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3.5施工单位职责3.5.1应负责施工资料的管理工作,实行技术负责人负责制,逐级建立健全施工资料管理岗位责任制。
3.5.2营负责汇总各分包单位编制的施工资料,分包单位应负责其分包范围内施工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并对施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
3.5.3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将工程的施工资料整理、汇总完成。
3.5.4应负责编制两套施工资料,其中一交建设单位一套,自行保存一套。
4.3施工资料管理4.3.1施工资料应实行报验、报审管理。
施工过程中形成的资料应按报验、报审程序,通过相关施工单位审核后,方可报建设(监理)单位。
4.3.2施工资料的报验、报审应有时限性。
工程相关各单位宜在合同中约定报验、报审资料的申报时间及审批时间,并约定应承担的责任。
当无约定时,施工资料的申报、审批不得影响正常施工。
4.3.3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应在于分包单位签订施工合同中明确施工资料的一交套数、移交时间、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等。
分包工程完工后,应将有关施工资料按约定移交。
4.3.4施工技术资料管理流程:4.3.5施工物资资料管理流程4.3.6施工质量验收资料管理流程一、检验批质量验收流程二、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流程三、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流程四、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流程4.3.7工程验收资料管理流程5、工程资料分类与编号5.1分类原则5.1.1工程资料应按照收集、整理单位和资料类别的不同进行分类。
5.1.2施工资料分类应根据类别和专业系统划分。
5.1.3工程资料的分类、整理参考表5.1《工程资料分类表》5.1.4施工过程中工程资料的分类、整理和保存除执行本规程规定外,尚应执行国家及行业现行法律、法规、。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XJJ036— 2007)简介一、规程介绍建筑工程资料,是反映建设工程从立项、勘察设计、施工建设到竣工验收,以及监理、检验检测、质量验收等全过程中各环节的基本数据、测试结果的原始记录,是工程质量的客观见证;也是评价工程建设过程中各方责任主体遵守法律、法规和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工程建设规范情况的真实记载。
为了使我区工程资料的编制和管理更加规范化、标准化,进一步明确各相关方的责任、义务,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厅《关于印发2006年自治区第一批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制计划的通知》要求,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编制了这部《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以下简称《规程》)。
本规程编制的目的和原则是:规范行为、落实责任、过程控制、简便易行,适应信息化管理。
本规程规范了建筑工程参建各方对工程资料编制、管理应承担的责任与义务;明确了建筑工程质量控制资料的各个主要环节,规定了工程资料著录填写、收集整理、立卷归档等方面的工作标准要求共十三章;附录部分收录了建筑工程资料(文件)归档组卷目录及保管期限,施工阶段工程资料收集整理范围及目录,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划分。
为使工程资料用表统一,实现填写标准化和便于计算机录入与管理,编制组收集整理了常用的工程资料配套用表表式,供建筑工程执行本规程时参照使用。
二、监理资料的有关要求1.监理单位的资料管理《规程》3.4 监理单位的资料管理3.4.1 监理单位应建立健全工程监理档案资料管理制度,并对派出的项目监理机构监理资料的形成、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进行指导、检查。
3.4.2 监理机构应做好项目监理记录的收集、整理工作,以保证工程监理资料的完整、准确并符合有关要求。
3.4.3 监理机构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应及时编制监理月报、专项监理报告、监理工地会议纪要等监理文件,并按规定报送有关单位和存档。
3.4.4 监理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工程施工中应由监理机构和人员签认的各类资料组织验证并签署意见,不得于事后补办、补签。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总监理工程师
鬃
鬃
项目技术 负责人
鬃?
内容
①质量例会制度②月评比及奖罚制度③三检及交接 检制度④质量与经济挂钩制度
①岗位责任制②设计交底会制度③技术交底制④挂 牌制度
现场电工、焊工、防水工、测量工、砼工、钢筋工 、木工、起重工、架子工等主要专业工种操作上岗
证书齐全,符合市建委要求
分包方资质等级满足施工要求,总包对分包单位制 定管理制度可行
C5
C6
C7
工 施施施施施施施
程 工工工工工工工
管 管技测物记试质
理 与 验
理 资
术 资
量 记
资 资
录
验 记
量 验
收 料料录料
录收
资
记
料
录
7. 专业分类图框
施工资料
建筑与结 构专业
C1~ C7
建筑给排 水及采暖 工程
C1~ C7
建筑电气 通风与空 电梯工程 工 程 调工程
C1~ C7 C1~ C7 C1~C7
编号
验槽日期
④~⑥轴、E~F轴
01-C5-001 鬃.鬃.鬃
依据:
施工图纸(施工图纸号 设计变更/洽商(编号
结施4、勘察报告
) )及有关规范、规程。
验槽内容:
1、基槽开挖至勘探报告第 2、基底绝对高程和相对标高 3、土质情况 亚粘土
(附: √ 有
3 层,持力层为3 7.46m
无钎探记录及钎探点平面布置图
3.施工资料管理的同步性要求 施工资料是反映建筑工程实体质量、
过程管理的核心部分,同时工程资料 完整、齐全又是工程竣工验收的必备 条件,因此规定施工资料整理、汇总 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完成。
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是为了加强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工程建设水平,确保工程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制定的。
本规程适用于全国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的施工技术资料管理。
一、编制目的及原则编制本规程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工程建设水平,确保工程质量,体现工程资料是工程质量形成、验收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
遵循的原则有:依法行政、科学管理、规范操作、确保质量。
二、管理职责1. 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施工资料的管理工作,对施工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2. 设计单位:负责提供设计文件、图纸等技术资料,并对施工资料的合理性、可行性进行审核。
3. 监理单位:负责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对施工资料的合规性、规范性进行审查。
4. 施工单位:负责施工资料的编制、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对施工资料的准确性、完整性、合规性负责。
5. 检测单位:负责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测,对检测结果及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三、施工资料管理1. 施工资料应以工程合同文件、审批文件、标准、规范和设计文件为依据。
2. 参建单位应将工程施工资料的形成和积累纳入工程施工管理的各个环节和有关人员的职责范围。
3. 未实行监理的建筑工程,建设单位相关人员应履行本规程涉及的监理职责。
4. 施工资料应随工程进度及时填写、收集、整理,并按本规程要求分类组卷。
内容应真实可靠、准确、齐全,字迹清楚,且参建各方应按规定进行签字、盖章。
5. 施工资料应实行分级管理,由建设、监理、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对本单位施工资料进行全过程管理。
建设过程中施工资料的编制、收集、整理、审核工作应有专人负责,并按规定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该项工作。
6. 施工资料的编制、收集和整理应采用计算机管理,计算机管理软件所采用的数据格式应符合相关要求,软件功能应经过评审并符合本规程的要求。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最新版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最新版第一章总则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是为了规范建筑工程项目中的相关资料管理行为,提高工程管理效率和质量,保证工程的安全和可持续发展。
本规程适用于各类建筑工程项目。
第二章资料管理责任建筑工程项目的资料管理责任应由项目负责人承担,具体责任划分如下:1. 项目负责人需制定详细的资料管理计划,并确保其执行;2. 项目负责人应指定专人负责资料管理工作,并提供必要的技术培训;3. 资料管理员应保管和整理项目相关的合同、图纸、文件、报告等资料,并确保其完整和准确;4. 相关人员应按规定流程提交资料,并确保提交的资料符合规范和要求;5. 项目负责人需进行定期检查和审核,确保资料管理工作的有效性。
第三章资料管理流程建筑工程项目的资料管理应按照以下流程进行:1. 资料采集:项目启动后,相关人员需及时、准确地采集相关资料,并进行归档;2. 资料整理:资料管理员应对采集到的资料进行分类、编号和归档,并维护资料目录;3. 资料备份:资料管理员应制定备份计划,定期对已归档的资料进行备份,并妥善保存备份数据;4. 资料传递:资料管理员需确保项目相关人员之间的资料传递畅通,采用安全可靠的方式进行传递;5. 资料销毁:对于已过期或无效的资料,资料管理员应及时进行销毁,并做好相应记录。
第四章资料管理要求1. 资料的完整性:所有与建筑工程项目相关的资料应完整,并按照规定归档保存;2. 资料的准确性:所有提交的资料应准确无误,确保信息的真实、完整和可靠;3. 资料的保密性:涉及项目机密或敏感信息的资料应进行严格保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4. 资料的可追溯性:所有资料应能够追溯到原始来源,以保证其可信度和可靠性;5. 资料的备份与恢复:资料管理员需定期进行资料备份,并确保备份数据的可靠性和完整性;6. 资料的传递与交流:资料的传递应采用安全可靠的方式,确保信息的准确和及时。
第五章资料管理评估为了保证建筑工程项目的资料管理工作质量和效果,应定期进行资料管理评估。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XJJ036— 2007)简介一、规程介绍建筑工程资料,是反映建设工程从立项、勘察设计、施工建设到竣工验收,以及监理、检验检测、质量验收等全过程中各环节的基本数据、测试结果的原始记录,是工程质量的客观见证;也是评价工程建设过程中各方责任主体遵守法律、法规和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工程建设规范情况的真实记载。
为了使我区工程资料的编制和管理更加规范化、标准化,进一步明确各相关方的责任、义务,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厅《关于印发2006年自治区第一批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制计划的通知》要求,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编制了这部《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以下简称《规程》)。
本规程编制的目的和原则是:规范行为、落实责任、过程控制、简便易行,适应信息化管理。
本规程规范了建筑工程参建各方对工程资料编制、管理应承担的责任与义务;明确了建筑工程质量控制资料的各个主要环节,规定了工程资料著录填写、收集整理、立卷归档等方面的工作标准要求共十三章;附录部分收录了建筑工程资料(文件)归档组卷目录及保管期限,施工阶段工程资料收集整理范围及目录,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划分。
为使工程资料用表统一,实现填写标准化和便于计算机录入与管理,编制组收集整理了常用的工程资料配套用表表式,供建筑工程执行本规程时参照使用。
二、监理资料的有关要求1.监理单位的资料管理《规程》3.4 监理单位的资料管理3.4.1 监理单位应建立健全工程监理档案资料管理制度,并对派出的项目监理机构监理资料的形成、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进行指导、检查。
3.4.2 监理机构应做好项目监理记录的收集、整理工作,以保证工程监理资料的完整、准确并符合有关要求。
3.4.3 监理机构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应及时编制监理月报、专项监理报告、监理工地会议纪要等监理文件,并按规定报送有关单位和存档。
13.4.4 监理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工程施工中应由监理机构和人员签认的各类资料组织验证并签署意见,不得于事后补办、补签。
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的管理,提高建筑工程管理水平,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建筑工程项目的技术资料管理。
第三条建筑工程技术资料是指与建筑工程有关的技术文件、图纸、设计说明、计算书、施工方案以及工程监理记录等资料。
第四条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规范性、科学性、权威性、综合性和实用性。
第五条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的管理目标是确保技术资料的准确、完整、及时、安全地记录、更新、存储和传递。
第六条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的责任主体是项目部或建设单位。
第二章技术资料的编制与审核第七条建筑工程技术资料应按照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进行编制,确保技术资料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第八条技术资料的编制应有专业资质和相关经验的人员进行,确保技术资料的质量。
编制人员应在有关部门进行统一的资格认证。
第九条技术资料编制前,应进行充分的论证和专家评审,确保技术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第十条技术资料编制完成后,应进行内部审核和专业审核,确保技术资料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第十一条技术资料编制审查必须按照程序进行,不得随意改动和遗漏。
第三章技术资料的存储与更新第十二条建筑工程技术资料应保存在专门的技术资料室或者电子档案库中,确保安全和方便查阅。
第十三条技术资料的分类存储和归档应按照统一的标准进行,便于查找和利用。
第十四条技术资料的保存期限应根据法律法规和工程实际需要进行确定,到期后可进行归档或者销毁。
第十五条技术资料的更新应及时进行,对于已经过时或者失效的资料应进行淘汰处理。
第十六条技术资料的更新应有专人负责,并严格按照程序和要求进行。
第四章技术资料的传递与利用第十七条技术资料的传递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确保准确和可靠。
第十八条技术资料的传递接收应有明确的记录,包括传递时间、传递人员和接收人员等信息。
第十九条技术资料的利用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不得用于其他用途或者泄露给非相关人员。
第二十条技术资料的利用应遵循保密原则,确保技术资料的安全。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3)监理抽查资料
1、如有怀疑时,随时进行抽检。 2、不合格项的处置记录
3、质量事故的处理资料
4、监理旁站记录 5、见证取样备案文件—取样原则、方式、应做 的试验、抽检的总数、见证次数等。
二、施工管理资料(施工单位)
1)施工管理资料 1、施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C1-1) 报总监审查批复结论 2、企业资质证书及相关专业人员岗位证书 报监理单位审核 3、有见证取样和送检管理资料 施工试验计划 见证记录(见附表F)
6)钢筋
1、场外加工(指加工厂) 加工厂保存进场原件质量证明、复试报告、接头连接试验报告,并保证可 追溯性,向施工使用单位提供(半成品钢筋出厂合格证)(表C4-5)使用方进 行进场外观检查,如怀疑或有其它约定可进行力学性能和工艺性能的抽样复试
7)混凝土资料的分级管理
1、商品混凝土需提供如下资料: 混凝土合比通知单(表C6-10) 混凝土运输单(表C5-9) 出厂合格证(表C4-8)32天内提供 混凝土氯化物和碱总量计算书 2、施工单位应形成的资料 混凝土浇灌申请书(表C5-8) 混凝土抗压强度报告(表C6-11)现场检验 抗渗试验报告(表C6-13)现场检验 混凝土试块温、湿度统计,评定记录(表C6-12)现场 收集和整理的混凝土出厂合格证、运输单
9、进口材料的要求
1、商检证明(国家认证委员会公布的强制性认证3C产品 除外) 2、中文版的质量证明文件 3、性能检验报告 4、中文版的安全、维修、使用、试验要求等技 术文件 以上物资资料应实行分级管理: 1、供应单位或加工单位应对提供的原材质量证 明文件负责。 2、施工单位应收集、整理并保存对方提供的质量证明文 件,并认真对进厂后的材料按要求进行复试,并保存 资料,各单位应对各自范围内工程资料的汇集、整理 结果负责,并保证资料的可追溯性。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目录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3.1一般规定3.2建设单位3.3监理单位3.4施工单位3.5城建档案馆3.6其他4工程资料分类4.1分类要求4.2分类原则4.3施工资料编号5基本建设程序资料(A)5.1决策立项阶段文件(A1)5.2建设用地、征地、拆迁文件(A2)5.3勘察、设计文件(A3)5.4招投标文件(A4)5.5工程质量监督文件(A5)5.6开工审批文件(A6)5.7财务文件(A7)5.8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文件(A8)6监理资料(B)6.1承包单位工作用表(B1)6.2监理单位工作用表(B2)6.3各方通用表(B3)7施工资料7.1施工管理资料(C1)7.2施工技术资料(C2)7.3工程测量记录(C3)7.4进场物料质量检验资料(C4)7.5施工记录(C5)7.6施工试验资料(C6)7.7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抽查)记录(C7)7.8施工验收资料(C8)7.9其他文件(C9)8竣工图及其他归档资料(D)8.1综合竣工图(D1)8.2专业竣工图(D2)8.3声像、微缩、电子档案(D3)8.4其他文件(D4)9工程资料立卷与移交9.1工程文件归档范围9.2归档文件的质量要求9.3立卷的原则和方法9.4卷内文件的排列9.5案卷的编目9.6案卷装订9.7卷盒、卷夹、案卷脊背9.8工程文件的归档9.9工程档案的验收与移交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1总则1.1为了统一和规范新疆建筑工程资料的管理工作,实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编报工程资料的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现行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范,给合新疆工程建设的具体情况,制定本规程。
1.2本规程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和建筑设备安装、装饰装修工程。
凡在本区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开发)、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均应执行本规程。
1.3工程资料是指在整个建设项目从立项审批到建成投产(使用)的全过程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文件,包括建设项目的调研、可行性研究、评估、决策、计划、勘察、设计、施工、调试、生产准备、竣工等活动中形成的文字资料、图纸、图表、计算资料、声像资料等形式与载体的文件资料。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程资料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率,保障工程安全,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建筑工程项目中的施工、监理、设计等相关单位,以及其他与建筑工程资料管理相关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工程资料是指与建筑工程实施和管理密切相关的一切文件、图纸、资料等。
第四条建设单位应当对工程资料进行分类、归档,建立完善的资料管理系统,明确资料编制、审查、审批、传递流程及责任。
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当加强对工程资料的保密工作,不得泄露工程资料给与工程无关的单位和个人。
第六条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单位及个人应当按照规定认真履行资料管理职责,确保工程资料的真实、完整和有效。
第二章工程资料的归档管理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工程性质和规模确定归档管理的范围和标准,对各类工程资料进行分类归档。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工程资料管理制度,包括资料档案分类、编制、审查、审批、归档、流转等各个环节。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规范的工程档案室,确保资料的安全、完整和便于查阅。
第十条设计单位应当将设计方案、图纸等相关资料按照规定归档,确保设计资料的完整和有效。
第十一条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资料进行审查,确保施工记录、验收报告等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第三章工程资料的存储和传递第十二条为了方便工程施工和管理,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工程资料存储和传递制度。
第十三条各单位在传递工程资料时,应当保证资料的及时、准确、完整。
第十四条各单位在存储工程资料时,应当严格按照资料管理制度进行分类、整理和保管。
第十五条各单位在存储和传递工程资料时,应当注意保密工作,不得将涉密资料泄露给无关单位和个人。
第四章工程资料的审查和审批第十六条为了确保工程资料的准确和有效,各单位应当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审批机制。
第十七条各单位在接收到相关资料时,应当进行审查,确保其符合规定的要求和标准。
第十八条各单位在对资料进行审查时,应当保证审查结果的真实和客观,并及时反馈意见。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程资料管理,提高建筑工程资料利用率,保障建筑工程质量,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适用范围:建筑工程的资料管理,包括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阶段及建筑工程竣工后的资料管理。
第三条建筑工程资料管理应遵守保密原则,严格控制资料的获取、使用和传播。
第四条建筑工程资料管理应根据工程特点,在资料管理的各阶段制定具体的管理措施。
第五条建筑工程资料管理应当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执行。
第二章资料分类与管理第六条建筑工程资料应按照以下分类方式进行管理:(一)施工图纸:包括建筑、结构、暖通、给排水、电气及其他专业的图纸。
(二)设计文件: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
(三)技术标准和规范:包括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等。
(四)工程说明和施工方案:包括承包方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等文件。
(五)技术资料:包括建筑材料、设备、施工工艺等相关资料。
(六)竣工验收资料:包括竣工验收图纸、施工记录、竣工报告等。
第七条建筑工程资料应当按照工程阶段和文件类型进行分类,采取分类存档,建立分类目录。
第八条建筑工程资料应当按照规定时间戳制度进行归档,建立档案借阅制度和档案销毁制度。
第三章资料获取和使用第九条获取建筑工程资料应遵守以下原则:(一)有合法权利获取的,可以采取购买、借阅等方式获取资料。
(二)涉及商业机密的,应当获得权利人书面同意后获取资料。
(三)涉及国家秘密的,应当按照国家保密法规的有关规定获取资料。
第十条使用建筑工程资料应遵守以下原则:(一)不得随意更改图纸和文件内容。
(二)不得随意对已验收的资料进行修改。
(三)不得将资料泄露给非相关人员。
第十一条使用建筑工程资料应遵守版权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尊重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资料传送和备份第十二条建筑工程资料传送应采取以下措施:(一)采用专业文件传送软件或者方式进行传送。
(二)传送前应对文件进行加密,保证传送过程中不被泄露。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一、引言建筑工程是现代社会发展的重要产物,工程资料的管理对于工程的质量和进度具有重要影响。
为了规范建筑工程资料的管理工作,提高工程管理水平,制定本《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二、资料管理的目的和原则1. 目的建立科学的工程资料管理机制,保证工程所需资料的及时、准确和完整,提高施工效率和质量。
2. 原则(1)规范性原则:建筑工程资料管理需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2)科学性原则:资料管理应基于科学的方法和工具,结合信息化技术,提高管理效率和准确性;(3)综合性原则:资料管理应全面考虑各个环节的需求和关联性,形成闭环管理;(4)安全性原则:建立完善的资料备份和防护措施,确保资料安全可靠;(5)便利性原则:提供便捷的资料检索和查询方式,方便各个参与方获取所需资料。
三、资料分类与编号1. 资料分类(1)施工图纸资料:包括设计图纸、施工图纸等;(2)合同文件资料:包括合同书、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3)施工记录资料:包括工程日志、施工报告、售后记录等;(4)验收资料:包括验收报告、合格证书等;(5)质量检测资料:包括检测报告、质量追溯记录等;(6)材料报验资料:包括材料检测报告、出厂合格证明等。
2. 资料编号(1)图纸资料:按照工程名称、项目编号、图纸类别、图纸序号进行编号;(2)合同文件资料:按照合同编号、文件名称和版本号进行编号;(3)其他资料:按照资料类别、资料名称、版本号进行编号。
四、资料的收集、传递与保存1. 资料收集(1)图纸资料:由设计单位提供,施工单位进行验收;(2)合同文件资料:由招标单位或业主提供,供各方核对和存档;(3)施工记录资料:施工单位按照规定生成并存档;(4)验收资料:由施工单位负责编制并报送给业主或相关部门;(5)质量检测资料:由检测单位按照规定生成并存档;(6)材料报验资料:由供应商提供,并由施工单位进行验收和存档。
2. 资料传递(1)内部传递:各责任单位间应及时传递所需资料,确保施工顺利进行;(2)外部传递:向业主、监理等相关单位提供必要的资料,满足验收和监督要求。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4.3.5 工程资料的编号应及时填写,专用表格的编 号应填写在表格右上角的编号栏中;非专用表格 应在资料右上角的适当位置注明资料编号。
4.4工程资料收集、整理、组卷 4.4.1 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与组卷应符合下列规定: (1)工程准备阶段文件和工程竣工文件应由建设单 位负责收集、整理与组卷. (2)监理资料应由监理单位负责收集、整理与组卷。 (3)施工资料应由施工单位负责收集、整理与组卷。 (4)竣工图应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也可委托其它单 位。
(1 )工程资料管理应制度健全、岗位责任明 确,并应纳入工程建设管理的各个环节和各级相 关人员的职责范围;
( 2 )工程资料的套数、费用、移交时间应在 合同中明确;
(3) 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组卷、移交及 归档应及时。(根据地方规定及合同要求)
3.0.3 工程资料的形成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工程资料形成单位应对资料内容的真实性、 完整性、有效性负责;由多方形成的资料,应各负 其责; (2) 工程资料的填写、编制、审核、审批、签 认应及时进行,其内容应符合相关规定; (3) 工程资料不得随意修改;当需修改时,应 实行划改,并由划改人签署; (4) 工程资料的、图表、印章应清晰.
3.0.4 工程资料应为原件;当为复印件时,提供单位 应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印章,并应有经办人签字 及日期.提供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3.0.5 工程资料应内容完整、结论明确、签认手续 齐全。 3.0.6 工程资料宜按本规程附录A图A.1.1中主要步 骤形成。 3.0.7 工程资料宜采用信息化技术进行辅助管理。
(6)工程资料组卷内容宜符合本规程附录A中表 A.2.1的规定。
(7)工程资料组卷应编制封面、卷内目录及备考表, 其格式及填写要求可按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文 件归档整理规范》GB/T 50328的有关规定执行。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编号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编号一、引言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是为了规范建筑工程项目中的资料管理工作,确保资料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可靠性,方便项目参与方进行工作协调和监督管理。
本规程适用于各类建筑工程项目,包括土建工程、装饰工程、机电工程等。
二、资料管理责任1. 项目经理负责建筑工程资料管理的总体工作,包括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传递等。
2. 各专业工程师负责自己专业的资料管理工作,确保资料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3. 资料管理员负责建筑工程项目的资料管理工作,包括建立资料管理制度、管理资料库、维护资料安全等。
三、资料管理流程1. 资料收集建筑工程项目的各类资料包括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图纸变更通知、合同文件、工程量清单等,资料管理员要及时向相关人员索取,并进行登记和归档。
2. 资料整理收集到的资料需要进行整理分类,确保每份资料都有清晰的标识和编号,方便后续查找和管理。
资料管理员要制定整理规范,如资料装订方式、文件夹标签的设置等。
3. 资料归档整理好的资料要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归档,建立资料库,确保资料的安全和完整性。
归档时要记录资料的存放位置,方便后续查找和借阅。
4. 资料传递在建筑工程项目中,各个参与方之间需要相互传递资料,如设计单位向监理单位提交设计文件、监理单位向施工单位提交检查报告等。
资料传递要有明确的流程和记录,确保资料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四、资料管理制度1. 建立资料管理制度是规范资料管理工作的基础,要明确各类资料的管理要求和流程。
制度中要包括资料管理的责任分工、资料的分类和编号规则、归档和传递的要求等。
2. 资料管理制度要定期进行评估和更新,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确保制度的适用性和有效性。
五、资料安全管理1. 资料管理员要负责资料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资料不被丢失、损坏或泄露。
可以采取物理和电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资料的存储和备份,同时设置权限和密码保护,防止未授权人员访问和修改资料。
2. 资料管理员要定期进行资料的检查和维护,发现问题要及时修复和处理,确保资料的可靠性和完整性。
建筑工程安全资料管理规程gb

建筑工程安全资料管理规程gb 第一条定义建筑工程安全资料是指涉及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各类文件、记录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检查记录、事故调查报告、培训资料等。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所有建筑工程项目的安全资料管理,包括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各方。
第三条安全资料管理的基本原则1. 文件齐备性原则:各方应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完备而准确地编制和保存建筑工程安全资料。
2. 数据安全原则:安全资料应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保存和保护,防止遗失、泄露、损毁或篡改。
3. 时效性原则:各方应及时更新和归档安全资料,并根据需要提供给相关人员进行查阅和使用。
第四条安全资料的内容和格式1.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职责分工、危险源辨识与评估、安全教育培训、事故应急预案等内容。
格式应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2. 安全检查记录:包括定期、不定期的安全巡查、自查、监督检查等记录,详细记录检查时间、地点、人员、问题和整改情况等。
3. 事故调查报告:对发生的事故进行详细调查分析,记录事故发生原因、责任人、损失情况及建议的预防措施等。
4. 培训资料:包括安全培训课件、培训记录、考核成绩等,内容应与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相关。
第五条安全资料的保存与归档1. 纸质文件的保存:安全资料的纸质文件应存放在防火、防潮、防虫的专用文件柜或保险柜内,按照文件的种类和日期排序存放,并定期检查保存环境。
2. 电子档案的保存:安全资料的电子文件应备份保存,存储介质应选择稳定可靠的设备,并采取措施保护资料的完整性和机密性。
3. 安全资料的归档:安全资料按照规定的归档期限进行归档,定期清理和整理已归档的资料,确保文件的整洁有序。
第六条安全资料的使用和传递1. 安全资料的查阅:相关人员有安全资料查阅需求时,应提出申请,并经过审批后方可查阅,查阅记录应详细记录。
2. 安全资料的传递:安全资料的传递应确保内容的完整和准确,使用时应注意保密,防止泄露。
DB11_T695-2009_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前言1、总則2、术语3、基本规定4、分类与编号5、基建文件6、监理资料7、施工资料7、1施工资料得形成7.施工管理资料7.施工技术资料7、施工测量资料7、施工物资资料7、施工记录资料7、7施工试脸资料7、8过程脸收资料7、9北京市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11/T695-2009工程竣工质量脸收资料8.竣工a编制9、编制组卷6、监理资料附录A工程讼料分类与归档保存表附录B工程划分与代号表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附录G附录H 目录101014141515161719191920212433•穴料菅理目录(此部分表格在软件中)建筑工程资料菅理用表(此部分表格在较伴中)工程档案案卷封面.0录、备考表与移支书(此部分表格在耿件中)…竣工图得改绘及折査工程许料案卷编制常用建筑材料进场复脸项a表37 37 37 37 43 46前言本规程为推荐性标准。
本规程施是根据北京市技术监督局(京硬益标发)〔2008]73号丸得要求•由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北 京市建设监理协舍及北京市城建档案馆舍同亦关施工、监理单位对北京市地方栋准《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DBJ-51 -2003)共同修订而辰。
农修订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调查研究,总结了北京市近几年来工稚许料管理得经脸,并充分考念了虔筑行业 施工管理得现状与发展■本寿••姑合实际.删緊就简、科学管理"碍指导原刘对斥规程进行了以下兀方面得住订。
第 -、原規程第三章“管理职责••修订为••基本規定",把对各方行为得管理转向对工稚資料本身得管體•便之更帕轩合 本规程得转性;第二.删除原规程第四拿••工程逢料管理••一幸.对其内容进疔修订后并入其她相关#节中;第三、原 规柱第十一章••验收与移交”中,“脸收”得娩念不明确•本规程将其修订为“移文归档”;第四、刪除原规程第十二 辛••计算机管理”一章,其內容修订后并入本规程第三章••基本规定八中;第五、对原规程中与当前管理不相适应得内 容进行修订.并补充浙得管理吳求。
DB11_T695-2009_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北京市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11/T695-2009目录前言 (2)1、总则 (3)2、术语 (4)3、基本规定 (4)4、分类与编号 (4)5、基建文件 (5)6、监理资料 (8)7、施工资料 (9)7.1 施工资料的形成 (9)7.2 施工管理资料 (13)7.3 施工技术资料 (13)7.4 施工测量资料 (14)7.5 施工物资资料 (14)7.6 施工记录资料 (15)7.7 施工试验资料 (16)7.8 过程验收资料 (18)7.9 工程竣工质量验收资料 (18)8、竣工图编制 (18)9、编制组卷 (19)6、监理资料 (20)附录A 工程资料分类与归档保存表 (22)附录B 工程划分与代号表 (38)附录C 资料管理目录(此部分表格在软件中) (43)附录D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用表(此部分表格在软件中) (43)附录E 工程档案案卷封面、目录、备考表与移交书(此部分表格在软件中) (43)附录F 竣工图的改绘及折叠 (43)附录G 工程资料案卷编制 (50)附录H 常用建筑材料进场复验项目表 (53)引用标准名录 (69)本规程用词说明 (70)条文说明 (71)前言本规程为推荐性标准。
本规程是根据北京市技术监督局(京质监标发)[2008]73号文的要求,由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北京市建设监理协会及北京市城建档案馆会同有关施工、监理单位对北京市地方标准《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51-2003)共同修订而成。
在修订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调查研究,总结了北京市近几年来工程资料管理的经验,并充分考虑了建筑行业施工管理的现状和发展,本着“结合实际、删繁就简、科学管理”的指导原则对原规程进行了以下几方面的修订。
第一、原规程第三章“管理职责”修订为“基本规定”,把对各方行为的管理转向对工程资料本身的管理,使之更加符合本规程的特性;第二、删除原规程第四章“工程资料管理”一章,对其内容进行修订后并入其他相关章节中;第三、原规程第十一章“验收与移交”中,“验收”的概念不明确,本规程将其修订为“移交归档”;第四、删除原规程第十二章“计算机管理”一章,其内容修订后并入本规程第三章“基本规定”中;第五、对原规程中与当前管理不相适应的内容进行修订,并补充新的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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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4 施工物资资料
C5 施工记录
C6 施工试验记录
C7 施工质量验收记录
1.C0工程管理与验收资料
工程管理与验收资料是在施工过程中形 成的重要资料,包括:
工程概况(表C0-1) 工程质量事故报告(表C0-2,表C0-3)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施工总结 工程竣工报告
事故分类
3、过程控制——增加了过程控制与质量管 理的重要施工资料用表,取消、合并了重
复管理表格。
4、合理分类——完善了工程资料的分类, 建立了新的施工资料编号体系。
5、科学组卷——明确了施工资料分专业、 分类别的组卷原则,提出应单独组卷的子
分部工程组卷要求。
二、施工单位管理职责
1.施工资料分级管理的原则
重 一级重大事故
大 质
二级重大事故
量
事 三级重大事故 故
四级重大事故
严重质量事故
一般质量事故
构成事故条件
死亡30人以上 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
死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直接经济 损失10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
死亡3人以上,9人以下;重伤20人以 上。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不满 100万元
死亡2人以下,重伤3人以上,19人以 下。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不满 30万元
直接经济损失在5万元(含5万元)以上, 不满10万元的;严重影响使用功能或工程 结构安全,存在重大质量隐患的。事故性 质恶劣或造成2人以下重伤
直接经济损失在1万元(含1万元)以上, 不满5万元的;影响使用功能或工程结构安 全,造成永久性质量缺陷的
三、施工资料管理
1.施工资料的报验、报审管理 2.施工资料的报验、报审的时限性要求 3.对分包资料的管理原则 4.施工资料的管理流程
四、施工资料的分类
1. 术 语
●工程资料 ---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形 式的信息记录,包括基建文件、监理资料、施工资料和 竣工图。
●施工资料--- 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形成的 资料。
五、施工资料的编号
1.分部、(子分部)工程划分及代号规定 2.施工资料编号的组成 3.无统一表格或外部提供的施工资料编号要求
编号 01 - C2 - 001
编号 01 - 04 - C6 - 001
六、施工资料的内容与要求
C0 工程管理与验收资料
C1 施工管理资料
C2 施工技术资料
C3 施工测量记录
2. C1施工管理资料
施工管理资料是在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反应组织和 监督等情况的资料统称
Ҁ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Ҁ企业资质证书及相关专业人员岗位证书 Ҁ有见证取样和送检管理资料
施工试验计划 见证记录 有见证试验汇总表 Ҁ施工日志
表1-1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表C1-1
工程名称
开工日期 建设单位
C5
C6
C7
工 施施施施施施施
程 工工工工工工工
管 管技测物记试质
理 与 验
理 资
术 资
量 记
资 资
录
验 记
量 验
收 料料录料
录收
资
记
料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录
7. 专业分类图框
施工资料
建筑与结 构专业
C1~ C7
建筑给排 水及采暖 工程
C1~ C7
建筑电气 通风与空 电梯工程 工 程 调工程
C1~ C7 C1~ C7 C1~C7
单位主管(技术)负责人组织、监督本单位工程资料管理工作; 单位设专职审核人员负责审核工作(包括过程中和工程竣工审 核);各项目经理部配备专(或兼)职资料管理员负责过程管理 工作,形成自上(单位主管领导)而下(资料员)逐级管理的模 式。
2.总包和分包的管理职责
建设工程实行总承包的总包单位有责任负责汇总其总包范围内各 分包单位的施工资料。同时,为确保工程资料完整,并与工程验 收同步,施工单位应事先约定分包工程施工资料的移交时间、套 数和质量标准等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施工资料部分
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北京建工集团技术质量部
一、规程主要特点
1、体现创新——将国家新颁布施工质量 验收规范及各专业施工技术标准有关资 料的内容与要求纳入本资料规程管理范 畴;增加了支护、桩基、预应力、钢结 构、幕墙、装饰装修等施工资料的具体 要求。
2、强化管理——将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系 列中的强制性条文规定渗透到工程资料 管理范畴中去,严格贯彻强制条文的执 行;完善了工程资料管理程序;统一了 物资与施工报验的原则。
03.鬃.鬃 鬃 开发公司
编号
鬃? 工程
施工许可证 (开工证) 项目负责人
02-001 鬃?
设计单位
鬃 建筑设计研究院
项目负责人
鬃?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序号 1 2 3 4 5
鬃 监理公司
鬃 建筑工程公司
项目经理
项
目
现场质管量理制度
质量责任制
主要专业工种操作上岗证书
分包方资质与分包单位的管理制度 施工图审查情况
2.分 类 原 则
●工程资料应按照收集、整理单位和资料类别的不同 进行分类。
● 施工资料分类应根据类别和专业系统划分。
3.工程资料分类框图
工程资料
A类 基建 文件
B类 监理 资料
C类 施工 资料
D类 竣工图
4.基建文件分类图框
基建文件
A1 A2 A3 A4 A5 A6 A7 A8
决
建设 勘察 工程 工
总监理工程师
鬃
鬃
项目技术 负责人
鬃?
内容
①质量例会制度②月评比及奖罚制度③三检及交接 检制度④质量与经济挂钩制度
①岗位责任制②设计交底会制度③技术交底制④挂 牌制度
现场电工、焊工、防水工、测量工、砼工、钢筋工 、木工、起重工、架子工等主要专业工种操作上岗
证书齐全,符合市建委要求
分包方资质等级满足施工要求,总包对分包单位制 定管理制度可行
商 工程 其
策
用地 测绘 招投 程
务 竣工 他
立
征地 设计 标及 开
文 验收 文
项
拆迁 文件 承包 工
件及
件
文
文件
合同 文
备案
件
文件 件
文件
5.监理资料分类图框
监理资料
B1
监理 管理 资料
B2 监理 工作 记录
B3 竣工 验收 资料
B4 其他 资料
6.施工资料分类图框
施工资料
C0
C1
C2
C3
C4
3.施工资料管理的同步性要求 施工资料是反映建筑工程实体质量、
过程管理的核心部分,同时工程资料 完整、齐全又是工程竣工验收的必备 条件,因此规定施工资料整理、汇总 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完成。
4.施工资料的编制要求
明确规定“施工单位应负责编制2套施工 资料”(原规程要求“编制的施工资料 不得少于3套”)。如建设单位对施工资 料的编制套数有特殊要求,可另行约定。