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新农合医院接口文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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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HIS与新农合接口的解决方案及实现

吉林省HIS与新农合接口的解决方案及实现
第 6期
21 0 1年 l 2月




N . o6
D e 2 l e 。, 01
MI CR0P R0CE S S 0RS
吉 林 省 H S与新 农 合 接 口的解 决 方 案 及 实现 I
任 建利 , 刘 敏
( 北微 电子研 究所技 术开发 实 业总公 司 , 阳 103 ) 东 沈 102 摘 要: 随着新型农村合作 医疗步伐 的加 快, 如何 实现 医院信 息系统 ( opa Ifm tnSsm, H silno ao yt t r i e
Ss m ipe n tn nwrrl oprtem dcl aetio tnsan a enrazd yt l ti , e acoeav e a ptn r i hr ghsbe le. e m me ao u i i i sn mao f i 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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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ta p N me, ae , ig o e d co , p D , p me o — d t l d a n s , o tr o I o Na , p
2 2 网络 环境 .
2 方案介绍
2 1 设计 方案 .
各家医院分别租用中国联通一条专用的农合网 络线路 , 并通过一 台路 由器接人到本院的 h 网络 i s 中。路由器要求是企业级 的, 一般路由器在数据传 输过程中不够稳定。采用总线型和星型混合的拓扑 结构 。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平台联通技术方案(试行)》的通知【法规类别】医疗保健社会福利与社会保障【发文字号】卫办农卫函[2013]456号【发布部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日期】2013.06.03【实施日期】2013.06.03【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E0303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平台联通技术方案(试行)》的通知(卫办农卫函〔2013〕45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部相关直属单位:为加快推进新农合信息化建设,指导国家新农合信息平台与省级新农合信息平台以及医院信息系统的联通,实现新农合基础数据、业务数据、跨省就医数据的交换共享以及国家新农合信息平台与省级新农合信息平台的系统交互,经研究论证,我委制定了《国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平台联通技术方案(试行)》(可从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下载)。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平台联通技术方案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厅2013年6月3日国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平台联通技术方案(试行)(2013年5月)目录第一章概述1.1适用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定义1.4缩略语1.5编制说明第二章国家平台联通省级平台技术方案2.1数据交换技术方案2.1.1网络环境2.1.2数据交换流程2.1.3数据交换内容2.1.4数据传输服务接口2.2集中访问技术方案2.2.1网络环境2.2.2实现模式2.2.3身份验证服务接口第三章国家平台联通医院信息系统技术方案3.1网络环境3.2数据交换流程3.3数据交换内容3.3.1数据交换内容及频率3.3.2数据交换内容结构设计3.4数据传输服务接口3.4.1医院信息系统直接调用接口模式3.4.2医院信息系统文件拷贝模式3.4.3 Web页面模式附录附录1 数据交换内容结构1.1医疗机构及管理机构数据1.2县/乡镇/村/组自然档案数据1.3农民家庭参合数据1.4农民个人参合数据1.5医疗记录及补偿数据1.6基金管理数据1.7医院信息系统交换数据附录2 统计报表内容结构2.1卫统报表b-47:参合情况调查表2.2卫统报表b-48:新农合基金筹集情况调查表2.3卫统报表b-49:新农合基金分配与支出情况调查表2.4卫统报表b-501:新农合补偿情况调查表_住院补偿2.5卫统报表b-502:新农合补偿情况调查表_门诊补偿2.6卫统报表b-503:新农合补偿情况调查表_其他补偿2.7卫统报表b-51:新农合经办机构调查表2.8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试点工作基本情况调查表2.9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试点工作补偿情况季度报表附录3 新农合数据字典3.1疾病目录3.2药品3.3诊疗项目3.4一次性材料3.5行政区域附录4 数据代码规范S101-01性别代码(国家标准GB/T 2261.1-2003 个人基本信息分类与代码)S101-02婚姻状况代码(国家标准GB/T 2261.2-2003 婚姻状况代码)S101-03民族代码(国家标准GB/T 3304-1991 民族代码)S101-04地区代码(国家标准GB/T2260-2011)S101-05健康状况代码(国家标准GB/T 2261.3-2003健康状况代码)S101-06家庭关系代码(GB/T 4761-2008 家庭关系代码)S101-07职业分类代码(参照国家标准GB/T6565-2009)S101-08医疗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代码(参照国家标准GB/T8561-2001)S101-09户属性代码S101-10户口类别代码S101-11迁移标志代码S101-12个人当前状态代码S201-01卫生机构(组织)分类与代码(卫生行业标准S218-2002)S201-02机构隶属关系代码(国家标准GB/T12404-1997)S201-03诊疗科室代码S201-04 定点医疗机构类型代码S201-05资助部门类型代码S201-06医疗机构级别代码S301-01疾病分类代码(国家标准GB/T14396-2011)S301-02入院状态代码(WS 364.10 卫生信息数据元值域代码第10部分:医学诊断CVO5.Ol.001 住院者疾病状态代码表)S301-03出院状态代码(WS 364.11-2011中的CV05.10.010病情转归代码表)S301-04医疗服务项目代码S301-05就诊类型代码S301-06补偿类别代码S301-07参合属性代码S301-08手术名称代码S301-09补偿帐户类别代码S301-10审核状态代码S401-01体检指标代码S501-01基本药品目录S601-01会计科目代码S701-01是否标识代码S701-02报告期别代码N801-01医院资质等级N801-02户籍类型N801-03具备兑付的机构类型名称N801-04行政级别N801-05医疗证/卡状态N801-06项目类别N801-07跨省就医项目类别(参照2012新病案首页费用类别)第一章概述1.1 适用范围本方案适用于国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平台(以下简称国家平台)联通省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平台(以下简称省级平台)以及大型医院信息系统的网络环境部署、交换数据处理流程和传输服务接口开发。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支两条线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支两条线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支两条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法规类别】卫生机构与人员【发文字号】吉政办发[2011]15号【发布部门】吉林省政府【发布日期】2011.06.30【实施日期】2011.06.3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支两条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吉政办发〔2011〕15号)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吉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支两条线管理暂行办法》已经省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支两条线管理工作,作为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和综合改革的关键环节,认真抓好落实。

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细则,执行中发现问题要及时反馈。

二○一一年六月三十日吉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支两条线管理暂行办法为确保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顺利实施,保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健康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0〕62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要求2011年,我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职能定位和运行机制进一步转变。

对群众常见病、多发病诊断治疗和提供公共卫生服务成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要工作职责和服务任务。

需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协同推进基本药物采购制度、人事制度、分配制度、补偿机制、管理机制多方面的综合改革,尽快建立起包括医疗服务收费、医保基金和医疗救助资金补偿、财政补助等多渠道的经费补偿方式,逐步健全稳定、规范、长效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费补偿机制。

各地、各部门要着眼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大局,体现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充分考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际情况,保证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平稳运行,保障基层医务人员合理收入水平不降低,保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人员队伍的基本稳定,充分调动广大医务人员理解、支持和参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改革的积极性。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意见的通知【法规类别】卫生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吉政办发[2007]30号【发布部门】吉林省政府【发布日期】2007.07.04【实施日期】2007.07.0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07]30号)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0七年七月四日关于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二00七年七月一日)为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高农民医疗保障水平,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1号)和《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07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通知》(卫农卫发 [2007]82号)精神,现提出如下意见:一、切实加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领导。

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提高农民医疗保障水平和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的重大举措。

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把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解决民生问题的重大事项来抓。

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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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合管理信息系统与医院HIS系统对接接口技术方案

新农合管理信息系统与医院HIS系统对接接口技术方案

市新农合管理信息系统与医院HIS系统对接接口技术方案一、方案目标确保新农合信息管理系统能够适用各种不同的医院HIS系统,最大程度的避免各新农合定点在进行补偿结算时重复录入医院HIS系统已经录入的大量费用信息(病人医嘱等),提高新农合病人在办理出院结算的效率,实现合管中心监管各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收费情况与信息化结算的职能。

确保各自的数据安全和数据一致性。

二、接口安全接口方案采用Web Service实现,并采取一定的安全措施确保数据安全:农合系统提供自己的用户/口令并绑定IP地址实现访问权限控制,建议医院His系统也提供类似的访问权限控制功能,确保数据安全。

在Web调用的同时要求传递消息摘要,防止数据传输过程中遭到篡改。

注:1.接口医院代码由农合系统与医院系统相互约定;2.用户/口令主要由Web Service提供方管理,初始时通过其它方式告知调用方;3.消息摘要由Web Service提供方提供相关代码实现,供调用方编码使用;4.药品目录数据DataSet结构说明该DataSet应同时包括记录状态,例如新增、删除、修改等。

5.诊疗目录数据DataSet结构说明该DataSet应同时包括记录状态,例如新增、删除、修改等。

6.参合人员信息数据DataSet结构说明7.门诊结算数据主记录DataSet结构说明8.门诊结算数据明细记录DataSet结构说明9.门诊结算返回数据DataSet结构说明该DataSet仅一条记录。

10.入院登记数据DataSet结构说明该DataSet仅一条记录。

11.住院查询数据DataSet结构说明12.住院结算数据主记录DataSet结构说明该DataSet仅一条记录。

13.住院结算数据明细记录DataSet结构说明四、接口部署本接口方案既支持提供Web Service服务的中间应用服务器的集中部署,也支持分布式部署。

可以根据需要选择。

五、需要增加的功能(一)医院用户管理:主要实现医院用户的增加、删除、修改、以与授权处理。

吉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诊疗项目及卫生材料目录

吉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诊疗项目及卫生材料目录

吉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诊疗项目及卫生材料目录据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最新公布的信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诊疗项目及卫生材料目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诊疗项目
1.门诊诊疗项目:普通门诊病历、输液、中药饮片、中药注射剂等。

2.住院治疗项目:包括病床费、护理费、检查费、手术费、化验费、手术用药费、麻醉费、治疗费、中药费等。

3.特殊诊疗项目:白内障手术、扁平足手术、骨科手术等。

4.特需诊疗项目:增加了特需门诊、特需住院、特需床位使用费等项目。

5.高值医疗项目:肾移植、心脏起搏器植入术、人工耳蜗植入术等。

以上项目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诊疗项目的主要内容,具体费用和报销比例可以根据各地的具体政策而有所不同。

1.医用耗材:包括一次性注射器、一次性导尿管、一次性纱布、医用手套等。

2.医用设备:如心电图机、血液透析机、心脏起搏器等。

3.医用药品:包括常用的抗生素、止痛药、降压药等。

4.诊断试剂:如血液、尿液、病理检查等的试剂。

以上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卫生材料的一部分,具体的目录可以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而有所调整。

吉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诊疗项目及卫生材料目录的制定是为了保障农村居民的基本医疗权益,提供一定的医疗保障和补偿。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将根据农村居民的实际需求和医疗资源的供给情况,不断优化和更新诊疗项目及卫生材料目录,以满足农村居民的医疗需求。

同时,吉林省也将加大对农村医疗资源的投入,提高农村卫生服务水平,努力实现健康中国战略的目标。

吉林市人民医院医保、新农合患者须知

吉林市人民医院医保、新农合患者须知

吉林市人民医院医保、新农合患者须知大家好:欢迎各位成为吉林市人民医院的一员,现将医保及农合的相关政策向大家进行一下讲解,不明之处会后可以进一步沟通。

无论是医保还是农合,每年国家及地方财政均投入了大量资金,为了参保人员不因患病致贫,患病返贫,因此对基金的使用,监管力度非常大,处罚严重,涉及违法的还可追究刑事责任。

而且医保有医保的药品目录及诊疗目录,农合有农合的药品目录及诊疗目录,其有共同之处也有不同之处,近日培训是大家在此方面有一个初步的认识。

1、医保及农合方面的名词解释:统筹基金:来源为参保人员缴纳及国家财政补助。

患者住院及门诊发生的费用,由医保或农合支付给患者的报销费用。

冒名顶替住院:不是本人住院。

挂床住院:住院患者检查及治疗后不在医院住。

分解住院:参保人员出院后15天内,因同一诊断(含主要诊断和其他诊断,以及并发症和合并症)再次住院发生的费用为分解住院。

急诊复发除外,但要在病历记载复发原因及过程。

如急性心机梗死或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此类人员年度内多次发病,较为常见,而且受天气环境,个人的情绪等因素影响很易急性发病,就需要在再次住院的病历中标明再次发病的原因及过程。

2、住院患者的来源。

分成三部分:现金、城镇医保、农村合作医疗。

城镇医保分为:城镇职工(在职、退休及灵活就业)、城镇居民(普通居民医保、大中小学生、普通低保、低保再保障)。

3、报销比例:住院报销:城镇职工:自费段(门槛费),年度内多次住院,自费段分别为700、500、400、300元。

报销75%左右。

甲类药自负15%,乙类药20%,高精尖检查及部分卫材自负30%(CT、核磁、彩超、钢板、支架、球囊、起搏器等),床位费自负40%(25元以内)。

居民:自费段为900元,不递减。

报销比例为55%。

低保人员:普通低保,医保报销后民政部门从社会救助金给予自负部分报销45%。

低保再保障人员负担总费用的15%。

农合患者住院无自负段。

有转诊手续按50% 报销,无转诊手续按30%报销,外伤按30%报销。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05.11•【字号】吉政办发[2004]48号•【施行日期】2004.05.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正文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04]48号)各市州、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省卫生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0四年五月十一日关于进一步完善和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意见(省卫生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农委、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人事厅、省人口计生委、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中医药管理局、省扶贫办、省农行二00四年四月二十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4〕3号)要求,结合我省试点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完善和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注重试点质量,逐步完善推广要按照“先行试点、逐步完善和推广”的原则,稳步推进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

不断研究和探索适应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农民经济承受能力、医疗服务供需状况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措施、运行机制和监管方式,认真总结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经验做法,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健康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已启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县(市),要抓紧完成基线调查工作,因地制宜合理确定筹资、补助的标准和方式,补助报账比例要适当,既要防止出现透支,又不能使基金沉淀过多,影响农民受益。

在不断完善试点办法、提高试点质量和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做到试点一个成功一个,切实让农民得到实惠。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推进国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平台建设工作的通知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推进国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平台建设工作的通知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推进国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平台建设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卫生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2.09.19•【文号】卫办农卫函[2012]842号•【施行日期】2012.09.1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健康促进正文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推进国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平台建设工作的通知(卫办农卫函〔2012〕84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部直属相关单位: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平台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卫办综函〔2011〕1150号)要求,国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平台(以下简称国家新农合平台)已经与部分省级新农合平台及医院信息系统实现了互联互通。

为加快国家新农合平台建设进度,尽快发挥国家新农合平台在新农合业务运行监控和跨省就医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我部决定扩大联通范围。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联通范围第二批联通省份(单位)选定为北京市、内蒙古自治区、吉林省、江苏省、安徽省、湖北省、湖南省以及北京协和医院等26家医院(附件1)。

二、工作内容(一)制订实施方案。

联通省份(单位)应当尽快制订联通实施方案,严格按照进度安排,加快推进与国家新农合平台的联通工作。

同时,制订平台(系统)数据交换管理办法,指派专人负责定期数据交换工作,建立运行维护机制,确保数据交换工作长期稳定进行。

(二)实现平台联通。

联通省份(单位)按照《国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平台联通技术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技术方案》)的要求,配备必要的硬件设备,安装所需的操作系统和应用软件,设置相应参数,分配足够的网络带宽,改造相关应用系统,开发数据交换接口,完成数据上传与下载功能,实现与国家新农合平台的联通。

(三)交换数据。

联通省份以介质拷贝等形式上传2012年1月至2012年10月(含10月)的新农合基础数据、业务数据和统计报表数据,2012年10月以后的数据和跨省就医数据按照《技术方案》要求的时间和频率上传;联通医院按照《技术方案》要求的时间和频率上传2012年10月以后的跨省就医数据。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08.12.01•【字号】吉财社[2008]703号•【施行日期】2009.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务制度正文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吉财社[2008]703号)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县(市、区)财政局、卫生局:为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财务管理,根据《财政部、卫生部关于印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财务制度的通知》(财社[2008]8号)精神,省财政厅、卫生厅重新制定了《吉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财务管理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吉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财务管理办法二00八年十二月一日吉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财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基金财务管理,维护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依照《财政部、卫生部关于印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财务制度的通知》等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境内各统筹地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的新农合基金。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新农合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指通过参合农民个人缴纳、集体扶持、政府资助等渠道筹集的,用于对参合农民医药费用进行补偿的专项资金。

第四条统筹地区财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对基金实行监督管理,并由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具体负责基金的日常业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

第五条基金财务管理的任务是: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合理筹集和使用基金;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组织落实基金的计划、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如实反映基金收支状况;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加强监督和检查,确保基金的安全。

第六条统筹地区财政部门要在国有或国有控股商业银行,单独设立新农合基金财政专户(以下简称财政专户),新农合基金要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和核算,不再另行开设收入户和支出户。

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吉林市城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吉林市城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吉林市城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1.30•【字号】吉市政办发[2007]2号•【施行日期】2007.01.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吉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吉林市城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吉市政办发〔2007〕2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高新区、经开区: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农委、市民政局、市人事局联合制定的《吉林市城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二○○七年一月三十日吉林市城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农委、市民政局、市人事局) 为切实做好我市城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06]36号)及“省政府2007年在全省农村全面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试点工作并扩大到城市的农业人口”的总体安排部署,结合我市城区农村卫生工作的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等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互助共济制度的根本性质和方向;坚持“自愿、互助、公开、服务”的宗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基金管理原则;坚持“合理、规范、有序、简便”的农民个人缴费方式,着力解决城区农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努力减轻农民医疗费用负担,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状况,促进卫生公平。

通过探索和实践,完善体制和机制,逐步在我市城区建立起新农合制度。

二、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一)工作目标2007年,吉林市以四个行政城区即船营、昌邑(含经开区)、丰满(含高新区)、龙潭为单位,形成四个互助共济统筹单元,每个单元的新农合参合率达到70%。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吉林省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对接医疗机构工作方案的通知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吉林省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对接医疗机构工作方案的通知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吉林省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对接医疗机构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19.07.17•【字号】吉卫规划发〔2019〕13号•【施行日期】2019.07.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管理正文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吉林省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对接医疗机构工作方案的通知吉卫规划发〔2019〕13号各有关医疗机构:依据省全民健康信息平台项目(一期)建设要求,按照“统一规范、统一代码、统一接口”的原则,为规范与医疗机构系统对接,我委特制定了《吉林省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对接医疗机构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吉林省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对接医疗机构工作方案2.与省平台对接的医院名单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7月17日附件1吉林省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对接医疗机构工作方案为确保吉林省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一期工程有序推进,实现对全省医疗行业数据的采集汇聚和共享交换,现就省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对接各医疗机构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依托省我省医疗卫生融合网,各医疗机构实现与省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连通,通过采集在医疗机构产生的个人健康数据,建立我省电子病历库,并与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全员人口信息形成三大基础库,初步实现卫生健康行政管理、业务监管、业务协同、统计分析和科学决策,支持信息惠民服务开展。

二、工作内容(一)数据采集。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发的WS/T 500-2016《电子病历共享文档规范》、《区域卫生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方案(2017年版)》、《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方案(2017年版)》、《卫生信息共享文档编制规范》、《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医院数据上报管理方案(试行)的通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医院上报数据统计分析指标集(试行)的通知》等参考文献共同制定的吉林省平台卫生行业数据采集标准。

吉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方案(摘录)

吉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方案(摘录)

吉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方案(摘录)
佚名
【期刊名称】《卫生经济研究》
【年(卷),期】2004(000)008
【摘要】基金筹集。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行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

农民以家庭为单位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每人筹资标准不低于30元。

其中,个人筹资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10元。

经济条件好的地区可相应提高个人缴费标准。

持有证件的农村五保户、特困户参加当地的新型合作医疗,个人筹资部分由民政部门从农村贫困家庭医疗救助基金中支付。

在乡重点优抚对象需要交纳的资金可以从医疗保障资金中支付。

有条件的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对本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给予适当扶持,集体经济组织类型、出资标准由县级人民政府确定,但不得向农民摊派。

【总页数】2页(P54-55)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R19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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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新疆麦盖提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方案补偿比例调整测算结果分析 [J], 刘光明;阿不都克里木;阿依古丽;居来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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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协调领导办公室关于开展吉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考核评估工作的通知-

吉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协调领导办公室关于开展吉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考核评估工作的通知-

吉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协调领导办公室关于开展吉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考核评估工作的通知正文:---------------------------------------------------------------------------------------------------------------------------------------------------- 吉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协调领导办公室关于开展吉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考核评估工作的通知各市(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机构:为全面了解我省各市(州)、县(市、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组织领导、筹资发动、参合管理、经办机构建设、经费保障及合作医疗基金使用和管理情况;掌握定点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及医药费用控制情况;了解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农民的受益情况。

经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开展吉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考核评估工作,具体如下:一、组织实施由各市(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部门自行组织实施,依据《吉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考核评估标准》,对本市、州所属县(市、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进行考核评估,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完善政策,推动新农合工作健康发展。

二、考评办法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由各市(州)采取听汇报、现场走访、查阅文件和档案材料、查看基金帐目和各种审核票据及对参合农民进行问卷调查等方式,全面考核评估所属县(市、区)新农合工作情况。

三、评估范围各市(州)所属县(市、区)。

四、评估内容详见《吉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考核评估标准》。

五、评估时间2008年1月7日-1月20日。

六、相关要求各市(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部门根据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所属县(市、区)的考核评估工作,并于2008年1月20日前将自检自评的报告(考核结果、排名、分数)一式两份上报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

1月20日后,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市(州)自检自评情况进行抽查,并根据各市(州)自检自评情况结合抽查情况,排出名次,表彰先进。

吉林省卫生厅关于确定吉林省首批省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的决定

吉林省卫生厅关于确定吉林省首批省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的决定

吉林省卫生厅关于确定吉林省首批省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卫生厅•【公布日期】2006.04.27•【字号】吉新农合医办发[2006]6号•【施行日期】2006.04.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吉林省卫生厅关于确定吉林省首批省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的决定(吉新农合医办发[2006]6号)各市(州)、县(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机构,中省直有关医疗机构: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促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立和健康发展,根据《吉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经各大医疗机构自愿申请和严格审核,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确定吉林大学第一临床医院等20家中省直医疗机构为吉林省首批省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

希望各定点医疗机构要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重大意义,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贯彻落实好党和国家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相关政策规定,切实加强医疗机构管理,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为促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立和健康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吉林省首批省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名单二〇〇六年四月二十七日附件:吉林省首批省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名单(排名不分先后)吉林大学第一医院(含乐群街分部)吉林大学第二医院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吉林大学第四医院(一汽总医院)吉林省人民医院吉林省前卫医院北华大学附属医院延边大学附属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O八医院吉化集团公司总医院吉林油田总医院吉林大学口腔医院吉林省中医院吉林省中西医结合医院吉林省肿瘤医院吉林省神经精神病医院吉林省结核病(骨病)医院吉林省妇幼保健院吉林心脏病医院吉林恒达眼科医院注:上述医疗机构除标注分支机构外,均不含其所属的分支机构。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通知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通知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
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卫生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吉政办明电[2009]164号
【发布部门】吉林省政府
【发布日期】2009.12.31
【实施日期】2009.12.3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通知
(吉政办明电〔2009〕164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及卫生部等五部委《关于巩固和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巩固和发展我省新农合制度,切实做好2010年新农合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稳步发展新农合制度
各地要在已全面建立新农合制度的基础上,坚持以便民、利民、为民的原则,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巩固和发展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农民基本医疗服务需求相适应的、具有基本医疗保障性质的新农合制度,逐步缩小城乡居民之间的基本医疗保障差距。

逐步提高筹资标准和补偿水平,完善新农合管理运行机制,强化基金监督管理,让参合农民得到更多实惠,增强新农合的吸引力,继续保持高水平的参合率。

二、努力提高筹资水平,完善新农合筹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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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新农合医院接口文件说明接口改动记录
1通用函数
说明:
返回指定功能的相关信息。

定义:
int funMain (char* inList, char* outList)
参数:
返回:
0 -成功(此0指返回串中的参数returnValue=0)
-1 -失败(此-1指返回串中的参数returnValue=-1,具体错误信息见参数errorMsg)
备注:
A、传入参数串:由HIS开发商组合成串,各参数用|来分隔。

如:我们想要调用“参合人员身份
验证”函数时传入参数串为functionName=getPerson|id=220323010404009901|year=2013,
其中functionName为要调用的函数名,id为农合证号,year为参合年。

[注:分隔符、参数与
等号之间紧密想连,禁止有空格,区分大小写]
B、传出参数串:如returnValue=0|flag=1|year=2013|name=张廷雨|sex=男|errorMsg=成功。

该串可以用getSplitParam函数来解析
举例:String out = getSplitParam (“returnValue=0|flag=1|year=2013|name=张廷雨|sex=男”, “|”, “name”),则out返回张廷雨
2拆分串
说明:
拆分串,返回串中的参数所对应的值。

定义:
char* getSplitParam (char* strList, char* regex, char* param)
参数:
返回值:
参数所对应的值。

备注:
举例:String out= getSplitParam (“returnValue=0|flag=1|year=2013|name=张廷雨|sex=男”, “|”, “name”),则out返回张廷雨
3配置文件切换
说明:
针对一家医院对应多医疗机构级别,使用不同配置文件及报销级别及药品目录情况,增加多配置对应不同的机构编码。

定义:
int changeCfg (char* cfg,char* errorMsg)
参数:
返回值:
0 -成功
-1 -失败
备注:

4通用函数列表
网络连接测试
函数:netPing
说明:
判断医院-->前置机-->中心数据库的网络是否畅通。

参数:
返回:
备注:

参合人员身份验证
函数:getPerson
说明:
返回农合患者的相关信息。

参数:
返回:
备注:

读取卡信息
函数:getCard
说明:
读取卡内容,并返回相关信息(可能返回多条)。

参数:
返回:
备注:

就诊信息录入
函数:hospitalIn
说明:
录入农合患者就诊时的基本信息。

参数:
返回:
备注:
“门诊住院号(系统唯一)”指门诊/住院/慢性病/单病种/儿童大病直补等它们的号码都不能重复,是主键之一,若有可能有重复的话可自行在后面增加特殊标识区别,如0001MZ,0001ZY。

注1:儿童大病(type=4)时该串内容为ILLCODE=儿童大病码#MZJZ=1#CHILDNAME=小孩姓名#CHILDSEX=1#CHILDIDCARD=123456789012345678#PHONE=133********
其中儿童大病码为字典中的序号如:ILLCODE=E001001
民政救助MZJZ的值为(0-否,1-是)。

性别:(1-男,2-女,9-其它)
注2:单病种(type=3)时该串内容为ILLCODE=单病种码
注3:疑难重症(type=1)时该串内容为ILLCODE=疑难重症码
注4:重大疾病(type=6)时该串内容为ILLCODE=重大疾病
[备注]该串区分大小写,名=值#名=值,不能有空格,如名= 值。

✧就诊信息修改
函数:hospitalModify
说明:
修改农合患者就诊时的基本信息。

参数:
返回:
备注:

✧疾病信息录入
函数:addDisease
说明:
录入农合患者的ICD疾病相关信息。

参数:
返回:
备注:
疾病信息只保留一条,录入新的疾病信息则删除旧疾病信息。

药品处方录入
函数:addDrug
说明:
录入农合患者的药品处方相关信息。

参数:
返回:
备注:
“流水号(主键)”指因药品与诊疗项目在一张表中,则要保证药品中的流水号与诊疗项目中的流水号没有重复值。

lclj-临床路径(1-路径内,2-路径外):单病种必录项,路径外为自付部分。

诊疗项目录入
函数:addDiagnosis
说明:
录入农合患者的诊疗项目相关信息。

参数:
返回:
备注:
“流水号(主键)”指因药品与诊疗项目在一张表中,则要保证药品中的流水号与诊疗项目中的流水号没有重复值。

lclj-临床路径(1-路径内,2-路径外):单病种必录项,路径外为自付部分。

删除上传处方
函数:delRx
说明:
删除上传处方信息。

参数:
返回:
备注:
无。

上传处方汇总
函数:preExpenseBill
说明:
已上传处方相关费用汇总(该费用并非是最后给农民报销的农合补偿费用)。

参数:
返回:
备注:

出院登记
函数:hospitalOut
说明:
录入参合人员出院时的信息。

参数:
返回:
备注:
无。

出院结算
函数:expenseBill
说明:
对农合患者住院费用打上结算标识,以便进行农合补偿。

参数:
返回:
备注:

出院反结算
函数:unExpenseBill
说明:
农合患者住院费用打上结算标识后发现错误进行反操作,取消本次结算操作。

参数:
备注:

删除就诊信息
函数:delInfo
说明:
删除农合患者的所有就诊信息。

参数:
备注:

药品字典对照信息上传
函数:drugRelation
说明:
医院可报销药品与省药品目录对照关系上传。

参数:
返回:
备注:

药品字典对照信息删除
函数:drugRelationDel
说明:
删除医院可报销药品与省药品目录对照关系。

参数:
返回:
备注:

诊疗项目字典对照信息上传
函数:diagnosisRelation
说明:
医院可报销诊疗项目与省诊疗项目目录对照关系上传。

参数:
返回:
备注:

诊疗项目字典对照信息删除
函数:diagnosisRelationDel
说明:
删除医院可报销诊疗项目与省诊疗项目目录对照关系。

参数:
返回:
备注:

协议医师信息
函数:getDoctor
说明:
返回协议医师相关信息。

参数:
返回:
备注:

历史就诊信息
函数:getHisForJz
说明:
返回某年历史就诊相关信息。

参数:
返回:
备注:
该函数只有前置机用户可用(住院)。

儿童大病直补
函数:childIllReimburse
说明:
省农合网上直接进行儿童大病直补。

参数:
返回:
备注:

DLL文件说明:
1、DLL文件起名为:XNHinterface.dll。

2、配置文件起名为:XNHinterface.ini。

内容有三,1)医院编码2)前置机或服务器IP地
址3)端口号。

3、DLL文件中各函数的参数值规定:
字符型参数(以就诊信息录入与修改函数中的转诊单号为例):
1)有具体值:referralCode=201012040001
2)无值:referralCode=
[注意]不要写成referralCode='' 也不要写成referralCode=""
数值型参数(以出院信息录入中的住院天数为例)
1)有具体值:dayNum=10
2)无值:dayNum=0
4、必录参数不允许为空,为空时返回详细错误信息,如:参合人员身份验证函数中的参数参
合人员编码为必录项,不允许为空。

5、各参数长度不允许超过指定长度。

6、参数不能超过系统指定的范围,比如说就诊信息添加/修改函数中的参数类别指定范围为
[0,1,2,3,4],则HIS开发商传进的参数只能是这几个值中的一个,而不能传入[5]等不在指定范围内的值。

7、各参数之间的有相互关联关系的必须保证关系正确性。

比如说药品录入函数中的参数药品
类别=3(中草药)时,则参数中草药处方类别必须录入[1或2],不能为空,并给出详细错误信息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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