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文件资料的管理.doc(1)
建设单位资料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资料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建设单位资料管理工作,提高建设单位资料管理的效率和质量,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建设单位内部各类资料的管理工作。
三、资料管理范围建设单位的资料管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1、项目文件:包括项目立项文件、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工程合同、施工许可证等项目相关文件。
2、人事档案:包括员工入职资料、离职资料、薪酬资料、考核文件等。
3、财务档案:包括财务报表、票据、收支凭证等相关财务文件。
4、行政管理文件:包括行政文件、规章制度、会议记录等。
5、其他与建设单位运营管理相关的各类资料。
四、资料管理责任1、建设单位领导是资料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将资料管理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并对资料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
2、各部门主管负责本部门资料的整理、存档和保管工作,并定期进行清理和归档。
3、建设单位设立专门的资料管理部门,负责全面的资料管理工作,包括资料的整理、归档、检索和销毁等工作。
五、资料管理流程1、收集:建设单位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收集相关的文件和资料。
收集的资料要分类归档,保证资料的统一管理。
2、整理:资料管理部门按照一定的分类标准和档案编目规则,对收集的资料进行整理分类,确保资料的准确记录和有序存放。
3、存档:按照建设单位的档案管理制度,将整理好的资料进行存档,并制作档案目录进行登记。
4、检索:建立完善的档案检索系统,使每一份档案都能方便快捷地被查找到。
5、归档:定期对存档的资料进行清理,整理,归档,并做好档案销毁备案工作。
六、电子档案管理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建设单位的档案管理也逐渐向电子化发展。
电子档案的管理同样需要建设单位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包括数据备份、存储、归档和检索等工作。
七、档案保管和保密档案保管应按照国家有关档案法规进行,确保档案的安全可靠。
对于涉密档案,要建立完善的保密管理制度,严格控制涉密档案的查阅和复制。
八、档案销毁按照建设单位的档案管理规定,对于已经达到保管期的档案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销毁。
建设单位资料管理制度
一、目的与依据为规范建设单位资料管理工作,确保工程资料的完整、准确、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资料管理范围1. 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文件、施工图、招投标文件等前期资料;2. 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施工记录、材料验收记录、质量检测报告等施工资料;3. 工程验收报告、竣工图纸、验收证书等验收资料;4. 工程保修、维修、维护等后期资料。
三、资料管理职责1. 建设单位负责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工作;2. 工程项目管理人员负责资料的具体实施工作,包括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3. 档案部门负责对资料的归档、保管和利用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四、资料管理要求1. 资料收集:工程资料收集应全面、及时、准确,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2. 资料整理:工程资料整理应按照规定的格式、顺序进行,便于查阅和利用;3. 资料归档:工程资料归档应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归档;4. 资料保管:工程资料保管应采取防潮、防霉、防火、防盗等措施,确保资料的安全;5. 资料利用:工程资料利用应遵循保密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确保资料的安全和完整。
五、资料管理流程1. 资料收集: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应按照规定收集相关资料;2. 资料整理: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对收集到的资料进行整理,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3. 资料归档: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将整理好的资料按照规定的格式、顺序进行归档;4. 资料保管:档案部门对归档的资料进行分类、编号、编目,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保管;5. 资料利用:需查阅资料的单位和个人,应按照规定程序提出申请,档案部门审核批准后,提供资料。
六、监督检查1. 档案部门对资料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2. 建设单位应定期对资料管理工作进行自查,确保资料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七、奖惩1. 对在资料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2. 对违反资料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规定
建设项⽬档案资料管理规定2019-07-16第⼀章总则第⼀条为了做好基本建设项⽬档案资料管理⼯作,充分发挥档案资料在⼯程建设、⽣产(使⽤)管理、⼯程维护和改建扩建中的作⽤,根据《中华⼈民共和国档案法》,结合基本建设⼯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暂⾏规定。
第⼆条基本建设项⽬档案资料是指在整个建设项⽬从酝酿、决策到建成投产(使⽤)的全过程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件,包括基本建设项⽬的提出、调研、可⾏性研究、评估、决策、计划、勘测、设计、施⼯、调试、⽣产准备、竣⼯、试⽣产(使⽤)等⼯作活动中形成的⽂字材料、图纸、图表、计算材料、声像材料等形式与载体的⽂字材料。
各有关单位要按照统⼀领导,统⼀管理档案的原则,管理好基本建设项⽬的档案资料,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
第⼆章档案资料的管理第三条各级基本建设主管部门、档案⾏政管理部门要负责监督、检查和指导本部门、本地区建设项⽬的档案资料⼯作。
档案⾏政管理部门应参加重点建设项⽬档案资料的检查验收。
重要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由国家档案⾏政管理部门参加验收,部门、地⽅的重点建设项⽬由部门、地⽅档案⾏政管理部门参加验收。
第四条基本建设项⽬的档案资料⼯作要与项⽬建设进程同步。
项⽬申请⽴项时,即应开始进⾏⽂件材料的积累、整理、审查⼯作;项⽬竣⼯验收时,完成⽂件材料的归档和验收⼯作。
第五条项⽬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程总承包单位、⼯程建设现场指挥机构、勘察设计单位、施⼯单位应在各⾃的职责范围内搞好建设项⽬⽂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和保管⼯作。
属于建设单位归档范围的档案资料,有关单位应按时整理、移交建设单位。
第六条档案资料的汇总整理1.建设项⽬实⾏总承包的,各分包单位负责收集、整理分包范围内的档案资料,交总包单位汇总、整理。
竣⼯时由总包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完整、准确的项⽬档案资料。
实⾏⼯程建设现场指挥机构管理的建设项⽬,竣⼯时由现场指挥机构向建设单位提交完整、准确的项⽬档案资料。
建筑工程文员资料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文员资料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规范建筑工程项目的文档资料管理工作,保证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
2. 文员作为资料管理的主要责任人,需遵循本制度进行日常的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
3.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建筑工程项目的文员及相关工作人员。
二、资料收集与整理1. 文员需按照项目进度,及时收集各类工程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图纸、会议纪要、技术交底记录、施工日志等。
2. 收集到的资料应立即进行分类整理,确保资料的可追溯性和易检索性。
3. 对于重要资料,文员应当建立电子备份,并妥善保存原件。
三、资料归档与保管1. 所有工程资料必须按照规定的分类系统进行归档,每份资料应有明确的标识,包括项目名称、日期、文件类型等。
2. 文员应定期对资料进行清点,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最新性。
3. 资料的存储环境应防潮、防火、防虫害,确保资料的安全和长期保存。
四、资料的借阅与归还1. 借阅资料需经过正式的申请和审批流程,明确借阅人、借阅时间及归还时间。
2. 文员负责监督借阅过程,确保资料的及时归还和完好无损。
五、资料更新与作废1. 随着项目的进展,部分资料可能需要更新或作废。
文员应及时更新资料版本,并标记作废文件。
2. 作废的文件应按照公司规定进行销毁或回收处理,防止泄露敏感信息。
六、资料的交接与转移1. 工程项目结束时,文员需将所有相关资料整理归档,并与后续接管人员进行详细的资料交接。
2. 文员应提供完整的资料清单和索引,确保接管人员能够快速掌握项目资料情况。
七、违规处理1. 对于违反资料管理制度的行为,将根据情节轻重进行相应的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或其他纪律处分。
2. 文员应时刻保持警惕,防止资料的丢失和泄露,维护项目的安全和利益。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项目管理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2.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制度内容,应经过项目管理部的批准。
建筑公司有关资料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有关资料管理制度
资料管理制度的核心是确保所有文档和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为此,建筑公
司应建立一个标准化的文件命名体系,每个文件都应有明确的编号、名称和版本号。
例如,对于一个设计图纸,可以采用“项目代码-专业分类-图纸编号-版本号”的命名规则,这样即
使是不同专业的人员也能迅速识别和使用。
资料的归档和存储是管理的重要环节。
公司应设立专门的档案室,配备专业的档案管理人员,对所有纸质和电子文档进行分类、编号、归档和存储。
同时,电子文档应上传至安全
的网络服务器,并进行备份,以防数据丢失或损坏。
对于重要的工程资料,还应实行权限
管理,确保只有授权人员才能访问相关文件。
资料的传递和共享也需规范管理。
在工程项目中,设计、施工、监理等不同团队需要频繁
交换资料。
因此,建筑公司应建立一个统一的信息交流平台,比如使用项目管理软件,来
促进信息的及时传递和准确共享。
同时,任何资料的传递都应有明确的记录,包括传递的
时间、内容和参与人员,以便追踪和审计。
资料的更新和维护不可忽视。
随着项目的进展,许多资料会发生变更。
公司应制定严格的
变更管理流程,确保所有的变更都经过审批,并及时更新到所有相关的文档中。
同时,定
期对存档的资料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准确性和可用性。
为了确保资料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建筑公司还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
这包括新员工的
入职培训,以及针对现有员工的持续教育和技能提升。
通过培训,员工能够熟悉资料管理
的各项规定和操作流程,提高他们的工作效率和质量意识。
GB50328T-2014建设工程文件资料归档要求规范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14)1 总则1.0.1 为加强建设工程文件归档工作,统一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标准,建立真实、完整、准确的工程档案,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文件的整理、归档,以及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与移交。
1.0.3 建设工程文件的整理、归档以及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与移交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 建设工程construction project经批准按照一个总体设计进行施工,经济上实行统一核算,行政上具有独立组织形式,实行统一管理的建设工程基本单位。
它由一个或若干个具有内在联系的单位工程所组成。
2.0.2 建设工程文件construction project document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包括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和竣工验收文件,简称为工程文件。
2.0.3 工程准备阶段文件pre-construction document工程开工以前,在立项、审批、用地、勘察、设计、招投标等工程准备阶段形成的文件。
2.0.4 监理文件project supervision document监理单位在工程设计、施工等监理过程中形成的文件。
2.0.5 施工文件constructing document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形成的文件。
2.0.6 竣工图as-built drawing工程竣工验收后,真实反映建设工程施工结果的图样。
2.0.7 竣工验收文件handing over document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活动中形成的文件。
2.0.8 建设工程档案project archives在工程建设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归档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纸、图表、声像、电子文件等各种形式的历史记录,简称工程档案。
2.0.9 建设工程电子文件project electronic records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通过数字设备及环境生成,以数码形式存储于磁带、磁盘或光盘等载体,依赖计算机等数字设备阅读、处理,并可在通信网络上传送的文件。
建设工程文件档案资料管理职责
建设工程文件档案资料管理职责建设工程文件档案资料管理职责:建设工程档案资料的管理涉及到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以及地方城建档案管理部门。
对于一个建设工程而言,归档有三方面含义:(1)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将本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文件向本单位档案管理机构移交;(2)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将本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文件向建设单位档案管理机构移交;(3)建设单位按照现行《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要求,将汇总的该建设工程文件档案向地方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移交。
(一)通用职责(1)工程各参建单位填写的建设工程档案应以施工及验收规范、工程合同、设计文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等为依据。
(2)工程档案资料应随工程进度及时收集、整理,并应按专业归类,认真书写,字迹清楚,项目齐全、准确、真实,无未了事项。
表格应采用统一表格,特殊要求需增加的表格应统一归类。
(3)工程档案资料进行分级管理,建设工程项目各单位技术负责人负责本单位工程档案资料的全过程组织工作并负责审核,各相关单位档案管理员负责工程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4)对工程档案资料进行涂改、伪造、随意抽撤或损毁、丢失等,应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应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建设单位职责(1)在工程招标及与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签订协议、合同时,应对工程文件的套数、费用、质量、移交时间等提出明确要求;(2)收集和整理工程准备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形成的文件,并应进行立卷归档;(3)负责组织、监督和检查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工程文件的形成、积累和立卷归档工作;也可委托监理单位监督、检查工程文件的形成、积累和立卷归档工作;(4)收集和汇总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立卷归档的工程档案;(5)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应提请当地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未取得工程档案验收认可文件,不得组织工程竣工验收;(6)对列入当地城建档案管理部门接收范围的工程,工程竣工验收3个月内,向当地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移交一套符合规定的工程文件;(7)必须向参与工程建设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原始资料必须真实、准确、齐全;(8)可委托承包单位、监理单位组织工程档案的编制工作;负责组织竣工图的绘制工作,也可委托承包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完成,收费标准按照所在地相关文件执行。
建设工程资料管理-教案(打印版).doc
建设工程资料管理-教案(打印版)1教案首页授课顺序专业及班级1授课日期课题第一章建筑工程文件和档案资料概述1-1建筑工程资料的基本知识1-2建筑工程资料及其管理教学目的了解建筑工程资料管理的相关概念、建筑工程的资料管理的基本知识。
了解工程资料管理的意义、管理特征及载体形式。
重点与难点建筑工程资料管理的相关概念、建筑工程的资料管理的基本知识。
工程资料管理的意义、管理特征及载体形式。
教具无授课类型、方法讲授法教学评价签字年月日2第一章第一章建筑工程文件和档案资料概述建筑工程文件和档案资料概述1-1建筑工程资料的基本知识建筑工程资料的基本知识一、建筑工程资料的相关概念1.建筑工程建筑工程是为新建、改建和扩建房屋建筑物和附属构筑物设施所进行的规划、勘察、设计和施工、竣工等各项技术工作和完成的工程实体。
2.建设工程文件建设工程文件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包括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和竣工验收文件,也可简称为工程文件。
二、建设工程文件和档案资料的载体与特征1.建设工程文件和档案资料的载体 2.建设工程文件和档案资料的特征(1)真实性和全面性(2)分散性和复杂性(3)继承性和时效性(4)随机性(5)多专业性和综合性31-2建筑工程资料及其管理建筑工程资料及其管理一、建筑工程资料管理的作用(1)确保工程项口竣工验收顺利完成。
(2)保证工程项口规范化建设。
(3)维护企业自身利益和社会声誉。
(4)开发利用企业资源。
二、建筑工程资料管理的职责1.建设单位的职责(1)在工程招标及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订合同、协议时,应对移交工程文件的套数、费用、质量、时间等提出明确要求。
(2)负责收集和整理工程准备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形成的文件,并应进行立卷归档。
(3)负责组织、监督和检查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工程文件的形成、积累和立卷归档工作。
(4)负责收集和汇总各工程建设阶段各单位立卷归档的工程档案。
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制度(3篇)
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制度一、总则一、为了加强tq-04标段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管理,充分发挥档案在经营管理、施工生产中的作用,根据《____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范》以及有关各类档案管理的规定、规范、条例、办法等要求,制定本档案管理制度,确保建设项目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达到“建一流交通工程,创一流工程档案”的目标。
二、档案工作是企业管理、施工生产管理、技术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分部应根据分管业务内容,按照本制度的要求做好各工程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工作,把此项工作做为考核本分部工作的一部分。
三、档案管理体系与职责经理负责档案的全面工作,工程技术档案,由项目总工主管。
项目经理部诚恳接收通启高速公路建设总指挥部的指导和检查。
(一)主管经理1、____经理部、分部技术部门,贯彻执行本制度的各项规定,并负责监督检查。
2、负责档案工作的总体安排,定期检查档案工作。
3、布置和检查各项工作的同时要布置和检查档案文件材料的形成和归档。
(二)档案管理室1、档案管理室由工程部负责,贯彻执行本制度统一管理档案。
2、负责检查和协助各分部及有关资料管理员做好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和立卷归档工作。
3、对各分部档案管理的质量好坏,给予奖励和处罚。
4、参加建设项目竣工及重要设备开箱的文件材料验收工作,专职或兼职档案管理员必须参加。
5、工程技术档案由项目总工负责,由工程部主任根据《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办法》或合同中规定要求进行收集组卷,移交通启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档案室,并办理移交手续。
(三)各分部1、各分部接收档案管理室的业务指导和检查,在工作中接收主管领导和档案管理室负责人的领导。
2、档案管理员对接收的档案进行分类,编号,登记,统计和日常必要的整理。
四、经理部、分部应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由分部经理领导分管分部此项工作。
并应将档案工作纳入工程计划管理之中,纳入施工管理及考核范围,纳入有关领导和工程技术人员的岗位职责,纳入经济责任制,建设项目专职档案或兼职档案员要参加工作例会和工程质量评定会,参加设备开箱、参加各单项验收和工程项目总验收。
建设工程档案归档整理管理规定
建设工程档案归档整理管理规定一、背景介绍:建设工程档案作为重要的信息资源,对于保留工程质量、工程验收、历史遗留等方面的信息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建设工程档案的归档整理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的保存和利用价值,特制定本建设工程档案归档整理管理规定。
二、归档责任部门归档管理工作由建设工程项目所在单位的档案管理部门负责。
项目部门应配备专职或兼职负责建设工程档案的归档整理和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三、归档整理流程1.资料整理:项目部门应及时整理建设工程的各类资料,包括设计文件、项目批准文件、施工图纸、质量检测报告等,并按照建设工程档案归档类别进行分类。
2.归档登记:归档管理部门应就整理的建设工程档案进行登记,记录档案名称、编号、分类、归档日期等信息,并制作档案封面、目录等材料。
3.归档存储:建设工程档案应存放在专用的档案室内,保证环境适宜,防止受潮、受损等现象。
档案应按分类和编号顺序排列,方便查找和管理。
4.档案鉴定:建设工程档案的重要性质和价值应通过档案鉴定程序进行确认,确保归档的档案能够真实反映工程的各个阶段和方面。
5.档案准备:建设工程档案需要随时提供给相关方使用,因此归档管理部门应做好档案准备工作,包括复制、备份等,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性和可用性。
四、档案保密要求建设工程档案涉及设计、施工、物资采购等各方面的敏感信息,因此归档管理部门应对档案的保密工作进行严格管理。
档案室应设有保密专用区域,确保档案的安全存储;同时,工作人员应签署保密协议,并严格执行相关的保密制度。
五、档案利用和查询1.档案利用:经过鉴定的建设工程档案可以供项目部门、设计单位、审批部门等相关方使用,但必须提出申请,并经档案管理部门的批准。
利用档案时,应保证档案完整无缺,严禁随意拆卸或遗失档案材料。
2.档案查询:项目部门可以随时查询和使用建设工程档案,但需提前向档案管理部门提出查询申请。
档案管理部门应及时提供查询结果,并保证查询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1)
(3)建筑工程资料是对工程质量及安全事故的处 理,以及对工程进行检查、维修、管理、使用、 改建、扩建、工程结算、决算、审计的重要依 据。 (4)加强工程资料管理,可以督促每个单位和个人 按照标准、规范和规程进行工作。工程资料不 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的,不得进行竣工验收。施 工过程中工程资料的验收必须与工程质量验收 同步进行。
8. 竣工图 在工程竣工验收以后,能够全面真实地反映建设 工程项目施工结果图样。 9. 竣工验收文件 在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件。 10. 建设工程档案 在工程的建设活动中,真接形成的具有归档保存 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各种形式的历史记 录,也是简称工程档案。 11. 案卷 由互有联系的若干文件组成的档案保管单位。
(四)参建各方工程资料的管理职责
1.通用职责 1)工程参建各方应该把工程资料的形成和积累纳 入工程管理的各个环节中和相关人员的职责范围。 2)工程档案资料应该实行分级管理,由建设、勘 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的主管(技术)负 责人组织各自单位的资料管理的过程工作。在工 程建设过程中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审核工作 应由熟悉业务的专业技术人员负责。 3)工程资料应该随着工程进度同步收集、整理和 立卷、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移交。
12. 立卷 按照一定的原则和方法,将有保存价值的文件分 门别类地整理成案卷的过程,亦称组卷。 13. 归档 在文件形成单位完成其工作任务后,将形成的文 件整理成立案,按照有关规定移交给档案管理机 构的过程。 注:对一个工程而言,归档有两方面含义:一是 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将本单位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所形成的文件向本单位档案管 理机构移交:二是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 位将本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所形成的文件向建 设单位档案管理机构移交。
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范
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范引言本规范针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相关法规和国家标准,结合我国现有的建设项目管理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以规范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保证档案管理程序的规范性、专业性和效益性,为建设项目提供有力的档案保障。
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范围是全国范围内的所有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包括各级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各个工程建设相关单位。
规范要求档案管理主体档案管理的主体是建设项目所有者及其代表,应当明确管理的职责和权限,建立档案管理机构,并配备专业的档案管理人员。
档案管理机构档案管理机构是建设项目的专业机构,其职能是对建设项目的文书、图纸、图片、影像等相关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存储、保管和使用,确保档案管理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档案收集和归档要求档案管理机构负责对建设项目的各类档案资料进行收集、编制、归档,其中:1.建设项目资料的收集应当以工程设计为基础,设立一个工程项目档案资料收集手册,凡是与工程项目有关系的文件均需收集、整理、登记。
2.工程文件应按照规定分类、编号后归为档案库或档案室。
3.档案须设置档案分类目录,并置以安全、收件齐全、便于查询、能与工程设计图挂钩、易于管理的原则。
档案保管和使用要求档案保管和使用是档案管理的重要环节,应当明确以下要求:1.档案库和档案室的建设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2.对档案资料要实行落实和保护,对档案收编、整理、编目等行为应当实行审核,防止有关文件杂乱无序,造成建设项目资料的损失和浪费。
3.档案管理机构应当按需一并出具包括审查结论在内的档案查询证明书。
4.对于建设项目档案中有价值的信息,可以进行数字化、电子化处理,以便于存储和管理。
档案销毁要求档案管理人员在档案保管期满后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将部分档案销毁,同时,销毁的档案要做好备案和报表工作。
缺陷处理对于档案管理工作中出现的缺陷,应当及时进行整改,明确作出处罚,对责任人员进行问责和处理,以保证档案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建设单位工程档案资料的管理职责
建设单位工程档案资料的管理职责
(1)负责本单位工程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并设专人进行收集、整理、立卷和归档工作。
(2)在工程招标及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订协议、合同时,应明确竣工图的编制单位、工程档案的编制套数、编制费用及承担单位、工程档案的质量要求和移交时间等。
(3)向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各方提供所需的工程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齐全。
(4)对本单位自行采购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等,应该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并保证相关质量证明文件的完整、齐全、真实、有效。
(5)监督和检查参建各方工程资料的形成、积累和立卷工作。
也可委托监理单位或其他单位监督和检查参建各方工程资料的形成、积累和立卷工作。
(6)对需本单位签字的工程资料应及时签署意见。
(7)及时收集和汇总勘察、设计、监理和施工等参建各方立卷归档的工程资料。
(8)组织竣工图的绘制、组卷工作,可自行完成,也可委托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来完成。
(9)工程开工前,与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签订《建设工程竣工档案责任书》,工程竣工验收前,提请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列入城建档案管理
机构接收范围的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
(10)在工程竣工验收3个月内,将一套符合规范、标准规定的工程档案原件,移交给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并与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办理好移交手续。
建设单位工程资料管理
建设单位工程资料管理建设单位工程资料管理一、工程项目资料分类:1、文字资料:(1)工程项目合同;(2)监理工程师大纲、规划、条例,监理月报,指令,通知,函件;(3)总包单位报告、函件;(4)建设单位指令、通知;(5)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6)会议纪要;(7)工程质量事故核查处理报告;(8)施工组织设计;(9)施工进度计划;(10)工程报表;(11)经济签证;(12)现场技术核定单;(13)现场材料价格回执单;(14)工程款支付申请单;(15)工程竣工资料;(16)工程检查验收资料;(17)公司内部文件资料;2、图片图象资料:工程项目照片;3、电脑部份:现场项目管理资料;二、工程项目资料的管理职责:1、建设单位工程项目经理负责现场的资料管理;2、现场工程管理人员应及时做好现场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确保工程项目资料的完整、正确和安全;三、工程项目资料管理规定:1、工程现场每周必须进行工程项目资料整理归档工作;2、现场档案资料管理员负责审查档案资料,整理齐全后保存;3、借阅工程资料必须履行手续,不得遗失,更换;4、工程项目资料必须建立资料台帐、资料目录。
四、工程项目文件资料的签收传递规定:1、设立文件发文签收登记本,一切文件资料发送、送达时必须要求签收;2、公司内部指令,通知、报告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均具实名;3、对监理工程师、总包单位所有文件资料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均具实名;4、所有对内对外文件资料必须按职责规定权限审查签发。
5、工程项目竣工移交后,现场的文件资料按公司规定和要求进行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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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资料管理管理制度
工程资料管理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规范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资料管理工作,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2. 适用范围涵盖从项目启动到竣工验收全过程的各类工程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图纸、技术规范、合同文件、施工记录、检验报告等。
3. 各参建单位应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结合本项目特点,制定具体的资料管理细则。
二、资料分类与编码1. 工程资料应进行合理分类,如设计资料、施工资料、监理资料等,并建立统一的编码体系。
2. 编码应简洁明了,便于检索和管理。
例如,设计资料可以用“D”开头,施工资料用“S”开头。
三、资料的收集与整理1. 各参建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资料的收集工作,确保资料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2. 收集到的资料应按照规定的格式进行整理,包括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两种形式。
3. 电子文档应存储在安全的网络服务器上,纸质文档应存放在专门的档案室内,并做好防火、防潮、防虫等工作。
四、资料的审核与归档1. 所有工程资料在使用前必须经过项目负责人或授权管理人员的审核。
2. 审核通过的资料应及时归档,建立完整的档案索引系统,便于查询和使用。
3. 归档资料应定期进行清点和检查,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五、资料的使用与保管1. 使用工程资料时,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确保资料的实时性。
2. 对于重要资料,应建立备份机制,防止因意外情况导致资料丢失。
3. 资料的借阅和使用应有明确的记录,包括借阅人、借阅时间、归还时间等。
六、资料的更新与作废1. 随着工程项目的进展,部分资料可能需要更新或替换。
应及时标注版本号,并注明更新日期。
2. 作废的资料应明确标记,并在档案系统中予以注明,避免误用。
七、责任与考核1. 各参建单位应对资料管理工作负责,确保资料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2. 定期对资料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管理不善的单位进行整改。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项目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完整版)建设工程资料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的管理,保证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地收集和保存施工资料档案,持续提高公司基础技术管理工作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现行国家、行业标准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所属建筑工程项目,其施工资料的管理,必须遵守本制度。
其他专业工程项目的施工资料管理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三条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在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明确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的套(份)数、费用、移交时间,并负责指导、协助和检查招投标及合同文件资料的收集、归档与移交。
第四条技术中心负责指导、协助和检查建筑工程施工资料形成过程中的填写、编制、收集、整理和组卷;负责对施工资料档案进行预验收,并统一指导和监督归档的施工资料的移交。
第五条办公室负责指导、检查和接收竣工工程的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的移交、归档,并负责施工资料档案保管、借阅与利用。
第六条工程管理部/总承包项目管理部负责指导、协助和检查联营/直营建筑工程施工进度、物资、质量验收及施工管理资料形成过程中的填写、编制、收集、整理和组卷。
第七条造价管理部负责指导、协助和检查建筑工程施工造价资料形成过程中的填写、编制、收集、整理和组卷。
第八条各区域公司和分公司负责指导、协助和检查所辖地区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的填写、编制、收集、整理和组卷,并指导和监督归档的施工资料的移交。
第九条建设工程项目部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当地有关文件和本制度规定负责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的填写、编制、收集、整理、组卷、归档与移交。
第三章施工资料分类第十条建筑工程施工资料分为工程准备阶段文件、施工阶段文件、竣工图和工程竣工文件。
第十一条工程准备阶段文件分为勘察设计文件、招投标及合同文件、开工文件。
第十二条施工阶段文件分为施工管理资料、施工技术资料、施工进度及造价资料、施工物资资料、施工记录、施工试验记录及检测报告、施工质量验收资料。
第十三条工程竣工文件分为竣工验收文件、竣工决算文件、竣工交档文件、竣工总结文件。
建筑公司的资料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的资料管理制度一、目的与原则本制度旨在规范建筑公司资料的收集、整理、存储、使用和销毁等各个环节,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可靠性和安全性,提高工作效率,降低运营风险。
在执行过程中,应坚持公正客观、重点突出的原则,确保每一份资料都能得到妥善管理。
二、资料分类与编码建筑公司的资料类型繁多,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文件、设计图纸、施工记录、财务报告等。
为了便于管理和检索,所有资料应根据其性质进行分类,并赋予独特的编码。
编码系统应简洁明了,易于识别和记忆。
三、资料收集与归档资料的收集应在项目开始前就规划好,明确收集的范围、时间和责任人。
收集到的资料应及时进行审核,确保其真实性和完整性。
审核无误后,按照既定的分类和编码规则进行归档,同时录入电子管理系统,实现资料的数字化管理。
四、资料存储与保密资料的存储应确保物理和环境条件满足资料保存的要求,防火、防潮、防尘、防虫害。
对于重要和敏感资料,应实行访问控制和权限管理,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和泄露。
定期对存储环境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资料的长期保存。
五、资料使用与借阅资料的使用应遵循“最小必要”原则,即只在必要时才提供相关资料给相关人员。
借阅资料时,需填写借阅单,明确借阅人、借阅时间、归还时间等信息。
借阅期间,借阅人应对资料的安全负责,并在规定时间内归还。
六、资料更新与作废随着项目的进展和完成,部分资料会逐渐失去时效性。
对于这些资料,应及时进行更新或标记为作废。
作废资料的销毁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信息安全。
七、监督与审计建立定期的资料管理监督和审计机制,检查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通过监督和审计,不断提高资料管理的质量和效率。
八、应急处理与备份针对可能出现的自然灾害、人为破坏等紧急情况,制定应急预案,确保资料的安全。
同时,对重要资料进行定期备份,采用云存储或其他安全的备份方式,以防万一。
九、培训与提升定期对员工进行资料管理的培训,提高他们的管理意识和技能。
鼓励员工提出改进建议,不断优化资料管理流程。
建设工程文件资料管理的内容
建设工程文件资料管理的内容1 .整理分类施工资料必须及时整理、分类,其分类的方法有很多。
①按资料的来源不同分类。
如分为属于建设单位的、勘察单位的、设计单位的、监理单位的、材料及设备供应单位的、施工总包单位的、分包单位的、有关部门的等。
②按资料归档的对象不同分类。
如属于建设单位的、施工单位的、城建档案馆的等。
③按资料的专业性质不同分类。
如属于建筑结构工程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的、通风与空调工程的、建筑电气工程的、建筑智能工程的、电梯工程的等。
④按资料内容不同分类。
如属于施工管理资料的、施工技术资料的、施工物质资料的、施工测量记录的、施工记录的、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的、施工检测资料的、施工质量验收记录的、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的等。
⑤按资料形成的先后顺序分类。
对同一类型的资料应按其形成时间的先后进行排序。
2 .存放保管施工单位及项目经理部应配置适当的房间、器具(如文件筐、文件夹、文件盒、文件柜)等来存放文件资料,并加强管理和增强防范意识,做好“防火、防盗、防露、防虫、防光、防尘”等工作。
3 .严格履行借阅手续应建立健全完善的关于文件及资料的收集、分类、整理、保存、传阅、借阅、查阅等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避免文件资料的丢失和损坏。
工作过程中,收文应记录文件名、文件摘要、发放部门、文件编号、收文日期,收文人员应签字;借阅或传阅应注明借阅或传阅的日期、借阅人名、传阅责任人、传阅范围及期限,借阅或传阅人应签字认可,到期应及时归还;借阅或传阅文件借(传)出后,应在文件夹的内附目录中做上标记。
4、及时组卷、移交、归档对收集、整理后的文件资料应及时组卷,按照合同和有关规定,及时把需要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城建档案馆保存收藏的竣工资料分别进行移交,完好归档。
四、处理好各种公共关系①处理好与项目经理之间的责任承包关系。
②处理好与技术负责人之间的业务直接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
③处理好与技术员、施工员、材料员、质检员、安全员、造价员等之间的协同工作关系。
(最新版)《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doc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的通知建标[2002]8号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二000至二00一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1]87号)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的《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经有关部门会审,批准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T50328-2001,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建设部城建档案工作办公室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2年1月10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二000至二00一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1]87号)的要求,由建设部城建档案工作办公室会同有关城建档案馆共同编制而成的。
在编制过程中,规范编制组开展了专题研究,进行了比较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多年来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工作的经验,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1822-2000《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并以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对主要问题进行了反复修改,最后经审定定稿。
本规范主要规定的内容有:工程文件的归档范围及质量要求,工程文件的立卷,工程文件的归档,工程档案的验收与移交。
本规范将来可能需要进行局部修订,有关局部修订的信息和条文信息将刊登在《工程建设标准化》杂志上。
为了提高本规范质量,请各单位在执行本规范的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随时将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寄行为表现建设部城建档案工作办公室(地址:北京三里河路9号,邮编:100835),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建设部城建档案工作办公室。
本规范参编单位:北京市城建档案馆、南京市城建档案馆、重庆市城建档案馆、广州市城建档案馆。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王淑珍、姜中桥、苏文、周健民、周汉羽、蔡艳红。
1 总则1.0.1为加强建设工程文件的归档整理工作,统一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标准,建立完整、准确的工程档案,制定本规范。
公司建设项目资料管理制度
公司建设项目资料管理制度一、目的与范围本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建设项目资料的收集、整理、存储、使用和保管等环节,确保项目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参与建设项目的部门和个人。
二、资料分类与编码1. 项目资料应根据其性质和用途进行分类,如设计文件、合同文件、会议记录、进度报告等。
2. 每类资料应有统一的编码规则,便于检索和管理。
编码应包含项目名称、资料类别、日期等信息。
三、资料收集与整理1. 项目启动之初,应建立专门的资料管理团队,负责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
2. 资料收集应全面,包括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确保信息的一致性。
3. 资料整理应及时,按照分类和编码规则进行归档,保证资料的可查找性。
四、资料存储与备份1. 纸质资料应存放在指定的档案室内,环境要求干燥、通风、防潮。
2. 电子资料应存储在公司服务器或云端,确保有足够的存储空间和安全措施。
3. 定期对电子资料进行备份,防止数据丢失。
五、资料使用与借阅1. 资料的使用应遵循“最小必要原则”,即只提供必要的资料给需要使用的人员。
2. 借阅纸质资料需办理借阅手续,明确借阅人和归还时间。
3. 电子资料的使用应有权限设置,防止未授权访问。
六、资料更新与维护1. 项目进展中产生的新资料应及时更新到资料管理系统中。
2. 定期对现有资料进行审核和维护,确保资料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七、违规处理1. 对于违反资料管理制度的行为,应根据情节轻重进行相应的处理。
2. 严重违规行为可能导致项目延误或损失的,应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八、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公司管理层负责解释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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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文件资料的管理
1.立项文件
1)发改部门批准的立项文件(A1-1)
它是由发展改革部门批准的该项目的立项文件,由建设单位负责收集、提供。
2)项目建议书(A1-2)
它是由建设单位自行编制或委托其他有相应资质的咨询或设计单位编制并申报的文件,由建设单位负责收集、提供。
3)立项会议纪要(A1-3)
它是由建设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就该项目召开立项研究会议,所形成的纪要文件,由组织会议的单位负责提供。
4)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文件(A1-4)
它是建设单位的上级主管单位或国家有关主管部门(一般是发展改革部门),对该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文件。
由负责批复的主管部门提供。
5)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附件(A1-5)
它是由建设单位自行编制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设计单位编制可研报告,由编制单位提供。
6)项目评估研究资料(A1-6)
它是由建设单位或主管部门(一般是发展改革部门)组织会议,对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评估论证之后,所形成的资料,由组织评估的单位负责提供,建设单位负责收集。
7)可行性报告的批复文件(A1-7)
它是由发展改革部门对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做出的批复文件。
8)初步设计审批文件(A1-8)
由发展改革部门组织,对该项目初步设计进行审查之后,所形成的批复文件。
9)专家对项目的有关建议文件(A1-9)
它是由建设单位或有关部门组织专家会议,所形成的有关建议性方面的文件,由组织的单位提供,建设单位负责收集。
10)年度计划审批文件或年度计划备案材料(A1-10)
它是由建设单位组织自行编制或由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计划文件。
2.建设规划用地文件
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A2-1)
由建设单位提出申请,规划部门批准的文件。
2)规划线测图(航测图)(A2-2)
建设单位到规划主管部门办理的,由规划部门提供的相关图纸文件。
3)建设项目用地定位通知书(A2-3)
建设单位到规划部门办理的用地定位通知书,由规划部门提供。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A2-4)
建设单位到规划部门办理的,由规划部门提供。
5)建设用地预审(A2-5)
建设单位到国土资源部门办理,由国土资源部门提供。
6)征(占)用土地的批准文件和使用国有土地的批准意见(A2-6)
由具有相应批准权限的政府批准形成,由国土资源部门批准的文件。
7)建设用地批准书(A2-7)
建设单位到国土资源部门办理,由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提供。
8)土地使用证(A2-8)
建设单位到有相应权限的国土资源部门办理,由批准部门提供。
9)拆迁安置方案及有关协议(A2-9)
由相关部门负责提供。
3.勘察设计文件
1)工程地质(水文)勘察报告(A3-1)
建设单位委托勘察单位进行勘查,由勘查单位编制而成的文件,勘察单位负责提供。
2)设计方案(报批图)(A3-2)
由设计单位负责制定,规划部门审批后确定。
3)审定设计方案(报批图)的审查意见(A3-3)
分别由人防、环保、交通、园林、市政、电力、电信、卫生、
消防等部门提出审批意见。
由负责审查的部门负责提供。
4)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附件及附图(A3-4)
由建设单位到规划部门办理,规划部门负责提供。
5)初步设计图及说明(A3-5)
由设计单位负责编制形成并提供。
6)施工图设计及说明(A3-6)
由设计单位负责编制形成并提供。
7)设计计算书(A3-7)
由设计单位负责编制形成并提供。
8)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A3-8)
由施工图审查机构对设计的施工图进行审查,合格后发给的合格证书,由施工图审查机构提供。
4.工程招投标及合同文件
1)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种招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A4-1~A4-4)
招标文件由建设单位自行编制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投标文件分别由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编制,中标通知书由建设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编制而成,监管部门备案。
由编制单位负责提供。
2)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合同文件(A4-5~A4-8)
由建设单位分别与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协商签订而成,并到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由参与签订的单位负责提供。
5.工程开工文件
1)验线合格文件(A5-1)
由规划部门进行验线审查后形成的文件,由规划部门负责提供。
2)建筑工程竣工档案责任书(A5-2)
由城建档案馆与建设单位签订而成,当地城建档案馆负责提供统一格式的责任书。
如本章后面的附表3-1所示。
3)工程质量监督手续(A5-3)
建设单位到质量监督机构办理履行工程质量监督的手续,由质量监督机构负责提供。
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A5-4)
由建设单位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工程施工许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提供。
6.商务文件
1)工程设计概算(A6-1)
由建设单位自行编制或委托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负责编制,也可能是设计单位编制的。
由编制单位提供。
2)施工图预算(A6-2)
由设计单位负责编制的,也可能是由建设单位自行编制或委托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负责编制的文件,由编制单位负责提供。
3)工程结、决算(A6-3)
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即合同的双方编制并认可后形成的文
件。
7.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文件
1)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预验收意见(A7-1)
由负责编制的单位申报,城建档案馆进行预验收,而后形成意见。
由城建档案馆提供。
见本书“八、”后面的附表8-1。
2)规划、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A7-2)
分别由各参与验收的单位出具文件。
3)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A7-3)
由建设单位预施工单位经过协商后签订文件。
4)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A7-4)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建设单位负责到质检监督部门办理。
5)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A7-5)
由建设单位负责提供。
8.其他文件
1)建筑工程概况表(A8-1)
由建设单位向城建档案馆移交工程档案时填写的表格。
如本书“五、”后面的附表C9-01所示。
2)工程竣工总结(A8-2)
由建设单位编制的综合性总结,简要介绍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建设单位可根据以下要求编写工程竣工总结;
(1)概述
A.工程立项的依据和建设目的
B.工程概况,包括工程位置、规模、数量、概算(包括征(占)用土地、拆迁、补偿费)、结算、决算等。
C.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工程施工招投标情况。
2)设计、施工情况
A.设计单位、设计内容、工程设计特点及建筑新材料。
B.开、竣工日期,施工管理、技术、质量等方面情况。
C.质量事故及处理情况。
D.建筑红线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情况(包括给排水、电力、通信、热力、燃气等)及道路、绿化施工情况。
(3)工程质量及经验教训
工程质量鉴定意见和评价;工程遗留问题及处理意见。
(4)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对于组织工程竣工验收会的工程,可将验收会上的工程竣工报告作为工程竣工总结。
3)工程开工前、施工过程中、竣工时录像及照片(A8-3)建设单位收集、提供。
4)住宅使用说明书(A8-4)
由施工单位负责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