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建筑、安装工程概算费用定额
河北省建筑、安装、市政、装饰装修工程费用标准(HEBGFB-1-2012).
河北省建筑、安装、市政、装饰装修工程费用标准(HEBGFB-1-2012)河北省工程建设造价管理总站主编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冀建市〔2012〕406号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颁布2012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等计价依据的通知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省直有关部门、华北石油管理局: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建设工程造价,满足工程建设计价的需要,我厅组织编制了2012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河北省建设工程材料价格》、《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河北省建筑、安装、市政、装饰装修工程费用标准》(以下简称2012计价依据),现予颁布,自2012年7月1日起执行。
原颁发的计价依据及2010年《河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节能项目消耗量定额》自2012年7月1日起停止执行。
在建工程,2012年7月1日以后完成的工程量按以上有关计价依据消耗量调整,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按以上有关计价依据规定调整。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计取和管理按照我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计取和管理的指导意见》执行。
2012计价依据由省工程建设造价管理总站负责管理和解释。
请在执行中认真积累资料,及时反馈意见,以臻完善。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八日目录1 总说明52 费用项目组成63 规费计取方式104 有关规定125 建筑、安装、市政、装饰装修工程费用标准135.1 建筑工程费用标准135.2 安装工程费用标准175.3 市政工程费用标准195.4 装饰装修工程费用标准215.5 包工不包料工程费用标准226 工程计价程序.............................................................................. . (24)附录1 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 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 25附录2 住建部《关于转发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2﹞32号)29附录3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计取和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冀建市﹝2012﹞386号) (39)附录4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筑安装概算定额等计价依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的通知》(冀建市﹝2012﹞408号) (45)附录5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实施“优质优价”的通知》(冀建质﹝2011﹞756号)47附录6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现行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中综合用工单价的通知》(冀建质﹝2012﹞195号)48附录7 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建筑工程最高限价和竣工结算备案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冀建法﹝2007﹞315号)50附录8 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的通知》(冀建法﹝2006﹞003号)551 总说明1.0.1 《河北省建筑、安装、市政、装饰装修工程费用标准》(以下简称本标准)是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综合测算编制的。
河北省建设项目概算其他费用的内容标准及计算依据和方法
0.8~1.5
1.5~2
2以上
评估环境影响报告书
(含大纲)
0.8~1.5
1.5~3
3~7
7~9
9~13
13以上
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咨询收费调整系数,咨询服务人员工日计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标准见计价格[2002]125好附录
依据:国家计委,国家环境总局计价格[2002]125号
续表
内容:编制建设项目劳动安全预评价大纲和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报告书以及编制上述文件所进行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等所需费用
依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委托合同计列
《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和《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管理办法》,发改投资[2003]1346号
用具使用费,固定资产使用费,零星购置费,
招募生产工人费,技术图书资料费,印花税,
业务招待费,施工现场津贴,竣工验收费和其
他管理费开支。业务招待费不得超过建设单位
管理费10%。施工现场津贴标准比当地
财政部门制定的差旅费执行
单位:万元
工程总投资
费率(%)
工程总投资
建设单位管理费
1000以下
1001-5000
根据应征建设用地和临时用地面积按实际价格计算
续表
序号
费用名称及内容
计算方法及指标
依据
(3)租地费用
指建设项目采用“长租短付”方式租用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租地费用
建设期间支付的租地费用计入土地使用费;生产经营支付的
租地费用计入运营成本
(4)征地管理费
主要用于征地拆迁,安置工作的办公费,会议费,交通工具,福利费,借用人员的工资,旅费,业务培训,宣传教育,经验交流和改善办公条件等费用
河北省2018安装工程概算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七、零星工程包干费(零星工程指由于初步设计深度因素和特殊情况导致的 概算定额不能包括的工程项目) 按各专业工程实体消耗项目和措施费 (不包括安 全生产、文明施工费)之和的 3%~5%计取(人工费占 18%、材料费占 82%)。
八、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是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在该工程施工前 和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 环境保护、 临时设施、 文明施工的非工程实体的措施项 目费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以工程总造价(不包括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 设备费和税金)为计费基数按 5.17%计取。
(七)通风空调工程系统调整费以通风空调工程为基础按 费占 25%、材料费占 75%)。
10.14%计取(人工
(八)其他措施费。
本定额中其他措施费包括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配合费、冬季施工 增加费、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二次搬运 费、工程定位复测配合费及场地清理费、 停水停电增加费。 其他措施费按 15.72% 计取(人工费占 41%、材料费占 59%)。
河北省安装工程概算定额 总 说 明
一、《河北省安装工程概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编制安装工程设计 概算的依据,也是编制投资估算指标的参考依据。
二、本定额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工程(包括既有建筑的接层 工程)。
三、本定额是在 2012 年河北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基础上,依据现行国家 和河北省标准、 规范和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有关规定, 结合我省目前建筑施工 企业技术装备社会平均水平及合理的施工方法, 按照以主带次的原则进行综合扩 大编制的。
三、本章主要综合内容如下:
1. 室外给水、采暖管道综合了管道及管件安装 , 水压试验 , 消毒冲洗 , 除锈刷 油 , 挖填土方,余土外运等;室外排水管道综合了管道及管件安装 , 灌水试验 , 挖 填土方,余土外运等;其他详见各项目工作内容。
河北省建设项目概算其他费用的内容、标准及计算依据和方法
河北省建设项目概算其他费用的内容、标准及计算依据和方法序号费用名称及内容计算方法及目标依据(一)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土地使用费:系指按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规定,建设项目征收或者征用土地,租用土地应支付的费用《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中华人1 (1)土地征收或者征用及迁移补偿费系指建设项目通过划拨方式取得无限期的土地使用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规定所支付的费用a. 土地补偿费内容:征用耕地补偿费,被征用土地附着物及育苗补偿费,菜地开发基金,土地使用税,征用管理费b: 征用耕地安置补偿费内容:征用耕地需要安置农业人口的补助费c: 征地动迁费内容:征用土地上房屋及构筑物的拆除补偿费,企业因搬迁造成的减产停产补贴费,拆迁管理费依据批准的建设用地和临时用地面积,按工程所在地人民政府颁发的费用标准并结合实际情况计算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国发[1987]27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中或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财政厅冀价经费字[2001] 第32 号,冀政办函[1994]160 号,省林业厅,财政厅,物价局,土地局[92] 号冀林计字第111 号,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2] 价费字597 号,国土资源部令第21 号,冀土市字[1995]62 (2) 土地使用出让金建设项目通过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取得有限期的土地使用根据应征建设用地和临时用地面积按实号通知,[1990] 国土[ 籍] 字第93号权。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际价格计算行条例》规定所支付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第 1 页共13 页续表序号费用名称及内容计算方法及指标依据(3)租地费用建设期间支付的租地费用计入土地使用费;生产经营支付的租地费用计入运营成本指建设项目采用“长租短付”方式租用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租地费用根据不同的征地方式按征地费用总额的 1.5%~4%; 其中涉及(4)征地管理费住房建设部分按原标准的70%征收主要用于征地拆迁,安置工作的办公费,会议费,交通工具,福利费,借用人员的工资,旅费,业务培训,宣传教育,经验交流和改善办公条件等费用建设单位管理费单位:万元系指建设单位从筹建之日起至办理竣工财工程总投资费率(%)工程总投资建设单位管理费务决算之日止发生的管理性质开支,建设单位1000 以下 1.5 1000 1000x1.5%=15 管理费一项目投资总概算为计算基数1001-50005001-10000210001-50000 0.8 50000 113+(50000-10000)x0.8%=433 费,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劳动保护费,工具50000-100000 0.5 100000 433+(100000-50000)x0.5%=683 用具使用费,固定资产使用费,零星购置费,100001-200000 0.2 200000 683+(200000-100000)x1.2%=883 招募生产工人费,技术图书资料费,印花税,200000 以上0.1 280000 883+(280000-200000)x0.1%=963 业务招待费,施工现场津贴,竣工验收费和其财政部门制定的差旅费执行第 2 页共13 页续表序号费用名称及内容计算方法及目标依据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收费标准单位:万元项目10001000~ 3000~ 10000~ 50000~ 100000~ 500000以下3000 10000 50000 100000 500000以上编制项目建 1.5~2.5 2.5~6 6~14 14~37 37~55 55~100 100~125议书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费:编制可行性3~5 5~12 12~28 28~75 75~100 110~200 200~250 系指项目建设前期工作的咨询收费研究报告内容:建设项目专题研究,编制和评估项评估项目建0.8~1.7 1.7~4 4~8 8~12 12~15 15~17 17~203目建议书,编制和评估可行性研究报告,以议书及其他与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有关的咨询服评估可行性 1.4~2.4 2.4~5 5~10 10~15 15~20 20~25 25~35 务费研究报告注:1.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是指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估算投资额。
《河北省建设项目概算其他费用定额2018宣贯材料》
附件3河北省建设项目概算其他费用定额宣贯材料河北省工程建设造价管理总站综合说明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建设项目概算总投资,进一步规范和统一建设项目概算其他费用内容和计算标准,结合我省实际,对《河北省建设项目概算其他费用定额》(冀建质〔2004〕158号)进行了修订。
一、定额的适用范围及作用本定额是本省范围内国有投、融资的建设项目编制设计总概算或单项工程综合概算计列其他费用的依据。
非国有投、融资的建设项目可以参考使用。
国家、省对专业建设项目概算其他费用的编制与确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额编制依据及相比04概算其他费用定额增减说明本定额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省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编制的。
1.定额中涉及到的专业术语名称部分,除部分名称参考有关部委发布的概算编制办法外,其余均按照《工程造价术语标准》(GB/T 50875-2013)内容进行规范列项。
2.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最新文件“关于印发《河北省省级政府投资项目概算管理办法》的通知(冀政办字〔2018〕187号)文,对原概算其他费用定额的部分条目进行了修订。
- 1 -与04概算其他费用定额相比增减了以下内容取消了两项费用(施工机构迁移费、工程质量监督费);增加了三项费用(工程造价咨询费、特殊设备安全监督检验费、项目竣工决算编制费);补充完善了前期工作咨询费内容(地震安全性评价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费、压覆矿产资源评估费、节能评估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费、防洪评价费、文物勘探及保护费、水资源论证费);更正了三项费用名称(将临时设施费更正为建设项目场地准备及建设单位临时设施费;将出国人员费与外国技术人员来华费合并为引进技术和引进设备其他费;将办公及生活家具购置费和人员培训费合并为生产准备费)。
三、定额主要内容本定额主要内容分两大部分。
第一部分是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包括与土地使用权取得有关的费用;与整个工程项目建设有关的费用;与未来生产经营有关的其他费用。
河北省建设项目概算编制暂行办法
河北省建设项目概算编制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设项目概算编制工作,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有效控制工程项目投资,根据《河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项目概算是指根据拟建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内容,编制该建设项目所需投资额的文件。
建设项目总概算应完整地反映建设项目从筹建至竣工交付使用所需的全部费用。
第三条建设项目概算是初步设计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
采用两个阶段设计的建设项目,初步设计阶段必须编制设计概算;采用三个阶段设计的项目,技术设计阶段必须编制修正概算。
经初步设计审批部门同意调整概算的建设项目,原概算编制单位还应编制调整概算。
第四条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修正概算或调整概逄经批准后,编制单位应按审批意见编制建设项目的批准概算(或称审定概逄)、批准修正概算或批准调整概算。
经批准的建设项目概算作为编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签订贷款合同和项目总承包合同、控制施工图设计、考虑建设项目技术经济合理性的依据。
第五条河北省建设委员会是全省建设项目概算编制的主管部门。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建设项目分级管理的划分权限,负责管理辖区内建设项目的概算编制工作。
第六条专业建设项目除国家另有规定的以外,凡在河北省境内建设的工程,其概算编制均执行本办法。
第二章概算编制的原则第七条概算编制应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现行定额、指标、价格及其它有关的计价依据。
第八条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静态)是初步设计概算(静态)的最高限额。
未经原审批机关批准,不得随意突破。
第九条概算编制应实事求是、科学合理,防止少算、漏算或高估冒算,应合理预测至项目建成期的造价,包括静态投资和建成期价格、费率、利率、汇率等动态调整部分,打足项目投资。
第三章概算编制的依据第十条建设项目概算编制的依据是:(一)国家和本省有关工程建设的规定和政策;(二)经批准的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据此编制的初步设计图纸;(三)设备清单、价格、运杂费等;(四)省和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统一概算定额(指标)、费用定额,以及人工费、设备、材料价格和造价指数等;(五)有关合同、协议等;(六)其他资料(如土地征购、施工场地租用、青苗、房屋赔偿的单价、费用及依据等)。
河北省建筑工程计价标准
河北省建筑工程计价标准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HEBGYD-A-2008)总说明一、《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工程)(GJD-101-95)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按照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正常的施工条件,根据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操作规程和2000年《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编制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一般工业与您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接层工程。
三、本定额中的消耗量(不含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最高限价、标底的依据。
本定额是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报价、进行工程拨款、竣工结算、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编制企业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的基础或依据,是编制概算定额、概算指标和投资估算指标的主要资料。
四、本定额分为实体项目、措施项目及附录三部分,其中措施项目分为可竞争项目和不可竞争措施项目。
实体项目及不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不可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在投标报价时投标人可以调整。
五、本定额可竞争措施项目包括: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垂直运输工程、建筑物超高费、大型机械一次按拆及场外运输费及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其中其他可竞争项目由支挡土板、打拔钢板桩、降水工程、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配合费、工程定位复测场地清理费、成品保护费、二次搬运费、临时停电停水费、土建工程施工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费、在有害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降效增加费组成;不可竞争措施项目包括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
六、本定额适用于供料单价法,也可用于综合单价法。
七、建筑工程应用工料单价法计价方式时,在不同的几家阶段使用本定额应符合以下规定:1、在编制最高限价或标底时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根据市场行情或造价信息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按照常规、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法计算。
2、在报价时投标人可将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根据市场行情或造价信息进行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按照施工方案计算,消耗量可以合理调整,3、在价款调整、结算时,依据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合同约定进行调整。
2008年《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宣贯资料
2008年《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宣贯资料综合说明根据省建设厅《关于省工程建设造价管理总站编制2008年河北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批复》(冀建质[2006]341号文)的精神和部署,我们于2006年12月开始组织人员编制2008年《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08定额”),经省建设厅批准,于2008年7月1日起施行。
为便于广大概预算人员了解和掌握本综合基价,更好地为社会服务,现将编制情况介绍如下:一、定额编制的必要性2003年安装综合基价颁发以来,起到了合理确定和有效确定工程造价的作用,但随着人工、材料、机械单价大幅上涨,新工艺、新材料等不断出现,并且工程清单计价形式进一步推广,市场上迫切需要与之相匹配的定额,所以,我们及时地提出了编制2008年定额。
二、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市场经济规律,按照有利于建筑业健康发展、合理公平竞争,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适应市场需要,做到既符合国家的各项政策,又反映我省实际情况,力求项目齐全、简明适用,基本上满足我省安装工程计价改革发展的要求。
三、编制原则1、以2003年《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河北省综合基价》及2006年《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为基础,对不适合我省实际情况的项目、水平进行修改完善,补充我省已成熟的新工艺、新材料项目。
结合新的标准图,删除了旧标准图的项目,增加了新标准图的做法。
2、08定额分实体项目和措施项目两部分,措施项目分可竞争措施项目、不可竞争措施项目。
实体项目、不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不得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在投标报价时投标人可以合理调整。
3、力求与市场实际情况基本吻合,并与其它专业定额协调一致。
4、适应、满足工料单价法,也可用于综合单价法报价和标底的需要。
5、便于计算机应用。
6、本定额中消耗量水平反映社会平均水平,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维护承包方和发包方的合法权益。
河北省建设项目概算其他费用的内容、标准及计算依据和方法
续表
序号
费用名称及内理费:
系指委托工程监理单位对工程实施监理工作所需费用
内容:设计阶段监理和施工阶段监理
按工程投资差别费率计算
工程投资M(万元)
设计监理a(%)
施工监理b(%)
M<500
500«M<1000
1000«M<5000
5000«M<10000
10000«M<50000
50000«M<100000
100000«M
0.2<a
0.15«a<0.2
0.1«a<0.15
0.08«a<0.1
0.05«a<0.08
0.03«a<0.05
a«0.03
2.50<b
2.00«b<2.50
1.40«b<2.00
1.20«b<1.40
0.80«b<1.20
按建设项目投资额计算单位:万元
服务项目投资额
3000以下
3000~
20000
20000~
1000000
10000~
500000
500000~
1000000
1000000
以上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1~2
2~4
4~7
7以上
环境影响报告书(含大纲)
5~6
6~15
15~35
35~75
75~110
110
评估环境影响报告表
4450.8
8276.7
11987.5
15391.4
18793.8
34948.9
河北省建筑安装工程概算费用定额
河北省建筑、安装工程概算费用定额
(征求意见稿)
说明
一、《河北省建筑、安装工程概算费用定额》(如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国家及省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状况,经调查测算编制旳。
二、本定额是编制建筑安装工程设计概算旳根据,也是编制投资估算指标旳基础。
三、本定额与《河北省建筑工程概算定额》、《河北省安装工程概算定额》配套使用。
四、本定额合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旳新建、扩建工程。
其中建筑工程旳土石方、建筑物超高费、垂直运送费、特大型机械进出场及一次安拆费、桩基础工程及装饰装修工程均执行建筑工程概算费率,不再单独计取。
五、本定额中建筑、安装工程类别划分按照《河北省建筑、安装、市政、装饰装修工程费用原则》中旳工程类别划分标精确定。
六、本定额中税金按照增值税简易计税措施计算。
七、本定额中各名词含义同《河北省建筑、安装、市政、装饰装修工程费用原则》。
一、建筑工程概算费率
二、安装工程概算费率
三、计价程序表。
河北省2012定额工程费用标准介绍
河北省建筑、安装、市政、装饰装修工程费用标准(HEBGFB-1-2012)河北省工程建设造价管理总站主编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冀建市〔2012〕406号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颁布2012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等计价依据的通知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省直有关部门、华北石油管理局: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建设工程造价,满足工程建设计价的需要,我厅组织编制了2012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河北省建设工程材料价格》、《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河北省建筑、安装、市政、装饰装修工程费用标准》(以下简称2012计价依据),现予颁布,自2012年7月1日起执行。
原颁发的计价依据及2010年《河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节能项目消耗量定额》自2012年7月1日起停止执行。
在建工程,2012年7月1日以后完成的工程量按以上有关计价依据消耗量调整,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按以上有关计价依据规定调整。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计取和管理按照我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计取和管理的指导意见》执行。
2012计价依据由省工程建设造价管理总站负责管理和解释。
请在执行中认真积累资料,及时反馈意见,以臻完善。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八日2目录1 总说明 (4)2 费用项目组成 (5)3 规费计取方式 (9)4 有关规定 (11)5 建筑、安装、市政、装饰装修工程费用标准 (13)5.1 建筑工程费用标准 (12)5.2 安装工程费用标准 (16)5.3 市政工程费用标准 (18)5.4 装饰装修工程费用标准 (20)5.5 包工不包料工程费用标准 (21)6 工程计价程序 (24)(建标﹝2003﹞附录1 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 的通知》206号) (24)附录2 住建部《关于转发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2﹞32号) (28)附录3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计取和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冀建市﹝2012﹞386号) (38)附录4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筑安装概算定额等计价依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的通知》(冀建市﹝2012﹞408号) (45)(冀建质﹝2011﹞附录5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实施“优质优价”的通知》756号) (46)附录6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现行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中综合用工单价的通知》(冀建质﹝2012﹞195号) (47)附录7 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建筑工程最高限价和竣工结算备案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冀建法﹝2007﹞315号) (49)附录8 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的通知》(冀建法﹝2006﹞003号) (54)31 总说明1.0.1 《河北省建筑、安装、市政、装饰装修工程费用标准》(以下简称本标准)是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综合测算编制的。
河北省建筑、安装、市政、装饰装修工程费用标准(HEBGFB-1-2012)精编版
河北省建筑、安装、市政、装饰装修工程费用标准(HEBGFB-1-2012)河北省工程建设造价管理总站主编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冀建市〔2012〕406号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颁布2012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等计价依据的通知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省直有关部门、华北石油管理局: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建设工程造价,满足工程建设计价的需要,我厅组织编制了2012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河北省建设工程材料价格》、《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河北省建筑、安装、市政、装饰装修工程费用标准》(以下简称2012计价依据),现予颁布,自2012年7月1日起执行。
原颁发的计价依据及2010年《河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节能项目消耗量定额》自2012年7月1日起停止执行。
在建工程,2012年7月1日以后完成的工程量按以上有关计价依据消耗量调整,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按以上有关计价依据规定调整。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计取和管理按照我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计取和管理的指导意见》执行。
2012计价依据由省工程建设造价管理总站负责管理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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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二年六月十八日目录1 总说明52 费用项目组成63 规费计取方式104 有关规定125 建筑、安装、市政、装饰装修工程费用标准135.1 建筑工程费用标准135.2 安装工程费用标准175.3 市政工程费用标准195.4 装饰装修工程费用标准215.5 包工不包料工程费用标准226 工程计价程序.............................................................................. . (24)附录1 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 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 25附录2 住建部《关于转发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2﹞32号)29 附录3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计取和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冀建市﹝2012﹞386号) (39)附录4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筑安装概算定额等计价依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的通知》(冀建市﹝2012﹞408号) (45)附录5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实施“优质优价”的通知》(冀建质﹝2011﹞756号)47附录6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现行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中综合用工单价的通知》(冀建质﹝2012﹞195号)48附录7 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建筑工程最高限价和竣工结算备案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冀建法﹝2007﹞315号)50 附录8 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的通知》(冀建法﹝2006﹞003号)551 总说明1.0.1 《河北省建筑、安装、市政、装饰装修工程费用标准》(以下简称本标准)是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综合测算编制的。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颁发《河北省建筑工程概算定额》等定额的通知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颁发《河北省建筑工程概算定额》等定额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8.12.24•【字号】冀建工〔2018〕53号•【施行日期】2018.12.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颁发《河北省建筑工程概算定额》等定额的通知冀建工〔2018〕53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发展改革委(局),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局、改革发展局,各相关单位:为有效控制建设工程投资,规范工程概算的编制行为,提高工程投资效益,现将2018年编制的《河北省建筑工程概算定额》《河北省安装工程概算定额》《河北省建筑、安装工程概算费用定额》和《河北省建设项目概算其他费用定额》予以颁发,自2019年3月1日起施行。
原省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颁发的《河北省建筑工程概算定额》(冀建质〔2005〕562号)、《河北省安装工程概算定额》(冀建质〔2005〕561号)、《河北省建筑、安装工程概算费用定额》(冀建质〔2005〕560号)和《河北省建设项目概算其他费用定额》(冀建质〔2004〕158号)同时废止。
本文颁发的定额由河北省工程建设造价管理总站负责具体管理和解释工作,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网站(/)和省发展改革委网站(/)公开,不再出版发行。
请在施行过程中认真积累资料,及时反馈意见,以臻完善。
附件:1.河北省建筑工程概算定额2.河北省安装工程概算定额3.河北省建筑、安装工程概算费用定额4.河北省建设项目概算其他费用定额5.编制单位和参编人员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12月24日。
河北省建设项目概算编制暂行办法
河北省建设项目概算编制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设项目概算编制工作,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有效控制工程项目投资,根据《河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项目概算是指根据拟建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内容,编制该建设项目所需投资额的文件。
建设项目总概算应完整地反映建设项目从筹建至竣工交付使用所需的全部费用。
第三条建设项目概算是初步设计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
采用两个阶段设计的建设项目,初步设计阶段必须编制设计概算;采用三个阶段设计的项目,技术设计阶段必须编制修正概算。
经初步设计审批部门同意调整概算的建设项目,原概算编制单位还应编制调整概算。
第四条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修正概算或调整概逄经批准后,编制单位应按审批意见编制建设项目的批准概算(或称审定概逄)、批准修正概算或批准调整概算。
经批准的建设项目概算作为编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签订贷款合同和项目总承包合同、控制施工图设计、考虑建设项目技术经济合理性的依据。
第五条河北省建设委员会是全省建设项目概算编制的主管部门。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建设项目分级管理的划分权限,负责管理辖区内建设项目的概算编制工作。
第六条专业建设项目除国家另有规定的以外,凡在河北省境内建设的工程,其概算编制均执行本办法。
第二章概算编制的原则第七条概算编制应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现行定额、指标、价格及其它有关的计价依据。
第八条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静态)是初步设计概算(静态)的最高限额。
未经原审批机关批准,不得随意突破。
第九条概算编制应实事求是、科学合理,防止少算、漏算或高估冒算,应合理预测至项目建成期的造价,包括静态投资和建成期价格、费率、利率、汇率等动态调整部分,打足项目投资。
第三章概算编制的依据第十条建设项目概算编制的依据是:(一)国家和本省有关工程建设的规定和政策;(二)经批准的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据此编制的初步设计图纸;(三)设备清单、价格、运杂费等;(四)省和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统一概算定额(指标)、费用定额,以及人工费、设备、材料价格和造价指数等;(五)有关合同、协议等;(六)其他资料(如土地征购、施工场地租用、青苗、房屋赔偿的单价、费用及依据等)。
河北省2018安装工程概算定额
河北省安装工程概算定额总说明一、《河北省安装工程概算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编制安装工程设计概算的依据,也是编制投资估算指标的参考依据。
二、本定额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工程(包括既有建筑的接层工程)。
三、本定额是在2012年河北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基础上,依据现行国家和河北省标准、规范和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有关规定,结合我省目前建筑施工企业技术装备社会平均水平及合理的施工方法,按照以主带次的原则进行综合扩大编制的。
四、本定额包含的内容是按工程常规做法编制的,在编制设计概算时可根据工程实际进行调整。
五、本定额综合用工单价、材料价格、施工机械台班单价为现行消耗量定额基期价,编制设计概算时可以进行调整。
六、措施费(一)本定额中的措施费,除另有注明外,均以定额中各专业工程实体消耗项目的人工费、机械费之和为基础计算。
(二)超高费指高度在六层或二十米以上的工业、民用建筑施工时发生的降效费用。
其费用按下表计算:超高费计算表(三)操作高度增加费(已考虑操作高度增加因素的项目除外)指以操作物操作高度离楼地面超过规定界限后施工发生的降效费用,以高度增加部分的人工费、机械费之和为计算基数。
给排水、采暖工程以3.6m为界,消防、医疗气体输送管道以5m为界,通风空调工程以6m为界,电气工程以5m为界。
其费用按下表计算:操作高度增加费计算表(四)垂直运输费指工业与民用建筑中安装工程施工时发生的垂直运输机械费用,层高在5m以内的单层建筑(无地下室)内的安装工程不计算垂直运输费。
垂直运输费按1.2%计取(机械费占100%)。
(五)脚手架搭拆费按下表计算:脚手架搭拆费计算表(六)采暖工程系统调整费以采暖工程(不包括锅炉房配管及外部供热管网工程)为基础按13.05%计取(人工费和材料费各占50%)。
(七)通风空调工程系统调整费以通风空调工程为基础按10.14%计取(人工费占25%、材料费占75%)。
(八)其他措施费。
本定额中其他措施费包括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配合费、冬季施工增加费、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二次搬运费、工程定位复测配合费及场地清理费、停水停电增加费。
河北省2012定额工程费用标准
河北省建筑、安装、市政、装饰装修工程费用标准(HEBGFB-1-2012)河北省工程建设造价管理总站主编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冀建市〔2012〕406号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颁布2012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等计价依据的通知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省直有关部门、华北石油管理局: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建设工程造价,满足工程建设计价的需要,我厅组织编制了2012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河北省建设工程材料价格》、《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河北省建筑、安装、市政、装饰装修工程费用标准》(以下简称2012计价依据),现予颁布,自2012年7月1日起执行。
原颁发的计价依据及2010年《河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节能项目消耗量定额》自2012年7月1日起停止执行。
在建工程,2012年7月1日以后完成的工程量按以上有关计价依据消耗量调整,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按以上有关计价依据规定调整。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计取和管理按照我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计取和管理的指导意见》执行。
2012计价依据由省工程建设造价管理总站负责管理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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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二年六月十八日目录1 总说明 (4)2 费用项目组成 (5)3 规费计取方式 (9)4 有关规定 (11)5 建筑、安装、市政、装饰装修工程费用标准 (13)5.1 建筑工程费用标准 (12)5.2 安装工程费用标准 (16)5.3 市政工程费用标准 (18)5.4 装饰装修工程费用标准 (20)5.5 包工不包料工程费用标准 (21)6 工程计价程序 (24)(建标﹝2003﹞附录1 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 的通知》206号) (24)附录2 住建部《关于转发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2﹞32号) (28)附录3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计取和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冀建市﹝2012﹞386号) (38)附录4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筑安装概算定额等计价依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的通知》(冀建市﹝2012﹞408号) (45)(冀建质﹝2011﹞附录5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实施“优质优价”的通知》756号) (46)附录6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现行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中综合用工单价的通知》(冀建质﹝2012﹞195号) (47)附录7 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建筑工程最高限价和竣工结算备案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冀建法﹝2007﹞315号) (49)附录8 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的通知》(冀建法﹝2006﹞003号) (54)1 总说明1.0.1 《河北省建筑、安装、市政、装饰装修工程费用标准》(以下简称本标准)是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综合测算编制的。
河北省2012定额工程费用标准
河北省建筑、安装、市政、装饰装修工程费用标准(HEBGFB-1-2012)河北省工程建设造价管理总站主编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冀建市〔2012〕406号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颁布2012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等计价依据的通知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省直有关部门、华北石油管理局:为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建设工程造价,满足工程建设计价的需要,我厅组织编制了2012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河北省建设工程材料价格》、《河北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河北省建筑、安装、市政、装饰装修工程费用标准》(以下简称2012计价依据),现予颁布,自2012年7月1日起执行。
原颁发的计价依据及2010年《河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节能项目消耗量定额》自2012年7月1日起停止执行。
在建工程,2012年7月1日以后完成的工程量按以上有关计价依据消耗量调整,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按以上有关计价依据规定调整。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计取和管理按照我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计取和管理的指导意见》执行。
2012计价依据由省工程建设造价管理总站负责管理和解释。
请在执行中认真积累资料,及时反馈意见,以臻完善。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八日目录1 总说明 52 费用项目组成 63 规费计取方式 104 有关规定 125 建筑、安装、市政、装饰装修工程费用标准 135.1 建筑工程费用标准 135.2 安装工程费用标准 175.3 市政工程费用标准 195.4 装饰装修工程费用标准 215.5 包工不包料工程费用标准 226 工程计价程序.............................................................................. . (24)附录1 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 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 25附录2 住建部《关于转发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12﹞32号) 29附录3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计取和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冀建市﹝2012﹞386号) (39)附录4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建筑安装概算定额等计价依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的通知》(冀建市﹝2012﹞408号) (45)附录5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实施“优质优价”的通知》(冀建质﹝2011﹞756号) 47附录6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现行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中综合用工单价的通知》(冀建质﹝2012﹞195号) 48附录7 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建筑工程最高限价和竣工结算备案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冀建法﹝2007﹞315号) 50附录8 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的通知》(冀建法﹝2006﹞003号) 551 总说明1.0.1 《河北省建筑、安装、市政、装饰装修工程费用标准》(以下简称本标准)是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综合测算编制的。
河北省建筑工程计价标准
河北省建筑工程计价标准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HEBGYD-A-2008)总说明一、《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工程)(GJD-101-95)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按照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正常的施工条件,根据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操作规程和2000年《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编制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一般工业与您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接层工程。
三、本定额中的消耗量(不含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最高限价、标底的依据。
本定额是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报价、进行工程拨款、竣工结算、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编制企业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的基础或依据,是编制概算定额、概算指标和投资估算指标的主要资料。
四、本定额分为实体项目、措施项目及附录三部分,其中措施项目分为可竞争项目和不可竞争措施项目。
实体项目及不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不可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在投标报价时投标人可以调整。
五、本定额可竞争措施项目包括: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垂直运输工程、建筑物超高费、大型机械一次按拆及场外运输费及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其中其他可竞争项目由支挡土板、打拔钢板桩、降水工程、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配合费、工程定位复测场地清理费、成品保护费、二次搬运费、临时停电停水费、土建工程施工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费、在有害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降效增加费组成;不可竞争措施项目包括安全防护、文明施工费。
六、本定额适用于供料单价法,也可用于综合单价法。
七、建筑工程应用工料单价法计价方式时,在不同的几家阶段使用本定额应符合以下规定:1、在编制最高限价或标底时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根据市场行情或造价信息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按照常规、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法计算。
2、在报价时投标人可将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根据市场行情或造价信息进行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按照施工方案计算,消耗量可以合理调整,3、在价款调整、结算时,依据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合同约定进行调整。
建筑安装工程概算定额
建筑安装工程概算定额第一章:什么是建筑安装工程概算定额?1.1 定额的定义定额是指在建筑安装工程中,按照一定的依据和特定的费用计算方法,对工程量进行预估和计算的标准。
它包括材料和设备的数量,劳动力的工时以及施工所需的辅助材料等内容。
定额是建筑安装工程投资的依据,也是建筑工程施工的重要参考文件。
1.2 定额的作用建筑安装工程概算定额的编制是为了更好地控制工程投资,合理安排建设工作,提高工程质量。
它是建筑施工项目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能够帮助建筑师、工程师和投资者了解工程所需材料和人力资源的配备情况,从而对建筑项目进行预测和控制。
定额还可以用于招投标过程中的预算编制和投标报价的确定,以及施工进度和质量的监督评估。
第二章:建筑安装工程概算定额的编制方法2.1 国家标准定额国家标准定额是指由国家标准化委员会颁布的,用于建筑安装工程概算编制的统一标准。
国家标准定额包括各类建筑安装工程的项目名称、定额单位、定额工程量和价格等内容。
编制国家标准定额需要收集和整理大量的建筑工程数据,并参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核和评审。
2.2 区域标准定额区域标准定额是指根据地理区域和经济因素的差异,对国家标准定额进行调整和修订的概算定额。
由于不同地区的建筑材料和劳动力成本存在差异,所以需要在国家标准定额的基础上进行适当的调整,以便更好地反映当地的实际情况。
2.3 项目特殊定额项目特殊定额是指根据具体工程项目的特点和要求,以及施工单位的经验和技术进行编制的定额。
项目特殊定额主要包括施工工艺和方法、设备和材料的使用、施工周期等内容。
这些定额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编制的,不同的项目可能会有不同的特殊定额。
2.4 软件辅助编制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发展和普及,建筑安装工程概算定额的编制越来越多地借助于专业软件进行。
这些软件可以根据用户输入的工程参数,自动生成定额计算结果,并进行统计和分析。
软件辅助编制可以提高编制效率和准确性,减少人工计算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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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建筑、安装工程概算费用定额
(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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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一、《河北省建筑、安装工程概算费用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国家及省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经调查测算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编制建筑安装工程设计概算的依据,也是编制投资估算指标的基础。
三、本定额与《河北省建筑工程概算定额》、《河北省安装工程概算定额》配套使用。
四、本定额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工程。
其中建筑工程的土石方、建筑物超高费、垂直运输费、特大型机械进出场及一次安拆费、桩基础工程及装饰装修工程均执行建筑工程概算费率,不再单独计取。
五、本定额中建筑、安装工程类别划分按照2012年《河北省建筑、安装、市政、装饰装修工程费用标准》中的工程类别划分标准确定。
六、本定额中税金按照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计算。
七、本定额中各名词含义同2012年《河北省建筑、安装、市政、装饰装修工程费用标准》。
2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