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和资料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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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和资料管理制度
一、目的
规范和加强对本工程项目文件、资料的管理,建立合理的、清晰的文件、资料档案目录,便于工程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能够及时得到并使用所需的正确合适的文件和资料来实施工程管理以及工程竣工资料的及时移交。
二、适用范围
1、适用于本工程的所有的与工程有关文件和资料的控制。
1.1设计院提供的勘测报告、可研报告、初步设计、询价书、施工图纸等。
1.2制造厂家(含国外厂商)提供的设备制造图、组装图、安装使用说明书、出厂试验报告等。
1.3工程信函及会议纪要。
1.4开工报告。
1.5工程联系单。
1.6设计变更单。
1.7不符合项处理运作单。
1.8图纸会检记录。
1.9工程审查文件。
1.10竣工文件。
1.11标准、规程、规范。
1.12工程照片、录像。
1.13其它有关工程方面的文件。
文件和资料可以是任何媒体介质形式。
三、编制依据
1、《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制度》。
2、《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3、《江苏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程序文件》。
四、工作职责
1、工程管理科负责组织实施施工图纸,设计变更等工程文件修订状况的控制并确定其分发范围,工程管理科下设资料室负责整个工程文件资料的接收、协调、登记、分类、编目、
2、分公司(项目部)各有关部门负责本部门专项管理的工程文件和资料的控制并确定分发对象,负责本部门范围内的工程文件和资料的接收、登记、整理。
3、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好领用的工程文件,及时向施工人员提供有效版本工程文件,回收、整理并向工程管理科资料室移交无效版文件。负责及时编制并向工程管理科资料室提供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施工文件。对设计方及各设备供应方提供的供施工用的工程技术文件的正确理解负责。负责及时提供准确的竣工资料,编制完成竣工草图。负责自己负责范围内的工程竣工资料的搜集、整理、装订、移交。
五、工作程序
1、工程文件、资料的分类
1.1 内部工程文件、资料
内部工程文件、资料一般有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专业设计、作业指导书、设计变更建议(申请)单、图纸会检记录、技术交底记录、工程联系单、工程联系回复单、材料计划、建筑安装中间交接签证以及与产品质量有关的会议纪要、管理制度。
1.2外部工程文件、资料
外部工程文件、资料一般有设计施工图、制造厂安装图、设计修改通知单、国家(或部、行业)颁发的规程、规范、标准,监理和业主所发的工程整改单、联系单等。
2、外部工程文件资料的接收、整理、发放、回收。
2.1 外部文件、资料的接收
2.1.1工程管理科指派专人负责外部文件、资料的接收工作,接收人员应按照有关合同、协议以及图纸资料清单当面点清,确认数量无误后办理签收手续。
2.1.2如顾客有特殊原因,图纸、资料供应数量不足,接收人员应积极同顾客商洽弥补办法后接收。
2.1.3公司自行购置的设备,随设备带来的图纸开箱后由参加开箱的分公司人员带回,一日内工程管理科资料室存档、分发。
2.2外部文件、资料的整理
2.2.1工程管理科应在工程开工时确定文件、资料类别码和编码规则,以方便文件、资料的归类、整理。
2.2.2工程管理科指派专人负责文件、资料的整理,按照图号、文件类别码、日期、版次,进行编制目录、登记;文件资料均应做明显状态标识,以确认是否为有效版本。
2.2.2完成图纸资料整理工作后,及时输入计算机编制文件、资料的目录,以提高检索
水平。
2.3 外部文件、资料的分发
2.3.1工程管理科确定文件、资料分发原则并审核落实经办单位和经办人,资料室收到文件、资料后应及时填写《工程技术文件办文单》报工程管理科分管副主任或主任审批,经批准后按规定的分发份数分发至相关单位,并做好签收记录,重要文件的分发应根据归属报经理室或总工室批准后向有关职能科室、工地发放。工地和各职能科室各自负责文件、资料的二级管理。
2.3.2有关科室、工地指派专人负责接收整理图纸资料,当面点清后办理签收手续,其他人员一般不允许直接领用。
2.3.3其他部门人员若需使用文件、资料,可在工程文件、资料的管理部门查阅或办理借阅手续。
2.3.4分包工程在招标前由参加投标单位到工程文件、资料管理部门办理借阅手续并缴付一定押金后领取,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后,到工程文件、资料管理部门正式办理文件、资料的领用手续,工程竣工后,其竣工资料经资料室审核合格后退回押金。
2.3.5因施工需要,图纸、资料需复印时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工程管理科负责人批准后,由资料室统一办理并进行登记、发放。
2.4外部改版工程文件、资料的发放与回收。
2.4.1工程管理科在接收到改版的文件、资料后及时通知并分发给有关职能科室和工地,各职能科室应指派专人(工地专职工程师、部室业务科长或委托者)负责新版图纸、资料的使用和旧版的作废。
2.4.2工程管理科将更换的旧版文件、资料由档案室负责及时回收并加盖“作废”章,另行放置。
3、内部工程文件资料的接收、发放、回收
3.1内部文件、资料的接收与整理
工程管理科指派专人负责内部文件、资料的接收工作,接收人员应办理签收手续。并按照文件的分类和编码做好存档工作。并及时输入计算机编制文件、资料的目录。
3.2内部文件、资料的发放
3.2.1 对发放给职能科室和工地及分承包队伍的内部文件、资料的发放同2.3。
3.2.2 内部工程文件、资料需发往外部的由工程管理科负责人确认后,重要的文件、资料应报经理室或总工室批准后向相关单位或部门发放,工程管理科指派专人负责对外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