷、笔试。
三、考试内容结构刑法学75分民法学75分四、试卷题型结构单项选择题40小题,每小题1分,共40分多项选择题1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简答题4小题,每小题6分,共24分辨析题2小题,每小题8分,共16分法条分析题2小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案例分析题2小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第一部分刑法学第一章绪论第一节刑法概述一、刑法的概念刑法的定义、形式和特征。
二、刑法的任务和机能三、刑法的体系和解释第二节刑法的基本原则一、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内容与体现二、刑法适用平等原则的基本内容与体现三、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基本内容与体现第三节刑法的效力范围一、刑法的效力范围的概念和种类二、刑法的空间效力刑法的空间效力的概念;确立刑法空间效力范围的学理根据:属地原则、属人原则、保护原则、普遍管辖原则;我国刑法关于空间效力的规定;刑法在中国领域内的效力;刑法在中国领域外的效力。
三、刑法的时间效力刑法的生效时间;刑法的失效时间;刑法的溯及力;我国《刑法》第12条关于刑法溯及力的规定。
江苏事业单位考试大纲
江苏省2015年省属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苏办发〔2011〕46号)要求以及国家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具备的综合素质和基本能力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我省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人员考试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结合省属事业单位实际,制定本考试大纲。
一、考试性质与测试目标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考试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组织,按照确定的招聘计划,针对各类事业单位的空缺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考。
凡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参加。
通过测试应试人员从事事业单位工作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和素质,达到对报考群体初步筛选的目的。
二、考试科目及测试方式(一)考试科目管理岗位:《综合知识与能力素质》通用类专业技术岗位:《综合知识与专业素质》工勤技能岗位:《综合知识》(二)测试方式均为闭卷笔试。
三、考试范围、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对综合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运用知识分析问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阅读理解能力、文字表达能力,以及履行岗位职责的必备能力和素质。
测试范围:基本的政治、经济、法律、管理、科技等理论知识,以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必备的一些基本常识、基本技能等。
主要内容如下:综合知识测试内容:(一)政治理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等。
(二)法律知识:法律基础理论,常用法律、法规知识等。
(三)管理知识:管理基础理论,公共管理基本知识,社会管理创新,非营利组织理论等。
(四)道德知识:思想道德修养,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等。
(五)语文知识和公文知识:现代汉语知识,通用公文格式、规范,公文处理及事务性公文写作。
(六)经济知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础知识。
(七)科技知识:基本科技常识,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基本知识等。
(八)历史知识:中国近现代史。
(九)社会事业知识:事业单位及其改革,从事文化、教育、科技、卫生等方面工作必备的专业基本常识。
2015江苏省政法干警考试复习资料
2015江苏省政法干警考试复习资料2015年江苏省政法干警考试公告、报名注意事项、职位表等最新资讯及免费备考资料请点击1. 下列属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要求的是:A.作出在全党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部署B.提出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建设学习型党组织c.出台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D.开展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的活动2.根据我国宪法,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A.不满四十五周岁的公民不能被选为国家主席B.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各级人民政府C.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均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D.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3. 铁路运输是我国交通运输的重要组成部分,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青藏铁路是世界上海拔最高、线路最长的高原铁路B.我国铁路运营总里程已跃居世界首位C.运营总里程十年内增长了两万多公里,相当于每天延伸六公里以上D.高速铁路实现了千里京沪一日还、京津直达半小时4. 神舟十号飞船是中国航天计划中的一艘载人宇宙飞船,是“神舟”号系列飞船之一。
关于神舟十号,下列说法正确的足:A.标志着我国全面掌握了空间交会对接技术B.在酒泉卫星发射中心发射升空C.第一次将我国女航天员载人太空D.是中国第4艘载人飞船5. 关于我国的地理环境,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A.领土总面积居世界第3位B.领土最东端位于黑龙江和乌苏里江主航道中心线汇合处C.南北跨越纬度近50度,大部分在温带,小部分在热带、寒带D.我国与14个国家接壤6. 关于庄子,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 主张“清静无为”B. 生活在战国时期C. 《消遥游》和《劝学》是《庄子》一书中的名篇D. “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出自《庄子》7. 关于我国的水资源与水能,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我国是一个水资源短缺、水灾频繁的国家B.我国水能资源理论蕴藏量居世界首位C.我国已经被联合国列为13个贫水国家之一D.我国水能大部分分布在西南地区,按河流统计以雅鲁藏布江水系最多8. 沈阳、北京、台北三大故宫举世闻名,按照建造时间先后排序正确的是A.沈阳故宫-北京故宫-台北故宫B.沈阳故宫-台北故宫-北京故宫C.北京故宫-沈阳故宫-台北故宫D.台北故宫-沈阳故宫-北京故宫9. 下列保健食品广告用语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是:A.某双岐软胶囊广告:快速治疗慢性腹泻,根除结肠炎B.某三七袋泡茶广告:坚持服用,治疗高血压、脂肪肝C.某螺旋藻片广告:增强免疫力,调理肠胃,调节血脂D.某灵芝孢子油胶囊广告:高效抗肿瘤,呵护肿瘤患者10.下列建筑最节能的是:A.国家体育馆B.圣彼得大教堂C.悉尼歌剧院D.珠江大厦11.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甲某****其他网游玩家账号下的一批游戏装备,已涉嫌触犯刑法B.乙某在网络游戏中向网游玩家出售虚拟货币,其所得属非法利益C.丙某在某网游上酌账号积分被网游公司清零,丙某对此享有诉权D.丁某网游账号内虚拟货币丢失,丁某可向法院主张追回虚拟货币12.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在灭火时,冷水和热水的灭火效果相同B.刹车失灵的情况下,如选择跳车,则向后跳相对比较安全c.露水多出现在阴天、空气湿度大的情况下D.白炽灯的灯丝断了,重新搭上后,会比原来亮13. 关于宇宙速度,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A.低于第一宇宙速度的物体无法离开地球B.“风云二号”气象卫星的最小发射速度应达到第二宇宙速度C.美国发射的“旅行者一号”太空探测器正以逃逸速度飞离太阳系D.“好奇号”火星探测器需要达到能够摆脱地球引力束缚的脱离速度14. 古人多自喻,下列不正确的是:A.文天祥:磁石针B.周敦颐:莲花c.于谦:石灰D.杜甫:梅花15.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A.造成30人以上死亡的是特别重大事故B.重大事故必须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c.特别重大事故由事故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D.报告事故的内容应当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概况16. 关于我国的岛屿,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A.我国最大的群岛是舟山群岛B.崇明岛是由于长江携带的泥沙在人海口附近堆积形成的沙岛C.海南岛是因陆地沉降、海平面上升而形成的大陆岛D.我国的珊瑚礁岛主要分布在东海海域17. 发酵是人类较早接触的一种生物化学反应,如今在食品工业、生物和化学工业中均有广泛应用。
2015江苏省政法干警考试复习资料
2015江苏省政法干警考试复习资料2015年江苏省政法干警考试公告、报名注意事项、职位表等最新资讯及免费备考资料请点击11、我国选举法规定,由选民直接选举的人大代表候选人,可以由哪些方式提名推荐( )?A、选民5人以上联名推荐B、人民代表10人以上联名推荐C、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单独提名推荐D、各政党、各人民团体联合提名推荐12、某选区共有选民8679人,张先生是数位候选人之一。
请问根据现行宪法和选举法律,在下列那些情况下,张先生可以当选( )?A、参加投票的人数为8681人,张先生获得选票4800张B、参加投票的人数为4339人,张先生获得选票4000张C、参加投票的人数为6801人,张先生获得选票3400张D、参加投票的人数为6801人,张先生获得选票3411张13、下列选项中,有关精神病患者选举权的论述,哪些是正确的( )?A、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年满18岁的精神病患者是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主体B、年满18岁的精神病患者不应列入选民名单C、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年满18岁的精神病患者可暂不行使选举权D、我国宪法规定,年满18岁的精神病患者可否行使选举权,须经选举委员会确认14、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下列有关我国选举制度的论述正确的有( )A、不设区的市的人大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B、如选民在选举期间外出,经选举委员会同意,可以书面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C、选民直接选举的代表候选人的名额,应当多于应选代表名额的1/5至1/2D、由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上一级人大代表候选人的名额,应当多于应选代表名额的1/3至1倍15、我国选举法以专章规定,对下列哪些违法行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 )A、代替他人填写选票的B、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票数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C、用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非法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碍选民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D、对于控告、检举选举中违法行为的人,或者对于提出要求罢免代表的人进行压制、报复的16、根据我国《选举法》规定,下列组织机构中主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有哪些( )?A、全国人大常委会B、江苏省省人大常委会C、苏州市人大常委会D、昆山市(县级市)人大常委17、某县一选区在举行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时,应参加选举的登记选民为35301人,实际参加选举的选民17602人,该选区3位候选人赵某、钱某和孙某最后实际获得选票依次为9250票、8500票和7600票。
2015年江苏省政法干警培训
2015年江苏省政法干警培训2015年政法干警考试《行测+申论》专项突破方案本方案包含:行测申论的考点精讲课程(114课时)+行测申论系统提分课程(45课时)【考点精讲课程】:众名师对行测申论的知识点进行系统全面的串讲剖析,以便广大考生迅速理解掌握,从而脑海中有一套自己的知识网络,在答题时迅速的反应出所述的知识点及解题方法。
【系统提分课程】:众名师在考点精讲课程的基础上对之前讲过的重要知识点、考点加以总结、归纳、梳理,并结合考试中高分高频的典型例题进行阐述,旨在帮考生提升已有的应试能力与技巧,从而在考试的时候从容不迫。
最后想和各位考生说的是套餐方案都整合了丰富的优质课程,套餐方案的学费相比单独购买这些课程有很大幅度的优惠,学员能享受实实在在的优惠。
预祝广大考生学有所得。
2015年政法干警笔试即将拉开帷幕,希望广大考生做好最后阶段的冲刺准备。
在行测的笔试中,言语理解部分占了不少分值,在言语理解与表达中,逻辑填空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题型,考生们应增加重视。
但是大多数同学做这类题都感觉没有什么技巧,只能凭借语感,哪一个读起来比较通顺,哪一个就是正确的。
所以就出现这样一个结果,考生做题速度很快,但是错误率很高。
如何避免这种情况,如何做才能既不影响速度又能降低错误率,下面就这一问题进行讲解。
既然是填词,那么我们就重点分析一下词语。
在逻辑填空中,对词语的考查大致可以分为三种:实词、成语和虚词。
其中对实词的考查最多,所以我们重点讲一下实词。
实词指有实在意义,能够单独充当句子成分,一般能单独回答问题的词语。
既然有实际意义,那么我们可以从词汇意义来对词语进行分析。
词汇意义指一个词语本身的含义。
分析一个词语的词汇意义首先从词义搭配和词义侧重入手。
词义搭配主要指固定搭配。
有的一些搭配也许没错,但是不符合人们的语言习惯。
比如:交流思想——交换意见,通常不说交流意见或者交换思想;解放战争——淮海战役,通常不说解放战役或者淮海战争。
2015年政法干警专业综合I真题解读
中公教育专家通过对2015年政法干警考试专业综合I真题的研究与分析,得出今年的考试具有以下特点:一、题型题量的变化根据《2015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教育入学考试专业综合I考试大纲》的要求,2015年政法干警考试专业综合I考试具体题型题量如下:1.单项选择题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2.多项选择题1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3.简答题4小题,每小题10分,共40分4.论述题2小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5.案例分析题2小题,每小题20分,共40分通过题型与题量的分布来看,主观题占据110分,客观题只有40分,这说明2015年政法干警专业综合1的更加侧重主观题的考察,简答题和论述题主要考察对基础知识的记忆能力,总计70分,案例分析题主要考察对法条的运用能力,总计40分。
二、客观题难度不大,主要考查知识点的理解与法条规定如《2015年政法干警专业综合I真题》第1题:1.甲(华裔,F国人)因在国外贩毒被通缉,逃到我国境内后被公安机关抓获。
我国对此案行使刑事管辖权的依据是A.属地原则B.属人原则C.保护原则D.普遍管辖原则【答案】D。
中公解析:《刑法》第9条规定:“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的,适用本法。
”根据这一规定,凡是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无论犯罪人是中国公民或者外国人,犯罪的行为或结果发生在什么地方,是否侵害了我国国家或者公民的利益,我国都可以行使管辖权。
三、主观题分析通过2015年主观题的分析,主观题主要考察对基础知识的记忆,尤其是刑法和民法中有关概念、特征、基本原则、基本内容、构成要件、责任承担等基础知识的记忆。
2015年政法干警专业综合是新大纲题型调整后第一次考试,从总体上来看专业综合I 虽然题型与去年比差距很大,但从考察的知识点来看,仍然保持着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特点,既注重基础知识的记忆考察,也注重法条的实际运用能力。
2015年政法干警考试指南【收藏】
考试简介政法干警招录考试指的是法院、检察院干部和法警,公安民警,司法所干部及狱警培训两年后分配到相应的岗位任职的一种政法类公务员录取的新程序,包括法官,检察官,警官,司法所工作人员等。
政法干警的录用程序与一般公务员相同,但录用后要到规定的院校接受两年的专业培训,学习期间免学费有补助。
毕业后,研究生要在基层服务5年,本科7年,专科9年。
如果违约,交违约金,在规定年限之内不可以报考任何地方的事业单位与公务员。
教育层次教育层次招录对象学历要求毕业去向学制专科教育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25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退役士兵和定向藏区的,可放宽至27周岁)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士兵,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报考专科试点班的,须高中及以上学历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通过注重实战的政法高等职业教育模式,主要面向中西部和其他经济欠发达地区县(市)级以下基层法院(定向招录的“双语”岗位)、公安和司法行政机关,培养政治素质高、实战能力强的政法应用型人才。
采取高中及以上学历起点的专科教育,学制两年,其中到基层政法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对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专科毕业证书。
本科教育(专升本)报考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试点班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专科及以上学历通过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和第二学士学位教育,主要面向中西部和其他经济欠发达地区县(市)级以下政法机关,培养本科层次的应用型、复合型政法人才。
采取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和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模式,学制两年,其中到基层政法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
完成规定学业的学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和授予学士学位。
本科教育(第二学位)报考第二学士学位试点班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学历研究生教育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法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通过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主要为中西部和其他经济欠发达地区政法机关培养研究生层次的政法人才。
2015年江苏省政法干警考试资料下载
2015年江苏省政法干警考试资料下载2015年江苏省政法干警考试公告、报名注意事项、职位表等最新资讯及免费备考资料请点击:/zyMSx一、单项选择题:l-35小题,每小题2分,共70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选项的字母涂黑。
1. 商朝末年,武王伐纣的著名战役是( )。
A.鸣条之战B.牧野之战C.城濮之战D.长平之战2. 著有《伤寒杂病论》,奠定了中医治疗学基础的医学家是( )。
A.扁鹊B.张仲景C.华佗D.孙思邈3. 1115年建立金政权的是( )。
A.女真族B.党项族C.契丹族D.鲜卑族4. 明朝初年强化君主专制的措施是( )。
A.增设军机处B.采用三省六部制C.废除丞相、权分六部D.设中书省为全国最高行政机构5. 被迫开放沙市、重庆、苏州、杭州为商埠的不平等条约是( )。
A. 《南京条约》B. 《马关条约》C. 《天津条约》D. 《北京条约》6. 以下列强中,发动并参加第一次鸦片战争、第二次鸦片战争的是( )。
A.法国B.美国C.日本D.英国7. 同盟会创办的刊物是( )。
A. 《中外纪闻》B. 《新青年》C. 《民报》D. 《猛回头》8.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全国人民的抗日中心是( )。
A.晋察冀抗日根据地B.晋冀豫抗日根据地C.晋绥抗日根据地D.陕甘宁革命根据地9. 英国议会在1689年通过了《权利法案》,其中规定( )。
A.议会选举不受国王干涉B.废除君主立宪C.严厉处置“非国教徒”D.确立克伦威尔的统治地位10.《共产党宣言》是马克思、恩格斯为下列哪个组织起草的纲领?( )。
A.第一国际B.共产主义者同盟C.第二国际D.共产主义通讯委员会11.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发生于德黑兰会议后的重大战役是( )。
A.中途岛战役B.斯大林格勒战役C.诺曼底战役D.北非战役12.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冷战开始的标志是( )。
A.“华沙条约”签订B.“马歇尔计划”制订C.“杜鲁门主义”提出D.“北大西洋公约”签订13.被称为我国“日光城”的城市是( )。
2015江苏省司法行政系统录用人民警察考试时间
2015江苏省司法行政系统录用人民警察考试时间2015年江苏省司法行政系统考试录用人民警察考试公告、报名注意事项、职位表等最新资讯及免费备考资料请点击笔试报考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人民警察职位,考试类别为B类。
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B)、《行政职业能力测试》(B)两科。
考试不指定复习用书,各科目考试范围以《江苏省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为准。
考生参加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的统一笔试,笔试时间:2015年3月22日。
08∶00~09∶30 《公共基础知识》(B)10∶30~12∶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体检和体能测评在笔试科目合格的人员中,按照大于1∶3、不大于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体能测评的人员。
达不到1∶3比例的职位,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参加体检和体能测评的人员。
体检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因体检和体能测评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递补。
体检和体能测评由所在地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资格复审体检和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参加资格复审,由所在地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招录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或材料不全者,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原则上按1∶3的比例,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
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取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
形不成竞争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
面试由所在地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考察(政审)根据考生总成绩,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政审)对象。
考察(政审)按照省委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执行,同时还需符合本简章的有关要求。
江苏公务员:2015年江苏公安机关公务员(人民警察)考试公告
【导读】安徽公务员考试网为您提供:2015年江苏公安机关公务员(人民警察)考试公告,更多信息请关注安徽人事考试网关于印发《江苏省公安机关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的通知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安局、公务员局:现将《江苏省公安机关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印发给你们,请在当地媒体或政府网站发布,并认真遵照执行。
(此件主动公开)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公安厅江苏省公务员局2015年1月2015年全省公安机关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工作与全省考录公务员工作一并进行,公开招录人民警察186名。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江苏省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人社发〔2015〕18号)精神,制定本简章。
一、报考条件报考人民警察,需符合2015年全省考录公务员规定的有关条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志愿从事公安工作,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忠诚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分配;(二)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三)符合招考职位所规定的专业、学历等条件和要求;(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4年2月6日至1997年2月12日期间出生)。
报考公安特警职位的,一般不超过25周岁。
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报考法医职位、省级公安机关职位的,一般不超过35周岁;(五)身体健康,体貌端正,体检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体能测评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人民警察:1.不具备公务员报考资格条件的;2.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3.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的;4.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5.隐瞒个人重要信息,弄虚作假,误导或欺骗组织、领导和公众的;6.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7.违反财经纪律,浪费国家或集体资财的;8.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9.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10.在对外交往中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11.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12.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1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受过劳动教养的;14.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15.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的,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16.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17.自2012年2月12日以来,曾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18.自2010年2月12日以来,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19.自2012年2月12日以来,担任领导职位的公务员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的;20.自2012年2月12日以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的;21.2014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或2013、2014年度考核两次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22.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23.有配偶、直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徒刑且正在服刑,配偶、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等情形的;有配偶、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正被立案审查,有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正在服刑等情形,报考相关政法机关的;24.政治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较差,以及其他不宜担任公务员职务的情形。
2015年江苏省政法干警历年真题下载
2015年江苏省政法干警历年真题下载1.青少年感恩意识缺失的原因。
(25分)(不少于200字)2.影响志愿者事业发展的主要因素(30分)(不少于300字)3.《时代呼唤感恩教育》,谈感恩教育的方式、方法。
(45分,1000字左右)【真题解析】1、青少年感恩意识缺失的主要原因是:(1)家长方面:关爱方式不当,自己艰苦,不苦孩子。
孩子感受的不是爱,而是利益关怀。
孩子不懂爱的艰辛,养成自我中心的性格。
(2)学校方面:德育方式僵化,片面灌输,感恩教育缺失,教育目标过于功利,学生只是考核的砝码,师生关系淡漠,德育弱化,学生没有养成服务公共事业的品质。
(3)社会方面:我国处于社会转型时期,过于强调竞争,不诚信乃至欺诈大量存在,给孩子人生观负面影响。
(4)文化方面:我国传统感恩文化遭遇市场经济的影响,传统道德断层。
(5)个人方面:青少年个人主义,浮躁攀比,生活没有养成节俭,缺乏诚信。
(6)政府方面:资助方式有待改进,资助条件有待细化。
2、略3、时代呼唤感恩教育忘记感恩已经成了我们社会的“道德癌症”,人们对善良变得麻木,对助人嗤之以鼻,甚至青少年中间这种现象也开始蔓延。
据报道:浙江一名牌大学研究生平时生活奢侈,竟因父母拿不出其要求的30万元而要与父母断绝关系。
演员孙俪资助的大学生生活不够节俭,隐瞒接受国家助学贷款的事实。
更有甚者,有的青年在同学中间充大款,父母却卖血供其挥霍。
面对这些问题,我们不禁追问:为什么人会变得如此麻木?我们的青少年出了什么问题?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
感恩是人最基本的情感体验,几乎不需要学习,但是整个社会的功利化却使得人的情感发生了“异化”。
首先,学校教育异化,功利化严重,感恩教育缺失,德育教育僵化,学生只是作为考核的工具。
虽然我们一直呼吁“德育为先”,但是实际上是“分数为先”,学生被训练成了考试机器。
其次,社会风气异化。
受市场经济思潮的冲击,竞争激烈,加之我国处于转型时期,各种制度规范不够健全,不诚信甚至是虚假泛滥,对青少年造成了不良影响。
2015年江苏政法干警职位表
报考职 位代码 320001 320002 320003 320004 320005 320006 320007 320008 320009 320010 320011 隶属 关系 垂直 垂直 垂直 垂直 垂直 垂直 垂直 垂直 垂直 垂直 垂直 地区代 码 010000 010000 010000 020000 020000 040000 040000 040000 040000 040000 040000 地区名称 南京市 南京市 南京市 无锡市 无锡市 常州市 常州市 常州市 常州市 常州市 常州市 单位 代码 206 206 206 215 215 217 217 218 218 218 218 招录培养 单位名称 高淳监狱 高淳监狱 高淳监狱 丁山监狱 丁山监狱 溧阳监狱 溧阳监狱 常州监狱 常州监狱 常州监狱 常州监狱 职位 代码 01 02 03 01 02 01 02 01 02 03 04 职位名称 罪犯管教警员 罪犯管教警员 罪犯管教警员 罪犯管教警员 罪犯管教警员 罪犯管教警员 罪犯管教警员 罪犯管教警员 罪犯管教警员 罪犯管教警员 罪犯管教警员 招录 人数 3 1 1 2 1 4 2 2 1 1 2 考试 类别 A A A A A A A A A A A 培养院校 上海政法学院 上海政法学院 上海政法学院 上海政法学院 上海政法学院 上海政法学院 上海政法学院 上海政法学院 上海政法学院 上海政法学院 上海政法学院 培养层次 本科二学位 本科二学位 本科二学位 本科二学位 本科二学位 本科二学位 本科二学位 本科二学位 本科二学位 本科二学位 本科二学位 培养专业方向 监狱学 监狱学 监狱学 监狱学 监狱学 监狱学 监狱学 监狱学 监狱学 监狱学 监狱学 报考时学历 专业要求 (学位)要求 本科及以上并 不限 取得相应学位 本科及以上并 不限 取得相应学位 本科及以上并 不限 取得相应学位 本科及以上并 不限 取得相应学位 本科及以上并 不限 取得相应学位 本科及以上并 不限 取得相应学位 本科及以上并 不限 取得相应学位 本科及以上并 不限 取得相应学位 本科及以上并 不限 取得相应学位 本科及以上并 不限 取得相应学位 本科及以上并 法学、法律、律师、社会 取得相应学位 工作(法律实务) 刑事执行、刑事执行(社 区矫正方向)、法律事务 (基层法律服务方向)、 大专及以上 安全防范技术(安全防范 管理方向)、司法信息技 术 本科及以上并 不限 取得相应学位 本科及以上并 不限 取得相应学位 本科及以上并 法学、法律、律师、社会 取得相应学位 工作(法律实务) 本科及以上并 不限 取得相应学位 本科及以上并 不限 取得相应学位
2015年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内容
2015年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内容2015年江苏公务员考试公告、报名注意事项、职位表等最新资讯及免费备考资料请点击:/KOWOHn一、考试考试包括笔试(公共科目、专业科目)和面试。
(一)公共科目笔试分为A、B、C三类A类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A)、《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申论》三科;B类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B)、《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两科;C类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C)、《行政职业能力测验》(C)两科。
考试范围见公务员主管部门网站公布的《江苏省201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辅导培训班。
(二)公共科目笔试时间及科目笔试时间:2014年3月23日。
具体安排如下:上午08:00~09:30《公共基础知识》(A、B、C)10:20~12: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B、C)下午14:30-17:00《申论》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三)专业科目笔试是否加试专业科目及其考试时间、地点见招考简章和职位简章。
(四)面试人选确定公共科目笔试阅卷结束后,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研究确定各类职位最低合格分数线。
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在公共科目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
面试前,招考单位须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由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在有关网站公布。
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面试成绩不设合格线,但形不成竞争的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
面试成绩由主考官当场通知考生。
(五)总成绩计算方法有专业科目考试的职位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35%、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占15%、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其余职位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
2015年12月5日江苏省政法干警招录考试(面试)真题及答案解析
2015年12月5日江苏省政法干警招录考试(面试)真题及答案解析(1/4)论述题第1题某市举办“最美警察”网络评选活动。
确定了30名正式候选人。
从中要评选出前1 0名当选“最美警察”。
市民们踊跃参与,也有人在微信朋友圈为熟悉的民警拉票。
对此,你怎么看? _____________下一题(2/4)论述题第2题小王外出打工。
回来后发现自家种了二十年的树被隔壁家小张剪掉了树枝,小王找小张索赔,小张不给,并说:“你家的树枝伸到我家,我早就想砍掉了,还想把你的树一起砍了昵。
”于是二人发生争吵,并闹到了司法局。
如果你是司法所的工作人员,你会怎么解决? _____________上一题下一题(3/4)论述题第3题小李违章将车辆停放在某施工地,来取车时有人告诉他,他的车被施工队的人施工时划了。
于是小李找施工队的负责人索赔,施工队负责人拒绝赔偿,并说小李违章停车,也没有留下联系方式,两人因此发生冲突。
如果你是本地执勤交警。
你怎么处理? _____________上一题下一题(4/4)论述题第4题你是上海政法学院刚刚毕业的定向委培监狱警员。
领导安排你到某监狱工作,面对你所将要管辖的服刑人员,请发表一个3分钟的演讲。
_____________上一题交卷交卷答题卡答案及解析(1/4)论述题第1题某市举办“最美警察”网络评选活动。
确定了30名正式候选人。
从中要评选出前1 0名当选“最美警察”。
市民们踊跃参与,也有人在微信朋友圈为熟悉的民警拉票。
对此,你怎么看? _____________参考答案:市民踊跃参与“最美警察”网络评选活动是好事,活动举办方通过公众微信号的方式开展投票评选活动,本意是用一个更大的平台来扩大活动的影响,也让更多的人有机会投票,进一步增强候选人的民意基础。
但是,与公众微信号投票现象相伴的是朋友圈里的各种“拉票”现象。
这让原本公开、公正投票选拔彻底变了味儿,随之而来的就是各种不公平的产生,由此引发不正之风的蔓延更是害人不利己。
2015年江苏省政法干警考试真题
2015年江苏省政法干警考试真题1 . 下列不属于网页浏览器的是()。
A:InternetExplorerB:FirefoxC:FoxProD:Chrome答案:C。
解析:FoxPro,是Microsoft公司推出的数据库程序开发软件,不属于网页浏览器。
2 . 联系是指事物之间以及事物内部诸要素之间的()。
A:本质必然的关系B:现象偶然的关系C:直接的关系D: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和相互使用的关系答案:D3 . 到了现代社会,随着科学技术的进一步发展,人们对于事实关系和价值关系的认识越来越趋于系统化、精确化和客观化,宗教所表现出的零散性、模糊性、虚幻性和反逻辑性与科学的系统性、精确性、现实性和逻辑性形成越来越鲜明的对比,形成了越来越巨大的矛盾与冲突,此时的宗教信条已经不能作为人们确定其人生信仰的理论依据,无法适应人的精神需要,否则将会产生越来越巨大的社会危害。
通过本段文字能得出的推论是()。
A:现代社会宗教阻碍了科学的发展B:现代人们以科学作为其人生信仰的依据C:现代社会已经不需要宗教来指导科学D:宗教信条需要以科学为依据进行调整答案:B。
文段首先提出随着科学的发展,人们对事物的认识趋于系统化、精确化和客观化,但这是与宗教的属性相对立的,二者的冲突导致宗教信条已经不能作为人们确定其人生信仰的理论依据。
而现代社会人们对事物认识的系统化、精确化和客观化,正是与科学的属性相一致的,所以现代社会人们是以科学作为其人生信仰依据的。
本题正确答案为B。
A、C、D三项从文中无法得出。
4 . 良好的口语交际能力是现代公民的重要________。
口语交际是在一定的语言中相互传递信息、分享信息的过程,是人与人之间交流和________的基本手段。
依次填入横线部分最恰当的一项是:A:品质情形联系B:修养背景联络C:素质环境连通D:素养情境沟通答案:【答案】D。
解析:口语交际体现的是人的一种能力,而“品质”、“修养”主要修饰的是人的行为作风和道德等方面的问题,因此排除A、B两项;口语交际能力是人与人之间交流的手段,用“沟通”修饰更合适,结合题目,选项D的三个词语最符合题意。
2015年江苏省政法干警公告
2015年江苏省政法干警公告2015年江苏省政法干警考试公告、报名注意事项、职位表等最新资讯及免费备考资料请点击:/zyMSx2015年江苏省政法干警考试报名预计在8月份报名,9月份考试。
根据中央政法委、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联合下发的《2014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江苏省2014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班招录工作公告如下:一、招录计划和培养层次我省此次招录面向南通、连云港、淮安、扬州、宿迁5市司法行政系统以及省监狱系统部分基层单位。
招录计划为63名,其中省监狱系统40名,各市司法行政系统23名。
培养试点院校为中央司法警官学院、上海政法学院、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培养学历层次及招录计划如下:(一) 专科班(1名)实行高中及以上学历起点的专科教育,学制两年,其中到基层政法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对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专科毕业证书。
招录计划为:司法行政系统1名。
(二) 本科班(62名)采取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的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和本科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学制两年,其中到基层政法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完成规定学业的考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和授予学士学位。
招录计划为:省监狱系统40名,各市司法行政系统22名。
二、招录对象和报考条件(一) 招录对象招录对象为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士兵;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四项目”人员(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或社区任职计划、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苏北计划服务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的人员)。
(二) 报考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3、年龄为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1988年8月25日至1996年8月29日期间出生)。
2015年江苏省政法干警考试大纲
2015年江苏省政法干警考试大纲2015年江苏省政法干警考试公告、报名注意事项、职位表等最新资讯及免费备考资料请点击:/zyMSx2015年江苏省政法干警考试报名预计在8月份报名,9月份考试。
一、笔试1、网上打印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报名资格初审并完成缴费确认的考生,于2014年9月17日~19日登陆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
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公务员考试考务机构联系解决。
2、笔试科目和范围笔试包括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
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按培养学历层次采取分类考试的方式,报考专升本班和本科第二学士学位班职位的考生参加A类考试;报考专科班职位的考生参加B 类考试。
上述两类考试科目均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
笔试结束后,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结合考试整体水平,划定各类职位公务员公共科目成绩合格线。
教育入学考试科目:报考专升本班和第二学士学位班的考生参加《民法学》考试;报考专科班的考生参加《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考试。
考试范围以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教育部分别负责制定。
本次招考不指定考试教材,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3、笔试时间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笔试具体时间为:9月20日上午0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9月20日下午14:00~16:30 《申论》9月21日上午09:00~11:30 《文化综合》《民法学》笔试成绩取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
笔试成绩计算办法为:笔试成绩=(公务员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公务员笔试各科目试卷满分之和)×50+(教育考试笔试科目成绩÷教育考试笔试科目试卷满分)×50考生笔试成绩及名次可于2014年11月上旬登陆报名网站查询。
江苏省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江苏省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2017工作总结【公务员考试江苏省201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table{borderleft:1px 99CCFF solid;bordertop:1px99CCFF solid; textalign:center} .tabletd{borderright:1px 99CCFF solid; borderbottom:1px99CCFF solid; textalign:center;FONTSIZE: 12px; COLOR:000000; LINEHEIGHT: 22px; FONTFAMILY: '微软雅黑'} .STYLE2 { color: FF0000; fontweight: bold; } 公务员考试热点备考方案快捷导航最新资讯报名时间职位表考试时间成绩查询分数线面试时间考试大纲考试真题考试答案模拟试题答题技巧半月谈申论热点申论范文收藏本站2015年全国公务员考试保过课程火热报名中>>点击查看详情一、考试性质与测试目标公务员考试是由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的、用于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是按照确定的招录计划,针对相应的空缺职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的竞争性考试。
凡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参加。
公共科目笔试是针对公务员岗位任职能力和职位要求进行的考试,通过测试应试人员从事公务员职业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达到对报考群体初步筛选的目的。
本次笔试结束后,招录主管机关将组织面试入围的考生进行面试。
二、考试科目及方式本次公共科目笔试分为A、B、C三类。
考试科目:A类考试为《公共基础知识》A、《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 和《申论》三个科目;B类考试为《公共基础知识》B、《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 两个科目;C类考试为《公共基础知识》C、《行政职业能力测验》C 两个科目。
2015年江苏省政法干警培训
2015年江苏省政法干警考试公告、报名注意事项、职位表等最新资讯及免江苏省2014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公共科目笔试将于9月20日举行。
为切实做好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名工作(一)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
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审查和缴费确认,均在网上操作。
报名网站为江苏省人事考试网。
各市人事考试网站提供报名专栏和报名链接,报名数据服务器集中在省人事考试中心。
(二)报名时间安排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8月25日9∶00-8月29日16∶00。
2.资格审查时间:8月25日9∶00-8月30日16∶00。
考生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同一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考部门或单位资格初审。
3.缴费确认时间:8月25日9∶00-8月31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即可使用已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进行缴费确认。
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可视为通过资格审查,报名成功。
(三)补报名安排网上确认结束后,因报名人数(缴费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职位的考生,可重新登陆报名系统补报其它职位。
补报名的时间为:9月1日12∶00-16∶00。
(四)准考证打印在规定的时间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并进行缴费确认的考生,于9月17日-19日登陆江苏省人事考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
(五)注意事项1.考生登陆报名网站上传本人的电子照片标准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字母为小写),大小为20Kb以下。
2.此次报名使用易宝支付平台进行网上缴费,考生须使用已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进行操作。
3.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特困家庭考生,先在网上缴费确认并参加笔试后,于9月22日-23日到笔试所在地考务机构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
相关市人事考试机构要认真审查考生提供的材料,并于9月25日前将审查合格的人员名单报省人事考试中心,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将考务费退还到考生缴费的银行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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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江苏省政法干警考试公告、报名注意事项、职位表等最新资讯及免费备考I.考查目标1.能够比较准确地理解民法学基本概念的内涵与外延,较为系统地掌握民法学的基本原理。
2.能够理解各种基本民事权利,具备在具体社会关系中识别各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能力,并力求准确地表述基本民事权利义务的内容。
3.具备运用民法学理论分析和解决现实生活中的具体民事法律问题的能力。
II.考试形式和试卷结构一、试卷满分及考试时间本试卷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为150分钟。
二、答题方式答题方式为闭卷、笔试。
三、试卷内容结构总论约20%物权约20%债权约20%人身权、婚姻家庭、继承权约20%民事责任约20%四、试卷题型结构单项选择题35小题,每小题2分,共70分简答题3小题,每小题10分,共30分论述题1小题,20分案例分析题2小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III.考查内容第一部分总论一、民法概述(一)民法的概念(二)民法的调整对象(三)民法的渊源1.制定法2.习惯(四)民法的适用范围1.时间上的适用范围2.空间上的适用范围3.对人的适用范围(五)民法的基本原则1.自愿原则2.平等原则3.公平原则4.诚实信用原则5.公序良俗原则6.禁止权利滥用原则二、民事法律关系(一)民事法律关系概述1.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与特征2.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3.民事法律事实民事法律事实的概念;民事法律事实的分类;民事法律事实的构成。
(二)民事权利1.民事权利的概念2.民事权利的分类财产权与人身权;支配权、请求权、形成权与抗辩权;绝对权与相对权;主权利与从权利;原权利与救济权;既得权与期待权。
(三)民事权利的保护方法1.公力救济2.私力救济自卫行为;自助行为。
(四)民事义务的概念与分类三、自然人(一)自然人概述1.自然人的概念2.自然人的住所(二)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1.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概念与特征2.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开始与终止(三)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1.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与特征2.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种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
(四)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1.宣告失踪宣告失踪的条件与程序;宣告失踪的效力。
2.宣告死亡宣告死亡的条件与程序;宣告死亡的效力;死亡宣告的撤销。
(五)监护1.监护的概念2.监护的设立法定监护;指定监护。
3.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精神病人的监护人。
4.监护人的职责三、法人(一)法人概述1.法人的概念与特征2.法人应具备的条件3.法人的机关(二)我国现行立法对法人的分类(三)法人民事权利能力1.法人民事权利能力的概念2.法人民事权利能力的特征(四)法人民事行为能力1.法人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2.法人民事行为能力的特征(五)法人的变更、终止与清算1.法人变更的概念与类型2.法人终止的概念与原因3.法人清算的概念与清算终结四、合伙(一)合伙的概念(二)普通合伙1.普通合伙的概念与特征2.普通合伙设立的条件3.普通合伙的财产4.普通合伙事务的执行5.普通合伙损益的分配与合伙债务的承担6.普通合伙人的入伙、退伙入伙的概念、条件及效力;退伙的概念、形式及效力。
7.特殊普通合伙的概念与特征(三)有限合伙1.有限合伙的概念与特征2.有限合伙设立的条件3.有限合伙人的入伙、退伙五、民事行为(一)民事行为概述1.民事行为的概念与特征2.民事行为的分类单方行为、双方行为和多方行为;要式行为和不要式行为;有偿行为和无偿行为;诺成行为和实践行为;主行为和从行为。
3.民事行为的形式(二)民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1.民事行为的成立要件2.民事行为的生效要件3.民事行为的特别生效要件附条件民事行为;附期限民事行为。
(三)无效民事行为1.无效民事行为的概念与特征2.无效民事行为的情形3.民事行为被确认无效的法律后果(四)可撤销的民事行为1.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概念与特征2.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情形3.撤销权的行使(五)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1.效力待定民事行为的概念与特征2.效力待定民事行为的情形六、代理(一)代理的概念与特征(二)代理的类型1.委托代理、法定代理与指定代理2.本代理与复代理(三)代理权的行使1.代理权行使的原则2.滥用代理权的禁止(四)代理权的消灭(五)无权代理1.无权代理的概念与特征2.狭义无权代理狭义无权代理的情形;狭义无权代理的法律后果。
3.表见代理表见代理的概念;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表见代理的法律后果。
七、诉讼时效和期限(一)时效的概念与种类(二)诉讼时效1.诉讼时效的概念2.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3.诉讼时效的效力4.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的区别5.诉讼时效的种类普通诉讼时效;特殊诉讼时效。
6.诉讼时效的起算、中止、中断和延长(三)期限1.期限的概念2.期限的确定与计算第二部分物权一、物权概述(一)物权的概念与特征(二)物权的客体1.物的概念与特征2.物的分类动产与不动产;主物与从物;原物与孳息;可分物与不可分物;特定物与种类物;流通物、限制流通物、禁止流通物;有主物与无主物。
(三)物权的类型1.我国物权法规定的物权种类2.民法学上物权的分类自物权与他物权;动产物权与不动产物权;主物权与从物权;所有权与限制物权。
(四)我国物权法的基本原则1.物权法定原则2.公示公信原则(五)物权的保护1.请求确认物权2.请求返还原物3.请求排除妨害或消除危险4.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5.请求损害赔偿二、物权的变动(一)物权变动的概念(二)物权变动的原因1.基于民事行为引起的物权变动2.非基于民事行为引起的物权变动(三)物权变动的公示方法1.动产交付2.不动产登记三、所有权(一)所有权概述1.所有权的概念与特征2.所有权的内容占有;使用;收益;处分。
(二)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1.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概念与特征2.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内容(三)相邻关系1.相邻关系的概念与特征2.各种相邻关系(四)所有权取得的特别方式1.善意取得善意取得的概念、构成条件及法律效果。
2.拾得遗失物3.发现埋藏物或隐藏物4.添附附合;混合;加工。
(五)共有1.共有的概念与特征2.按份共有按份共有的概念与特征;按份共有的内部、外部关系;共有物的分割。
3.共同共有共同共有的概念与特征;共同共有的内部、外部关系;共同共有的类型。
四、用益物权(一)用益物权的概念与特征(二)土地承包经营权1.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概念与特征2.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3.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消灭(三)建设用地使用权1.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概念与特征2.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与期限3.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消灭(四)宅基地使用权1.宅基地使用权的概念与特征2.宅基地使用权的内容(五)地役权1.地役权的概念与特征2.地役权的取得3.地役权的内容五、担保物权(一)担保物权概述1.担保物权的概念与特征2.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3.担保物权消灭的情形(二)抵押权1.抵押权的概念与特征2.抵押权的设立抵押权的标的;抵押合同;抵押登记。
3.抵押权当事人的权利抵押权人的权利;抵押人的权利。
4.抵押权的实现抵押权实现的条件;抵押权实现的方式;抵押权实现的顺位。
(三)质权1.质权的概念2.动产质权动产质权的概念;动产质权的设立;动产质权当事人的权利。
3.权利质权权利质权的概念;权利质权的标的。
(四)留置权1.留置权的概念2.留置权的取得留置权取得的积极要件;留置权取得的消极要件。
3.留置权人的权利与义务六、占有(一)占有概述1.占有的概念2.占有的分类有权占有与无权占有;善意占有与恶意占有;直接占有与间接占有;自主占有与他主占有。
(二)占有的保护第三部分债权一、债的概述(一)债的概念与特征(二)债的分类1.意定之债与法定之债2.特定物之债与种类物之债3.简单之债与选择之债4.按份之债与连带之债5.单一之债与多数人之债6.主债与从债(三)债的发生原因1.合同2.侵权行为3.无因管理无因管理的概念与性质;无因管理的构成条件;无因管理之债的内容。
4.不当得利不当得利的概念及构成条件;不当得利的基本类型;不当得利之债的内容。
(四)债的保全1.债的保全的概念2.债权人的代位权债权人代位权的概念、成立要件、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及效力。
3.债权人的撤销权债权人的撤销权的概念、成立要件、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及效力。
(五)债的担保1.债的担保概念2.保证保证的概念与特征;保证合同;保证方式;保证担保的范围;债权人与保证人的关系;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之间的关系;保证责任的免除。
3.定金定金的概念;定金的成立;定金的效力。
(六)债的移转1.债的移转的概念2.债权让与债权让与的概念;债权让与合同的有效条件;债权让与的效力。
3.债务承担债务承担的概念;免责债务承担;并存债务承担。
4.债的概括移转债的概括移转的概念;债的概括移转的类型;债的概括移转的效力。
(七)债的消灭1.债的消灭概念2.债的消灭原因清偿;抵销;提存;免除;混同。
二、合同(一)合同概述1.合同的概念与特征2.合同的分类单务合同与双务合同;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主合同与从合同。
(二)合同的订立1.合同订立的一般程序要约;承诺。
2.合同成立的时间与地点(三)合同的内容和形式1.合同的内容提示性条款;格式条款;免责条款。
2.合同的形式(四)合同的履行1.合同履行的规则2.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概念、成立要件、行使以及效力;先履行抗辩权的概念、成立要件、行使以及效力;不安抗辩权的概念、成立要件、行使以及效力。
(五)合同的变更与解除1.合同变更与解除的概念2.合同解除的分类3.合同解除的条件4.合同解除的程序与法律后果(六)各种合同1.买卖合同买卖合同的概念与特征;出卖人与买受人的主要义务;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的规则;标的物风险负担的规则。
2.赠与合同赠与合同的概念与特征;赠与人的主要义务;赠与合同的撤销;赠与合同的解除。
3.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的概念与特征;出租人与承租人的主要义务;租赁合同的解除。
4.承揽合同承揽合同的概念与特征;承揽人与定作人的主要义务;承揽合同的解除。
5.保管合同保管合同的概念与特征;保管人与寄存人的主要义务。
6.运输合同运输合同的概念与特征;客运合同的概念、特征,客运合同当事人的主要义务;货运合同的概念与特征,货运合同当事人的主要义务。
7.委托合同委托合同的概念与特征;委托人与受托人的主要义务;委托合同的解除。
8.居间合同居间合同的概念与特征;委托人与居间人的主要义务。
第四部分人身权一、人身权概述(一)人身权的概念与特征(二)人身权的分类1.人格权2.身份权二、人格权(一)人格权的概念与特征(二)生命权1.生命权的概念与特征2.生命权的内容(三)健康权1.健康权的概念与特征2.健康权的内容(四)姓名权与名称权1.姓名权的概念与内容2.名称权的概念与内容(五)肖像权1.肖像权的概念与特征2.肖像权的内容(六)名誉权1.名誉权的概念与特征2.名誉权的内容(七)隐私权1.隐私权的概念与范围2.隐私权的内容三、身份权(一)身份权的概念与特征(二)荣誉权1.荣誉权的概念与特征2.荣誉权的内容(三)其他身份权第五部分婚姻家庭一、概述(一)婚姻家庭法的调整对象(二)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则1.婚姻自由原则2.一夫一妻原则3.男女平等原则4.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合法权益原则5.计划生育原则(三)身份法律行为与身份权1.身份法律行为的概念、特征及分类2.我国婚姻法上的身份权二、亲属关系原理(一)亲属的概念与种类1.亲属的概念2.亲属的种类配偶;血亲;姻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