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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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3.5施工单位职责3.5.1应负责施工资料的管理工作,实行技术负责人负责制,逐级建立健全施工资料管理岗位责任制。

3.5.2营负责汇总各分包单位编制的施工资料,分包单位应负责其分包范围内施工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并对施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

3.5.3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将工程的施工资料整理、汇总完成。

3.5.4应负责编制两套施工资料,其中一交建设单位一套,自行保存一套。

4.3施工资料管理4.3.1施工资料应实行报验、报审管理。

施工过程中形成的资料应按报验、报审程序,通过相关施工单位审核后,方可报建设(监理)单位。

4.3.2施工资料的报验、报审应有时限性。

工程相关各单位宜在合同中约定报验、报审资料的申报时间及审批时间,并约定应承担的责任。

当无约定时,施工资料的申报、审批不得影响正常施工。

4.3.3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应在于分包单位签订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资料的一交套数、移交时间、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等。

分包工程完工后,应将有关施工资料按约定移交。

4.3.4施工技术资料管理流程:4.3.5施工物资资料管理流程4.3.6施工质量验收资料管理流程一、检验批质量验收流程二、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流程三、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流程四、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流程4.3.7工程验收资料管理流程5、工程资料分类与编号5.1分类原则5.1.1工程资料应按照收集、整理单位和资料类别的不同进行分类。

5.1.2施工资料分类应根据类别和专业系统划分。

5.1.3工程资料的分类、整理参考表5.1《工程资料分类表》5.1.4施工过程中工程资料的分类、整理和保存除执行本规程规定外,尚应执行国家及行业现行法律、法规、。

资料管理规程DB11T~695-2017,可编辑

资料管理规程DB11T~695-2017,可编辑

UG北京市地方标准编资料管理规程DB11T~695-2017,可编辑DB号:DB11/T695-2017备案号:J ×-201×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of ConstructionEngineering Documentation2017-06-29 发布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12017-10-01实施联合发布北京市地方标准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of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Documentation编备案号:JXXXX-201X主编单位:北京市建设监理协会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批准部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施行日期:2017 年10 月01 日2017北京前言本规程为推荐性标准。

本规程是根据北京市技术监督局(京质监标发)[2015]22 号文要求,由北京市建设监理协会、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及北京市城建档案馆会同有关施工、监理单位对北京市地方标准《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11/T695-2009)修订而成。

修订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调查研究,总结了北京市近年来工程资料管理的经验,依据有关工程资料管理的现行国家标准要求,考虑建筑行业施工管理的现状和发展,本着“结合实际、删繁就简、科学管理”的指导原则对原规程进行了修订,并与北京市地方标准《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管理规程》《建设工程监理规程》等进行了协调。

本规程主要修订内容如下:1、对原规程第一、三、四章的条款进行了补充完善;2、将原规程第五、六、七章合并为“工程资料”一章,并对相应内容进行了调整;3、根据管理规定,增加了工程质量承诺书等作为工程资料内容;4、根据信息技术发展情况和推行绿色建筑、绿色施工理念,增加了电子资料和电子档案的要求;5、根据国家标准修订情况,对相应的资料内容进行了修改补充。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总监理工程师


项目技术 负责人
鬃?
内容
①质量例会制度②月评比及奖罚制度③三检及交接 检制度④质量与经济挂钩制度
①岗位责任制②设计交底会制度③技术交底制④挂 牌制度
现场电工、焊工、防水工、测量工、砼工、钢筋工 、木工、起重工、架子工等主要专业工种操作上岗
证书齐全,符合市建委要求
分包方资质等级满足施工要求,总包对分包单位制 定管理制度可行
C5
C6
C7
工 施施施施施施施
程 工工工工工工工
管 管技测物记试质
理 与 验
理 资
术 资
量 记
资 资

验 记
量 验
收 料料录料
录收




7. 专业分类图框
施工资料
建筑与结 构专业
C1~ C7
建筑给排 水及采暖 工程
C1~ C7
建筑电气 通风与空 电梯工程 工 程 调工程
C1~ C7 C1~ C7 C1~C7
编号
验槽日期
④~⑥轴、E~F轴
01-C5-001 鬃.鬃.鬃
依据:
施工图纸(施工图纸号 设计变更/洽商(编号
结施4、勘察报告
) )及有关规范、规程。
验槽内容:
1、基槽开挖至勘探报告第 2、基底绝对高程和相对标高 3、土质情况 亚粘土
(附: √ 有
3 层,持力层为3 7.46m
无钎探记录及钎探点平面布置图
3.施工资料管理的同步性要求 施工资料是反映建筑工程实体质量、
过程管理的核心部分,同时工程资料 完整、齐全又是工程竣工验收的必备 条件,因此规定施工资料整理、汇总 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完成。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制度范本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制度范本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程资料的管理,提高管理效率,保障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根据《建筑工程基本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制定本资料管理制度。

第二条建筑工程资料管理应遵循便捷、准确、安全、完整、规范的原则。

第三条建筑工程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合同文件、报批资料、质量检测报告等相关资料。

第四条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责任单位为工程管理部门,具体执行部门为工程资料管理部门。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建筑工程资料的管理。

第六条工程资料管理部门负责资料的分类、归档、存储、检索、传递、销毁等工作。

第七条工程资料管理部门应定期开展建筑工程资料管理培训,提高员工的管理水平和质量意识。

第八条建筑工程资料的管理应遵循信息化管理的原则,利用信息化技术提高管理效率和安全性。

第二章资料分类管理第九条建筑工程资料应按照内容、形式、重要程度等因素进行分类管理。

第十条建筑工程资料的分类应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资料、合同资料、施工资料、验收资料等。

第十一条各类建筑工程资料的分类应设置明确的标签和编码,便于查找和归档。

第十二条建筑工程资料应根据需要进行密级分类管理,重要资料应加强保密措施。

第十三条建筑工程资料的归档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十四条建筑工程资料的存储应采用专门的存储设备和环境,确保资料的安全性和长期保存。

第十五条建筑工程资料的管理部门应定期清理过期、无效或重复的资料,避免堆积和浪费。

第十六条建筑工程资料的销毁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严格控制销毁程序,避免泄密和遗漏。

第三章资料传递管理第十七条建筑工程资料的传递应经过资料管理部门审核和备案,确保资料传递的安全和准确性。

第十八条建筑工程资料的传递可以采取书面传递、电子传递等方式,传递前应进行密级和完整性检查。

第十九条建筑工程资料的接收方应及时确认接收,并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归档和存储资料。

第二十条建筑工程资料的传递过程中如有纠纷或遗漏应及时报告资料管理部门,协调解决。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最新版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最新版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最新版第一章总则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是为了规范建筑工程项目中的相关资料管理行为,提高工程管理效率和质量,保证工程的安全和可持续发展。

本规程适用于各类建筑工程项目。

第二章资料管理责任建筑工程项目的资料管理责任应由项目负责人承担,具体责任划分如下:1. 项目负责人需制定详细的资料管理计划,并确保其执行;2. 项目负责人应指定专人负责资料管理工作,并提供必要的技术培训;3. 资料管理员应保管和整理项目相关的合同、图纸、文件、报告等资料,并确保其完整和准确;4. 相关人员应按规定流程提交资料,并确保提交的资料符合规范和要求;5. 项目负责人需进行定期检查和审核,确保资料管理工作的有效性。

第三章资料管理流程建筑工程项目的资料管理应按照以下流程进行:1. 资料采集:项目启动后,相关人员需及时、准确地采集相关资料,并进行归档;2. 资料整理:资料管理员应对采集到的资料进行分类、编号和归档,并维护资料目录;3. 资料备份:资料管理员应制定备份计划,定期对已归档的资料进行备份,并妥善保存备份数据;4. 资料传递:资料管理员需确保项目相关人员之间的资料传递畅通,采用安全可靠的方式进行传递;5. 资料销毁:对于已过期或无效的资料,资料管理员应及时进行销毁,并做好相应记录。

第四章资料管理要求1. 资料的完整性:所有与建筑工程项目相关的资料应完整,并按照规定归档保存;2. 资料的准确性:所有提交的资料应准确无误,确保信息的真实、完整和可靠;3. 资料的保密性:涉及项目机密或敏感信息的资料应进行严格保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4. 资料的可追溯性:所有资料应能够追溯到原始来源,以保证其可信度和可靠性;5. 资料的备份与恢复:资料管理员需定期进行资料备份,并确保备份数据的可靠性和完整性;6. 资料的传递与交流:资料的传递应采用安全可靠的方式,确保信息的准确和及时。

第五章资料管理评估为了保证建筑工程项目的资料管理工作质量和效果,应定期进行资料管理评估。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XJJ036— 2007)简介一、规程介绍建筑工程资料,是反映建设工程从立项、勘察设计、施工建设到竣工验收,以及监理、检验检测、质量验收等全过程中各环节的基本数据、测试结果的原始记录,是工程质量的客观见证;也是评价工程建设过程中各方责任主体遵守法律、法规和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工程建设规范情况的真实记载。

为了使我区工程资料的编制和管理更加规范化、标准化,进一步明确各相关方的责任、义务,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厅《关于印发2006年自治区第一批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制计划的通知》要求,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编制了这部《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以下简称《规程》)。

本规程编制的目的和原则是:规范行为、落实责任、过程控制、简便易行,适应信息化管理。

本规程规范了建筑工程参建各方对工程资料编制、管理应承担的责任与义务;明确了建筑工程质量控制资料的各个主要环节,规定了工程资料著录填写、收集整理、立卷归档等方面的工作标准要求共十三章;附录部分收录了建筑工程资料(文件)归档组卷目录及保管期限,施工阶段工程资料收集整理范围及目录,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划分。

为使工程资料用表统一,实现填写标准化和便于计算机录入与管理,编制组收集整理了常用的工程资料配套用表表式,供建筑工程执行本规程时参照使用。

二、监理资料的有关要求1.监理单位的资料管理《规程》3.4 监理单位的资料管理3.4.1 监理单位应建立健全工程监理档案资料管理制度,并对派出的项目监理机构监理资料的形成、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进行指导、检查。

3.4.2 监理机构应做好项目监理记录的收集、整理工作,以保证工程监理资料的完整、准确并符合有关要求。

3.4.3 监理机构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应及时编制监理月报、专项监理报告、监理工地会议纪要等监理文件,并按规定报送有关单位和存档。

13.4.4 监理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工程施工中应由监理机构和人员签认的各类资料组织验证并签署意见,不得于事后补办、补签。

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的管理,提高建筑工程管理水平,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建筑工程项目的技术资料管理。

第三条建筑工程技术资料是指与建筑工程有关的技术文件、图纸、设计说明、计算书、施工方案以及工程监理记录等资料。

第四条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规范性、科学性、权威性、综合性和实用性。

第五条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的管理目标是确保技术资料的准确、完整、及时、安全地记录、更新、存储和传递。

第六条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的责任主体是项目部或建设单位。

第二章技术资料的编制与审核第七条建筑工程技术资料应按照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进行编制,确保技术资料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第八条技术资料的编制应有专业资质和相关经验的人员进行,确保技术资料的质量。

编制人员应在有关部门进行统一的资格认证。

第九条技术资料编制前,应进行充分的论证和专家评审,确保技术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第十条技术资料编制完成后,应进行内部审核和专业审核,确保技术资料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第十一条技术资料编制审查必须按照程序进行,不得随意改动和遗漏。

第三章技术资料的存储与更新第十二条建筑工程技术资料应保存在专门的技术资料室或者电子档案库中,确保安全和方便查阅。

第十三条技术资料的分类存储和归档应按照统一的标准进行,便于查找和利用。

第十四条技术资料的保存期限应根据法律法规和工程实际需要进行确定,到期后可进行归档或者销毁。

第十五条技术资料的更新应及时进行,对于已经过时或者失效的资料应进行淘汰处理。

第十六条技术资料的更新应有专人负责,并严格按照程序和要求进行。

第四章技术资料的传递与利用第十七条技术资料的传递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确保准确和可靠。

第十八条技术资料的传递接收应有明确的记录,包括传递时间、传递人员和接收人员等信息。

第十九条技术资料的利用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不得用于其他用途或者泄露给非相关人员。

第二十条技术资料的利用应遵循保密原则,确保技术资料的安全。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3)监理抽查资料
1、如有怀疑时,随时进行抽检。 2、不合格项的处置记录
3、质量事故的处理资料
4、监理旁站记录 5、见证取样备案文件—取样原则、方式、应做 的试验、抽检的总数、见证次数等。
二、施工管理资料(施工单位)
1)施工管理资料 1、施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C1-1) 报总监审查批复结论 2、企业资质证书及相关专业人员岗位证书 报监理单位审核 3、有见证取样和送检管理资料 施工试验计划 见证记录(见附表F)
6)钢筋
1、场外加工(指加工厂) 加工厂保存进场原件质量证明、复试报告、接头连接试验报告,并保证可 追溯性,向施工使用单位提供(半成品钢筋出厂合格证)(表C4-5)使用方进 行进场外观检查,如怀疑或有其它约定可进行力学性能和工艺性能的抽样复试
7)混凝土资料的分级管理
1、商品混凝土需提供如下资料: 混凝土合比通知单(表C6-10) 混凝土运输单(表C5-9) 出厂合格证(表C4-8)32天内提供 混凝土氯化物和碱总量计算书 2、施工单位应形成的资料 混凝土浇灌申请书(表C5-8) 混凝土抗压强度报告(表C6-11)现场检验 抗渗试验报告(表C6-13)现场检验 混凝土试块温、湿度统计,评定记录(表C6-12)现场 收集和整理的混凝土出厂合格证、运输单
9、进口材料的要求
1、商检证明(国家认证委员会公布的强制性认证3C产品 除外) 2、中文版的质量证明文件 3、性能检验报告 4、中文版的安全、维修、使用、试验要求等技 术文件 以上物资资料应实行分级管理: 1、供应单位或加工单位应对提供的原材质量证 明文件负责。 2、施工单位应收集、整理并保存对方提供的质量证明文 件,并认真对进厂后的材料按要求进行复试,并保存 资料,各单位应对各自范围内工程资料的汇集、整理 结果负责,并保证资料的可追溯性。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管理,保证工程质量,确保施工安全,提高工程管理水平,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技术资料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包括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技术规范、工程进度计划、施工日志、工程验收资料等。

第四条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应遵循“规范性、及时性、完整性、真实性、安全性、便捷性”的原则。

第五条所有从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规程,严禁私自篡改、销毁技术资料。

第六条各级工程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七条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由工程部门负责具体执行,施工单位主要负责技术资料的整理和归档。

第二章设计文件管理第八条建筑工程设计文件是施工的依据,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妥善管理。

第九条设计文件必须经过审核、审查、备案程序后才能使用。

第十条设计文件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关岗位资质,对设计文件进行分类、编号、归档,并建立相应的索引系统。

第十一条设计文件必须按时更新,在施工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向设计单位反馈,经过审核后更新设计文件。

第十二条设计文件必须保证真实性和完整性,不得擅自更改、涂抹或遗失。

第十三条设计文件必须保证安全性,对保密性要求高的设计文件,必须进行严格的保密措施。

第十四条设计文件必须保证便捷性,设计文件的存储位置要方便查阅和取用。

第三章施工图纸管理第十五条施工图纸是施工的指南,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十六条施工图纸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关岗位资质,对施工图纸进行分类、编号、归档,并建立相应的索引系统。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要求制作施工图纸,必须经过审核、审查程序后才能使用。

第十八条施工图纸必须按时更新,在施工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向设计单位反馈,经过审核后更新施工图纸。

第十九条施工图纸必须保证真实性和完整性,不得擅自更改、涂抹或遗失。

第二十条施工图纸必须保证安全性,对保密性要求高的施工图纸,必须进行严格的保密措施。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目录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3.1一般规定3.2建设单位3.3监理单位3.4施工单位3.5城建档案馆3.6其他4工程资料分类4.1分类要求4.2分类原则4.3施工资料编号5基本建设程序资料(A)5.1决策立项阶段文件(A1)5.2建设用地、征地、拆迁文件(A2)5.3勘察、设计文件(A3)5.4招投标文件(A4)5.5工程质量监督文件(A5)5.6开工审批文件(A6)5.7财务文件(A7)5.8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文件(A8)6监理资料(B)6.1承包单位工作用表(B1)6.2监理单位工作用表(B2)6.3各方通用表(B3)7施工资料7.1施工管理资料(C1)7.2施工技术资料(C2)7.3工程测量记录(C3)7.4进场物料质量检验资料(C4)7.5施工记录(C5)7.6施工试验资料(C6)7.7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抽查)记录(C7)7.8施工验收资料(C8)7.9其他文件(C9)8竣工图及其他归档资料(D)8.1综合竣工图(D1)8.2专业竣工图(D2)8.3声像、微缩、电子档案(D3)8.4其他文件(D4)9工程资料立卷与移交9.1工程文件归档范围9.2归档文件的质量要求9.3立卷的原则和方法9.4卷内文件的排列9.5案卷的编目9.6案卷装订9.7卷盒、卷夹、案卷脊背9.8工程文件的归档9.9工程档案的验收与移交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1总则1.1为了统一和规范新疆建筑工程资料的管理工作,实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编报工程资料的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现行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范,给合新疆工程建设的具体情况,制定本规程。

1.2本规程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和建筑设备安装、装饰装修工程。

凡在本区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开发)、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均应执行本规程。

1.3工程资料是指在整个建设项目从立项审批到建成投产(使用)的全过程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文件,包括建设项目的调研、可行性研究、评估、决策、计划、勘察、设计、施工、调试、生产准备、竣工等活动中形成的文字资料、图纸、图表、计算资料、声像资料等形式与载体的文件资料。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程资料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率,保障工程安全,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建筑工程项目中的施工、监理、设计等相关单位,以及其他与建筑工程资料管理相关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工程资料是指与建筑工程实施和管理密切相关的一切文件、图纸、资料等。

第四条建设单位应当对工程资料进行分类、归档,建立完善的资料管理系统,明确资料编制、审查、审批、传递流程及责任。

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当加强对工程资料的保密工作,不得泄露工程资料给与工程无关的单位和个人。

第六条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单位及个人应当按照规定认真履行资料管理职责,确保工程资料的真实、完整和有效。

第二章工程资料的归档管理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工程性质和规模确定归档管理的范围和标准,对各类工程资料进行分类归档。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工程资料管理制度,包括资料档案分类、编制、审查、审批、归档、流转等各个环节。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规范的工程档案室,确保资料的安全、完整和便于查阅。

第十条设计单位应当将设计方案、图纸等相关资料按照规定归档,确保设计资料的完整和有效。

第十一条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资料进行审查,确保施工记录、验收报告等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第三章工程资料的存储和传递第十二条为了方便工程施工和管理,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工程资料存储和传递制度。

第十三条各单位在传递工程资料时,应当保证资料的及时、准确、完整。

第十四条各单位在存储工程资料时,应当严格按照资料管理制度进行分类、整理和保管。

第十五条各单位在存储和传递工程资料时,应当注意保密工作,不得将涉密资料泄露给无关单位和个人。

第四章工程资料的审查和审批第十六条为了确保工程资料的准确和有效,各单位应当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审批机制。

第十七条各单位在接收到相关资料时,应当进行审查,确保其符合规定的要求和标准。

第十八条各单位在对资料进行审查时,应当保证审查结果的真实和客观,并及时反馈意见。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程资料管理,提高建筑工程资料利用率,保障建筑工程质量,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适用范围:建筑工程的资料管理,包括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阶段及建筑工程竣工后的资料管理。

第三条建筑工程资料管理应遵守保密原则,严格控制资料的获取、使用和传播。

第四条建筑工程资料管理应根据工程特点,在资料管理的各阶段制定具体的管理措施。

第五条建筑工程资料管理应当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执行。

第二章资料分类与管理第六条建筑工程资料应按照以下分类方式进行管理:(一)施工图纸:包括建筑、结构、暖通、给排水、电气及其他专业的图纸。

(二)设计文件: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

(三)技术标准和规范:包括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等。

(四)工程说明和施工方案:包括承包方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等文件。

(五)技术资料:包括建筑材料、设备、施工工艺等相关资料。

(六)竣工验收资料:包括竣工验收图纸、施工记录、竣工报告等。

第七条建筑工程资料应当按照工程阶段和文件类型进行分类,采取分类存档,建立分类目录。

第八条建筑工程资料应当按照规定时间戳制度进行归档,建立档案借阅制度和档案销毁制度。

第三章资料获取和使用第九条获取建筑工程资料应遵守以下原则:(一)有合法权利获取的,可以采取购买、借阅等方式获取资料。

(二)涉及商业机密的,应当获得权利人书面同意后获取资料。

(三)涉及国家秘密的,应当按照国家保密法规的有关规定获取资料。

第十条使用建筑工程资料应遵守以下原则:(一)不得随意更改图纸和文件内容。

(二)不得随意对已验收的资料进行修改。

(三)不得将资料泄露给非相关人员。

第十一条使用建筑工程资料应遵守版权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尊重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资料传送和备份第十二条建筑工程资料传送应采取以下措施:(一)采用专业文件传送软件或者方式进行传送。

(二)传送前应对文件进行加密,保证传送过程中不被泄露。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一、引言建筑工程是现代社会发展的重要产物,工程资料的管理对于工程的质量和进度具有重要影响。

为了规范建筑工程资料的管理工作,提高工程管理水平,制定本《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二、资料管理的目的和原则1. 目的建立科学的工程资料管理机制,保证工程所需资料的及时、准确和完整,提高施工效率和质量。

2. 原则(1)规范性原则:建筑工程资料管理需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2)科学性原则:资料管理应基于科学的方法和工具,结合信息化技术,提高管理效率和准确性;(3)综合性原则:资料管理应全面考虑各个环节的需求和关联性,形成闭环管理;(4)安全性原则:建立完善的资料备份和防护措施,确保资料安全可靠;(5)便利性原则:提供便捷的资料检索和查询方式,方便各个参与方获取所需资料。

三、资料分类与编号1. 资料分类(1)施工图纸资料:包括设计图纸、施工图纸等;(2)合同文件资料:包括合同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3)施工记录资料:包括工程日志、施工报告、售后记录等;(4)验收资料:包括验收报告、合格证书等;(5)质量检测资料:包括检测报告、质量追溯记录等;(6)材料报验资料:包括材料检测报告、出厂合格证明等。

2. 资料编号(1)图纸资料:按照工程名称、项目编号、图纸类别、图纸序号进行编号;(2)合同文件资料:按照合同编号、文件名称和版本号进行编号;(3)其他资料:按照资料类别、资料名称、版本号进行编号。

四、资料的收集、传递与保存1. 资料收集(1)图纸资料:由设计单位提供,施工单位进行验收;(2)合同文件资料:由招标单位或业主提供,供各方核对和存档;(3)施工记录资料:施工单位按照规定生成并存档;(4)验收资料:由施工单位负责编制并报送给业主或相关部门;(5)质量检测资料:由检测单位按照规定生成并存档;(6)材料报验资料:由供应商提供,并由施工单位进行验收和存档。

2. 资料传递(1)内部传递:各责任单位间应及时传递所需资料,确保施工顺利进行;(2)外部传递:向业主、监理等相关单位提供必要的资料,满足验收和监督要求。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2017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2017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2017一、前言本规程是为了规范建筑工程项目资料的管理工作,加强建筑工程项目的文件资料的整理、归档和保存,以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及时性,保证建筑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本规程。

二、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所有建筑工程项目资料的管理工作。

三、资料管理责任1.项目经理负责建筑工程项目资料的管理工作,必须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2.项目负责人配合项目经理,负责协调资料的整理、归档和保存工作;3.各专业技术人员须按照规程要求将相关资料及时交接给资料管理员,并提供准确的资料信息。

四、资料整理与归档1.项目经理下发文件编号,对各项文件进行统一命名,并制定资料归档表;2.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文件编号和资料归档表归档资料,确保文件资料完整即时。

五、资料保存与借阅1.资料管理员按照规定将归档的文件资料妥善保存在指定位置;2.凡需要借阅文件资料的人员,必须填写借阅申请表,并经资料管理员审核同意后方可借阅;3.借阅期限为不超过7天,逾期需归还,并填写归还单。

六、资料保密1.所有文件资料都属于公司机密,未经许可不得随意拷贝和传播;2.项目经理及相关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对涉及公司利益和商业机密的文件资料保密工作;3.凡违反保密制度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七、资料销毁1.文件资料存档期限为5年,过期后需要进行销毁;2.资料管理员应按照规定进行文件资料的销毁,并建立相应的销毁记录。

八、附则1.本规程自颁布之日起执行;2.对于不符合本规程要求的行为,将进行责任追究;3.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归建筑工程项目方所有。

以上规程自2017年起生效。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2.1中规定的类 别和形成时间顺序编号。
4.3.5 工程资料的编号应及时填写,专用表格的编 号应填写在表格右上角的编号栏中;非专用表格 应在资料右上角的适当位置注明资料编号。
4.4工程资料收集、整理、组卷 4.4.1 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与组卷应符合下列规定: (1)工程准备阶段文件和工程竣工文件应由建设单 位负责收集、整理与组卷. (2)监理资料应由监理单位负责收集、整理与组卷。 (3)施工资料应由施工单位负责收集、整理与组卷。 (4)竣工图应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也可委托其它单 位。
(1 )工程资料管理应制度健全、岗位责任明 确,并应纳入工程建设管理的各个环节和各级相 关人员的职责范围;
( 2 )工程资料的套数、费用、移交时间应在 合同中明确;
(3) 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组卷、移交及 归档应及时。(根据地方规定及合同要求)
3.0.3 工程资料的形成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工程资料形成单位应对资料内容的真实性、 完整性、有效性负责;由多方形成的资料,应各负 其责; (2) 工程资料的填写、编制、审核、审批、签 认应及时进行,其内容应符合相关规定; (3) 工程资料不得随意修改;当需修改时,应 实行划改,并由划改人签署; (4) 工程资料的、图表、印章应清晰.
3.0.4 工程资料应为原件;当为复印件时,提供单位 应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印章,并应有经办人签字 及日期.提供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3.0.5 工程资料应内容完整、结论明确、签认手续 齐全。 3.0.6 工程资料宜按本规程附录A图A.1.1中主要步 骤形成。 3.0.7 工程资料宜采用信息化技术进行辅助管理。
(6)工程资料组卷内容宜符合本规程附录A中表 A.2.1的规定。
(7)工程资料组卷应编制封面、卷内目录及备考表, 其格式及填写要求可按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文 件归档整理规范》GB/T 50328的有关规定执行。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编号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编号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编号一、引言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是为了规范建筑工程项目中的资料管理工作,确保资料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可靠性,方便项目参与方进行工作协调和监督管理。

本规程适用于各类建筑工程项目,包括土建工程、装饰工程、机电工程等。

二、资料管理责任1. 项目经理负责建筑工程资料管理的总体工作,包括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传递等。

2. 各专业工程师负责自己专业的资料管理工作,确保资料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3. 资料管理员负责建筑工程项目的资料管理工作,包括建立资料管理制度、管理资料库、维护资料安全等。

三、资料管理流程1. 资料收集建筑工程项目的各类资料包括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图纸变更通知、合同文件、工程量清单等,资料管理员要及时向相关人员索取,并进行登记和归档。

2. 资料整理收集到的资料需要进行整理分类,确保每份资料都有清晰的标识和编号,方便后续查找和管理。

资料管理员要制定整理规范,如资料装订方式、文件夹标签的设置等。

3. 资料归档整理好的资料要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归档,建立资料库,确保资料的安全和完整性。

归档时要记录资料的存放位置,方便后续查找和借阅。

4. 资料传递在建筑工程项目中,各个参与方之间需要相互传递资料,如设计单位向监理单位提交设计文件、监理单位向施工单位提交检查报告等。

资料传递要有明确的流程和记录,确保资料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四、资料管理制度1. 建立资料管理制度是规范资料管理工作的基础,要明确各类资料的管理要求和流程。

制度中要包括资料管理的责任分工、资料的分类和编号规则、归档和传递的要求等。

2. 资料管理制度要定期进行评估和更新,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确保制度的适用性和有效性。

五、资料安全管理1. 资料管理员要负责资料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资料不被丢失、损坏或泄露。

可以采取物理和电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资料的存储和备份,同时设置权限和密码保护,防止未授权人员访问和修改资料。

2. 资料管理员要定期进行资料的检查和维护,发现问题要及时修复和处理,确保资料的可靠性和完整性。

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一、概述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是指建筑工程在从设计阶段到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维过程中产生的所有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分类、存储、保管、利用、传递等全过程的管理。

建筑工程技术资料是指与建筑工程相关的所有技术性文件、图纸、规范、标准、报表、检测结果、设备清单、设计文件、施工图等非财务性、非处置性的管理资料。

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的目的是推进信息化建设,提高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保障技术安全和工程质量,为后期的运维和管理提供完整、准确、可靠的工程技术资料。

二、管理职责1.项目管理人员根据工程项目的施工、竣工验收等各个阶段的进展情况,落实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分类、存储、保管、利用、传递等各个环节的管理与协调工作。

2.资料管理人员负责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工作,按照规定收集、整理、分类、存储、保管、利用、传递等各项管理任务。

3.实施单位负责实施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和要求。

4.技术人员负责各个阶段产生的技术资料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的检测和审查工作,确保资料的质量和真实性。

三、收集与整理建筑工程在不同阶段会产生不同形式的技术资料,如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检测结果、验收报告等等。

按照项目时间进度和资料的重要性,应分类收集和整理。

设立资料科目、科目编号和资料维护制度,完整记录每一份资料内容等。

四、分类与存储根据资料不同的形式和存储介质,把技术资料按照不同的类别进行分类,如按照工程范围、专业分类、时间顺序、工作卷宗等。

针对不同类别应制定存储方式和规范文件。

五、保管建筑工程技术资料除了成为工程建设管理的重要依据,也是后期运维和管理的基础,因此资料的保管工作尤为重要。

对于机密、重要等资料,可以设立专门的存储设施,实行严格的保密措施。

每种形式的技术资料都应制定详细的保管制度,如防潮、防火、防盗、灾害预防等要求。

六、利用与传递建筑工程技术资料主要用于工程监理、施工监理、竣工验收、消防验收、设备维护、工程备案、科研开发及投标、竞争性谈判等过程中的需要。

建筑工程安全资料管理规程gb

建筑工程安全资料管理规程gb

建筑工程安全资料管理规程gb 第一条定义建筑工程安全资料是指涉及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各类文件、记录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检查记录、事故调查报告、培训资料等。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所有建筑工程项目的安全资料管理,包括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各方。

第三条安全资料管理的基本原则1. 文件齐备性原则:各方应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完备而准确地编制和保存建筑工程安全资料。

2. 数据安全原则:安全资料应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保存和保护,防止遗失、泄露、损毁或篡改。

3. 时效性原则:各方应及时更新和归档安全资料,并根据需要提供给相关人员进行查阅和使用。

第四条安全资料的内容和格式1.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职责分工、危险源辨识与评估、安全教育培训、事故应急预案等内容。

格式应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2. 安全检查记录:包括定期、不定期的安全巡查、自查、监督检查等记录,详细记录检查时间、地点、人员、问题和整改情况等。

3. 事故调查报告:对发生的事故进行详细调查分析,记录事故发生原因、责任人、损失情况及建议的预防措施等。

4. 培训资料:包括安全培训课件、培训记录、考核成绩等,内容应与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相关。

第五条安全资料的保存与归档1. 纸质文件的保存:安全资料的纸质文件应存放在防火、防潮、防虫的专用文件柜或保险柜内,按照文件的种类和日期排序存放,并定期检查保存环境。

2. 电子档案的保存:安全资料的电子文件应备份保存,存储介质应选择稳定可靠的设备,并采取措施保护资料的完整性和机密性。

3. 安全资料的归档:安全资料按照规定的归档期限进行归档,定期清理和整理已归档的资料,确保文件的整洁有序。

第六条安全资料的使用和传递1. 安全资料的查阅:相关人员有安全资料查阅需求时,应提出申请,并经过审批后方可查阅,查阅记录应详细记录。

2. 安全资料的传递:安全资料的传递应确保内容的完整和准确,使用时应注意保密,防止泄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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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砖 ( 砌块 )出厂合格证或检验报告 31 、混凝土外加剂 (及其它材料 )产品合格证、出在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汇总表 32 、混凝土外加剂产品合格证、出在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 33 、预应力孔道灌浆用外加剂产品合格证及进场复验报告 34 、粉煤灰合格证书及进场复验报告 35 、砂、石料进场复试报告 36 、防水和保温材料合格证、复试报告汇总表 37 、各种防水材料和保温材料合格证、复试报告 38 、 (其它 )建筑材料合格证、复试报告汇总表 39 、饰面板(砖)产品合格证、复验报告 40 、吊顶、隔墙龙骨产品合格证 41 、隔墙墙板以及吊顶、隔墙龙骨产品合格证 42 、人造木板合格证、甲醛含量复验报告 43 、玻璃产品合格证、性能检测报告 44 、室内用大理石、花岗石、墙地砖及其它无机非金属材料放射性检测报告、天然花岗岩放射性复验 报告 45 、涂料产品合格证、性能检测报告 46 、裱糊用壁纸、墙布产品合格证、性能检测报告 47 、软包面料、内衬产品合格证、性能检测报告 48 、地面材料产品合格、性能检测报告 49 、施工试验报告及见证检测报告 TJ2。4 50 、混凝土试块试压报告汇总表 51 、混凝土试块试验报告(含结构实体同条件养护试块) 52 、抗渗混凝土试块抗渗试验报告 53 、用于装配式结构拼缝、接头处混凝土强度试验报告 54 、特种混凝土试块试验报告 55 、混 凝 土 强 度 评 定 56 、结 构 实 体 混 凝 土 强 度 评 定 57 、砂浆强度汇总评定表 58 、砂浆试块试验报告 59 、预应力灌浆用水泥浆试块试验报告 60 、特种砂浆试块试验报告 61 、钢筋连接试验报告、焊条 (剂) 合格证汇总表
95 、结构实体检测报告(无同条件养护试件或不合格时) 96 、工程质量事故及事故调查处理资料 97 、新材料、新工艺施工记录 98 、土建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 TJ3 99 、屋顶泼水、淋水、蓄水试验记录 100 、地下室放水效果检查记录 101 、厕所、厨房、阳台等有放水要求的地面泼水、蓄水试验记录 102 、建筑物垂直度、标高、全高测量记录 103 、烟气 (风 )道工程检查验收记录 104 、幕墙及外窗气密性、水密性、耐风压检测报告 105 、建筑物沉降观测记录 106 、节能、保温检测报告 107 、室内环境检测报告 108 、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TJ4 109 、质量验收总表部分 110 、单位 (子单位 )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62 、钢筋连接试验报告、焊条 (剂) 合格证 63 、预应力钢丝镦头强度试验报告 64 、后置埋件现场位拨试验报告 65 、土壤试验记录汇总表 66 、土壤试验报告 67 、地表土壤氡浓度检测报告 68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统表 69 、钢筋工程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70 、预应力钢筋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71 、地下防水转角处、变形缝、穿墙管道、后浇带、埋设件、施工缝等细部做法隐蔽验收记录 72 、穿墙管止水环与主管或翼环与套管隐蔽验收记录 73 、地下连续墙的槽段接缝及墙体与内衬结构接缝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74 、屋面天沟、檐口、檐沟、水落口、泛水、变形缝和伸出屋面管道的防水构造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75 、抹灰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76 、门窗预埋件和锚固件的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77 、门窗隐蔽部位的防腐、填嵌处理隐蔽验收记录 78 、吊顶工程隐验收记录 79 、轻质隔墙工程隐蔽验收记录 80 、饰面板(砖)工程隐蔽验收记录 81 、护栏与预埋件的连接节点、预埋件隐蔽验收记录 82 、施工记录 83 、施工日志 84 、现场施工预应力记录 85 、地基验槽记录和地基处理记录 86 、预制构件、预拌混凝土合格证 87 、混凝土(其它)构件合格证汇总表 88 、混凝土构件合格证 89 、混凝土构件结构性能检验报告 90 、预拌混凝土合格证及试块强度报告 91 、门窗产品合格证及复验报告 92 、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检验及抽样检测资料 93 、钢筋保护层厚度实测表 94 、地基基础工程检测报告
121 、土方开挖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TJ 统表 2
122 、土方开挖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23 、土方回填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TJ 统表 2
124 、土方回填分项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25 、基坑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TJ 统表 1
建筑工程资
一、 土建部分: (一)、施工、技术管理资料 TJ1 2 、工程概况 3 、工程项目施工管理人员名单 4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5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批表 6 、技术交底记录 7 、开工报告 8 、工程竣工报告 9 、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 10 、特种混凝土和砂浆配合比通知单 11 、施工招标文件 12 、工程总承包合同及分包合同 13 、工程预(决)算书 (二)、工程质量控制资料 TJ2 15 、图纸会审、设计会审、洽商记录汇兑表 16 、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17 、设计交底记录 18 、工程定位测量、放线验收记录 19 、原材料出厂合格证书及进场检(试)验报告 20 、钢材合格证和复试报告汇总表 21 、钢筋合格证、复试报告 22 、预应力钢筋进场复试报告、合格证 23 、预应力锚具、夹具和连接器合格证及静载锚固性能复试报告 24 、金属螺旋管进场复验及合格证书 25 、其它钢材合格证、复试报告 26 、水泥出厂合格证、复试报告汇总表 27 、水泥出厂合格证、复试报告 28 、预应力孔道灌浆水泥进场复验报告及合格证 29 、砖 ( 砌块 )出厂合格证或检验报告汇总表
114 、单位 (子单位 )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
115 、单位 (子单位 )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
116 、 分部 ( 子分部 )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统表 1
117 、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统表 2
118 、地基基础分部
119 、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120 、土方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TJ 统表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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