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工程资料管理规范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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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北京市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北京市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312-EUATWW-MWUB-WUNN-INNUL-DQQTY-北京市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_国家行业安全规范规程标准条例转自:生活安全网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北京市建筑工程资料管理,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程。

为加强北京市建筑工程资料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工程管理水平,保证工程实体质量,体现工程资料为工程质量验收的重要组成部分,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工程资料的管理本规程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资料管理。

凡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参与工程建设的建设、勘察、设计、监理和施工等单位均应执行本规程。

北京市工程资料管理除应执行本规程规定,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

北京市工程资料管理除应执行本规程规定,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标准和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

本规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现行的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北京市有关规定编制。

工程资料的验收应与工程竣工验收同步进行,工程资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工程资料的形成、收集和整理应采用计算机管理,凡按规定向城建档案馆移交的工程档案应逐步实现以缩微品和光盘载体的工程档案代替纸质载体的工程档案,属国家和北京市重点、大型工程项目的工程档案必须采用缩微品,其它项目的工程档案宜采用缩微品。

第二章术语工程资料(building document)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可分为基建文件、监理资料、施工资料和竣工图。

竣工图(as-built drawing)工程竣工验收后,真实反映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结果的图样。

组卷(filing)按照一定的原则和方法,将有保存价值的文件分类整理成案卷的过程,称为组卷。

归档( putting into record)将具有保存价值的工程资料整理组卷交档案管理部门保存称为归档。

工程单位资料整理制度

工程单位资料整理制度

工程单位资料整理制度一、目的与原则制定本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工程单位内部资料的收集、整理、保存和使用流程,确保工程信息的完整性、可靠性和安全性。

本制度遵循合法性、实用性、系统性和保密性的原则,以适应工程项目管理的需要。

二、资料分类工程资料按照性质和用途,可分为技术性资料、管理性资料和财务性资料等类别。

每一类资料应明确归档要求和保管期限,便于检索与利用。

三、资料收集与归档1. 所有资料必须及时收集,并按照规定的格式进行整理。

2. 资料归档应做到内容完整、数据准确、分类清晰、易于检索。

3. 归档资料应注明日期、来源、责任人等信息,并进行电子化处理。

4. 特殊重要或涉密资料,应采取加密或其他安全措施保护。

四、资料保存与管理1. 资料的保存环境应干燥、通风、防潮,确保资料不受损。

2. 定期对存档资料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 建立资料借阅制度,明确借阅权限和归还期限。

4. 定期对过期无用资料进行销毁,确保信息安全。

五、资料的使用与查询1. 任何人员使用资料前需提出申请,说明使用目的和范围。

2. 资料查询应遵守查询规定,不得随意携带或复制敏感资料。

3. 对于经常使用的常规资料,应建立快速查询系统,提高查询效率。

六、责任与监督1. 指定专门部门或人员负责资料整理工作,并对其进行培训。

2. 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对资料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3. 违反资料管理制度的行为,应依据情节轻重予以相应的处理。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工程单位负责人解释。

2. 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和管理需求,本制度可适时进行调整和完善。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制度范本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制度范本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程资料的管理,提高管理效率,保障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根据《建筑工程基本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制定本资料管理制度。

第二条建筑工程资料管理应遵循便捷、准确、安全、完整、规范的原则。

第三条建筑工程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合同文件、报批资料、质量检测报告等相关资料。

第四条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责任单位为工程管理部门,具体执行部门为工程资料管理部门。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建筑工程资料的管理。

第六条工程资料管理部门负责资料的分类、归档、存储、检索、传递、销毁等工作。

第七条工程资料管理部门应定期开展建筑工程资料管理培训,提高员工的管理水平和质量意识。

第八条建筑工程资料的管理应遵循信息化管理的原则,利用信息化技术提高管理效率和安全性。

第二章资料分类管理第九条建筑工程资料应按照内容、形式、重要程度等因素进行分类管理。

第十条建筑工程资料的分类应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资料、合同资料、施工资料、验收资料等。

第十一条各类建筑工程资料的分类应设置明确的标签和编码,便于查找和归档。

第十二条建筑工程资料应根据需要进行密级分类管理,重要资料应加强保密措施。

第十三条建筑工程资料的归档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十四条建筑工程资料的存储应采用专门的存储设备和环境,确保资料的安全性和长期保存。

第十五条建筑工程资料的管理部门应定期清理过期、无效或重复的资料,避免堆积和浪费。

第十六条建筑工程资料的销毁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严格控制销毁程序,避免泄密和遗漏。

第三章资料传递管理第十七条建筑工程资料的传递应经过资料管理部门审核和备案,确保资料传递的安全和准确性。

第十八条建筑工程资料的传递可以采取书面传递、电子传递等方式,传递前应进行密级和完整性检查。

第十九条建筑工程资料的接收方应及时确认接收,并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归档和存储资料。

第二十条建筑工程资料的传递过程中如有纠纷或遗漏应及时报告资料管理部门,协调解决。

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是为了加强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工程建设水平,确保工程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制定的。

本规程适用于全国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的施工技术资料管理。

一、编制目的及原则编制本规程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工程建设水平,确保工程质量,体现工程资料是工程质量形成、验收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

遵循的原则有:依法行政、科学管理、规范操作、确保质量。

二、管理职责1. 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施工资料的管理工作,对施工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2. 设计单位:负责提供设计文件、图纸等技术资料,并对施工资料的合理性、可行性进行审核。

3. 监理单位:负责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对施工资料的合规性、规范性进行审查。

4. 施工单位:负责施工资料的编制、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对施工资料的准确性、完整性、合规性负责。

5. 检测单位:负责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测,对检测结果及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三、施工资料管理1. 施工资料应以工程合同文件、审批文件、标准、规范和设计文件为依据。

2. 参建单位应将工程施工资料的形成和积累纳入工程施工管理的各个环节和有关人员的职责范围。

3. 未实行监理的建筑工程,建设单位相关人员应履行本规程涉及的监理职责。

4. 施工资料应随工程进度及时填写、收集、整理,并按本规程要求分类组卷。

内容应真实可靠、准确、齐全,字迹清楚,且参建各方应按规定进行签字、盖章。

5. 施工资料应实行分级管理,由建设、监理、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对本单位施工资料进行全过程管理。

建设过程中施工资料的编制、收集、整理、审核工作应有专人负责,并按规定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该项工作。

6. 施工资料的编制、收集和整理应采用计算机管理,计算机管理软件所采用的数据格式应符合相关要求,软件功能应经过评审并符合本规程的要求。

宁夏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64-266-2003)

宁夏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64-266-2003)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1总则 1.1为了统一和规范宁夏建筑工程资料的管理工作,实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 位编报工程资料的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 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现行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范,结合宁夏工程建设的具体情况,制 定本规程。

1.2本规程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和建筑设备安装、装饰装修 工程。

凡在本区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开发)、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均应执行本 规程。

1.3工程资料是指在整个建设项目从立项审批到建成投产(使用)的全过程中邢成的、 应当归档保存的文件,包括建设项目的调研、可行性研究、评估、决策、计划、勘察、设 计、施工、调试、生产准备、竣工等活 动中形成的文字资料、图纸、图表、计算资料、声像资料等形式与载体的文件资料。

1.4工程资料实行分级管理,并按本规程规定的保存单位和时间进行保存。

1.5工程资料的验收应与工程竣工验收同步进行,并使用统一制式表格,施工资料填报 不符合本规程 要求的项目,不得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1.6工程档案的专项验收及认可,由县级以上的城建档案管理机构负责。

工程档案记录 整理专职人员 应持证上岗。

1.7工程资料目前采用纸质载体或光盘、缩微品载体汇整移交,并逐步过渡到采用光 盘、缩微品载体。

1.8建设工程档案是国家和社会的宝贵财富,确保其完整、准确与安全是相关单位和人 员的义务。

1.9本规程未做规定的仍按国家、自治区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执行。

2术语 2.1建筑工程buildingengineering 为新建、改建或扩建房屋建筑物和附属构筑物设施所进行的规划、勘察、设计和施工、竣 工等各项技 术工作和完成的工程实体。

2.2建设项目constructionproject 经批准按照一个总体设计进行施工,经济上实行统一核算,行政上执行统一管理的工程基 本建设单 位。

它由一个或若干个具有内在联系的单项或单位工程组成。

工程资料管理规章制度

工程资料管理规章制度

工程资料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工程资料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完整性,促进工程进展与管理的有效性,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工程资料是指对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验收和运维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文档、图纸、档案等记录和数据。

第三条工程资料的管理原则是科学、规范、及时和完整。

第四条工程资料的管理责任主体是工程项目的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相关部门。

第五条工程资料的管理包括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查询使用等环节。

第六条工程资料的保管应采取适当的措施,如物理保护、电子保护、密级管理等。

第七条工程资料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保密规定,未经相关部门批准,禁止擅自公开、传播或使用。

第二章资料收集第八条工程资料应尽可能全面地收集,包括但不限于图纸、设计文件、合同文件、施工方案、变更通知等。

第九条资料收集的方式可以通过纸质文档的印刷、复印和归档,也可以通过电子信息的存储和备份。

第十条资料收集应建立相应的流程和记录,包括谁负责、何时收集、收集的形式、收集的内容等。

第十一条资料收集过程中应注意不得收集、保留和使用涉密信息,有涉密要求的资料应按规定进行申请和管理。

第三章资料管理第十二条工程资料的管理应按照分类、编号和归档的原则进行。

第十三条资料的分类可以按照工程阶段、专业分类、文档类型、责任主体等进行。

第十四条资料的编号应遵循一定的规则,包括标识资料的内容、格式和编号的规则等。

第十五条资料的归档应按照一定的规定进行,包括定期归档、档案销毁、档案转交等。

第十六条资料管理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和责任制,明确各个责任主体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七条资料管理的内容包括资料的保存、检索、借阅、移交等。

第四章资料查询使用第十八条工程资料的查询和使用应符合实际需求,并遵守有关规定。

第十九条资料查询和使用应进行合规审核,确保使用者有相应的权限和需要。

第二十条资料查询和使用应建立相应的记录和反馈机制,及时了解资料使用的情况和效果。

第二十一条资料查询和使用应注重保护资料的机密性和完整性,未经授权,不得泄露或篡改资料。

工程单位资料整理制度内容

工程单位资料整理制度内容

工程单位资料整理制度内容一、目的和范围制定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工程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资料管理工作,确保所有文件、图纸、报告等资料能够被有效地收集、整理、存储和检索。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承担的所有工程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等各类工程。

二、资料分类与编码1. 资料应按照性质分为技术资料、管理资料、财务资料等类别,并进一步细分为设计文件、施工记录、检验报告、合同文件等小类。

2. 每种资料应有统一的编码规则,便于管理和检索。

编码规则应包括项目名称、资料类别、创建日期等信息。

三、资料收集与归档1. 项目启动时,应建立资料收集计划,明确各类资料的收集时间、责任人和保存期限。

2. 资料应在产生后立即进行初步整理,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给项目资料管理员进行归档。

3. 归档资料应完整、准确、清晰,不得有缺页、漏签等现象。

四、资料存储与保管1. 所有资料应根据保密等级和重要性分类存放在不同的存储设施中,如保险柜、专用文件室等。

2. 电子资料应备份在安全可靠的存储设备上,并定期检查数据的完整性和可读性。

3. 对于长期保存的资料,应定期进行维护和更新,防止资料因环境因素损坏。

五、资料检索与使用1. 资料管理员应建立资料索引系统,确保资料能够快速准确地被检索到。

2. 使用资料时,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优先使用最早归档的资料。

3. 借阅资料应办理相应的借阅手续,并在规定时间内归还。

六、资料作废与销毁1. 对于不再具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应经过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作废。

2. 销毁资料应采取保密措施,防止信息泄露。

七、监督与考核1. 公司应定期对资料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制度的执行效果。

2. 对于违反资料管理制度的行为,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八、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管理层负责解释。

如有变更,应及时更新制度内容,并通知所有相关人员。

工程资料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工程资料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工程资料档案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资料档案的管理,保障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工程项目的资料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工程资料档案管理制度是指对工程项目资料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进行统一管理的规范。

第四条工程资料档案管理应遵循合法、准确、及时、完整、保密、便捷的原则。

第二章工程资料档案管理的基本要求第五条工程资料档案管理应按照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规范,明确工作职责和流程。

第六条工程资料档案应按照文件分类、编号,建立清晰的档案管理体系。

第七条工程资料档案应按照文件的形式、内容、重要性和保管期限等进行分类和归档。

第八条工程资料档案管理人员应经过培训,具备一定的文件管理能力和专业知识。

第九条工程资料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确保文件的安全性和机密性。

第十条工程资料档案管理应采用信息化管理手段,提高管理效率和便捷性。

第三章工程资料档案的管理流程第十一条工程资料档案管理流程包括文件的收集、整理、编目、归档、检索、利用和销毁等环节。

第十二条文件的收集:工程项目部门应按照规定的格式和程式,及时收集项目相关的文件资料。

第十三条文件的整理:工程资料档案管理人员应将收集到的文件资料进行整理,清理无效文件,保留有效文件。

第十四条文件的编目:工程资料档案管理人员应按照规定的分类体系,为文件编制编号和索引,建立档案目录。

第十五条文件的归档:整理编目完成后,工程资料档案管理人员应将文件资料依据规定的归档程序进行归档。

第十六条文件的检索:工程资料档案管理人员应提供便捷的检索工具和方法,方便相关部门查阅文件资料。

第十七条文件的利用:工程资料档案管理应根据需要,提供必要的文件资料,方便项目的顺利进行。

第十八条文件的销毁:工程资料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文件销毁的规定,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条件,销毁无效文件。

第四章工程资料档案管理的责任制度第十九条工程项目部门负责人应对工程资料档案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工程资料归档制度

工程资料归档制度

工程资料归档制度工程资料归档制度范本一、目的和原则为了加强工程资料的管理,保证工程质量,提高工程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归档制度。

本制度以公正客观、重点突出为原则,确保工程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系统性。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参与工程建设、管理和维护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业主等相关方。

三、资料归档要求1. 工程资料应按照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进行编制,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

2. 所有工程资料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至指定的管理部门进行归档。

3. 工程资料应分类存放,便于检索和利用。

4. 对于电子文档,应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确保数据的安全和备份。

四、资料归档流程1. 收集:各参建单位应根据工程进度及时收集相关资料。

2. 审核:资料收集完毕后,由项目负责人或指定人员进行审核,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 归档:审核无误的资料应按类别和时间顺序进行归档,建立索引目录。

4. 保管:归档资料应由专人负责保管,确保资料的安全和保密。

5. 借阅:需借阅归档资料的单位和个人应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查阅或复制。

五、资料保管期限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不同类别的工程资料应有不同的保管期限。

重要资料应长期保存,一般资料至少保存至工程保修期满。

六、责任与处罚1. 各参建单位应对所提供的工程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2. 违反归档制度的单位或个人,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或其他相应的处罚。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工程建设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如有变更,以最新发布的制度为准。

河北省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DB13(J)35-2002)1

河北省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DB13(J)35-2002)1

+ */河北省工程建设标准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for technical documentsof building engineeringDB13(J)35----2002主编部门:河北省建设厅批准部门:河北省建设厅施行日期:2002年8月1日河北科学技术出版社2002 石家庄河北省建设厅文件冀建质[2002]229号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发布《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的通知各市建设局:根据原省建委《关于下达〈1999年度河北省工程建设标准和标准图集编制计划〉的通知》(冀建设[1999]39号)的要求,河北省建设厅组织有关单位专业人员编制了《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

经组织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为河北省工程建设标准,统一编号为DB13(J)35—2002,自2002年8月1日起施行。

原《河北省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定》(河北省建筑业管理局,1992)同时废止。

本规程是以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国家标准为依据,结合我省多年来工程技术资料管理经验编制的。

自本规程实施之日起,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新开工建筑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的建设单位、勘察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均应执行本规程,其中工程资料归档范围和实用表式为强制性规定。

本规程由河北省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和管理。

2002年7月4日前言本规程是根据原河北省建设委员会《关于下达1999年度河北省工程建设标准和标准图编制计划的通知》(冀建设[1999]39号)的要求,由省建设厅组织有关单位专业人员编制而成。

本规程依据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结合河北省多年来工程资料管理经验编制的,内容力求准确、方便、适用。

本规程以建设工程项目或单项工程为对象,对建设项目的各阶段提出了建立工程资料的要求,对有关责任进行了明确。

本规程既涵盖了施工全过程资料,又包括了工程建设文件管理的内容,构成了一套完整的建筑工程资料。

建设工程施工资料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施工资料管理制度

建设工程施工资料管理制度一、总则1. 为保证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加强施工过程控制,特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承接的所有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资料管理。

3. 施工资料管理应遵循真实性、及时性、完整性和可追溯性的原则。

二、施工资料分类与归档1. 施工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图纸、技术标准、施工日志、检验记录、材料进场记录、设备使用记录、安全生产记录等。

2. 所有施工资料应按类别进行编号,建立索引,便于检索和管理。

3. 施工资料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进行归档保存,电子版和纸质版资料应同步更新,确保信息的一致性。

三、资料编制与提交1. 施工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施工资料的编制和管理工作,确保资料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2. 施工资料应在施工过程中实时编制,反映实际施工情况,不得事后编造或篡改。

3. 重要节点的施工资料,如基础验槽记录、主体结构验收记录等,应及时通知监理单位和业主单位进行确认。

4. 施工资料应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提交给相关部门和单位,确保资料的正式性和法律效力。

四、资料审核与保管1. 施工单位应建立严格的资料审核机制,确保提交的资料真实、准确无误。

2. 施工资料应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损坏,特别是对于需要长期保存的资料,应采取防潮、防火等措施。

3. 对于已经提交的施工资料,应定期进行核对和整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五、责任与处罚1. 违反本制度规定,导致施工资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延误提交的,应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2. 对于故意伪造、篡改施工资料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3. 施工单位应定期组织培训,提高员工的资料管理意识和能力。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管理层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有更新,应及时通知各相关部门和人员。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共10篇.doc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共10篇.doc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_共10篇范文一: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部分资料员应了解并遵守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1第16章第16章项目竣工验收阶段管理16.1一般规定16.2竣工验准备16.3竣工资料16。

4竣工验收管理16.5竣工结算其中:16.3竣工资料第16.3.1条承包人应按竣工收条件的规定,认真整理工程竣工资料.第16.3。

2条企业应建立健全竣工资料管理制度,实行科学收集,定向移交,统一归口,便于存取和检索。

第16.3.3条竣工资料的内容包括:工程施工资料,工程质量保证资料,工程检验评定资料,竣工图,规定的其他应交资料第16。

3.4条竣工资料的整理应符合下列要求:1。

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整理始于工程开工,终于工程竣工,真实记录施工全过程,可按规律收集,采用表格方式分类组卷.2.工程质量保证资料整理应按专业特点,根据工程的内在要求.进行分类组卷.3。

工程检验评这整理应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的顺序,进行分类组卷.4。

竣工图的整理应区别情况按竣工验收的要求组卷.第16。

3.5条交付竣工验收的施工项目必须有与竣工资料相符的分类组卷档案.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由分包人提供的竣工资料时,检查验证手续必须完备.16。

4竣工验收管理第16。

4.1条单独签订施工合同的单位工程,竣工后可单独时行竣工验收,在一个单位工程中满足规定交工要求的专业工程,可征得发包人同意,分阶段进行竣工验收.第16.4。

2条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应符合设计文件和施工图纸要求,满足生产需要或具备使用条件,并符合其他竣工验收条件要求.第16。

4.3条整外建设项目已按设计要求全部建设完成,符合规定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标准,可由发包人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中间竣工并已办理手续的单项工程,不再重复进行竣工验收。

第16.4.4条竣工验收应依据下列条件:1.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说明书.2。

工程单位资料整理制度范本

工程单位资料整理制度范本

工程单位资料整理制度范本一、目的和范围为了加强工程资料的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文件和资料得到有效控制,特制定本资料整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承担的所有工程项目,涵盖从项目启动到竣工验收的全过程。

二、资料分类工程资料应根据其性质和用途进行分类,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技术文件、合同协议、会议纪要、进度报告、质量检验记录、安全生产记录、物资采购记录等。

三、资料编制与归档1. 所有工程资料应由指定人员负责编制,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2. 资料编制应遵循真实性、及时性、完整性和准确性的原则。

3. 编制完成的资料应及时归档,按照分类存放在指定的档案柜或电子存储设备中。

4. 归档资料应有明确的索引和标记,便于查询和使用。

四、资料审核与更新1. 工程资料在归档前应经过项目负责人或授权管理人员的审核。

2. 资料一经归档,任何修改或更新都应严格遵循变更管理程序,并保留变更记录。

3. 定期对已归档的资料进行复查,确保其内容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五、资料保管与保密1. 工程资料应妥善保管,防止遗失、损坏或泄露。

2. 根据资料的性质和重要性,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限制无关人员的访问。

3. 对于涉及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的资料,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规定进行处理。

六、资料借阅与复制1. 借阅工程资料需经过项目负责人或授权管理人员的批准,并填写借阅登记表。

2. 借阅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归还资料,并确保资料完好无损。

3. 未经允许,不得随意复制或传播工程资料。

七、资料作废与销毁1. 对于过时或无效的工程资料,应及时作废,并在资料上明确标注“作废”字样。

2. 需要销毁的资料应按照单位的相关规定执行,确保信息安全。

八、监督与考核1. 项目负责人或授权管理人员应对资料整理工作进行定期监督和检查。

2. 对于违反资料整理制度的行为,应根据情节轻重进行相应的处理。

工程项目资料整理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资料整理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资料整理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工程项目资料的整理管理工作,提高工程建设项目资料整理效率和质量,保障施工过程中各类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工程项目资料整理管理的各个环节,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合同资料、质量检测报告、验收资料等。

三、资料整理与归档1. 工程项目资料的整理与归档应遵循“真实、准确、完整、清晰、便于查询”的原则,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 工程项目资料应按照项目流程和文件管理规定进行分类整理和编号命名,并采取电子化管理和实物归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保存。

3. 负责整理工程项目资料的人员应具备相关资料管理知识和技能,确保资料整理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4. 资料归档应定期进行备份和更新,避免数据丢失和泄露的风险。

四、资料查询与借阅1. 工程项目资料的查询与借阅应遵循“有权者查,有事者借”的原则,确保资料的安全和合理利用。

2. 资料查询和借阅应提前向资料管理员申请,并留下相关记录,借阅期限不得超过规定时间。

3. 资料借阅完毕后,应及时归还,保持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五、资料销毁与更新1. 工程项目资料的销毁需经相关部门审批,并按照规定程序和流程进行处理,确保信息安全和保密性。

2. 已过期或已失效的资料应及时更新或销毁,避免存储空间浪费和信息混乱。

3. 资料销毁过程中应注意环保和信息安全,避免造成数据泄露和环境污染的风险。

六、监督与检查1. 工程项目资料整理管理工作应定期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整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2. 负责监督和检查的部门应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保障施工过程中各类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七、执法与违规处理1. 对于违反工程项目资料整理管理制度的行为,将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追责和处理,确保规章制度的严肃性和有效性。

2. 对于盗用、篡改、泄露工程项目资料的行为,将按法律规定依法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八、附则1.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工程项目资料管理部门所有。

新建工程资料管理制度内容

新建工程资料管理制度内容

新建工程资料管理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新建工程资料的管理,规范工程资料的采集、整理、保存和利用,保障新建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提高工程建设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新建工程的资料管理工作。

第三条工程资料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各类信息、文件、图纸、设计方案等,具有保质、保密和保留价值的工程记录。

第四条工程资料管理应遵循“依法管理、依规管理、依标管理、依约管理”的原则,建立健全工程资料管理制度,规范管理流程,加强信息化管理,确保工程资料能够及时、准确、完整地被记录、归档、检索和追踪。

第五条各级领导应高度重视工程资料管理工作,明确管理责任,加强领导指导,推动工作的开展。

第六条全体员工应提高工程资料管理的意识,加强规范操作,维护工程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二章工程资料采集与整理第七条工程资料的采集应结合工程进展情况,确保及时记录工程的各个重要环节和数据变化。

第八条工程资料的整理应按照技术要求和管理规定进行,确保各类资料的归档和分类清晰明确。

第九条工程资料的整理包括技术资料、图纸、设计方案、勘察报告等,应按照文件分类标准进行整理,建立健全档案管理系统。

第十条工程资料的整理应遵循“先易后难、先小后大、先新后旧”的原则,确保资料整理的有序性。

第十一条工程资料的整理应由专人负责,按照资料编号、提交流程等规定进行,确保整理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三章工程资料保存与利用第十二条工程资料的保存应当固化保存,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第十三条工程资料的保存包括电子档案和实体档案两种形式,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第十四条工程资料的保存应涵盖各个阶段的资料,包括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等各类资料。

第十五条工程资料的利用应当遵循“按需查阅、保密使用、合理利用”的原则,确保资料的安全性和合法性。

第十六条工程资料的利用包括内部利用和外部利用,应根据需求进行选择。

第十七条工程资料的利用应当建立流程,遵循规定进行,确保资料的利用效果。

2020年(管理制度)山西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

2020年(管理制度)山西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

(管理制度)山西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1.总则1.0.1 为了加强我省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的规范化管理,使其真实反映工程实体质量和技术管理水平,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的编制内容和要求,建立真实、准确、完整的工程档案,结合我省施工资料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现行的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山西省的有关规定编制。

1.0.3 本规程适用于山西省行政区域内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的管理、归档和验收。

凡在山西省行政区域内参予工程建设的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均应执行本规程。

其他行业系统、专业工程应按相关规定执行。

1.0.4 建筑工程施工资料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从立项到建成交付使用过程中,所形成的应归档保存的文件、文字记录、图纸、表格、音像制品等形式与载体的信息记录。

施工资料的形成、收集、整理,应逐步实现计算机管理。

1.0.5 建筑工程施工资料,应按本规程统一表格的表式填写。

本规程未规定统一表格的,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需要作出规定。

1.0.6 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的验收应与工程竣工验收同步进行,不符合本规程要求的,不得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1.0.7 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的管理除执行本规程外,尚应执行国家、省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2.术语2.0.1 建设工程项目(construction project)经批准按照一个总体设计进行施工,经济上实行统一核算,行政上具有独立组织形式,实行统一管理的工程基本建设单位。

它由一个或若干个具有内在联系的工程所组成。

2.0.2 单位工程(single project)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竣工后可以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的工程,并构成建设工程项目的组成部分。

2.0.3 分部工程(subproject)单位工程中可以独立组织施工的工程2.0.4 建设工程施工资料(construction project constructing document)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形成并应归档保存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包括工程准备阶段文件、施工监理资料、施工单位资料、竣工图和竣工验收文件。

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资料管理规程(施工单位资料)

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资料管理规程(施工单位资料)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施工单位资料目录一、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资料 51.1工程概况表 61.2项目部组建文件及人员资格证明 71。

3项目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图 81。

4.1安全生产责任书 91.4。

1。

1 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书 91.4。

1。

2 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书 101。

4。

2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 181。

4。

2.1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表 191.4。

2。

2项目技术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表 201.4。

2。

3项目施工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表 211.4。

2.4项目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表 221。

4。

2.5项目材料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表 231.4。

2。

6项目机械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表 241。

4。

2.7项目质检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表 251.4。

2。

8项目预算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表 261.4.2.9项目资料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表 271。

4.2.10项目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表 281.4。

2.11项目门卫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表 291.4.2.12项目炊事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表 301.4。

2.13项目卫生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表 311。

5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总表及附件 321。

6适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 331。

7危险源辨识及评价记录 341.7。

1危险源辨识及评价记录表 371.7。

2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381。

8 施工组织设计、安全专项方案汇总表 401。

9.1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及回复 411.9。

2 安全检查记录表 451.9。

3安全检查项目指导清单 461.10。

1安全文明施工费使用计划表 501.10.2安全文明施工费月度使用台账 521。

11。

1 安全防护设备、材料、用品需用计划表 54 1。

11。

2 安全防护材料用品进场验收记录 551.11。

3安全防护材料用品出厂合格证粘贴表 561.11。

4 安全防护用品发放(领用)记录 571.12.1 分包单位安全资质审查表 581.12。

建设工程资料归档规范范本(1)

建设工程资料归档规范范本(1)

建设工程资料归档规范范本(1)建设工程资料归档是指将建设工程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文件、资料进行整理、分类、标识并储存的过程。

规范的资料归档可以确保项目的可追溯性和知识积累,同时也方便后续的工程维护和管理工作。

本文将介绍一个建设工程资料归档的规范范本,为工程项目的资料归档提供指导和参考。

一、归档文件管理1. 文件分类建设工程资料应按照项目特点和管理需要进行分类。

通常可以按照建设工程划分为土建施工文件、安装工程文件、设备资料、经济管理文件、监理文件等几个主要分类,每个分类下再细分为不同的子分类。

2. 文件标识对于每个文件,都应进行明确的标识。

标识应包括项目名称、文件名称、文档编号、版本、日期等信息。

文件编号应按照一定规则进行编制,以方便文件的追溯和检索。

3. 文件存放建设工程归档文件应存放在专门的文件存放区域。

存放区域应干燥、通风良好,设有防火设施,并且要定期检查和保养,以保证文件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4. 文件保存期限不同类型的建设工程文件有不同的保存期限。

一般而言,施工文件可以保存10年,监理文件可保存5年,设备资料和经济管理文件可根据需要进行适当延长保存期限。

二、归档流程1. 文件整理在建设工程完成后,应进行文件整理工作。

文件整理包括收集、分类、清理、审查等环节。

通过整理工作,可以确保文件的完整性和可读性。

2. 文件归类根据文件分类标准,对整理好的文件进行归类。

归类时要注意将相关文件放置在同一类别下,并在文件夹或盒子上标识相关信息。

3. 文件编制对于每个文件,都应进行文件编制的工作。

文件编制包括确定文件名称、填写文件标识和编制文件正文等环节。

4. 文件归档将编制好的文件按照文件分类的标准归档。

归档时要注意文件编号的唯一性,避免重复。

5. 文件存档将归档好的文件存放到文件存放区域中。

存放时要注意储存环境的要求,以免文件受损或丢失。

三、归档管理要点1. 定期检查定期检查归档文件的保存情况和完整性。

可以每年进行一次,对保存期限已到的文件进行检查并处理。

2024年建设单位管理规章制度样本(二篇)

2024年建设单位管理规章制度样本(二篇)

2024年建设单位管理规章制度样本一、建设单位人员配置与职责划分1、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及常驻工程师,全面负责工程项目,对施工及监理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

2、工程师代表,主管施工进度、工程质量、材料设备采购与验收、投资计划执行及安全管理等工作,并负责与工程项目相关的对外协调事务。

3、负责日常管理的工作人员,承担土建施工质量管理任务,并协助处理与工程相关的对外协调事宜。

4、负责日常管理的工作人员,负责工程施工中的水电暖设施质量管理。

5、负责日常管理的工作人员,负责收集和整理工程资料,撰写施工日志、相关文件及必要材料的草拟工作。

二、工作制度1、建设单位执行每周一次的工作例会制度,回顾上周期工作情况,布置本周工作任务。

每周五下午派员参与监理单位的周工作例会。

2、工作人员应严格依据职能分工履行职责,积极主动工作,并确保协调配合顺畅。

3、在日常工作中,工作人员需严格遵守考勤制度,每日亲自到施工现场进行巡查监督,并详细记录相关情况。

____小时值班制度。

值班期间,工作人员应做好记录,协助监理单位及承包商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的问题。

4、针对工程管理及施工中的关键技术问题及____,应通过____协商确定处理方案,并向上级领导汇报。

三、工程管理制度(一)合同管理1、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承包商均应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紧密协作,共同推进工程建设。

2、及时处理与工程相关的外部事务,为工程顺利实施创造有利条件。

3、及时解决合同条款中的未尽事宜,与监理单位及承包商协商,迅速达成处理意见或协议,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4、杜绝肢解工程、转包工程等行为。

(二)工程材料与设备管理1、严格把控材料入场验收关,对承包商采购的钢筋、水泥、砂石、电器材料、装饰材料等进行抽检,确保其供货凭证、订货合同(或协议)、产品质量证明书、发货单据等文件齐全且一致。

2、严格审查承包商采购的材料设备价格,并保留最终否决权。

3、严格把控材料使用____关,抽检钢筋、水泥等施工材料是否符合施工质量要求,并监督承包商按照施工技术规程、规范施工;对电器、装饰等材料,监督承包商按照设计及相关规程、规范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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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建设单位工程资料管理规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87033建设单位工程资料管理规范Construction unit engineering data management specification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建设单位工程资料管理
一、工程项目资料分类:
1、文字资料:
(1)工程项目合同;
(2)监理工程师大纲、规划、条例,监理月报,指令,通知,函件;
(3)总包单位报告、函件;
(4)建设单位指令、通知;
(5)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
(6)会议纪要;
(7)工程质量事故核查处理报告;
(8)施工组织设计;
(9)施工进度计划;
(10)工程报表;
(11)经济签证;
(12)现场技术核定单;
(13)现场材料价格回执单;
(14)工程款支付申请单;
(15)工程竣工资料;
(16)工程检查验收资料;
(17)公司内部文件资料;
2、图片图象资料:工程项目照片;
3、电脑部份:现场项目管理资料;
二、工程项目资料的管理职责:
1、建设单位工程项目经理负责现场的资料管理;
2、现场工程管理人员应及时做好现场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确保工程项目资料的完整、正确和安全;
三、工程项目资料管理规定:
1、工程现场每周必须进行工程项目资料整理归档工作;
2、现场档案资料管理员负责审查档案资料,整理齐全后保存;
3、借阅工程资料必须履行手续,不得遗失,更换;
4、工程项目资料必须建立资料台帐、资料目录。

四、工程项目文件资料的签收传递规定:
1、设立文件发文签收登记本,一切文件资料发送、送达时必须要求签收;
2、公司内部指令,通知、报告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均具实名;
3、对监理工程师、总包单位所有文件资料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均具实名;
4、所有对内对外文件资料必须按职责规定权限审查签发。

5、工程项目竣工移交后,现场的文件资料按公司规定和要求进行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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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onshion Design Co., L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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