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老年人的长期照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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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长期护理保险服务项目和标准暂行办法的通知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长期护理保险服务项目和标准暂行办法的通知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长期护理保险服务项目和标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11.29•【字号】渝医保办〔2021〕53号•【施行日期】2022.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医疗保险,社会保险其他规定正文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长期护理保险服务项目和标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医疗保障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根据《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7号)和《重庆市医疗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实施意见》(渝医保发〔2021〕6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重庆市长期护理保险服务项目和标准暂行办法》,现印发你们,请抓好落实。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2021年11月29日重庆市长期护理保险服务项目和标准暂行办法长期护理保险服务项目和标准的制定,按照保基本、稳起步的要求,坚持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和精细化,重点保障长期失能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护理,引导长期护理行业良性发展。

长期护理保险服务项目和标准为长护护理机构和个体服务人员提供基本护理服务应遵循的基本规范和要求。

一、服务项目长期护理保险基本护理服务项目分5大类共24项,涉及各项目护理服务频次、服务内容、服务结果要求等。

结合长期护理保险待遇保障水平和失能人员护理服务基本需求,将长期护理保险基本护理服务项目按照“8+4+3”组合模式形成居家个人护理和机构集中护理服务项目包、按照“6+3”组合模式形成居家上门护理服务项目包。

居家个人护理和机构集中护理服务项目包、居家上门护理服务项目包仅作为长期护理保险护理服务考核、监督管理的标准和依据,不作为对参保人护理服务的收缴费依据。

(一)居家个人护理服务项目包居家个人护理服务项目,指由享受待遇的参保人员(以下简称“待遇享受人员”)或其监护人指定的个体服务人员提供的护理服务项目。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九龙坡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九龙坡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九龙坡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九龙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12.24•【字号】九龙坡府办发〔2021〕117号•【施行日期】2021.12.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社会保险综合规定正文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九龙坡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九龙坡府办发〔2021〕117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九龙坡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12月24日重庆市九龙坡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方案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社会保障体系,解决长期失能人员基本生活照料和与之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服务或资金保障问题,根据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7号)和市医疗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实施意见》(渝医保发〔2021〕63号)要求,我区将于2022年1月1日启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试点工作。

为确保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深入探索建立适应我国国情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进一步健全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在共建共享发展中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

将我区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纳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范围,全力实现应保尽保,着力解决我区长期失能人员基本生活照料和与之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服务或资金保障问题,提升长期护理保险服务质量和保障水平,促进长期护理服务产业持续稳健发展。

重庆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

重庆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

06
附则
实施时间
总结词
该条例自2021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详细描述
为了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重庆市制定了《重庆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 ,该条例自2021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老年人提供了法律保障。
条例解释权
总结词
该条例由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解释。
详细描述
根据《重庆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的规定,该条例由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解释。如果对该条例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解释,可以向重庆市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咨询。
基本医疗保险
为老年人提供基本医疗保险, 减轻医疗负担。
医疗救助
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医疗救 助,确保他们能够得到必要的医 疗服务。
长期护理保障
建立长期护理保障制度,为需要长 期照护的老年人提供支持。
精神保障
精神慰藉
鼓励家庭成员与老年人进行情感交流和心理慰藉,满足其情感需 求。
心理咨询
为老年人提供心理咨询和心理辅导,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困扰 和问题。
VS
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提 出请求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 会或者赡养人所在单位督促其履行 ,但不得代替老年人向赡养人提出 赡养要求。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 的,老年人可以向乡(民族乡)人民政 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反映,也可以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民事责任
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一次性给付赡养费、外出务工 等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旅游景点优待
重庆市的旅游景点为老年人提供了门票减免、优先参观等优待。
法律服务优待
重庆市为老年人提供了法律服务优待,包括法律援助、司法救助 等。
05
法律责任
行政责任
未经批准擅自使用老年人的住宅、 场地、设施等资源进行经营活动或 者在老年人集中居住的区域内乱倒 垃圾、乱排污水、乱堆杂物等,由 乡(民族乡)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 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一 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并依法 承担相关责任。

重庆市老年人的长期照护

重庆市老年人的长期照护

重庆市老年人的长期照护作者:李丽罗萍黄千珍来源:《商场现代化》2009年第32期[摘要] 从重庆市老年人口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及老年人的健康状况着手,客观分析现在重庆市的老年人长期照护资源,阐明目前在重庆市构建和谐的老年人长期照护体系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根据现在国际上及国内比较提倡的长期照护方式,提出居家式长期照护与社区式长期照护结合发展,构建一个有组织的、高效的、客户导向的、成本效益的长期照护统一体。

[关键词] 重庆老年人长期照护社区照顾一、前言重庆市自1997年直辖以来,社会经济快速发展,随之在之前就已出现了的人口转型也加速发展。

所谓人口转型是指人口自高出生率与高死亡率的均衡状态转变为低出生率与低死亡率的均衡状态。

人口转型的必然结果就是社会进入人口老龄化阶段。

按照国际通用标准,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10%以上或者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占总人口7%以上的国家或地区,称为“老年型国家”或“老年型地区”。

根据重庆市统计局的资料,早在1995年重庆市就已经进入了老龄化社会,并且在近十年以年均3.86%的速度急速攀升。

来自重庆市老龄委的数字显示:截至2005年底,重庆市年满60周岁及以上的人口已达414万,占全市总人口的13.1%;截至2008年底,全市共有60岁以上老年人465万人。

无疑,重庆市已经是老年型地区,正受到“银发浪潮”的强烈冲击。

而且,现在重庆市的老年人口正以年均3.86%的速度增长,以此推算,到2036年重庆市的老年人口将突破900万,占全市总人口的四分之一,那时,重庆市将达到老龄化的顶峰。

发达国家或地区人口老龄化普遍是在经济起飞后才开始的,而重庆市人口老龄化则超前于经济发展。

发达国家进入老龄化时,人均GDP一般在5000美元以上,有些甚至达到了10000美元。

相比之下,2004年重庆市人均GDP才首次超过1000美元,而实际上,重庆市早在1994年底就已经开始就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

显然,重庆市在经济才刚刚起飞时,人口结构就迅速老化,明显地呈现出了“未富先老”的特征。

重庆市长期护理保险申请流程

重庆市长期护理保险申请流程

重庆市长期护理保险申请流程
一、准备申请材料
1.收集个人身份证明文件
(1)身份证复印件
(2)户口簿或居住证明
2.获取医疗证明文件
(1)医院出具的长期护理需求证明
(2)诊断证明书
二、填写申请表格
1.下载并填写长期护理保险申请表
(1)填写个人基本信息
(2)填写医疗证明信息
三、提交申请材料
1.将申请表和相关材料递交至当地社会保险局(1)确认材料齐全
(2)留存副本
四、审核申请
1.社会保险局审核申请材料
(1)核实医疗证明真实性
(2)判断是否符合长期护理保险条件
五、签订保险合同
1.审核通过后,签订长期护理保险合同(1)确认保险范围和费用
(2)签署合同
六、缴纳保险费
1.根据合同要求缴纳长期护理保险费用(1)确认缴费金额和方式
(2)确认缴费成功。

重庆市长期护理保险服务项目和标准

重庆市长期护理保险服务项目和标准

重庆市长期护理保险服务项目和标准一、引言随着重庆市社会老龄化趋势的加剧,长期护理保险的需求日益增长。

为了满足这一需求,重庆市政府推出了一系列长期护理保险服务项目和标准。

本文将详细介绍这些服务项目和标准,以期为重庆市民提供更全面、更优质的长期护理服务。

二、重庆市长期护理保险服务项目1、家庭护理服务:为参保人提供家庭护理服务,包括日常照料、生活护理、康复训练等,以帮助其在家中享受舒适的生活。

2、社区护理服务:通过设立社区护理中心,为参保人提供日间照料、康复训练、心理咨询等服务,以满足其日常护理需求。

3、机构护理服务:在指定的护理机构内,为参保人提供全面、专业的护理服务,包括医疗护理、康复训练、生活照料等。

4、精神护理服务:为患有精神疾病的参保人提供专业的心理咨询、治疗和康复服务,帮助他们更好地管理情绪和恢复健康。

5、特别护理服务:针对特殊疾病或身体状况的参保人,提供特别护理服务,如术后康复、慢性病管理等。

三、重庆市长期护理保险服务标准1、服务质量:所有长期护理保险服务均应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确保服务质量和安全性。

2、费用支付:根据参保人的年龄、性别、身体状况等因素,制定合理的费用支付标准,确保公平性和可持续性。

3、申请与评估:设立专门的申请与评估流程,确保参保人能够及时获得符合其需求的长期护理服务。

4、服务满意度:定期对服务对象进行满意度调查,根据反馈优化服务质量,提高参保人的满意度。

5、人员培训:对长期护理服务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以满足参保人的需求。

6、信息公示:公开长期护理保险的服务项目、标准、申请流程等信息,确保透明度和公平性。

7、投诉处理:设立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服务对象和服务机构的投诉,确保权益得到保障。

8、定期审计:对长期护理保险资金使用进行定期审计,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9、政策宣传:加强长期护理保险政策的宣传和普及工作,提高市民对政策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重庆长护险政策 简介与申请流程

重庆长护险政策 简介与申请流程

重庆长护险政策简介与申请流程嘿,大家好!今天我来给大家聊聊重庆的长护险政策,这可是个挺实用的福利,咱们得好好了解一下。

首先,长护险是什么?简单来说,就是长期护理保险,主要是为了保障那些长期需要护理的老人。

我奶奶就挺需要这种保险的,她年纪大了,身体不好,有时候需要人照顾。

在重庆,申请长护险的条件也不复杂。

首先,你得是重庆户籍,然后就是年龄要满60岁,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得有失能情况。

失能等级分为轻度、中度和重度,等级越高,保障力度也越大。

申请流程嘛,其实也不难。

首先,你得准备好相关材料,比如身份证、户口本、医疗机构出具的失能评估报告等。

然后,你就可以去当地的社保局或者社区服务中心提交申请了。

我奶奶申请的时候,就是先去社区服务中心咨询了一下,工作人员态度挺好的,给我们详细解释了申请流程。

然后,我们就按照要求准备了材料,递交上去。

大概过了一个月,就收到了审核结果。

申请成功后,就可以享受长护险的保障了。

比如,可以享受居家护理、社区护理、机构护理等服务。

这样一来,照顾老人的压力就小多了。

不过,大家要注意,长护险的保障范围和金额都有一定的限制。

比如,居家护理每天有最高限额,机构护理每月也有最高限额。

所以,大家在申请的时候,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选择合适的护理方式和等级。

总之,重庆长护险政策还是挺不错的,尤其是对于我们这些有老人的家庭来说,真的是个福音。

希望大家都能了解这个政策,合理利用,让我们的生活更加美好。

嘿嘿,今天就聊到这里,下次再见啦!。

重庆护理老年人的假期

重庆护理老年人的假期

感谢您的耐心观看
汇报人:
项。
保留证据:在护 理期间,保留好 相关证据,如护 理记录、医疗证 明等,以备不时
之需。
寻求法律援助: 如果遇到权益受 到侵害的情况, 可以寻求法律援 助,维护自己的
合法权益。
护理老年人的假期对老 年人的影响
身心健康方面的影响
缓解压力:护理假期的休息和放松有助于减轻老年人的压力和焦虑
增强身体机能:适当的休息和锻炼有助于提高老年人的身体素质和免疫力
精神状态:护理假期可以改善 老年人的精神状态,增强幸福

社会交往方面的影响
增加社交机会:护理假期使老年人有更多时间与亲朋好友、社区居民互动,扩大社交 圈子
增强社交能力:护理假期老年人提供了更多社交机会,有助于提高其社交能力和沟 通能力
促进心理健康:与他人交流互动有助于缓解孤独感,减轻心理压力,提高老年人的心 理健康水平
福利待遇方面的影响
护理假期的增加对 护理人员的收入产 生影响
护理假期的实施对 护理人员的职业发 展产生影响
护理假期的实施对 护理人员的身心健 康产生影响
护理假期的实施对 护理人员的工作满 意度产生影响
护理老年人的假期的未 来展望
政策完善方面的发展趋势
政策法规不断完善:政府将出台更多相关政策法规,为护理老年人的假期提供更多保障和支持。
添加副标题
重庆护理老年人的假期
汇报人:
目录
CONTENTS
01 添加目录标题 03 护理老年人的假期
安排
02 背景介绍 04 护理老年人的假期
权益保障
05 护理老年人的假期 对老年人的影响
06 护理老年人的假期 对护理人员的影响
07 护理老年人的假期 的未来展望

重庆高龄补贴标准

重庆高龄补贴标准

重庆高龄补贴标准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剧,老年人的福利待遇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

重庆作为西部地区的重要城市,也对高龄人群的福利政策做出了一系列的规定和标准,以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

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重庆高龄补贴的相关标准。

首先,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乡低保工作的通知》,对于65周岁及以上的高龄老人,符合低保条件的,可以享受城乡低保待遇。

这一政策的实施,为高龄老人提供了一定的经济保障,帮助他们应对生活中的各种困难。

其次,重庆市还规定了高龄老人的长期护理补贴标准。

根据《重庆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长期护理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65周岁以上的高龄老人,如果经医疗机构评估认定为属于失能、半失能人员的,可以享受长期护理补贴。

具体的补贴标准根据失能程度和护理等级而定,这为高龄老人提供了更加全面的护理服务和经济支持。

此外,重庆市还对高龄老人实施了老年人优待政策。

在公共交通、文化娱乐、医疗保健等方面,65周岁以上的高龄老人可以享受
一定的优待政策,例如在公交车、地铁中可以免费乘车,各类文化娱乐活动也可以享受一定的票价优惠。

这些政策的实施,为高龄老人提供了更多的便利和实惠,让他们的生活更加舒适和愉悦。

综上所述,重庆市对高龄老人实施了一系列的补贴标准和优待政策,从经济和生活两方面为他们提供了全面的支持和保障。

这些政策的出台,不仅体现了社会对高龄人群的关爱和尊重,也为他们的晚年生活增添了温暖和幸福。

希望未来重庆市能够进一步完善这些政策,让更多的高龄老人受益,享受幸福晚年生活。

重庆南岸晚年生活照料服务标准

重庆南岸晚年生活照料服务标准

重庆南岸晚年生活照料服务标准
为了保障重庆市南岸区老年人的生活照料和服务质量,制定以下晚年生活照料服务标准:
一、居家照料服务
1.定期上门巡查老年人的居住环境和健康状况,提供日常生活照料、卫生清洁、衣物清洗、药物管理等服务。

2.根据老年人的健康状况和饮食需求,提供营养餐、心理咨询等服务。

3.针对不同老年人的需要,提供个性化的文化娱乐活动,如休闲娱乐、文化教育等。

二、社区照料服务
1.提供健康咨询、医疗检查、药品代购、送药上门等服务。

2.提供特殊照料服务,如失智老人照料、残疾老人照料、病患老人照料等。

3.为老年人提供社交机会和认知训练,如太极拳、舞蹈、书法等活动。

三、养老院照料服务
1.提供住宿、饮食、医疗、健康护理、文化娱乐等全方位服务。

2.根据不同老年人的需求,提供个性化的照料服务,如康复、失能、生命关怀等服务。

3.提供安全的生活环境和医疗急救支持,确保老年人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以上是南岸区晚年生活照料服务标准,旨在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公布日期】2018.12.11•【字号】渝医保发〔2018〕16号•【施行日期】2018.12.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医疗护理正文关于印发《重庆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大渡口区、巴南区、垫江县、石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单位: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人社厅发〔2016〕8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重庆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印发你们,请抓好落实。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2018年12月11日重庆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长期护理保险失能评定管理,规范长期护理保险失能评定程序,根据《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人社厅发〔2016〕80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定管理。

第三条市医疗保障局负责全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定的统筹管理;各区县(自治县)医保经办机构负责辖区内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定的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受委托进行失能评定的第三方机构(以下简称“失能评定机构”)负责失能等级评定和经办服务工作。

第四条重庆市失能等级评定依据Barthel指数评定量表(附件1)对参保人生活自理能力进行等级评定,评分≤40分即为重度失能。

第二章评估员、评估专家第五条全市建立统一的评估员及评估专家库,将符合条件的评估员、评估专家信息录入长期护理保险信息系统,实行动态管理,未纳入信息化管理的人员不得从事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定工作。

第六条评估员是指为失能参保人采集评估信息的人员;评估专家是指为失能等级发生变化或对初评结论不服的失能人员提供复评的专业人员。

重庆市高龄失能老人养老服务对策研究

重庆市高龄失能老人养老服务对策研究

重庆市高龄失能老人养老服务对策研究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加剧,高龄失能老人的养老问题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和重视。

特别是在重庆市这样一个老龄化程度比较严重的地区,该问题更加突出。

因此,本文将重点探讨重庆市高龄失能老人养老服务的对策研究。

一、现状分析1. 人口老龄化程度高截至2020年,重庆市人口总数已经超过3000万,其中60岁以上老人已经达到了近300万,老年人口占比超过15%,人口老龄化程度较高。

2. 失能老人数量庞大失能老人是指因年龄等原因,丧失了日常生活自理能力,需要长期照料的老年人。

据统计,重庆市失能老人数量超过120万。

3. 养老服务体系薄弱目前,重庆市养老服务体系尚不完善,需要长期照护的高龄失能老人往往缺乏合适的照料和养老服务。

同时,由于重庆市城乡差异较大,农村地区养老服务更加薄弱。

二、问题分析1. 养老机构供给不足目前,重庆市的养老机构数量不足,无法满足高龄失能老人的养老需求。

而且,现有的养老机构还存在着老旧、设施不足、管理粗放等问题。

2. 照料人力短缺由于养老机构供给不足,很多高龄失能老人只能依赖家庭照料,但是,照料人力却十分短缺。

这就导致了养老照料质量不高,甚至存在着虐待老人等现象。

高龄失能老人需要采取具有科学性的养老服务方式,但是目前重庆市的养老服务缺乏科学性,不适应高龄失能老人的需求。

三、对策研究重庆市应加大对养老机构的投资,扩大养老机构的规模,提高机构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提高服务能力。

为了提高养老机构的运营效率和经营能力,应该鼓励社会资本等多方参与养老机构的建设和运营。

为了缓解照料人力短缺的问题,应该加快培养相关职业人才,拓展照料人力资源。

此外,需要加强对照料人员的管理和监督,严格禁止虐待老人等不良行为。

针对高龄失能老人需要采取具有科学性的养老服务措施,如对失能老人进行智能化养老服务,建立智能养老中心,传统的护理服务与现代科技结合,给老年人带来更加便利和有质量的服务。

例如,可以利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现代科技手段,为高龄失能老人提供家庭养老服务定制化、个性化和智能化的服务。

重庆市关于老年人认知障碍的政策文件

重庆市关于老年人认知障碍的政策文件

重庆市关于老年人认知障碍的政策文件近年来,我市老年人口逐渐增多,老年人认知障碍问题日益凸显,给家庭和社会带来了一定的困扰。

为了更好地关注和管理老年人认知障碍问题,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特制定如下意见。

一、加强认知障碍预防与宣传提高老年人认知障碍预防意识,开展认知障碍预防知识普及宣传活动,加强老年人认知障碍防范意识,增强老年人认知障碍的自我保护能力。

广泛宣传认知障碍防治知识,提倡老年人参加体育锻炼,保持心理健康。

二、建立老年人认知障碍诊断和评估体系推动老年人认知障碍诊断和评估体系建设,提高基层医疗机构对老年人认知障碍的诊断评估能力,提高老年人认知障碍的早期诊断率。

组织开展认知障碍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医护人员诊断和评估认知障碍的水平。

三、加强老年人认知障碍护理服务建设一批老年人认知障碍护理服务机构,提供专业护理服务,对认知障碍老年人实施个性化的护理和康复训练。

鼓励开展认知障碍老年人日间照料服务和社区长期照护服务,满足认知障碍老年人的基本护理需求。

四、构建老年人认知障碍长期照护体系支持社区建设老年人认知障碍服务中心,提供认知障碍老年人日间照料和康复服务。

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老年人认知障碍长期照护服务,创新养老服务模式,为认知障碍老年人提供有针对性的照护服务。

五、加强老年人认知障碍相关研究与支持加大老年人认知障碍研究投入力度,推动认知障碍相关基础研究和临床研究,促进认知障碍防治技术进步。

鼓励开展老年人认知障碍相关科研项目,提供资金和政策支持。

六、加强老年人认知障碍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完善老年人认知障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老年人认知障碍护理和服务,确保老年人认知障碍护理机构和人员的合法权益。

加强对认知障碍老年人的法律援助和保护,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七、加强老年人认知障碍工作机制建设建立老年人认知障碍工作协调机制,强化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家庭支持的多元化治理体系。

加强老年人认知障碍相关部门协作,推动相关政策的衔接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实施意见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实施意见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医疗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21.11.22•【字号】渝医保发〔2021〕63号•【施行日期】2022.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医疗保险正文重庆市医疗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实施意见各区县(自治县)医疗保障局、财政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财政局,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财政局,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财政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部署,巩固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着重解决重度失能人员长期护理保障问题,根据《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7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扎实”的总体要求,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深入探索建立适合我市市情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进一步健全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重度失能人员生活品质,减轻其家庭经济负担,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二)基本原则1.坚持以人为本,服务民生。

重点解决重度失能人员长期护理保障问题。

2.坚持独立运行,统筹推进。

建立独立险种,独立设计制度体系,全市统筹推进。

3.坚持保障基本,公平适度。

低水平起步,以收定支,合理确定保障范围和待遇标准。

4.坚持统一管理,分级负责。

遵循权利义务对等,合理划分筹资责任和管理责任。

5.坚持机制创新,合理确定保障水平。

引入社会力量参与经办服务,提升保障效能和管理水平。

(三)目标任务探索建立个人、用人单位、政府三方为主体的多方筹资机制,建立健全参保筹资、待遇保障、基金管理、经办服务等制度框架,提升长期护理保险服务质量和保障水平,促进长期护理服务产业持续稳健发展。

重庆养老院防控措施

重庆养老院防控措施

重庆养老院防控措施近年来,随着人口老龄化趋势的加剧,养老院作为为老年人提供长期照护服务的重要场所,其防控措施尤为重要。

重庆作为中国西南地区的重要城市,面临着日益增多的老年人口需求,因此重庆养老院要采取一系列的防控措施,以维护老年人的健康和生活品质。

1. 严格场所出入管理为了降低养老院内病毒传播的风险,重庆养老院首先要实行严格的出入管理制度。

除了对员工、老年人及其家属进行身份核查外,养老院应设置限制出入的时间段,并加强监控设施的安装,确保不相关人员不能进入养老院。

此外,养老院还可以采用智能化门禁系统,通过刷卡、人脸识别等技术手段,确保只有合法人员才能进入。

2. 定期体温测量在疫情防控期间,重庆养老院要求对员工和老年人进行定期体温测量。

特别是员工必须每日上岗前进行体温检测,并记录在案。

对于老年人,可以进行早、中、晚三次体温测量,确保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如隔离、送医等。

3. 健康档案管理重庆养老院应建立老年人健康档案,并定期更新和管理。

健康档案包括老年人的基本信息、健康状况、病史等,对重要病史的老年人还可以进行定期复查。

健康档案的建立有助于全面了解老年人的健康状况,及时采取相应的预防和干预措施,降低疾病传播和发生的风险。

4. 强化清洁消毒重庆养老院要加强场所的清洁消毒工作,特别是公共区域和常用物品的清洁和消毒。

消毒措施要科学合理,使用符合标准的消毒剂,加强对空气、地面、物品表面等的消毒。

同时,养老院要定期检查清洁消毒工作的质量,确保环境的卫生水平达到标准要求。

5. 促进健康教育重庆养老院要积极开展老年人的健康教育工作,提高老年人的防疫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可以通过组织健康知识讲座、发放宣传资料、开展健康问卷调查等方式,向老年人传递正确的防疫知识和应对策略。

此外,养老院还可以定期邀请专业医护人员进行讲座,提供健康咨询和指导。

6. 加强媒体宣传为了提高社会的关注度和对重庆养老院防控措施的认可度,养老院可以通过媒体宣传来扩大影响。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7部门关于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7部门关于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7部门关于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06.02•【字号】渝卫发〔2020〕35号•【施行日期】2020.06.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7部门关于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卫老龄发〔2019〕61号)精神,加快推进全市老年健康服务事业发展,经市政府同意,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实施健康中国战略,以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健康服务需求、提升老年人健康水平为目标,努力构建老年期健康教育、自理期预防保健、治疗期综合诊治、康复期康复和护理、稳定期长期照护和临终期安宁疗护的一体化老年健康服务体系,保障老年人能够获得适宜的、综合的、连续的整合型健康服务,实现健康老龄化。

(二)基本原则。

健康引领,全程服务。

以大卫生、大健康的理念引领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加强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对影响健康因素进行干预,提供综合连续的全程服务。

突出重点,公平保障。

发挥政府“保基本、兜底线”作用,重点保障经济困难的失能失智、高龄独居、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重点扩大基层老年健康服务供给,促进老年健康服务公平可及。

政策支持,多方联动。

履行政府在制定规划和政策、引导投入等方面的职责,鼓励市场和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引导社区和家庭互助支持,促进形成政府、市场、社会、家庭协同推进、共建共享的大格局。

统筹资源,整合服务。

统筹政府各部门、社会各方面资源,按照整合资源、盘活存量、扩大增量原则,优化老年健康服务资源配置,共同促进老年健康服务发展。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长期护理保险实施细则 (试行)》的通知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长期护理保险实施细则 (试行)》的通知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长期护理保险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医疗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18.12.11•【字号】渝医保发〔2018〕14号•【施行日期】2018.12.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护理正文关于印发《重庆市长期护理保险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大渡口区、巴南区、垫江县、石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有关单位: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人社厅发〔2016〕80号)和《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试点意见的通知》(渝人社发〔2017〕28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重庆市长期护理保险实施细则(试行)》印发你们,请抓好落实。

重庆市医疗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2018年12月11日重庆市长期护理保险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人社厅发〔2016〕80号)和《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试点意见的通知》(渝人社发〔2017〕280号)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为长期失能人员享有基本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日常护理等服务提供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略有结余;(二)全市统筹、分级管理、责任分担;(三)整体设计、试点先行、逐步推开。

第三条市医疗保障局是长期护理保险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长期护理保险政策制定、基金预算、收支监管和统一管理。

各区县(自治县)医疗保障部门负责本辖区内长期护理保险政策实施。

市和区县(自治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依照各自职能负责本辖区内长期护理保险的经办管理工作。

市财政局和各区县(自治县)财政局依照职能对本辖区内长期护理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实施监督。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管理工作规范》的通知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管理工作规范》的通知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管理工作规范》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07.22•【字号】渝卫发〔2020〕47号•【施行日期】2020.07.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管理工作规范》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卫生健康委、两江新区社发局、高新区公共服务局、万盛经开区卫生健康局,市疾控中心、市十三院:为进一步规范我市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管理工作,统一服务流程和标准,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划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工作规范(2019年版)》要求,制定了《重庆市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管理工作规范》,经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本规范自印发当日施行。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年7月22日重庆市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管理工作规范一、服务对象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

二、服务内容(一)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医养结合服务。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结合老年人健康体检结果,每年对辖区65岁及以上居家养老的老年人提供2次医养结合服务,并填写《老年人医养结合服务记录表》(见附件1)。

服务内容包括:血压测量、末梢血血糖检测、康复指导、护理技能指导、保健咨询、营养改善指导等。

对高龄、失能、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

(二)为65岁以上失能老年人提供健康评估与健康服务。

1.初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开展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项目时,通过《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规范》的《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评估表》筛选出可能失能的服务对象,并告知其可申请开展健康评估与健康服务。

2.能力评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老年人能力(具体包括日常生活活动能力、精神状态与社会参与能力、感知觉与沟通能力)和老年综合征罹患等维度,每年对辖区内提出申请的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能力评估(见附件4)。

重庆市长期护理保险协议护理服务机构协议管理办法

重庆市长期护理保险协议护理服务机构协议管理办法

重庆市长期护理保险协议护理服务机构协议管理办法《重庆市长期护理保险协议护理服务机构协议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重庆市长期护理保险协议护理服务机构的管理行为,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提高长期护理保险服务质量,促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健康发展而制定的。

本办法分为总则、管理机构、服务机构、服务内容、管理要求和附则等六个部分。

总则部分主要包括了本办法的制定背景和目的、适用范围、定义、管理原则等。

其中,明确了长期护理保险协议护理服务机构是指经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的提供长期护理管理服务的机构,保险机构是指在重庆市提供长期护理保险服务的保险公司。

管理机构部分规定了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为协议护理服务机构的管理机构,确定了其职责和权力。

其中,规定了管理机构应当对协议护理服务机构进行资质审定和监督检查,建立协议护理服务机构的信用评价制度,并对其违规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罚。

服务机构部分规定了协议护理服务机构的条件,包括设立注册资本、相关配套设施、从业人员的要求等。

同时,要求服务机构须符合医疗机构、康复机构设施和服务标准,并明确了服务机构对参保人员的护理服务总体要求。

服务内容部分明确了协议护理服务机构应当提供的服务内容,包括常规护理服务、特殊疾病护理服务、康复护理服务等。

同时,规定了协议护理服务机构应当建立与参保人员沟通的制度,及时了解参保人员的需求和意见,并制定个性化的护理服务计划。

管理要求部分主要包括了协议护理服务机构的评估和监管要求,包括机构的自我评估和外部评估,对参保人员护理服务情况的监管等。

要求协议护理服务机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加强职业培训和质量控制,并保障参保人员的信息安全。

附则部分规定了协议护理服务机构的服务奖励和违规处罚措施,明确了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

总的来说,《重庆市长期护理保险协议护理服务机构协议管理办法》的出台,为重庆市长期护理保险提供了一套科学合理的管理机制和服务规范。

通过健全的管理体系和标准化的服务内容,能够更好地为参保人员提供优质的长期护理保险服务,保障他们的长期照护需求。

重庆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今年在城镇职工中试点

重庆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今年在城镇职工中试点

重庆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今年在城镇职工中试点2018-02-26 10:18重庆商报重庆商报讯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推进健康中国建设,解决长期失能人员的长期护理和日常照料难题,重庆市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人社厅发〔2016〕80号)精神,结合重庆市实际,制定《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意见》,自2018年起试点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群纳入长期护理保险保障范围。

据悉,按照“先职工、后居民,先试点、后推开”原则,重庆市将探索建立以社会互助共济方式筹集资金,为长期失能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护理提供资金或服务保障,与医疗保险相对独立、互相衔接的社会保险制度。

力争利用1~2年时间,通过选择部分区县试点,基本形成适应重庆市实际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以下简称“长护保险”)政策框架、护理需求认定和等级评定标准、长期护理管理服务规范和运行机制。

试点期间,长护保险制度覆盖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参保人群,其在参加职工医保的同时,应当同步参加长护保险。

随制度探索完善,逐步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纳入覆盖范围。

试点阶段,长护保险资金通过医保基金、个人缴费、财政补助等渠道筹集,接受企业、单位、慈善机构等社会团体和个人的捐助。

怎样享受1。

当年参加了长护保险且正常享受职工医保待遇;2。

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原因长期卧床或经过不少于6个月的治疗,病情基本稳定,需要长期护理,并经评定失能等级达到重度失能标准的人员。

经评定符合重度失能标准的人员,从评定结论下达次月起享受长护保险待遇。

经治疗康复后重新评定不再达到重度失能标准或参保人死亡的,从评定结论下达或死亡的次月起停止给付。

享受方式失能人员可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入住长护保险协议机构(以下简称协议机构)集中护理服务或由协议机构提供上门护理服务。

享受项目长护保险支付符合享受条件的失能人员在协议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饮食照料、排泄照料、行走照料、清洁照料等基本生活护理服务项目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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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对创业过程有全面了解,具备风险意识和常用的创业技能;模拟实训是运用已有的理论知识,通过实验模拟环境在虚拟平台上进行实践训练,初具商战经验;全真实践是在全真环境下体验创业,实践中提高理论和专业水平。

到这个阶段,创业教育已不局限于校园,而是与社会直接接轨,因此,对大学生而言已处于半游离状态,既是学校人也是社会人,承担更多风险与责任。

以上五个阶段呈逐步上升趋势,其中前三个层次是对一般应用型人才培养要求,后两个层次是对创业型人才培养的要求。

每个阶段目标的实施过程是循序渐进和螺旋上升的过程,对在校大学生而言整体是向外发展,直至毕业离校。

(2)教学方式。

教学方式采取互动参与式教育和实践体验式教育相结合的形式。

在前三个学习阶段,因学习内容以理论和课本内容为主,形式上以授课、讲座、讨论、案例分析、作业、调研及演讲等居多,因此,这些形式多采用互动参与式的教育方式比较有效和可行。

在后两个阶段,更重要的是通过兼职、练摊、志愿服务及创业等形式亲身演练或实际操作来提高创业能力,所以这里多采用实践体验式的教育方式为好。

(3)实施环境。

创业教育虽然是素质教育,由于传统中小学教育的缺乏,需要在高职教育中进行弥补,并结合职业教育的特点进行发挥。

同时,创业教育是一项有特定目的的渐进突破式系统工程。

它需要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联合行动,建立起完善的大学生创业导向服务系统,这其中更需要社会大环境的支持。

政府为大学生创业提供优化的环境和氛围。

尤其在解决创业资金、项还需要部分社会机构的资金支持。

政府资助只能起到启动助推作用,而创业的后续资金还需要大量的社会资金跟进。

对创业教育这也是创业园孵化功能和企业主回校充电的功能所在,因此,创业教育要与社会实现零距离。

四、结束语创业源于创新,创业教育同样需要不断创新,还能保持永久的生命力。

创业教育中创新主体是多样性的,可以是创业主体自身创新,创业教育内容创新,创业政策创新,创业服务创新,创业机制创新,创业教育形式创新等等,因此,全面创新是硬道理。

不必须有机制保障其正常运行。

创业教育的可持续发展有待更多教学实践与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1]陈龙春 杨 敏:大学生创业基础[M].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07[2](美)Donald F.Kuratko Richard M.Hodgetts.创业学[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3]刘道玉:创造教育新论[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3[4]丘桂凯.增强大学生“四种能力”探赜[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0996(中)[5]黄晓虹:增强大学生“四种能力”对高校教师知识的新要求[J].广西财经学院学报,2007(10)[6]王建国.高等学校创业教育论[J].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14)3[7]戴育滨:构建高校大学生创业教育体系的探索与实践[J].教育与职业,2008・10(下)一、前言重庆市自1997年直辖以来,社会经济快速发展,随之在之前就已出现了的人口转型也加速发展。

所谓人口转型是指人口自高出生率与高死亡率的均衡状态转变为低出生率与低死亡率的均衡状态。

人口转型的必然结果就是社会进入人口老龄化阶段。

按照国际通用标准,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10%以上或者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占总人口7%以上的国家或地区,称为“老年型国家”或“老年型地区”。

 根据重庆市统计局的资料,早在1995年重庆市就已经进入了老龄化社会,并且在近十年以年均3.86%的速度急速攀升。

来自重庆市老龄委的数字显示:截至2005年底,重庆市年满60周岁及以上的人口已达414万,占全市总人口的13.1%;截至2008年底,全市共有60岁以上老年人465万人。

无疑,重庆市已经是老年型地区,正受到“银发浪潮”的强烈冲击。

而且,现在重庆市的老年人口正以年均3.86%的速度增长,以此推算,到2036年重庆市的老年人口将突破900万,占全市总人口的四分之一,那时,重庆市将达到老龄化的顶峰。

发达国家或地区人口老龄化普遍是在经济起飞后才开始的,而重庆市人口老龄化则超前于经济发展。

发达国家进入老龄化时,人均GDP一般在5000美元以上,有些甚至达到了10000美元。

相比之下,2004年重庆市人均GDP才首次超过1000美元,而实际上,重庆市早在1994年底就已经开始就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

显然,重庆市在经济才刚刚起飞时,人口结构就迅速老化,明显地呈现出了“未富先老”的特征。

20世纪50年代的鼓励生育政策,促使重庆市出现战后婴儿潮。

这一批婴儿在近十年都会进入老年,而且医药与公共卫生的进步也使人口平均期望寿命延长,两者共同推动重庆市进入顶部老龄化;同时,在70年代末提倡的计划生育政策及后来随社会经济发展而出现的“丁克”家族促使重庆市婴儿出生率降低而进入底部老龄化。

顶部老龄化和底部老龄化的双面夹击,加速了重庆市人口老龄化的进程。

来势汹汹的“银发浪潮”,迫使重庆市政府要着重考虑建立一个完善而又高效的老年人长期照护体系,并且给予足够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卫生部门需要重新对卫生资源的利用进行优化配置,以适应广大卫生资源消费者(尤其是老年人)的需求;年青的一代人也要认真的考虑如何解决家庭养老责任与个人发展之间重庆市老年人的长期照护李 丽 重庆医科大学管理学院罗 萍 重庆医科大学杂志编辑部黄千珍 重庆医科大学管理学院[摘 要] 从重庆市老年人口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及老年人的健康状况着手,客观分析现在重庆市的老年人长期照护资源,阐明目前在重庆市构建和谐的老年人长期照护体系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根据现在国际上及国内比较提倡的长期照护方式,提出居家式长期照护与社区式长期照护结合发展,构建一个有组织的、高效的、客户导向的、成本效益的长期照护统一体。

[关键词] 重庆 老年人 长期照护 社区照顾的矛盾;老年人自身也要自然地考虑到如何使自己“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老有所教”。

2007年5月17日,提交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情况报告”表明:2009年重庆市将扩建100所社区医院,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总数将超过600个。

我们可以大胆推测:社区医院的扩建将有效地推进重庆市老年人长期照护体系地建立和完善。

显然,重庆市政府已经开始重视老年人的长期照护问题,并且关注到了当今国际社会长期照护的焦点——社区式的长期照护,即:将社区照顾作为长期照护体系的基础,以社区为基地。

二、重庆市当前老龄化的特征及对其的一些思考重庆市早在12年前就已经开始进入老年型社会,经过十多年之久的发展过程,其老龄化又逐步呈现出一些明显的特征:1.全市老龄化城乡差别明显,乡村老龄化迅速。

从上表可以看出,重庆市乡村地区的老龄化程度明显高于城镇地区,这与乡村劳动力年龄人口向城镇地区大量迁移和流动的关系密切。

但实际上,当今这个转型加快的社会,不管是乡村还是城市,年轻的一代都会因工作,因个人发展而居留不定,生活存在很多的不稳定性。

同样,也会让老年人的长期照护受到各方面因素尤其是家庭因素的影响而处于不稳定的状态。

这即是前文所提到的年青一代要面临的家庭养老责任与个人发展之间的矛盾。

2.高龄化老人增长迅速,老年人口高龄化趋势明显2000年,重庆市80岁以上的高龄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只有1.1%,而2005年上升到1.6%。

从高龄老人占老年人口的比重来看,2000年为13.5%,而2005年达到14.6%。

由此可见,重庆市老年人口向高龄化发展的趋势明显。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医疗卫生水平的提高,高龄老人的数量还将继续增加。

此外,因为年龄在某一阶段的聚集,可能也会在某一时期出现高龄老年人口的激增。

高龄老人是老年人群中的重点人群,同时也是一个容易被忽视的人群。

他们的患病率较一般老年人高,生活不能自理或部分不能自理的比率也更高,所以他们的依赖性很强。

那么,在老年人的长期照护体系中将高龄老人例为需特殊照顾的特殊人群是有必要的。

3.单身老人口占老年人口总数的三成半2005年1%抽样调查数据显示,重庆市单身老人占老年人口的36.7%,其中丧偶34.7%。

而老来有伴的生活,不管是物质上还是精神上都能让老年人得到相互的扶持和慰藉,是很多老年人安享晚年的理想生活,因为他们往往想能有个老伴共同追求高品质的老年生活。

然而现实是:很多老年人会因为配偶的离世而恢复单身或是更多的老年人本就未婚单身,那这些单身老人从哪里得到帮助?尤其是精神上的慰藉呢?4.老年空巢家庭增加,传统家庭养老模式受到冲击随着社会转型的速度加快,人口流动和迁移加速,年轻人大都要求有独立的活动空间。

传统的大家庭居住模式已经不适应人们生活方式的转变,促使大家庭结构向小家庭转变,老年人与其子女、晚辈共同生活的情况逐年减少。

同样,来自2005年重庆市1%抽样调查显示:单个老年人和老年夫妻独自生活的老年空巢家庭占有老年人口家庭户的20.4%,比2000年的18.3%上升了2.1个百分点。

但据可靠研究证实,与家人同住的老人相较于不与家人同住的老人长寿概率增加10.927倍,日常生活得到家庭成员照顾的概率再增加4.213倍,得到家人经济供养的概率增加18.57倍。

由此可以推断出,家庭功能是直接影响老年人身心健康的重要因素。

所以,研究老年人的长期照护,同样也得探讨家庭功能在老年人长期照护中的重要性。

三、老年人的健康问题时间的流逝,对于生命来说,总是残酷的,老年人尤其如此。

随着年龄的增加,老年人的机体逐渐出现衰老的现象。

伴随衰老出现的还有各项生理功能的逐步下降,同时老年人的心理健康也可能因退休无所寄托而出现问题。

经济收入降低,健康每况愈下,无所寄托的心境,都会使老年人产生失落感、孤独感、寂寞感。

这反映了老年人在社会上处于弱势,更希望得到社会、家庭的尊重和关心,不遗余力地建立老年人的长期照护体系不仅是对他们曾经所作贡献的尊重,也是对我们未来老年生活的保障。

中国卫生部1998年调查表明: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两周患病率为全人群的1.7倍,慢性病患病率为全人群的4.2倍,并且人均患有2-3种疾病。

老龄化带来的平均期望寿命的延长并没有带来人们所期待的健康期望寿命的延长,所延长的寿命中大多数为非健康寿命。

同样,重庆市老年人的健康状况也不容乐观。

调查数据显示,在重庆市,48.3%的老年人口认为自己身体健康,25.5%的老年人口基本能保证正常生活,24.9%的老年人口不能正常活动或者生活不能自理,说不准的占1.3%。

而高龄老年人口的身体状况则令人担忧,身体健康的只占23.3%,基本能保证正常生活的占24.6%,而不能正常活动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占到49.6%。

老年人口向高龄化快速发展的趋势下,加强对老年人口健康状况的关注,是实现健康老龄化的关键环节,重庆市拟在今年扩建100所社区医院的目的也就在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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