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经营许可证换证
燃气经营许可证办理与注销流程
燃气经营许可证办理与注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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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燃气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和《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北京市市政市容委,天津市、上海市建委,重庆市市政管委、经信委、商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我部制定了《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和《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4年11月19日
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燃气经营许可行为,加强燃气经营许可管理,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的,应当依法取得燃气经营许可,并在许可事项规定的范围内经营。
燃气经营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批准、证件核发以及相关的监督管理等行为,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住房城乡建设部指导全国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工作。
第四条燃气经营许可证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核发,具体发证部门根据省级地方性法规、省级人民政府规章或决定确定。
第五条申请燃气经营许可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燃气发展规划要求。
燃气经营区域、燃气种类、供应方式和规模、燃气设施布局和建设时序等符合依法批准并备案的燃气发展规划。
(二)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气源。
1.应与气源生产供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或供用气意向书.
2.燃气气源应符合国家城镇燃气气质有关标准。
(三)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设施。
1。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生产、储气、输配、供应、计量、安全等设施设备。
燃气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咸阳市《燃气经营许可证》
申请书
申请公司(公章)
申报日期
咸阳市集中供热和燃气管理办公室制
审查审核意见
公司法定代表人声明及公司状况
一、燃气公司基本状况
六、公司有职称的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名单
七、培训上岗职工名册
九、企业简历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镇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镇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晋建城字〔2012〕114号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太原市城乡管委、大同市市政管委:
为规范全省城镇燃气经营活动,提高城镇燃气行业运营水平和服务质量。根据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结合我省实际,我厅制定了《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镇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经省政府法制办审查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镇燃气
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城镇燃气经营活动,保障燃气安全,促进燃气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3号)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城镇规划区范围内申请《燃气经营许可证》,实施对燃气经营许可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的生产和进口,城市门站以外的天然气管道输送、燃气作为工业生产原料的使用,沼气、秸秆气的生产和使用,不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城镇燃气企业,是指在城镇规划区范围内从事各类燃气经营活动的企业。
第三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城镇燃气经营许可监督管理。设区市、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市政公用、城乡管理,以下简称“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镇燃气经营许可监督管理。
第四条城镇燃气企业应当按规定向有管辖权的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合格,并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后,方可在经营许可的范围内从事燃气经营活动。
第五条《燃气经营许可证》实行分级审批。
设区市的城镇管道燃气(包括人工煤气、天然气、煤层气等)企业、CNG 加气母站、LNG生产储配及LNG加气站企业,由设区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发证。
山东省燃气经营许可管理规定
山东省燃气经营许可管理
规定
The pony was revised in January 2021
淄博市公用事业管理局文件
淄公燃发〔2011〕128号
关于转发省住建厅《关于印发<山东省
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高新区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各燃气经营企业:
现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建燃热字〔2011〕1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做好贯彻执行。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原《山东省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对燃气经营许可的范围、条件等做出了调整,进一步提高了经营许可门槛,特别是对企业人员从业资格、企业注册资本金等方面有了更高的要求,明确了燃气经营许可就位与换证工作的要求和时限。各燃气经营企业要提高认识,切实增强燃气经营许可就位与换证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对照新《山东省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认真自查,达不到新标准要求的要抓紧补充、就位,并按照新《山东省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七条等要求于4月底前向当地燃气管理部门报送经营许可资料,办理燃气经营许可就位与换证工作。各区县、高新区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好本行政区域内燃气经营企业的许可就位与换证工作,把握好新《山东省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条件和具体要求,仔细审查、严格把关,于5月10日前将相关资料和审查意见报市公用局审批。
按照省厅要求,燃气经营许可就位与换证工作结束后,未换领新《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原许可证书一律作废,不得再从事燃气经营活动。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燃气经营许可证》及《燃气经营许可证申请表》范本的通知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燃气经营许可证》及《燃气经营许可证申请表》范本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公布日期】2011.03.16
•【字号】粤建城函[2011]139号
•【施行日期】2011.03.1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市建设
正文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燃气经营许可证》及《燃气经营许可证申请表》范本的通知
(粤建城函〔2011〕139号)
各地级以上市燃气主管部门:
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3号)和新修订的《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42号)的规定,对燃气经营实行许可证制度。为规范燃气经营许可证制度的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燃气经营许可证》(正、副本)的内容和格式
各市燃气主管部门要按照《燃气经营许可证》(正、副本)范本(见附件一)的内容和格式,进行印刷。
二、统一《燃气经营许可证申请表》的内容和格式
《燃气经营许可证申请表》范本的内容和格式见附件二,各市要将《燃气经营许可证申请表》(电子版)挂在公开的网站上,并告知燃气企业通过网上下载方式获取。
三、燃气企业行政许可和换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燃气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对燃气经营企业实施准入行政许可,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核发《燃气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其中《燃气经营许可证》(正本)必须公开悬挂在企业经营场所。同时,对已有经营合格的燃气经营企业要根据新规定,分批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换证。
四、燃气经营许可证书按下列要求统一编号
2012年燃气经营许可证换证申请表
2012年燃气经营许可证换证申请表
企业名称(公章)法人代表
填报日期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
填表说明
一、“经营类别”栏中填写“管道燃气(含气源种类)、瓶装液化石油气、瓶装液化石油气(三级分销点)、燃气汽车加气站(含气源种类)”等类别。
二、“经营区域”栏中填写燃气经营的区域范围。管道燃气的经营区域范围为企业管网所覆盖到的范围,且不得超出企业和政府签订的特许经营合同所确定的范围;瓶装液化石油气和燃气汽车加气站原则上考虑场站所在地及周边辐射区域。具体范围可设附件或附图。
三、“气源保障情况”栏中填写气源来源、气质情况(压力、热值和主要组分)、供气保障措施。
四、“主要设备”栏中填写高、中、低压管道管径及长度,或贮罐数量及单罐容积。
五、“从业人员情况”栏中的“证书编号”填写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核发的相关证书编号。
六、表格的文字和数据必须打印,不得手写。
企业基本情况
从业人员情况
审查审批情况
2012年燃气经营许可证换证申请表
(分销网点)
企业名称(公章)法人代表
分销网点名称
分销网点负责人
填报日期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
填表说明
一、“经营区域”栏中填写分销网点的经营区域范围。原则上不得跨市县经营。具体范围可设附件或附图。
二、“气源保障情况”栏中填写气源来源、气质情况(热值和主要组分)。
三、“主要设备”栏中填写分销网点内的灭火器、计量称、防爆维修工具等。
四、“从业人员情况”栏中的“证书编号”填写燃气培训合格证书编号。
五、表格的文字和数据必须打印,不得手写。
分销网点基本情况
从业人员情况
审查审批情况
说明:各市县可根据属地具体情况对本表进行相应调整。
办理燃气经营许可指南
办理燃气经营许可证指南
1、管道燃气、液化石油气灌装站、燃气汽车加气站、其他类的经营企业,办理燃气经营许可证,应提交以下材料:(1)辽宁省燃气经营许可申请书;
(2)营业执照;
(3)企业章程;
(4)企业资本结构说明;
(5)企业主要负责人(企业法人代表(董事长)、企业总经理(总裁))身份证、有效期内的燃气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合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6)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企业负责安全运行的副总经理(副总裁),企业生产、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企业生产和销售分支机构的负责人以及企业专职安全员)身份证、有效期内的燃气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合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7)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从事瓶装燃气送气工作人员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有效期内的燃气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合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8)固定的经营场所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
(9)燃气设施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10)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11)燃气设施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书;
(12)规划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规划部门)
(13)公安消防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消防部门)
(14)质检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15)安全评价报告;(安全评价机构)
(16)防雷检验合格证明;(气象部门)
(17)管道燃气经营企业需提供经营区域证明文件或者《城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协议》、非管道燃气企业应提供建站核准意见;
(18)燃气气质检测报告;
(19)气源证明(与气源供应企业签订的供气合同书或供气意向书);
(20)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设施设备(含用户设施)安全巡检、检测制度,燃气质量检测制度,岗位操作规程,燃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燃气安全宣传制度等);(21)经营方案(发展规划、工程建设计划,用户发展业务流程、故障报修、投诉处置、安全用气等服务制度);(2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辽宁省燃气管理条例
辽宁省燃气管理条例(总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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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新申报的燃气经营许可的企业,要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权限、程序、时限、条件进行审查审批,不得违反本《办法》规定改变审批权限、许可条件、程序等擅自审批,严禁越权审批,严禁给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及其供应站颁发经营许可证。
四、加强领导,切实抓好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工作。实行燃气经营许可制度,是国家对从事燃气经营企业进行有效管理的重要手段,是燃气经营企业必须严格遵守的行为准则。各级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行使政府管理职能,正确运用燃气经营许可制度来强化对燃气经营企业的管理。全面准确把握好本《办法》所明确的标准条件和具体要求,落实到实处。要建立严格的审查审批程序,严把每个环节关,确保每件许可事项都能靠得住,经得起考验。燃气安全事关民生、事关全局,一定要把燃气安全的检查监督作为燃气经营许可日常管理的重中之重,狠抓落实,不得懈怠,保证燃气经营企业健康、持续、稳定发展。
五、明确职责、加强监督管理。各市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所辖县(市)《燃气经营许可证》换证、审批和安全等监督管理工作。同时,负责将所辖各县(市)《燃气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已签署意见的许可证申请表等备案资料统一报省厅备案。省厅将加强督查,发现违反本《办法》擅自颁证的行为,将严厉查处,对有关负责人将依法予以追究责任。
辽宁省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燃气经营活动,保障燃气安全,促进燃气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河南省城镇燃气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河南省城镇燃气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豫建(2014)43号
2014年4月4日
第一条为加强城镇燃气管理,规范燃气经营市场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行政许可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3号)和《河南省城镇燃气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58号)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管道燃气、瓶装燃气、燃气汽车加气等城镇燃气经营的企业及其设立的瓶装燃气供应站(点),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全省燃气经营许可的管理工作;省辖市、县(市)燃气主管部门按照分工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燃气经营许可及管理工作。
第四条燃气经营许可证实行分级许可管理。
省辖市从事管道燃气经营的企业申请燃气经营许可证须经省辖市燃气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后,报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核发;单独在省辖市新区、产业集聚区、开发区、工业园区等新发展区域内从事管道燃气经营的企业燃气经营许可证由省辖市燃气主管部门核发;省辖市从事瓶装燃气、燃气汽车加气经营的企业燃气经营许可证由省辖市燃气主管部门核发。
县(市)从事管道燃气、瓶装燃气、燃气汽车加气经营的企业申请燃气经营许可证须经所在县(市)燃气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后,报由省辖市燃气主管部门核发。
燃气经营企业设立的瓶装燃气供应站点(包括具备气瓶储存功能的瓶装燃气供应站和不具备气瓶储存功能的代客换气点)的瓶装燃气分销站点经营许可证由所在市、县燃气主管部门核发。
第五条燃气经营许可证实行一企(站)一证。城镇管道燃气经营企业设立的瓶装燃气、燃气汽车加气经营企业须依法办理燃气经营许可证。
燃气经营(使用)许可证
燃气经营(使用)许可证
年检申报表
申请单位:(公章)
申请日期:
填报人:
联系电话:
潮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
填表说明
一、第1~4页由燃气企业填写,第5页由主管部门填写,附页专家意见。
二、企业名称要填全称,各项情况、数字要如实填写,用钢笔或毛笔,字迹要
清楚。
三、有关栏目的解释
1、“储气场所”是指燃气储存的地址,如企业工商注册地址与燃气站地址一样
的,“储气场所”可与企业地址内容一致。
2、“投保类型”、“保额”、“保险公司名称”,是指燃气企业为提高本单位的抗
风险能力,所投保的安全责任相关保险情况。
3、“经营方式”,燃气企业根据本单位原许可的经营方式,在相应的栏目内打
“√”。
4、“主干管长度”,此栏目只要求管道供气企业填写,“主干管”是指市政中压
以上的燃气管道。
5、“上年度落实隐患整改情况”,此栏目要求燃气企业按照上年度已落实整改
的情况如实填写,表述为“整改时间,整改内容或更改设备,整改资金”。
6、“燃气储存设施设备情况”,此栏目要求燃气企业填写贮罐、残液罐、烃泵、
压缩机等设施设备情况。设备规格或型号不同的,应分别填写。
7、“消防应急设施设备情况”,此栏目要求燃气企业填写消防水池、消防水泵、
紧急切断装置等设施设备情况。设备规格或型号不同的,应分别填写。8、“应急抢险人员情况”、“应急抢险设备情况”,此栏目要求燃气企业按照本
单位应急队伍情况如实填写。设备规格或型号不同的,应分别填写。
四、随表须附上以下材料
1、《燃气经营许可证》或《燃气使用许可证》副本(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充装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天然气经营许可证不使用需要吊销吗?
天然气经营许可证不使用需要吊销吗?
天然气经营许可证不使用后需要吊销吗?今天上海剑格小编在网上看到这个一个问题,其实从事相关行业的朋友们都知道,天然气经营许可证是有有效期的,如果您不经营了,可能放着不使用,有效期到后,天然气经营许可证就自然作废了。
天然气经营许可证除了注销还有吊销一说,企业为什么会被吊销天然气经营许可证呢?
根据《天然气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天然气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负责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或者公安部门依据各自的职权责令立即或者限期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天然气经营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触犯刑律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危险物品肇事罪、重大责任事故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对其生产、储存装置进行定期安全评价,并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天然气储存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备案,或者对安全评价中发现的存在现实危险的生产、储存装置不立即停止使用,予以更换或者修复,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的;
(二)未在生产、储存和使用危险化学品场所设置通讯、报警装置,并保持正常适用状态的;
(三)天然气未储存在专用仓库内或者未设专人管理的;
(四)天然气出入库未进行核查登记或者入库后未定期检查的;
(五)天然气专用仓库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安全、消防的要求,未设置明显标志,或者未对专用仓库的储存设备和安全设施定期检测的;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最新版】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镇燃气管理,保障燃气供应,
规范燃气经营和使用行为,防止和减少燃气安全事故,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燃气经营企业和燃气用户的合法权益,促进燃气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燃气,是指作为燃料使用并符合一定要求的气体燃料,包括天然气(含煤层气)、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等。
第三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城镇燃气规划建设与应急保障、经营与服务、燃气使用、安全管理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的生产和进口,城市门站以外的天然气管道输送,燃气作为工业生产原料的使用,沼气、秸秆气的生产和使用,不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燃气安全监督管理制度,提高燃气管理水平,鼓励支持燃气科学技术研究,做好燃气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节约用气宣传普及工作,提高全民的燃气安全意识。
第五条省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省的燃气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市政公用)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燃气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公安、环保、交通运输、工商、质监、安全监管、规划等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做好燃气管理的有关工作。
第二章规划建设与应急保障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燃气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能源规划以及上一级燃气发展规划,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的燃气发展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燃气主管部门备
燃气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燃气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申报企业:(公章)申报类别:
填报日期:年月日
填表须知
一、本表适用于燃气企业申请经营许可及核定、换证和经营许可延续。
二、本表要求企业如实逐项用计算机填写打印,表内的选择项,应在选项框内写“√”,表内没有内容填写的,应写“无”,不得有空项和涂改。
三、本表数字均使用阿拉伯数字:除万元、%保留一位小数外,其余均为整数。
五、申请人需要在填写本表之外附有关材料装订成册提报审批部门。
企业申请经营许可类别
一、企业基本情况
在内。
2.近三年销售量:是指从企业申请当年往前倒推三年,企业申请当年的销售量不计在内。
二、企业简介
三、企业组织机构框图
四、企业法人简历
2.相片使用1寸免冠正面证件照。
3.管理资历为从事燃气管理工作年限。
表7
五、企业经营负责人简历
2.相片使用1寸免冠正面证件照。
3.管理资历为从事燃气管理工作年限。
表8
六、企业技术负责人简历
2.相片使用1寸免冠正面证件照。
3.管理资历为从事燃气技术管理工作年限。
七、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简历
2.相片使用1寸免冠正面证件照。
3.管理资历为从事燃气管理工作年限。
八、企业财务负责人简历
2.相片使用1寸免冠正面证件照。
3.管理资历为从事燃气管理工作年限。
九、企业有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名单
表12
十、企业燃气或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2.证书编号包括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从业资格证书、上岗工作证、培训考核合格证书等各类证书的编号。
14
十一、安全管理人员
2.证书编号包括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从业资格证书、培训考核合格证书、上岗工作证书等各类证书的编号。
15
十二、运行、维护及抢修人员
燃气企业办理燃气经营许可证需提交的材料【模板】
燃气企业办理燃气经营许可证需提交的材料:
(一)申办燃气经营许可证需提交以下资料:
1.申办燃气经营许可申请书;
2.燃气经营许可证申请表(一式四份,电子文档1份);
3.企业章程和企业资本结构说明,申请的燃气经营类别和经营区域,企业实施燃气发展规划的具体方案;
4.企业法定代表人及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运行、维护和抢修等人员的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任职文件、聘任合同、缴纳社保和工伤保险凭证等)、所取得的有效期内的燃气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合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5.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核准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6.固定的经营场所(包括办公场所、经营和服务站点等)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
7.燃气设施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及备案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燃气设施总平面布置竣工图,管道供气区域平面图,有相应资质中介机构出具的并经当地燃气主管部门备案的安全评价报告书及备案的回执文件;
8.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槽车(船)检测合格报告书原件及复印件,燃气充装企业要提供《气体充装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9.企业的气源情况:燃气质量检测报告、与气源供应企业签订的供用气合同书或供用气意向书;
10.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的原件及复印件,主要包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设备设施(含用户设施)安全巡检、检测制度,燃气质量检测制度,岗位操作规程,经所在地燃气主管部门备案的燃气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
11.瓶装燃气充装企业所属的瓶装燃气供应站(瓶装燃气便民服务点)的备案登记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燃气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燃气经营许可证
申请表
企业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填表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填表须知
一、本表适用于燃气经营许可证申请及核定、换证和延续。
二、本表要求用计算机打印,不得复印、涂改。
三、本表第一、第二部分由企业填写。企业应如实逐项填写,不得有空项。
四、本表数字均使用阿拉伯数字;除万元、%保留一位小数外,其余均为整数。所有数据不得有空项,如无内容填写应在该项填空处用“无”表示。
五、本表中需要提供的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留存。
六、本表在填写时如需加页,一律使用A4型纸。
企业法定代表人声明
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主要负责人
审查审批情况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燃气经营许可证换证
申请表
申请企业(公章)
申报日期
榆林市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制
一、燃气企业基本情况
二、担任职务的企业主要人员
三、审批情况
陕西省燃气企业办理经营许可现场检查情况表
编号:
根据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陕西省燃气管理条例》及《实施<陕西省燃气管理条例>办法》、国务院《建设工程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和GB50028-2006《城镇燃气设计规范》、GB50156-2012《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T28885-2012《燃气服务导则》等规范标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对燃气企业相关审批手续、燃气工程资料、经营场所、燃气设施设备、生产工艺、安全间距、安全管理等进行了现场检查。
企业名称:企业法定代表人:
经营类别:规模:
企业地址:
企业负责人: 检查人:
年月日
《燃气企业经营许可》审查意见及参会人员名单审查企业名称: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