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电大《行政案例分析》期末复习题及答案
2014电大《个人与团队管理》行政管理专业案例题答案(一)
2014电大《个人与团队管理》行政管理专业案例题答案
(一)
2014电大《个人与团队管理》行政管理专业案例题答案(一)
案例一
某市火车票售票处,一位女售票员正在工作着,窗外排着长长的购票队伍。她在接待两位外地男旅客时,因为向他们介绍车次,而影响了售票的速度。后面一位女旅客等得不耐烦了,就挤到售票口训斥这位女售票员:“你是在售票还是在谈情说爱?”后面的旅客也不分青红皂白地起哄。面对这种情景,这位女售票员没有反唇相讥,而是谦和地对女旅客说:“非常抱歉,让你久等了。”接着她还简要地向这位旅客解释了放慢售票速度的原因。这么一说,女旅客心平气和地回到自己的位置上,售票工作又正常地进行了。
(1)女售票员和旅客的沟通方式属于()。
A.书面语言沟通 B.口头语言沟通 C.身体语言沟通 D.副语言沟通【参考答案】:B
(2)女售票员和女旅客的沟通方式包含多种方法,案例中体现的方法是()。
A.电话
B.小组讨论
C.一对一
D.讲话/简短指示
【参考答案】:C
(3)女售票员轻松地化解了旅客的不满,从这可以看出她()。
A.智商比情商高
B.善良
C.能够把握好沟通技巧
D.富有人格魅力
【参考答案】:C
(4)女售票员为了让女旅客接受自己的观点,可采用的方法不包括
()。
A.使观点合乎逻辑
B.有针对性地选择讲述方式
C.使讲述的内容与对方密切相关
D.将自己的观点强加给对方
【参考答案】:D
(5)女售票员在与女旅客进行沟通时,采用()的沟通技巧是不合理的。
A.理解他人观点
B.建立友善良好的关系
C.善于聆听
D.针锋相对
【参考答案】:D
案例二
行政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行政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一、案例背景。
某市一家企业因为环保问题被行政部门处罚,企业认为处罚不合理,提起行政诉讼。本案例将对该行政案例进行分析,并给出相应的答案。
二、案例分析。
1. 行政处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必须依法依规进行,而且必须有充分的证据证明企业存在违法行为。在本案例中,行政部门是否在依法依规的情况下对企业进行了处罚?是否有充分的证据证明企业存在环保违法行为?这些都是需要进行分析的重点。
2. 行政部门是否滥用职权?
行政部门在对企业进行处罚时,是否滥用了职权?是否存在不当行为?例如,是否经过充分的调查和证据收集?是否存在对企业进行不合理打压的情况?这些都需要进行详细的分析。
3. 企业是否存在环保违法行为?
企业被处罚的原因是因为环保问题,那么企业是否真的存在环保违法行为?是否存在违法排放、环境污染等行为?需要对企业的环保记录、监测数据等进行详细的分析。
4. 行政诉讼的合理性。
企业提起行政诉讼的合理性也需要进行分析。如果企业认为行政处罚不合理,提起诉讼是其合法权利,但是企业提起诉讼的理由是否充分?是否存在法律依据支持企业的诉讼行为?这些都需要进行详细的分析。
三、答案。
1. 针对行政处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问题,需要对行政处罚的依据、证据等进行详细的分析,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判断,给出明确的答案。
2. 针对行政部门是否滥用职权的问题,需要对行政部门的处罚行为进行分析,结合职权的行使是否合法合理进行判断,给出明确的答案。
3. 针对企业是否存在环保违法行为的问题,需要对企业的环保记录、监测数据等进行分析,结合环保法律法规进行判断,给出明确的答案。
14年7月中央电大法学本科《案例行政法学》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
试卷代号:1227
国家开放大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2014年春季学期“开放本科”期末考试
案例行政法学试题(开卷)
一、I共50分)
2014年7月
1.【案情简介】
2008年‘7月,某市工商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某区副食品商店出售的白酒可能是用工业酒精勾兑而成,要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迅速查处。工商局接到举报后,立即派人前往调查。后查明,这批散装白酒共1000斤,是从美华酿酒厂那里以每斤2元的价格批发而来。购销人员去购买时也怀疑有假,询问美花酿酒厂的销售员,开始酿酒厂的销售员不承认酒有问题,但在购销人员的一再追问下,承认这批白酒是用酒精勾兑而成,但保证不会出问题,并当场喝了几两。购销人员认为有利可图,且风险很小,便一下购买了1000斤,然后商店以每斤3元的价格出售,至工商局调查时,这批白酒已售出600斤。经有关部门鉴定,这批白酒甲醇浓度严重超标,对人体有一定的危害,但正常饮用对人体尚构不成严重损害。工商局经研究决定对该商店作出如下处罚:没收销售假酒的收入1800元和尚未售出的假酒,罚款2500元。然而没过几天,工商局以第一次处罚太轻为由,决定对其处罚3500元,并要求副食品商店到工商局补交1000元的罚款。
【问题】
(1)工商局对副食品商店作出的行政处罚可否采取简易程序?为什么?(20分)
(2)市工商局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对相对人履行哪些告知义务?(10分)
(3)工商局以第一次处罚太轻为由,对副食品商店进行第二次处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20分)
【答题要求】
①对案例分析时,均需从理论和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方面进行阐述。
14年7月中央电大法学本科《行政诉讼法专题》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
试卷代号:1243
国家开放大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2014年春季学期“开放本科”期末考试
行政诉讼法专题试题
注意事项
一、将你的学号、姓名及分校(工作站)名称填写在答题纸的规定栏内。考试结束后,把试卷和答题纸放在桌上。试卷和答题纸均不得带出考场。监考人收完考卷和答题纸后才可离开考场。
二、仔细读懂题目的说明,并按题目要求答题。答案一定要写在答题纸的指定位置上。写在试卷上的答案无效。
三、用蓝、黑圆珠笔或钢笔(含签字笔)答题,使用铅笔答题无效。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20分。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答案.请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括号内)
1.行政诉讼的被告是( )。
A.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B.行政相对人
C.行政机关内部各单位 D.委托组织2.在我国,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具体审查的是( )。
A.具体行政行为的合理性 B.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C.抽象行政行为 D.具有普遍效力的行政行为
3.行政诉讼的原告是( )。
A.行政主体 B.行政相对人
C.行政机构 D.受委托的组织
4.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在各自辖区内受理第一审案件的分工和权限是( )管辖。
A.级别 B.移送
C.指定 D.地域
5.行政诉讼中,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A.某个体摊贩对罚款、吊销营业执照不服
B.某企业认为某行政机关侵犯其合法的经营自主权
C.某国家机关一处长对撤销其职务不服
D.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
6.在行政诉讼过程中,被告不得( )。
A.自行收集证据 B.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
中央电大法学本科《行政法学2》期末考试案例分析题题库
中央电大法学本科《行政法学2》期末考试
案例分析题题库
(2014年10月整理,更新至14年1月试题)29.案情介绍:张某一日下班途经某菜市场前去买菜,张某在陈某处买了2.5斤藕,拿到手里掂量觉得斤两不够,拿到其他几家卖菜的秤上一称,发现所买的藕才2斤重。张某于是与陈某争执起来,陈某拒不承认其有缺斤少两的行为,并说张某如果买不起菜就别买。张某听后,一怒之下拿起陈某的秤向陈某身上砸去,将陈某的腰部砸伤。西城公安分局经审查,对张某作出拘留7天的行政处罚。张某不服,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张某家人为张某提供了担保,并缴纳了保证金,西城公安分局暂时停止对张某拘留的执行。
请问:
(1)原则上,在行政复议期间,能否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有无例外情况?有哪几种例外情况?
(2)西城公安分局暂时停止对张某拘留的执行是否合法?为什么?
参考答案:
(1)原则上,在行政复议期间,不能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2分)有例外情况。(2分)按照《行政复议法》第21条的规定,复议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①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②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经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裁定停止执行的;③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4分)
(2)合法。(2分)因为它是根据《行政复议法》第21条的规定作出的。(2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07条规定,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108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200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本案中,张某的家人交纳了保证金,经公安机关批准后,就可以暂时停止执行对张某的拘留。(3分)
2014电大《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案例解析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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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
2002年7月,某港资企业投资2.7亿元人民币与内地某市自来水公司签订合作合同,经营该市污水处理。享有规章制定权的该市政府为此还专门制定了《污水处理专营管理办法》,对港方作出一系列承诺,并规定政府承担污水处理费优先支付和差额补足的义务,该办法至合作期结束时废止。
2005年2月市政府以合作项目系国家明令禁止的变相对外融资举债的“固定回报”项目,违反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现有保证外方投资固定回报项目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精神,属于应清理、废止、撤销的范围为由,作出“关于废止《污水处理专营管理办法》的决定”,但并未将该决定告知合作公司和港方。港方认为市政府的做法不当,理由是:其一,国务院文件明确要求,各级政府对涉及固定回报的外商投资项目应“充分协商”、“妥善处理”,市政府事前不做充分论证,事后也不通知对方,违反了文件精神;其二,1998年9月国务院通知中已明令禁止审批新的“固定回报”项目,而污水处理合作项目是2002年经过市政府同意、省外经贸厅审批、原国家外经贸部备案后成立的手续齐全、程序合法的项目。
问题:
1.运用行政法原理对某市政府的上述做法进行评论;
2.结合上述事件论述依法治国和公平正义的法治理念。
解析:
1.该市政府的行为是违法的,违背了诚信政府的基本品质与对公民信赖利益的保护。港商之所以在合作项目中投入巨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相信政府、信赖政府,因为该项目经过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同意,手续齐全、程序合法。市政府还专门制定了《污水处理专营管理办法》。应该说,港商对政府文件和与自来水公司签署的合作合同的合法性深信不疑。
2014年7月中央电大法学本科《行政法学(2) 》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
2014年7月中央电大法学本科《行政法学(2)》
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行政监督检查主体是( )。A.行政主体2.我国《行政处罚法》第37条规定,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数量有规定,并要求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其中,执法人员不得少于( )。B.两人
3.人民法院对于下列哪一种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书面裁定先予执行( )。
A.要求行政机关依法发给抚恤金、社会保险金的4. 2006年4月17日,张某自愿将其房屋产权赠给王某,赠与行为经市公证处办理了公证。后王某多次向房地产管理局申请办理该房产过户手续,但该局一拖再拖,拒绝办理。王某提起行政诉讼。本案中法院应当适用以下哪种判决方式?( )。D.履行判决
5.下列各种情形中无权取得国家赔偿的是( )。C.王某犯罪后外逃多年,后被逮捕
6.复议机关只能是( )。B.国家行政机关
7.经复议机关复议,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被告应是B.该复议机关
8.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B.2年
9。下列不属于行政处罚的是( )。B.降级10.下列不属于行政违法特征的是( )。
C.行政违法是一种违纪行为
11.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我国国家赔偿的费用由( )。B.各级政府财政列支
12.公务员的违法行政,造成损害的,由( )承担赔偿责任。C.该公务员所属行政机关
13.关于行政不当的表述,错误的是( )。C.行政不当针对羁束行为和裁量行为
14.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行政复议以行政相对方的申请为前提
2014电大《法律基础与实务》期末复习题及答案(分析与应用 案例题)
2014电大《法律基础与实务》期末复习题及答案(分析与
应用/案例题)
案例题
小王在一次出差途中,路遇一歹徒持刀抢劫。在搏斗过程中,小王将刀刺进歹徒胸部,最后歹徒经抢救无效死亡。小王听到这一消息害怕极了,赶紧找律师咨询自己是否要承担责任。律师告诉小王,他属于正当防卫,在遭遇抢劫时享有无限防卫权,不需要对歹徒的死亡承担刑事责任。
问题:本案例体现了法的什么作用。
答案:本案例体现了法的评价作用。法通过设定一定的标准来判断人们的行为是否合法以及违法的性质和程度。通过这种作用,法影响着人们的价值观念和是非标准,从而达到指引人们行为的效果。
实训题
小李和小张是一对好朋友,最近发生了一些事情,使得他们的关系有些变化。一件是一天中午,小王因要给班级写板报没有时间去食堂,就让小李帮他打饭,小李一时大意忘记了,小王很不高兴。另一件事是,小王不小心把小李的手机摔坏了,小李也很生气。
问题:结合这两个小事例分析生活中哪些事情受法的调整,除了法律之外,还有哪些规则在规范人们的行为,这些规范有什么不同。
答案:法是调整人们行为的准则,但不是所有的社会关系都要由法律来规范,只有统治阶级认为需要用法律来调整的社会关系才会制定相应的法律。除了法律,还有道德、宗教教义、政策等其他规则在调整人们的行为,这些规则的主要区别在于是由谁制定或如何产生的,适用范围大小,是否具有国家强制性等。
案例题
李军是某单位后勤处的负责人。2006年9月,其亲戚家的一头牛得了一种传染病,且使其它15头牛全部被传染,李军利便用职权之便以该单位食堂的名义买下其亲戚家中16头病牛,随后又找人将该16头病牛全部杀掉,并把牛皮送其亲戚,牛肉运回本单位食堂,其亲戚送给他1000元作为酬谢。由于牛肉感染病毒,本单位职工食用后发生9人中毒,食堂只好将剩余的牛肉倒掉,造成经济损失20000余元。有人将此事向单位反映后,单位责令李军追回
2014电大《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期末复习资料(全)
2014电大《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期末复习资料(全)
名词解释和问答题
(一)名词解释
行政法:是指调整行政权被行使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以及对行政权进行规范和控制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行政法律关系:是指行政法所调整和规定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和义务内容的各种社会关系。
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即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也称行政主体或行政法律主体,是指参加行政法律关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行政法律关系客体: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中当事人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包括物、行为和精神财富。
行政法律关系内容: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行政法律关系变更:是指行政法律关系要素的变更,包括主体变更、客体变更和内容变更。行政合法性原则:是指行政权力的设立、行使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要求,不能与法律相抵触。
行政合理性原则:是指行政机关不仅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种类和幅度范围做出行政决定,而且要求这种决定应符合法律的意图和精神,符合公平正义等法律理性。行政合理性原则中的“理”是指体现全社会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的法理。
行政主体:是指享有国家行政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行政管理活动,并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
行政职权:是国家行政政权的表现形式,是行政主权实施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权能。
行政职责: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必须承担的法定义务。任何行政主体在享有或行使行政职权的同时,必须同时履行职责。行政职责随行政职权的产生、变更或消灭而在相应变化。行政职责的核心是依法行政,
国家行政机关:是指一个国家的统治阶级根据其统治意志,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行使国家权力、组织管理国家行政事务的机关。
2014年1月电大开放专科办公室管理期末考试案例分析题
2014年1月电大开放专科办公室管理期末考试案例分析题(已综合多年真题,考试必过)1.新加坡利达公司销售部文员刘小姐要结婚了,……上司说:“你犯了五个错。”陈小姐被解雇是因为上司说她犯了五个错,分别是什么?她在电话礼仪方面还犯了哪些错?
答:五个错:(1)该问的没有问(指对方情况,手套的需要量);(2)该记的没有记录(对方的姓名、公司、电话号码);(3)该说的没有说(没有及时向上司汇报);(4)不该说的却说了(价格上的自作主张,不向上司请示);(5)不懂得保护自己(即使自己自作主张拒绝了对方,犯了错误,也没必要告诉上司,使自己陷入被解雇的境地)。电话礼仪方面:(1)接电话时没有自报家门;(2)不等对方说完,就“啪”挂上电话。
2.文员邓小姐第一天上班,上司让她负责处理公司的邮件。……姓名打印在信封的上面,把公司的地址打印在右下角。你认为邓小姐处理邮件是否正确,为什么?请讲出理由并说明正确的做法。
答:(1)不应该直接把信堆到桌上,并一边打电话一边签字,而应该当面点清邮件总数,并填写“邮件收领单”,特别要写清楚机要邮件、经办人等项目;如有污损还应该当面指出,以分清责任;(2)不应随意打开所有的信,而应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分类,允许拆封的信件应按正确的方式拆封,并规整好信件和信封;私人和不便拆封的信件要转交给相应的个人和部门;(3)对于误拆的信件,不应看信的内容,应马上重新封口,信封上要写上“误拆”,并签上姓名,当面交给对方并道歉;(4)交给上司的信件不能混合,要按重要程度从上至下堆叠;(5)寄至国外的信件,信封的打印应该按国外习惯,寄信人姓名和地址印在信封左上角,收信人姓名地址印在中部靠左下部位。
行政案例分析期末考试复习题及参考答案-专升本
行政案例分析期末考试复习题及参考答案-专升本
《行政案例分析》复习题
一、判断题
1、“思想库”一词出现于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的美国,用以指称当时军事人员和文职专家聚集在一起制定战争计划及其他军事战略的安宁环境。()
A. 错误
B. 正确
2、三峡工程占地的行政执行是我国公用设施占地行政执行成功的范例。这一范例对于解决我国当前由于经济发展而引起的土地利益冲突具有可贵的借鉴意义。因此,土地征用的行政执行必须进行周密的规划、必须讲究方法、必须依法执行、必须以沟通为先。()
A. 错误
B. 正确
3、“谁不顾嘉禾的面子,谁就被摘帽子”;“谁工作捅不开面子,谁就要换位子”;“谁影响嘉禾一阵子,我就影响他一辈子”。这是2004年,湖南省嘉禾县县委、县政府为实施一个以商业营业用房为主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讲话。这段讲话充分显示出长期以来,我国行政强制领域存在滥用行政强制权力,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利益的现状。()
A. 错误
B. 正确
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从酝酿到出台经历了整整12年时间,走过了一条并不轻松的道路。究其根本原因在于我国正处于转型期,各种利益组合面临重新调整。处于安全意识,众多群体都担心在调整中失去已有的既得利益,从而反倒使这部早该现身的法律却千呼万唤仍遮面不出。()
A. 错误
B. 正确
5、英国执行局的建立,优化了英国中央政府的结构,为我国公务员制度的改革提供了新的思路。()
A. 错误
B. 正确
6. 决策概念最早见诸我国先秦古籍《韩非子》中,其含义是指决定某种策略或计谋。()
A. 错误
2014电大《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期末复习资料(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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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词解释和问答题
(一)名词解释
行政法:是指调整行政权被行使过程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以及对行政权进行规范和控制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行政法律关系:是指行政法所调整和规定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和义务内容的各种社会关系。
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即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也称行政主体或行政法律主体,是指参加行政法律关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行政法律关系客体: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中当事人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包括物、行为和精神财富。
行政法律关系内容: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行政法律关系变更:是指行政法律关系要素的变更,包括主体变更、客体变更和内容变更。行政合法性原则:是指行政权力的设立、行使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要求,不能与法律相抵触。
行政合理性原则:是指行政机关不仅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种类和幅度范围做出行政决定,而且要求这种决定应符合法律的意图和精神,符合公平正义等法律理性。行政合理性原则中的“理”是指体现全社会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的法理。
行政主体:是指享有国家行政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行政管理活动,并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
行政职权:是国家行政政权的表现形式,是行政主权实施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权能。
行政职责: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必须承担的法定义务。任何行政主体在享有或行使行政职权的同时,必须同时履行职责。行政职责随行政职权的产生、变更或消灭而在相应变化。行政职责的核心是依法行政,
电大法学本科《行政法学(1)》期末考试案例分析题题库
电大法学本科《行政法学(1)》期末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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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案情介绍:
某甲与某乙发生债务纠纷,某甲欠某乙2万元。由于某甲长期拖欠不还,于是某乙便找到在县公安局工作的同学王某,请他帮忙解决问题,王某答应帮忙追款。2003年6月17日,王某身着公安人员制服,在没有出具任何法律文书的情况下,将某甲带到某招待所询问两个多小时,并扣押了某甲的手机、摩托车等物作抵押,令其5天内还款,否则将以经济诈骗论处。某甲无奈,第二天将2万元还给某乙。但王某却迟迟不将扣押的财物归还。经多次交涉无效,某甲遂以县公安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问题:
(1)王某行为的性质是个人行为还是公务行为?为什么?
(2)县公安局能否成为被告?为什么?
参考答案
(1)王某的行为是个人行为。(3分)
本案涉及公务员的双重身份问题,即公民身份和公务身份。以公民身份其行为代表个人,不具强制性,行为后果归属自己。以公务员身份从事公务行为,公务行为具有强制性,行为后果由公务机关承担,所属公务机关对公务员过错负连带责任。本案中,王某虽身着公安人员制服,但没有履行任何法律程序,行为的目的不是为执行公务,而是为朋友讨债,其行为应认定为个人行为。(5分)
(2)县公安局不能成为本案的被告。(3分)
《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本案王某是个人行为,不是县公安局的具体行政行为,县公安局对行为的
后果不承担责任。(4分)
29.案情介绍:
李某系从事饮食业的个体工商户,出售自制的蛋糕,李某自制的蛋糕未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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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电大法学本科《行政诉讼法专题》期末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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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2月整理,更新至14年7月试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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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案情介绍:某行政机关干部李某利用出国考察的机会,从国外带回若干违禁的物品,受到海关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其所在单位解情况后,又给予其撤职行政处分。李某不服,认为处罚、处分太重,便分别以海关和所在行政机关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上述处罚和处分。
问题:
(1)本案中,海关能否成为被告?为什么?
(2)本案中,对李某所在行政机关提起的诉讼,人民法院能否受理?为什么?
(3)人民法院若受理起诉应由哪个地方的哪级法院管辖?为什么?
参考答案:
(1)本案中,海关可以成为被告。(2分)依据《行政诉讼法》第11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法》第25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本案李某认为海关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太重,也就是罚款太重,提起诉讼,作出罚款决定的海关就是被告。(3分) (2)行政机关对李某的撤职行政处分属于内部行政行为,法院不予受理。(2分)依据《行政诉讼法》第12条规定,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人民法院不予受理。(3分)
(3)该案件应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海关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进行第一审管辖。(2分)依据《行政诉讼法》第14条、17条的规定。海关处理的第一审行政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3分)
行政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行政案例分析题及答案
近年来,行政案例分析在法律领域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行政案例分析
不仅有助于理解法律条文,还可以帮助人们更好地理解法律适用的实际情况。下面,我们将结合具体案例,进行行政案例分析,并给出相应的答案。
案例一,某市政府在城市规划中违法建设。
某市政府在城市规划中违法建设了一座高楼大厦,该建筑不仅超出了规划范围,还严重影响了周边居民的生活环境。居民纷纷向政府提出投诉,要求政府依法拆除违建并进行赔偿。
分析,根据《城市规划法》规定,城市规划是国家和地方政府进行的,市政府
违法建设高楼大厦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根据法律,政府应当依法拆除违建,并对受影响的居民进行合理的赔偿。
答案,政府应当依法拆除违建,并对受影响的居民进行合理的赔偿。
案例二,某政府部门在招聘中存在腐败行为。
某政府部门在招聘人员时存在腐败行为,明显违反了公平竞争的原则,导致一
些合格的应聘者无法获得公平的竞争机会,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和不满。
分析,根据《公务员法》规定,政府部门在招聘人员时必须遵守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存在腐败行为。该政府部门的行为严重违反了法律法规,损害了公平竞争的权利。
答案,政府部门应当彻查腐败行为,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同时重新
进行公平竞争的招聘程序,确保合格的应聘者获得公平的竞争机会。
案例三,某政府部门滥用职权导致损害公民权益。
某政府部门在行使职权时滥用职权,导致了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引发了
公众的不满和抗议。
分析,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政府部门在行使职权时必须依法行使,不得
滥用职权。该政府部门的行为严重违反了法律法规,损害了公民的合法权益。
2014年7月中央电大法学专科《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
2014年7月中央电大法学专科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
1.( )在一般情况下是各类行政法律关系的必要当事人。 A.行政机关
2.我国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这属于( )。D.首长负责制
3.下列选项中,属于行政职务关系消灭的是( ) B.退休
4.以下法律规范中,不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是()。B.国务院部门规章
5.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 )。C.两人6.人民法院审理行政诉讼案件,审查的是( )。A.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
7.下列行为中,不能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是( )。B.国防行为
8.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案件的管辖一般由( )。D.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9.下列哪项中,不属于我国录用公务员的法定条件的是( )。D.具有良好的相貌
10.新录用的公务员的试用期为( )C.一年
二、多项选择题
11.关于行政处罚,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是( )。A.目的是制裁违法 B.适用对象是相对方C.适用主体是行政主体 D.属于具体行政行为12.行政指导与行政合同的区别表现在( )。B.前者是单方行为,而后者是双方行为
C.前者对于行政相对方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力,而后者一经成立,就具有法律上的效力
D.前者不产生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而后者产生一定的权利义务关系13.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提起行政诉讼必须的条件有( )。
A.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B.有明确的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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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电大《行政案例分析》期末复习题及答案
一、案例单选题(根据每个案例完成后面的选择题,每个选择题只有一项是正确答案。)1.据报道,某市一家工厂的一个基建项目,在申报过程中,一共盖了745个公章。每个公章代表一个局、处、科或股的“舍我莫过”的关卡,要办事就得逐庙逐神一个个礼拜磕头,甚至还要烧香进贡。无独有偶,该市的另一家集团公司开发的一个住宅小区项目,从1998年9月到2000年7月底,历时18个月,累计办理各类审批手续28项,前后盖了86颗图章,涉及33个审批部门,除土地批租费外,开发企业共支付拆迁费、墙改费、人防费等450多万元,但项目的审批手续却还未完结。
(1)此案例中存在的问题从体制角度分析源于(D )。
A.政企不分 B.人员分流 C.法制欠缺 D.配置失衡
(2)此案例中存在的问题从行政思想和观念角度分析源于(B )。
A.缺乏服务意识和独立意识 B.缺乏服务意识和效率观念
C.缺乏效率观念和法律意识 D.缺乏独立意识和法律意识
(3)解决案例中问题的切入点应为(C )。
A.实现人员分流 B.建立健全法制
C.转变政府职能 D.机构协调配置
(4)在新公共管理运动中,关于政府职能争论的焦点主要集中于(B )。
A.政治职能 B.经济社会职能 C.文化职能 D.军事职能
(5)政府可资利用的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工具有(D)。
A.协调、服务、评估、管理 B.协调、服务、生产、管制
C.评估、管理、供应、补贴 D.供应、补贴、生产、管制
二、论述题
试分析政府决策机会成本的基本表现形式。
答:
(1)政府直接用财政投资来建设某一公共物品,这种方式下产生的政府机会成本,就是如果把这笔财政资源借给其他社会组织可能得到的社会福利。
(2)某一政府组织自己经营管理国有企业,这种情况下所产生的政府机会成本,是政府把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权交给其他公共组织或者年为政府上缴的利润。
(3)原来闲置的公共设施与公共产品,现在用来继续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或者转让给其他公共组织、私人组织,这样的政府决策机会成本是零。
(4)某一级政府领导班子换届或主要领导人更替,可能出现心得战略思路,这种新的战略思路会对辖区内的公共福利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
(5)过去决策的公共政策或者公共项目建设,现在国内外政治经济文化以及科学技术环境发生了变化,这样所造成的政府决策成本就应当按照当前国内外政治经济文化以及科学技术
环境老确定。
三、案例分析题(每题15分,共30分)
1.案例一:本事强不过“人事”
社会上的不公平竞争首先表现在人事竞争上。
政府部门选拔工作人员,一般由用人单位提出人选,组织人事部门参与考核。但现实中存在着拉关系、逐条子、托人情、走后门现象,搞得组织部门、用人单位无法正常工作,更无法保证用人质量。其结果是不凭能力凭关系,不看本人看后台。“公平竞争、择优录用”成了一句空话。有本事的人面对着想进去一展身手的单位,只能长叹“有心报国,无法入门”而“长使英雄泪沾襟”。
社会上一句评价干部选择制度的流行话——“由少数人选人,在少数人中选人”,可谓一语中道出了“本事强不过人事”的根子。一些地方和单位把选择干部的权力集中在少数人甚至一个人手里,把领导集体的多数人和多数干部群众排斥在外;把选择干部的对象局限在一个很小的圈子里,大量优秀人才被排斥在事业之外。这就决定了“由少数人在少数人中选人”的选择制度,其直接效果是不能保证人才的充分流人,也难以避免非人才的大量流入。有一段时期,领导干部都津津乐道。“伯乐相马经”,以伯乐自居。实际上,居于少数人的领域,很多时候用传统的“相马”方法,对人的了解凭感觉,靠“直观”,带有浓厚的主观色彩,缺乏民意的科学分析,因而使选人用人缺少真实的群众基础,有很大的盲目性。同时,也产生出许多任人惟亲的现象。拉关系、走后门者有之,行贿受贿者有之。那些蝇营狗苟、拉帮结派、攀龙附凤者对“本事”不屑一顾,乃至没有那份心思去操练本事,而费尽心机去纺织“人事”(关系)。因为“本事”与取得的“效益”已不成比例,乃至不成正比了,而“人事”与“效益”则是成正比乃至成几何级数的正比。热衷于、熟稔于“人事”的“能人”得到了各种好处,如官位的晋升、利益的获得;而一些不热衷、或不擅长钻营“人事”的人,一些一门心思干点事、增长点“本事”的人反而得不到各种好处,且时时处处呕气。长此以往,遂形成风气,形成时尚,使长于“人事”者或热衷于“人事”者趋之若骛;使长于“本事”者、实心实意干点事的人灰心丧气,且日益减少。
根据案例,回答下列问题:
(1)案例中反映了目前人事行政中存在哪些主要问题?
(2)本事强不过“人事”,违背了人事行政用人的什么原则?你认为怎样才能避免这种现象?
答:
(1)案例中反映了目前人事行政中存在着如下一些主要问题:
A.在人才的选拔任用方面,存在着用人惟亲、权钱交易的现象。拉关系、走后门,行贿受贿、买官卖官时而有之,这不仅是对人才的不公和浪费,对政治风气、社会风气也有极大危害。
B.在考核和奖惩方面也存在不合理的地方。考核不实事求是,晋升不惟功,奖励不惟绩,严重压抑了一心想干点事、增长点“本事”的人的工作积极性,不利于人事行政功能的发挥。
C.目前人事行政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可归纳为不公正、不公平和不公开。前面两点就是讲的不公正、不公平。而不公开即案例中提到的“由少数人选人,在少数人中选人”的做法,甚至由某个别领导“秘密”进行成“内定”。所有这些不良现象,我们切不可听之任之,必须杜绝!
(2)
A.本事强不过“人事”违背了人事行政在用人问题上的量才录用、任人惟贤原则。
B.要想克服和避免本事强不过“人事”的不良现象,必须:首先,把人事行政纳入法制化轨道,建立和健全规范的法律体系,在干部的选拔任用、考核晋升与奖励等方面严格照章办事。其次,加强对人事行政的监督。干部的选拔录用等方面应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使真正有本事、德才兼备的人得到重用,做到人得其职、职得其人、适才适所、人事两宜。
公共决策(一)
从8月12日到8月21日,在京、津、杭、深四个城市里,公安交管部门发放的“二○○二”式机动车牌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焦点。在短短的十天中,人们从最初的兴奋、好奇、肯定中,慢慢咂过味来,直至最后理性的思考占了上风:“个性化”也应该有“法度”!8月21日,新车牌被暂停发放。四城市交管部门发放“个性化”车牌依据的是《公安部关于开展启用“二○○二”式机动车号牌试点工作的通知》(公交管〔2002〕85号),无疑问题就出在这个依据上。按照这一“通知”,纪念日、姓名、公司名称等都有可能“化”为新车车牌号。于是,被称为最具“创意”的号码,如“USA·911”、“FBI·001”、“IBM·001”、“SEX·001”、“CHN·001”等相继出炉,车主们在享受个性张扬带来的巨大精神满足的同时,这一“通知”也开始接受国家法律与社会道德的拷问。依照行政法有关理论,任何行政规范性文件都必须依法制定,既不能与宪法、法律相抵触,也不能与法规、规章相抵触。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那就是,在现有的法律规范中没有明确的关于注册车牌的法律规定,但问题就出在,“通知”对现行法律条文尽到了应有的注意,却忽略了法律中所体现出的法律原则与理念。如,民法通则规定,“民事活动必须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对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进行了严格规范,如第九条规定:“企业名称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和文字:(一)、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二)、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等等。
在个性化车牌政策的整个酝酿过程中,我们没有看到媒体报道过政策制定者为此召开过听证会。政策叫停之前,并没有任何征兆,车管部门甚至还在叫停几天前通过媒体向人们保证,数分钟之内就可以制作一个车牌,车主们大可不必扎堆儿办照。而叫停之后,相关部门也没有随之给出正式的解释,一纸公告“系统故障”,任凭广大群众云山雾罩。而作为政策的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