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制度范文(四篇)

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工作,保证工程项目档案的安全、完整和便捷检索,提高档案利用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档案的管理。
第三条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应坚持科学、规范、便捷、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应注重敏感信息的保密和重要信息的备份。
第二章档案管理的责任与权限第五条公司应当设立档案管理部门,专门负责工程项目档案的管理。
第六条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工程项目档案的组织、归档、检索、借阅、销毁等工作。
第七条档案管理部门应当制定档案管理的具体规章制度,并向公司全体员工进行宣传和培训。
第八条每个工程项目组应当配备专职档案管理员,负责本项目档案的管理与工作。
第三章档案的组织与归档第九条每个工程项目应当建立项目档案,并按照工程项目的不同阶段进行归档。
第十条档案管理员应当按照规定的文件分类体系,进行档案的组织和整理。
第十一条档案管理员应当按照规定的归档要求,将档案及时归入档案库,并填写档案目录。
第四章档案的存储与保管第十二条档案库应当具备防水、防潮、防火、防盗、防霉等功能,确保档案的安全。
第十三条档案库应当定期进行环境检测和消防设备维护,确保档案的安全性。
第十四条档案的存储应当按照档案编号和年限进行分类,并采用二级密封措施进行封存。
第十五条档案管理员应当按照定期检查的要求,检查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五章档案的借阅与归还第十六条借阅档案应当登记借阅目的、借阅日期、借阅人等信息,并经过档案管理员审批。
第十七条档案的借阅期限一般不超过一个月,如有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但须及时归还。
第十八条借阅人应当保证档案的安全,不得私自复制、外借或泄露档案信息。
第十九条归还档案应当按照规定时间归还,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向档案管理员申请延期归还。
第六章档案的销毁与注销第二十条无用的档案应当及时销毁,销毁前必须经过档案管理员审批,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项目工程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项目工程资料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项目工程资料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效率和质量,保障项目工程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项目工程资料档案的管理,包括项目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接收、移交等各个阶段的资料档案管理。
第三条项目工程资料档案管理应坚持依法管理、科学管理、标准管理、安全管理的原则,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档案管理效率和质量。
第四条项目工程资料档案管理应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流程、完善控制措施,确保项目工程资料档案的安全可靠、便于查阅和利用。
第五条项目工程资料档案管理工作应实行责任制,各相关部门和人员应按照本制度履行管理职责,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六条项目工程资料档案管理工作应不断加强技术培训和管理经验交流,提高相关人员的管理水平和工作能力。
第七条项目工程资料档案管理工作应与项目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等相关工作相互配合,形成整体化的管理体系。
第八条项目工程资料档案管理工作应定期进行评估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
第二章项目工程资料档案的管理第九条项目工程资料档案包括设计文件、施工记录、验收报告、技术规范、施工图纸、质量检测报告、安全生产资料等,应按照规定进行分类、整理和归档。
第十条项目工程资料档案应建立统一的档案编号和目录体系,确保档案的准确归置和方便查阅。
第十一条项目工程资料档案的存放应选择干燥通风、温度适宜、无火灾、防潮防尘等条件较好的地方,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确保档案材料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第十二条项目工程资料档案的查阅和利用应遵守相关规定,实行有序管理,遵循保密原则,不得随意泄露或外传档案信息。
第十三条项目工程资料档案的借阅应经过审批和登记,借阅期限应按照规定执行,并做好档案材料的登记和保护工作。
第十四条项目工程资料档案的整理和归档应定期进行,对已经过时或废弃的档案应及时予以处理,不得随意丢弃或破坏档案材料。
项目档案资料室管理制度

项目档案资料室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项目档案资料室的管理,保证项目档案资料的安全和有效利用,提高项目管理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范围项目档案资料室是指用于存放项目相关文件、资料和档案的专门设立的房间或区域,管理范围涵盖了项目资料的收集、整理、存档、检索、借阅、销毁等工作。
三、管理机构项目档案资料室管理工作由项目管理部门负责,并设立档案管理员负责具体的档案管理工作。
四、档案资料的收集与整理1. 项目档案资料的收集应当及时、精确、全面。
项目相关文件、资料和档案应当按照制定的分类标准进行整理和归档。
2. 档案管理员应当定期对项目档案资料进行清点和整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 档案管理员应当建立档案检索和查询系统,便于工作人员进行快速准确的检索和查询。
五、档案资料的存档与保管1. 项目档案资料应当按照分类标准进行存档,并设立专门的存储区域进行保管。
2. 档案资料室的存储设施应当符合防火、防潮、防盗、防尘、防腐的要求,档案资料应当采用酸性不易腐蚀的材料进行包装。
3. 档案管理员应当定期对存档的档案资料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和完整。
4. 档案管理员应当建立档案资料的借阅登记制度,对借阅的档案资料进行登记和监管,借阅人员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归还档案资料。
六、档案资料的借阅与利用1. 项目档案资料室的档案资料仅供项目管理部门和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借阅和利用,借阅人员应当提出正当合理的借阅申请。
2. 档案管理员应当严格执行档案资料的借阅和利用制度,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3. 借阅人员在借阅和利用档案资料时,应当爱护档案资料,禁止涂写、擦拭或拆解档案资料。
七、档案资料的销毁与归档1. 项目档案资料应当依据规定的保管期限进行归档和销毁,档案管理员应当根据档案的重要程度和保管期限制定不同的归档和销毁标准。
2. 档案管理员应当按照销毁标准对已过保管期限的档案资料进行定期检查,对于可以销毁的档案资料,应当依据规定的程序进行销毁。
工程项目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档案资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项目档案资料管理工作,提高工程项目档案资料管理的规范性和效率,保障工程项目档案资料的安全性和完整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工程项目的档案资料管理工作,包括工程项目的规划、立项、设计、施工、验收、竣工等各个阶段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工程项目档案资料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便利检索、安全保密、保存完整、便于流转的原则,确保档案资料的及时、准确、完整和安全。
第二章档案资料管理的责任部门和人员第四条公司设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工程项目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包括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传递、销毁等工作。
第五条工程项目部门负责工程项目档案资料的及时归档、整理和传递工作,保证档案资料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第六条公司全体员工都有档案资料管理的义务和责任,应当认真履行相关工作,并按照公司的规定进行操作。
第七条公司可以根据业务需要,设立专门的档案管理小组,负责工程项目档案资料的处理和管理工作,加强工程项目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
第三章档案资料的收集和整理第八条工程项目档案资料的收集应当在工程项目完成之后进行,由工程项目部门负责向档案管理部门提供相关的档案资料。
第九条工程项目档案资料的整理工作应当在收集齐全之后进行,按照档案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整理和归档。
第十条工程项目档案资料的整理应当按照工程项目的流程和进度进行,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第十一条工程项目档案资料的整理应当按照标准的档案管理要求进行,包括建立档案目录、编制档案清单、规范档案归档等工作。
第四章档案资料的保管和传递第十二条工程项目档案资料的保管工作由档案管理部门负责,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第十三条工程项目档案资料的传递工作应当按照规定流程进行,确保档案资料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十四条工程项目档案资料的传递工作应当在档案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进行,保证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项目资料档案管理制度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项目资料档案管理,确保项目资料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提高项目资料档案的利用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所有项目资料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项目资料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集中管理,分级负责;(二)真实、准确、完整、系统;(三)安全、保密、方便利用。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项目资料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五条档案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制定项目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二)负责项目资料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三)组织开展项目资料档案的培训和宣传教育;(四)监督检查项目资料档案管理工作;(五)协调解决项目资料档案管理中的问题。
第三章收集与整理第六条项目资料档案的收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全面收集,不留死角;(二)及时收集,确保完整;(三)分类收集,便于管理。
第七条项目资料档案的整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按照项目类别、阶段、文件类型等进行分类;(二)采用统一格式,规范档案装订;(三)编制目录、索引,方便查阅。
第四章归档与保管第八条项目资料档案的归档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按照项目进度,分阶段归档;(二)归档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系统;(三)归档材料应按照档案类别、顺序进行排列。
第九条项目资料档案的保管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按照档案类别、保管期限进行分类存放;(二)实行档案柜(架)管理,保持档案整洁、有序;(三)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五章利用与销毁第十条项目资料档案的利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保障档案安全,防止档案遗失、损坏;(二)根据需要提供档案查阅、复制、摘抄等服务;(三)严格保密,防止档案泄露。
第十一条项目资料档案的销毁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无保存价值的档案进行销毁;(二)销毁档案前,应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档案安全;(三)销毁档案时,应采取安全措施,防止档案遗失、损坏。
项目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项目档案资料管理制度项目档案资料是项目管理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涵盖了项目的历史、进展和成果等多方面的信息。
因此,建立一个规范的项目档案资料管理制度是非常有必要的。
一、档案资料的分类为了更好地管理档案资料,我们需要对其进行分类。
一般来说,可以将它们分为以下几类:1. 项目管理手册。
2. 项目计划、进度表和时间表等。
3. 会议记录和会议备忘录。
4. 项目变更请求和变更记录。
5. 项目报告和项目总结报告。
6. 项目审计报告和项目评估报告。
7. 项目文档和技术文档等。
二、档案资料的管理流程档案资料的管理流程可以按照以下步骤来进行:1. 搜集:成立项目组后,需要将项目组成员的基本情况记录在册,同时汇集项目的背景资料和相关文件。
2. 归档:按照分类将档案资料进行归档,并在档案袋上注明时间、类别和文件名称等信息。
3. 保管:将归档好的档案资料放置在保险柜或安全的储藏室中,避免遭到损坏或遗失。
4. 控制:建立管理制度,确保档案资料的访问和使用符合规定,保护项目组成员的隐私。
5. 维护:根据需要进行备份和更新档案资料,并定期进行检查、整理和清理。
三、档案资料的存储方式为了保证档案资料的安全和规范管理,可以采用以下存储方式:1. 纸质存储:将档案资料打印出来,并存放在保险柜或安全的文件柜中。
2. 电子存储:将档案资料扫描成电子文档,并保存在特定的电子存储设备中,如硬盘、U盘等。
3. 综合存储:同时采用纸质和电子存储方式,以备不时之需。
四、档案资料的安全保护为了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保护,需要采取以下措施:1. 安装安全设施:如门禁系统、监控摄像头等,保护档案资料的安全。
2. 建立权限制度:根据岗位职责和工作需要分配档案资料的不同权限,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
3. 提高保密意识:对项目组成员进行保密教育,提高他们的保密意识,防止泄密行为。
4. 定期检查:定期对存储设备和档案资料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止损失和泄漏。
项目档案管理制度(精选10篇)

项目档案管理制度一、编写规章制度的目的项目档案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确保项目档案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防止因项目档案管理不规范而导致的意外事件和责任问题,同时提高公司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二、编写规章制度的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的项目档案管理工作。
三、编写规章制度的制度制定程序制度的制定程序应包含以下环节:1.确定制度的编制标准,明确制度的性质和适用范围;2.明确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制度的名称、目的、适用范围、责任主体、执行程序、违规处罚、制度修订和审查等方面的内容;3.广泛征求意见,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4.草拟制度,经过多次修改修改后形成正式版;5.制度审查,经过放部门、法务部门、领导审批,并签署发文;6.宣传普及,执行规章制度后需要通过内部协调、会议等方式进行宣传普及。
四、收集、整理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政策规定本制度的编制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政策规定,主要包括:1.《劳动合同法》2.《劳动法》3.《劳动保障监察条例》4.《行政管理法》五、制定各项制度的名称、范围、目的、内容、责任主体、执行程序、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内容1.制定制度名称:项目档案管理制度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的项目档案管理工作。
3.目的:为确保项目档案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防止因项目档案管理不规范而导致的意外事件和责任问题,同时提高公司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4.内容:(1)项目档案建设的流程和标准,包括档案的分类、归档、管理和保管;(2)各个环节的责任主体,明确责任和权限;(3)管理准则,包括保密措施、保管要求、借阅管理等;(4)归档后管理,包括档案的审查、复制、注销、销毁等流程;(5)项目档案管理的评价、监督和改进。
5.责任主体:(1)项目经理:负责对项目档案的建设、管理和保管;(2)档案管理员:负责对项目档案进行分类、归档、管理、保管、借阅等工作;(3)监督部门:负责对项目档案的监督和评审。
6.执行程序:(1)项目建设阶段,根据公司的制度和标准,对项目档案建设进行计划、指导、检查等工作;(2)项目完结阶段,对项目档案进行归档、管理和保管,在保密、借阅等方面按流程操作;(3)对归档的项目档案进行管理和评估,及时处理档案故障和异常情况。
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制度(5篇)

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制度本规定所指工程项目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公司在工程项目的设计、实施、竣工等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图纸、方案、图录像等。
其主要包括:中标通知书,工程承包合同,合同附件,劳务分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采购合同,工程预(结)算书,工程设计图纸,工程施工图纸,往来公函,传真,会议记录,委托书,开工报告,请款报告,技术资料,主要设备材料估检报告,施工记录验收报告,竣工报告等。
三、资料员及其职责部门经理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即资料员),资料员负责档案接收、收集、整理、立卷、保管、调阅、交接等工作。
其主要职责包括:1、收集、整理、立卷和归档工程项目的档案材料;2、档案材料的保管;3、档案材料的查借阅、催还;4、项目结束后与综合部相关负责人完成档案资料的交接。
四、档案的立卷、收集、整理1、以工程项目为单位,分别立卷,一项目一卷。
2、在工程项目的招投标阶段开始立卷,收集该项目有关资料归档管理。
3、各项目的职能人员应将在工作过程中形成的文件资料进行积累,整理和及时移交归档,移交档案文件时,资料员必须在档案移交清单上进行登记。
4、在档案的首页设卷内文件目录,并填写文件序号、编制单位、名称、归档日期等信息(见附表二)。
5、在档案的次页设“合同概要”、“主要事件备要”,主要内容包括:合同标的价金,对方单位,联系人,重要日期备忘,应收工程款记录等,该项工作由资料员负责,项目职能人员配合。
五、档案的管理1、对工程项目档案系统排列编号,确定保管期限,编制档案目录(卡片),按一定次序排列和存放。
2、每月对档案进行一次清理。
3、清除不必要保存的材料。
4、对破损和褪色的材料进行修补和复制。
六、档案要求1、文件必须为原件、正文,符合文件格式。
2、必须齐全完整,装订整齐,并适当管理。
3、传真件应复印一份归档。
七、档案的保管1、档案管理人员应妥善保管,防虫蛀,防丢失,保证档案的安全。
2、所有档案应专柜存放,加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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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第一条:项目文件的形成和积累项目文件产生于项目建设全过程。
其形成、积累和管理应列入项目建设计划和有关部门及人员的职责范围、工作标准或岗位责任制。
并有相应的检查、控制及考核措施。
第二条、项目建设各阶段文件的收集及其责任
1、项目准备阶段
建设单位各机构负责收集、积累和整理项目前期文件以及设备,工艺和涉外文件:勘查、设计单位负责收集、积累勘查、设计文件,并按规定向建设单位档案部门提交有关设计基础资料和设计文件。
2、项目施工阶段
项目实行总承包的。
由各分包单位负责其分包项目全部文件的收集、积累、整理,并提交总承包单位汇总;由建设单位分别向几个单位发包的。
由各承保单位负责收集、积累其承包项目的全部文件;项目监理单位负责收集,积累项目监理文件。
建设单位委托的项目监理单位负责监督、检查项目建设中文件收集、积累和完整、准确、系统情况、审核,签认竣工文件。
并向建设单位提交有关专项报告、验证材料及其他监理文件。
3、项目试运行阶段
试运行单位负责收集、积累在生产技术准备试运行中形成的文件:项目器材供应、财务管理单位或部门应负责收集、积累所承担项目的器材供应和财务管理中形成的文件。
第三条、收集范围
1、反映与项目有关的重要职能活动、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应收集齐全,规入建设项目档案。
2、项目文件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见附表1
第四条、收集时间
各类文件应按文件形成的先后顺序或项目完成情况及时收集:引进技术、设备文件应首先由建设单位或接受委托的承包单位登记、归档、再行译校、复印和分发使用。
第五条、项目文件质量要求
1、字迹清楚,图样清晰。
图表整洁、签字手续完备。
2、需永久、长期保存的文件不应用易褪色的书材料(红色墨水、纯蓝墨水、圆珠笔、复写纸、铅笔等)书写、绘制。
3、复印、打印文件及照片的字迹、线条和影像的清晰及牢固程度应符合设计标定质量的要求。
4、录音、录像文件应保证载体的有效性。
5、长期存储的电子文件应使用不可擦除型光盘。
项目文件的整理与归档标准
第一条、项目文件的整理
1、建设项目所形成的全部项目文件在归档前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按档案管理的要求,由文件形成单位进行整理。
2、建设单位各机构形成或收到的有关建设项目的前期文件、设备技术文件、竣工试运行文件及验收文件,应根据文件的性质、内容分别按年度、项目的单项或单位工程整理
3、勘查、设计单位形成的基础材料和项目设计文件,应按项目或专业整理。
4、施工技术文件应按单项工程的专业,阶段整理;检查验收记录、质量评定及监理文件按单位工程整理。
5、设备、技术、工艺、专利及商检索赔文件应由承办单位整理;现场使用的译文及安装调试形成的非标准图、竣工图、设计变更、试运行及维护中形成的文件,工程事故处理文件由施工单位整理。
第二条、项目文件的组卷
1、组卷要遵循项目文件的形成规律和成套性特点,保持卷内文件的有机联系;分类科学,组卷合理;法律性文件手续齐备,符合档案管理要求。
2、项目施工文件按单项工程、单位工程或装置、阶段、结构、专业组卷:项目竣工图按建筑、结构、水电、暖通、电梯、消防、环保等顺序组卷;设备文件按专业、台件等组卷;管理性文件按问题、时间或项目依据性、基础性、竣工验收文件组卷;监理文件按文种组卷;原材料试验按单项工程、单位工程组卷。
3、案卷及卷内文件不重份;同一卷内有不同保管期限的文件。
该卷保管期限从
长。
第三条、案卷与卷内文件的排列
1、管理性文件按问题、时间或重要程度排列。
2、施工文件按管理、依据、建筑、安装、检测试验记录、评定、验收排列。
3、设备文件按依据性、开箱验收、随机图样、安装调试和运行维修等顺序排列。
4、竣工图按专业、图号排列。
5、卷内文件一般文字在前,图样在后;译文在前,原文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草)稿在后。
第四条、卷内编目,装订必须符合规定要求,详见综合科档案管理制度
第五条、声像材料整理
声像材料整理时应附文字说明。
对事由、时间、地点、人物、作者等内容进行著录。
第六条、项目文件的归档
1、建设单位各机构、各施工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应在建设项目完成后,将经整理,编目后所形成的项目文件按合同协议规定的要求,向建设单位档案管理机构归档。
2、根据基本建设程序和项目特点,归档可按阶段分期进行,也可在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完成并通过竣工验收后于竣工验收文件一并归档。
3、归档文件应完整、成套、系统。
应记述和反应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及竣工验收的全过程;真实记录和准确反应项目建设过程和竣工的实际情况,图物相符,技术数据可靠、签字手续完备;文件质量应符合项目文件质量要求的规定。
4、勘查、设计、施工及建立单位需向本矿归档的文件,应按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和要求单独立卷归档。
5、外文资料应将题名、卷内章节目录译成中文,经翻译人、审校人签署的译文稿与原文一起归档。
第七条、项目文件的归档审查施工单位在项目竣工文件收集,编制和整理后,应依次由竣工文件的编制方、质监部门、监理部门对文件的完整、准确情况和案卷
质量进行审查或三方会审,经建设单位确认并办理交接手续后连同审查记录全部交建设单位档案管理机构。
第八条、项目文件的归档时间
1、除受委托进行项目档案汇总整理外,各施工承包单位应在项目实体完成后三个月内将项目文件向建设单位归档;有尾工的应在尾工完成后及时归档。
即:在其项目鉴定、竣工后或财务决算后三个月内归档,周期长的可分阶段、单项归档。
2、外购设备仪器或引进项目的文件材料在开箱设备验收或接收后即时登记,安装调试后归档(任务结束后一周内向上级档案室移交)。
3、电子文件的逻辑归档实时进行,物理归档应与纸质文件归档时间一致。
4、磁带、照片及底片、胶片、实物等形式的文件材料应在工作结束后及时归档(一周内)。
5、下列文件材料应随时归档:
5.1、变更、修改、补充的文件材料;
5.2、矿内部机构变动和职工调动、离岗时留在部门或个人手中的文件材料;
5.3、矿产权变动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5.4、其他临时活动形成的文件材料。
项目档案的整理与移交标准
第一条、项目档案的整理
全部项目档案的汇总整理应由建设单位负责进行或组织,其内容包括:1、根据专业主管部门的建设项目档案分类编号规则以及项目的实际情况,设计、制定统一的项目档案分类编号体系。
小型项目直接按项目、结构或专业分类;大中型项目按工程或专业分类,下设属类。
2、依据项目档案分类编号体系对全部项目档案进行统一的分类和编号;生产使用单位需要按企业档案统一进行分类和编号的,建设单位(并责成设计、施工及建立单位)可用铅笔临时填写档案号。
3、对全部项目档案进行清点、编目,并编制项目档案案卷目录及档案整理情况说明。
4、负责贯彻实行国家及本行业的技术规范及各种技术文件表格
第二条、项目档案的移交
1、项目档案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按合同及规定的要求,在项目正式通过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向生产使用单位及其它有关单位办理档案移交。
凡是分期或分机组的项目,应在每期或每机组正是通过竣工验收后办理档案移交。
2、建设单位与业主单位、生产使用单位及其它有关单位应办理项目档案移交手续,明确档案移交的内容、案卷数、图纸张数等,并有完备的清点、签字等交按手续:建设单位转为生产单位的,按企业档案管理要求办理。
3、竣工验收以后,在大中型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重要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应在6个月内向城市建设档案接收单位报送与城市规划、建设及其管理有关的项目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