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苏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工作意见
2009年中小学教师职称初定名单公示
2009年中小学教师职称初定名单公示(共208名)中学二级(计 56 名)望亭中学:金茜茜李雯琴顾晓燕冯阳邵洁孙月超潘晨洁倪敏陈洁顾妍妍沈徐燕邹丽倩杨丽霞胡维静许晓凡吴闻俊东桥中学:胡雅萍陈丽琴沈宁史敏霞刘桂黄埭中学:叶甦敏高金娟姚静浦振国徐仁杰傅月萍钱海平薛晓华春申中学:凌益琴蒋晓华俞丽娅黄桥中学:侯俊相城实验中学:吴寅莉金花周凤霞陆勤芳侯晓丽张强杨二兰盛彩萍沈威陆慕高级中学:戈晨曦相城职教中心校:缪峰葛雅清黄丽娜张洪萍朱晓瑾蒋建珍朱洁琴范萌华渭塘第二中学:张鑫芳北桥中学:董萍奚志明苏州国际外语学校:杨杨唐天宇小学一级(计149名)望亭中心小学:陆芳胡良袁美花盛静娜岳进英时林凤杨青蓝邹文平杨洁秀顾婷婷费丽芬东桥中心小学:杨丹华张静朱育珍华凌燕黄晓仙曹亚琴盛晓华苏逾越周红金叶黄埭中心小学:王彩霞胡家音张琴杨艳张瑞玉张婷朱芸浦新尤雅静付红芬莫雪花陆洪范春蕾顾芳芳朱怡吕永发王嘉华黄桥实验小学:薛振华蒋瑛傅华娟金明雁陆明霞王明珠朱赞华查春燕朱莹苏琴陆春琴金丽静陈怡璐陆慕实验小学:谈丽萍徐英虞静贾丽高丽华朱琳沙茜丽张小萍蠡口实验小学:顾晓金姿钱琳戈艳张桂芳俞金花苏琴尤祎施佳妮陆晓婷陈洁陈丽萍潘晓芳陆恺迪沈洁金玉玲渭塘实验小学:俞美芬潘瑜蒋丽雯徐相雪胡春兰杨岚陆东华郁芳馨姚银华周圆圆丁琴英曹文佳北桥中心小学:朱莉燕陶彩英徐靖予何春霞华鹰朱淳周颖姸许文娟谈燕萍尤晓庆沈彩娟太平实验小学:郑贤顾清华金逸频顾纯子王婷杨彩花澄阳小学:顾晓春陶雅高情杨静洁吴叶萍许婧赵燕萍高芳李佳仙李玉兰庞英英许琴宋燕倪娟花曹丽付晶吴晓萍李艳张丽倪雪玲殷秀莲陆超逸陆琳朱红严红娟周萍茅程芳周玲玲顾萍萍田秋琴庄英吴月华赵楠御窑小学:石晓晨阳光花地幼儿园:梁彬彬王伟曹婷李艳梅赵新花崔丽杰徐京京天虹香城花园幼儿姜湧园:苏州国际外语学校:张超颖潘晨方彭燕云华美双语幼儿园:奚凉小学二级(计3名)澄阳小学:张丽燕庄群群陈惠琴。
1997-2013年中小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批文文号
1997-2013年中小学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批文文号序号年份职称文号备注
1 1997年苏人复[1997]90号
2 1998年苏人复[1998]184号
3 1999年宿人通[1999]84号(苏人通[1999]285号)
4 2000年宿人通[2000]78号(苏人通[2000]339号)
5 2001年苏人通[2001]371号
6 2002年苏人通[2002]323号
7 2003年宿人通[2003]81号(苏人通[2003]246号)
8 2004年宿人通[2004]96号(苏人通[2004]327号)
9 2005年宿人通[2005]93号(苏人通[2005]328号)
10 2006年宿人通[2006]123号(苏人通[2006]298号)
11 2007年宿人通[2007]116号(苏人通[2007]319号)
12 2008年苏人通[2008]292号
13 2009年苏人社(R)通[2009]110号
14 2010年宿人社发[2010]228号(苏人社发[2010]465号)
15 2011年宿人社发[2011]325号(苏人社发[2011]520号)
16 2012年宿人社发[2012]355号(苏人社函[2012]538号)
17 2013年宿人社发[2013]311号(苏人社发[2013]406号
备注:以上文件号供各位老师在填写职称过渡相关表格时使用,填写省、市文件号都有效。
苏州市教育学会
苏州市教育学会关于评选中学、小学、幼儿园优秀教案的通知各市、区教育学会,各专业学会,各直属学校:为了推进新课改的进行,提高广大教师参与课改的积极性,并有利于提高广大教师的教学业务水平,促进广大教师的专业成长,从而将新课改的精神落实到课堂教学的实践中。
根据江苏省教育学会和我会2009年工作计划的安排,我会将在全市继续开展中、小学,幼儿园优秀教案的评选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参评对象、申报范围及要求:1、参评对象: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教师均可参加评选活动。
2、申报范围:以现行教材为依据,从本年度的教学案例中,选择最能体现教师个人风格和个性的,同时又能够赋予自己教育理念与思想的教学案例。
3、申报的参考要求:教师在申报时可将优秀教案的评比标准作为参考。
优秀教案的评比标准是:(1)正确。
教案中所反映的知识点必须正确无误,对教材的解读以及对学情的把握都恰到好处。
知识点的展示过程与学生的认识水平及认知规律相符。
(2)清晰。
教案所反映的教学目的明确,教学思路清晰。
(3)创新。
教案在教学观念、教学方法、教学手段上要体现新课改理念,富有创新意识,能较好地激发和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
(4)互动与探究。
教与学,不仅要教得好,更重要的是要促使学生能学得好。
教学中应体现对学生方面的充分考虑与预设。
教案不仅要备教材,更重要的是备学生,备学情,给学生充分参与探究和有效学习的机会。
(5)重点突出。
四十或四十五分钟的课,内容安排要恰如其分,课堂教学有效度高。
同时有利于向课外拓展、延伸。
(6)可操作性。
教案的可操作性和实践性对同行有启示作用。
(7)文本表达力强。
教案的表述要清楚,详略得当。
字数以2000-3000字为宜。
二、申报评选程序及注意事项:1、教师申报的教案,一律用A4纸、4号宋体字纸打印,一式一份。
每份教案装订封面为《苏州市教育学会优秀教案参评申报表》。
作者在填写申报表时,请自定教案科别(见表后教案科别填写说明)。
2、教师申报的教案请各教研组汇总后,于12月20日前交教科室。
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09)14号
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09‟14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我省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以及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资格条件。
第二条本资格条件作为本省中、小学教师申报和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本省各级各类中学、小学、幼儿园以及其他教育机构(包括少年宫、教研室、教科所、电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取得国民教育学历并已获得相应教师资格且在职在岗的教师。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四条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教书育人,敬业爱岗,为人师表。
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
任现职以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延迟申报或不得申报或取消现任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一)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或受警告处分者,当年及下一年度不得申报。
(二)年度考核有“不合格”或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受处分当年不得申报,并从下一年度起2年内不得申报。
(三)伪造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并从下一年度起3年内不得申报。
对情节特别严重者,取消其现任教师职务资格。
(四)受处分期间和处分未撤消,不得申报。
第五条学历、资历要求(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经考核合格,可初定相应的教师专业技术资格:1.获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教学工作满3年,可初定小学一级、中学二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2.获得大学本科学历后,从事教学工作满1年,可初定小学一级、中学二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3.获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后,从事教学工作满3年,可初定小学高级、中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4.获得博士学位后,从事教学工作,可初定小学高级、中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二)申报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应符合下列条件:1.获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后,取得小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并受聘小学一级教师职务4年以上。
南教人[2009]43号关于2009年我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
南平市教育局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南平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南教人[2009]43号关于2009年我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教育局、职改办,市直属学校(单位):根据省教委职称改革领导小组、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下发的《关于小学教师职务评聘工作实施意见》(闽教职改[1998]19号)、《关于中学教师职务评聘工作实施意见》(闽教职改[1998]20号)和南平市人事局、南平市职改领导小组《关于职称工作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南人综[2003]13号)文件精神,现就2009年我市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审范围对象全市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符合闽教职改[1998]19、20号、南职改[1999]48号文件中规定的范围对象。
二、任职条件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初、中、高级申报对象的申报条件,除符合闽教职改[1998]19、20号文件的规定要求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1、要求晋升职务的申报对象,任职期内应按规定接受继续教育,累计完成每年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初级晋升中级每年应完成42学时,中级晋升高级每年应完成72学时),并经市、县(市、区)人事局主管继续教育的职能科(股)审查、验印。
2、根据《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南政[2005]综93号)精神和南教人[2005]32号文件规定,从2005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南平市中小学教师晋升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要有农村学校任教经历的制度,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地处城区的中小学教师晋升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自聘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要有一年以上(含一年)农村学校任教经历,否则取消评审资格。
根据《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南政综[2009]49号)文件规定,从2010年起,城镇中小学教师评聘中、高级教师职务应有农村学校任(支)教1年或薄弱学校任教3年以上的经历,其中城镇义务教育学校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教师评聘高级教师职务应有农村学校任(支)教2年以上的经历。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大力加强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工作的意见-苏教师[2014]6号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大力加强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工作的意见正文:----------------------------------------------------------------------------------------------------------------------------------------------------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大力加强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工作的意见(苏教师﹝2014﹞6号)各市教育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教育局,有关培训机构: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印发的《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以及《关于创新培训模式全面提升培训质量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长培训工作的意见》,切实提高我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化水平,促进每一位教师专业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坚持以校为本,建立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新机制(一)全省中小学校要建立以校为本的教师专业发展新机制,强化学校对教师专业发展的组织领导,努力营造促进教师终身学习的文化氛围,大力促进每一位教师专业成长,切实增强教师的职业认同感和幸福感。
(二)各地要以发展性和先进性为原则,认定一批教师发展示范学校。
教师发展示范学校是当地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先进学校,是带动区域教师专业发展的示范学校,是为师范生实习、教师培训提供实践场所的基地学校。
各地要通过推广示范学校教师专业发展先进做法,共享示范学校专业发展优质资源,促进区域内教师共同发展。
申报省级示范性教师发展中心的县(市、区),原则上本地教师发展示范学校不少于县域内学校总数的10%。
(三)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教师发展中心要切实加强对教师发展示范学校的管理,安排专项经费,明确建设标准、示范任务、考核评价办法。
省教育厅将结合“千校万师支援农村教育工程”,对口支持苏北五市农村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等工作,给予教师发展示范学校经费支持。
2009年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结果公示
2009年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结果公示中学一级教师(共199名)望亭中学: 周凤娟王丽丽石鑫佳吴滟沈丽青俞祺平小建邱菊娄婷婷李燕刘晓军黄小亚张俊王翔周晓媛沈春华顾秋芳薛玲英冯春华秦跃卞敬芬王仁燕薛琴吴伟琴东桥中学: 李维英宋明康卞小莉春申中学: 植丽萍史琴华徐明英丁岩薛华尤芳丁永芳马丽王厚森李冬杨红梅顾新伟王爱红朱敏戈晓燕倪景秋朱娟英金冬垒沈娟黄埭中学: 彭红林盛丰华程艾玲张莉朱静马海燕梁勇姚梅华周小红胡祥郁恺曹燕君王陈华王思芳吴薇琦孙志军李琴潘霞娟顾丽娟马春风顾丽洁尤娟陈娟黄桥中学: 庄晓燕顾锦华蠡口中学: 沈华荣春花薛建华顾彩萍王伟吾燕倪海风戎海健张琴渭塘第二中学: 陈凤娟周萍萍徐雅琴王彩虹徐晓红程海娣林华王小青张伟琴孙波吴海燕太平中学: 赵春霞马满泉钮金龙查永珍任波冯丽许惠英黄湘宁马建东朱洪宽孙存英孟国成周齐戴琴朱晨光徐国华相城实验中学: 顾利亚俞秀英何程妍贺贝妮徐叶华徐晨斌何金芳陶雪琴杨海兰陈泳生高芳章永锋许美芳史寒明尤兰洪春明夏伟魏东相城职业教育中心徐旭梅孙娟陈琴李耿宗凤琴陈晨张满生校:王丽娟阙俊杰邓永仪陶维建沈海侠黄鲜英朱晓东华晨牟晓娟钱卫军顾志红朱海兵徐建萍刘永峰阳澄湖中学: 姚元珍赵洋石艳吴文娟凌世芳秦一琴冯忠元胡芳王玉荷顾丽萍丁荣霍冰涛朱莉萍殷平华徐霞顾周伟吴颖李雷刚谭俭王磊殷富春北桥中学袁冬娅顾静霞陆慕高级中学: 金亮雄苗晓燕王琴徐颖张金福刘源璋吴春芳范烨陈晶朱炜卓朱凤琴沈晓丽宗晓岚俆流奇杨利俊束红华王涛陆燕娅王静陈爱香顾叶芳李芹印志夏节玲吴卫华莫叶红郁华沈晓庆陈月娥章子青小学高级教师(共119名)望亭中心小学: 周晓燕华凤琴徐红菊张琴郭晓艳陆利群东桥中心小学: 吴秦华时来娟沈宏江金姬盛艳红北桥中心小学: 夏钰良张丽华吴小燕尤晓霞尤向妹尤文佶居金玲楼群烨尤孝兰赵燕黄埭中心小学: 尤维霞浦琴华邱勤吴英吴晓中黄雪燕陶菊英吕爱珍王雪珍顾叶张燕陈琦袁美菊金丽洁朱岚顾雅珺邹华英潘玲珍黄桥实验小学: 杨征燕吕莉吴文群郑雪兰浦丽华孙晓芳金文燕葛彩红李秋萍沈美芳蠡口实验小学: 胡珠娴韩璇许玲妹沈晓敏俞伟方吴晓华陆萍章晨岚吴静芳周玲张洁陈纯陈秋凤唐旦凤陆慕实验小学: 陈琳潘莉莉谈怿斌任莉敏徐冬芳金芳梁胜飞费锦华唐洁顾李芳太平实验小学: 欧悦芳江福荣何建芬陆颖英潘文娟何菊萍沈红张雪珍王坤顾永伟沈进英渭塘实验小学: 顾美红朱华燕沈丽顾春凤张晓燕浦洁琴朱海燕周芳芳黄洁查银花周利娟邹志军周红霞高一平湘城中心小学: 叶华吴雅琦陆英云张益民翁方敏郑雪华高燕施丽娟汤改英阳澄湖中心小学: 唐人杰邵节红韩晓琴银强陆冬梅顾华香姚建平御窑小学: 王美琴范栋华钱春贤史文澄阳小学: 姚萍华。
江苏省职评文件(09年14号文件)
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09‟14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我省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以及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资格条件。
第二条本资格条件作为本省中、小学教师申报和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本省各级各类中学、小学、幼儿园以及其他教育机构(包括少年宫、教研室、教科所、电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取得国民教育学历并已获得相应教师资格且在职在岗的教师。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四条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教书育人,敬业爱岗,为人师表。
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
任现职以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延迟申报或不得申报或取消现任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一)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或受警告处分者,当年及下一年度不得申报。
(二)年度考核有“不合格”或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受处分当年不得申报,并从下一年度起2年内不得申报。
(三)伪造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并从下一年度起3年内不得申报。
对情节特别严重者,取消其现任教师职务资格。
(四)受处分期间和处分未撤消,不得申报。
第五条学历、资历要求(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经考核合格,可初定相应的教师专业技术资格:1.获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教学工作满3年,可初定小学一级、中学二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2.获得大学本科学历后,从事教学工作满1年,可初定小学一级、中学二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3.获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后,从事教学工作满3年,可初定小学高级、中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4.获得博士学位后,从事教学工作,可初定小学高级、中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二)申报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应符合下列条件:1.获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后,取得小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并受聘小学一级教师职务4年以上。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09年苏州市区小学升初中入学工作意见》的通知-苏教[2009]7号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09年苏州市区小学升初中入学工作意见》的通知正文:----------------------------------------------------------------------------------------------------------------------------------------------------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09年苏州市区小学升初中入学工作意见》的通知(苏教〔2009〕7号)各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各直属单位,市区各有关学校:《2009年苏州市区小学升初中入学工作意见》报请苏州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2009年苏州市区小学升初中入学工作意见二○○九年四月二十日附件:2009年苏州市区小学升初中入学工作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以下简称《义务教育法》)和《江苏省中小学管理规范》规定,按照《苏州市深化素质教育,丰富校园生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三项规定》(以下简称《三项规定》)(苏教办〔2007〕5号)等文件精神,提出2009年苏州市区小学升初中入学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围绕“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个学生,发展好每一个教师”的目标,积极实施免费义务教育,完善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制度,保障适龄儿童按时、就近、免试入学。
二、入学原则(一)坚持义务教育公共服务全覆盖原则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办初中校,要依法保障辖区内每个适龄儿童少年包括符合条件的外来人口子女义务教育权利。
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都有公办初中的免费学位。
(二)坚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原则严格执行《三项规定》。
任何学校任何机构任何个人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入学选拔考试;民办学校不得采用笔试或变相笔试的方式选拔学生;公、民办学校不得举办各种形式的“重点班”、“快慢班”和“实验班”,经批准的艺术班与体育特色班除外。
2019年姑苏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公示
何强 男
语文 一级教师
51
苏州市沧浪新城第二实验小学校
岳晓君 女
数学 一级教师
52
苏州市沧浪新城第二实验小学校
陈玲 女
美术 一级教师
53
苏州市沧浪新城第三实验小学校
禄晓雯 女
音乐 一级教师
54
苏州市新康实验小学校
陈莉 女
语文 一级教师
55
苏州市新康实验小学校
王昱 女
英语 一级教师
56
苏州市平直实验小学校
2019 年姑苏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公示
经苏州市姑苏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杨 智月等一百四十七名同志晋升教师职称任职资格,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附 《2019 年苏州市姑苏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公示时间为:2019 年 11 月 18 日至 11 月 24 日。
华晓蕾 女
数学 一级教师
21
苏州市学士中心小学校
丁莉 女
语文 一级教师
22
苏州市学士中心小学校
吴凤娟 女
语文 一级教师
23
苏州市善耕实验小学校
张慕理 女
语文 一级教师
24
苏州市善耕实验小学校
潘定 女 信息技术 一级教师
25
苏州市善耕实验小学校
沈洁 女
数学 一级教师
26
苏州市平江新城实验小学校
俞梦瑶 女
沈慧玲 女
语文 一级教师
96
苏州市金阊新城实验小学校
陈燕 女
语文 一级教师
97
苏州市金阊新城实验小学校
郁迪 女
语文 一级教师
98
关于2009年职称评审推荐工作的安排意见
关于2009年职称评审推荐工作的安排意见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9年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冀教人[2009]31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09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推荐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根据学校师资队伍、学科建设等需要和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结构比例现状以及聘任情况,按照“严格标准、择优推荐、控制数量、提高质量”的工作原则,进一步完善“按需设岗、按岗聘任、竞争择优、优胜劣汰”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机制,认真开展今年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
二、评审原则(一) 坚持以人为本,严格按照省职改办印发的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进行申报、评审和推荐。
根据《教师法》、《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以及国家和我省的有关政策规定,申报各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除具备合格的政治思想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河北省职改办制订的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条件。
(二) 学校评审工作将严格按照省职改办下发的《河北省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办法(试行)》(冀职改办字[2003]3号)、《关于转发<河北省高等学校教师专业高级资格申报评审条件>等七个文件的通知》(冀教人[2007]46号)和《关于印发<河北省省属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冀教人[2008]24号)规定进行(上述文件在学校人事处的网站上均有刊载)。
在评审推荐过程中确保做到评聘政策公开、评审程序公开、任职条件公开、申报材料公开、评审结果公开,积极接受群众监督,进一步增强评审工作的透明度。
(三)各单位要建立严格的工作责任制度,层层负责,逐级把关,坚决杜绝虚假申报材料,确保申报材料准确真实,推荐结果客观公正,评审工作按时完成。
对违反政策、弄虚作假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一经查实,即依照有关规定,取消其相应资格或所聘职务,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 学校将成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查小组,对各单位推荐的参评人员进行审查。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名称及等级对照表
中学二级教师二级
助理讲师二级
十二级
取得本资格聘任者
员级
未评职称教员
未评职称教员
未评职称教员
十三级
未评职称者
说明:①小学、幼儿园具有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按现行规定聘用到中学高级教师三级岗位(专技七级)。
②小学、幼儿园特级教师具有中学高级教师职务的,暂聘到中学教师二级岗位(专技六级)。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岗位名称及等级对照表
岗位等级
小学(幼儿园)教师
中学教师
职业中学
对应国家专业
技术岗位级别
岗位任职条件
副高级
中学高级教师一级
高级讲师(高级实验师)一级
五级
任职满9年
中学高级教师二级
高级讲师(高级实验师)二级
六级
任职满6年
中学高级教师三级
中学高级教师三级
高级讲师(高级实验师)三级
③中学特级教师,直接聘到中学高级教师一级岗位(专技五级)。
七级
取பைடு நூலகம்本资格聘任者
中级
小(幼)高级教师一级
中学一级教师一级
讲师(实验师)一级
八级
任职满6年
小(幼)高级教师二级
中学一级教师二级
讲师(实验师)二级
九级
任职满3年
小(幼)高级教师三级
中学一级教师三级
讲师(实验师)三级
十级
取得本资格聘任者
初级
小(幼)一级教师一级
中学二级教师一级
助理讲师一级
十一级
任职满3年
关于做好2018年苏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doc
感谢你的观看关于做好2018年苏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一、政策口径1.关于范围对象。
2018年8月底在岗的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幼儿园),以及少年宫、教研室(教师发展中心)、电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并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聘用教师,均可评聘中小学教师职务。
2018年8月底前到龄并已办理了退休手续的教师不属申报范围。
2.关于岗位设置。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严格执行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教师岗位设置规定的结构比例,不得突破当年可使用的岗位数额。
应按照有利于师资队伍建设和学校发展的原则,合理确定专业技术岗位年度使用计划,确保可持续发展。
3.关于分类申报。
为拓宽乡村教师专业成长渠道,完善乡村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和程序办法,对乡村教师继续实行分类申报,以利于在职称评聘过程中更好地向乡村学校教师倾斜。
4. 关于下放中评权限。
经市职称办同意,将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评聘权限全部下放至各市(区),由各地负责本区域中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评聘和部分乡村教师中级职称直接认定工作,同时协助姑苏区、高新区、工业园区完成中小学一级教师评委专家库的组建工作。
5.关于教师交流。
为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合理配置教师资源,感谢你的观看各市(区)应结合职称评聘工作,进一步鼓励并切实推进教师交流。
凡符合交流条件的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在岗教师申报高级教师职务,须具备2011年起由所辖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交流经历或符合教师交流要求函(苏教人师函〔2017〕14号)条件。
各市(区)可在不低于要求函条件的前提下,制定符合本区域实际的教师交流职评推荐细则,报上级职称主管部门备案后实施。
6.关于考核工作。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人事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结果是晋升和续聘教师职务的重要依据。
任期内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合格”以上者,方可申报高一级教师职务;凡师德考核不合格,有从事有偿家教、私自到社会培训机构授课、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
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
《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09]14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我省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以及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资格条件。
第二条本资格条件作为本省中、小学教师申报和评审专业技术资格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本省各级各类中学、小学、幼儿园以及其他教育机构(包括少年宫、教研室、教科所、电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取得国民教育学历并已获得相应教师资格且在职在岗的教师。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四条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教书育人,敬业爱岗,为人师表。
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在合格以上。
任现职以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延迟申报或不得申报或取消现任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一)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或受警告处分者,当年及下一年度不得申报。
(二)年度考核有“不合格”或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受处分当年不得申报,并从下一年度起2年内不得申报。
(三)伪造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并从下一年度起3年内不得申报。
对情节特别严重者,取消其现任教师职务资格。
(四)受处分期间和处分未撤消,不得申报。
第五条学历、资历要求(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经考核合格,可初定相应的教师专业技术资格:1.获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教学工作满3年,可初定小学一级、中学二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2.获得大学本科学历后,从事教学工作满1年,可初定小学一级、中学二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3.获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后,从事教学工作满3年,可初定小学高级、中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4.获得博士学位后,从事教学工作,可初定小学高级、中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二)申报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应符合下列条件:1.获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后,取得小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并受聘小学一级教师职务4年以上。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09.09.14•【字号】苏人社(R)通〔2009〕29号•【施行日期】2009.09.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劳动用工正文关于印发《江苏省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人社(R)通〔2009〕29号各市人事局、教育局:根据国家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政策要求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办发〔2008〕23号)精神,结合我省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实际,我们制定了《江苏省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教育厅(原江苏省人事厅代印)二〇〇九年九月十四日江苏省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根据国家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政策要求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办发〔2008〕23号)精神,结合我省中等及以下学校实际,现就我省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岗位设置管理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适用范围(一)全省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以及教研室、电教馆、少年宫等校外教育机构(统称中等及以下学校,下同)适用本实施意见。
(二)上述学校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职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分别纳入相应岗位设置管理。
二、岗位类别与等级(一)中等及以下学校岗位分为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二)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的工作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要符合中等及以下学校工作和人才成长的规律和特点,适应发展教育事业和提高专业水平的需要。
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学工作量的意见(试行)
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学工作量的意见(试行)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江苏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合理配置教师资源,规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学工作量,促进学校管理和绩效考核规范化,根据省市相关文件及基础教育课程标准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教师教学工作量的意见(试行)》。
一、教师工作量设定的原则1.坚持严格执行课程设置的原则。
全面落实并严格执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严格按照国家和省课程设置方案和课时要求,开齐开足上好全部课程,不得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
2.坚持专职为主、兼职为辅的原则。
按照专任教师所学专业和教学专长,知人善任,用人所长。
每门学科原则上做到专业、专职,在工作量不满或专职教师缺少的情况下可以安排部分学科兼职,兼职教学要相对集中,兼职教师要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学科研修活动,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素养。
3.坚持工作量与绩效挂钩的原则。
教师教学工作量是教师岗位设置、职务评聘、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各校要进一步修订有关考核方案,力求客观、公正,提高教师的工作积极性。
二、专任教师周教学工作量设定1.高中教师周教学工作量另行设定。
2.初中教师周教学工作量初中语文、数学、英语每周不少于10节,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每周不少于12节,生物、地理、体育每周不少于14节,音乐、美术、综合实践、信息技术等学科每周不少于16节。
初一、初二语文、数学、英语学科教师原则上任教2个班。
3.小学教师周教学工作量小学语文、数学、英语教师每周不少于12节,1-5年级数学教师原则上任教2个班级,英语教师原则上任教2-3个班级。
小学科学、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道德与法治、综合实践教师、社团活动等教师每周不少于16节。
4.幼儿园教师工作量幼儿园教师按照两教一保的要求核定工作量。
三、行政管理人员周教学工作量设定校长(书记):原则上不少于同学科专任教师的1/4;副校长(副书记):不少于同学科专任教师的1/3;中层干部:不少于同学科专任教师的1/2。
苏职称[2009]27号关于印发《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
苏职称[2009]27号关于印发《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第一篇:苏职称[2009]27号关于印发《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引导广大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进一步加强教学改革和专业实践,提高“双师”素质,全面履行教师职责,造就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中等职业教育教师队伍,根据我省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需要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工作岗位特点及要求,特制定本资格条件。
第二条本资格条件适用于全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级中学(职业教育中心)、师范学校、教师进修学校、成人教育中心等各类中等职业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和在各级职业教育研究室专职从事中等职业教育教学研究工作,并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在职在岗教师和教研人员。
第三条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分为:助理讲师、讲师、高级讲师、正高级讲师。
第二章基本条件第四条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认真履行现任职务岗位职责,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延迟申报或不能申报:1.年度考核中有“基本合格”或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以上申报。
2.年度考核中有“不合格”或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申报。
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
3.有伪造学历、资历、业绩或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行为者,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并从下一年度起3年内不得申报。
情节特别严重者,取消其现任教师职务资格。
第五条专业课教师专业实践要求须有在行业、企业相关职业岗位的实践经历,具有非教师系列相关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关专业(工种)职业资格证书或行业执业资格证书。
第六条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具有开展教学科研工作所需的、熟练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取得省人事、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书或全国职称计算机合格证书。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苏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苏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2.06.22•【字号】苏教师〔2022〕18号•【施行日期】2022.06.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关于做好2022年度苏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各县级市(区)教育局(教体文旅委),各直属(代管)学校(单位):根据《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省中小学和中职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22〕24号),结合我市中小学(含幼儿园,下同)实际,现就做好2022年度我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国家和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贯彻执行人社部、教育部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基层事业单位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定向设岗、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通知》(苏人社发〔2022〕152号,以下简称152号文)等要求,进一步简政放权、服务基层、立足实际、化解难题,充分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统筹全局激发活力。
针对不同学段、不同学科的特点,鼓励开展分类评审,统筹各评审组中、高级职称评审比例。
取消申报人员所学专业、教师资格证学科和所教学科一致的要求(教师资格证任教学段不低于职称申报学段,幼儿园教师须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取消中小学教师获得规定学历后重新计算职称任职年限(资历)要求。
教师接受继续教育情况列为职称晋升的重要条件之一。
认真总结推广同行专家评审的成功经验,积极探索社会和业内认可的实现形式,采取说课讲课、面试答辩、专家评议等多种评价方式,杜绝简单用学生升学率、考试成绩及其他不合理限制条件评价教师。
苏州市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当前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苏州市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当前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日期】2013.02.04•【字号】苏职办[2013]11号•【施行日期】2013.02.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苏州市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当前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苏职办〔2013〕11号)各市、区职称办,市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职称工作,推动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更好地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现就当前职称政策和职称工作有关问题的说明通知如下:一、开展技能人才职称评审为贯通专业技术人员、技能人才评价体系,拓展人才发展空间,推进我市整体性人才开发工作,根据《二○一三年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要点》(苏人保专〔2013〕1号),我市将在机械、电子信息、工艺、农业、畜牧、园林、轻工工程等行业试点开展技能人才职称评审工作,其它行业将在今后条件成熟时逐步推广。
具体申报的资格条件为:高级工满4年可申报助理工程师;技师直接转评助理工程师,满4年可申报工程师;高级技师直接转评工程师,工程师满5年可申报高级工程师;技能人才符合专技人员评审资格条件的也可参照专技人员进行申报。
具体职业分类与职称系列对应表见附件1。
二、职称计算机先考后评及免试范围为进一步规范职称评审工作,根据省厅职称文件要求,今年不再实行“先评后补”,申报人员在申报国家高、中级职称前要通过职称计算机考试,上报申报材料时要附有职称计算机合格证书原件或成绩单原件。
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上申报国家中级职称的专技人员,参加苏州市职称办认定的计算机培训班学习并且参加水平测试,其培训及测试成绩一并作为评审依据予以考量。
职称计算机免试专业目录详见附件2。
三、开展职称申报网上预审。
为进一步提高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提高评审工作效率,2013年将在国家中级职称中的电子信息工程和机械工程两个行业试点开展职称申报网上预审工作。
2009年苏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工作意见
2009年苏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工作意见2009年苏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工作意见(纪要)一、总体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学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
二是注重政策导向。
职称工作要始终坚持师德为先、注重实绩、班主任工作、学历提升等方面的政策导向,做到“六个优先”,(优先考虑长期担任班主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教师;优先考虑花少的时间获取好的教育质量的教师;优先考虑中考、高考成绩出类拔萃的教师;优先考虑全面把握学科知识的教师;优先考虑在农村、边远学校任教的教师;优先考虑在学校、在课堂中把学生教会教好的教师。
)突显“遵循教育规律、运用科学方法、提高教育质量”的评价标准,强化教学能力和实绩要求,真正让学高身正者先上,让真才实学者先上,让有突出贡献者先上。
三是严格评聘程序。
要加强对政策措施的宣传,严格推荐评审程序,坚持做到“四公开”,即公开上级下达给本单位的岗位数额;被推荐者公开述职;公开展出实绩材料;公开单位的推荐上报人选。
二、评审时间根据苏州市职称办公室工作安排,今年全市中小学教师各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的评审活动原则上安排在暑期进行。
凡由我局组织评审的各类材料,在7月1日前上报我局职称办公室。
三、评审范围小中高:6月15日前完成材料;6月5日前答辩申请表;6月下旬面试。
中级、初级:7月1-3日交材料。
四、关于中小学教师职务岗位设置及结构比例工作目前我校中级教师比例为59.61%,上限为65%。
空间为10人左右。
但小中高仍空缺较大。
五、关于考核工作1.年度考核要求任期内年度考核“合格”以上者,方可申报高一级教师职务;(基本合格,延迟一年;不合格,延迟三年)2.政治表现及师德修养要求思想政治表现与师德修养考核为“合格”以上的教师,方可申报中、高级教师职务。
凡思想政治、师德修养考核不合格,有损害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违反《苏州市深化素质教育,丰富校园生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三项规定》的,给予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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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苏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工作意见(纪要)一、总体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学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
二是注重政策导向。
职称工作要始终坚持师德为先、注重实绩、班主任工作、学历提升等方面的政策导向,做到“六个优先”,(优先考虑长期担任班主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教师;优先考虑花少的时间获取好的教育质量的教师;优先考虑中考、高考成绩出类拔萃的教师;优先考虑全面把握学科知识的教师;优先考虑在农村、边远学校任教的教师;优先考虑在学校、在课堂中把学生教会教好的教师。
)突显“遵循教育规律、运用科学方法、提高教育质量”的评价标准,强化教学能力和实绩要求,真正让学高身正者先上,让真才实学者先上,让有突出贡献者先上。
三是严格评聘程序。
要加强对政策措施的宣传,严格推荐评审程序,坚持做到“四公开”,即公开上级下达给本单位的岗位数额;被推荐者公开述职;公开展出实绩材料;公开单位的推荐上报人选。
二、评审时间根据苏州市职称办公室工作安排,今年全市中小学教师各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的评审活动原则上安排在暑期进行。
凡由我局组织评审的各类材料,在7月1日前上报我局职称办公室。
三、评审范围小中高:6月15日前完成材料;6月5日前答辩申请表;6月下旬面试。
中级、初级:7月1-3日交材料。
四、关于中小学教师职务岗位设臵及结构比例工作目前我校中级教师比例为59.61%,上限为65%。
空间为10人左右。
但小中高仍空缺较大。
五、关于考核工作1.年度考核要求任期内年度考核“合格”以上者,方可申报高一级教师职务;(基本合格,延迟一年;不合格,延迟三年)2.政治表现及师德修养要求思想政治表现与师德修养考核为“合格”以上的教师,方可申报中、高级教师职务。
凡思想政治、师德修养考核不合格,有损害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违反《苏州市深化素质教育,丰富校园生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三项规定》的,给予一票否决。
3.班主任与德育工作要求申报小学中学高级原则上应累计有5年班主任工作或10年副班主任工作经历,其中任现职以来班主任工作经历不得少于2年(或副班主任4年);申报小学高级原则上应累计有3年班主任工作或6年副班主任工作经历,其中任现职以来班主任工作经历不得少于2年(或副班主任4年);新教师初定教师职务要有1年的班主任或副班主任工作经历。
到苏北农村支教半年,可视作一年班主任工作年限。
(学校中层、年级组长、团队负责人可视作班主任年限;小五门训练不计入班主任年限。
)各校推荐时,根据班主任工作职责、要求进行考核,对申报对象任现职以来的班主任、副班主任工作情况要作书面评价。
(德育处)4.教学能力及教学实绩要求(1)申报中学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教师,所教学科成绩应近几年位居同年级前列或进步显著,教学能力和实绩应为同行公认。
(2)申报中学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教师实行二级评审,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专家组进行面试答辩,再提交评委会评审。
(优秀25%;良好70%,可推荐)六、关于继续教育问题凡申报高一级教师职务者,必须完成《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进修暂行办法》中相应规定的接受继续教育、进修任务。
《继续教育证书》是教师职务评审的必备上报评审材料之一。
在今年中小学教师职务评聘工作中,继续执行以下规定:1.中小学教师推荐评审小学高级教师职务应分别取得大学专科国民教育有效学历。
(61年后出生)2.凡195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师推荐评审中学高级教师职务应具有大学本科国民教育有效学历。
3.35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后出生)青年教师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具备硕士(研究生)学位(学历)或硕士(研究生)在读。
4.凡50周岁以下(195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中小学教师的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二级乙等水平。
其中语文教师、幼儿园教师不低于二级甲等水平。
5.凡晋升高一级教师职务,必须取得教育技术能力初级证书(未开考学科的教师除外)。
6、继续教育验证合格;相应的职称计算机合格。
七、关于推荐晋升高、中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基本条件(一)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务1.任职年限、学历要求:⑴大学本科学历,评聘为中学一级教师职务五年以上(2003年底前评聘至今)。
⑵获得博士学位后,取得并受聘中级教师职务2年以上。
⑶对1956年底前出生,从教20年以上,取得大专学历并评聘为中学一级教师职务六年以上,经考核达到省规定的破格条件者。
2.申报评审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应是学校公认的教学第一线的骨干,在任职年限、学历要求符合申报条件的同时,还须达到学校规定的工作量,班主任工作及任职年限符合要求,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之一:⑴在担任中学一级教师期间,曾获县(市)、区级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等荣誉称号(区级表彰)或到苏北农村支教满一年,表现良好。
⑵是教研组长以上的教学骨干,或在指导学生课外兴趣小组,运动队工作中取得成绩,由其指导的学生在市级及以上竞赛中获奖或本人在县(市)、区级及以上学科评优活动中获奖。
⑶有一定的教科研能力,任现职以来,围绕所承担的教育教学工作,在市级及以上交流、发表过教科研专题报告、经验总结、论文(论著)或承担(参与)课题研究等。
(论文鉴定三篇合格,三篇市级发表,其中最好是一篇省级发表)⑷学校领导或中层干部,应坚持兼课,教学效果好,其负责的管理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3.凡40周岁以下(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师申报评审中学高级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参加苏州市解题基本功竞赛。
4.凡资破、拔尖者(5年)申报评审中学高级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具备以下条件:⑴担任中学一级教师期间,至少在毕业班任教两年或担任一轮循环教学工作。
(拔尖:县综合荣誉;教育教学去表彰;论文三合格,三市发表,面试优良;资破:大市综合荣誉;教学市表彰;论文三合格,一省二市发表;面试优秀。
)⑵本人必须参加苏州市教科院近二年组织的中小学教师把握学科能力竞赛(未组织竞赛的学科教师除外),并获得一、二、三等奖。
(二)申报中学一级教师职务1.任职年限、学历要求:⑴大学本科学历,评聘为中学二级教师职务四年以上(2005年底前评聘至今)。
⑵获得双学士学位后,取得并受聘中学二级教师职务3年以上。
2.在任职年限、学历符合申报中学一级教师条件的同时,还须达到学校规定的工作量,班主任工作及任职年限符合要求,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之一:⑴在担任中学二级教师期间,曾获县(市)、区级及以上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教坛新秀等荣誉称号,或有两次被评为校优秀班主任或年度考核等次为优秀或受嘉奖奖励。
⑵积极开展课外活动,指导的学生在县(市)、区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竞赛中获奖,或本人在县(市)、区级及以上的学科评优活动中获奖。
⑶积极参加教科研活动,任现职以来,围绕所承担的教育教学工作,在县(市)、区级及以上交流、发表过教科研专题报告、经验总结、论文或参与课题研究等。
3.凡40周岁以下(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师申报评审中学一级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参加苏州市教科院2008年组织的中小学教师把握学科能力竞赛(2008年未组织竞赛的学科教师除外),否则不得申报。
4.凡拔尖者申报评审中学一级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具备以下条件:⑴担任中学二级教师期间,至少在毕业班任教两年或担任一轮循环教学工作。
⑵本人必须参加苏州市教科院近二年组织的中小学教师把握学科能力竞赛(未组织竞赛的学科教师除外),并获得一、二、三等奖。
(三)申报小学高级教师职务1.任职年限、学历要求:⑴大学专科学历,评聘为小学一级教师职务五年以上(2004年底评聘至今)。
⑵获得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后,取得并受聘小学一级教师职务3年以上。
(05年底前取得本科)2.在任职年限、学历符合申报小学高级教师条件的同时,还必须具备和中学一级教师相同的基本条件。
⑴在担任小学一级教师期间,曾获县(市)、区级及以上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教坛新秀等荣誉称号,或有两次被评为校优秀班主任或年度考核等次为优秀或受嘉奖奖励。
⑵积极开展课外活动,指导的学生在县(市)、区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竞赛中获奖,或本人在县(市)、区级及以上的学科评优活动中获奖。
⑶积极参加教科研活动,任现职以来,围绕所承担的教育教学工作,在县(市)、区级及以上交流、发表过教科研专题报告、经验总结、论文或参与课题研究等。
3.40周岁以下(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拔尖者申报评审小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参加苏州市教科院2007年组织的中小学教师把握学科能力竞赛(未组织竞赛的学科教师除外),并获得一、二、三等奖。
八、若干政策性问题的说明(一)关于年限的计算问题。
今年,关于任职年限计算的截止年限是:推荐晋升高级教师职务计算至2008年年底;推荐晋升中级教师职务计算至2009年年底。
关于取得规定学历的截止年限至2008年年底。
(二)关于计算机条件。
中小学教师晋升中、高级职务均应提供参加省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素质培训(或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试)合格证(必须在2009年4月1日前取得)。
(三)申报“小中高”人员,1979年底以前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取得大专学历后从事小学教育教学工作应满12年,担任小学高级教师并履行其职责6年以上;或1979年底以后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后担任小学高级教师并履行其职责5年以上。
(四)关于破格申报问题。
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不实行学历、资历双破格申报;中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一律不实行破格申报。
(五)关于论文问题。
凡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务者,要提供有一定质量的联系教育教学实际的论文3篇;申报小学高级教师职务的,至少要有2篇。
其内容原则上要与申报的专业相一致。
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职务者所提供的3篇论文应该已送审通过鉴定,鉴定等级为合格以上方可上报推荐评审。
凡弄虚作假、抄袭论文、剽窃他人成果的,通报其所在单位,并延迟3年以上申报。
凡在各种增刊、内刊、专辑、论文集发表的文章及复习资料、辅导材料、习题集等性质的出版物,均不作为申报评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材料。
(06年前已鉴定的属于不规范刊物发表的论文要重新鉴定。
)(六)关于教学工作量问题。
学校行政管理人员申报评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根据其工作特点,正校级领导的教学工作量应不少于普通教师任课量的四分之一;副校级领导不少于普通教师任课量的三分之一;中层管理人员不少于二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