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在送审工程设计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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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

贵州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 审查机构对进入审查时限的施工图审查后,应当按照第一次审查中发现问题的具体情况,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审查合格的,审查机构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审查合格书,并将经审查机构盖章的全套施工图交还建设单位。审查合格书应当有各专业的审查人员签字,经法定代表人签发,并加盖审查机构公章。建设单位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将审查意见书(一审)和审查合格书报工程所在地市(州、地)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经省设计质量监督站审查的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六)工程结构计算书1份(应有设计、校对、审核人员签字并加盖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印章及设计单位图章);
(七)工程设计企业的资质证书副本1份(复印件);
(八)建筑节能专项设计文件及计算书1份(应有设计、校对、审核人员签字并加盖注册建筑师执业印章及设计单位图章);
(九)已登记的工程设计合同1 份(复印件);基坑边坡支护、轻钢结构网架、装饰装修(含幕墙)工程应提供工程投资概算。
有效期届满而未进行重新认定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认定证书》、《施工图审查人员认定证书》自行作废。
第三章 审查机构业务范围
第十条 一类审查机构承接认定范围内的审查业务,等级不受限制(不含超限高层);二类审查机构只可在机构所在地行政区域内承接认定范围内的中型及以下建筑工程项目、乙级及以下岩土工程勘察,中型及以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图审查。各市(州、地)审查机构不得跨越本行政区域进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第二条 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勘察设计文件审查和监督管理,应遵守本办法。其他有关部门,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我省实施的勘察设计文件审查制度纳入基本建设的法定程序,工程建设各有关责任主体及个人应严格执行。
第四条 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不得交付使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核发施工许可证。质量、安全监督部门不得办理监督和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n贵州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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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贵州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1贵州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我省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以下简称勘察设计文件审查)和管理,确保勘察设计文件的质量,保障公众利益和公共安全,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勘察设计文件审查和监督管理,应遵守本办法。

其他有关部门,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我省实施的勘察设计文件审查制度纳入基本建设的法定程序,工程建设各有关责任主体及个人应严格执行。

第四条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不得交付使用。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核发施工许可证。

质量、安全监督部门不得办理监督和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施工图审查,是指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施工图审查机构(以下简称审查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施工图涉及公众利益、公共安全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进行的审查。

第六条施工图设计文件包括工程勘察文件和工程设计文件。

工程勘察文件是指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工程设计文件是指包括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人防工程)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工程设计、消防设施工程专项设计、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项设计、建筑幕墙工程专项设计、建筑智能化系统专项设计、环境工程专项设计(水污染防治工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轻型钢结构工程专项设计、基坑边坡支护设计、加固工程设计、建筑节能专项设计等。

在工程设计文件审查之前,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先审查项目的工程勘察文件。

设计企业不得将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工程勘察文件作为设计依据。

第七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审查机构,对全省施工图审查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并接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指导和监督。

市(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审查机构、施工图审查工作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并接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成都市建筑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批办法

成都市建筑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批办法

成都市建筑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批办法2001-8-1 10:51第一条为加快投资体制改革,简化办事程序,确保工程建设质量,根据《成都市非政府投资项目实行登记备案制暂行办法》和《成都市政府投资项目办事流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中心城范围内属于市级审批权限管理的政府投资项目和非政府投资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批。

第三条成都市建设委员会为成都市建筑工程初步设计审批的牵头承办单位,负责我市城市建筑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批。

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权限范围内负责本地区城市建筑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批。

规划、消防、环保、卫生防疫、安全生产、市政公用、人防、气象、地震等业务主管部门参加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持的裱设计会审。

第四条成都市市政管理权限的建筑工程项目,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新建、改(扩)建民用建筑工程项目和大型工业项目,应当进行初步设计审批。

(一)政府投资总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含1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二)政府投资总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含5万平方米)的住宅小区;(三)非政府投资总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含 2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四)非政府投资总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含8万平方米)的住宅小区;(五)地面12层以上(含12层)的高层建筑;(六)大型工业项目。

第五条建设单位在报送初步设计审批时,应提交下列资料:(一)申请书;(二)填写成都市建筑工程初步设计登记表;(三)建设项目立项登记通知(政府项目提交项目建议书批复或计划,经济部门可研批复);(四)市规划部门批准的该项目设计方案;(五)用地红线图;(六)高层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及重要建设项目报审表(地面十二层、高度40米以下免交);(七)经备案的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八)成都市建筑工程初步设计概要表;(九)初步设计图纸;(十)初步设计概算;(十一)初步设计概算;(十二)地勘资料;(十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家审查意见;(十四)应进行地震安评的工程,提交地震安评报告及搞震设防要求。

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应提交的资料清单

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应提交的资料清单
3
其它有关文件资料

工程勘察资料
1
工程勘察合同
原件1份
登记后退回
2
质量责任书
原件1份
审图机构存档
3
工程勘察报告
4份
审查后退回3份
4
工程勘察原始资料
1套
审查后退回

工程设计资料
1
工程设计合同
原件1份
登记后退回
2
质量责任书
原件1份
审图机构存档
3
施工图设计文件
4套
审查后退回3套
4
改扩建工程的原建筑设计施工图
(签章)
年 月 日
施工图审查机构预审意见:
经办人:
(签章)
年 月 日
注:本送审表一式二份,由建设单位填写,建设单位、审图机构各执一份。
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应提交的资料清单
序号
文 件 名 称
提交的份数
备 注

工程前期资料
1
规划部门批准的红线图
原件1份
审查后退回
2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方案图
原件1份
审查后退回
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送审表
JL7.2.2-01
编号: 送审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建设单位
单位地址
设计单位
资质等级

勘察单位
资质等级

项目概况
建筑层数

建筑高度
m
建筑面积
m2总 投 资源自万元耐火等级级人防等级

结构形式
基础形式
送审资料目录(请在送审资料前的方框中打√)
□规划方案及定位红线:各份 □工程设计合同:份

建筑工程送审资料须知

建筑工程送审资料须知

一、工程概算送审资料及要求(1)项目批准文件(复印件,建设单位盖章);(2)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及水文资料(原件,建设、编制单位盖章,编制人员签字、盖[资格]章);(3)初步设计报告(原件,建设、编制单位盖章,编制人员签字、盖[资格]章);(4)工程初步设计概算书(原件,建设、编制单位盖章,编制人员签字、盖[资格]章);(5)工程量计算机(原件、电子版);(6)工程初步设计图纸或扩大初步设计图纸(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盖章,设计人员签字、盖[资格]章);(7)概算书电子文档(易达、广联达、殷雷、斯维尔软件格式及excel格式);(8)工程初步设计图纸或扩大初步设计图电子版(CAD格式);(9)其他概算资料(建设、编制单位盖章);二、工程预算送审资料及要求(1)项目批准文件(复印件,建设单位盖章);(2)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及水文资料(原件,建设、编制单位盖章,编制人员签字、盖[资格]章);(3)土地使用许可证、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建设单位盖章);(4)招标文件(原件,建设单位、招标代理单位盖章);(5)工程预算书(建设、编制单位盖章,编制人员签字、盖[资格]章);(6)工程量计算机(原件、电子版);(7)钢筋计算机(原件、电子版);(8)工程施工图纸(设计单位盖出图章,设计人员签字,盖章[资格],建设单位盖章);(9)预算书电子文档(易达、广联达、殷雷、斯维尔软件格式及excel格式);(10)工程施工图电子版(CAD格式);(11)其他预算资料(建设、编制单位盖章);三、工程结算送审资料及要求(1)项目批准文件(复印件,建设单位盖章);(2)土地使用许可证、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建设单位盖章);(3)施工许可证(复印件,建设单位盖章);(4)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及水文资料(复印件,建设单位盖章);(5)招标文件(原件,装订成册);(6)投标文件(原件,装订成册);(7)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建设单位盖章);(8)合同文件(原件,装订成册);(9)工程结算书(建设、编制单位盖章,编制人员签字、盖[资格]章);(10)工程量计算机(原件、电子版);(11)钢筋计算机(原件、电子版);(12)工程竣工图纸(建设、编制单位盖章,编制人员签字、盖[竣工图]章);(13)工程设计变更(原件,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盖章,设计人员签字);(14)工程签证(原件,工程数量需要有计算过程、附图,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签字和盖章);(15)结算书电子版(易达、广联达、殷雷、斯维尔软件格式及excel格式);(16)工程竣工图电子版(CAD格式);(17)开工报告(原件);(18)竣工报告(原件);(19)图纸会审记录(参加会审人员签字,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盖章);(20)施工组织设计(经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批准);(21)工程洽商记录、会议记录(建设、监理、施工单位人员签字和单位盖章);(22)监理工程师通知或建设单位施工指令(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人员签字和单位盖章);(23)隐蔽工程验收资料(建设、监理、施工单位人员签字和单位盖章);(24)材料、设备单价呈批审核单(建设、监理、施工单位人员签字和单位盖章);(25)综合单价呈批审核单(建设、监理、施工单位人员签字和单位盖章);(26)甲方提供材料证明(建设、监理、施工单位人员签字和单位盖章);(27)其他结算资料(相关人员签字,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盖章);注:资料送审时应列好资料清单,以便资料的移交和管理。

各类建设工程施工图报审时需提供的送审资料

各类建设工程施工图报审时需提供的送审资料

各类建设工程施工图报审时需提供的送审资料1:申报项目:建筑工程、市政工程2:报送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石油大厦709室,联系电话0477---85957443:建设单位委托审查机构审查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负责。

(一)工程地质勘察1:工程立项批复(原件、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一份,原件审查后退回)2:勘察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建设单位与勘察单位签订的勘察合同一份原件存档。

4:区外勘察单位应办理资质登记备案书。

5: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四份,一份存档,其余三份加盖审查单位公章后退回,以备施工使用或存档。

6:应提供:勘察纲要、岩土工程勘察现场记录、原位测试成果报告和原始记录、室内土工试验成果报告和记录等过程控制程序资料,上诉材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各一份,规格A4,装订成册。

(二)建筑工程1:工程立项批复(原件、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一份,原件审查后退回)。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一份,原件审查后退回)。

3:区外勘察、设计单位应办理资质登记备案书。

4:勘察、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工程建设单位与勘察、设计单位签订的勘察、设计合同,各一份原件存档。

6: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四份,一份存档,其余三份加盖审查单位公章后退回,以备施工使用或存档;如勘察报告已前置审查,携带一份审查合格并加盖审查印章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一份,审查完成后退回建设单位。

7:全套施工图设计文件四套,所提供资料须签字齐全、印章齐全,其中一套分专业装订A4成册,以备存档,其余三套为展开图,审查后加盖印章,退回建设单位使用或存档。

8:提供结构、节能、给排水、暖通、电气计算书各一份;所提供计算书须签字齐全、印章齐全,规格A4,装订成册。

9:居住建筑提供:建筑节能设计登记表,建筑节能设计计算表及判定表;公共建筑提供:民用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登记表,以上表格均为一式四份,所提供表格须签字齐全、印章齐全,规格A4。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须知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须知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须知一、建设单位送审施工图设计文件需提供以下资料:(一)工程勘察文件1、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委托书(工程勘察);2、工程勘察成果报告1套,报告首页上加盖勘察企业公章或出图章;3、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及管理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建市〔2009〕105号)的有关要求,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应在岩土工程勘察成果报告书的责任页和岩土工程设计文件责任页及其设计图纸的责任栏上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4、工程勘察单位的资质证书副本1份(复印件);5、工程勘察原始钻探资料1份(复印件);6、已登记的工程勘察合同1份(复印件)。

(二)工程设计文件1、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委托书(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或市政工程设计);2、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立项的文件1份(复印件);3、《房屋建筑工程方案设计规划审查意见书》1份(原件)和规划部门审批通过的总图;4、工程勘察成果报告及工程勘察文件审查意见书1套;5、全套工程设计文件,各专业文件应加盖设计企业出图章(含总平面图,建筑专业施工图2套,其他专业1套);6、工程结构计算书1份(应有设计、校对、审核人员签字并加盖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印章及设计单位图章);7、建筑节能专项设计文件及计算书1份(应有设计、校对、审核人员签字并加盖注册建筑工程师执业印章及设计企业出图章);8、按照《贵州省建筑节能审查监督管理暂行办法》(黔建科标通〔2006〕391号)要求填写《居住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登记表》、《公共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登记表》;9、工程设计单位的资质证书副本1份(复印件);10、已登记的工程设计合同1 份(复印件)。

注:1、省外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到贵州从事勘察设计活动,应办理从业资质核验,提供《入黔省外企业从业资质核验表》。

以上请按规定到贵州省工程勘察设计协会办理。

2、基坑边坡支护、轻钢结构网架、装饰(含幕墙)工程应提供工程投资概算。

河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实施细则

河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实施细则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豫建设标﹝2014﹞70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委),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市政建设环保局:现将《河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4年11月7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管理,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3号,以下简称“第13号部令”)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建质[2013]111号文)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含勘察文件,以下简称施工图)审查和实施监督管理的,必须遵守本细则。

第三条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全省的施工图审查工作实施指导、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的审查机构、施工图审查工作实施日常监督管理,并接受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四条国家实施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制度。

施工图审查机构是政府根据建设规模及相应的技术人员条件设立的,受政府委托,专门从事施工图审查业务,不以营利为目的独立法人机构。

施工图审查业务原则上实行属地化管理和政府委托形式。

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确定的审查机构颁发《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确定书》,并载明审查机构类别、审查业务范围及证书有效期等。

第五条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将审查机构名录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并定期向社会公布。

第二章审查机构的确定及审查范围第六条审查机构的数量及名录由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结合全省各省辖市、直管县(市)(以下简称市(县) )建设规模予以确定,并定期向社会公布。

浙江省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技术指南

浙江省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技术指南

浙江省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技术指南2016年7月前言为规范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提高审查效率,确保审查质量,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托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等单位编制本技术指南。

本指南主要内容包括:1.总则;2.基本规定;3.政策性审查;4.岩土工程勘察文件审查;5.主体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6.专项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7.既有建筑加固、加层、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8.设计变更审查。

本指南的具体解释工作由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负责。

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深入研究,不断总结经验,并将意见和建议寄交: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浙江省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技术指南》编制组(地址:杭州市安吉路18号,邮编310006,E-mail:*******************)。

本指南主编单位: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本指南参编单位:宁波市设联施工图设计审查有限公司温州建苑施工图审查咨询有限公司杭州浙大精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杭州五星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杭州城建施工图咨询有限公司台州市建设工程设计审查中心本指南主要起草人:杨学林周家伟曹季国虞慧忠陈传水张小玲祝东红毛冰周平槐本指南主要审查人:益德清赵宇宏景政治许国平庄新南赖庆林杨彤目次1 总则 (1)2 基本规定 (2)2.1 一般规定 (2)2.2 审查内容 (2)2.3 审查依据 (3)2.4 审查流程及工作时限 (3)2.5 审查成果及图纸盖章 (4)3 政策性审查 (6)4 岩土工程勘察文件审查 (7)4.1 一般规定 (7)4.2 送审资料 (7)4.3 审查内容 (7)4.4 审查成果 (8)5 主体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14)5.1 一般规定 (14)5.2 送审资料 (14)5.3 建筑专业施工图审查主要内容 (14)5.4 结构专业施工图审查主要内容 (17)5.5 给排水专业施工图审查主要内容 (20)5.6 电气专业施工图审查主要内容 (20)5.7 暖通专业施工图审查主要内容 (22)5.8 审查成果 (23)6 专项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36)6.1 一般规定 (36)6.2 幕墙等外立面装饰专项工程 (36)6.3 室内装饰专项工程 (37)6.4 智能化专项工程 (38)6.5 附属钢结构工程(不含主体钢结构) (39)6.6 其他专项工程 (40)6.7 审查成果 (41)7 既有建筑加固、加层、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48)7.1 一般规定 (48)7.2 送审资料 (48)7.3 审查内容 (49)7.4 审查成果 (49)8 设计变更审查 (53)8.1 一般规定 (53)8.2 送审资料 (53)8.3 审查内容 (54)8.4 审查成果 (55)本指南用词说明 (63)规范性文件引用名录 (64)条文说明 (65)1 总则1.0.1为指导和规范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提高审查效率,确保审查质量,保障公共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本技术指南。

基坑支护设计技术评审送审资料要求

基坑支护设计技术评审送审资料要求

基坑支护工程设计文件技术评审送审要求根据市建委穗建技[1999]311号和穗建技[2007]492号的规定,凡开挖深度大于等于7米或地质条件较复杂(如开挖深度范围内软弱土层厚度大于等于4米)的基坑工程以及采用锚杆、土钉墙或采用人工挖孔桩支护的基坑工程,其基坑支护工程设计文件必须经广州市建设科学技术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审,送审资料具体要求如下:一、建设单位送审委托书一份;具有乙级及以上设计和勘察单位资质复印件一份(基坑深度大于或等于14米的基坑工程勘察必须由甲级勘察单位承担,基坑深度大于或等于9米或地质条件较复杂时必须由具有甲级建筑工程或乙级及以上岩土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设计),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设计有关人员的单位身份证明及注册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设计单位的公章;设计资质包含设计单位单项注册的有关证明或施工单位设计审核批准书;采用人工挖孔桩支护的基坑工程应提交基坑工程(或特殊情况)使用人工挖孔桩申请表一份。

二、工程勘察单位提供的地质勘察报告复印件一式八份,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并提供相应电子文件一份。

地质勘察报告内容应满足《广州地区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定》(GJB02-98)的要求。

三、设计文件文本一式八份,加盖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注册师等相关印章,并提供相应电子文件一份。

设计文件文本内容如下:(一)扉页(签字、盖章)签字包括设计院的院长、总工、项目负责人、设计、校核、审核人等,前面为打印名字,后面为本人签字。

盖章包括设计单位出图章、建设单位公章,深度超过5m的基坑应由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和一级注册结构师签字盖章。

(二)目录(三)批文批文包括规划部门的批文(建筑设计方案的复函或修建性详细规划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基坑位于地铁保护范围内的,须提交广州市地下铁道总公司地铁设施保护办公室关于该项目基坑支护工程设计的复函,不在地铁保护范围内的,建设单位应出具书面证明一份。

(四)设计说明1.工程概况2.环境条件,应说明基坑外3倍坑深范围内的周围建(构)筑物及地下管线的情况。

各类建设工程施工图报审时需提供的送审资料

各类建设工程施工图报审时需提供的送审资料

各类建设工程施工图报审时需提供的送审资料1:申报项目:建筑工程、市政工程2:报送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石油大厦709室,联系电话0477---85957443:建设单位委托审查机构审查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负责。

(一)工程地质勘察1:工程立项批复(原件、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一份,原件审查后退回)2:勘察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建设单位与勘察单位签订的勘察合同一份原件存档。

4:区外勘察单位应办理资质登记备案书。

5: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四份,一份存档,其余三份加盖审查单位公章后退回,以备施工使用或存档。

6:应提供:勘察纲要、岩土工程勘察现场记录、原位测试成果报告和原始记录、室内土工试验成果报告和记录等过程控制程序资料,上诉材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各一份,规格A4,装订成册。

(二)建筑工程1:工程立项批复(原件、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一份,原件审查后退回)。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一份,原件审查后退回)。

3:区外勘察、设计单位应办理资质登记备案书。

4:勘察、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工程建设单位与勘察、设计单位签订的勘察、设计合同,各一份原件存档。

6: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四份,一份存档,其余三份加盖审查单位公章后退回,以备施工使用或存档;如勘察报告已前置审查,携带一份审查合格并加盖审查印章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一份,审查完成后退回建设单位。

7:全套施工图设计文件四套,所提供资料须签字齐全、印章齐全,其中一套分专业装订A4成册,以备存档,其余三套为展开图,审查后加盖印章,退回建设单位使用或存档。

8:提供结构、节能、给排水、暖通、电气计算书各一份;所提供计算书须签字齐全、印章齐全,规格A4,装订成册。

9:居住建筑提供:建筑节能设计登记表,建筑节能设计计算表及判定表;公共建筑提供:民用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登记表,以上表格均为一式四份,所提供表格须签字齐全、印章齐全,规格A4。

贵州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实施细则

贵州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实施细则

附件1贵州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管理,提高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13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建质〔2013〕111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含勘察文件,以下简称施工图)审查和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细则。

第三条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对全省的施工图审查工作实施指导、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审查机构、施工图审查工作实施日常监督管理,并接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审查机构的数量、确定和审查范围第四条审查机构的数量及名录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按住房城乡建设部规定,结合全省前三年平均完成的施工图审查面积数予以确定,并不定期向社会公布。

第五条申请成立审查机构应当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料:(一)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申报表(附后)一式3份;(二)审查人员从业经历、业绩、执业资格的相关证明以及近5年内未因违反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受到行政处罚的个人承诺书、聘用合同、社保证明(已办理退休手续的审查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申请单位为事业法人单位,无法出具事业编制审查人员聘用合同和社保证明的,应提供由上级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证明。

第六条审查机构按承揽业务范围分两类,一类施工图审查机构的审查范围不受区域和规模限制,但进行超限工程审查时,需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要求。

二类施工图审查机构的审查范围是中小型工程,区域不限。

第三章审查人员的聘用和使用第七条审查人员原则上由审查机构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公布的贵州省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专家库中选聘。

送审资料清单

送审资料清单

送审资料清单一、引言在进行审批程序之前,您需要准备一些必要的资料。

本文将为您提供一个送审资料清单,以确保您的申请能够顺利进行。

根据不同的审批程序,具体的资料要求会有所不同。

请根据您所申请的审批类型,参考以下清单来准备相关资料。

二、个人信息1. 身份证明文件:包括身份证、护照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

2. 居住证明:提供居住地址证明文件,如水电费账单、租赁合同等。

3. 婚姻状况证明:如结婚证、离婚证等,根据具体情况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三、财务资料1. 个人收入证明:如工资流水、劳动合同、纳税证明等。

2. 个人资产证明:如银行存款证明、财产证明等。

3. 个人债务证明:如贷款合同、信用卡账单、还款记录等。

4. 配偶财务状况证明:如果适用,提供配偶的收入、资产和债务证明。

四、项目/业务资料1. 申请表格:根据具体审批类型填写相关申请表格,并签署。

2. 项目/业务计划书:详细描述您的项目或业务计划,包括市场分析、竞争优势、预期盈利等。

3. 合同/协议文件:如合作协议、销售合同等与项目/业务相关的文件。

4. 需求/方案说明:提供对项目/业务需求和实施方案的详细说明,以便审批机构了解您的计划。

5. 提供的其他材料:根据具体审批类型,还可能需要提供其他相关材料,如产品样本、市场调研报告等。

五、法律文件1. 公司登记证明:如工商注册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公司相关证明文件。

2. 公司章程:提供公司章程等公司法律文件的副本。

3.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如果您不是法人代表或负责人,需要提供委托您代表公司进行申请的授权委托书。

4. 其他法律文件:根据具体审批类型,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相关的法律文件,如知识产权证明、安全执照等。

六、其他1. 推荐信/推荐人证明:根据具体要求,提供推荐信或推荐人的相关证明文件。

2. 学历/职业资格证明:提供相关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证明您的教育背景和专业能力。

3. 其他附加材料:根据具体审批要求,可能需要提供其他附加材料,如照片、个人简历等。

建设项目工程审计应当提供的主要资料

建设项目工程审计应当提供的主要资料

建设项目工程审计应提供的资料清单我们接受委托,对XXXXXXXX工程项目进行审计,根据审计工作的需要,需请贵公司提供以下资料,这些资料是我们根据一般情况及以往审计经验所需要的资料列出如下清单,如由于审计具体情况需作补充和删减的,随时有项目负责人提出资料清单。

感谢贵单位的大力支持。

(一)工程管理资料1、建设项目立项批复文件(提供复印件)。

2、建设项目建议书及批复文件(提供复印件)。

3、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文件(提供复印件)。

4、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及调整慨(预)算批复文件(提供复印件)。

5、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包括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资料。

7、建设项目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承诺书,商务标(投标报价),技术标(施工方案)。

8、项目评标资料-主要包括评标报告。

9、中标通知书(提供复印件)10、建设项目合同、协议及协议性文件。

(1)工程勘察、设计合同;(2)工程施工合同以及相关补充协议(提供复印件)。

(3)工程设备、物质采购合同及执行情况。

(4)工程监理合同及执行情况。

11、建设项目管理制度相关资料:(1)建设项目“五制”除前述的应当提供的建设项目招标制、合同制等资料外还应提供实施“项目法人责任制”和“资本金制”的资料、(2)建设项目工程管理办法、(3)建设项目设备、材料的采购和管理情验收等资料。

12、建设项目效益等评价资料-主要是对生产、营运及重大公益性项目的建设后评价10、建设项目规划、土地、环境许可等资料。

11、项目建设规划、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12、项目竣工验收资料及其备案表。

13、建设项目概况说明。

14、收尾工程主要情况说明。

15、建设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需解决方案。

(二)工程造价资料除前述(一)工程管理资料中涉及与工程结算(造价)有关的工程招投标、中标及合同协议等资料外还应当提供:1、建设项目设计图纸、图纸会审纪要、工程变更变更签证、及经济技术核定单。

2工程竣工图纸。

3、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取费证书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评价及费率测定表》(提供复印件)。

施工图审查所需材料

施工图审查所需材料

施工图审查所需材料
按照内建设[2005]58号文件关于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的要求,建设单位在送审施工图设计文件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一、建设单位应提供批准立项文件(原件及复印件,核对后复印件审查机构存档,原件交还建设单位)
二、建设单位应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及复印件,包括规划附图的原件及复印件。

核对后复印件审查机构存档)
三、建设单位应提供勘察、设计单位的资质证书正本或副本及复印件。

(核对后复印件审查机构存档)
四、建设单位应提供与勘察、设计单位签订的勘察、设计合同。

(原件及复印件,核对后复印件存档)
五、区外勘察、设计单位承接自治区的勘察、设计任务,应提供已办理的入区准入手续。

(原件及复印件,核对后复印件审查机构存档)
六、建设单位应提供施工图设计图纸(图纸要求封边、装订整齐)四套及岩土工程勘察报告两套。

(审查完毕后,审查机构留存一套,其它交还建设单位)
七、建筑节能、结构、水暖、电气专业计算书。

(计算书封面必须有设计人、审核人签字及设计单位公章,计算书应装订、封边,审查机构存档)
八、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审表两份。

(报审表建设单位须盖章)
九、高层建筑需设计单位结构专业人员填写《内蒙古自治区高层建筑工程结构抗震基本参数表》(此表可在内蒙勘察设计网下载,网址:),并加盖设计单位公章及注册结构工程师印章。

设计文件审查送审资料目录

设计文件审查送审资料目录

成都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送审资料目录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应由建设单位提供以下资料:一、审查中心:1、施工图设计概要表9份2、经规划局批准作施工图设计的总平面图3份3、初步设计批准文件2份(12层以上;住宅小区8万平方米以上;非政府投资公建项目2万平方米以上;政府投资公建项目1万平方米以上的民用建筑项目报送)4、勘察、设计合同(提供初步设计批复的项目不报送)各1份二、抗震:1、结构设计审查报审表(按结构类型填写)每栋建筑各1份2、工程地质勘察报告1份3、建筑专业施工图1套4、结构专业施工图1套三、机构:1、施工图全套(并同时拷贝光盘1份) 2套2、结构计算书原件或复印件1份3、采暖通风计算书原件或复印件1份4、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并同时拷贝光盘1份)1份5、设计概(预)算书1份四、规划:1、建施总平面图5份2、建筑专业施工图1套五、消防:1、施工图全套(含建施总平面图和给排水总平面图) 1套(单独建造的7层及7层以下的单元式住宅、通廊式住宅;单独建造的6层及6层以下的塔式住宅不报送)六、防疫:1、建施总平面图1份2、建筑专业施工图1套3、给排水专业总平面图1份4、给排水专业二次供水系统图(无二次供水设计的项目不报送)1份5、通风专业施工图(未设地下室和底层设商业服务网点的纯住宅不报送)1套6、工艺流程图及其说明(非生产性项目、标准厂房不报送)1份七、人防:1、市人防办同意施工图报审的证明(应设结建人防而未设的民用项目报送)1份2、建施总平面图(工业项目或不设结建人防的民用项目不报送)1份3、地下室部分各专业施工图(工业项目或不设结建人防的民用项目不报送)1套八、市政:1、给排水专业总平面图1份九、文保:1、建施总平面图1份。

建设单位工程送审制度

建设单位工程送审制度

建设单位工程送审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建设单位工程送审程序,促进工程的实施顺利进行,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送审范围1. 本制度适用于建设单位的各类工程送审,包括新建、改建、扩建、装修等不同性质的工程项目。

2. 工程送审的内容包括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施工方案、施工合同、施工人员资质等相关材料。

第三章送审程序1. 建设单位在确定工程项目后,应委托专业设计机构编制工程设计文件,包括规划方案、初步设计和施工图纸。

2. 工程设计文件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向相关主管部门进行送审申报,办理送审手续。

3. 主管部门收到送审申报材料后,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审核评审,对工程设计文件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审查。

4. 审核评审通过后,主管部门应颁发相应的审定文件,建设单位在收到文件后可进行施工招标等后续工作。

第四章送审管理1. 建设单位应根据工程进度和实际情况,及时向主管部门上报工程进展情况,并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2. 建设单位应做好工程送审相关的文件及材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确保资料齐全准确。

3. 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送审制度的要求,依法履行送审手续,不得擅自调整施工方案或设计内容。

第五章监督检查1. 主管部门应定期对建设单位的工程送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 对于违反送审制度规定的建设单位,主管部门应给予相应的处罚,并通知建设单位及相关第三方。

3. 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工程送审制度的监督检查机制,确保送审程序的规范和公正。

第六章附则1.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建设单位在工程送审过程中应遵守相关规定。

2. 对于本制度未尽事宜,可由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完善。

建设单位工程送审制度已经制定并生效。

希望建设单位能够严格按照制度要求进行送审流程,保证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同时,主管部门也将加强对工程送审过程的监督检查,确保送审程序的公正和规范。

相信在双方的共同努力下,工程建设将更加顺利和有效地进行。

贵州省图审规定范文

贵州省图审规定范文
(五)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六)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安全性;
(七)是否符合国家和省勘察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
(八)勘察报告提供的参数、建议和评价结论是否安全可靠;
(九)是否符合国家和省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十)合同是否已登记;
(十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审查的其它内容。
审查机构对勘察报告的审查有疑问时,应到现场实地复查。
第二章审查机构及审查人员的认定
第八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确定的审查机构条件,结合本省实际认定审查机构。审查机构的认定实行总量控制,并定期予以调整和公布。
审查机构和技术审查人员实行认定制度。审查机构或技术审查人员经所在市(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步审核后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取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认定证书》(附件1)或《施工图审查人员认定证书》(附件2)的,方可从事施工图审查。
4.涉及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没有经审查的设计文件擅自施工的;
5.审查意见在施工中未执行的。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条审查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并确保管理制度的正常运行。审查机构应当将经各专业审查人员签字的审查意见书、审查意见反馈单、审查合格书等有关资料归档保存,送审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保存3年以上。
第十七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修改审查合格的施工图文件。涉及以下内容确需修改的,建设单位应将修改后的施工图文件送原审查机构审查,未经审查合格的修改内容不得实施:
(一)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二)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安全性;
(三)勘察设计企业、注册执业人员以及相关人员在施工图上变更图章和签字的。
第十四条审查机构应当审查下列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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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
超限高层
□是■否
是否超标
□是■否
子项目名称
层数
建筑面积
高度
结构类型
工程等级
其它
地上
地下
送审材料
1、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立项文件1份(复印件)。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份(复印件)和规划部门审批通过的总图。3、经审查通过的工程勘察成报告及工程勘察文件审查意见书1套。
4、全套工程设计文件,文件上应注明“报审图纸,仅供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使用”(含总平面图,建筑施工图2套,其他专业1套)。
5、工程结构计算书1份(应有设计、校对、审核人员签字并加盖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印章及设计单位图章)。
6、工程设计企业的资质证书副本1份(复印件)。
7、建筑节能专项设计文件及计算书1份(应有设计、校对、审核人员签字并加盖注册建筑师执业印章及设计单位图章)。
8、已登记的工程设计合同1份(复印件),钢结构(网架)、装饰(含幕墙)工程还应提供工程投资概算。
9、其它资料。外省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还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贵州省省外勘察设计企业单项项目备案表》或《贵州省省外勘察、设计企业合同备案登记表》。
主要设计人员
姓名
身份证号
注册等级
印章号
建筑专业
结构专业
给排水专业
电气专业
暖通专业
项目负责人
总工程师
单位负责人
建设单位(盖章):承诺:本单位对送审材料和本表填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委托书(建筑工程设计)
审查编号: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建设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勘察单位
资质等级
证书编号
设计单位
资质等级
证书编号
工程概况
工程性质:■新建□改建□扩建
工程类型:□住宅■公建□厂房□其它
建筑面积
建筑高度
层数
地下:地上:
基础形式
结构类型
工程等级
设防烈度

总投资
材料报送人:
日期:年月日
审查机构(盖章):
材料接收人:
日期:年月日
注:1、此表一式三份,建设单位、审查机构存档和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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