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公布
云南师范大学
云南师范大学2011年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批准,2011年我校继续招收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热忱欢迎广大的教育工作者报考我校。
一、培养目标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是具有特定教育职业背景的专业性学位,主要培养面向基础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需要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开展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工作是对基础教育教学和管理人员实施正规、系统、高水平的学位教育,旨在加强基础教育骨干教师队伍的建设,培养和造就一批政治、业务水平较高的师资。
该学位获得者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既要掌握某门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又要懂得现代教育基本理论和学科教学或教育管理的理论及方法,具有运用所学理论和方法解决学科教学或教育管理实践中存在的实际问题的能力,能比较熟练地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
二、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一)招生对象在职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和其他中等学校的文化基础课专任教师或管理人员,以及省、市、区、县教育研究部门或政府机关教育系统中有相当于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的教研员或管理人员。
(二)报考条件1、2008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注:党校学历及地方学历均不予认可)。
2、年龄在45岁(含45岁)以下,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一)报名方式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二)网上报名时间及要求1、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7月1日——14日2、网上报名要求(1)符合报考条件欲报考的考生,请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中“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统一网上报名系统”填写、提交考试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电子照片(护照证件照片标准)、现场确认前,可以随时浏览、修改相关信息。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须打印报名系统生成的《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样表)》,同时请考生记住自己的网上报名号,以便进行现场确认。
清华经管2011年金融硕士考研招生简章
清华经管2011年金融硕士考研招生简章清华大学经管学院通过推荐免试和研究生招生考试方式招收2011年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一、接收推荐免试生推荐免试招收金融硕士研究生按照《清华大学关于2007级本科生推荐免试研究生的若干规定》(对清华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清华大学2011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有关要求》执行。
二、研究生招生考试有关要求(一)报考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社会主义法治事业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在研究生入学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 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4.原毕业专业为理工类或经济管理类专业为佳,支持并鼓励理工科专业跨专业报考。
(二)报名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报名(/),报名时间按教育部统一规定。
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3.凡在清华大学参加初试的考生,必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系统中交纳初试报考费,在交费成功24小时后,须登陆我校网上报名系统打印《2011年清华大学硕士研究生报名信息表》,2010年11月5日前寄(送)到清华大学研招办。
11月9~12日可登陆我校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照片,并于12月中旬后上网打印准考证。
清华大学网上报名系统登陆网址为:4.在外地报名点参加初试的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报名后,按照当地报名点的要求交初试报考费、照相。
5.院系代码为“051”,专业代码为“025100”。
6. 下载打印《准考证》按教育部统一规定时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信息查询和打印。
中国人民大学201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国人民大学201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为促进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和少数民族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加速西部少数民族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根据教育部201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管理办法,我校2011年继续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
一、报考条件(一)硕士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政审合格,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2.保证毕业后回定向地区(单位)就业。
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回定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就业。
3.应届本科毕业生中的推荐免试生可申请进入本计划。
4.汉族考生限定为本计划生源范围内的在职人员和民族自治地方的非在职人员。
5、本计划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考。
6.其他报考条件参见《中国人民大学201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二)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政审合格,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2.保证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到定向单位或地区就业。
3、本计划不接受同等学力考生报考。
4.其他报考条件参见《中国人民大学201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二、招生生源范围招生生源范围是西部12省、自治区、直辖市,海南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4省民族自治地方和边境县(市),湖南湘西自治州、张家界(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湖北恩施自治州,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的教师和管理人员。
重点招收教育(双语师资)、农牧业、医学、少数民族语言及特色文化艺术、信息技术和经济、能源、公共事业管理等领域从业人员。
根据教育部文件,我校招收博士生计划为15人,硕士生计划为40人。
复旦大学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复旦大学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为了适应我国经济建设对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需要,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我校从2001年起招收和培养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2011年将继续在电子与通信工程、集成电路工程、项目管理、物流工程、计算机技术、软件工程、光学工程、生物医学工程、材料工程、化学工程、环境工程、生物工程等领域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一、招生对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可报考:1、2008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
2、2007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报考电子与通信工程、集成电路工程、计算机技术、软件工程等四个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的限制。
二、报名流程(全国统一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1.预报名登记:即日起从/me下载《预报名登记表》(附件一),填写后发送至meng@。
2.网上报名:7月1日至14日,考生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的“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统一网上报名系统”填写、提交考试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电子照片(采用护照证件照片标准,具体要求见附件,该电子照片将在《报名登记表》、《资格审查表》、准考证、成绩单上使用)。
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系统生成的《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样表)。
3.现场确认:7月16日至18日期间,已经报名的考生到现场确认点(网上报名成功后得到的具体地点信息提示)校验身份证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现役军人、人民武装警察也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缴纳考试报名费,签字确认考试报名信息,并领取2011版《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考试4、准考证发放:10月15日后,考生可在学位网下载准考证,并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
凭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下载打印的准考证按时进入试场,由监考老师核对身份后换发正式准考证,若考试前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遗失及任何导致考试当天无法提供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验证的考生将不得参加此次考试。
2011年各个高校研究生招收公费情况
学校2010年招生计划其中国家计划内招生国家计划招生所占比例学费情况山东师范大学16301630100.00%我校公布的学术型招生计划全部为公费青岛大学159********.00%录取类别计划内公费山东科技大学12801280100.00%公费人数约占每年招收人数的95%深圳大学12501250100.00%学术型全公费曲阜师范大学11301130100.00%我校公布的招生计划全部为公费。
山东农业大学940940100.00%我研究生招生培养基本上仍由国家拔款,没有实行收费政策。
青岛科技大学740740100.00%我校公布的招生计划全部为公费。
山东中医药大学541541100.00%成绩合格计划内被录取的研究生一律公费 (含全日制专业学位)。
济南大学479479100.00%目前我校经全国统考统招的研究生均不收取学费.新疆财经大学460460100.00%青岛理工大学425425100.00%凡在我校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全公费。
学生只缴纳住宿费和书杂费。
聊城大学380380100.00%我校2011年招生计划全为公费计划(以教育部下达下达的计划为准)。
烟台大学380380100.00%除专业学位外,我校第一志愿录取为公费!山东建筑大学365365100.00%2011年研究生(含调剂生)除MBA全部公费,并且提供助学金、奖学金、勤工俭学岗位等各种奖助政策。
山东理工大学360360100.00%我校所招收的硕士研究生目前都是公费。
潍坊医学院354354100.00%青岛农业大学335335100.00%近几年来,我校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大部分是公费,每生每月享受200元的生活长春中医药大311311100.00%学山东经济学院310310100.00%目前我校经全国统考统招的学术型研究生均不收取学费;MBA考生为自筹经费,学费共计30000元。
鲁东大学290290100.00%全部公费山东轻工业学院280280100.00%我校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公布的招生计划均为国家计划内(公费)研究生。
英语笔译(翻译硕士) 学科代码:055201 所属学院代码: 高级翻译学院
201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一、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学科领域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和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招生名额学制二至三年,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发的实际指标为准,包括非定向生、定向生、委培生、自筹经费生。
实际招生指标以教育部下发指标为准。
三、报考条件报名参加学术型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五)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六)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1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自考主干课程5门以上成绩合格;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一)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报考学术型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条件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二)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报考学术型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条件的各项要求。
教民厅〔2010〕1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
教民厅〔2010〕1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1年少数民族⾼层次教民厅…2010?1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1年少数民族⾼层次⾻⼲⼈才研究⽣招⽣计划的通知各省、⾃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等学校招⽣委员会,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有关研究⽣招⽣单位:现将2011年少数民族⾼层次⾻⼲⼈才研究⽣招⽣计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少数民族⾼层次⾻⼲⼈才研究⽣招⽣计划为国家定向培养专项招⽣计划,此计划在全国研究⽣招⽣总规模之内单列下达,不得挪作他⽤。
2011年计划招⽣5000⼈,其中,博⼠研究⽣1000⼈,硕⼠研究⽣4000⼈,可招收10%的在职汉族考⽣和民族⾃治地⽅的⾮在职汉族考⽣,各招⽣单位要严格执⾏汉族考⽣招⽣⽐例要求,不得超⽐例录取。
被录取的硕⼠研究⽣,先在⾼校基础培训基地集中进⾏⼀年基础强化培训(基础培训点另⾏通知)。
博⼠研究⽣直接⼊校学习。
学⽣在校学习期间(含基础培训)住宿费、⽣活费⾃理。
各招⽣单位对家庭经济困难学⽣按国家有关政策予以资助,确保其完成学业。
⼆、考⽣报考资格的确认由各省、⾃治区、直辖市教育⾏政部门民族教育处负责,未设民族教育处的由⾼等教育处等相关处室负责。
各招⽣单位要认真做好报考考⽣的政审⼯作。
三、招⽣⼯作实⾏“定向招⽣、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和采取“⾃愿报考、统⼀考试、适当降分、单独划线”的原则。
招⽣录取的具体办法,由我部另⾏通知。
学⽣毕业后,按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
四、报考少数民族⾼层次⾻⼲⼈才计划的硕⼠⽣考⽣采取与全国硕⼠研究⽣统⼀报名⽅式,参加全国硕⼠研究⽣统⼀⼊学考试。
报考博⼠研究⽣的考⽣参加招⽣单位统⼀组织的博⼠研究⽣⼊学考试,考试科⽬和考试时间由招⽣单位⾃⾏确定。
五、各招⽣单位要严格执⾏和落实教育部单独划定的复试分数线和其他相关政策,对符合国家确定的基本要求的考⽣实⾏差额复试。
录取⼯作按照德智体要求全⾯衡量,硕⼠研究⽣依照下达到各省、⾃治区、直辖市的计划数和民族⽐例顺次录取。
教学司〔2010〕24号关于做好201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教学司〔2010〕24号关于做好201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1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0〕24号各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各有关研究生招生单位: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是重要的研究生招生选拔方式,为进一步发挥推免生工作在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突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以及推动高等教育实施素质教育等方面的作用,2011年推免生工作要更加突出推免生工作机制创新,切实加强规范化管理,着力提高推免生质量、进一步促进研究生教育结构调整。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关于推免生名额确定有关高等学校要逐步建立健全与培养质量、学科水平、专业特色和创新人才等因素相联系的推免生名额确定激励机制。
在教育部确定的名额(见附件1)内统筹兼顾各学科专业和各专业学位类别生源情况,合理安排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两个类型推免生名额的分配,积极配合促进研究生教育结构的调整。
各有关高校要加强本校推免生工作制度建设,制定和完善科学的评价体系、严谨的工作程序和细致的工作方案,要德智体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推荐,尤其要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考核,确保推荐免试生的选拔质量。
二、加强推免生的校际交流各有关高校要逐步建立和完善推免生校际交流和保障机制,鼓励和支持本校推免生到其他招生单位就读,不得干预推免生合理流动。
被多个接收单位接收的推免生,由考生自主选择去向。
2011年学术型推免生留本校最高比例不得高于我部文件的有关要求,各高校在发放推荐免试生表格时要做留校、外推的标记,以便省级招办检查核实。
专业学位推免生名额留本校比例暂不作规定,鼓励各校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
三、关于新增开展推免生工作高校的确定最近,我司组织了新增开展推免生工作高校遴选工作,经专家委员会评审并按规定进行公示,确定中央戏剧学院等50所高校(名单及名额方案见附件2)从2011年起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
教学司〔2011〕16号-关于印发201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和招生简章的通知
关于印发201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和招生简章的通知教学司…2011‟1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各研究生招生单位:为做好201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根据《201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教学…2011‟10号)(以下简称《管理规定》),我司制定了《201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和《2012年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以下分别简称《细则》和《简章》),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201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实施细则2.2012年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教育部高校学生司二〇一一年八月十八日抄送:教育部考试中心、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附件1:201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实施细则根据《201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编制招生专业目录按照《关于编制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通知》(教学厅函…2011‟15号)执行。
二报名(一)准备工作1.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招生单位和报考点须按照《2012年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进程表》(见附1)要求,做好报名各项准备工作。
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考点,并按规定报教育部备案。
保密室不符合教育部、中宣部、公安部、国家保密局《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教考试[2004]2号)(以下简称《保密工作规定》)标准的单位,不能设为报考点、不能存放试题(卷)。
报考点设臵要适当集中,相对稳定,以设在地(市、州)招办或高等学校为宜。
报考点的负责人由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或高等学校负责人担任。
报考点接受考生咨询,办理报名手续,安排考场,组织考试(此情况下报考点也称考点),也可另设考点组织考试。
每个考点可设臵若干考场。
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应根据报名工作要求,组织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招生政策和技术培训。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一、培养目标符合“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要求,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公安高层次专门人才,在本门学科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或公安实践工作的能力。
二、报考条件符合以下条件的社会各界考生,均可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
(一)政治条件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能与党中央路线、方针、政策保持一致。
2、品德优良,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党纪、政纪处分。
3、无不宜做公安民警的其它原因。
(二)年龄条件报考国家计划内非定向或计划外自筹经费的年龄不超过27周岁,即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计划内定向或计划外委托培养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66年7月1日后出生。
(三)学历条件1、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
2、符合报考条件的同等学力人员。
3、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的人员,在高校学习的专业应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的人员,在高校学习的专业应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4、报考警务硕士专业学位的人员,须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且毕业满3年。
5.报考公共管理硕士的人员,另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
(四)身体条件考生既须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细则的要求,还应达到以下标准:1、男生身高应不低于1.70米,体重不轻于50公斤、不超过标准体重25%;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体重不轻于45公斤、不超过标准体重25%。
左右眼裸视力,理科类专业考生不低于4.8(0.6),文科类专业考生不低于4.6(0.4)。
信阳师范学院2009年到2011年招收攻读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招生简章以及初试,复试参考书目
信阳师范学院2011年招收攻读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简章文章来源:研究生处点击: 4997 最后更新:2010-9-2 15:56:12 责任编辑:yjs一、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4)在以往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没有作弊行为;(5)具有国家承认的研究生学历的在职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研究生的人员的年龄可适当放宽;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考生在规定的报名日期内(10月10-31日)自行登陆 或 进行网上报名(应届本科毕业生可在9月25-29日进行预报名),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进行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报考时应认真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招办、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校正网报信息。
四、全日制应用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报名方式及考试时间为提高研究生培养的社会适应性和竞争力,按照教育部有关“分列招生计划、分类报名考试、分别确定录取标准”的原则,经教育部批准,2011年我校拟招收教育硕士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详见招生目录)。
西北政法大学2011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西北政法大学2011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JM)简章西北政法大学是一所直属陕西省领导,以法学为主,兼有哲学、经济学、文学、管理学等学科的高校。
溯源于1937年创办的陕北公学,正式成立于1958年。
学校坐落于闻名世界的历史文化名城西安南郊,是西北地区法律教育、法学研究和法律信息资料的中心和我国培养法律专门人才的重镇。
学校设刑事法学院、民商法学院、经济法学院、行政法学院、国际法学院、公安学院等法学教学研究单位,以及法学研究所、法律诊所训练中心、《法律科学》编辑部等辅助机构。
秉承质朴、虚己、淳厚的学术传统,学校拥有一支实力雄厚、水平较高的师资队伍,其中有法学教授75名,副教授241名,讲师217人;法学/法律硕士研究生导师164名,7名法学专业博士生导师,兼职法律硕士实务导师25名。
法学学科综合实力强。
1980年即开始培养刑法专业硕士研究生。
现有法学硕士一级学科授予权,招收和培养法学10个二级学科以及警察法学、侦查学(均自主设置)专业的硕士研究生。
法理学、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诉讼法学、国际法学为省级重点学科,2008年被批准为陕西省普通高校重点学科专项资金建设项目。
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为陕西省唯一的法学重点研究基地。
法学硕士点在2005年国务院学位办组织的合格评估中全部“合格”。
2008年我校成为中央指定的政法干警招录体制改革第一批试点单位。
学校自1997年起开办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是国务院批准的全国第二批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单位,也是西北地区最早获得法律硕士学位授权的高校,在西北地区培养法律硕士历史最久,规模最大,办学经验丰富。
学校崇尚“理实兼备”和“服务基层”的法律硕士教育理念,不断探索和改进应用型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教育管理制度,为边疆和内地各级党政、司法和其它社会管理机构培养了大批骨干法律专门人才,迄今已招收11届法律硕士研究生,2341人被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201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0年09月14日 09:55 来源: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一、培养目标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包含学术型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一)报名参加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及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5.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历(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1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在公开发表的刊物上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一篇的人员;(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学费学术型研究生为公费,不收取学习费用。
专业会计硕士研究生学习费用为每学年一万元(共两学年)。
四、单位代码及通讯地址单位代码:81601单位名称: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通迅地址:(100142)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甲28号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10)88190380 88190324网址:五、考试(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中央美术学院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央美术学院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央美术学院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也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研究生院的高校,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校,是一所美术设计专业及相关专业等多学科综合性重点大学。
学校地处中国北京朝阳区。
中央美术学院现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6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88个(含28个自设专业),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8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82个。
拥有工程硕士(含软件工程)、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高级工商管理硕士(EMBA)、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会计硕士(MPAcc)、风景园林硕士(MLA)、建筑学硕士、艺术硕士、体育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等专业学位授权点。
热忱欢迎全国各地青年报考我校各类研究生。
一、招生规模2011年中央美术学院招收各类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4100余名,其中含推荐免试、统考生、全日制专业学位、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
目录中招生规模和各专业招生人数仅供参考,以国家下达的2010年研究生招生规模为准。
本单位将保留根据国家下达的规模以及各专业上线生源情况对各专业招生人数进行调整的权力。
二、报考条件(一)全国统考学术型硕士生的报考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身体健康。
考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考生年龄不限。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均必须获得毕业证书)。
3、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9月1日),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报考。
5、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6、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交通运输)西安交通大学年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精编
(交通运输)西安交通大学年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交通运输)西安交通大学年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西安交通大学2011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学术型)招生简章西安交通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具有理工特色,涵盖理、工、医、经、管、文、法、哲学、教育学等九大学科门类的综合性重点大学。
现有硕士生导师1800余人,在读各类研究生1.6万余人。
壹招生规模2011年计划招收攻读硕士学位学术型研究生2400名,在校学习年限为2~3年。
我校接收2011年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具体接收办法,考生可查询我校研究生招生网页(http//)。
各学院招生规模见我校专业目录。
各学科(或专业)招生规模及拟接收推免生人数可登录相关招生学院的网页查询。
二报考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年龄壹般不超过40周岁;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
2、考生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壹:(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在入学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2)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的人员;(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4)具有下述条件之壹的同等学力的人员:①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毕业生(须满足a.从大专毕业到2011年8月底满俩年;b.在核心期刊上以第壹或第二作者发表过文章;c.辅修过所报专业本科的全部主干课程。
②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同等学历人员报名时须提供相关支撑材料(成绩单、论文等),待初试通过后,须加试俩门本科专业基础课(详见本简章第六款第5条)。
3、参加单独考试考生(含强军计划)仍需满足以下条件(1)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后有连续四年或四年之上工作经验(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之上)、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成为业务骨干;(2)报名须在符合学校限定的学科(理、工等学科门类)专业范围内及指定的合作单位范围内报考,且为原单位委托培养;(3)须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俩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
北京大学2011年研究生招生简章
北京大学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北京大学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一、接收推荐免试生欢迎国内重点大学获得母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与我校相关学院(系、所、中心)研究生教务办公室联系免试攻读硕士、博士研究生事宜。
详情请见《关于申请和接收2011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的说明》。
我校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初取名单将在10月中下旬进行公示,届时考生可在我校研究生院或各院系网页查阅相关信息。
二、报考条件报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须符合下列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一般应有学士学位);(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一般应有学士学位);(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4)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过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下同)学习或工作的人员(只能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5)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只能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3.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须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以上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前2位),通过初试后,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基础课,部分专业还将加试实验等科目;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6.参加专业学位考试考生的报考条件,详见在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网页上(/zs/zs_ss.html)所公布的相关简章。
三、报名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考生的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名采取网上提交报考信息的方式。
具体报名方式、时间、地点请于9月下旬见北大研究生院网页。
3.报名费:按北京教育考试院规定收取。
四、初试初试时间为2011年1月。
招生院系、专业、研究方向、考试科目、招生人数及相关说明请见招生专业目录。
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及其实施
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的通知【法规类别】学历学位学籍【发文字号】教学[1996]24号【法宝提示】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发布部门】国家教育委员会(已更名)【发布日期】1996.11.05【实施日期】1996.11.0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的通知(教学[1996]24号1996年11月5日)现将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及招生考务规则印发给大家,望遵照执行。
附件一: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工作的管理,保证硕士生的入学质量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招收硕士生,是为了培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在本门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的高级专门人才。
第三条招收硕士生应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和按需招生的原则。
第四条招生单位及其学科、专业必须经国家教育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教委)批准。
第五条招生对象主要为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本科毕业的在职人员。
第六条招收的硕士生分为:国家计划培养硕士生;国家计划定向培养硕士生;委托培养硕士生和自筹经费硕士生四种类别。
第七条招收硕士生的选拔办法分全国统一考试、单独考试、推荐免试三种。
全国统一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初试中部分考试科目由国家教委统一命题;对参加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由国家教委确定,复试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
单独考试是部分高等学校经国家教委批准为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人员单独组织的考试。
单独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笔试科目由招生单位自行命题推荐免试,是部分高等学校经国家教委批准按规定推荐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确认其免初试资格,由招生单位进行复试的选拔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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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公布中国教育在线讯 2011年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日前公布,2010年9月25-29日预报名,10月10-31日正式报名,11月10-14日现场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2011年1月1日-14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招生单位不再给考生寄发《准考证》。
初试日期为:2011年1月15日至1月16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月17日进行)。
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详情如下:2011年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简章内容导航考试时间安排附:1.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2.进行自主确定复试分数线改革试点的高校名单推荐:2011年考研10月10日报名开始上海高校研招网上咨询一、培养目标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以下简称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一)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1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0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考条件按下列规定执行: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一)中第1、2、3、4、5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报名参加经教育部批准的招生单位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一)中第1、2、3、4、5各项的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建筑学硕士、工程硕士、城市规划硕士、农业推广硕士、兽医硕士、风景园林硕士、林业硕士、临床医学硕士、口腔医学硕士、公共卫生硕士、护理硕士、药学硕士、中药学硕士等13个专业学位类别可设置单独考试。
(四)经审定可以开展推免生工作的高等学校,可以推荐本校规定数量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初试,并在2010年10月25日前直接到报考单位参加复试和办理接收手续。
推荐和接收办法由学校(招生单位)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
被接收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教育硕士项目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报考点办理报名手续,亦不得再参加统考。
到2010年10月25日仍未落实接收招生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
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及工程硕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其它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
三、报名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1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10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预报名时间为2010年9月25日至9月29日(每天9:00-22:00)。
2.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 ,教育网址:,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应试的外国语语种按招生单位的规定任选一种。
(3)同等学力的报考人员,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国家按照一区、二区、三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等11省(市);二区包括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重庆、四川、陕西等10省(市);三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
报考地处二、三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以下简称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见附1)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范围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为少数民族地区的定向或委托培养方式),方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不得更改。
5.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
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6.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有关报考规定,遵守保密规定,按照有关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二)所有考生(含推免生、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教育硕士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2010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
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地点报考单独考试及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的考生必须到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
其他考生到本人户口或工作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
3.现场确认程序(1)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核对,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还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2)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3)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四、考生资格审查招生单位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招生单位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相关单位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发现伪造证件情况时,可扣留伪造证件;发现可疑学历证书时,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指定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考生(含推免生)在报考时要全面、客观地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作弊所受处罚情况要如实填写。
对弄虚作假者,按照《201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五、考试(一)2011年1月1日-14日,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招生单位不再给考生寄发《准考证》。
(二)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初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2011年1月15日至1月16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月17日进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1月17日,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超过14:30)。
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四)初试科目1月15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1月15日下午外国语1月16日上午业务课一1月16日下午业务课二1月17日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建筑设计等特殊科目考试时间最长不超过6小时。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五)考试大纲及命题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俄语、日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西医综合、中医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