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书写作范例及历年试题概述

合集下载

法律文书作业案例(3篇)

法律文书作业案例(3篇)

一、案件背景原告:张三,男,30岁,汉族,某市某区居民。

被告:李四,男,35岁,汉族,某市某区居民。

案由: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二、案情简介2019年6月,原告张三与被告李四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由原告张三将位于某市某区的一套房屋出租给被告李四,租赁期限为一年,租金为每月5000元,租金支付方式为每月一付。

合同中还约定了房屋的维修责任、租赁期间的押金等事项。

租赁期间,被告李四按照约定支付了租金,但房屋存在多处损坏,包括卫生间漏水、墙壁裂缝等。

原告张三多次要求被告李四进行维修,但被告以工作繁忙为由拒绝。

同时,被告在租赁期间私自对房屋进行了装修,改动了一些原有的设施,未经原告同意。

2020年6月,租赁期满,原告张三要求被告李四返还押金,并要求被告对房屋进行修复,但被告拒绝返还押金,并声称原告未履行合同约定的维修责任。

双方因此产生纠纷。

三、法律文书(一)起诉状原告张三:被告李四:原告张三与被告李四于2019年6月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编号为XX。

现租赁期满,被告未按合同约定返还押金,也未对房屋进行修复。

为此,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判决如下:1. 被告李四返还押金人民币XXXX元;2. 被告李四对租赁房屋进行修复,恢复原状;3. 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李四承担。

某市某区人民法院具状人:张三2019年X月X日(二)答辩状被告李四:原告张三诉我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我现提出如下答辩意见:1. 我已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租金,不存在拖欠租金的情况;2. 房屋的损坏并非我造成的,原告未履行合同约定的维修责任,导致房屋损坏;3. 我对房屋进行了合法装修,并未改动原有设施,不应对房屋的损坏承担责任;4. 我已将押金扣除房屋损坏的维修费用后,剩余部分愿意返还。

此致某市某区人民法院答辩人:李四2019年X月X日(三)证据材料1. 房屋租赁合同原件;2. 租金支付凭证;3. 房屋损坏的照片及维修记录;4. 装修改造的相关证明材料;5. 原告与被告的往来沟通记录。

法律文书写作范文

法律文书写作范文

法律文书写作范文篇一:法律文书写作范例及历年试题一、绪论一、法律文书:是指我国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检察院、法院、监狱,以及公证机构、仲裁组织依法制作的,处理各类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的法律法律文书,和案件当事人、律师及律师所自书或代书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的总称。

(即规范性法律文书以外(即法律),所有非规范性法律文书)。

1依制作主体不同,侦查、检察、诉讼;公证、仲裁、律师实务文书。

○2依写作二、法律文书的分类:○3依文种:报告类、通知类、判决类、裁定类、和表达方式:文字叙述式、填空式、表格式、笔录式文书。

○4按文书体例(P16,07增)决定类文书。

○:信函式(落款是受文单位)、致送式(如各种诉状,落款是致送单位)、宣告式(如判决书等,面向当事人或听众,故落款无致送人,而写受文单位)、表格式和实录式。

1制作的合法性;○2形式的程式性(结构固定化、用语成文化)3内容的三、法律文书的基本特点:○;○4语言的精确性;○5使用的实效性。

法定性;○四、法律法律文书的作用:具体实施法律的重要手段;进行法制宣传的生动教材;有关法律活动的忠实记录;综合考核干部的重要尺度。

1遵循格式,写全事项;○2主旨鲜明,阐述精当;○3叙事清楚,材料真五、法律文书写作的基本要求:○实(写清事实基本要素、有关定性、法律责任及影响问题严重程度等关健情节具体叙述;因果关系交代清4依法说理,折服楚;争执焦点抓准记清;财物数量记叙确切;叙述事物平实有序;材料选择真实典型);○5说明情况,简有力(列举事实证据确凿、分析整理以法为据、据案引法依法论理、前后照应统领全文)○6综合表达,叙议为主;○7行文章法,因文而异(多指辩护词等,行文章法的几种不同类型:由洁明晰;○8语言精确,朴事而理,由理而断;突出重点,兼顾一般;把握焦点,明辨是非;论辩说理,章法多样);○实庄重(要求:表意精确,解释单一;文字精炼,言简意赅;文风朴实,格调庄重;语言规范,语句规整;褒贬恰切,爱憎分明;语言诸忌,竭力避免)。

法律文书案例分析范文(3篇)

法律文书案例分析范文(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原告: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被告:王某(以下简称“王某”)案由:劳动合同纠纷二、案件背景某公司成立于2008年,主要从事电子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

王某于2015年7月1日入职该公司,担任研发部工程师一职。

双方签订了一份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王某的月工资为8000元,并约定了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内工资为7000元。

在试用期内,王某的工作表现良好,公司于2015年10月1日正式与王某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016年3月,公司因经营需要,决定对研发部进行人员调整,要求王某调至生产部担任生产工程师。

王某对此表示反对,认为其专业背景和技能更适合研发岗位,且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其可以调至生产部。

双方因此发生争议,王某遂于2016年4月1日向公司提出书面辞职,并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公司认为,王某的辞职行为违反了劳动合同的约定,拒绝支付赔偿金。

王某遂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三、仲裁委员会审理情况仲裁委员会受理了王某的仲裁申请,并依法组成仲裁庭。

在仲裁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就以下争议焦点进行了辩论:1. 公司是否可以单方面调整王某的工作岗位?2. 王某的辞职行为是否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四、仲裁委员会裁决1. 关于公司是否可以单方面调整王某的工作岗位的问题,仲裁委员会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

”因此,公司可以与王某协商一致后,调整王某的工作岗位。

2. 关于王某的辞职行为是否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问题,仲裁委员会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法律文书案例分析范例(3篇)

法律文书案例分析范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本案系张某某与李某某离婚纠纷案。

原告张某某,女,35岁,汉族,某市人,职业为教师;被告李某某,男,38岁,汉族,某市人,职业为工程师。

双方于2008年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取名李小明。

婚后,双方感情较好,但近年来,由于家庭琐事及性格差异,夫妻感情出现裂痕,张某某于2021年6月向某市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二、案情概述1. 原告主张:- 原告张某某认为,被告李某某有家庭暴力行为,严重影响了夫妻感情。

- 原告主张离婚,并要求抚养儿子小明,同时要求被告支付抚养费。

- 原告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包括房产、车辆、存款等。

2. 被告答辩:- 被告李某某否认有家庭暴力行为,认为夫妻感情破裂是由于双方性格不合所致。

- 被告不同意离婚,但愿意支付一定的抚养费。

- 被告同意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但要求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分割。

三、争议焦点1. 婚姻关系是否确已破裂,夫妻感情是否确已无法修复。

2. 子女抚养权及抚养费问题。

3.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四、法院审理1. 证据审查:- 法院审查了双方提供的证据,包括证人证言、书证、视听资料等。

- 法院认为,原告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被告有家庭暴力行为。

2. 事实认定:- 法院认为,双方性格差异及家庭琐事是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主要原因。

- 法院认为,双方已无法通过调解等方式修复夫妻感情。

3. 法律适用:- 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本案进行审理。

五、判决结果1. 判决准许原告张某某与被告李某某离婚。

2. 子女小明由原告张某某抚养,被告李某某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直至小明年满18周岁。

3.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如下:- 房产归原告张某某所有,被告李某某支付原告张某某房屋折价款。

- 车辆归被告李某某所有,原告张某某获得车辆折价款的一半。

- 存款及其他财产按照双方协商一致的原则进行分割。

六、案例分析1. 婚姻法适用:- 本案中,法院正确适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文书案例分析范例(3篇)

法律文书案例分析范例(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原告张某某与被告李某某于2010年登记结婚,婚后双方感情尚可。

2015年,原告张某某发现被告李某某有外遇,双方为此产生矛盾。

2016年,原告张某某起诉至法院,要求与被告李某某离婚,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经审理,法院查明以下事实:1. 原告张某某与被告李某某婚后感情尚可,但被告李某某在婚姻存续期间有外遇,严重伤害了原告的感情。

2. 双方婚后共同财产有:房产一处、汽车一辆、存款若干。

3. 双方子女抚养问题,原告张某某主张抚养女儿,被告李某某同意。

二、争议焦点1. 原告张某某是否有权要求与被告李某某离婚?2. 如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3. 子女抚养问题如何处理?三、法院判决1. 关于离婚问题,法院认为,被告李某某在婚姻存续期间有外遇,严重伤害了原告的感情,且原告张某某坚决要求离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故判决准予原告张某某与被告李某某离婚。

2. 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法院认为,房产、汽车、存款均为夫妻共同财产,应按夫妻双方对财产的贡献及财产的市场价值进行分割。

经审理,法院判决:房产归被告李某某所有,被告李某某支付原告张某某房产折价款人民币XX万元;汽车归原告张某某所有;存款由被告李某某支付原告张某某人民币XX万元。

3. 关于子女抚养问题,法院认为,双方子女抚养权归原告张某某,被告李某某每月支付抚养费人民币XX元。

四、案例分析本案是一起典型的离婚纠纷案,涉及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

1. 离婚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应当经人民法院判决。

本案中,被告李某某有外遇,严重伤害了原告的感情,原告张某某坚决要求离婚,符合法律规定,法院判决准予离婚。

2. 财产分割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均分割。

本案中,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充分考虑了双方对财产的贡献及财产的市场价值,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了分割。

法律文书范文

法律文书范文

法律文书范文
民事诉讼状。

原告,张三。

被告,李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原告张三向贵庭提起诉讼,请求判决如下:
一、被告李四支付原告张三因购买商品产生的欠款5000元;
二、被告李四承担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一、原告张三系购买商品的消费者,被告李四系商品销售商。

二、自2021年1月1日起,原告张三在被告李四的商店购买了一台电视机,价格为5000元,双方约定货款应在购买后的一个月内
支付。

三、然而,至今被告李四仍未支付货款,原告张三多次催告无果,故不得不向贵庭提起诉讼。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购买商品的
消费者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货款,被告李四未能履行合同义务,
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五、被告李四未能履行合同义务,给原告张三造成了经济损失,故应当支付原告张三因购买商品产生的欠款5000元,并承担诉讼费用。

六、在此,原告张三诚恳请求贵庭依法判决,支持原告张三的
诉讼请求。

附,证据清单。

1、购买商品的发票和合同。

2、多次催告被告李四的书面证据。

3、其他相关证据。

此致。

原告,张三。

日期,2021年6月1日。

法定代理人,(签字)。

联系地址,(签字)。

法律文书案例_答案(3篇)

法律文书案例_答案(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原告张某某,女,30岁,汉族,某市某区人,某公司职员。

被告李某某,男,32岁,汉族,某市某区人,某公司项目经理。

双方于2010年相识,2011年结婚,婚后育有一子,现年6岁。

婚后初期,双方感情尚可,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双方因家庭琐事、性格差异等原因,矛盾逐渐显现。

2019年,张某某发现李某某有外遇,感情破裂,遂于2020年5月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二、争议焦点1. 双方是否感情确已破裂,是否应准予离婚。

2. 子女抚养问题及抚养费问题。

3. 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

三、事实与证据1. 原告张某某提交的证据:- 婚姻登记证书,证明双方婚姻关系;- 孩子的出生证明,证明双方的亲子关系;- 与被告的微信聊天记录,证明被告在外有外遇;- 医疗证明,证明原告因感情问题患有抑郁症。

2. 被告李某某提交的证据:- 与原告的微信聊天记录,证明双方之间存在误会;- 工作证明,证明被告工作繁忙,回家较晚;- 家庭支出记录,证明双方家庭经济状况。

四、法院审理某市某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1. 关于离婚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本案中,原告张某某提交的证据足以证明被告李某某有外遇,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故法院判决准予双方离婚。

2. 关于子女抚养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本案中,孩子现年6岁,尚未达到学龄前教育阶段,且原告张某某愿意抚养孩子,故法院判决孩子由原告抚养。

3. 关于抚养费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本案中,被告李某某应承担孩子的抚养费,具体数额由法院判决。

4. 关于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法律文书写作案例 (3)

法律文书写作案例 (3)

法律文书写作案例案例背景某公司与一家供应商存在纠纷,双方对一笔货款的支付时间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为解决该纠纷,某公司决定起草一份法律文书,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纠纷概述供应商向某公司提供了一批货物,合同约定货款应在收到货物后的30天内支付,但某公司未按时支付,引发了供应商的不满。

供应商要求某公司立即支付货款,并威胁采取法律行动。

法律文书起草为了解决以上纠纷,某公司将起草一份欠款催讨函,详细说明双方的约定、实际情况以及合同违约的后果,并要求供应商履行合同,支付货款。

函件格式某公司地址:XXX电话:XXX日期:XXXX年XX月XX日供应商地址:XXX电话:XXX欠款催讨函尊敬的供应商:我司与贵公司于XXXX年XX月XX日签订了一份合同,合同约定我司购买贵公司的货物,并约定在收到货物后的30天内支付货款。

然而,我司至今未能按时支付货款,我司意识到此前的支付延迟给贵公司造成了不便,并对此表示诚挚的道歉。

鉴于以上情况,我司决定立即支付货款,并补偿贵公司由于我司延迟支付货款而产生的损失。

我司将于收到本函后的3个工作日内汇款至贵公司指定的账户。

我司再次致以诚挚的歉意,并承诺会加强内部管理,以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为了解决此次纠纷,我司希望贵公司妥善处理此事,并确保未来合作的顺利进行。

希望贵公司能理解我司的困境,并予以谅解。

请贵公司在收到本函后的3个工作日内确认收悉,并将货款支付至我司指定的账户。

谢谢。

某公司法律依据在起草欠款催讨函时,某公司需明确依据相关的法律条款。

以下是可能适用的法律依据:•《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解释(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解释(二)》依据相关法律条款,某公司可以提出以下主张:1.根据《合同法》第53条的规定,我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货款。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13条的规定,我司应当对因延迟支付货款而引起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全国月自学考试法律文书写作试题及答案

全国月自学考试法律文书写作试题及答案

全国月自学考试法律文书写作试题及答案一、案例分析案例一某公司因为合同纠纷被告上法庭,作为公司法务部门的一名工作人员,你被要求起草答辩状。

请你根据以下信息,按照法律文书格式起草一份答辩状。

•原告欠缺证据支持其主张。

•原告违约,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原告在合同中明确承担违约责任。

•原告声称公司应承担违约责任的理由不成立。

答案:法律文书格式参考样例一二、议论文写作题目一请根据下面题目要求,撰写一篇《我国刑法中的死刑制度是否应该废除》的议论文。

论述要求:1.描述死刑制度的历史渊源及对于犯罪的威慑作用;2.阐述当前废除死刑制度的呼声及相关政策法规;3.分析死刑制度的优缺点,对于是否废除死刑制度进行合理论证。

答案:我国刑法中的死刑制度,是长期以来的传统刑罚形式之一。

历史上,死刑以极其残忍而闻名于世。

然而,随着我国现代法律体系的建立,死刑制度的执行规范化、人性化。

死刑制度也被认为是镇压恶劣罪行、维护国家法律尊严的一种手段,是一种必要的社会治安手段。

然而,近年来,废除死刑制度的呼声渐起。

尤其是一些非暴力、非恐怖主义等极其罕见的犯罪,也被定罪为死刑。

这些案件的受害者人数较少,加上人权理念的影响,在犯罪预防、打击和人权保障方面呼声渐高。

我国《刑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死刑必须适用于故意杀人、故意杀人罪累犯、恐怖活动罪、叛国罪、叛变罪、间谍罪、劫持飞行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累犯、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以及罪犯再犯罪的情形。

根据这一法规,对于一些非暴力、非恐怖主义的罪行,应在我国法律中极力避免采用死刑制度。

综上所述,在维护国家法律尊严、人权保障、犯罪预防和打击方面,死刑制度有其必要性。

但在非暴力、非恐怖主义的罪行中,应尽量避免使用该制度。

随着人权价值观的不断深入,我国应在做好死刑制度的规范化、技术化方面努力,探索将死刑制度逐渐转变为止期徒刑制度。

法律文书真题(3篇)

法律文书真题(3篇)

原告:甲,男,汉族,1980年1月1日出生,住址:XX市XX区XX路XX号。

被告:乙,女,汉族,1982年2月2日出生,住址:XX市XX区XX路XX号。

诉讼请求:1. 判令被告乙返还原告甲房屋租赁费人民币XX元;2. 判令被告乙赔偿原告甲因租赁房屋产生的经济损失人民币XX元;3. 判令被告乙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一、事实1. 2019年6月1日,原告甲与被告乙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约定被告乙将位于XX市XX区XX路XX号的房屋出租给原告甲居住,租赁期限为一年,自2019年6月1日起至2020年5月31日止。

2. 在租赁期间,原告甲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租金,共计人民币XX元。

3. 2020年5月31日,租赁期满,原告甲与被告乙协商续签租赁合同,但被告乙拒绝续签,并要求原告甲在当天搬离房屋。

4. 原告甲在搬离房屋时发现,被告乙擅自改变了房屋内部结构,导致原告甲无法继续居住。

原告甲与被告乙协商赔偿事宜,但被告乙拒绝赔偿。

5. 原告甲在多次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理由1. 被告乙违反了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擅自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导致原告甲无法继续居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被告乙的行为已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 被告乙擅自改变房屋内部结构,给原告甲造成了经济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的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被告乙的行为已构成侵权,应当赔偿原告甲的经济损失。

3. 根据上述事实和理由,原告甲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保护原告甲的合法权益。

1. 房屋租赁合同原件一份,证明原告甲与被告乙之间存在租赁关系。

2. 租金支付凭证若干,证明原告甲已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租金。

3. 证人证言,证明被告乙擅自改变房屋内部结构的事实。

4. 原告甲因房屋租赁问题与被告乙的协商记录,证明双方在赔偿事宜上存在争议。

法律文书写作案例

法律文书写作案例

法律文书写作案例篇一:法律文书写作案例1.王大雷故意杀人案被告人王大雷因不满李良才与其争夺瓷砖生意,产生杀人恶念。

20XX 年3月18日晚8时许,被告人王大雷把雇请的王卫、马本全召到其在四川省成都市的住处,被告人米军、付强受被告人王卫的邀约也一同前往。

被告人王大雷对被告人王卫等四人说:“我有个老乡在跟我争夺销售瓷砖生意,这笔生意关系到我一辈子的命运,做不成我就要破产。

你们帮我教训他一顿。

生意作成了一定给你们好处。

”随后,王大雷让王卫等人听候消息。

次日晚8时许,王大雷探明了李良才的行踪,即挂电话告知王卫。

王卫约上马本全、米军、付强,分别携带长刀、菜刀、木工锯、匕首来到王大雷住处。

王大雷说:“我那位老乡9点多钟才回来,他叫李良才,和他在一起的还有一个人叫王金鑫。

他们住在电话公司招待所5楼靠厕所边的第一间。

李良才至少有四五千元钱,手上有一枚大金戒指和一块手表。

你们不光是教训他,而且要把李良才整死。

”王卫问:“是不是把他们两个都整死?”王大雷说:“就是要把他们两个都杀死,留一个麻烦就大了。

”王大雷绘制了李良才住处示意图,并提醒王卫等人:“王金鑫年轻身高,又练过武,你们进屋先杀王金鑫,再用刀逼着李良才把钱和证件交出来,将金戒指和手表拿走,然后把他也杀死。

”当晚9时30分左右,王大雷核实了李良才、王金鑫的行踪之后,便指使王卫等人前往下手。

王卫等四人当即携带作案工具窜到成都市电影公司招待所李良才的住处,伺机作案。

马本全以谈瓷砖生意为名进入李良才房间,得知李良才当晚要离成回闽。

王卫、马本全等四人见李住处人多,没敢下手,便在小楼商量伺机下手。

当晚10时许,王卫等四人尾随李良才同乘上一辆中巴汽车。

当车行至渡金线900米处,付强在王卫的授意下,走到李良才座位前盘问,然后站起来喊道:“二哥,他就是李良才。

”王卫、马本全等人即叫司机停车,强行将李良才拖下车,挟持到公路左侧的金沙江边沙滩上。

李大声申辩、求情,付强对李进行殴打。

法律文书案例分析范文(3篇)

法律文书案例分析范文(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于2010年取得一块土地使用权,并投入大量资金进行房地产开发。

2012年,甲公司完成了项目建设,开始对外销售。

在销售过程中,甲公司发现购房人乙某购买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遂要求乙某承担维修责任。

乙某认为房屋质量问题系甲公司施工不当所致,拒绝承担责任。

双方协商未果,乙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甲公司承担维修责任。

二、案件事实1. 甲公司于2010年取得土地使用权,并投入大量资金进行房地产开发。

2. 2012年,甲公司完成了项目建设,开始对外销售。

3. 乙某于2013年购买了甲公司开发的房屋。

4. 乙某入住后,发现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如墙面裂缝、地面不平整等。

5. 甲公司承认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但认为系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应由施工单位承担责任。

6. 乙某要求甲公司承担维修责任,甲公司拒绝。

三、法律问题本案涉及的主要法律问题是:房屋质量问题责任认定及维修责任承担。

1. 房屋质量问题责任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条规定:“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验等单位,应当对建筑工程的质量负责。

建筑工程的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的技术要求。

”本案中,甲公司作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房屋质量负有直接责任。

虽然施工单位存在施工不当的问题,但甲公司作为开发商,应当对施工单位的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房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2. 维修责任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本案中,甲公司承认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但拒绝承担维修责任。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甲公司应当承担维修责任,对房屋进行修复,以消除质量问题。

四、判决结果法院经审理认为,甲公司作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房屋质量负有直接责任。

虽然施工单位存在施工不当的问题,但甲公司作为开发商,应当对施工单位的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

法律文书案例书面分析(3篇)

法律文书案例书面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某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3月受理了原告李某与被告陈某的离婚纠纷案。

原告李某与被告陈某于2018年结婚,婚后育有一子。

由于双方性格不合,经常发生争吵,导致夫妻感情破裂。

原告李某于2021年1月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与被告陈某离婚,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案件事实1. 婚姻状况:原告李某与被告陈某于2018年结婚,婚后感情一般,婚后育有一子。

2. 离婚原因:双方性格不合,经常发生争吵,导致夫妻感情破裂。

3. 财产情况: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一套位于市区的房产、一辆汽车、存款若干以及投资收益。

4. 子女抚养权:双方对子女抚养权存在争议。

三、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 第三十六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经人民法院判决,准予离婚。

- 第三十七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者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当事人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四、案例分析1. 离婚诉讼的提起与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原告李某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法院依法受理了该案,符合法律规定。

2. 离婚理由的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经人民法院判决,准予离婚。

在本案中,原告李某与被告陈某因性格不合,经常发生争吵,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符合离婚条件。

3. 财产分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应当依法分割。

在本案中,法院应根据双方财产的具体情况,合理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4. 子女抚养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法律文书案例题(3篇)

法律文书案例题(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原告:张三,男,35岁,汉族,某市居民,个体经营户。

被告:李四,男,32岁,汉族,某市居民,某公司经理。

案由:合同纠纷二、事实与理由1. 事实2019年3月,张三与李四达成口头协议,由张三向李四提供一批货物,共计价值人民币10万元。

双方约定,李四在收到货物后10日内支付货款。

2019年4月,张三按照约定将货物送达李四处。

然而,李四在收到货物后并未按照约定支付货款。

经过多次催讨,李四始终以各种理由推脱,拒绝支付货款。

无奈之下,张三将李四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李四支付货款及逾期付款利息。

2. 理由(1)张三与李四之间存在有效的口头合同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张三与李四之间的口头协议符合法律规定,具有法律效力。

(2)李四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货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李四在收到货物后,未按照约定支付货款,已构成违约。

(3)李四应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李四未履行合同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证据1. 张三与李四的口头协议录音资料;2. 张三提供的货物清单及收货单;3. 张三催讨货款的聊天记录;4. 李四拒绝支付货款的通话录音;5. 相关证人证言。

四、诉讼请求1. 判令李四支付货款人民币10万元;2. 判令李四支付逾期付款利息,自2019年5月1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3. 判令李四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五、判决经审理,法院认为:1. 张三与李四之间存在有效的口头合同关系,双方均应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2. 李四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货款,已构成违约。

3. 根据张三提供的证据,法院认定李四应支付货款人民币10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

法律文书考试案例题(3篇)

法律文书考试案例题(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A区人民法院受理了原告李某与被告陈某的离婚纠纷一案。

原告李某,女,30岁,A区某公司职员;被告陈某,男,32岁,A区某企业经理。

双方于2010年结婚,婚后育有一子,现年8岁。

婚后初期,双方感情尚可,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双方因家庭琐事、性格差异等问题逐渐产生矛盾。

2019年,原告李某以被告陈某在外有情人、家庭暴力为由,向A区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二、案情简介1. 原告主张:- 被告陈某在外有情人,严重违背夫妻忠诚义务。

- 被告陈某有家庭暴力行为,经常对原告进行言语侮辱和身体伤害。

- 原告已多次与被告沟通,但被告态度恶劣,拒绝改正。

- 原告认为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请求法院判决离婚。

2. 被告答辩:- 被告承认与第三者有感情纠葛,但称已与第三者断绝关系,并表示愿意改正。

- 被告否认有家庭暴力行为,称与原告之间存在误会。

- 被告认为双方感情并未完全破裂,愿意努力挽回。

三、法律文书(一)起诉状原告:李某被告:陈某案由:离婚纠纷诉讼请求:1. 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

2. 判决婚生子由原告抚养,被告支付抚养费。

3. 判决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

事实与理由:1. 原告与被告于2010年结婚,婚后育有一子。

2. 原告与被告因家庭琐事、性格差异等问题产生矛盾,被告在外有情人,严重违背夫妻忠诚义务。

3. 被告有家庭暴力行为,经常对原告进行言语侮辱和身体伤害。

4. 原告已多次与被告沟通,但被告态度恶劣,拒绝改正。

5. 原告认为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请求法院判决离婚。

证据:1. 婚姻证书。

2. 子女出生证明。

3. 被告与他人通奸的证据。

4. 被告实施家庭暴力的证据。

5. 双方沟通记录。

(二)答辩状被告:陈某对原告李某诉离婚纠纷一案,提出如下答辩:1. 被告承认与第三者有感情纠葛,但已与第三者断绝关系,并表示愿意改正。

2. 被告否认有家庭暴力行为,称与原告之间存在误会。

3. 被告认为双方感情并未完全破裂,愿意努力挽回。

法律文书期末考试案例(3篇)

法律文书期末考试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一)基本案情2023年5月,某市A区居民李某因邻里纠纷与邻居张某发生争执。

双方因房屋修缮问题产生分歧,张某认为李某在修缮过程中侵占了其房屋部分空间,导致其房屋采光和通风受到影响。

李某则认为其修缮行为并未侵犯张某的权利。

双方争执不下,遂引发邻里矛盾。

(二)案件争议焦点1. 李某的修缮行为是否侵犯了张某的房屋所有权?2. 双方应如何解决邻里纠纷?二、法律文书撰写(一)起诉状1. 案由:侵害相邻权纠纷2. 起诉人:张某,男,35岁,汉族,某市A区居民,电话:138xxxx5678。

3. 被告:李某,男,40岁,汉族,某市A区居民,电话:139xxxx5678。

4. 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害原告房屋所有权的行为;(2)判令被告恢复原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5000元;(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5. 事实与理由:(1)原告张某与被告李某系邻居,双方相邻房屋系相邻关系。

(2)2023年4月,被告李某在修缮房屋过程中,擅自将部分墙体拆除,导致原告房屋采光和通风受到影响。

(3)被告李某的行为侵犯了原告的房屋所有权,给原告造成了经济损失。

(4)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起诉讼。

(二)答辩状1. 案由:侵害相邻权纠纷2. 被告:李某,男,40岁,汉族,某市A区居民,电话:139xxxx5678。

3. 答辩人:李某,男,40岁,汉族,某市A区居民,电话:139xxxx5678。

4. 答辩意见:(1)被告李某承认与原告张某系邻居,双方相邻房屋系相邻关系。

(2)被告李某在修缮房屋过程中,确实拆除了部分墙体,但拆除的墙体系被告房屋所有,并未侵犯原告房屋所有权。

(3)被告李某的修缮行为并未对原告房屋采光和通风造成严重影响,原告主张的经济损失缺乏事实依据。

(4)被告李某愿意与原告协商解决邻里纠纷,但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

(三)证据材料1. 证人证言:邻居王某、陈某等人的证言,证明被告李某在修缮房屋过程中拆除了部分墙体。

法律文书范文案例分析题(3篇)

法律文书范文案例分析题(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原告:张三,男,35岁,汉族,某市某区人,某公司职员。

被告:李四,男,40岁,汉族,某市某区人,某建材店店主。

原告张三与被告李四于2018年3月1日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由被告李四将其位于某市某区某小区的一套房屋(以下简称“涉案房屋”)出售给原告张三,总价款为100万元。

合同签订后,原告张三支付了定金10万元。

然而,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时,原告发现涉案房屋存在抵押情况,且被告李四并未告知原告。

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构成欺诈,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返还定金,并赔偿损失。

二、法律文书(一)起诉状原告:张三被告:李四案由: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诉讼请求:1. 解除双方于2018年3月1日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2. 被告返还定金10万元;3. 被告赔偿原告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误工费等;4. 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1. 2018年3月1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由被告将其房屋出售给原告,总价款为100万元;2. 合同签订后,原告支付了定金10万元;3. 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时,原告发现涉案房屋存在抵押情况,且被告未在合同中告知;4. 被告的行为构成欺诈,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5. 综上所述,原告请求法院依法判决。

(二)答辩状被告:李四答辩人因与原告张三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提出如下答辩意见:1. 答辩人承认与原告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但合同签订后,答辩人并未将涉案房屋抵押;2. 答辩人并未隐瞒涉案房屋存在抵押情况的事实,原告在签订合同前已充分了解房屋状况;3. 原告主张的欺诈事实不存在,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三)判决书(一审民事判决书)原告:张三被告:李四案由: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事实认定经审理查明,原告张三与被告李四于2018年3月1日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由被告将其房屋出售给原告,总价款为100万元。

合同签订后,原告支付了定金10万元。

法律文书期末考试案例(3篇)

法律文书期末考试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商”)于2005年取得一块土地使用权,用于开发住宅项目。

经过两年多的建设,项目于2008年竣工并交付使用。

开发商在销售过程中承诺,购房者在入住后五年内,如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开发商将负责维修。

然而,在购房者入住后不久,部分购房者发现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如墙面开裂、地板鼓包等。

购房者多次与开发商协商,要求其履行承诺进行维修,但开发商以各种理由推脱。

二、案情分析1. 合同效力问题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中,关于房屋质量保证的条款是否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依法成立后,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在本案中,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因此该合同是有效的。

2. 房屋质量问题购房者反映的房屋质量问题是否属于开发商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定,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必须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应当对其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的工程质量负责。

在本案中,开发商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进行施工,确保房屋质量。

如果房屋质量问题是由施工不当或材料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开发商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3. 维修责任开发商是否应履行对购房者的维修承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在本案中,开发商在销售过程中承诺购房者入住后五年内,如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开发商将负责维修。

该承诺是开发商对购房者作出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承诺。

因此,开发商应履行对购房者的维修承诺。

三、法律文书以下是一份针对本案例的法律文书范本:民事起诉状原告:张三,男,30岁,某市某区居民。

法律文书考试案例分析(3篇)

法律文书考试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原告甲公司与被告乙公司于2018年5月1日签订了一份《合作协议》,约定双方合作开展某项业务。

合同规定,甲公司负责提供业务所需的资源,乙公司负责市场推广和销售。

合同期限为一年,自2018年5月1日起至2019年5月1日止。

合同签订后,甲公司按照约定提供了相关资源,乙公司也进行了市场推广和销售工作。

然而,在合同到期后,乙公司未按照约定支付给甲公司相应的报酬。

甲公司多次催收无果,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争议焦点1. 甲、乙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是否有效?2. 乙公司是否应当支付甲公司相应的报酬?三、案例分析(一)关于《合作协议》的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在本案中,甲、乙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是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的,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因此,该《合作协议》是合法有效的。

(二)关于乙公司是否应当支付甲公司相应的报酬1. 乙公司是否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义务?根据《合作协议》的约定,乙公司负责市场推广和销售,甲公司负责提供业务所需的资源。

在合同履行期间,甲公司按照约定提供了相关资源,乙公司也进行了市场推广和销售工作。

从表面上看,乙公司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义务。

2. 乙公司是否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根据《合作协议》的约定,乙公司应按照约定的比例支付给甲公司相应的报酬。

然而,在合同到期后,乙公司未按照约定支付报酬。

甲公司多次催收无果,说明乙公司存在违约行为。

3. 乙公司违约责任的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在本案中,乙公司未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已构成违约。

根据合同约定,乙公司应当支付给甲公司相应的报酬。

因此,乙公司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四、判决结果根据以上分析,法院判决如下:1. 乙公司应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支付给甲公司相应的报酬。

法律文书考试案例分析(3篇)

法律文书考试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公司”)与某市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签订了一份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由建筑公司承建开发公司开发的某住宅小区的住宅楼。

合同签订后,双方按照约定履行了各自义务,建筑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完成了住宅楼的施工任务。

然而,在交付住宅楼后,部分业主对住宅楼的质量提出了质疑,认为存在质量问题,要求开发公司进行整改。

开发公司经调查后,认为住宅楼确实存在质量问题,但认为建筑公司应承担主要责任,因此要求建筑公司承担相应的整改费用。

双方就此问题协商未果,遂诉至法院。

二、案件争议焦点1. 住宅楼的质量问题是否属于建筑公司的责任?2. 建筑公司是否应承担相应的整改费用?三、案例分析(一)关于住宅楼的质量问题是否属于建筑公司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条规定:“建筑活动应当遵循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的原则。

”第五十二条规定:“建筑工程竣工后,必须经过竣工验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

”第六十六条规定:“建筑工程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本案中,住宅楼在交付使用前,应经过竣工验收合格。

然而,部分业主对住宅楼的质量提出了质疑,说明住宅楼在竣工验收时可能存在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本案中,建筑公司作为承建方,有义务保证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因此,住宅楼的质量问题应属于建筑公司的责任。

(二)关于建筑公司是否应承担相应的整改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本案中,建筑公司作为承建方,有义务保证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然而,住宅楼在交付使用后,部分业主对质量提出了质疑,说明建筑公司未履行合同义务,导致住宅楼存在质量问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一、绪论一、法律文书:是指我国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检察院、法院、监狱,以及公证机构、仲裁组织依法制作的,处理各类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的法律法律文书,和案件当事人、律师及律师所自书或代书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的总称。

(即规范性法律文书以外(即法律),所有非规范性法律文书)。

二、法律文书的分类:○1依制作主体不同,侦查、检察、诉讼;公证、仲裁、律师实务文书。

○2依写作和表达方式:文字叙述式、填空式、表格式、笔录式文书。

○3依文种:报告类、通知类、判决类、裁定类、决定类文书。

○4按文书体例(P16,07增):信函式(落款是受文单位)、致送式(如各种诉状,落款是致送单位)、宣告式(如判决书等,面向当事人或听众,故落款无致送人,而写受文单位)、表格式和实录式。

三、法律文书的基本特点:○1制作的合法性;○2形式的程式性(结构固定化、用语成文化);○3内容的法定性;○4语言的精确性;○5使用的实效性。

四、法律法律文书的作用:具体实施法律的重要手段;进行法制宣传的生动教材;有关法律活动的忠实记录;综合考核干部的重要尺度。

五、法律文书写作的基本要求:○1遵循格式,写全事项;○2主旨鲜明,阐述精当;○3叙事清楚,材料真实(写清事实基本要素、有关定性、法律责任及影响问题严重程度等关健情节具体叙述;因果关系交代清楚;争执焦点抓准记清;财物数量记叙确切;叙述事物平实有序;材料选择真实典型);○4依法说理,折服有力(列举事实证据确凿、分析整理以法为据、据案引法依法论理、前后照应统领全文)○5说明情况,简洁明晰;○6综合表达,叙议为主;○7行文章法,因文而异(多指辩护词等,行文章法的几种不同类型:由事而理,由理而断;突出重点,兼顾一般;把握焦点,明辨是非;论辩说理,章法多样);○8语言精确,朴实庄重(要求:表意精确,解释单一;文字精炼,言简意赅;文风朴实,格调庄重;语言规范,语句规整;褒贬恰切,爱憎分明;语言诸忌,竭力避免)。

二、公安机关的法律文书——侦查文书侦查文书:是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和其他依法具有侦查职能的检察机关、海关辑私机关、监狱在刑事诉讼活动中依法制作或者认可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

公安部于2002年12月18日颁布了《安全机关刑事法律文书格式(2002版)》,并于2003年5月1日起施行。

侦查文书按侦查办案程序可分为如下八大类:一、立案、破案类文书:(1)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表格类文书):是公安机关在接受公民报案、控告、举报或犯罪嫌疑人自首时制作的法律文书。

该表格,是公安机关是否受理案件的主要依据。

○1内容包括:文书名称、报案人、报案内容(发案时间及地点、简要案情、受害情况、损失物品数量、特征)、领导批示、处理结果、接警单位、接警人员;○2使用条件:a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的;b 犯罪嫌疑人自首的;c有关单位移送的;d公安机关现场抓获的;(2)呈请立案报告书(文字叙述式):是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在对接到报案、控告、举报、自首的材料进行审查后,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立案时制作的报请领导审批决定是否立案侦查的文书。

内容:○1首部:文书名称,如:呈请对王涛杀人案的立案报告书;○2正文:由四部分组成(07增):报告导语(案件来源,初查,获得的证据)、接受案件的情况(“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简要写明案发的时间、地点- - - -发现或抓获的经过”)、立案根据(写明现场勘查、访问、鉴定结论、后果等)、立案理由和意见(说明在何时、何地发生了什么性质的案件,并收集了一定的证据,行为人已触犯法律,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中国刑诉法》86条规定,拟立案侦查。

/妥否,请批示”);○3制作单位、日期、公章。

(3)立案决定书(填充式文书):是公安机关对报案、举报、控告、自首材料进行审查后,认为符合立案条件,制作呈请立案报告书,经报请县级经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制作的立案决定书。

该书是公安关进行侦查活的合法依据。

该书分类正本和存根两联。

(1)正本内容:○1首部:制作机关名称和文书名称、文书编号。

○2正文(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86(公民报送)/ 83(公检自己发现)条之规定,决定对案立案侦查。

○3尾部。

(2)存根:填写。

(4)呈请破案报告书(同立案):是公安机关办案部门对于已查清犯罪事实,确认了犯罪嫌疑人,并收集了确凿证据的刑事案件,报请领导批准破案的书面报告。

内容○1首部;○2正文(06增):报告导语;侦查结果;破案理由和根据;组织分工和方法步骤;其他破案措施和下一步工作意见;破案请求。

○3尾部。

二、律师介入文书:如涉密案件聘请律师审批表、准予会见涉密案件在押犯罪嫌疑人决定书等。

(略)。

三、强制措施文书:(1)呈请拘传报告书:是承办案件的单位在侦查过程中,需要犯罪嫌疑人到案接受讯问时,报请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批的文书。

内容:○1首部:只写制作文书名称:“呈请拘传×××报告书”。

○2正文:报告导语(略)、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 年龄出生/ 民族文化程度/ 身份证号码住址/ 单位及职业;简历)、拘传理由(简要案情、合未能传唤不到案受讯,或直接拘似的理由)、对犯罪嫌疑人的拘传意见和法律依据。

○3尾部(程式句)。

**补充:拘传是指公、检、法机关对于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传唤不到庭,或也可直接拘传)依法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方式,是我国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体系中最轻的一种(不超过12小时)。

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法院×)在侦查过程中,在紧急情况下,依法临时剥夺某些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不超过14日,多次、流窜、结伙作案可延长至37日)。

(2)取保候审决定书、执行通知书(多联式填空文书):是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凭证文书。

取保候审可以发生在刑事诉讼的各阶段,最长为12个月,由公安机关执行。

(监视居住最长为6个月)。

该书适用于被或未被挽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

000000《取保候审决定书》正本:○1首部(制作机关、文书名称、发文字号);○2正文:犯罪嫌疑人的姓名、取保候审的原因、取保候审的法律依据、保证人姓名或保证金数额、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的具体规定等内容。

○3尾部(公安机关印章、制作日期)。

**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制作取保候审决定书:○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应当逮捕或已经逮捕,但正在怀孕、哺乳自己未满周岁婴儿的妇女;○4应当逮捕或已经逮捕,但患有急性、恶性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采取取保候审的方法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5拘留后逮捕的证据不足的,或提请逮捕而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6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定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

(3)监视居住决定书、执行通知书:时间上不超过6个月。

其它同上(略)(4)呈请拘留报告书(06增/铺题):是承办案件的单位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需要采取拘留措施时所制作的报请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批的文书。

刑诉法61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根据法律规定,人大代表(全国或县级以上),如果是现行犯需要拘留的,应该向人大主席团或常委会报告;对于无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拘留的,由省级公安机关审批。

拘留后应及时通知当地外事办公室,并报公安部备案、及时通知有关国家驻华使、领馆。

内容:首部(仅有文书名称,如呈请拘留**报告书);正文(报告导语、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和违法犯罪经历、拘留理由和法律依据);结尾(略)。

呈请拘留***报告书________公刑字(________)___号报告导语:我队正在侦查的**案件系犯罪嫌疑人某**所为,目前需要对其采取拘留措施,“现将情况报告如下”:犯罪嫌疑人________,性别,_____年生,_____族,________省________县人,系_________,现住___________。

简历(有犯罪史另起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犯罪事实(理由):○1犯罪过程;○2说明如果不把该犯拘留起来,将会发生新的危害,或妨碍侦查工作的顺利进行________。

法律依据: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_________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____条和第_____条,涉嫌_____和______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__61____条第__*__项之规定,特呈请对犯罪嫌疑人________刑事拘留。

妥否,请批示。

承办单位***刑警大队/承办人***/年月日**拘留证:三联,正本(办案用);副本(看守所收押凭证);存根(备案)。

正本:首部(作文机关、文书名称、发文字号);正文包括:法律依据、侦查人员(2名)姓名、被拘留人住址和姓名。

尾部(公安局长名章、公安机关印、文书制作日期)。

在文书最后要注明两项内容:○1拘留原因(罪名);○2执行拘留时间。

(5)提请批准逮捕书:是公安机关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且有逮捕必要的犯罪嫌疑人,提请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时制作的文书(02 / 06铺题,07主题)。

**县级以上人大代表,非经本级人大会主席团或常务委员会许可,不受逮捕或刑事拘留。

内容:○1首部:作文机关、文书名称、发文字号;○2正文(04简):包括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违法犯罪经历、案件来源(说明案件的来龙去脉)、犯罪事实(注意主次)、相关证据、法律依据(刑法、刑诉)等;○3尾部:文书送达机关名称(同级检察院)、公安局长名章、公安机关印章、制作文书日期。

○4附注:案卷多少卷、证据多少件、犯罪嫌疑人羁押在**看守所。

逮捕证:分为三联(正本存入侦查卷、副本看守所存档、存根办案单位存档)。

正本内容:○1首部:文机关、文书名称、发文字号;○2正文:法律依据、批准或决定逮捕的机关、执行逮捕的侦查人员、被逮捕人的住址和姓名等。

○3尾部:同前,如果刑事拘留转为逮捕的,收押时间为拘留时间。

执行逮捕后,公安机关应及时将回执送达原批准之检察院。

异地逮捕的- - - - 。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