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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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十二五”规划纲要

解读“十二五”规划纲要

龙源期刊网 解读“十二五”规划纲要作者:长青来源:《北方经济》2011年第03期《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是在对我区发展基础和面临形势深入调查和系统研究基础上制定出来的,规划纲要草案共十一章,明确了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围绕布局优化、转型升级,从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人才战略、制度建设、文化氛围的创造、深化改革、提高开放水平并以此为基础,提出了保证规划实施的评估机制,是一个系统、细致、客观的规划报告。

规划比较重视新项目的建设。

在实施新项目投资拉动的过程中,需要重视新建项目对已建项目的升级带动作用,加强提升自治区循环经济发展水平,解决节能减排等问题,实现新项目带动现有产业升级的发展路径。

需要增强自治区企业、研究机构、大学对主要产业发展相关技术的引进吸收能力与再创新能力,真正建立与我区产业发展实质相关的产学研基地、中心,扶持科技中介产业的发展,避免创新的口号化与泡沫化。

在重视技术的同时,重视流程、职能、制度等管理创新,提高技术创新与管理创新的协同能力。

增强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的专业发展与自治区经济发展的相匹配性,教育内容、方法改革实现常态经常化,有效提升自治区的内生成长动力。

要重视对地方与领导的绩效评价,建立简单有效的多维绩效考核评价体系。

除此之外,对已建的大型项目、重点园区,自治区应建立与加强监控评价与后评价机制,防范未来的发展风险,寻找更好的发展路径。

规划方案对于推动我区科学发展,实现以人为先的转型轨道优化有前瞻性指导价值,体现了民生优先、创新发展、促进绿色发展、开放共赢发展的先进发展理念,这为自治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奠定了基础性和全面性的框架。

整体而言,规划是统筹的和切实可行的。

(作者系内蒙古工业大学管理学院院长、教授)。

内蒙古自治区“十二五”规划循环经济发展水平预测评估

内蒙古自治区“十二五”规划循环经济发展水平预测评估

Mo Ri g e n ,W u Na , Z ha ng Ch u ny ua n
(1 .I n n e r Mo n g o l i a A c a d e m y o f E n v i r o n m e n t a l S c i e n c e, H o h h o t 0 1 0 0 1 0 ; 2 .C h i n e s e R e s e a r c h A c a d e m y fE o n v i r o n en m t a l S c i e n c e s 。 8 e  ̄n g 1 0 0 0 1 2 )
t o t h e r e a l i z a t i o n o f t h e c o n s t r u c t i o n o f t h e I n n e r Mo n g di a Au t o n o mo u s Re g i o n c i r c u l a t i o n o f s o c i a l s y s t e m,p r o mo t e c i r c u l a r e c o n o my l e v e l
p o s i t e i n d e x f o r 2 . 0 3 i n t h e o p t i mi z a t i o n l e v e l i n 2 0 1 5,Un d e r t h e o p t i mi z e d c o n d i t i o n s ,t h e l e v e l o f d e v e l o p me n t o f c i r c u l a r e c o n o my i n I n n e r
a n d i mp r o v e t he o v e r a l l q u a l i t y o f c i r c ul a r e c o n o my. Th e de ve l o p men t o f r e c y c l i ng e c o no my i n t he I n n e r Mo n g o l i a Au t o no mo u s Re g i o n c o n—

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试行)

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试行)

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试行)正式风格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和管理,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促进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内蒙古自治区范围内的环境保护工作,包括环境污染的防治、自然生态环境的保护、资源的合理利用、环境监测和环境管理等。

第三条国家和自治区政府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环境保护工作,保障居民的环境权益。

第四条环境保护应当坚持预防为主、污染防治、保护自然生态环境、合理利用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第二章环境质量第五条内蒙古自治区建立环境质量监测和预警机制,定期对环境质量进行监测和评估,并公布监测结果。

第六条内蒙古自治区建立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各类污染源进行排污许可证制度管理,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

第七条内蒙古自治区严格控制大气污染和水污染,加强工业和交通尾气排放、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处理等工作,保障环境质量。

第八条内蒙古自治区鼓励和扶持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等环保产业,推动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

第三章自然生态环境保护第九条内蒙古自治区建立自然保护区和生态功能区,加强对森林、湿地、草原等自然生态资源的保护和恢复。

第十条内蒙古自治区加强对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管理,禁止非法猎捕、买卖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

第十一条内蒙古自治区严禁擅自开垦自然保护区和生态功能区,保护生态环境的完整性。

第四章资源的合理利用第十二条内蒙古自治区加强对矿产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严格控制矿产资源的开采量,防止资源过度开发。

第十三条内蒙古自治区推动节能减排工作,加强能源资源的合理利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第十四条内蒙古自治区制定合理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水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

第五章环境监测和环境管理第十五条内蒙古自治区建立环境监测网络,定期对大气、水、土壤等环境要素进行监测,及时发布监测数据。

第十六条内蒙古自治区加强环境监管,对环境违法行为坚决查处,保护群众的环境权益。

内蒙古自治区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

内蒙古自治区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

内蒙古开发区“十二五”总体发展规划二O一二年三月目录一、“十一五”时期开发区发展成就 (1)(一)发展基础 (1)(二)存在问题 (3)(三)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4)二、总体要求 (5)(一)指导思想 (5)(二)战略定位 (6)(三)发展原则 (7)(四)发展目标 (8)三、建设布局 (9)(一)功能分区 (9)(二)空间结构 (9)(三)发展重点 (10)四、主导产业 (13)(一)化学工业 (13)(二)装备制造业 (14)(三)冶金建材业 (15)(四)农畜产品加工业 (16)(五)战略性新兴产业 (17)(六)进出口加工业 (18)五、建设管理 (18)(一)科学制定发展规划 (19)(二)理顺管理体制 (19)(三)合作共建开发区 (20)(四)优化开发区发展环境 (20)(五)园区升级 (21)六、支持政策 (23)(一)资源配置政策 (23)(二)价格政策 (24)(三)投资政策 (24)(四)税费政策 (25)(五)金融政策 (25)(六)土地政策 (26)(七)环保政策 (26)(八)人才政策 (27)(九)准入政策 (27)七、规划实施 (27)附表1:国家核准的内蒙古自治区开发区目录附表2:2010年自治区各级开发区(工业园区)汇总表附表3:内蒙古自治区开发区“十二五”规划指标表—1—“十二五”时期,是我区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时期,也是实现开发区提质扩容,健康快速发展的重要阶段。

编制和落实好《内蒙古自治区开发区“十二五”总体发展规划》,对于落实区域经济总体发展战略,促进我区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构建多元发展、多极支撑的现代产业体系及节能减排、土地集约、产业集聚具有重大意义。

本规划所指开发区包括由国务院和自治区政府批准设立的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保税区、边境经济合作区、出口加工区、边境互市贸易区等各类开发区。

一、“十一五”时期开发区发展成就“十一五”以来,自治区紧紧抓住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战略的历史机遇,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结构优化升级,不断加大开发区建设力度,大力发展优势特色产业,探索建立符合开发区特点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开发区总体效益显著提高,辐射带动能力日益增强,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

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

(1991年3月23日内蒙古自治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根据1997年9月24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的决定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人体健康,促进自治区经济建设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将环境保护规划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城乡建设总体规划,确定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和措施,使环境保护工作同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协调。

第三条自治区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区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各级人民政府的土地、矿产、林业、农业、牧业、水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资源的保护实施监督管理。

各级公安、交通、铁道、民航管理部门和港务监督、渔政渔港监督、军队环境保护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环境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自治区人民政府鼓励环境保护科学教育事业的发展,加强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引进、推广环境保护先进技术,培养环境保护人才,普及环境保护科学知识。

优先发展环境保护事业,对资源综合利用和污染防治的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实行优惠政策。

第五条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

在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资源综合利用、环境监督管理、环境保护科研、环境监测、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等方面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第二章环境监督管理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对管辖范围内的环境状况进行调查和评价,拟定环境保护规划,经计划部门综合平衡,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第七条自治区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制定自治区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报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

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

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1991年3月23内蒙古自治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根据1997年9月24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2年3月21日内蒙古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人体健康,促进自治区经济建设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将环境保护规划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城乡建设总体规划,确定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和措施,使环境保护工作同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协调。

第三条自治区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区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各级人民政府的土地、矿产、林业、农业、牧业、水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资源的保护实施监督管理。

各级公安、交通、铁道、民航管理部门和港务监督、渔政渔港监督、军队环境保护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环境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自治区人民政府鼓励环境保护科学教育事业的发展,加强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引进、推广环境保护先进技术,培养环境保护人才,普及环境保护科学知识。

优先发展环境保护事业,对资源综合利用和污染防治的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实行优惠政策。

第五条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

在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资源综合利用、环境监督管理、环境保护科研、环境监测、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等方面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第二章环境监督管理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对管辖范围内的环境状况进行调查和评价,拟定环境保护规划,经计划部门综合平衡,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内蒙古八个专项整治方案

内蒙古八个专项整治方案

内蒙古八个专项整治方案一、生态环境专项整治方案1.目标:打造美丽内蒙古,形成良好的生态环境格局,确保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2.重点任务:(1)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工作,严格控制工业和农业非点源污染,加大生态修复力度,加强生态保护区建设和管理。

(2)加大水资源保护力度,实施河湖污染治理和水域生态修复工作。

(3)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在城市建设和规划中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加强城市垃圾分类处理工作。

(4)严格落实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重点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加强环境监测和预警工作。

3.措施:成立生态环境整治工作组,建立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体系,加大执法力度,完善环境保护技术和装备。

二、产业发展专项整治方案1.目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新型工业化和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协同发展,提升内蒙古产业水平。

2.重点任务:(1)支持传统产业升级改造,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信息技术与产业深度融合。

(2)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产业科技含量,推动传统行业智能化转型。

(3)加强重大产业项目引进和孵化,促进产业集群发展,推动优势产业提质增效。

3.措施:设立产业振兴基金,加大对重点产业项目扶持力度,优化营商环境,鼓励企业技术创新和人才引进。

三、城市建设专项整治方案1.目标:提升城市品质,推动城市转型升级,通过城市建设提升人民群众生活水平。

2.重点任务:(1)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城市交通、供水、供气、供电等基础设施投入,完善城市公共服务网络。

(2)推进城市“瘦身”,加强城市管理,规范市容市貌,提升城市建筑品质。

(3)推动城市绿化提升,完善城市绿地系统,扩大绿地覆盖率,提升城市生态环境。

3.措施:加大政府基础设施投入,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建设,鼓励城市绿色建筑和节水节能产业发展。

四、扶贫攻坚专项整治方案1.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所有贫困人口脱贫致富,切实改善贫困地区群众生活水平。

2.重点任务:(1)深入挖掘贫困地区资源优势,加快培育发展特色产业,增加农产品附加值。

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

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

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国发…2011‟4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现将《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保护环境是我国的基本国策。

为推进“十二五”期间环境保护事业的科学发展,加快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制定本规划。

一、环境形势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将其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手段,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措施。

“十一五”期间,国家将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显著减少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约束性指标,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在认识、政策、体制和能力等方面取得重要进展。

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比2005年分别下降12.45%、14.29%,超额完成减排任务。

污染治理设施快速发展,设市城市污水处理率由2005年的52%提高到72%,火电脱硫装机比重由12%提高到82.6%。

让江河湖泊休养生息全面推进,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不断深化,环境质量有所改善,全国地表水国控断面水质优于Ⅲ类的比重提高到51.9%,全国城市空气二氧化硫平均浓度下降26.3%。

环境执法监管力度不断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成效明显,生态保护切实加强,核与辐射安全可控,全社会环境意识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参与程度进一步提高,“十一五”环境保护目标和重点任务全面完成。

当前,我国环境状况总体恶化的趋势尚未得到根本遏制,环境矛盾凸显,压力继续加大。

一些重点流域、海域水污染严重,部分区域和城市大气灰霾现象突出,许多地区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超过环境容量。

农村环境污染加剧,重金属、化学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以及土壤、地下水等污染显现。

部分地区生态损害严重,生态系统功能退化,生态环境比较脆弱。

核与辐射安全风险增加。

人民群众环境诉求不断提高,突发环境事件的数量居高不下,环境问题已成为威胁人体健康、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

关于《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突出的六个特点

关于《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突出的六个特点
关于《 内蒙古 自治 区环 境保 护“ 十二五” 规划》 突出的六个特点
李现华



专论与综述 ・
关 于《 内蒙古 自治 区环 境 保 护 “ 二 五 " 划 》 十 规 突 出 的六 个 特 点
李现 华 , 张 敏
001) 10 1 ( 内蒙古环境科 学研 究院规 划所 , 呼和浩特
摘要 : 围绕《内蒙古 自治区环境保护“ 十二五” 规划》 以科 学发展 为主题 , “ 以转变经济发展 方 式为主线 , 以
提 高生态文明水平为要 求, 深化主要 污染物排放 总量减排 , 重点解决危 害人 民群 众健康和 影响可持 续发展 能 力和水平的突 出环境 问题 , 改善环境质量 , 以体制机制和科技创新为动 力, 重点推 动环境基础设 施建设 , 强 加 生态保 护和生态修 复, 强化环境监管 , 有效 防范环境风险 , 快构建资源节约型和 环境 友好 型社 会 , 加 为建成 小
t nfrh eur e t epnt tl mi i so ma r o uat e i inrd co ,oue nsli ehr ep  ̄ha ha d i er i m n,dee et a e s o f j l t s m s o ut n f sdo o n t am pol el n o ot q e h o sn opl n s e i c v gh e t
i a to u ti a l e eo me t b l y a d l v lo e o ttn i g e vr n na r be ,i r v h u l y o e e v r n n ,wi mp c fs s n b e d v l p n i t n e e f h u s dn n i me tlp o l ms mp o e t e q ai f h n i me t a a i t a o t t o t h s se me h ns a d tc n l g n o ain a h r i gf r e o u ig o r mo ig e vr n na n rsr c u e c n t cin,srn t e y tm c a im n h oo y i n v t st e d i n c ,fc sn n p o t n i me tlifa t t r o sr t e o v o n o u u o te gh n

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前两年实施情况及规划后三年工作设想

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前两年实施情况及规划后三年工作设想

Li Xi a n h u a , Wu Xi a o h o n g
( 1 . I n n e r Mo n g o l i a I mt i t u  ̄o fE n v i r o n m e n t a l  ̄i e ee n , H o h h o t 0 1 0 0 1 0 ;
a n d f o c u s r e g i o n a l a i r p o l l u t i o n c o n t r o l a n d t h e d r i n k i n g t o p r o t e c t i o n wo r k c a r r i e d o u t s i t u a t i o n 5 a a r e a o n i n I n n e r Mo n g o l i a Au t o n o mo u s
2 . H o h h o t E n v i r o n m e n t a l Mo n i t o r i n g S t a t i o n。 I n n e r Mo n g o l i a 0 1 0 0 3 0 )
Ab s t r a c t : T h i s f r o m ma i n p o l l u t a n t s e mi s s i o n r e d u c t i o n ,a n d f o c u s b a s i n p o l l u t i o n g o v e r n a n c e ,a n d h e a v y me t a l p o l l u t i o n g o v e r n a n c e ,
R e g i o n e n v i r o n m e n t a l p r o t e c t i o n” T w e l v e —F i v e ”p l a n n i n g Q i a n t w o y e a r s o f i m p l e m e n t a t i o n s i t u a t i o n f o r h a s s u m m a y r a n a l y s i s I i f n d i m p l e —

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十二五”全国环境保护法规和环境经济政策建设规划》的通知

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十二五”全国环境保护法规和环境经济政策建设规划》的通知

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十二五”全国环境保护法规和环境经济政策建设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环境保护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1.11.01•【文号】环发[2011]129号•【施行日期】2011.1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十二五”全国环境保护法规和环境经济政策建设规划》的通知(环发[2011]12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辽河保护区管理局,解放军环境保护局,各直属单位:为指导和推进全国环境保护法规和环境经济政策的制定与实施,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务院印发的《“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和环境保护部“十二五”规划总体安排中关于建立完善的环境保护法规政策体系,实施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经济政策等相关要求,我部组织编制了《“十二五”全国环境保护法规和环境经济政策建设规划》。

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件:“十二五”全国环境保护法规和环境经济政策建设规划二○一一年十一月一日附件:“十二五”全国环境保护法规和环境经济政策建设规划目录一、“十一五”环境保护法规和环境经济政策建设基本情况(一)环境保护法规建设1、主要进展2、存在问题(二)环境经济政策建设1、主要进展2、存在问题二、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一)指导思想(二)规划原则(三)主要目标三、重点领域和主要任务(一)环境保护法规建设1、做好《环境保护法》修订2、完善环境保护法律体系3、推动环保行政法规进程4、加快环保部门规章步伐5、积极参与其他领域立法6、大力支持地方环保立法7、推进环境经济政策法制化8、开展环境立法后评估9、探索环境司法保障机制10、创新环境立法模式(二)环境经济政策建设1、推动现有税制“绿色化”2、完善环保收费制度3、改革环境价格政策4、深化环境金融服务5、健全绿色贸易政策6、建立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7、构建生态补偿机制8、完善公共财政支持环保政策9、制定和完善环境保护综合名录10、推进污染损害鉴定评估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协调(二)加大经费保障(三)建设人才队伍(四)强化培训宣传(五)扩大公众参与为指导和推进全国环境保护法规和环境经济政策的制定与实施,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务院印发的《“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和环境保护部“十二五”规划总体安排中关于建立完善的环境保护法规政策体系,实施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经济政策等相关要求,特制定本规划。

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2020【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

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2020【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

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2020【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修正) 发布单位: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日期: 20XX-03-23 失效/废止日期:发布文号:实施日期: 20XX-03-23 状态:现行备注:(1991年3月23日内蒙古自治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根据1997年9月24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2年3月21日内蒙古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20年9月17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二)》第三次修正根据2020年3月31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五)》第四次修正根据2020年12月6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内蒙古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等5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五次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人体健康,促进自治区经济建设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将环境保护规划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城乡建设总体规划,确定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和措施,使环境保护工作同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协调。

第三条自治区人民政府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区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各级人民政府的土地、矿产、林业草原、农业、牧业、水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资源的保护实施监督管理。

各级公安、交通、铁道、民航管理部门和港务监督、渔政渔港监督、军队环境保护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环境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

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

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和改善内蒙古自治区的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内蒙古自治区境内的自然资源、人文资源、环境质量是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和保障,应当加强环境保护工作。

第三条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工作应当坚持公益性、防治结合、全民参与的原则,加强环境监测、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推进环境治理,提高环保水平。

第四条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环境保护的组织领导,加强环境监测和环境工程技术支撑,加强公众环境教育,提高环保行政执法能力。

第五条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应当加强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培训,推动环境保护工作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环保意识和参与度。

第六条国家支持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工作,鼓励各方面力量参与环境保护,保证环境保护经费的筹措。

第二章环境质量保护第七条内蒙古自治区应当根据环境质量状况和发展需要,划定不同区域的环境保护控制区,并制定相应的环境保护控制措施和标准。

第八条内蒙古自治区应当加强大气、水、土壤和噪声等环境质量的监测和评价,及时发布相关数据和信息。

第九条内蒙古自治区应当制定和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固体废物管理、土壤污染防治、噪声污染防治等方面的专项规划。

第十条内蒙古自治区应当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保护和修复重要生态系统,推进生态功能区划定和管理。

第十一条内蒙古自治区应当加强对环境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环境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

第三章环境污染防治第十二条内蒙古自治区应当建立健全不同行业的环境保护标准,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防止污染物对环境的危害。

第十三条内蒙古自治区应当加强环境监督执法,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保障环境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内蒙古自治区应当鼓励和支持环境友好型企业的发展,推广绿色生产方式和循环经济模式。

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

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

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1991年3月23内蒙古自治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根据1997年9月24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2年3月21日内蒙古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人体健康,促进自治区经济建设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将环境保护规划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城乡建设总体规划,确定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和措施,使环境保护工作同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协调。

第三条自治区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区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各级人民政府的土地、矿产、林业、农业、牧业、水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资源的保护实施监督管理。

各级公安、交通、铁道、民航管理部门和港务监督、渔政渔港监督、军队环境保护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环境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自治区人民政府鼓励环境保护科学教育事业的发展,加强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引进、推广环境保护先进技术,培养环境保护人才,普及环境保护科学知识。

优先发展环境保护事业,对资源综合利用和污染防治的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实行优惠政策。

第五条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

在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资源综合利用、环境监督管理、环境保护科研、环境监测、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等方面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第二章环境监督管理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对管辖范围内的环境状况进行调查和评价,拟定环境保护规划,经计划部门综合平衡,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内蒙古“十二五”规划中重点产业及区域发展水污染负荷环境压力评估

内蒙古“十二五”规划中重点产业及区域发展水污染负荷环境压力评估
实现 。
关键词 : “ 十二五” 规 划; 水 污 染 负荷 ; C O D与 氨 氮 ; 情景 分析 中 图分 类 号 : X 8 2 0 . 6 文献标识码 : A 文章 编号 : 1 0 0 7—0 3 7 0 ( 2 0 1 3 J 0 4— 0 1 2 0— 0 7
Mo Ri g e n , Z h a o J i a n , S u We i y i ,Gu o Xu a n , Ya n X u I Du L a n ‘
(1 .I n n e r Mo n g o l i a A c a d e m y o fE n v i r o n m e n t a l S c i e n c e , H o h h o t 0 1 0 0 1 0 ; 2 . C h i n e s e R e s e a r c h A c a d e m y f o E n v i r o n m e n t a l S c i e n c e s, B e i j i n g 1 0 0 0 1 2 ; 3 . I n n e r Mo n g o l i a R e s o u r c e s a n d H y d r o p o w e r S u r v e y a n d D e s i g n I n s t r u t e , H o h h o t 0 1 0 0 2 0)
Ab s t r a c t : I n n e r Mo n g o l i a u r b a n i z a t i o n r a t e h a s i n c r e a s e d i n t h e 1 2 t h F i v e—Ye a r P l a n ”o f t h e I n n e r Mo n g o l i a 。C OD a n d a mmo n i a n i t r o —

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环境与健康工作规划》的通知

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环境与健康工作规划》的通知

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环境与健康工作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环境保护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1.09.20•【文号】环发[2011]105号•【施行日期】2011.09.2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发展规划正文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环境与健康工作规划》的通知(环发[2011]10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辽河保护区管理局,各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家环境与健康行动计划(2007-2015)》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任务部署,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统筹安排、突出重点、有序推进国家环境与健康工作,我部组织编制了《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环境与健康工作规划》。

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环境保护部二○一一年九月二十日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环境与健康工作规划目录一、环境与健康工作发展现状与面临的问题(一)“十一五”期间环境与健康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二)环境与健康问题频发,形势严峻(三)当前环境与健康工作难以满足形势发展的需求(四)立足风险管理是环境与健康工作的核心任务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二)基本原则三、规划目标四、重点领域和主要任务(一)环境与健康问题调查(二)环境与健康风险管理(三)环境与健康科学研究(四)环境与健康能力建设(五)环境与健康宣传教育五、保障措施(一)加强对环境与健康工作的组织领导(二)完善环境与健康工作的协调机制(三)增加对环境与健康工作的资金投入伴随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发展,环境污染影响人民群众健康的问题凸显,成为影响我国可持续发展、小康社会建设和社会和谐的重要因素之一,保护环境、保障健康成为人民群众最紧迫的需求。

内蒙古自治区旅游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

内蒙古自治区旅游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

自治区旅游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自治区旅游局目录第一章“十一五”旅游业发展情况一、计划目标完成情况二、旅游产业发展情况第二章“十二五”旅游业发展目标一、发展机遇和挑战二、指导思想三、发展原则四、发展战略五、发展目标第三章旅游发展总体布局一、旅游目的地体系二、旅游产品体系三、旅游城镇体系第四章旅游产业要素建设一、旅游景区二、旅游交通三、旅行社四、旅游饭店五、旅游餐饮六、旅游购物七、旅游娱乐八、旅游公共信息服务第五章市场开发与宣传促销一、旅游市场开发二、市场宣传与营销第六章旅游环境与资源保护一、生态环境与旅游景观保护二、文化旅游资源的开发与保护第七章区域合作与协调发展一、区域旅游合作与发展二、旅游产业融合与联动第八章政策措施保障一、扶持政策二、保障措施“十二五”时期是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旅游业跨越式大发展的战略提升期。

根据自治区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自治区旅游业发展的实际,制定本专项规划。

第一章“十一五”旅游业发展情况一、计划目标完成情况“十一五”期间,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区各级政府和旅游行业紧紧抓住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战略的历史性机遇,采取积极措施推进旅游业快速发展,提前一年完成了“十一五”计划制定了各项旅游业发展计划指标。

“十一五”期间,累计接待入境旅游者人数达到699.39万人次,年均增长7.35%;旅游外汇收入21.86亿美元,年均增长11.33%;接待国旅游者人数达到14985万人次,年均增长16.78%;国旅游收入2295亿元,年均增长30.98%;旅游业总收入2483.38亿元,年均增长28.63%。

各项指标的增长速度超出“十五”期间旅游业发展速度。

2010年,全区接待入境旅游者142.8万人次,入境旅游创汇6.02亿美元;接待国旅游者人数4477.55万人次,国旅游收入692.92亿元;全区实现旅游业总收入732.7亿元,比“十五”末的2005年翻近两番,相当于我区生产总值的6.31%和服务业增加值的21%。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十二五”建筑节能专项规划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十二五”建筑节能专项规划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十二五”建筑节能专项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2.07.10•【字号】内建科函[2012]400号•【施行日期】2012.07.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十二五”建筑节能专项规划的通知(内建科函〔2012〕400号)各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房管局、规划局:为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工作部署,积极推进我区的建筑节能工作,我厅组织编制了《内蒙古自治区“十二五”建筑节能专项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二年七月十日内蒙古自治区“十二五”建筑节能专项规划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二O一二年七月内蒙古自治区“十二五”建筑节能专项规划(2011-2015)前言建筑节能是国家可持续发展和节能减排战略的重要方面,加快推进建筑节能工作,提高建筑物在使用过程中的能源利用效率,有利于改善人民生活和工作环境,减少温室气体和有害气体排放,促进建筑业科学技术水平提高,是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重要举措。

在发展建筑节能产业的同时,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和促进经济的增长,增加更多的就业机会,有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为深入推进全区建设领域节能减排,实现建设事业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关于在全区开展民用建筑节能工作的安排》等国家、内蒙古自治区建筑节能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全区实际,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十二五”建筑节能专项规划》,提出内蒙古自治区2011-2015年建筑节能的发展目标,指导“十二五”时期全区建筑节能工作的开展。

目录一、发展现状和面临形势(一)“十一五”期间建筑节能发展成就(二)“十一五”期间建筑节能工作存在的问题(三)发展面临的形势二、“十二五”期间建筑节能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发展目标(一)指导思想(二)工作原则(三)发展目标三、“十二五”期间建筑节能主要工作(一)强化新建建筑节能监督与管理(二)加强建筑节能配套标准制定(三)健全完善节能材料市场准入制度(四)加强建筑节能技术研究开发(五)抓好新技术推广应用(六)大力推进住宅产业化进程,降低二次装修浪费(七)提高建筑物的使用寿命(八)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九)实施供热系统节能改造和热计量收费改革(十)加强公共建筑节能运行管理(十一)推进农林牧区建筑节能(十二)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十三)组织绿色建筑和住宅产业化示范(十四)抓好建筑节能示范工程四、保障措施(一)完善建筑节能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体系(二)完善建筑节能政策调控体系(三)强化建筑节能市场监管(四)加强建筑节能的科技支撑和产业保障(五)加强建筑节能的宣传教育工作(六)加强建筑节能工作领导(七)加强建筑节能管理机构与专业技术队伍的能力建设五、组织措施一、发展现状和面临形势(一)“十一五”期间建筑节能发展成就“十一五”期间,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自治区建筑节能工作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统一部署,围绕建设事业中心工作,加强法规标准建设,积极开展科技攻关,强化科技成果转化,加强建筑节能标准执行力度,强化监督管理,建筑节能工作不断深入发展,取得了很大成绩。

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政策

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政策

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政策内蒙古自治区是中国北部的一个自治区,拥有广阔的土地和丰富的资源。

然而,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环境问题日益凸显,给人们的生活和健康带来了严重威胁。

为了应对这一挑战,内蒙古自治区不断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制定了一系列具体的政策措施。

一、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政策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在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出台了一系列具体政策。

首先,加强了对能源资源的管理和利用,促进能源的高效利用和清洁能源的发展。

其次,加大了对水资源的保护力度,加强了水土保持工作,打击违法占用水域和乱采乱挖现象。

此外,内蒙古还加强了对草原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推行了畜牧业生态修复,禁止过度放牧和草原火灾等现象。

二、大气污染治理方面的政策大气污染是内蒙古面临的一大环境问题。

为了减少大气污染,内蒙古自治区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

首先,加强对工业企业的排污管控,提高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推行清洁生产技术。

其次,加大了对燃煤污染的治理力度,推广清洁能源替代燃煤,减少燃煤发电厂的污染排放。

此外,内蒙古还注重加强对车辆的尾气排放管理,推行汽车尾气净化技术,减少机动车对大气的污染。

三、水环境保护方面的政策内蒙古自治区还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来保护水环境。

首先,加大了对水污染的治理力度,加强了对工业废水和农业面源污染的管理,推行了污水处理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程。

其次,加强了对水生态环境的保护,修复了一些受损湿地,禁止污染物排放进入河流湖泊等水体。

此外,内蒙古还加大了对地下水的保护力度,设立了一些地下水水源保护区,禁止污染物排放和乱采乱挖。

四、生态环境修复和保护方面的政策内蒙古自治区还注重生态环境的修复和保护工作。

首先,加大了对矿山和采石场的修复力度,整治了一些废弃矿山和采石场,促进了土地的恢复和植被的恢复。

其次,加强了对生态脆弱区域的保护,划定了一些生态红线,禁止开发破坏。

此外,内蒙古还加大了对生态移民的扶持力度,保护了部分生态环境脆弱的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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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产业协会二〇一二年二月目录一、发展现状与面临的形势(一)发展现状 (1)1.环保产业体系初步形成 (1)2.产业门类渐趋多元 (1)3.资源综合利用初具规模 (2)4.配套产业政策逐步完善 (2)(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3)1.本土环保企业竞争力不足 (3)2.环保产品自主创新能力弱 (3)3.环境服务水平低 (3)4.环保产业管理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3)(三)面临的形势 (4)1.环保产业已纳入国家战略层面,上升为战略性新兴产业 (4)2.节能减排力度进一步强化,激发环保产业巨大发展潜力 (5)3.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内在要求,为环保产业拓宽了发展空间 (6)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发展目标(一)指导思想 (6)(二)基本原则 (7)1.坚持以主导产业为依托,深化开发伴生矿产、主辅并进、一元多项的原则 (7)2.坚持以现有企业为基础,优化布局结构,扩能提质的原则 (7)3.坚持以环保需求为导向,自主创新与引进吸收并重的原则 (7)4.坚持因地制宜,适度集中,逐步形成工艺链接、产业集群的原则 (8)5.坚持以区位和资源优势为条件,对战略性环境资源的高端产业、公益性重点环保事业实行经济扶持和政策拉动的原则 (8)(三)发展目标 (8)1.产业规模进一步扩大,产业集群初具规模 (8)2.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快速提升 (9)3.环保产业规范和标准体系初步建立 (9)三、重点任务(一)重点发展领域 (10)1.污染防治设备研发与生产 (10)——水污染防治设备 (10)——大气污染防治设备 (10)——固废处理设备 (10)——噪声防治产品 (11)——电磁污染防治技术和设备 (11)——放射性污染防治技术和设备 (11)2.资源综合利用 (11)——废水资源综合利用 (12)——固体废物综合利用 (12)——再生资源回收利用 (13)——稀土等战略性资源的回收与综合利用 (13)——矿区生态恢复与重建 (14)3.环境服务业 (14)——环境技术服务 (14)——环境咨询服务 (14)——污染治理设施运营服务 (15)——人才培训服务 (15)(二)优化布局结构,培植产业集群,逐步形成小区域链接,大区域互补的集约化生产体系 (15)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 (18)(二)强化政策扶持 (18)(三)培育一批骨干企业 (19)(四)建设一些研发基地 (20)(五)攻克一批关键技术 (20)(六)推广一批示范项目 (20)(七)积极拓宽投融资渠道 (21)“十二五”时期是内蒙古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积极推进两型社会建设,提高生态文明水平的关键期。

大力发展环保产业, 不仅符合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 而且对充分发挥地区资源与能源优势,提高产业竞争力,实现绿色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引导和促进自治区环保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特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现状与面临的形势(一)发展现状在国家西部大开发总体战略的指导下,内蒙古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

与此同时,初步形成了以资源综合利用为重点、多业并进的环保产业体系,呈现出资源节约、环境改善、产业成长、东中西逐步推进的良性发展态势。

1.环保产业体系初步形成近年来,环保产业快速发展。

2010年我区从事环境保护产业的企事业单位有165家,从业人数近1.5万人,年实现产值约35亿元,占全区GDP的0.3%。

对经济发展的贡献水平逐步提高。

2.产业门类渐趋多元历经十多年努力,我区环保产业逐步发展壮大,产业门类日渐趋于多元,涉及环保产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服务、洁净产品生产等领域。

截止2010年底,从事环保产业的单位遍及全区12个盟市,其中:从事环保产品生产的单位—1—14个,从事资源综合利用的单位61个,从事环保服务业的单位86个,从事洁净产品生产的单位4个,在从业单位总数中的比重分别为8.5%、37%、52%和2.4%,为我区环保产业发展奠定了基础。

3.资源综合利用初具规模我区现有资源综合利用类企业年产值22.68亿元,占全区环保产业总产值的65%,涉及废弃物品回收加工、再生资源利用以及工业“三废”加工利用等多个领域。

尤其是矿产资源开发地区,以煤矸石、粉煤灰、冶金渣为原料生产路面砖、空心砖等建筑材料的工业固废加工产业,生产规模和技术水平在西部地区处于领先地位。

4.配套产业政策逐步完善近年来,国家和自治区对环保产业日趋重视,《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内蒙古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1〕21号)、环境保护部《关于环保系统进一步推动环保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环发〔2011〕36号)、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推进全区环境保护产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决定》(内环发〔2009〕58号)、《关于贯彻落实环境保护部<关于环保系统进一步推动环保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内环发〔2011〕119号)等文件的相继出台,对全区环保产业的发展起到了重大的推动和促进作用,也为环保产业的健康—2—有序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我区的环保产业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国内先进地区相比,仍处于滞后地位,主要表现在:1.本土环保企业竞争力不强本土环保产业类企业小型化居多,不仅规模小、结构不合理,而且分布零散,市场份额少,市场竞争力差,难以形成集群联合效应。

2.环保产品自主创新能力弱环保企业多数产品科技含量低,自主研发能力严重不足,后续发展乏力。

环保装备制造企业主导产品仍以引进为主,自主创新和集成创新能力较弱,研发引进吸收与转化推广步伐缓慢。

3.环境服务水平低环境咨询服务、环境信息与技术服务、环境投融资与风险评估服务、环境工程建设与污染防治设施运营服务等领域,相对成熟的服务主体严重缺失,已有的服务性单位,业务水平有待提高,规范性较差,不能充分满足环境保护事业发展的广泛需求。

4.环保产业管理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目前我区环保产业工作机构尚未普遍建立,职能不健全,未能真正建立起统一的环保产业管理体系,尚未形成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做,规范高效的运行机制。

环保产业工作缺乏与—3—区情现状相适应,比较系统的、操作性较强的政策支撑,尚未形成组织有力、协调有序的运行机制与监管体制。

基于以上问题,我区“十二五”环保产业工作将面临增总量、调结构、提速度、补差距,培育新的增长点、拉动战略发展面的多重任务。

既需要大量服务性的保障,更需要政策拉动、经济支持、规划引导和机制体制方面的有力配合。

(三)面临的形势1.环保产业已纳入国家战略层面,上升为战略性新兴产业(1)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要大力发展环保产业,要求“开发和推广节能、替代、循环利用和治理污染的先进适用技术”,标志着环保产业已进入国家层面,为资源综合利用、洁净产品的发展带来广阔前景。

(2)温室气体排放引起全球气候变化问题已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焦点。

我国政府向世界做出的到2020年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比2005年下降40-45%的减排承诺以及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目标要求,将进一步促进低碳体系的构建和低耗能、低排放环保产业的发展。

(3)2010年10月,《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将节能环保产业列为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之首,明确提出加快发展环保产业,是节能减排、改善民生的现实需求,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是提升传统—4—产业、促进结构调整、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大举措。

(4)《内蒙古自治区“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以及《内蒙古自治区“十二五”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综合利用规划》等文件和专项规划的陆续出台,为环保产业发展提供了基础支撑。

2.节能减排力度的进一步强化,激发环保产业巨大发展潜力(1)经济发展进程孕育着环保产业的大量商机。

环境保护事业自“十一五”以来,一直处于直线上升的发展态势,对环保产业发展产生了巨大的应用性需求;经济发展、产业转型以及促进社会稳定和谐的要求,对环保产业提出了社会性需求;环境治理的提速与环保投入的大幅增加,对环保产业形成潜在性需求。

随着环保投入的逐年增加,环保产业将成为最具潜力的经济增长点之一。

(2)我区环保产业发展市场空间巨大。

我区是个资源富集,产业结构以资源优势为条件,重化工业占主导的新型发展区域。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与资源环境的矛盾将会日益加剧,资源高效利用、元素复合提取、环境有效保护势必成为经济社会发展中经久不息的挑战。

诸如,粉煤灰提取氧化铝,伴生矿多元素复合利用,脱硫脱硝工艺改进与回收加工,以及大量废、弃有用元素的再生利用等一系列让污染物变成价值量的再生产范畴,都是未来环保产业发展的广大领域。

—5—(3)低碳发展的模式为环保产业提出更高的要求。

“十二五”期间,国家提出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1.4%,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16%,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17%,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分别减少8%,氨氮、氮氧化物排放分别减少10%,而一切减排任务完成的根本途径,关键在于依靠科技进步,从环保产业的深化发展中寻求解决问题的出路。

如何让高碳产业低碳发展是我区未来发展中必须解决的一个重大课题,环保产业责任重大,任重道远。

3.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内在要求,为环保产业拓宽了发展空间内蒙古正处于经济持续高速发展时期,加快工业化进程、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的空间巨大,而大力发展环保产业有利于提升传统产业、加快经济发展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发展目标(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建设生态内蒙古、和谐内蒙古为宏伟目标,以污染物减排的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促进环保产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为着力点,积极培育环保产业市场。

建立和完善环保产业行业规范和标准,逐步形成技术先进,市场竞争力强,结构布局合理的环保产业体系,为内蒙古可持续发展—6—提供坚实的产业支撑。

(二)基本原则1.坚持以主导产业为依托,深化开发伴生矿产、主辅并进、一元多项的原则基于自治区以能源、冶金、化工为主导的产业结构,我区环保产业发展仍将以资源综合利用为重点,提高伴生矿开发复合提取率,提升煤矸石、粉煤灰、冶金渣生产建筑材料的技术装备水平。

环保产品生产和服务的发展也应围绕重点展开,形成突出主业、多业并进的发展格局。

2.坚持以现有企业为基础,优化布局结构,扩能提质的原则各地在环保产业的功能布局上,要力求科学合理、照应衔接,既要考虑加工企业的规模经济效应,又要顾及原料与市场的供需状况。

中西部地区要着力加强环保产品研发与节能环保新工艺、新产品的开发利用,适度控制已趋过剩的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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